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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監察審計稽核崗位職責(精選5篇)

2022年監察審計稽核崗位職責(精選5篇)

2022年監察審計稽核崗位職責 篇1

一、編制公司內部監察工作制度,編制年度內部監察工作計劃。

2022年監察審計稽核崗位職責(精選5篇)

二、監督檢查所實施監察範圍的單位、部門、工作人員在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中的情況;在遵守和執行上級單位、本單位各項規章及制度中的情況。

三、負責對公司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財務預算、財務決算、費用支出、物資採購、內部控制以及其他有關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

四、受理對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

五、調查處理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參與對監察對象的考核評議工作;

六、協助公司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加強內部監督,對監察對象進行遵紀守法、廉潔高效的教育。

七、促進公司廉政建設,組織開展效能監察工作:

八、做好上級監察部門和公司管理規定由監察部門履行的其他職責。

2022年監察審計稽核崗位職責 篇2

1、制定課程培訓方案;

2、調查培訓需求,編制、調整、執行培訓計劃;

3、開發培訓課程,編制培訓課件和編寫培訓資料;

4、講授培訓課程,解答疑難問題等;

5、反饋、評估培訓效果;

6、跟進培訓工作效果,對培訓工作進行改進。

2022年監察審計稽核崗位職責 篇3

1、負責各類日常費用報銷等單據審核;

2、負責零售運營的退貨、退貨、盤點等數據監控與分析;

3、根據計劃開展營運審計,協助開展各類專項審計:

4、整理並歸檔審計底搞等各類審計資料;

5、部門內的其他工作。

2022年監察審計稽核崗位職責 篇4

1、目的

為促進公司安全管理持續有效開展,創新安全生產監管手段與方式,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效率和水平,保障安全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結合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適應範圍:

本制度適應於公司安全管理體系和標準化運行以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執行效果等情況定期進行審計評估。

3、安全審計組織及職責

3.1 安全審計組:

3.1.1安全審計組設組長、副組長、評審員、審計員;

3.1.2評審員由審計組長從審計組指定;

3.1.3審計員應取得註冊安全工程師任職資格;

3.1.4各單位迎審員為單位安全負責人或安全員。

3.2 組長職責:

3.2.1組織召開審計啟動會議和審計總結會議;

3.2.2審查審計報告;

3.2.3向總經理呈報審計報告。

3.3 副組長職責:

3.3.1組織開展公司的安全審計工作;

3.3.2審查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執行情況;

3.3.3向審計組長彙報審計的結果及建議;

3.3.4編制審計報告。

3.4 審計員職責:

3.4.1準備審計清單;

3.4.2制定安全審計的範圍和日程;

3.4.3審計過程實施;

3.4.4分析審計結果並提出改進意見;

3.4.5提交糾正和預防措施建議;

3.5迎審員職責:

3.5.1配合評審員的審計工作;

3.5.2落實糾正和預防措施;

3.5.3提交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記錄或報告。

4 審計原則、範圍、方式、頻次和時間

4.1安全審計工作必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審計評估與督促整改相結合、獎勵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必須做到有領導、有組織、有目的、有要求、有具體計劃的“五有方針”。

4.2公司、車間、工段、班組四級安全管理。

4.3安全審計的方式包括: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第三方審計)。

4.4內部審計,每季度審計一次,具體審計時間為每季度

結束次月。

4.5外部審計,每年審計一次,於每年12月底或次年1月份進行。外部審計由公司委託第三方評價機構進行,成員由評價機構相關專家組成。

4.6安全生產標準化的運行情況,內部審計每年一次,外部審計三年一次,驗證各項安全生產製度措施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檢查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

5 安全審計實施

5.1審計準備:

5.1.1審計員需事先了解審計範圍相關的安全策略、標準和程序;

5.1.2準備審計內容:其內容包括:安全管理體系和標準化運行以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執行效果等。需要審計的單位和審計的文檔和記錄(包括日誌);需要現場查看的安全控制措施。

5.1.3在進行實際審計前,召開啟動會議,其內容主要包括:

A 、審計員與迎審員一起確認方式,如在審計的內容上有異議,受審員應提出聲明(例如:限制可訪問的人員、可調查的系統等);

B 、向迎審員説明審計方式(抽查、全面檢查等)。

2022年監察審計稽核崗位職責 篇5

1、負責開展綜合類審計工作,如營銷、財務、人事行政、投資、流程等綜合類審計工作;

2、負責執行審計程序;編寫審計計劃、收集、整理審計證據、填寫審計底稿、撰寫審計報告和整改意見書;

3、負責檢查與評估公司各類流程、制度運作情況,識別和判定內控缺陷和風險,督促跟進審計建議的整改和落實;

4、負責對公司財務報表、重要經濟合同、重大財務異常等進行內部審計;

5、負責對公司高層及中、基層關鍵崗位員工實施離任審計;

6、負責公司稽核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內部審計監督和紀律監察,並向總經理報告結果;

7、負責公司專項審計工作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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