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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範文(精選16篇)

學習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範文(精選16篇)

學習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範文(精選16篇)

學習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範文 篇1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劍”,是失職、瀆職幹部不可觸摸的“高壓線”,中央在即將迎來建黨95週年之際又一次“亮劍”,體現了我黨從嚴治黨的強烈決心。

忌濫用職權。《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規範黨員幹部行為準則的“標尺”,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黨員幹部要嚴格遵守不越“雷池”,時刻謹記權利是黨和人民羣眾所賦予的,要公平、公正、公道,將權利為民所用、造福於民,要有堅定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學會向一切歪風邪氣説不。

忌表裏不一。荀子把“口言善,身行惡”的“兩面人”稱為“國妖”,一個共產黨員最起碼的標準在於表裏如一、言行一致,台上台下、台前台後、當面背後都一樣。黨員幹部嚴謹出現“兩面人”現象,要敢於較真碰硬,敢於擔當責任,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要敢於 “唱黑臉”,不做人人唾罵的“兩面人”。

忌損人利己。共產黨員應該吃苦在前,享樂在後,要學會知足常樂,習慣過清貧和寂寞的日子,不浮躁、不攀比、不抱僥倖心理。將人民的權力化作私有物,為個人謀私益,給黨和人民的事業帶來嚴重的危害的就會受到《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這把“利劍”的懲罰。時時刻刻要用黨的準則條例這面“正氣之鏡”來規範自己、提醒自己。

學習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範文 篇2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共中央主持會議。《問責條例》的通過代表了黨中央“從嚴治黨”的決心,是黨中央對嚴肅黨風黨紀的進一步提升,是黨中央為廣大黨員幹部劃定的一道政治紅線。

從去年印發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到今年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從對黨員要求進行自我行為規範和對違紀行為劃定界限到今年釋放出的強烈的“失責必問,問責必嚴”信號都表明着黨中央對於當前廣大黨員在生活中、工作上的高標準嚴要求,隨着《問責條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通過,接下來各級黨組織必將組織黨員對《問責條例》進行學習理解貫徹,在實施《問責條例》過程中,各級黨組織應當做到“問”更應做到 “責”。

《問責條例》落點在“問”。要在“問”字上,做到能問、勤問、敢問。完善監督制度,以制度為基準保障廣大黨員幹部問的權利和義務。在責任問題上要充分發揮制度作用,對領導幹部要能問工作問題、勤問經濟問題、敢問敏感問題,要鼓勵黨員幹部直面詢問、善於接受詢問。將“問”在黨員幹部的生活工作中作為常態化機制。

《問責條例》重點在“責”。“問”能保證對問題進行深入的瞭解,但只問不責在實施過程中會導致《問責條例》缺乏足夠約束力,較難形成有效的約束制度同時在對廣大黨員幹部中間也難以形成心理威懾。因此,《問責條例》要“問”更要“責”。要完善已有的問責制度,量化問責標準,保證問責有章可循,有例可依;要加強問責延續性,對已達處理期的同志要加強考核管理,保證達到條例入心,不再觸犯的效果。

學習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範文 篇3

6月28日,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無疑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又一制度利器,補齊了從嚴治黨責任領域的“短板”,開列每個黨員幹部責任清單,喚醒每個黨員幹部的責任意識,讓每個黨員頭上多了一道“緊箍圈”,標誌着全面從嚴治黨又邁出堅實一步。

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就是要同一切弱化先進性、損害純潔性的問題作鬥爭,祛病療傷,激濁揚清。在黨的95週年生日到來前夕,中央適時祭出全面從嚴治黨又一制度利器——《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這無疑是同弱化先進性、損害純潔性作鬥爭的一件制度利器,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標尺,旨在向全體黨員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強化責任擔當,以問責促擔責履責,利劍高懸,告誡和警示全黨,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不含糊的,黨員幹部若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問責追責的。

