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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建工作考核細則(精選16篇)

黨建工作考核細則(精選16篇)

黨建工作考核細則 篇1

一、組織建設(17分)

黨建工作考核細則(精選16篇)

1、黨支部組織健全、分工明確,團結協作,作用發揮好(3分,查看組織生活記錄及有關制度,有一項達不到要求扣0.5分)。

2、黨支部按時、按程序進行換屆選舉。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二年,總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屆中調整增補委員必須向上級寫出請示,待同意後方可調整(5分,查看會議記錄、黨委批覆,不按時換屆、班子成員出現缺額,不及時調整充實或未經批准調整的各扣2分,不符合程序扣1分)。

3、按照《條例》要求,黨支部書記由部門行政負責人兼任或同級幹部專任(4分,查看組織生活記錄及有關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4、部門領導重視黨建工作,黨建工作列入單位年度工作計劃和年終考核目標,堅持每半年專題研究一次黨建工作。黨建工作有人抓,有活動經費(5分,查看有關記錄、資料,少一項扣2分)。

二、民-主生活會(5分)

5、堅持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會制度,認真貫徹實施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制。各支部每半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並有詳實紀錄(5分,查看組織生活記錄,少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扣2分,記錄不詳實扣2分,班子不團結不得分)。

三、黨員教育管理(15分)

6、加強對黨員的政治理論教育和業務知識培訓。按上級要求,堅持學習制度,有計劃、有資料、有考勤。統一學習筆記(5分,查看考勤記錄、抽查黨員學習筆記,集體學習每少一次、有一項不符合要求扣0.5分;學習筆記不統一扣1分)。

7、重視黨員幹部教育工作。按要求參加黨務幹部培訓班學習,組織入黨積極分子參加黨委舉辦的培訓班(5分,按黨委工作記錄考核,不參加黨務幹部培訓班學習扣1分,不參加培訓的不發展)。

8、加強黨員管理。及時轉接組織關係,加強對流動黨員的管理。黨內活動有記錄,文件有專人管理,有關情況統計及時、準確(5分,查看工作記錄和支部有關資料,缺少一項扣0.5分)。

四、三會一課(5分)

9、堅持三會一課制度。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召開一次;支部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黨小組會每月召開一次;每季度上一

次黨課。會議記錄詳實,資料管理規範(5分,查看會議記錄、黨課教案少一項扣1分)。

五、民-主評議黨員(5分)

10、堅持每年一次的民-主評議黨員和優秀黨員評選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和評選優秀黨員情況要及時報送上級(5分,按各單位報送材料考核,評議不規範的扣2分,不按要求報送扣3分,不組織評議不得分)。

六、發展黨員工作(6分)

11、認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嚴格發展黨員程序,堅持民-主測評、公示、預審、票決、責任追究等制度,做好預備黨員的跟蹤教育考察工作,及時辦理轉正手續(6分,按照掌握情況和查看有關資料進行檢查,有一項不符合要求扣1分)。

七、黨風廉政建設(13分)

12、建立健全加強黨內監督的各項制度。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3分,查看制度資料,有黨員受黨紀處分的扣2分,情況嚴重的不得分)。

13、發生違紀案件及時上報總支,按照分級辦案、分級審理的原則,積極配合上級紀委查辦違紀案件和上訪案件(3分,按照縣紀委和有關部門提供資料檢查,單位發生重大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的不得分)。

14、認真履行《條例》規定,對一些帶傾向性、苗頭性的問題及時向上級反映,有針對性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3分,根據記錄進行考察,對照《條例》檢查有問題不彙報的扣1分,對出現問題不積極做工作的扣1分)。

15、加強作風和效能建設,提高執行力,優化經濟發展環境(4分,實地考察,服務質量差,羣眾有反映經查實扣2分;上班違反工作紀律,經暗訪每查實一例扣2分)。

八、兵役工作(4分)

16、堅持黨管武裝的原則,積極支持武裝部門搞好國防教育、兵役登記、民兵預備役管理和徵兵工作(4分,按照黨委瞭解情況和查看各單位資料,一項做不好扣1分)。

九、黨費收繳(5分)

17、嚴格執行黨費收繳管理規定。黨費收繳工作有專人負責,按要求每季足額交上級組織;黨費收繳情況每季度張榜公佈一次(5分,查閲支部上交黨費花名冊和黨費收據,不按時、不按標準收繳分別扣1.5分)。

十、調研信息(4分)

18、聯繫實際,搞好調查研究,上報黨建工作調研報告或理論文章不少於1篇;上報黨建工

作信息不少於4篇(4分,根據黨委記錄和採用情況,上報1篇加0.5分,少上報1篇扣1分,不報調研報告或理論文章扣4分,黨建信息少報1篇扣1分)。

十一、其他工作(21分)

19、支部按照上級的部署,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年初認真制定年度黨建工作計劃,半年和年終有工作總結,並報上級組織(4分,查閲支部會議記錄和上報材料資料,無計劃制度的不得分,各種報告報送不及時一次扣1分)。

20、按時、按要求參加上級安排的各種會議,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各項活動(4分,查閲黨委會議簽到表,會議缺席一次扣1分,活動有條件參加不參加者,每少參加一次扣1分)。

21、紮實開展黨建工作創新活動,落實黨建責任人述職制度。按照“一崗雙責”要求,年終時通過領導述職方式對本單位黨建工作進行彙報(4分,根據責任人述職結果檢查考核,活動不開展

不得分)。

22、檔案資料管理規範,有檔案專櫃,分類管理、整齊、齊全(9分,沒有不得分)。

黨建工作考核細則 篇2

一、考核原則

1、日常考核與集會考核相結合,以日常考核為主。

2、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以定量考核為主。

3、實行百分加減分制考核。按要求完成工作計入基準分,沒有完成或不按要求完成扣除相應分數,創新工作按照規定適當加分。

二、考核方式

1、日常考核依據平時掌握情況記錄進行。

2、集會考核主要採取查看總結報告、查閲檔案和實地查看等方式進行。

三、考核內容

(一)常規工作(55分)

1、發展黨員。程序規範、材料完整、結構合理。(1分)

2、黨費收繳。按標準收繳,及時、足額。(5分)

3、黨內統計。按規定參加培訓,報送數據及時、準確、完整。(5分)

4、黨組織設置與管理。黨組織建設情況列入年度工作目標,及時設置、及時調整。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抓好黨建工作,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等制度,執行上級部署,完成年度工作目標。(1分)

5、黨員教育管理與服務。黨員活動場所完備,定期組織黨員學習培訓,開展黨員公開承諾、民主評議,黨員組織關係接轉符合規定,黨員典型培育、開展活動等效果好,黨員發揮作用突出;落實黨內幫扶資金完善幫扶機制到位。(1分)

6、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根據“一崗雙責”的要求,開展反腐倡廉工作;積極組織開展並參加黨風廉政宣教活動。各基層黨組織每年上報黨風廉政建設信息和網絡評論總數量應不少於6篇。少於規定篇數的,每少1篇扣.5分。(1分)

7、參加會議情況。按照要求參加會議,遵守會議紀律。(5分)

(二)重點工作(45分)

1、黨建品牌創建及創先爭優活動。創先爭優活動開展措施到位,效果明顯;踐行“島城先鋒”市級黨建品牌、“凝心聚力興區惠民”區級黨建品牌、“機關先鋒”區直機關黨建品牌及創建各基層黨組織黨建品牌卓有成效;按照“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要求積極開展各項活動;上報有關文字材料及時、質量高。(1分)

2、按要求及時做好黨組織黨員公開承諾相關工作。(1分)

3、綜治和維穩工作。信訪處置積極穩妥、及時有效、機制完善,本級信訪數量少,網絡輿情監控處置到位;全年無影響社會治安和穩定的事件發生。(5分)

4、信息工作。各基層黨組織每月至少報送1篇黨建通訊信息、每季度至少報送2篇新聞線索。少於規定篇數的,每少1篇扣.5分。(1分)

區直機關工委對上報信息和新聞線索擇優推薦,採納的按照相應級別加分。被市黨建頻道作為典型報道採用,加1分/條,消息、簡訊加.5分/條。省級刊物單獨刊登或刊登單條,加4分/條,簡訊、綜合加2分/條。中央及刊物單獨刊登或刊登單條的,加6分/條,簡訊、綜合加3分/條。(中央級:《人民日報》及內參、《求是》、《半月談》、《新華社領導內參》、《黨建研究》及內參,中組部《組工信息》、《組工通訊》、《中央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簡報》;省級:《中國組織人事報》、《大眾日報》、《黨員幹部之友》、《支部生活》、《組織工作》,《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簡報》、《組工信息》)。

5、積極參加各級組織的黨建活動。(5分)

6、積極組織黨組織黨員參加慈善義工等社會公益活動。(5分)

黨建工作考核細則 篇3

一、熱愛本職工作,熱愛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全心全意為幼兒服務。

二、負責班級、園所房舍、設備、環境的清潔工作。

三、在教師指導下,管理幼兒生活,並配合班級教師組織教育活動。

四、在保健醫生和班級教師指導下,嚴格執行幼兒園安全、衞生保健制度。

五、妥善保管幼兒衣物和本班的設備、用具。

六、自覺按要求做好每天、每週、每月及每學期的常規工作

1. 每天的常規工作

(1) 清潔工作

①教室內的衞生工作

各類櫥、桌,窗及安放的物品,必須濕性掃除,做到無積灰、無積垢,地面清掃至少 2 次以上,玻璃窗保持清潔明亮,工作結束清倒垃圾,並關好門窗和電源。

②教室外包乾的衞生工作

樓梯、扶手、走廊、場地等的擦掃工作及清拖工作,玻璃窗保持清潔明亮。

③廁所的衞生工作

按照幼兒用廁規律及時沖洗,保持清潔乾燥、無臭味、無污垢,並能在幼兒離園後做好消毒工作。

(2) 消毒工作

①幼兒杯子,茶杯架,擦嘴、擦臉、擦汗毛巾每天清洗消毒。

②幼兒餐桌在用餐和點心前必須提前 20 分鐘進行桌面消毒。

③幼兒離園後的空氣消毒。

(3) 餐前餐後的工作 ( 包括點心 )

①餐前準時安放幼兒的餐具,並分好幼兒的飯菜,乾點心、水果要用盤子。

②餐後及時擦桌、掃地,將餐具送入廚房,餐後要先用洗潔精擦,後用清水擦,做到無油膩。

③按季節不同做好飯菜供應的 5 冷、 5 熱 ( 飯、菜、湯、茶、點心 ) 。

④茶桶每天清洗並換飲用水。

(4) 午睡工作

①清掃地面、鋪好墊被、被單等,起牀後收拾整齊。

②孝中班的保育員應配合安放幼兒的蓋被,起牀後幫助幼兒穿衣穿鞋。

2. 每週的常規工作

(1) 每週大掃除 1 次 ( 包括擦玻璃窗、消毒玩具等衞生工作 ) 。

(2) 每週 2 次清洗消毒幼兒擦手毛巾。

3. 每 2 周的常規工作

每 2 週日光曬墊被 1 次。

4. 每月的常規工作

清洗幼兒被單或被套 1 次。

5. 日常工作

(1) 及時處理幼兒嘔吐、大小便弄髒衣褲的情況,做到髒衣、髒褲清淨後帶回家。

(2) 管理好幼兒的生活用具、室內的設備以及自己的工作用具,並按固定地點安放,經常清點、檢查,發現損壞及時保修和替換,遺失要酌情賠償。

黨建工作考核細則 篇4

為加強教師教育教學工作管理,提升教師隊伍綜合素質,保證學校教育工作有序進行,全面提高學校教學質量,特制定《教師工作常規管理制度》。

一、學習制度。準時參加學校政治、業務學習,認真做好學習記錄。經常讀書看報,每學期閲讀一本教育專著,做好讀書筆記。每學期參加課改實驗或專題培訓一次,撰寫5篇教學反思或教學隨筆,撰寫一份教研、教改實驗報告或教學經驗總結、研究論文。

