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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5篇

關於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5篇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劍”,是失職、瀆職幹部不可觸摸的“高壓線”,中央在即將迎來建黨95週年之際又一次“亮劍”,體現了我黨從嚴治黨的強烈決心。下面小編整理了5篇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歡迎參考!

關於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5篇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一

一是問責的再升級。此條例的制定標誌着20xx年發佈施行的黨政領導幹部問責暫行規定的提格升級。從“暫行規定”升格為“條例”,釋放出“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

二是制度的再完善。該條例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又一利器,是對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淨化黨內政治生態的再一次制度完善,邁出了黨內問責走向精細化、系統化和法治化的重要一步。無論是被譽為《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的“正面清單”,還是《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負面清單”,以及《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的“任務清單”。它們與問責條例一起形成了以黨章為遵循、以責任為導向的“制度羣”,把黨員幹部“辦公室內外、八小時內外”的黨紀政德家風等方面要求具體化、對象化,體現了“治標為治本贏得時間”的戰略縱深度。

三是責任的再強調。問責目的是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永葆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治理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共性問題,以及“處處是高壓線,就是從來不帶電”的寬鬆軟現象,必須在問責的同時黨員幹部從自身增加責任感和使命感,堅定理想和信念,以實際行動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通過正反兩方面的合力,督促各級領導幹部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起來,嚴格踐行忠誠、乾淨、擔當。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二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劍”,是失職、瀆職幹部不可觸摸的“高壓線”,中央在即將迎來建黨95週年之際又一次“亮劍”,體現了我黨從嚴治黨的強烈決心。

忌濫用職權。《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規範黨員幹部行為準則的“標尺”,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黨員幹部要嚴格遵守不越“雷池”,時刻謹記權利是黨和人民羣眾所賦予的,要公平、公正、公道,將權利為民所用、造福於民,要有堅定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學會向一切歪風邪氣説不。

忌表裏不一。荀子把“口言善,身行惡”的“兩面人”稱為“國妖”,一個共產黨員最起碼的標準在於表裏如一、言行一致,台上台下、台前台後、當面背後都一樣。黨員幹部嚴謹出現“兩面人”現象,要敢於較真碰硬,敢於擔當責任,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要敢於 “唱黑臉”,不做人人唾罵的“兩面人”。

忌損人利己。共產黨員應該吃苦在前,享樂在後,要學會知足常樂,習慣過清貧和寂寞的日子,不浮躁、不攀比、不抱僥倖心理。將人民的權力化作私有物,為個人謀私益,給黨和人民的事業帶來嚴重的危害的就會受到《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這把“利劍”的懲罰。時時刻刻要用黨的準則條例這面“正氣之鏡”來規範自己、提醒自己。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三

在中國共產黨成立95週年之際,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問責條例》。《問責條例》體現了黨的xx大以來管黨治黨理論和實踐創新成果,是全面從嚴治黨重要的制度遵循,對於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實現黨的歷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問責條例》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全面貫徹黨的xx大和xx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突出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着力解決一些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不擔當、不負責等突出問題,進一步夯實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基石,向全黨釋放出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是管黨治黨的重要利器。

《問責條例》強調權責統一,失責就要被問責,強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目的就是為了維護黨中央權威、維護黨內團結統一、強化政治紀律的剛性、政治規矩的強制性和嚴肅性。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作為共產黨員必須擔當起應該擔當的責任,這是習近平總書記為黨員領導幹部早就刻畫出的“擔當底線”。但在現實中,部分黨員幹部對黨的意識薄弱、組織紀律渙散、立場不堅定,存在信念動搖和缺失,導致精神“缺鈣”,“你拉你的琴,我吹我的號”,有利的就執行,不利的就不執行或搞變通,使黨的政策在執行過程中打了折扣,損害了羣眾的利益,也嚴重影響了黨的威信。黨的xx大以來,黨的反腐倡廉取得了一系列成效,而制定黨的問責條例,就是要把責任這把利劍高懸起來,劍指為官亂象,告誡和警示全黨,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的,黨的領導幹部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追責,實實在在刻畫出為官底線。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執行制度關鍵在人。問責條例能否起作用,關鍵在於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敢不敢較真、有沒有戰鬥性。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只有進行時,要把自己擺進去,以眼裏不揉沙子的認真勁兒,踏石留印、抓鐵有痕,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四

日前,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這是繼《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之後,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又一制度創新,充分彰顯了中國共產黨人敢於擔當的鮮明品格,體現了黨中央把從嚴治黨的政治承諾轉化為制度與行動的堅強意志,也為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淨化黨內政治生態提供了重要保障。筆者認為,《條例》的印發施行,標誌着黨的問責工作進一步規範和強化,再次釋放出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強烈政治信號。