不以規矩,不成方圓。黨的建設的經驗證明,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制度建設作為黨的建設系統工程中一項根本性基礎性建設,是實現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的根本保障。《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遵循黨章要旨,堅持問題導向,立足長遠,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問責條例》規定,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同時把責任壓實到各級黨組織,分解到組織、宣傳、統戰、zd等黨的工作部門,全面釋放出“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營造“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政治氛圍。全黨同志必須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牢記責任,嚴格遵守。

法貴必行。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之一,各級黨組織必須遵守執行,全黨同志必須遵循恪守。各級黨組織都要把自己擺進去,聯繫實際、以上率下,敢於較真碰硬、層層傳導壓力,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責任意識、擔當精神是黨的事業不斷進步的寶貴財富。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心繫使命、知責明責、扛起責任,要在黨言黨、在黨憂黨、在黨為黨,要守土有責、履職盡責、為民負責。要緊緊圍繞《問責條例》開列的責任“清單”開展自查自找、對照檢查、嚴厲問責,做到“有責必擔、失責必究”,確保制度執行的生命力,確保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中央政令暢通,確保黨的團結統一。對於違反《問責條例》,因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既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要追究領導責任,讓失責者負出代價,讓廣大黨員幹部受教育。

制度的執行關鍵在人。全面從嚴治黨、落實標本兼治,最根本的就在於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要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起來。《問責條例》不是“整人工具”,而是黨員幹部的行為規範和責任“清單”。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擔當。要確保問責條例發揮實效,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必須把自己擺進去,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自覺肩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要率先垂範、 以上率下,嚴格執行問責條例,時刻自我敲打、自我警醒、自覺履責。要以勇於擔當的精神,切實履行黨員幹部應盡之責,要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氣,着力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不斷增強黨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經受各種風險考驗,抵擋各種危害腐蝕,確保黨的肌體永遠健康,永葆正確性、先進性和純潔性。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帶頭履職盡責,強化監督檢查,堅持抓常、抓細、抓長,以“問”促“責”,以“責”促“行”,確保《問責條例》落地生根,開化結果。要讓《問責條例》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倒逼黨員幹部扛起管黨治黨責任,讓履責必盡成為自覺,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

學習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範文 篇4

立足全面從嚴治黨現實需要的頂層設計

“要強化和落實各級黨委(黨組)抓作風建設的主體責任,制定明細的責任清單和問責規定。”

“要健全問責機制,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把監督檢查、目標考核、責任追究有機結合起來,形成法規制度執行強大推動力。”

“要堅決把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壓下去,加大問責力度,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

……

黨的以來,多次就規範和強化黨的問責工作作出重要論述。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問責工作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內容之一,隨着全面從嚴治黨力度的不斷加大,問責工作的制度化、常態化要求也越發迫切。《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出台正是立足黨的事業發展和全面從嚴治黨現實需要的又一次頂層設計。

——實現黨的歷史使命的重要保障。

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是黨肩負的歷史使命和對人民的莊嚴承諾。黨長期執政、領導一切,責任重於泰山,督促黨組織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督促黨的領導幹部踐行忠誠乾淨擔當,要通過制定條例,實施強有力的問責,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切實擔負起責任,把黨的戰鬥力煥發出來,確保實現黨的歷史使命。

——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要求。

黨的以來,黨中央抓住落實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把問責作為管黨治黨利器,先後對山西塌方式腐敗、湖南衡陽和四川南充拉票賄選案等嚴肅問責。當前,全面從嚴治黨正處在從治標為主走向標本兼治的重要節點,必須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堅持,將實踐創新成果固化為制度,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推動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

——解決管黨治黨突出問題的現實需要。

全面從嚴治黨已取得重要進展,但在一些地方、部門和單位,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問題仍然突出,一個重要原因是部分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奉行好人主義,缺乏責任擔當,不敢較真碰硬。在現有500餘部黨內法規制度中,與問責相關的共有119部,這些法規制度對事件、事故等行政問責規定多,沒有突出堅持黨的領導、緊扣全面從嚴治黨,沒有準確界定責任概念,沒有體現權責對等,問責主體不明確、事項過於原則、方式不統一。隨着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深入,迫切需要整合規範問責制度,形成一部基礎性黨內法規。