二、研討制度。建立教研、教改成果的檢查、研討、評估、交流制度。教研組每學期要有教研活動計劃、教改課題,各學科至少召開一次專題研討交流會;教研組積極承擔各級教研課題,每週要有教研活動,每學期至少要完成一項校級科研課題。教師每學期至少上一次公開課或教改實驗課,主動更新教育觀念,改進教學方法;教師每學期至少要參與一次校外教研活動,評課和研討時要注意聽取他人意見、汲取他人精華、發表自己見解。

三、請假制度。嚴格執行請假管理制度,堅持做到有事先請假、無事不請假、小事少請假。教職工每日考勤由教導處負責,實行簽到制。請假時須按有關程序到教導處辦理登記手續,工作時間憑票出入校門。半天以內的病假或事假,由教導主任或主管副校長審批;1-3天以內的公假或私假,應經校長同意;3天以上報教育局審批。教師請假應自找本學科或本教研組教師代課,並告知教導處同意備案,假後上班時主動銷假,並在規定時間內為學生補上課。

四、辦公制度。認真執行坐班制度,上班時間上做到“四準”:準時到校、準時進教室、準時上課、準時下課。辦公期間杜絕玩遊戲,嚴禁吸煙、喝酒、下棋、打牌,做與工作無關或影響他人辦公的事。輪流值日,保持辦公室的整潔;相互尊重,維護人際關係和諧。

五、課程制度。嚴格按照國家和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課程計劃組織教育教學活動。嚴肅教學紀律,嚴格執行課程計劃,不經教導處批准,不得隨意調換課程、隨意授課,改變授課計劃;不得隨意增減課程和授課時數;不得搞突擊教學提前結束新課;不得隨意停課、放假,不按時完成教學任務。

六、集會制度。週一晨會或學校集會時,由政教處出面組織,全體教師均應主動參加,主管副校長應提前到操場維持秩序,組織好師生列隊參加,做到準時、文明、整齊、安靜和安全。教研組長和班主任應根據集會時提出的要求,結合師生思想動態,及時進行強調引導、提出具體要求。

七、上課制度。建立和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向課堂教學要質量。教師上課必須做到“五不”:不上無準備的課,不坐着上課,不歧視後進生,不將學生趕出教室,不在上課時接打手機、聽音樂;力求“四多”:多采用直觀教學,多面向全體學生教學,多給學生思考的時空,多讓學生合作探究、互動學習。

八、聽課制度。建立隨堂聽課、定期聽課制度,養成專心聽課、認真做好聽課和評課記錄的良好習慣。聽課後要及時參加評課、議課,同授課教師溝通交流。每學期校長、主管副校長、教導主任聽課不少於30節;教研組長、教導幹事聽課不少於20節;教師每人聽課不少於15節,新教師聽課不少於20節。

九、備課制度。教師每學期第一週圍繞學科課程標準、班級學生實際和學校教學工作計劃,制定本學期所任學科教學計劃,上報教導處備查。提倡教師集體備課,交流教學經驗。教師課前必須精心備課,做到備課標、備教材、備教法、備學生、備學法。教案一般應包括教學課題、教學目標、教學重難點、教學準備、教學過程等,尤其是教學目標和教學過程的設計要備詳實。教學目標設計要體現“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的三維目標;教學過程設計包括組織活動設計、認知活動設計、情境活動設計和評價活動設計,設計要有利於學生知、情、意、行的和諧發展。教案每週一由教研組長簽字,每月底交教導處檢查一次,並做好檢查記錄。

十、作業佈置。要精心設計作業,不允許搞題海作業。少佈置機械重複的作業,多佈置實踐性、發展性、自選性的作業。學生作業量要適當,國小生一般一、二年級不留書面的家庭作業,其他年級的書面作業應控制在一小時以內。畢業年級學生的各科作業也要適量,最多不超過二小時。教師應督促教育學生獨立、認真、按時完成作業,養成複習、預習、自習的良好習慣。

十一、作業批改。語文科作業按課批改,數學科作業當天批改,其他學科作業按次批改。作業每次批改都應註明批改日期,使用統一的修改符號,批註提倡短語加等級。學生作業中的錯誤之處應明確打錯,並讓學生在下次作業前更正。應要求學生使用統一規格的作業本,按規定的格式完成,字跡要工整,少寫錯別字,按時按量完成。學生作業應及時批改,及時反饋,必要時採取面批面改形式。高年級作業批改可把教師批改與學生互動批改有機結合。

十二、家校聯繫。班主任和科任教師每學期對每位學生至少進行一次家訪,或同家長親自面談一次學生的學習和表現。各班主任應健全學生家長聯繫簿,有家庭住址、聯繫電話,遇到學生曠課或發生突發事件,應及時與家長聯繫,該緊急處理的及時處理,該向校領導報告的要及時報告。學生髮生突發事件時不得隱匿不報。教師不得辱罵、貶損、嘲諷學生,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班主任在學期結束前要對學生的在校表現寫出實事求是的評語,評語應以鼓勵為主。

十三、質量管理。強化教學過程管理和質量考評工作。教學工作的每個環節都要有明確具體的規範化要求和質量標準,有檢查、指導、評估措施,要以新生入學定員人數為基數考評班級、年級的及格率、優秀率和平均分。建立各班學生考試成績和各科教師教學成績考核數據庫,對入學成績、抽考成績和會考成績全面科學地進行教學質量分析,採取考試成績幾何描述的方法,實施教學質量增值評價,客觀、公正的評價教師的教學質量。

十四、考核獎懲。教師績效工資是學校分配中活的部分,由學校建立崗位績效工資分配製度,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範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以體現教職工的責任、成績和貢獻。嚴格落實教師工作量、教學質量、教研成果、公開教學活動、競賽活動輔導、業務培訓和教學能力等為主要內容的績效工資分配辦法,細化量化考核細則,用數據和事實考核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把“幹多幹少”和“幹好幹壞”區別開來,按照考核結果兑現教師績效工資獎懲。

黨建工作考核細則 篇5

為保證生產工具的正確使用及有效管理,特制定如下辦法:

一、總則

1、目的:.規範維修班組、專業維修人員等所使用的工具管理,確保維修工具的完整及安裝、維修、維護、保養工作的開展。

2、適用範圍:規範各類工具的配置標準、購置、保管、領用、以舊換新、移交、報廢程序,以避免工具的超標領用及人員調任時無交接等現象。

A、個人工具:如尖嘴鉗、活動扳手、內六角扳手、梅花扳手、試電筆、萬用表、手錘等。

B、共用工具:如手電鑽,大鐵錘、手動砂輪等。

C、專業工具(大型工具):如示波器,搖表、車牀等。

二、工具發放標準的制定

1、根據班組使用工具需要由設備保障部統一制定工具發放制度。

三、職責:

1、設備部負責維修工具的採購,發放控制,台賬管理以及日常使用的不定期監督檢查。

2、車間班長負責本部門所屬維修工具(包括個人使用工具、公共工具等)的登記建賬、使用中的指導、監督、檢查。

3、維修工、指定的公共工具(責任人)負責本人使用、負責的工具的保管、保養,合理正確使用。

四、管理規定:

1、各維修工根據工作的需要,由班長配備個人常用工具。個人工具由本人負責保管。

2、車間共用工具、大型工具、專業工具等由班長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3、所有工具都必須登記建賬,車間工具台賬一份車間保存。凡工具出現遺失不見情況,責任人全額賠償。

4、設備部、車間班組不定期應對工具保管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做到賬物相符,工具完整、使用可靠。並且在工具台賬上進行登記。如果工具非正常損壞或者丟失,或者無法提供完整舊工具的,由保管人(責任人)全額賠償。

5、原有工具正常損壞後,必須按照以舊換新的原則,歸還完整舊工具,領取新工具,填寫請領單,由部門主管簽字認可。

6、新進維修工,新增加生產線需配置使用工具,由班長填寫配置申請單報設備部,經領導批准後統一購買配置。新配置工具需登記上賬,指定保管人(責任人)後方可下發至個人。

7、工具使用人、保管人(責任人)在調整崗位或者離崗時,必須將其名下的工具全部退還給班組後方可准許離崗。班組在收到退還工具後,或者將工具重新分配至他人後,需在第一

時間對工具台賬進行更新。如發現賬物不符,內容不真實等情況,設備部將對班組季度工作考核扣分。 8、回收損壞舊工具,由設備部負責檢查,如仍可使用,請領用人繼續使用。如可修復,聯繫相關專業人員修復。確實無法修復或無修復價值的,方可同意報廢,並適時採購新工具予以更換。

五、工具的借用

1、為方便公用工具的借用,設備負責人設常用操作工具備借,借用時須填寫借用單。

2、借用及歸還手續:

A、工具借用必須填寫“工具借用單”,説明借用時間、歸還時間、用途、保管責任人等,經帶班班長簽字後,方可借用。

B、由借出帶班班長負責借出工具的催還,如有丟失或損壞,同意借出的帶班班長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C、工具歸還時,帶班班長在“工具借用單”上簽名確認。

五、附則:

1、本管理辦法適用於公司所屬的各車間、各部門。

2、本管理辦法從公佈之日起執行

黨建工作考核細則 篇6

一、班委會是學校學生的羣眾性基層組織。班委會應由三至五人組成。

二、班委會設班長一人,副班長一人(班額在60名以上的可設兩名副班長),學習委員一人,生活委員一人,文體委員一人。班額小的班級班長、副班長可以兼任其他委員。

三、班委會委員應由思想好,學習好,紀律性強,作風正派,熱心為同學服務,被同學所擁護的學生擔任。班委會委員由學生選舉產生或班主任指定。

四、班委會職責是:

1.協助班主任考勤考紀,切實掌握學生的到課率與各科學習成績。督促學生按時交作業,保證教學計劃的順利進行。

2.配合班主任進行法制教育和校風校紀教育,經常進行檢查,對違反法紀、規章制度的學生提出批評與處理意見,切實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

3.召開班會,辦好板報、牆報,大力表揚好人好事,開展爭當“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先進班集體”活動。

4.負責安排執勤,組織學生輪流值日,並負責領取、分發教材、資料及辦理有關證件。

5.指導與檢查小組長及宿舍長的工作。

五、班委會應每週由班長召開一次碰頭會,每週召開一次全班大會,表揚先進事蹟,批評不良現象,佈置工作,提出要求,推動全班工作。

六、本規定解釋權在學生管理科。

班委會職責

一、班長

1、主動向班主任請示和彙報工作,及時反映同學的意見和要求。

2、主動與團支部書記聯繫,共同建設好班集體。

3、學期初主持制定班計劃,期末總結班委會工作,並交一份書面總結到輔導員處。

4、定期召開班委會,小結班委會工作情況,並向同學彙報。(每週至少進行一次)