習近平總書記反覆強調,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黨的xx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緊緊抓住落實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把問責作為從嚴治黨利器,先後對山西塌方式腐敗、湖南衡陽和四川南充拉票賄選案等嚴肅問責。截至今年5月底,全國共對 4.5萬餘名黨員領導幹部作了責任追究。這些黨內問責方面豐碩的工作成果為制定《條例》提供了重要的實踐支撐,推動問責制度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堅持,不斷將實踐創新成果固化為制度,強化問責成為管黨治黨、治國理政的鮮明特色。

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無數事實證明,只有通過層層築牢防線、層層壓實責任,將監督管理的網織得越來越密,讓管黨治黨真正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才能最大程度阻止黨員幹部滑向違法犯罪的深淵,避免違規違紀違法的各類悲劇反覆上演。各級黨組織要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層層壓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失責就必須被問責。少數地方單位的領導幹部缺乏擔當精神,對於班子成員和下屬職工的監督管理失之於寬、失之於軟、失之於鬆,滿足於你好我好大家好,而實際上是你不好,我不好,大家不好。問責條例的出台,將從根本上打破這一 “僵局”,這也是倒逼解決“為官不為”、“為官亂為”以及腐敗問題的一項重要措施。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從而倒逼各級黨組織尤其是領導幹部要擔當責任,在黨憂黨,為黨盡職、為民盡責。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出台就是把利劍高懸起來,告誡和警示全黨,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的,黨的領導幹部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追責。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要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帶頭履職盡責,強化監督檢查,讓履責必盡成為自覺,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五

中共中央為全面從嚴治黨,規範和強化黨的問責工作,近日,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條例》是以《中國共產黨章程》為根本遵循,是全面從嚴治黨重要的制度遵循,對於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實現黨的歷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這些是意義是從國家的高度、長遠的角度來概括總結的,以筆者個人所處的位置、“短淺”的目光和見識來看,《條例》印發實施還有着幾點立竿見影的實際意義。

一、使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牢記責任和義務,強化責任意識。有權利就有義務,肩負使命和責任,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在職權範圍內,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的決策部署有領導貫徹落實的責任;對黨內政治生活、組織生活、黨性教育、作風建設、幹部選撥任用等有組織建設的責任;對維護黨的紀律,全面從嚴治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建設等負有監督責任、主體責任。《條例》的施行,做到問責,使黨組織領導班子、負責人,黨員領導幹部認識到黨中央是“來真的”,而不是“紙上談兵”,形成震懾力,使他們認真對待自己所處的位置和肩負的責任義務,時刻警醒和督促自己有所作為,着力解決一些黨組織和領導幹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薄、組織渙散、紀律鬆弛、不擔當、不負責等突出問題,強化政治責任、領導責任、監督責任。

二、明確問責條件和方式,為管黨治黨提供針對性法律依據。《條例》對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問責的情形做了具體的規定,對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在黨的領導存在弱化、黨的建設存在缺失、全面從嚴治黨和維護黨的紀律不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堅決、不紮實等失職失責方面都予以問責,並就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的問責方式分別做了規定,通過單獨使用或者合併使用的方式對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進行問責,為管黨治黨提供針對性法律依據。

三、追究“牛鼻子”責任,體現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取得實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共產黨第xx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時強調要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聚焦監督執紀問責,深化標本兼治,健全法規制度,強化黨內監督,把紀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着力解決羣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不斷取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新成效。通過問責,追究失職失責各級黨組織、黨的工作部門及其領導成員等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使黨組織、黨的領導幹部受到黨的紀律約束,發揮黨章黨規的效力、執行力,體現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取得實效。

四、真正做到了管黨治黨,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有利於團結人民羣眾攜手共創中國夢。“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通過問責的震懾力和影響力,使黨組織、黨的領導幹部接受黨的監督,督促帶頭學習黨的紀律、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嚴格執行黨的紀律、積極維護黨的紀律,以自己的示範表率作用帶動和促進廣大普通黨員嚴守黨的紀律,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使廣大人民羣眾看到黨始終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從嚴治黨,帶領人民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決心和信心。《問責條例》的施行,也給人民羣眾監督黨、黨組織提供了政策支持,使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受到黨內黨外的監督,有效規避了違章違紀行為,形成正風肅紀黨內環境,成為人民羣眾可依靠、可支持、可放心的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領導核心,帶領廣大人民羣眾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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