珠暉區農業綜合開發辦機關幹部去向告知制度大綱
- 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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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改進機關工作作風,切實樹立機關幹部的良好形象,嚴肅機關考勤紀律,完善考勤制度,轉變幹部工作作風,提高幹部為民辦實事的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方便羣眾辦事,特制定本制度。
1、統一製作的“去向欄告知牌”要求規範地懸掛在每個辦公室門外明顯位置,體現美觀、實用。
2、機關幹部職工上班時間離開辦公室的,必須自覺按要求在去向公示欄上做好標記留言,便於聯繫工作,方便羣眾辦事。包括事假、病假、公出、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和聯繫工作等。
3、去向留言的內容包括:所在部門、姓名、聯繫方式、外出原因、外出時間、預計返回時間等,語言簡潔,字跡清楚。
4、每位機關幹部職工都要嚴格執行去向告知制度,建立長效機制,否則造成工作上的失誤,按照相關規定處理,並與年終考核掛鈎。
5、此項工作由考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6、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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