5、督促檢查各班委的工作,督促檢查全班同學執行學生日常行為規範情況。

6、組織本班同學準時參加學院的各項活動,維持本班的紀律。

二、學習委員

1、定期向班主任及任課老師反映同學的意見和要求。

2、計劃並組織有關學習的活動,安排各學科學習活動(如科學講座、調查、競賽、經驗交流、補課等)。

3、期中、期末考試後,協助班主任、科任老師登分。

4、督促檢查科代表的工作,協助科代表開展互助互學活。

5、檢查本班同學參加課外活動情況,發動和組織同學撰寫科技論文,各類徵文等,製作科技作品。

6、參與學校評教評學活動。

三、文娛委員

1、組織同學開展文娛和藝術活動,活躍課餘生活。

2、組織影評、劇評、書評、社會熱點評論等活動。

3、負責組織主題班會的節目表演,負責組織重大節日文藝節目及組織同學積極參加“藝術節’等比賽。

四、體育委員

1、校會、年級會或其他活動,組織同學排隊,要求做到快、靜、齊。維持會場秩序。

2、組織好體育活動。

3、對同學進行體育安全教育,注意組織同學做好體育安全保護工作,防止發生事故。

六、生活委員

1、負責安排同學搞好課內外衞生和包乾衞生並做好督促檢查工作。

2、與其他班委協同組織好本班學生週四大掃除工作。

3、本着保護視力和節約用電精神,管好本班的教室燈光,人離開教室及時關燈。

4、加強宣傳教育,防止同學在室內外亂扔亂吐,亂抹亂畫,人人維護環境美。

黨建工作考核細則 篇7

一、項目信息

項目名稱: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 審批類別:行政許可

項目編碼:06023

二、審查過程

(一)銷售許可證的審批發證部門: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衞局。

(二)審查內容

1、申請表(一式二份,內容打印,法人簽名並蓋章);

2、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

3、產品檢驗報告(複印件);

4、信息安全企業承諾聲明(原件);

5、企業介紹信模板(加蓋公章)

6、病毒防治類產品,申請者須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計算機病毒防治研究的備案證明;

7、境外廠家生產的產品,申請者須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權委託書或合同複印件(複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8、採用密碼技術的產品,申請者須提交國家密碼管理部門的審批文件;

9、產品技術説明書(要求中文電子版,並於光盤封面

註明產品名稱);

10、根據有關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審查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1994年2月18日,國務院令147號發佈)。

2、《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檢測和銷售許可證管理辦法》(1997年12月1日,公安部令第32號)。

3、《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辦法》(20xx年4月26日,公安部令第51號)。

4、《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辦理須知》。

(四)審查結論

1、具備或符合如下條件的,准予批准:

(1)產品經授權檢測機構檢測合格。

(2)申請材料真實、有效、齊全。

2、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產品經授權檢測機構檢測不合格的。

(2)在取得檢測報告後三個月內未申請銷售許可證的。

(3)申請材料不齊全、虛假、過期的。

(五)審查方式

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審查環節採用材料核查的方式,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衞局審查經辦人需要對申請資料進行核查,並在核查結束後,根據核查結果做出

是否予以批准的建議,再按程序報有關領導作出審批決定。

黨建工作考核細則 篇8

各部長職務:

科技部:李立 網絡部:程猛 羅海銀 柳成君 祕書部:樑慧斌 宣傳部:趙舉興 紀國忠

外聯部:陳鼕鼕

理事會及各部門具體職責:

理事長,協調整個社團的運作,把握社團的整體發展方向。

副理事長,劉強:負責財務工作(期末需發佈一份詳細的財務報告)

負責通知的發佈(主要是指短信通知,以後每次通知都由劉強發給各部長,再由部長髮給會員)

胡林海:負責活動策劃

負責各部門工作的協調。

科技部:1.負責《地球科學ZINE》的編輯,包括每一期主題選擇、內容蒐集、圖片整理。

2.負責《地球科學ZINE》的全程推廣、宣傳和遠期規劃。

3.負責圖片展之類活動資料準備。

網絡部:1.負責【地球科學論壇】的日常管理,包括帖子管理,專題策劃,系統設

置等。

2.負責【地球科學論壇】的推廣、宣傳,比如與其他網站進行鏈接等。

3.負責校內網【Google Earth 論壇】的日常管理。

祕書部:1.負責社團刊物的借閲、保管工作,

2.負責所有會議、活動的記錄

3.負責社團創優、年鑑製作等其他文祕工作

宣傳部:1.負責海報張貼和宣傳板製作(招新前一週將宣傳橫幅掛好)

外聯部:1..負責所有活動的對外聯繫。

2.蒐集學校地學及其相關的所有講座信息,並及時發到QQ羣。(建議安排專人負責)

近期具體工作安排:

副理事長:負責招新工作的策劃、組織與調配

科技部:1.為第四期電子雜誌的編輯作準備,多關注新聞,遴選合適的主題。

2.計劃招新完成後的軟件培訓班。

3.確定社團雜誌以後的發佈方式。

網絡部:1.重新劃分板塊,確定版主,並對各版主提出相應的任務量,可徵集網友做版主。

2.與地學院、軍樂團、社團聯網站實現相互鏈接。

3.安排專人將將論壇每週的精貼發到【地球科學愛好者】系列羣,最好在週五。

4.儘快讓校內網【Google Earth 論壇】運作起來。

祕書部:1.在25號之前收回社團被借出去的刊物

2. 招新前將活動、會議記錄表格製作出來,以後只需按表格填寫)

宣傳部:製作4塊0.9×1.2的宣傳板。招新前一週將宣傳橫幅掛好。

外聯部:建一個地大社團負責人QQ羣

【地球科學論壇】本學期發展目標,

進入百度、Google搜索系統、目前已進入Google搜索系統。會員註冊人數達到200人、目前註冊人數70人。主題貼達到20xx個,現有700個。總貼數達到3000個,現有帖子1000個。每日更新貼數20個,現在日更新量2個

總體原則:所有活動提前一週就緒。

本學期最大目標:社團所有成員各負其責、各盡其才。形成一個真正的團隊

黨建工作考核細則 篇9

1、部門為五天工作制,每日8:30至17:30,週六,週日為公休。

2、每週一,三,五上午9:00為例會時間,安排工作,務必準時參加。

3、公時間內,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私人事務,杜絕私人電話。

4、不準在辦公室會客,如有業務客户來訪,須提前報告主管領導,安排會客時間和場所。

5、辦公設備有專人管理和使用,不得亂動亂用電腦,描儀,複印機,打印機等辦公用品。

6、外出採訪要提前報告主管領導,以保證採編人員的人身安全和採訪工作順利進行。

7、採編人員外出領取專用認刊書要登記備案,領取人員簽字。如未能簽單應及時交回主管部門,在編號處簽字,可在下一次採訪時使用。

8、專用認刊書系報社與客户之間的法律文書,採編人員作為報社的業務代表,與客户簽單後,需將認刊書(原件),文字材料,照片一併交回主管部門,做為製作版面和依法備案之用。

9、採編人員為客户撰寫的文章,一律使用中國改革報社文頭紙打印,校對無誤後傳真或送達客户審閲,重要文章需由主管領導把關。

10、提取支票前,要報告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將安排車輛和財務人員去領取支票;如客户支付的是現金,應提前請示主管部門,原則上不能用現金結算。

11、採編人員要嚴格遵守部門的規章制度,不能做有損報社形象的任何事情,一經發現解除合同,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20xx年7月20日

黨建工作考核細則 篇10

為加強對直屬單位和代管、掛靠單位幹部的管理,推進幹部制度的改革,使幹部管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根據《民政部幹部管理暫行規定》和各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一、管理體制

(一)單位管理形式

根據不同情況,部所屬單位分為直屬單位、代管單位和掛靠單位三種形式。

1.直屬單位。民政管理幹部學院、中國福利企業總公司、中國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委員會、中國社會報社、中國社會出版社、社會福利與社會進步研究所、北京假肢科學研究所、哈爾濱一○一研究所、檔案資料館、電子計算機中心、天津民政學校、長沙民政學校、重慶民政學校、濟南民政學校、中國假肢技術中等專業學校、承德民政幹部培訓中心、無錫培訓中心、大連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院、威海民政職工休養院、全國軍隊離退休幹部廈門接待站、全國軍隊離退休幹部黃山休養所、北京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接待站、鄉鎮論壇雜誌社、老人天地雜誌社。

2.代管單位。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3.掛靠單位。中國老齡問題全國委員會。

(二)直屬單位內部領導體制

直屬單位內部的領導體制,根據單位不同情況分別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或黨委領導下的領導分工負責制。各單位採取何種領導體制,由部黨組決定。無論是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還是黨委領導下的領導分工負責制,都應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有關人事問題都必須經黨委或黨政領導集體研究決定。

(三)直屬單位幹部的任用形式實行任命制或聘任制。今後應創造條件逐步實行聘任制。

二、幹部管理權限

(一)中央管理的幹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主席、副主席,執行理事會理事長,黨組書記、副書記、成員。

(二)民政部黨組管理的幹部:實行任命制單位的副處以上幹部;實行聘任制單位的領導班子成員;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和中國老齡問題全國委員會正局級幹部。

(三)各單位管理的幹部:實行任命制單位的科級以下幹部;實行聘任制單位的中層以下幹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和中國老齡問題全國委員會副局級以下幹部。根據上述原則,制定《中共民政部黨組管理的直屬單位(含代管、掛靠)領導幹部職務名稱表》(見附表)。

三、幹部任免

(一)領導幹部職數

1.直屬單位領導幹部職數2—4人;中層領導幹部原則上每個部門只設1名,處(室、科)人數超過5人的可以增配1名副職。

2.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和中國老齡問題全國委員會的各級領導幹部職數按上級核定的員額配備。

3.黨的領導幹部和行政領導幹部可以交叉兼任。

(二)任免權限

幹部的任免權限,同幹部的管理權限相同。但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察部門領導幹部的任免(聘任或解聘),應事先徵得部主管業務部門同意。各單位管理的幹部,在任免(聘任或解聘)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事先徵求部人事教育司的意見。

1.在重大問題上有爭議的;

2.屬於越級提拔的;

3.超過規定職數配備的;

4.超過任職年齡,須繼續留任的;

5.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在領導幹部所在單位或系統提升的;

6.有過嚴重錯誤的;

7.民意測驗與組織掌握的情況出入較大的;

(三)選拔領導幹部的條件

選拔直屬單位的領導幹部應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選拔對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自覺與黨中央保持一致,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公道正派、廉潔奉公,維護團結,作風民主,聯繫羣眾。

2.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改革創新精神和務實態度。

3.熟悉業務,善於管理,有組織領導能力,會做思想政治工作。

4.具有大專或相當於大專以上文化,具有必要的專業知識和一定的基層工作經驗。

5.身體健康。

(四)幹部晉升行政職務的資格條件

幹部晉升職務,除具備擬任職務所需要的政治思想水平、專業知識、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外,同時還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科員:大專院校畢業生見習期滿轉正後可定為科員,其餘人員需有二年以上辦事員經歷。

2.副主任科員(副科長):需有兩年以上科員經歷;獲碩士學位者,需有一年以上科員經歷;獲博士學位者,可直接定為副主任科員。

3.主任科員(科長):需有二年以上副主任科員(副科長)工作經歷。

4.副處級:需有三年以上主任科員(科長)工作經歷。

5.正處級:需有三年以上副處級工作經歷。

6.副局級:需有三年以上處長工作經歷。

7.正局級:需有三年以上副局級工作經歷。個別優秀的可不受任職年限限制。

(五)見習制度。實行任命制的直屬單位提任副局級、副處級幹部,實行見習制度,見習期半年至一年。軍隊轉業和從外單位調入的幹部所任職務比原職務低的不需見習。聘任制幹部不實行見習制度。

(六)任免程序

1.呈報。直屬局級單位領導幹部的任免由人事教育司提出意見,經主管人事工作的副部長同意後報部黨組;直屬處級單位領導幹部的任免由業務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部人事教育司審核;直屬單位中層幹部的任免由本單位人事部門提出意見,報本單位黨委或行政領導辦公會議。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和中國老齡問題全國委員會幹部的任免由本單位提出意見,按管理權限呈報。呈報的主要材料有:(1)任免報告;(2)《幹部任免呈報表》;(3)考察材料。

