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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責任追究制度範文(精選3篇)

社區責任追究制度範文(精選3篇)

社區責任追究制度範文 篇1

一、責任追究制度(行政問責制)是指在工作中違反有關規章制度,不能較好地履行職責,導致差錯或過失事故發生,或者造成不良影響、甚至產生嚴重後果的,應當追究其責任,並給予相應處罰的制度。

社區責任追究制度範文(精選3篇)

二、本制度適用於我院的全體工作人員。

三、執行問責制,應遵循依法從嚴治院、追究過錯與責任相對應、行政問責與改進工作相結合、教育與懲戒相結合的原則。

四、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按行政處罰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有關責任人誡免談話、告誡、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調離崗位、離崗學習、降職、免職等處分。

1、不佩證、牌上崗,經批評不改的;

2、沒有遵守《首問責任制》向辦事人告知經辦部門、聯繫方式的;

3、不認真執行首診負責制,首診科室、首診醫生推諉病人的,不及時接診治療的;不遵守考勤制度,遲到、早退或擅離崗位的;

4、,服務態度差,作風粗暴或故意刁難服務對象,甚至與病人爭執、吵鬧的,對病人提出的問題不做耐心解釋,或羣眾投訴經查屬實的;

5、工作責任心差,辦事不認真,多次出現差錯事故,造成不良影響的;

6、工作推諉扯皮,效率低下,不求上進,技術較差,對工作馬馬虎虎,對患者敷衍了事,工作出現差錯的,有人民羣眾書面反映的;

7、違反行風建設及反商業賄賂有關規定,以職謀私,索要或暗示要“紅包”、“禮品”等錢物證據確鑿的;醫療設備、醫療器械、藥品、試劑等生產、銷售企業或個人給予的回扣、提成證據確鑿的;不堅持因病施治、因病檢查原則,開大方、亂開特殊檢查的。

8、不能正確履行崗位職責,在貫徹執行法律法規政策時出現較大偏差,並給服務對象造成損失的;

9、違反《首問責任制》,對辦事人未實行一次性告知有關事項的;或故意不告知,導致辦事人多次往返的;

10、辦事拖、壓、卡,或無正當理由超過辦事期限未辦結的;

11、 對來信來訪或電話投訴不按規定進行登記、轉交、辦理、辦結的,並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

12、凡屬違反紀律的行為,情節嚴重的,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及有關黨紀政紀處分規定進行懲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13、不依規章制度辦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違法亂紀。

五、對工作人員所作出的處分決定,要形成書面材料,整理歸檔,載入個人檔案。

六、責任追究,一把手負總責,各分管領導各負其責,一級抓一級,一級管一級。

七、本制度自20xx年10月8日起執行。

xx年x月x日

社區責任追究制度範文 篇2

為確保我鎮各村(社區)認真履行創建無傳銷村(社區)工作職責,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進一步推動全鎮創建無傳銷村(社區)工作的開展,制定本制度。

1、未按照規定履行創建無傳銷村(社區)工作職責;或者未及時貫徹、落實鎮人民政府關於創建無傳銷村(社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度、規定不健全,執法監管不到位,檢查落實不力或者未及時作為,造成良影響和嚴重後果的,追究責任。

2、對監督檢查中發現、新聞媒體反映、相關部門通報的傳銷違法行為未及時或者移送;對應當進行應急處置的重大傳銷案件不按照有關規定、鎮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及時採取積極措施進行提前預警防範和應急處置;進一步暢通信息傳輸渠道,嚴格重要

事項報告制度,對按照規定應當上報的重要事項瞞報謊報、緩報、漏報的;或者在創建無傳銷村(社區)工作中不力的,追究責任。

3、凡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村(社區)列入全鎮創建無傳銷村(社區)整治重點村(社區),連續十年被列入重點村(社區)的,要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相應責任,追究責任。

4、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責任。

關索鎮人民政府

xx年x月x日

社區責任追究制度範文 篇3

1、責任追究範圍

①黨支部書記(由院主管黨務工作領導)同志對醫院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並對班子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負有直接責任。

②醫院班子成員根據分工,對主管的科室領導幹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2、責任追究對象:班子成員和全體黨員幹部

3、責任追究的內容

①對縣委、縣紀檢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不貫徹落實,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的責任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狀況不分析研究,沒有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沒有分解下達責任目標或沒有按照“一崗雙責”制度組織實施的;

②不注重抓黨風廉政建設治本工作,對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不研究治理防範措施,不注意改革管理制度機制體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 ③對本系統的廉潔自律、查處違法違紀案件、糾正行業不正之風三項工作不重視,對執法機關依法履行職責不支持的;

④對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工作不重視,不組織黨員幹部學習、宣傳黨風廉政建設理論和黨風廉政法規的;

⑤不嚴格按照規定錄取職工或選拔任用幹部,用人上存在不正之風的。 ⑥對家庭成員和身邊工作人員不進行黨的紀律和法律法規教育,以致其發生不廉潔問題的。

⑦有下列行為的:違反規定收授“紅包”、授受宴請,分解收費項目亂收費,服務態度惡劣等,且長期得不到解決的。

1、責任追究的方式包括:口頭批評、責令寫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組織處理。

2、 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有對責任範圍內的反腐倡廉工作,不組織檢查考核,對黨風廉政建設各項目標和規章制度不督促落實的,或對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嚴重違法違紀不問不管等情形之一者,分別予以通報批評或上報組織處理。

3、責令寫出書面檢查以上的處理情況的有關資料和手續裝入該幹部廉政檔案。

4、醫院考核辦公室在進行考核和監督中,對認為有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幹部,提出責任追究的建議。

5、醫院領導班子研究認為需要追究責任的,責成考核辦公室進一步核實。需進行通報批評或組織處理的,經院領導班子報縣委或縣紀檢委同意後實施。

衞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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