在黨建專家學者們看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可謂應運而生,它的出台無疑對保障實現黨的歷史使命、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促進解決管黨治黨突出問題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將發揮重要的規範、引領、督導作用。

學習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範文 篇5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共中央主持會議。《問責條例》的通過代表了黨中央“從嚴治黨”的決心,是黨中央對嚴肅黨風黨紀的進一步提升,是黨中央為廣大黨員幹部劃定的一道政治紅線。

從去年印發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到今年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從對黨員要求進行自我行為規範和對違紀行為劃定界限到今年釋放出的強烈的“失責必問,問責必嚴”信號都表明着黨中央對於當前廣大黨員在生活中、工作上的高標準嚴要求,隨着《問責條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通過,接下來各級黨組織必將組織黨員對《問責條例》進行學習理解貫徹,在實施《問責條例》過程中,各級黨組織應當做到“問”更應做到“責”。

《問責條例》落點在“問”。要在“問”字上,做到能問、勤問、敢問。完善監督制度,以制度為基準保障廣大黨員幹部問的權利和義務。在責任問題上要充分發揮制度作用,對領導幹部要能問工作問題、勤問經濟問題、敢問敏感問題,要鼓勵黨員幹部直面詢問、善於接受詢問。將“問”在黨員幹部的生活工作中作為常態化機制。

《問責條例》重點在“責”。“問”能保證對問題進行深入的瞭解,但只問不責在實施過程中會導致《問責條例》缺乏足夠約束力,較難形成有效的約束制度同時在對廣大黨員幹部中間也難以形成心理威懾。因此,《問責條例》要“問”更要“責”。要完善已有的問責制度,量化問責標準,保證問責有章可循,有例可依;要加強問責延續性,對已達處理期的同志要加強考核管理,保證達到條例入心,不再觸犯的效果。

學習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範文 篇6

20xx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問責內容,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問責方式為“堅持問題導向”。處分方式,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也就是説,一旦失職失責行為有嚴重後果,且達到了羣眾反映強烈、損害政治基礎等程度,那麼就要追“三責”: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

在建黨95週年前夕審議通過的《中共問責條例》集中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的任務要求。先有《中共廉潔自律準則》為黨員幹部做出了“正面倡導”,後有《中共紀律處分條例》為五大違反紀律行為開出了“負面清單”,現有《中共問責條例》對失職失責行為做出了“制度化問責”的要求。這讓我們看到,全面“從嚴治黨”並非一句口號,而是越來越具體化、可操作、系統化、制度化的約束機制。

《問責條例》作為具體化的制度約束機制,提出了“一旦失職失責行為有嚴重後果,且達到了羣眾反映強烈、損害政治基礎等程度,就要追‘三責’: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三位一體的追責制度,自上而下地傳遞着強烈的“以責為先”信號,以上率下、高屋建瓴地對黨員幹部的責任意識敲了一記重重的警鐘。

對黨員幹部來説,怎麼做才能迴避《問責條例》的“高壓線”,做到履職盡責呢?首先,要認真學習《問責條例》相關具體規定,以學解惑、以學明理;其次,真正樹立起“責任大於一切”的意識,自覺維護黨的紀律、規矩,自覺遵守五大紀律;最後,勇於擔當,有所作為,認真考量工作、政策的成熟度,做到無愧於黨、無愧於心、無愧於位,為黨和國家的全面建設做出應有的貢獻。

學習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範文 篇7

在中國共產黨成立95週年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問責條例突出問題導向,進一步整合問責制度,健全問責機制,這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創新,彰顯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的政治自覺和責任擔當。

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回顧我們黨95年奮鬥歷程,擔當精神是共產黨人的鮮明品格,也是黨領導人民創造輝煌成就的光榮傳統。新形勢下,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關鍵是各級黨組織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要擔當責任,做到在黨愛黨、在黨憂黨,為黨盡職、為民盡責。實踐證明,有敢於擔當、勇於負責的黨組織和領導幹部,黨的建設、管黨治黨就會堅強有力,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就能充分發揮。責任重如泰山。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永葆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始終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課題。