2.考察。部任免的幹部由人事教育司組織考察;各單位任免的幹部由本單位人事部門組織考察。

3.審批。部任免的幹部,人事教育司對各單位呈報的任免意見,在考察的基礎上進行審核,報部主管人事工作的副部長同意後,提交部黨組審批;各單位任免的幹部,經本單位人事部門考察後,提交單位黨組織或黨政領導集體討論決定。

4.任免。部任免的局級幹部,行政幹部以部的名義發文,黨務幹部以部黨組的名義發文;部任免的處級幹部,行政幹部以人事教育司名義發文,黨務幹部以部黨組名義發文。各單位任免的幹部,行政幹部的任免以行政單位的名義發文,黨務幹部的任免以單位黨組織名義發文。實行聘任制的單位,行政幹部的聘任以行政領導名義發文。

5.存檔。印發任免通知的同時,應將《幹部任免呈報表》裝入被任免幹部的檔案中。

(七)任免工作的一般要求

1.必須堅持幹部的“四化”方針,堅持德才兼備、任人為賢的原則,注重工作實績。在組織考核的基礎上,還要以適當的方式徵求羣眾的意見。

2.黨委或黨政領導集體討論幹部問題,應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到會。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成員,要儘可能事先徵求意見,如有不同意見,應進一步考核協商,不要急於表決。

3.任免幹部要嚴格按規定程序辦理,不得臨時動議,不得任用未經考核的人選。

4.必須在規定的職數數額內進行。一般應逐級晉升,特別優秀的可越級晉升。

5.領導幹部因職務升降、調換崗位或其它原因職務發生變化時,均應辦理任職或免職手續。

6.經考核,不稱職的幹部,應予以降職,一般每次降低一級。降職後,工資應重新核定。

7.注意保密。任何人都不準將討論幹部情況泄漏,也不得在正式公佈任免決定前透漏人員變動情況。

(八)京外直屬單位黨的領導幹部任免

黨代表會議閉會期間,黨的領導幹部任免和調動時,由人事教育司與地方黨組織協調一致後,報部黨組審批,由人事教育司辦理任免手續。換屆選舉時,由人事教育司同地方黨組織協商確定提出人選,經單位黨的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後,由地方黨組織審批,並辦理任免手續。

四、幹部(行政)聘任

直屬單位行政領導幹部是否實行聘任制,均由人事教育司提出意見,報部黨組審批。

(一)幹部聘任權限直屬單位幹部的聘任權限,同幹部管理權限相同。直屬單位聘任中層幹部,辦理聘任手續後須報人事教育司備案。

(二)聘任程序

1.公佈聘任名額、職位、條件和辦法;

2.政治、業務考核;

3.民主評議;

4.確定聘用人選;

5.辦理聘任手續,簽定聘用合同;

(三)受聘幹部在聘或解聘後的待遇

1.受聘人員,在聘期內享受本單位相同級別幹部的待遇。

2.受聘人員在聘期內到退休年齡的,按退休時職務、級別退休和管理。

3.受聘人員在聘用合同終止及被解聘後,即恢復聘用前的身份和待遇。

4.聘任和解聘幹部的具體辦法,由各直屬單位依照上級有關規定和本單位實際自行制定。

五、幹部調配

(一)幹部調配的原則和要求

1.各類人員的調配,應嚴格控制在部批准的編制和領導職數限額內,不得以任何理由超編配備。

2.經組織選送參加專門培訓學習的幹部和高等院校畢業生,在本單位工作不滿五年的一般不能調出。

3.幹部調入前必須按有關規定對其認真考察把好人員“入口”關。幹部調入、調出按幹部管理權限報批。

(二)幹部調配的審批權限

幹部調配的審批權限原則上同幹部的管理權限相同。但具有高級技術職務幹部的調配,應事先徵求部人事教育司的意見。京內直屬單位從京外選調幹部,須事先向部人事教育司提出申請報告,經部主管人事工作的副部長審核後報國家人事部審批(具體按人調發[1991]12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調進幹部的一般條件

調進幹部除具備擬任職務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身體條件外,還要具備以下條件:

1.處級以上幹部或具有高級技術職務者50歲以下,科級幹部或具有中級技術職務者40歲以下,一般幹部35歲以下;

2.和本單位的幹部無親屬關係。

3.全民所有制身份的職工。特殊情況報部人事教育司批准。

(四)接收大學畢業生和軍隊轉業幹部

1.一般程序

(1)計劃。京內直屬單位接收大學畢業生和軍隊轉業幹部, 應在每年十一月底前向部人事教育司申報下一年度計劃。

(2)審核。 人事教育司根據其編制和人員配備情況對京內直屬單位所報接收大學生和轉業幹部計劃,進行審核,並彙總上報人事部和國務院軍轉辦。

(3)下達指標。 部人事教育司根據人事部和國務院軍轉辦批准的接收大學生和轉業幹部計劃指標通知京內直屬單位。

(4)選調。大學畢業生和軍隊轉業幹部的選調工作, 一般由用人單位根據批准的接收指標和條件自行組織。

(5)辦理手續。接收大學畢業生,有專門人事管理部門的單位, 由本單位在畢業生報到證上簽字蓋章,介紹到具體部門報到,並辦理京內生源畢業的户口和糧油轉移關係手續(京外生源畢業生的户口和糧油轉移關係手續,由部人事教育司辦理);沒有專門人事管理部門的單位,則由部人事教育司將報到證轉換為介紹信後到工作單位報到,同時辦理畢業生(含京內、京外)的户口和糧油轉移關係的手續。接收軍隊轉業幹部,有專門人事管理部門的單位,由本單位辦理手續(不含特批);沒有專門人事管理部門的單位,由部人事教育司辦理手續。

2.一般要求。

(1)接收大學畢業生原則上是以當地生源為主, 同等條件下要當地生源不要外地生源。

(2)接收軍隊轉業幹部,除按照國務院軍隊幹部轉業的有關規定執行外, 應以接收年輕幹部為主,營以下幹部一般不超過35歲,團職幹部一般不超過40歲。

(3)接收大學畢業生和轉業幹部應堅持親屬迴避制度。

(4)接收非統配人員時,工資級別一般只能平級調轉,確需提級的, 要經過部人事教育司研究決定。

(五)京外直屬單位的人事調配工作應納入當地人事部門的管理範圍。

六、幹部出國政審

幹部因公出國主要是指公派出國留學和出國訪問考察或短期培訓。

1.辦理手續的一般程序

(1)單位申請。根據任務要求, 出國人員所在單位向國際合作司寫出外事計劃報請函。

(2)審批。持經部領導籤批的報請函、邀請信(函) 等有關背景材料到人事教育司辦理出國人員審批手續。首先由出國人員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填寫《因公出國人員審查表》,單位黨委負責人在“所在單位審查意見”欄內簽署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然後由部人事教育司辦理出國人員審查批件,審查批件有效期為三年。在有效期內再次出國,由出國人員所在單位出具《再次出國證明》,報組團單位辦理出國手續,並同時報部人事教育司備案。司、局級以上幹部出國,可與出國任務一起審批,不另辦理出國人員政審手續。但要在出國任務審批後15天內報送部人事教育司備案。

(3)辦理護照和簽證手續。幹部因公出國所需護照和簽證, 由出國幹部所在單位會同部國際合作司按有關規定辦理。

2.幹部因公出國的一般要求

(1)出國人員必須政治可靠,歷史清楚,熱愛祖國,作風正派,遵守紀律。

(2)出國人員必須熟悉本職業務,有一定的實際工作經驗,能夠完成出國任務。

(3)出國人員所在單位必須如實反映出國人員的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現。

(4)跨部門、跨地區組團出國的人員,一般按本人的隸屬關係, 由所在單位辦理審批手續。

(5)離休、退休人員,不再派遣出國執行任務。

(6)辦理審查手續時間:應在出國前一個月到人事教育司辦理審查手續。

其它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因公出國人員審查的規定》( 中辦發[1991]8號)的通知執行。

(二)幹部因私出國

幹部因私出國一般指探親、自費留學、定居、訪友、應聘工作等因私人事務申請的出國。

1.辦理手續的一般程序:

(1)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出示有關材料。出國探親,須提交國外親友邀請證明; 自費出國留學,須提交接收學校的入學許可證和必要的經濟擔保證明;

(2)所在單位同意後,京外單位按當地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京內單位, 一般幹部報人事教育司審批,處以上幹部按幹部管理權限審批,批准後由所在單位辦理停薪留職手續。

(3)填寫《出國人員因私出境申請表》(此表由具有獨立人事部門的單位開具介紹信,到市公安局領取)。出國人員所在單位在認真審核填表內容是否屬實後, 負責人在“本單位政審意見”欄內簽署意見,加蓋公章;人事教育司負責人在“上級主管單位政審意見”欄內簽署意見,加蓋公章。

2.一般要求:

(1)幹部自費出國留學,需辦理停薪留職手續,本人要求退職的可予同意。 凡停薪留職的,自出國的次月起停發工資,保留公職一年,超過一年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具體按國發(1986)107號文件執行。

(2)自費出國探親,假期一般為三個月,最多的不超過六個月。 前三個月國內照發工資,從第四個月起,停薪留職。從第七個月起,是否保留公職,由所在單位決定。

(3)具有大學以上學歷未滿規定服務年限的幹部因私出國, 要嚴格執行國家教委關於服務期限和償還培養費的有關規定。具體按國家教育委員會《關於具有大學和大學以上學歷人員自費出國的補充規定》(教留[1990]014號)執行。

七、幹部考核

幹部的考核工作,在各級的領導下,由幹部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一)考核原則: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激勵進取和考任一致。

(二)考核權限:幹部考核的權限,原則上同幹部的管理權限相同,但上級部門可以對下一級部門管理的幹部進行考核。

(三)考核內容:幹部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首先考德,重點考績。具體內容如下:

德,指政治立場、道德品質和思想作風。

能,指學識水平、業務水平和管理能力。

勤,指事業心、責任感和工作態度。

績,指完成本職工作的數量和質量。學習成績可作為考績的一部分。

(四)考核辦法

幹部考核,一般採取領導與羣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辦法。

(五)考核種類

1.平時考核。一般是指對幹部日常工作、思想狀況和功過的切實記載。

2.定期考核。是指結合年終工作總結對幹部所進行的全面考核。其程序:(1) 個人述職;(2)羣眾評議;(3)領導鑑定;(4)情況反饋;(5)填寫《民政部幹部年度工作考核表》;(6)主管部門審核;

3.屆滿考核、見習期考核。是指領導幹部任期屆滿、見習期滿以後,對其任期內的思想、工作等方面所作的全面考核,一般由部統一組織。

(六)考核結果的檔次劃分:

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

其中,優秀的比例一般不超過被考核人數的百分之十五。

八、幹部培訓

(一)幹部培訓的原則。幹部培訓應堅持學用一致、按需施教、講求實效的原則。根據本單位事業發展的人才需求,結合幹部隊伍現狀,做到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組織培訓。

(二)組織辦法。幹部培訓,分政治和業務培訓兩種。幹部培訓按幹部管理權限分級組織。部人事教育司負責幹部培訓的協調指導工作,重點抓好直屬單位主要領導幹部的培訓工作。

(三)培訓的主要形式。幹部培訓,可採取實踐鍛鍊、業務自學、崗位培訓、短期脱產培訓和入學深造等多種形式,各單位應鼓勵幹部積極參加各種類型與本職工作有關的繼續教育。

(四)幹部培訓後的流動經過單位專門或定向培訓後的幹部,一般不向外單位流動。非流動不可的,應按有關規定交納一定數量的幹部培訓償還費。

九、後備幹部

(一)後備幹部的數量,按本單位領導班子職數的二倍選定。

(二)後備幹部的選拔、調整和補充,要嚴格掌握條件,採取適當形式充分走羣眾路線,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後備幹部的名單由組織掌握,嚴禁對外公佈。每年年度末,各單位應分別將後備幹部的補充情況、年度考核情況和具體培訓措施報部人事教育司。

