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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生輔導班安全責任書(通用5篇)

國小生輔導班安全責任書(通用5篇)

學生輔導班安全責任書 篇1

為了提高我班學生學習成績,經學生自願申請,家長和學校一致同意,擬定從  年秋期起,每週週一至週五下午,添加一節無償的課外輔導課,時間從15:30:——16:10。科目分別設置為英語、歷史、物理、化學、語文和數學(週一兩科)。為確保學生在此期間的人身安全,現結合實際情況,明確責任劃分,特制訂此安全責任書:

國小生輔導班安全責任書(通用5篇)

1、家長、學生和教師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

2、學生在學校補課期間應遵守紀律,服從任課教師管理,如有違紀,取消被輔導資格。

3、輔導老師每次集中放學並清點學生人數;家長儘可能接學生回家,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獨自回家的學生不準乘坐超員、非載人車輛和騎摩托車回家,更不能與社會人員接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

4、學生在輔導結束後應及時回家,家長如果發現孩子未按時到家,應立即尋找並第一時間與班主任聯繫。否則,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5、學生應嚴格遵守各種安全制度,如有違反規定造成的其他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6、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

特別聲明:此次活動為教師義務給學生輔導,不收任何費用。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教師簽字:

國小生輔導班安全責任書 篇2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孩子健康成長的同時,我校要求家長們時時刻刻、設身處地、以身作則,並及時加強對子女交通安全、遊戲安全、活動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電、禁毒、防綁架等教育,增強“安全無小事”的意識,為了責任明確、責任到位,確保安全。我校特制定非寄宿生安全責任書,細則如下:

一、學生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維護社會的安全穩定。

二、學生應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服從學校有關部門的管理,維護學校的榮譽和形象。

三、學生除在校上課時間(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外,其他時間在家休息不得在校逗留,出現安全事故家長和學生自行承擔。

四、預防溺水事故發生,教育學生不私自到河、溏、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

五、非寄宿學生不得隨意進出生活區,更不得爬圍牆進出生活區。

六、講究飲食衞生,不吃“三無”(無生產地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食品和過期、變質食品,不吃校外小攤販出售的食品,生吃瓜果要消毒洗淨,防止病從口入,嚴防食物中毒。

七、不私自動用消防器材。若遇險情,搞好自救和互救,並及時上報班主任。學生生病時,應看醫生,遵醫囑服藥。

八、自覺維護學校秩序,不讓外人進入校園,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向班主任報告。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和其它貴重物品。

九、雷雨大風天,不要到樹下、牆根下、電杆下避雨,不用金屬桿的雨傘,以防雷擊。遇到折斷的電線不亂動,要報告有關部門及時處理。不要到施工現場玩耍,不從事爬牆、登高等危險活動。

十、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不吸煙,不喝酒,不進三室一廳,不看黃色書刊和錄像;不玩火,不玩、不買、不帶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險物品,不準購買、攜帶刀、槍、棍、棒等兇器。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説髒話,禮貌待人。

十一、不準私自外出旅遊,獨自外出必須徵得家長同意或由家長帶領。

十三、學生因自己過錯,造成學生人身和財產損失的,有本人承擔責任。學生因過錯行為,造成他人或集體的人身、財產損害的,由過錯學生承擔責任。十四、學生在未經過學校的批准情況下,不得擅自組織活動,否則,發生的事故有直接責任人及組織者分別承擔相應責任。十五、學生本人對自傷行為引起的後果承擔責任。

十六、根據本協議適用於我校高職單招輔導班的全日制在校生。

十七、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開始生效。

十八、本協議一式二份,學校及學生本人各一份。

十九、本協議解釋權在福州市新知培訓學校學生工作處。

二十、本協議如與有關法律法規相違背,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學生要認真學習以上內容,家長按以上規定教育學生認真遵守本責任書。違犯後果自負。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學校簽字蓋章後,學生留存一份,學校存檔一份,本責任書有效期至學生在校學習期結束,如有修改,以修改內容為準。

學生姓名:福州市新知培訓學校

學生監護人:

二零**年九月二十日

國小生輔導班安全責任書 篇3

學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未來,與我輔導中心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個家長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讓每一個學生都健康成長,早日成為國家棟梁,也是我輔導中心和家長共同的願望。