有權必有責,失責必追究,問責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落實黨對領導幹部提出的忠誠乾淨擔當的政治要求,必須靠制度來保障。問責條例貫徹黨章,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以問責層層傳導壓力,問責條例釋放了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利器。

制度建設不會一蹴而就,也不會一勞永逸,而要根據形勢發展和實踐需要與時俱進、不斷完善。以同志為的黨中央總結管黨治黨豐富經驗,特別是以來從嚴治黨實踐成果,修訂出台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制定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從樹立高標準,到明確 “負面清單”,再到提出責任要求,三部黨內法規既相互銜接、相互補充,又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標誌着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籠子越扎越緊,推動管黨治黨走向嚴緊硬、更加制度化常態化。

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問責條例就是要把利劍高懸,告誡和警示全黨,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的,黨的領導幹部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追責,誰也不能例外,誰都必須盡責。執行制度關鍵在人,關鍵是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敢於較真碰硬、狠抓制度落實,真正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起來。只有把自己擺進去,緊緊圍繞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強化問責,堅決破除好人主義、一團和氣,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才能讓問責條例落地,成為黨員履職盡責的有力約束和經常性提醒,確保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和政令暢通,確保黨的團結統一。

從“我們的責任,是向人民負責”到“為人民服務,擔當起該擔當的責任”,95年風雨兼程、砥礪奮進,始終如初的是共產黨人為民族奮鬥、為人民擔當的赤子之心。新徵程上,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不忘為民初心,不改擔當本色,我們黨必將更加堅強有力,團結帶領13億人民不斷抵達民族復興偉業的新境界。

學習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範文 篇8

再過3天是中國共產黨成立95週年,就在6月28日,中共中央,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在這個時刻出台《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標誌着什麼呢?有網友這樣評論説,“這下可要動真格了,又會出現那些問題官員呢?”

問責也並非新鮮事,我們對於問責並不陌生,特別是以來,“嚴和實”已經是全面從嚴治黨的熱詞。早在以前,也有一些官員因問責從省級降至科員。如:江西省委原、祕書長趙智勇從副省級連降7級到科員,雲南省委原、昆明市委原書記張田欣由副省級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遍覽古今中外列國,莫不以問責追責為治國之利器。問責追責之要,本質上就是人們所形成的關於問責追責的理性。因此,只有實現問責追責的理性化,才能用好問責追責這件利器。

我們可以看到《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更像一把規尺,對責任有一個法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明確規定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使“有權必有責,有錯必問責”成為治黨法規、執政定律。

然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出台,更是標誌着中國共產黨全面從嚴治黨堅定決心和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執政信心,充分展現了共產黨人的擔當精神。

學習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範文 篇9

“舉一綱而萬目張,解一卷而眾篇明。”相信隨着問責條例的制定實施,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籠子將更加密實,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的倒逼機制將更加嚴厲。問責如同一把殺手鐗,給那些不把紀律規矩當回事,在工作生活中信馬由韁、信口雌黃、我行我素的黨員幹部的作風套上了籠頭,不敢再肆意妄為,讓紀律規矩真正成了不可碰觸帶電的高壓線。

喊破嗓子,不如甩開膀子,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一次次扯開了大嗓子,卻看不見甩開的膀子,那麼久而久之,黨員幹部就會麻木不仁,難免產生“只要無過,無功也罷”的政治錯覺。找到問題卻不能解決問題或及時解決問題,只會讓羣眾更反感。“真抓”還是“假抓”、“實抓”還是“虛抓”、“常抓不懈”還是“偶爾抓抓”,都體現了轉作風是否嚴實。所以,深入地轉變工作作風,積極地以“嚴”和“實”的態度進行整改,對於教育引導黨員幹部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和馬克思主義羣眾觀點,切實改進工作作風,贏得人民羣眾信任和擁護,夯實黨的執政基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黨員幹部在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加快實現“兩個百年”偉大實踐中,難免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必須始終堅持凡是對黨和人民事業不利的,就當機立斷、立馬橫刀,堅決改、徹底改、一刻不耽誤地改,改得越早越好,改得越徹底越好,切忌拖泥帶水,更不能留下死角和尾巴。