(三)後備幹部的培養。各單位對後備幹部,要因人制宜,實施定向培訓,缺什麼補什麼。有計劃地安排培訓或者到適當崗位上鍛鍊,幫助他們積累經驗,增長才幹。

十、專業技術幹部的管理

(一)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

1.評委會的組建

各單位按照專業技術職務系列和人事部規定的組織和工作程序組建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由部組建,報國家人事部備案。中、初級評審委員會由各單位組建,報部人事教育司審查批准。

各單位不組建綜合性評審委員會,也不組建非主體系列的評審委員會。非主體系列的評審應委託地方統一組織評審。委託評審的程序是:由本單位提出申請,上報人事、職改部門批准並出具委託評審的證明書。高級職務的委託由部人事、職改部門出具委託書,中初級職務的委託一般應由本單位人事、職改部門出具委託書,個人委託評審無效。

2.評審原則

(1)嚴格掌握思想政治標準,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前提下, 着重考慮其本人所具備的專業技術能力、業績、學歷、業務工作經歷和相應的外語水平等基本任職條件。

(2)根據部核定並批准的專業技術崗位職數和指標進行評審。

(3)對經國家批准的有突出貢獻的優秀中青年專業技術人員, 符合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條件,35歲以下晉升副教授(含同類人員),40歲以下晉升教授(含同類人員)的,所需職務指標由部專項下達,不佔本單位崗位和指標限額。

3.評審程序

(1)提名。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不搞個人申報,由單位人事、 職改部門根據年終和平時考核結果提名推薦。

(2)呈交專業技術總結報告並填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

(3)考核和考試。主要對學識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成就、外語水平進行考核, 必要時可組織答辯。

(4)評審。由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

(5)審批。由人事或職改部門實施。

(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

1.聘任原則

聘任專業技術職務,要嚴格掌握思想政治標準,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實行擇優聘任,不搞論資排輩。

2.聘任權限。專業技術人員均由單位聘任,但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幹部在聘任前,須徵得部人事教育司同意。

3.聘任程序與行政幹部聘任程序相同。

4.一般要求

(1)專業技術職務,由各單位根據批准的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職數, 從具有相應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中聘任。

(2)專業技術人員的聘期一般為1至3年,也可與一個重大項目(一項課題) 的週期相同。

(3)在聘期內或聘任期滿,經嚴格考核不能履行崗位責任, 不能完成崗位任期目標的人員,應解除聘約,按本人條件和工作需要另行聘任適當職務,享受新任職務待遇。

(4)對解聘、低聘的人員, 可按其晉升專業技術職務所增加的工資至少降低一級的辦法處理。

(5)行政領導原則上不兼任專業技術職務。確需兼任的, 須事先徵得部人事教育司的同意並必須符合相應的任職條件,履行相應的職責,佔用本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崗位數額,按規定的程序評聘。

(三)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和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的選拔和管理

1.選拔範圍和條件:按照中央、國務院和人事部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2.選拔程序:以單位推薦為主,也可由同行專家或學術團體推薦,經黨政領導研究後,將推薦意見及有關材料報部人事教育司。人事教育司經考察,並組織有關專家評議通過後,填寫《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呈報表》和《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科學、技術、管理專家呈報表》,經部領導審核後報國家人事部批准。

被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和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優惠待遇。

十一、幹部獎勵

(一)獎勵原則

幹部獎勵要堅持實事求是、羣眾路線、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

(二)獎勵的種類嘉獎;記功;全國民政系統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孺子牛”獎。受上述獎勵者,可以同時發給獎品、獎金或晉升工資。

(三)獎勵的一般條件

1.忠於職守、鑽研業務,年終考核成績優秀的;

2.在工作中有發明創造,技術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議,使工作效率或經濟效益有顯著提高或有重大科學價值的;

3.勇於改革,大膽創新,對本單位、本行業、本部門的面貌改觀有重大作用的;

4.執行某項重大任務或特殊任務有功績的;

5.在某項國際活動中為國家爭得榮譽和利益的;

6.防止或避免事故,使國家、集體或羣眾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7.在制訂計劃或執行計劃中為國家或集體節約人力、物力、財力有明顯成效的;

8.同違法亂紀和失職行為作鬥爭,捍衞國家、集體和羣眾利益,維護國家尊嚴有功的;

9.主動放棄優越條件到艱苦地區和崗位工作有較大成績的;

10.舉薦人才有功績的;

11.在培訓和自學中成績特別優秀的;

12.作風正派,辦事公道,受到廣大羣眾稱讚的;

13.其它方面的事蹟突出,應予以獎勵的。

(四)獎勵報批程序

1.民主評議推薦入選。

2.申報。申報單位需呈報的材料主要有:(1)申請獎勵報告;(2)《幹部獎勵審批表》;(3)事蹟材料;(4)其他需要説明的材料。

3.審批。

(五)獎勵審批權限

1.嘉獎和記功,按幹部管理權限審批。

2.全國民政系統勞動模範和“孺子牛”獎,由部長辦公會或部務會審批。

3.其它獎勵,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幹部懲戒

(一)懲戒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羣眾路線、思想教育與嚴肅紀律相結合、以思想教育為主的原則。

懲戒幹部,要根據本人所犯錯誤事實、性質、情節和後果,參照本人對所犯錯誤的認識程度,區別對待,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

(二)懲戒種類

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降職、撤職、留用察看、開除。

(三)懲戒的一般條件

1.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和行政管理法規,造成不良影響的;

2.官僚主義、玩忽職守,給工作造成損失的;

3.利用職權,謀取非法利益的;

4.弄虛作假、騙取榮譽和錢財、牟取他人成果的。

5.壓制民主、打擊報復或誣陷他人的;

6.貪污盜竊、走私販私、敲詐勒索、行賄受賄的;

7.揮霍浪費,損害國家或集體財物、侵犯羣眾利益的;

8.縱容、包庇違法行為的;

9.腐化墮落、道德敗壞的;

10.喪失國格人格,損害國家尊嚴的;

11.違反國家保密規定、泄漏國家祕密的;

12.其它方面的錯誤行為,應予以懲戒的。

(四)懲戒的報批程序

1.調查事實,形成書面調查材料。

2.上報。上報的材料主要有:(1)申請懲戒報告;(2)《幹部懲戒審批表》;(3) 調查事實所形成的書面材料;(4)其它需要説明的材料。

3.審批。

4.宣佈、歸檔。

(五)懲戒的審批權限

幹部的懲戒,原則上與幹部管理權限相同。

(六)懲戒的有關規定

1.受撤職處分的,同時降低工資等級。

2.受處分者,如涉及經濟問題,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同時予以經濟處罰。

3.幹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職、晉級;非重大、特殊貢獻,亦不予獎勵。

4.幹部受警告、記過處分半年後,已經改正錯誤的,應終止處分( 原懲戒材料仍存在檔案中)。

5.幹部受處分終止後,在晉級、晉職、獎勵方面不受影響。

6.幹部在受處分期間,如有特殊貢獻可提前終止處分,但需報上一級主管部門批准。

十三、離休、退休

(一)離、退休條件

1.離休條件,按國發(1982)62號文件規定執行。

2.退休條件,按國發(1987)104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離、退休的審批權限

幹部離、退休的審批權限,與幹部的管理權限相同。但直屬單位管理的幹部,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離、退休時,應事先徵得部人事教育司的同意。

(三)辦理離、退休手續的程序

1.通知本人。幹部離、退休,一般不需本人申請,而由幹部管理部門提前一個月通知本人。

2.報批。部管理的幹部由部人事教育司報部黨組審批。直屬單位管理的幹部,由人事部門呈報本單位黨組織或行政組織審批。呈報的材料主要有:(1)單位報告;(2)《離休幹部審批表》或《退休幹部審批表》。

3.談話。幹部離、退休通知發出前,應由相應的一級領導找其談話:局級幹部,由部領導談話;處級幹部,由部人事教育司或局級單位領導談話;其它幹部,由本單位領導談話。

4.發文。根據組織決定,起草、打印、下發離、退休通知。

(四)離、退休幹部的管理

1.幹部離、退休後,就地安置的由原工作單位負責管理,易地安置的由接收單位負責管理。

2.幹部離、退休,從辦完離、退休手續後的下一個月起改為享受離退休人員待遇。

十四、退職、停薪留職

(一)退職

幹部退職,按《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78]104號) 有關規定執行。

(二)停薪留職

幹部停薪留職,一般只適用於出國學習人員和自費出國探親以及其他因私人事務出國的人員。停薪留職,須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前,不得擅自離職。擅自離職者,按自動離職對待。停薪留職時間為一年,超過一年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具體按《關於出國留學人員工作的若干規定》(國發[1986]107號) 及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十五、幹部檔案管理

幹部檔案,由各直屬單位人事處、科或辦公室負責,並有專職或兼職人員管理。幹部檔案的建立、整理、修正、補充、借閲、傳遞和保管,應嚴格按中央組織部頒發的《幹部檔案工作條例》執行。

(一)幹部檔案的管理權限

幹部檔案的管理權限,原則上與幹部的管理權限相同。但已故幹部的檔案由人事部門保管五年後移交民政部檔案資料館管理。

(二)幹部檔案必須具備的主要材料

1.履歷材料。包括歷年的幹部履歷表、簡歷表、登記表和屬於反映幹部個人經歷的材料。

2.幹部個人自傳和屬於自傳性的材料。

3.鑑定材料。包括歷年的幹部個人鑑定和組織鑑定材料,以及學校畢業鑑定和其它屬於鑑定性的材料。

4.考核材料。包括組織對幹部的工作、學習等進行考察或考核後形成的評價材料,以及各類專業幹部業務考績的評價材料和科技成果的評價材料。

5.審查材料。包括對幹部個人政治歷史問題的審查、複查和評定的結論、決定、調查或複查報告、上級黨組織批覆、作為結論依據的主要證明材料、本人的檢查交待或對結論、決定的意見和主要申訴材料等。

6.入黨、入團材料。主要是參加中國共產黨、共青團組織的申請書、志願書、轉正材料和退黨離團材料。

7.獎勵材料。包括授予幹部個人的各種獎勵及其主要先進事蹟材料。

8.處罰材料。包括受黨內、行政處分的調查報告或決定、上級批覆、本人的檢查材料,以及對錯誤事實進行甄別或複查後的結論材料。

9.職務任免、晉升工資級別等辦理呈報手續的材料。包括職務任免呈報表、調整工資呈報表、授予獎勵或晉升技術職稱、評定學位或學銜的審批表,以及黨代會、人代會代表登記表和離退休、退職、辭職、停薪留職的審批表等。

10.其他可供組織上了解和使用幹部的參考材料。如干部本人寫的思想、工作、 學習總結、檢查等。

根據幹部檔案管理和利用的需要,一個幹部的檔案可分別建立一套正本和若干副本。幹部檔案的正本,是一個幹部集中、完整的檔案材料;幹部檔案副本,則是由同幹部檔案正本相重的材料所構成的檔案材料,只能概括地反映一個幹部的歷史情況和現實情況。

(三)幹部檔案的利用範圍

1.組織上考察瞭解幹部;

2.辦理呈報或審批幹部職務任免、工資變動、調動手續;

3.辦理幹部的入黨、入團事宜;

4.辦理呈報或審批幹部的升學、出國手續;

5.呈報或審批幹部的某一問題的結論性報告,審定幹部參加革命工作時間、入黨團時間和工齡等問題。

6.辦理幹部違法違紀問題的檢查、處理事宜。

7.辦理幹部表彰等事宜;

