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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鍋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火鍋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三級防火制度

火鍋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a) 一級檢查由班組織實施:

⑴每個員工每天對本崗位、本地段進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檢查,排除本身能夠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報本身不能解決的不安全因素;

⑵每個員工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及時報告,否則發生事故則由本崗位當班人員負責;

⑶每個員工每天應將班組各人檢查的結果向領班彙報;

⑷每個員工接班時提前進入崗位,並向上一班瞭解安全情況,檢查內容進行驗收並簽名,發現的問題,由接班領班負責處理,較大的問題以書面報告本部領導處理,不得忽視或拖延。

⑸保安員每日應進行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小時一次,餐飲場所營業結束時餐飲場所員工還應對營業現場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b) 二級檢查由部門領導實施:

⑴部門領導每週組織主管和領班對本部管轄地段、設備物資(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一次檢查;

⑵檢查班組一級對防火安全工作的執行落實情況;

⑶組織處理本部門的火險隱患及整改,向員工進行教育及表揚或批評;

⑷負責將一週的消防安全情況書面報告保安部、總經辦。

c) 三級檢查由火鍋店領導實施:

⑴每月及節假日來臨前由火鍋店領導委託保安部主持對火鍋店進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檢查,並對各部門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

⑵檢查各部門貫徹防火安全的執行情況,檢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執行情況。好的表揚或獎勵,差的批評或罰款。

d) 檢查的基本內容:

⑴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⑵消防車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否暢通,有無堵塞、鎖閉情況;

⑶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設置及完好情況;

⑷有無違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飾、裝修情況;

⑸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⑺燃油、燃氣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關國家技術標準要求;

⑻防火巡查、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⑼廚房、灶間煙道清洗情況;

⑽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況,室內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佔等影響使用情況;

⑾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情況。

二、 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a) 實行三級防火檢查制度,班組結合交接班每日進行檢查。各部門每週進行檢查一次,保安部門會同各部門一月檢查一次。火鍋店每季度和重大節日要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

b) 除定期檢查外,要着重加強夜間巡邏檢查,夜間各當值主管人員要重點檢查電源、火源,並注意其它異常情況及時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c) 每次檢查中查出的火險隱患要詳細登記、逐條研究、限期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同時採取防範措施。

三、 火災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a) 目的:為了加強規範火鍋店的消防管理,預防和杜絕火災隱患,特制定本制度。

b) 範圍:本制度適用於火鍋店的消防安全的自身管理。

c) 職責:由部門組織並負責實施本管理制度。

d) 定義:消防安全管理:保障火鍋店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杜絕火災隱患。

e) 內容:

⑴火鍋店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消除

⑵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防火檢查人員應當責成各部門負責人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ⅰ.違章進行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ⅱ.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ⅲ.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ⅳ.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ⅴ.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ⅵ.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脱崗的;

ⅶ.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ⅷ.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⑶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由安消部及時發出書面“火災隱患通知書”進行整改,並向火鍋店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實行定人、定時、定點、定責的“四定”制度

⑷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部門、責任人並落實整改資金

⑸在火災隱患未能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明確責任人,保障安全

⑹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

⑺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

⑻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並寫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四、 前廳防火制度

a) 前廳工作人員要隨時注意、發現並制止賓客將易燃易爆物品、槍和彈、化學劇毒、放射性物質帶進飯店區域,如賓客不聽勸阻,應立即報告值班經理或保安部;

b) 要隨時注意賓客扔掉的煙頭、火柴棒,發現後應及時處理;

c) 所有人員必須會使用滅火器材,熟記就近滅火器材的存放位置,並做好保養和監護工作,發現有人挪用立即制止並報火鍋店保安部;

d) 不準堆放廢紙、雜物,嚴禁在行李寄存處休息;

e) 發生火警後要對客人進安撫,穩定客人的情緒防止出現混亂;

f) 發生火情時,要及時報警並採取應急措施。

餐廳防火制度

①在各種餐飲服務中,要注意賓客吸煙防火。未熄滅的煙頭、煙灰、火柴棒掉在煙缸外,在撒收枱布時必須拿到後台,將髒物抖淨,以免因捲入各種火種而引起火情。在清掃垃圾時,要將煙缸裏的煙灰用水浸濕後,再倒進垃圾筒內;

②餐廳的出入門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暢通。所有門鑰匙要有專人管理,以備一旦有事時使用;

③餐廳要對各種電器設備經常注意檢查,如發現短路、打火、跑電、漏電、超負荷等應及時通知電工進行檢修處理;

④工作人員要學會使用所備滅火器材,保持器材清潔,出現火情時按指令疏散客人並積極參加撲救。

廚房防火制度

①廚房在使用各種爐灶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並要有專人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工程部;

②廚房內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禁超負荷運行,且絕緣要求良好,接點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險裝置。廚房增設電器,要有工程部派人安裝並報保安部備案;

③廚房在煉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時,不得離人,油鍋、烤箱温度不要過高,油鍋放油不宜過滿,嚴防溢鍋着火,引起火災;

④廚房的各種燃氣爐灶、烤箱關火時必須按操作規程操作(先點火後開氣),不準往灶火眼內倒置各種雜物,以防堵塞火眼發生事故;

⑤經常清理通風、排煙道,做到人走關閉電源、氣源,熄滅明火。煙道油物要半年清除一次;

⑥在點燃煤氣時,要使用點火棒並派專人看管,以防熄滅。在煤氣工作期間,嚴禁離開崗位。若發生煤氣失火,應先關氣後滅火;

g) 廚房工作人員應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和存放位置,不得隨意挪動和損壞;

h) 一旦發生火情要沉着、冷靜,及時報警和撲救。

五、 消防管理制度

1. 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消防活動。

2. 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使用方法,必須知道消防器材的保養措施。

3. 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 嚴禁員工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雜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 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並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 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向消防中心報告。報告時要講明地點、燃燒物質、火勢情況、本人姓名、工牌號,並積極採取措施,利用附近的滅火器,進行初期火災撲救,關閉電源,積極疏散火鍋店內的顧客,有人受傷,先救人,後救火。

六、 消防日常管理制度

1. 不論本單位、外單位及施工單位,如果要動火都必須要告知保安部消防控制中心,嚴格遵守消防動火規定,並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器材。

2. 重點部位動火須由經理簽字。 動火時,安全警衞人員必須在場監護。

3. 嚴禁在防火通道、樓梯口內堆放貨物,疏散標誌和出口指示標誌應完好,應急照明設施必須保證正常。

4. 嚴禁施工單位將易燃、易爆物品帶進火鍋店範圍內,如施工單位確需使用,應報保安部消防監控中心及工程部,徵得有關人員同意後方可使用。

5. 倉庫內禁止煙火,不準拉臨時電線,不準使用加熱設備。倉庫照明燈限制60W以下白熾防爆燈、防爆日光燈,嚴禁使用碘鎢燈。物品入庫時,防止夾帶火種,保安人員要經常巡視檢查。

6. 進行油炸食品、電烤食品時,注意控制油温,防止油鍋着火。

7. 變電所、配電室、空調機房等地,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學物品,嚴禁吸煙。

8. 生鮮處所有的排油煙機及管道,應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衞生時,不得將水噴淋到電源插座和開關上,防止電源短路引發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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