能不能一抓到底、堅持不懈,把作風建設變成常態、推向深入,關鍵要看在解決問題上是不是下真功夫、硬功夫,發現反彈能不能嚴肅處理,解決深層次問題能不能啃下硬骨頭。曾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一次會中強調:“把抓改革作為一項重大政治責任,增強推進改革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既當改革促進派、又當改革實幹家,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實,扭住關鍵、精準發力,敢於啃硬骨頭,盯着抓、反覆抓,直到抓出成效。”轉作風不能有“陌上花開緩緩歸”的閒情逸志,知道錯了的東西,要及時改正,決不能借故拖延,明知故犯。同時,還要聚焦改作風轉作風的重點難點問題,確保出台一個就執行落實好一個,對違反制度規定踩“紅線”、“闖雷區”的要零容忍,發現一起就堅決查處一起。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鬆;滴水穿石,一滴不可棄滯。問責條例的制定為廣大幹部嚴實的工作作風樹起了標準:工作要做細,不能“做戲”。轉作風一定要實實在在,切不可虛張聲勢,立場不堅,則“四風”之疾永遠不能痊癒。

學習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範文 篇10

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黨的建設的一貫要求和根本方針。全面從嚴治黨,要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全方位紮緊制度籠子,更多用制度治黨、管權、治吏。今年1月召開的xx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的工作報告中,明確今年要制定黨內問責條例,將問責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制定問責條例,是繼20xx年修訂《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後,中央就全面從嚴治黨提出的又一重要部署。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是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又一利器,為防止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權力脱韁”加上了一把鎖。

把紀律規矩挺在前面。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就要靠嚴明的紀律和規矩。指出,加強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要把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紀律執行的主體是全體黨員,問責條例貫徹黨章,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就是要倒逼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始終將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讓領導幹部在用權時多一份敬畏和擔當,不能再拿紀律和規矩不當回事,也不能再遊離於管黨治黨責任之外了,切實做到發現苗頭及時提醒,違反紀律立即處理,嚴格以紀律為標尺管住全體黨員特別是80多萬名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真正把紀律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

將制度執行抓嚴抓實。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問責條例作為管黨治黨制度建設的一項重要成果,只有落地才能見效。如果僅僅停留在有了制度規範,而不去狠抓重抓執行,管黨治黨的責任依然難以真正歸位到位。要狠抓制度執行,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執行制度沒有例外,不留“暗門”、不開“天窗”,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讓鐵規發力、讓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為硬約束而不是“軟皮筋”。各級各地黨組織,特別是組織、紀檢、宣傳、統戰、zd等黨的工作部門,要克服“老好人”思想,以擔當精神抓好問責條例的貫徹落實,要嚴字當頭、實字打底,抓嚴管嚴、抓實抓好,堅持“一碗水端平”,杜絕特殊化和“破窗效應”,尤其是對於那些在執行制度方面失職失責的,要敢於碰硬、敢於亮劍,堅決做到執紀必嚴、失責必究,讓黨紀黨規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讓有責必問成為常態。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無數事實證明,只有通過層層築牢防線、層層壓實責任,將監督管理的網織得越來越密,讓管黨治黨真正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才能最大程度阻止黨員幹部滑向違法犯罪的深淵,避免違規違紀違法的各類悲劇反覆上演。各級黨組織要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層層壓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失責就必須被問責。少數地方單位的領導幹部缺乏擔當精神,對於班子成員和下屬職工的監督管理失之於寬、失之於軟、失之於鬆,滿足於你好我好大家好,而實際上是你不好,我不好,大家不好。問責條例的審議通過,將從根本上打破這一“僵局”,這也是倒逼解決“為官不為”、“為官亂為”以及腐敗問題的一項重要措施。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從而倒逼各級黨組織尤其是領導幹部要擔當責任,在黨憂黨,為黨盡職、為民盡責。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黨內問責由規定升格為條例,層級更高,覆蓋更廣,權威性也更強,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器,必將為全面從嚴治黨再加制度砝碼。一分部署,九分落實。只有讓問責條例的各項要求落地生根,才能真正發揮好重器的重磅作用以及“利器”的利劍作用。這就要求各級黨組織以及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以擔當精神抓好落實,讓問責條例真正發揮治黨、管權、治吏的積極作用。