安全重於泰山,是我輔導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範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我輔導中心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1、我輔導中心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做好與我輔導中心的聯繫和溝通,請將聯繫電話準確無誤的告訴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時取得聯繫,以形成學校、社會、家庭相結合的教育網絡。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4、對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兒童,家長更應妥善安排,委託監護人做好學生的安全、學習、生活等工作。

5、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無食品)、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學生騎車上學,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6、夏天炎熱,教育學生不到陸渾渠、池塘等有危險的地方玩耍,以防溺水事故的發生;教育學生放學、上學途中不繞道,放學後要及時回家,不到網吧上網(休息日家長更應注意)、不到建築工地或渠邊玩,不單獨外出遠行。

7、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我輔導中心輔導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不許學生帶管制刀具上學,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鬥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其監護人負責。

8、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並督促學生在我輔導中心輔導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我輔導中心上課,私自外出購物,就餐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我輔導中心不負任何責任,責任有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9、放學和上學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否則,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它監護人負責,我輔導中心不負任何責任。

要經常和我輔導中心保持聯繫,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我輔導中心,密切與我輔導中心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監護人簽名:

輔導中心蓋章:

20xx年7月

國小生輔導班安全責任書 篇4

為了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羅江中學家長委員會和學校共同制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與家長應當共同做好對學生假期補課期間的安全教育與保護工作,並且緊密配合,互相信任,互通信息。

2、家長為學生的法定監護人,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責任與義務。

3、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並教給學生一些安全自我防護知識,教育學生遠離各種危險環境,不參加各種危險活動。

4、家長和學校共同教育學生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遵守《學校門衞制度》(進出憑班主任簽寫的假條和出入證出入),《消防制度》(不用明火或玩火),《用電制度》(不私拉亂接電線,不準使用各種電器設備),《交通安全制度》和《不準私自下塘堰河渠洗澡》等制度。若學生不聽從教育和管理所造成不良後果,由學生和家長負全部責任。

5、家長與學校共同教育學生按時到校,按時離校,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辦理請假手續出具請假條,學生上學或放學,原則上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

6、學生在校期間,有事請假,必須具備請假條,經老師簽字、學校同意後方可准假,凡偽造簽字外出、不假外出或以撒謊的方式外出所發生的一切後果,由學生和家長負責。

7、家長與學校共同教育學生在上(放)學時不乘坐“五小”車輛(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農用機械車)和“三無”車輛(無牌、無證、報廢車);不在途中逗留,更不能到經營性的娛樂場所和網吧;遵守交通規則及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如在此期間不聽勸告,不服從教育而發生安全事故,應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責任。

8、家長與學校共同加強對學生進行飲食衞生安全教育,勸阻學生不買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來歷不明的食品,不吃過期、變質、黴爛、有毒的食品。

9、住校生要嚴格遵守《住校生管理規定》,禁止夜不歸宿、賭博、點蠟燭、私拉亂接等違規違紀行為。

10、家長和學校共同教育學生防雷擊、防震等知識。

11、家長和學校共同對學生進行防溺水教育,嚴禁私自下河、湖、塘、堰等地游泳。

12、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本次學生暑假補課時間。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國小生輔導班安全責任書 篇5

為了提高我班學生學習成績,經學生自願申請,家長和學校一致同意,擬定從  年秋期起,每週週一至週五下午,添加一節無償的課外輔導課,時間從15:30:——16:10。科目分別設置為英語、歷史、物理、化學、語文和數學(週一兩科)。為確保學生在此期間的人身安全,現結合實際情況,明確責任劃分,特制訂此安全責任書:

1、家長、學生和教師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

2、學生在學校補課期間應遵守紀律,服從任課教師管理,如有違紀,取消被輔導資格。

3、輔導老師每次集中放學並清點學生人數;家長儘可能接學生回家,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獨自回家的學生不準乘坐超員、非載人車輛和騎摩托車回家,更不能與社會人員接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

4、學生在輔導結束後應及時回家,家長如果發現孩子未按時到家,應立即尋找並第一時間與班主任聯繫。否則,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5、學生應嚴格遵守各種安全制度,如有違反規定造成的其他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6、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

特別聲明:此次活動為教師義務給學生輔導,不收任何費用。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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