8.辦理或呈報幹部離退休手續;

9.幹部死亡後撰寫悼詞;

10.其他有關應該查閲的事宜。

(四)幹部檔案查閲的批准權限

幹部檔案查閲的批准權限同幹部的管理權限相同。

(五)查閲檔案的一般程序

1.申請。申請查閲幹部檔案時,本單位人員必須持主管領導籤批的《幹部檔案查閲單》;外單位人員必須持處級以上單位介紹信。

2.審批。按查閲檔案的審批權限審批。

3.查閲。查閲幹部檔案時,管理人員必須按領導批准指定的查閲內容提供,並實施監查。

(六)幹部檔案的轉遞

1.轉遞手續:在幹部主管單位發生變化後,轉出單位應逐項填寫《轉遞幹部檔案材料通知單》,並在《轉出材料登記簿》上登記,轉入單位應審核《轉遞幹部檔案材料通知單》及幹部檔案材料的數量,確認無誤後,應在《轉遞幹部檔案材料通知單》的回執上簽字蓋章,並及時轉向寄出單位。

2.轉遞要求:

(1)及時迅速地轉遞幹部檔案材料;

(2)準確書寫接收單位的地址;

(3)按機要文件轉遞,防止失密、泄密和丟失。

十六、幹部統計

(一)幹部統計的原則幹部統計,按工資關係確定,即幹部工作關係在那個單位,則由那個單位負責。

(二)幹部統計的一般要求

1.客觀性。幹部統計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幹部工作中客觀存在的實際情況。

2.科學性。運用科學的方法和制度,把大量複雜的幹部情況,通過數據準確地反映出來。

3.統一性。按照統一規定的統計範圍、統計對象、統計時間和統一的表格,由各填報單位綜合彙總上報,不得自行其是。

(三)幹部統計的種類根據上級機關的要求和直屬單位的實際情況,直屬單位的幹部統計一般有以下兩種:

1.季度統計。是指幹部數量絕對增加和減少的統計,於每年第三季度,即十月十日前報部人事教育司。

2.年度統計。是反映幹部情況的綜合報表,於下一年的一月五日前報送部人事教育司。

十七、人事管理機構、人員及其職責

(一)人事管理機構

民政部管理直屬、代管和掛靠單位人事工作的機構為部人事教育司;各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為本單位人事處、科、室。不設人事處、科、室的單位,在辦公室設專職或兼職人事工作幹部。

(二)人事管理機構的任務和職責

人事管理機構的主要任務,是負責本單位幹部和職工的管理工作。其主要工作內容有:

1.幹部和工人的調配工作;

2.幹部的任免與考核工作;

3.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評定和崗位聘任工作;

4.幹部和工人離休、退休、退職工作;

5.幹部和工人的業務、技術培訓工作;

6.幹部和工人的工資、福利、津貼和勞動保護工作;

7.幹部和工人的獎懲工作;

8.幹部和工人檔案管理和統計工作;

9.涉及人事管理的其它問題。

(三)人事管理幹部的一般要求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堅持原則,嚴守法紀,勇於同一切違法亂紀的行為作鬥爭。

3.聯繫羣眾,實事求是,公道正派。廉潔自律,秉公辦事,不以權謀私。

4.熟悉本職業務,按工作程序辦事。

5.遵守國家保密規定,嚴守機密。

6.有較寬的知識面和良好的道德修養。

7.盡職盡責,謙虛謹慎,熱情禮貌,講求工作效率和質量。

十八、附則

(一)直屬單位的工人管理可參照本細則的有關條款執行。

(二)本細則的解釋權屬於人事教育司。

(三)本細則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黨建工作考核細則 篇11

為貫徹落實黨的xx大精神,進一步加強醫德醫風建設,提高全區醫務人員職業道德素質和醫療水平,建立規範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倡導“救死扶傷、忠於職守,愛崗敬業、滿腔熱忱,開拓進取、精益求精,樂於奉獻、文明行醫”行業新風尚,根據《執業醫師法》、國務院《護士條例》、衞生部《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和《關於實行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制度的指導意見(試行)》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加強醫德醫風建設、提高醫務人員職業道德素質為目標,以考核記錄醫務人員的醫德醫風狀況為內容,以規範醫療服務行為、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改善醫療服務態度、優化醫療環境為重點,強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強監督,嚴肅紀律,樹立行業新風,構建和諧醫患關係,加快衞生誠信體系建設,更好地為廣大人民羣眾的健康服務。?

二、考評範圍

全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中的醫師、護士及其他衞生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中執行衞生技術人員崗位工資的人員(統稱醫務人員)。

三、考評標準

醫務人員醫德考評按百分制進行評定,基礎分為80分,滿分為100分。加分、扣分後的累計得分不得高於100分或低於0分,即:加分後累計得分超過100分的,以100分計算;扣分後累計得分低於0分的,以0分計算。(一)基本要求(基礎分80分)

1.救死扶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10分)。

(1)加強政治理論和職業道德學習,樹立救死扶傷、以病人為中心、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和服務意識,大力弘揚白求恩精神。

(2)增強工作責任心,熱愛本職工作,堅守崗位,盡職盡責。

2.尊重患者的權利,為患者保守醫療祕密(10分)。

(1)對患者不分民族、性別、職業、地位、貧富都平等對待,不得歧視。

(2)維護患者的合法權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隱私權,為患者保守醫療祕密。

(3)在開展臨牀藥物或醫療器械試驗、應用新技術和有創診療活動中,遵守醫學倫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權。

3.文明禮貌,優質服務,構建和諧醫患關係(10分)。

(1)關心、體貼患者,做到熱心、耐心、愛心、細心。

(2)着裝整齊,舉止端莊,服務用語文明規範,服務態度好,無“生、冷、硬、頂、推、拖”現象。

(3)認真踐行醫療服務承諾,加強與患者的交流和溝通,自覺接受監督,構建和諧醫患關係。

4.遵紀守法,廉潔行醫(15分)。

(1)嚴格遵守衞生法律法規、衞生行政規章制度和醫學倫理道德,嚴格執行各項醫療護理工作制度,堅持依法執業,廉潔行醫,保證醫療質量和安全。

(2)在醫療服務活動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親友的財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不收受藥品、醫用設備、醫用耗材等生產、經營企業或經銷人員給予的財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當利益,不以介紹患者到其他單位檢查、治療和購買藥品、醫療器械等為由,從中牟取不正當利益。

(4)不開具虛假醫學證明,不參與虛假醫療廣告宣傳和藥品、醫療器械促銷,不隱匿、偽造或違反規定塗改、銷燬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

(5)不違反規定外出行醫,不違反規定鑑定胎兒性別。

5.因病施治,規範醫療服務行為(15分)。

(1)嚴格執行診療規範和用藥指南,堅持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

(2)認真落實有關控制醫藥費用的制度和措施。?

(3)嚴格執行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不多收、亂收和私自收取費用。?

6.顧全大局,團結協作,和諧共事(10分)。?

(1)積極參加上級安排的指令性醫療任務和社會公益性的扶貧、義診、助殘、支農、援外、對口支援等醫療活動。?

(2)正確處理同行、同事間的關係,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長補短,共同進步。?

7.嚴謹求實,努力提高專業技術水平(10分)。?

(1)積極參加在職培訓,刻苦鑽研業務技術,努力學習新知識、新技術,提高專業技術水平。?

(2)增強責任意識,防範醫療差錯、醫療事故的發生。?

(二)加分依據 ?

1.參加單位組織的義診活動,每次加0.5分。?

2.參加基層衞生幫扶項目(不包括因晉升專業技術職務需要而參加基層衞生幫扶的),在農村牧區和社區連續工作超過1個月(含1個月)但不足3個月的,加1分;超過3個月(含3個月)但不足半年的,加2分;超過半年(含6個月)以上的,加3分;因工作表現突出,受到衞生行政部門表彰的,另加2分。對於長期在基層工作(含社區)的人員最高可加到5分。?

3.參加衞生對口支援項目(不包括因晉升專業技術職務需要而參加衞生對口支援的),在條件艱苦地區(旗縣及以下)連續工作超過1個月(含1個月)但不足3個月的,加2分;超過3個月(含3個月)但不足半年的,加3分;超過半年(含6個月)以上的,加5分;因工作表現突出,受到衞生行政部門表彰的,另加2分。 ?

4.收到患者及家屬表揚信、錦旗給個人的,每次加2分,給集體的,有關人員各加0.5分,每人最多加5分;收到單位表揚信、錦旗給予個人的,每次加2分,給集體的,有關人員各加0.5分,每人最多加5分。?

5.先進事蹟、典型正面事蹟在省級、設區市級和縣級新聞媒體報道屬個人的,每次分別加3、2、1分,每人最多加5分;屬集體的,有關人員每次各加2、1、0.5分,每人最多加5分。同一事例重複報道的,以加分高的一次計算,不重複累計。?

6.自覺拒收患者及其家屬給予的“紅包”、禮品等財物(經單位紀檢、糾風辦核實),或按規定把難以拒收的財物全部及時上繳單位或有關部門的,每次加2分,每人最多加5分。?

7.堅決抵制商業賄賂,自覺拒收任何形式的回扣(經單位紀檢、糾風辦核實),或按規定把難以拒收的財物全部及時上繳單位有關部門的,每次加2分,每人最多加5分。?

8.檢舉他人收受各種回扣、開單提成、擅自接受資助,經查屬實的,加5分。?

9.在工作中責任心強、認真細緻,及時發現、指出他人的工作差錯,從而避免出現醫療差錯或醫療事故的,每次加1分,每人最多加3分。 ?

10.糾正他人因違反醫學保密規定和保護性醫療制度而挽回不良影響的,每次加1分,每人最多加3分。 ?

11.積極參加各種突發事件的醫療搶救工作的,每次加1分,每人最多加3分;因工作表現突出,受到衞生行政部門表彰的,加2分;受政府表彰的,加3分。?

12.見義勇為,為維護醫療秩序勇於同違法行為作鬥爭,受到本單位或上級有關部門表揚的,加5分。積極參加無償獻血的,每次獻血200毫升加1分,400毫升加2分(以獻血證為準)。?

13.被評為本單位先進工作者的(不包括各種單項表彰,下同),加3分;被廳、市、縣衞生行政部門評為先進工作者的,加4分;被評為設區市級勞模的,加5分;省級勞模的,加8分;全國勞模的,加10分(被評為全區或全國衞生系統先進工作者的分別按設區市級或省級勞模加分)。?

14.科室被評為本單位先進集體的(不包括各種單項表彰,下同),科室主任、護士長各加2分;被評為廳、市、縣級先進集體的,各加3分;被評為省級先進集體的,各加5分;被評為國家級先進集體的,各加10分。以上各項副職減半加分。?

(三)扣分依據 ?

1.未經批准,不參加單位組織的各項學習、活動的(值班或有其它任務的除外),發現1次扣1分。 ?

2.遲到、早退發現1次扣2分;曠工每次扣5分。 ?

3.上班時擅自離崗、串崗的,每次扣2分。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的,每次扣3分。?

4.上班着裝不整潔、不佩戴胸牌上崗、語言不文明的,每次扣1分。?

5.不落實首診負責制或首問負責制的,每次扣2分。?

6.對患者及其家屬的疑問和投訴,不能耐心做好解釋説明和調查處理,激化矛盾糾紛,導致被患者及其家屬因行風問題實名投訴到本單位有關部門的,每例扣2分;被投訴到同級行政機關或新聞媒體的,每例扣3分;被投訴到上級行政機關或新聞媒體的,每例扣5分。(患者無理取鬧的除外)

7.醫務人員在醫療服務過程中有缺陷或不足,引起服務對象不滿意或發生爭吵的,每次酌情扣1~3分。?