學習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範文 篇11

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重要的制度籠子,《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制定和實施,對促進全黨統一思想認識將發揮重要作用,進一步釋放從嚴治黨,失責必問的強烈信號。《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推動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

正如會議強調,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因此,筆者認為,落實問責條列,首要必須牢牢抓住落腳點、着力點和關鍵點。

落實問責條例的落腳點在“責”。會議指出,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忠誠乾淨擔當是黨對領導幹部提出的政治要求。而今年1月1日,《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已正式實施,為黨員行為規範設定了紅線和底線。問責條例劍指十分明確,就是要狠剎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的不良之風,彰顯黨員幹部的對責的擔當,對權的敬畏。為人民服務是黨的宗旨,也是每個黨員幹部應該擔當的責任,身處領導幹部崗位上,這是黨和人民的信任,理應為黨盡職、為國效力、為民盡責。黨和人民給予的權力其實就是責任,而有責任就要有擔當,這裏的“責”就是堅定理想、堅守信念,以人為本、勤政為民,盡職盡責、實幹苦幹,改革創新、攻堅克難。

落實問責條例的着力點在“問”。會議認為,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只有堅持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方可體現權、責、利的對等。如果黨員幹部有了權力,有了職責,卻沒有責任追究,就好比做生意“包賺不賠”。事實上,從近年查處的典型貪腐案件中的領導幹部來看,相當一部分都是源於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最根本的原因還是有的黨組織和領導幹部管黨治黨不嚴、責任擔當缺失。拍腦袋決策拍屁股走人,此處失責異處為官,今天停職明天升職等等,説到底就是在“問”上無力甚至是缺位。落實問責條例功夫就應下在“問”字上,正所謂“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通過“問”把黨紀黨規利劍高懸起來,讓警鐘長鳴起來,真正“問”出從嚴治黨成效。

落實問責條例的關鍵點在“人”。會議強調,各級黨組織都要把自己擺進去,聯繫實際、以上率下,敢於較真碰硬、層層傳導壓力,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由此來説,問責條例的落實關鍵還在人。這個人就是各級黨組織、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問責條例作用得以發揮,關鍵看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敢不敢較真、有沒有戰鬥性。貫徹落實問責條例不僅僅是釋放出失責必問的強烈信號,還應以此緊緊牽住黨員幹部敢於擔當的“牛鼻子”,倒逼黨員幹部增強權責意識,激發擔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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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此次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具體內容尚未公佈,但是通過政治局會議的相關表述,已經可以透視出中共這部黨內問責條例的諸多側重點。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對記者分析,此次會議強調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這就頗具針對性。

馬懷德説,此前中國共產黨內也有諸多問責制度,但是,就執行效果來看,問責存在不平衡、不主動的現象,影響問責的嚴肅性和有效性,一些領導幹部不作為、亂作為、不擔當的現象突出。

“比如,被動問責的多,主動問責的少。一個問題出現了,有領導批示、有上級督辦這樣的問題就問責的多、問責的快,其他問題就少問責、不問責。再比如,一些問題,直接責任追究的多,領導責任就追究的少,主體責任沒有落實。問責不力,官員的責任意識就無法形成,從而出現了官員只想要權力,不想擔責任的現象。”馬懷德説。

此外,針對會議強調要把責任壓給各級黨組織,分解到組織、宣傳、統戰、政法等黨的工作部門的相關表述,馬懷德説,這個要求就是將黨內問責更細化、更具體、更明確。

馬懷德分析,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需要黨的每個組織和每個黨員幹部共擔,以前總在強調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但是對於黨內的不同系統來説,落實從嚴治黨和權力問責,責權需要分的更細緻。

“既然是全黨的問責條例,就要細緻説明責任‘誰來問、問什麼、怎麼問’的問題,有必要明確到具體的系統和部門,組織系統的責任誰來問、問什麼、怎麼問,宣傳系統、統戰系統、政法系統等,這些都需要明確。”馬懷德説。

學習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範文 篇13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劍”,是失職、瀆職幹部不可觸摸的“高壓線”,中央在即將迎來建黨95週年之際又一次“亮劍”,體現了我黨從嚴治黨的強烈決心。

忌濫用職權。《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規範黨員幹部行為準則的“標尺”,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黨員幹部要嚴格遵守不越“雷池”,時刻謹記權利是黨和人民羣眾所賦予的,要公平、公正、公道,將權利為民所用、造福於民,要有堅定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學會向一切歪風邪氣説不。

忌表裏不一。荀子把“口言善,身行惡”的“兩面人”稱為“國妖”,一個共產黨員最起碼的標準在於表裏如一、言行一致,台上台下、台前台後、當面背後都一樣。黨員幹部嚴謹出現“兩面人”現象,要敢於較真碰硬,敢於擔當責任,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要敢於 “唱黑臉”,不做人人唾罵的“兩面人”。

忌損人利己。共產黨員應該吃苦在前,享樂在後,要學會知足常樂,習慣過清貧和寂寞的日子,不浮躁、不攀比、不抱僥倖心理。將人民的權力化作私有物,為個人謀私益,給黨和人民的事業帶來嚴重的危害的就會受到《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這把“利劍”的懲罰。時時刻刻要用黨的準則條例這面“正氣之鏡”來規範自己、提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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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學習《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黨員學習《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繼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員紀律處分條例》,以及《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之後的又一次黨內製度創新,是深入推進從嚴管黨治黨的有力舉措,是確保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堅強保障。可以説,《問責條例》是對黨內法規制度的補充和完善,是一次較真碰硬的制度探索,讓管黨治黨的責任更嚴更實。

突出主體責任。《紀律處分條例》所適用的對象是全體黨員,而《問責條例》條例則側重於對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的問責處罰,“落實責任”是《問責條例》的關鍵。各級黨組織肩負着管黨治黨的主體責任,而黨員領導幹部則是推進管黨治黨的“關鍵少數”,抓嚴抓實主體責任和“關鍵少數”,等於就切中了管黨治黨責任的“大動脈”,唯有二者相配合、齊使勁,才能真正管好黨治好黨。《問責條例》無疑是把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的紀律規矩挺在了前面,勾勒出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的“底線”。同時,把責任分解到組織、宣傳、統戰、zd等黨的工作部門,一舉打破“單兵作戰”的陳舊思維,有利於形成管黨治黨的強大合力。

突出擔當精神。“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忠誠乾淨擔當是黨對領導幹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把管黨治黨責任擔當起來”,是《問責條例》的核心。構建權力與責任相適應的問責機制,是制度治黨的必然要求,也是推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的內在要求。要喚醒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的責任意識、擔當意識,就必找準責任邊界,形成管黨治黨的“負面清單”,讓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清楚知道“什麼不能做”“什麼必須做”,最終形成責任倒逼機制。

“嚴肅問責”是《問責條例》的重要內容。《問責條例》對於問責的範圍作出了明確劃定,主要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等方面開展問責,對失職造成嚴重後果的、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和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既要追求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還要追究領導責任。首次從黨的制度層面規定,嚴肅追究三方責任。對於強化“兩個責任”機制來説,無疑是一次制度上的鞏固和完善,對於領導而言,更是責任的倒逼和擔當精神的落實。

突出凝心聚力。“永葆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是《問責條例》的導向。只要各級領導幹部牢記使命、忠誠擔當,就沒有過不去的坎。強化廣大黨員領導幹部和黨員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必須較真碰硬、傳導壓力。領導幹部要履職盡責,黨員要身體力行,只有心往一處想,才能勁往一處使,只有“步調一致”,才能確保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不斷鞏固和加強黨的團結統一。