8.科室不按規定提供規範的收費一日清單的,對科室主任、護士長和當事人每次各扣1分;雖有提供收費一日清單,但不及時、不規範的,對科室主任、護士長和當事人每次各扣0.5分。?

9.泄露患者隱私或醫學祕密的,每次扣2分;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次扣5分。?

10.違反《處方管理辦法》和《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及其它藥物指導原則、指南使用藥品的,每次扣3分。?

11.不執行診療規範給病人作檢查檢驗的,每次扣2分。?

12.科室間或同事間鬧不團結,工作受到影響的,每人扣2分;工作受到嚴重影響的,每人扣5分。?

13.工作拖拉,不按時完成任務或不服從科室工作安排的,每次扣5分;不服從單位工作安排的,每次扣10分。?

14.違反衞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開展診療活動(包括超範圍執業)或者技術操作規範的,每次扣5分。?

15.因責任事故造成的醫療事故,負次要責任的當事人每次扣5~10分,負輕微責任的當事人每次扣1~5分;?

16.誇大或虛構病情,為單位或個人牟取利益的,視情節每次扣5~10分。?

17.在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之外,自立、分解項目收費或提高標準加收費用的,對科室主任、護士長各扣3分;對當事人扣5分。?

18、急診急救不按規定時間到達者扣5分。?

(四)當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其醫德考評結果直接認定為較差:?

1.醫療服務態度惡劣,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嚴重後果的; ?

2.違反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多記費、多收費或者私自收取費用,被上級有關部門查處或新聞媒體曝光的科室主任、護士長和當事人; ?

3.因工作不認真造成醫療事故,負完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當事人; ?

4.出具虛假醫學證明文件或參與虛假醫療廣告宣傳和藥品醫療器械促銷活動的; ?

5.隱匿、偽造或者擅自銷燬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 ?

6.使用未經批准使用的藥品、製劑、消毒藥劑和醫療器械的; ?

7.不按照規定使用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放射性藥品的;?

8.未經患者或者其家屬同意,對患者進行實驗性臨牀醫療的; ?

9.非醫學需要,利用B超等手段對胎兒作性別鑑定的; ?

10.違反《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私自外出行醫的;?

11.泄露患者隱私,造成嚴重後果的; ?

12.在醫療服務活動中,接受患者及其親友的“紅包”、物品、宴請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

13.介紹患者到其他單位檢查、治療或購買藥品、醫療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的;?

14.在臨牀診療活動中,接受醫療器械、藥品、醫用耗材、試劑等生產、銷售企業或人員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當利益的;或為藥品生產、經銷企業或人員登記、統計醫生處方或為此提供方便的;?

15.違反衞生部《醫療衞生機構接受社會捐贈資助管理暫行辦法》、省衞生廳《關於加強對醫療衞生機構接受社會資助參加或舉辦各種活動管理的通知》,擅自接受藥品、醫用器械、醫用耗材、試劑等生產、銷售企業或經銷人員的資助,外出參加學術活動、交流、考察、旅遊等活動的;?

16.對醫務人員在用藥、檢驗、檢查中提供各種形式開單提成的科室負責人和當事人;?

17.發生自然災害、傳染病流行、突發重大傷亡事故以及其他嚴重威脅人民生命健康的緊急情況時,不服從單位和衞生行政部門調遣的;?

18.不服從組織安排,拒絕參加基層衞生幫扶、衞生對口支援、衞生援外工作的;?

19.發生醫療事故或者發現傳染病疫情、患者涉嫌傷害事件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規定報告的;?

20.因與職務行為有關的錯誤而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及其以上處分的;?

21.受撤銷黨內職務或行政撤職及其以上處分的;?

22.其他嚴重違反職業道德和醫學倫理道德的情形;?

23.單位認定的其他行為。?

四、考評步驟?

(一)個人自評:被考評的醫務人員對照考評標準的基本要求、加分和扣分依據,結合自己的實際工作表現,進行總結和自我評價,填寫《內蒙古自治區醫務人員醫德考評登記表》。?

(二)科室初評:在個人自評基礎上,以科室為單位,由科室考評小組根據每個人日常的醫德行為進行評價。?

(三)單位總評:由所在單位的醫德考評機構組織實施,根據個人自評、科室初評的結果,以日常檢查、問卷調查、患者反映、投訴舉報、表揚獎勵等記錄反映出來的具體情況為主要參考依據,對每個醫務人員進行評價,作出醫德考評結論,填寫綜合評語。?

五、考評等次?

醫務人員醫德考評結果分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4個等次,並按下列條件確定:優秀――考評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且沒有扣分。良好――考評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且扣分不超過15分。一般――考評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且扣分不超過30分。較差――考評得分在60分以下或扣分超過30分或有“一票否決”行為。?

醫德考評要嚴格堅持標準。自治區級醫療機構被確定為醫德考評優秀等次的人數一般控制在本單位實際參加考評總人數的15%以內(考評得分在90分以上,且沒有扣分的人數超過優秀等次控制數的,按考評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截止到控制數;達不到優秀等次控制數的,按實際得分在90分以上,且沒有扣分的人數計算,下同)。自治區級醫療機構被地方黨委、政府評為綜合性表彰的先進集體,被評為全國、全省衞生系統先進集體,被授予“文明單位”稱號或繼續保持“文明單位”榮譽的,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數可控制在本單位實際參加考評總人數的20%以內;凡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刑事處罰或受到勞動教養的,當年該單位優秀等次比例不得超過實際參加考評總人數的12%。自治區級以下醫療機構被確定為醫德考評優秀等次的人數可按在當地人事部門確定的幹部任職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控制比例的基礎上增加5%來掌握;當地人事部門沒有確定幹部任職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控制比例的單位也可以參照自治區級醫療機構醫德考評優秀等次控制比例執行。優秀等次名額應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單位內部合理分配。?

六、醫德檔案內容?

醫德檔案內容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本人接受職業道德規範和醫學倫理知識培訓、考核情況;?

2.本單位或上級有關部門對文明規範服務、改善服務態度、尊重病人權益等檢查涉及本人方面的情況;?

3.本單位通過日常對病歷、處方的檢查分析和上級有關部門的抽查反映本人在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醫療服務收費(收費清單)方面的情況;?

4.本人獲得各種獎勵榮譽、新聞媒體先進事蹟報道和病人表揚;?

5.本人受到患者及其家屬投訴(問卷調查)及調查處理情況;?

6.本人違反職業道德或行業紀律受到本單位或上級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或誡勉談話的情況;?

7.本人拒收或收受“紅包”和回扣、開單提成的情況;?

8.本人蔘加義診、基層衞生幫扶、衞生對口支援、突發事件的醫療搶救工作和社會公益活動等情況;?

9.其它能夠反映本人在醫德考評中需要加分或扣分的材料;?

10.本人醫務人員醫德考評表。?

七、考評結果應用?

醫德考評結果應在本單位範圍內進行公示,並與醫務人員的晉職晉級、崗位聘用、評先評優、績效工資、定期考核等直接掛鈎。晉職晉級、崗位聘用應在考評結果為良好及以上的人員中產生。評先評優的人選和任職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的人員,必須在醫德考評等次為“優秀”的人員中產生。醫德考評等次確定為一般的人員,當年不得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年限必須延遲1年。醫德考評等次確定為較差的人員,其任職年度考核等次直接確定為不稱職(或不合格),不計算考核年限,當年不得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晉升薪級工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年限必須延遲2年;每年一次的薪級工資應不予調漲,或取消年終一次性獎勵工資。各級醫療機構的醫師定期考核中的職業道德評定,以醫德考評結果為依據。考核週期內有一次以上醫德考評結果為“較差”的,認定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各級醫療機構要對醫德考評“較差”等次的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對連續2年被評為“較差”等次的人員,可作緩聘、低聘或解聘處理;有行政職務的醫務人員,按幹部管理權限,報請有關部門免除其行政職務。?

八、組織管理?

盟(市)、縣級以上衞生行政部門主管其轄區內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的醫德考評工作。各級衞生行政部門應當成立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工作的監督管理和考核。按照屬地化管理與行政隸屬管理相結合的原則,自治區衞生廳負責制定全區的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工作實施辦法,監督管理自治區級醫療機構以及在自治區衞生廳註冊的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的醫德考評工作;盟市衞生局負責制定和完善本轄區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工作實施細則,監督管理直屬醫療機構以及負責在設區市衞生局註冊的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的醫德考評工作;縣(市、區)衞生局負責監督管理直屬醫療機構以及負責在縣(市、區)衞生局註冊的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的醫德考評工作。?

各級衞生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醫德考評制度對於加強醫德醫風建設、提高醫療服務水平、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重要意義,將此項工作與醫院管理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各級醫療機構要認真組織實施醫德考評制度,成立由院領導和人事、紀檢監察、有關業務職能部門負責人蔘加的醫德考評工作領導小組,人事部門或紀檢部門為醫德考評工作具體經辦機構,負責擬定醫德考評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紀檢監察組織協調、監督醫德考評工作,確保考評工作公正、公平、公開。?

醫德考評工作要納入醫院管理體系,與衞生技術人員年度考核同時進行,每年進行一次,年度考核中“德”的分數按照醫德考評的分數進行折算。醫德考評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堅持定性考評與量化考核相結合,與醫務人員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結合。要認真落實醫德考評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堅持日常檢查與年終醫德考評相結合,醫院各職能科室要根據每年糾風工作任務責任分解的要求,加強對醫務人員的病歷、處方、用藥和檢查情況的日常檢查和問卷調查、患者反映、投訴舉報、表揚獎勵等相關資料的收集,為年終醫德考評提供準確、真實的依據。職能科室工作人員因工作不負責任,年終無法提供本應該提供的日常檢查結果和資料或提供虛假檢查結果和資料的,對職能科室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各級醫療機構應當為每位醫務人員建立醫德檔案,醫德檔案分為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在醫德考評制度試行階段可先使用手工紙質檔案,待條件成熟後開發電子檔案,有條件的醫院可直接試行電子檔案。醫德檔案由單位人事或紀檢部門負責保管,並按照《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把執業醫師的醫德考評結果報送執業醫師定期考核機構,同時報送醫師執業註冊的衞生行政部門。各級衞生行政部門每年要組織有關人員對醫院醫務人員醫德醫風考評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總結經驗,不斷完善,確保醫德考評工作取得實效。對工作不力,存在走形式、走過場問題的醫療機構,根據具體情況,予以通報批評、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不合格、醫院等級評價、評審或複審不合格等處罰,並對主要負責人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九、有關説明?