學習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範文 篇15

“舉一綱而萬目張,解一卷而眾篇明。”相信隨着問責條例的制定實施,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籠子將更加密實,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的倒逼機制將更加嚴厲。問責如同一把殺手鐗,給那些不把紀律規矩當回事,在工作生活中信馬由韁、信口雌黃、我行我素的黨員幹部的作風套上了籠頭,不敢再肆意妄為,讓紀律規矩真正成了不可碰觸帶電的高壓線。

喊破嗓子,不如甩開膀子,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一次次扯開了大嗓子,卻看不見甩開的膀子,那麼久而久之,黨員幹部就會麻木不仁,難免產生“只要無過,無功也罷”的政治錯覺。找到問題卻不能解決問題或及時解決問題,只會讓羣眾更反感。“真抓”還是“假抓”、“實抓”還是“虛抓”、“常抓不懈”還是“偶爾抓抓”,都體現了轉作風是否嚴實。所以,深入地轉變工作作風,積極地以“嚴”和“實”的態度進行整改,對於教育引導黨員幹部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和馬克思主義羣眾觀點,切實改進工作作風,贏得人民羣眾信任和擁護,夯實黨的執政基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黨員幹部在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加快實現“兩個百年”偉大實踐中,難免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必須始終堅持凡是對黨和人民事業不利的,就當機立斷、立馬橫刀,堅決改、徹底改、一刻不耽誤地改,改得越早越好,改得越徹底越好,切忌拖泥帶水,更不能留下死角和尾巴。

能不能一抓到底、堅持不懈,把作風建設變成常態、推向深入,關鍵要看在解決問題上是不是下真功夫、硬功夫,發現反彈能不能嚴肅處理,解決深層次問題能不能啃下硬骨頭。曾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一次會中強調:“把抓改革作為一項重大政治責任,增強推進改革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既當改革促進派、又當改革實幹家,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實,扭住關鍵、精準發力,敢於啃硬骨頭,盯着抓、反覆抓,直到抓出成效。”轉作風不能有“陌上花開緩緩歸”的閒情逸志,知道錯了的東西,要及時改正,決不能借故拖延,明知故犯。同時,還要聚焦改作風轉作風的重點難點問題,確保出台一個就執行落實好一個,對違反制度規定踩“紅線”、“闖雷區”的要零容忍,發現一起就堅決查處一起。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鬆;滴水穿石,一滴不可棄滯。問責條例的制定為廣大幹部嚴實的工作作風樹起了標準:工作要做細,不能“做戲”。轉作風一定要實實在在,切不可虛張聲勢,立場不堅,則“四風”之疾永遠不能痊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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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共中央主持會議。《問責條例》的通過代表了黨中央“從嚴治黨”的決心,是黨中央對嚴肅黨風黨紀的進一步提升,是黨中央為廣大黨員幹部劃定的一道政治紅線。

從去年印發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到今年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從對黨員要求進行自我行為規範和對違紀行為劃定界限到今年釋放出的強烈的“失責必問,問責必嚴”信號都表明着黨中央對於當前廣大黨員在生活中、工作上的高標準嚴要求,隨着《問責條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通過,接下來各級黨組織必將組織黨員對《問責條例》進行學習理解貫徹,在實施《問責條例》過程中,各級黨組織應當做到“問”更應做到“責”。

《問責條例》落點在“問”。要在“問”字上,做到能問、勤問、敢問。完善監督制度,以制度為基準保障廣大黨員幹部問的權利和義務。在責任問題上要充分發揮制度作用,對領導幹部要能問工作問題、勤問經濟問題、敢問敏感問題,要鼓勵黨員幹部直面詢問、善於接受詢問。將“問”在黨員幹部的生活工作中作為常態化機制。

《問責條例》重點在“責”。“問”能保證對問題進行深入的瞭解,但只問不責在實施過程中會導致《問責條例》缺乏足夠約束力,較難形成有效的約束制度同時在對廣大黨員幹部中間也難以形成心理威懾。因此,《問責條例》要“問”更要“責”。要完善已有的問責制度,量化問責標準,保證問責有章可循,有例可依;要加強問責延續性,對已達處理期的同志要加強考核管理,保證達到條例入心,不再觸犯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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