本實施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實行。

黨建工作考核細則 篇12

班主任量化考核總分100分,分為德、能、勤、績四塊,師德師風(10分)、班級管理能力(55分)、出勤(15分)、班級工作業績(20分)。

一、師德師風(10分)

依據學校師德師風量化評分細則評估打分。(附細則):

西街國小師德師風考核制度及量化評分細則

(一)、師德師風考核制度

1、依法執教。學習和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在教育教學中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2、愛崗敬業。熱愛教育、熱愛學校,盡職盡責、教書育人,注意培養學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不敷衍塞責,不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3、熱愛學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

對學生嚴格要求,耐心教導,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全面、主動、健康發展。

4、嚴謹治學。樹立優良學風,刻苦鑽研業務,不斷學習新知識,探索教育教學規律,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和科研水平。

5、團結協作。謙虛謹慎、尊重同志,相互學習、相互幫助,維護其他教師在學生中的威信。關心集體,維護學校榮譽,共創文明校風。

6、尊重家長。主動與學生家長聯繫,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持與配合。積極宣傳科學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訓斥、指責學生家長。

7、廉潔從教。堅守高尚情操,發揚奉獻精神,自覺抵制社會不良風氣影響。

不利用職責之便謀取私利。

8、為人師表。模範遵守社會公德,衣着整潔得體,語言規範健康,舉止文明禮貌,嚴於律己,作風正派,以身作則,注重身教。

(二)、量化評分細則 (基分為10分)

1、教師上課期間發生安全事故,一票否決,當月師德師風分為0分。

2、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一次扣5分,造成事故者,追究責任,向學生及家長賠情道歉。

3、上課期間使用不文明語言,一次扣2分。

4、教師之間搞不團結,吵架罵人者,一次扣2分,打架者,一次扣5分。

5、不服從領導安排者,當月師德師風分為0分。

(師德師風量化評分一月一公佈)

二、班級常規管理能力(55分)

分為紀律、衞生、學習三項,紀律(25分)衞生(20分)學習(10分)

(一)紀律(25分)

1、一升旗(4分):週一7:30各班學生穿校服,佩戴紅領巾(沒有的一人扣0.1)有秩序地整隊集合,帶到操場,安靜嚴肅地參加升旗儀式,有秩序地帶回,,

一次記1分,一月四周記4分。

2、兩到校(4分):學生到校後積極投入學習或打掃衞生,教室內安靜,井然有序,一天兩查,一次記0.1分一月四周40次記4分。

3、一課間操(10分):每天課二一打下課鈴,各班學生有秩序地整隊集合,帶到操場,整齊規範地做操,聲音洪亮地唱歌,做操完畢,有秩序地帶回,一次記0.5分,一月20次記10分。不上操的班級,學生不得在室外活動,上廁所回來後在教室內安靜地學習,班主任守班,一次記0.5分,一月20次記10分。

4、課堂紀律(3分):政教處不定時檢查各班課堂紀律,課堂紀律良好的記3分,有高聲喧譁的,追逐打鬧,亂跑亂竄的不計分。

5、兩放學(4分):各班體育班長必須組織學生整隊放學,值班領導和紀律督察隊檢查,秩序良好的一次記0.1分,一月40次記4分。(紀律由政教處成立紀律督察隊,每天檢查打分,一月一彙總公佈)

(二)、衞生(20分)

依據衞生評分細則執行。(附:細則)

1、教室(10分)

室內打掃乾淨、整潔(1分)

1) 室內保持無雜物、紙片(2分)

2) 室內每天按時拖地(2分)

3) 門窗擦乾淨,保持無污(1分)

4) 室內桌椅擺放整齊,無損壞者(1分)

5) 教室四角經常清掃,無塵土(1分)

6) 掃帚、拖把擺放到位,整齊(1分)

7) 學生個人衞生(1分)

2、衞生區(10分)

1) 按時打掃(2分)

2) 衞生區保持拖乾淨(3分)

3) 每天堅持擦瓷磚(2分)

4) 花池內無雜物(1分)

5) 樓梯窗台扶手保持擦乾淨(2分)

注:(1)1—5片雜物,扣0.1分。6---10片雜物,扣0.2分。

(2)個人衞生1—5人,扣0.1分,6---10人扣0.2分,10人以上扣0.5分。

(3)衞生評比由政教處成立衞生檢查隊,一天兩督促,一檢查打分,一週一大檢查,一週一公佈,一月一彙總評比排隊

(三)、學習(10分)

1、班級學風(6分):班級學風正,學生學習積極性高,學習興趣濃厚,月考核記6分。

2、班級學習紀律(2分):學生進入教室後,安靜、專心學習,不追逐打鬧,不亂跑亂竄,不高聲喧譁,月考核記2分。

3、轉化學困生(2分):建立學困生檔案,制定學困生轉化措施,積極轉化學困生,能落實,有效果,月考核記2分。

三、出勤(15分)

1、升旗(5分):組織學生按時參加升旗儀式,嚴格管理學生,班級秩序井然,一次記1.25分,一月四次記5分。

2、上操:組織學生按時上課間操,嚴格管理學生,班級隊伍整齊,學生動作規範,集合整隊有秩序,一次記0.5分,一月20次記10分。

四、班級工作業績(20分)

1、班主任工作計劃(2分)

2、班主任月工作總結(2分)

3、定期開班會,隊會,有記錄(2分)

4、班級制度健全(2分)

5、班級文化建設(2分)

6、班幹部管理、發揮作用(2分)

7、文藝比賽(2分)

8、體育比賽(2分)

9、其他大型活動(2分)

(注:7、8、9三項都舉行得三項分,如只有一項得三項分)

10、德育滲透,德育經驗材料,德育論文成果(2分)

黨建工作考核細則 篇13

一.編輯部的工作實行部長負責副部長實施制。

二.編輯部的工作職責是對協會的會報進行編輯,並保證報紙準時發行,必須保證報紙的質量。

三.編輯部定期或不定期召開例會,例會內容包括協會工作任務的安排,讀書心得,學習生活問題的交流。例會每兩週至少一次,每次例會後交一份會議記錄。

四.編輯部內部每學期至少舉辦兩個活動,可與協會其他部門合作。

五. 配合其他部門完成協會的各項工作。

黨建工作考核細則 篇14

班級是學校教育管理的基層組織,班主任是班級工作的具體組織者、教育者和指導者。班主任工作是學校教育、教學任務得以順利完成的極為重要的一環。為了切實加強學校內部管理,增強班主任工作的責任心,提高班級管理成效,特制定本班主任量化考核實施細則。

一、班主任例會、班級主題班會

1、每週日晚18:50為科內班主任例會時間,班主任會議準時參加,認真聽講、記錄,對會議精神認真貫徹執行。遲到每次扣5分,無故不參加例會,每次扣10分,請假扣2分。

2、每週日晚第二節為主題班會時間,班主任要認真組織學生開相關主題班會,每週具體內容見後,科裏進行檢查,組織較好的加10分,較差扣5分,不組織者扣20分。

二、上交材料

1、開學初及時制定並上交學期班級工作計劃,班級基本情況一覽表、學生報到情況等,遲交扣5分,未交扣10分。

2、認真做好上級部門要求的有關資料的上交工作。遲交每次扣5分,不交每次扣10分。

三、升旗、開會、早操、課間操

1、週一升國旗,平時開會班主任需跟班維持紀律,無故不參加者扣10分,班級秩序第一加10,第二加5分,較差扣5分,最差扣10分。

2、早操、課間操要求質量高秩序良好,被留班級扣10。班主任跟操每次加5分,請假扣2分,曠操扣5分,一週全勤另外加10。

四、生活指導、衞生掃除跟班、晚上值班

1、能夠按時上好生活指導,總結本班學生一天的表現情況,對違紀學生及時處理,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衞生習慣。每缺席一次扣10分,請假扣2分。

2、督促學生每天衞生打掃及時、乾淨,學生處每找到科裏每次扣10分。週四或其它大掃除時間跟班督促學生打掃及時、乾淨,班級衞生不達標者扣10分。

3、宿舍和衞生區衞生,學生處每天扣分總和在20-30分的扣10分,31分以上者扣20分。

4、每天晚上認真值班者加10分,一週內全勤者另外加10分。

五、班級上課、及週末返校情況

1、每天上課秩序較好,無遲到、課堂混亂、不尊重教師情況,加10分,一天中有15%人以上遲到,或課堂混亂、或不尊重教師之一者扣10分。

2、週末返校超過20%不到校者,扣20分,超過15-20%不到校者扣10分。100%到校者加20分。

六、各種活動獎勵

1、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本班學生能積極參加,獲國、省、市、縣、校一等獎的分別加20、18、16、14、12分,獲國、省、市、縣、校二等獎的分別加16、14、12、10、8分,獲國、省、市、縣、校三等獎的分別加12、10、8、6、4分。

2、學校學生處、團委和體育科組織各種活動,要認真組織本班學生參加,本班棄權者,扣20分。

七、控輟保學、交費

1、每學期輟學率在5%內,加20分,5%-10%內加10,超過10%扣10分,超過20%扣20。

2、每學期的各種收費在規定時間完成100%者加20,90%-100%加10,在學期被通報者扣20分。

八、其它臨時安排的工作

學校、學生處臨時安排的工作,如公共衞生區打掃、排自行車等,及時較好的完成者加10分,拒絕不做者扣20分,做的不好的扣10分。

備註:1、每週基礎分為100分,一週一報、一月一總,週日晚班主任例會進行通報。

2、班主任考核量化和班級量化,在每個月的班主任津貼各佔50%;

期末評選優秀班主任,本規則佔70%,班級量化佔30%;評選優秀班級本規則佔30%,班級量化佔70%。

3、未盡事宜待討論之後加入本考核。本規定即日起執行。

4、因公出差或其它臨時工作,由代理班主任執行本規則。

黨建工作考核細則 篇15

崗位:維修班長

考核項目 1、設備完好率≥96%

2、維修合格率≥97%

考核辦法:1、對維修合格率的考核

通過《維修申請、完工單》進行考核。該單據一式兩聯,一聯給維修人員作為維修通知單,另一聯給生產部統計,進行綜合計算得分。(此單應有序列編號)。

〈〈設備維修申請、完工單〉〉中的結果一欄分別由生產車間主任和動力車間主任對維修情況進行評定打分,平均後的得分即為此次維修合格率的得分。每個月末生產部統計計算所有維修任務的平均得分,此得分作為維修合格率綜合得分。

2、對設備完好率的考核

根據〈〈設備維修申請、完工單〉〉上記錄的維修時間,算出故障時間,現估計每個工段設備每天工作時間為:

收奶工段:8小時/天

預處理工段:12小時/天

UHT工段:14小時/天

灌裝工段:12小時/天

外包工段:8小時/天

化驗室:8小時/天

鍋爐工段:24小時/天

水、電、壓氣設備:18小時/天

後勤:8小時/天

每個工段設備完好率=(每月工作小時數—故障小時數)/每月工作小時數*100%

設備完好率即為每個工段設備完好率的平均值。

維修班長專業水平得分為設備完好率與維修合格率的平均值*40%+動力主任打分*10%

崗位:維修工

專業水得分=設備完好率與維修完好率與維修合格率的平均值*30%+維修班長打分(100分制)*10%+動力車間主任打分*10%

崗位:操作工

專業水平得分=所屬設備完好率*10%+正常供應率*20%+維修班長打分*10%+動力車間主任打分*10%

崗位:鍋爐班長

專業水平得分=設備完好率*20%+供應合格率*20%+動力車間主任打分*10%

崗位:司爐工

專業水平得分=設備完好率*15%+供應合格率*15%+班長打分*10%+動力主任打分*10%

黨建工作考核細則 篇16

一、農家書屋須懸掛湖南省農家書屋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製作頒發的匾牌,並在醒目位置張掛管理員職責及出版物借閲管理制度。

二、農家書屋所有出版物及配套設施設備要分類登記造冊,並作為村財務公開內容定期向村民公佈。

三、認真做好農家書屋防火災、防偷盜以及出版物防潮、防蟲、防塵等各項工作。

四、農家書屋由所在村委會負責管理、並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管理人員。管理人員要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愛好學習,樂於助人,有為公益事業奉獻的精神。

五、保持良好的衞生環境,提供較好的照明條件出版物擺放整齊,分類清楚,每週開放不少於3天的借閲時間。

六、建立農家書屋信息反饋機制,將村民的讀書和學習需求及時反饋,以增強配供出版物的實用性。

七、積極組織開展各類讀書活動和農業科技普及教育等活動。

八、要充分發揮農家書屋“掃黃打非”工作監督崗和前沿陣地的作用,堅決抵制非法違禁出版物,嚴禁向讀者提供非法違禁出版物。

九、具備經營出版物條件的農家書屋可申請辦埋出版物零售經營許可證,增強農家書屋的自我發展能力。

十、接受各級農家書屋工程建設領導小組的指導、檢查和所在村黨支部、村委會及全體村民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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