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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精選15篇)

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精選15篇)

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1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綜治安全防範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和諧發展,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責任書:

1、任課教師要遵守“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在教學過程中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細心觀察、瞭解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防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避免由於出現打架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2、任課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並妥善處理。

3、任課教師上課要及時檢查學生數,若發現學生缺勤,要仔細詢問其原因,若情況異常,要及時告知班主任及當日的值日領導,並妥善處理。

4、在實驗課、活動課、體育課教學中,任課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指導學生正確操作,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要仔細檢查教學場所及所使用的實驗儀器、電源、藥品和體育器材等,消除隱患,避免由於教師或學生使用不當而導致安全事故。

5、任課教師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和急救知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組織救護,保護現場,及時告知班主任和受傷學生的家長,並向學校彙報。

6、按時放學,未經學校許可,不得提前放學。放學後,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自己在場,不允許出現學生在、老師不在的現象。

7、任課教師組織開展各種校外活動,必須經學校批准,要充分考慮到各種安全因素,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8、學生參加本校各種訓練隊、興趣小組活動,其安全由指導教師負責。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教師個人各執一份。

學校負責人: 責任人:

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2

為了創建德育為首、教學為主、安全第一的和諧、全體教職工都要掌握有關安全知識,要學會應對突發事件。做到人人都是安全員,人人都是責任人。為明確安全職責,經學校校委會研究,制定《××國小擔任實驗課教師崗位安全責任書》,由學校與擔任實驗課教師簽訂實施。

一、實驗課任課教師要教育學生按實驗操作規程做實驗。上課教師必須對在實驗課室上課的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須遵守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人身及設備的安全。對違反規定者,必須停止其實驗,教育後再做實驗。

二、使用電熱器等設備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

三、實驗課室內嚴禁吸煙。危險物品(易爆、易燃、劇毒、強腐蝕)必須要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

四、消防器材按規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檢查,及時更換失效器材,保證正常工作狀態。

五、用電設備要經常檢查,防止漏電。破損的插座插頭要及時更換。教師離開實驗室以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關好水、電和門窗等。

六、建立儀器設備台帳,領用、歸還必須履行相關的登記手續,教學用具不準私人借用,發生問題由管理人負責。

七、每學期必須按程序和相關規定核對清理一次危險物品。

八、其它人員(常規使用除外)使用實驗課室必須經校長、教導處同意方可使用。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任課教師各執一份,責任人在該崗位工作時該責任書始終有效。

學校(蓋章):

簽字人: 責任人簽字:

x年 x月 x日

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3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安全防範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特簽定本責任書:

1、認真參加值日工作,加強課間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的遊戲、危險性活動。上學、放學在校門口值勤,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2、學生集會、大掃除、觀看影劇、郊遊等,任課教師根據學校安排進入相應的班級,幫助班主任維持秩序。

3、重視做好“雙差生”的幫教工作,任課教師不能體罰、變相體罰、漫罵、驅趕學生。

4、要關注學生行為。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時,要及時詢問、家訪、教育,防止意外發生。

5、寒暑假、節日、雙休日,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讓學生來校,或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6、放學後,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在場,不能出現教師已離校,學生還留在學校的現象。

7、按時放學,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學。若氣候惡劣,要及時帶領學生安全離校。

8、學生早上進校後,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校。無特殊情況,課間不得指派學生外出買東西。

9、為維持正常的進行秩序,任何教師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無特殊情況,課堂中不得中途擅自離開。

10、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對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要負起責任,及時處理。教師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負責,妥善處理好事故。

學校對任課教師教育管理做得好的給予獎勵,對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職守、違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評教育,並追究責任。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與任課教師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校長

任課教師

簽字人:

簽字人:

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4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孩子健康成長的同時,我校要求家長們時時刻刻以身作則,並及時加強對子女交通安全、遊戲安全、活動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電、禁毒、防綁架等教育,增強“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教育子女有關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子女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安全。

學生在校期間,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管理教育,校外由家長負責,在校外學生髮生交通意外、溺水、中毒、觸電、打架鬥毆等惡性事故由家長負責。為了學生的安全,做到分工合作,責任明確,學校與家長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教育子女按時到校上課,有事或有病必須向學校老師請假,放學及時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顧後,做到“一看二聽三通過”,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低年級的就學子女需要家長親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確保課間活動的安全,及時將子女的病情告之學校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範。同學間的玩耍應該有禮、有度。嚴禁在校內打鬧。不準打架鬥毆,不準攜帶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

三、學生嚴重違反學校紀律,屢教不改,學校不將該生列入各種救助、補助對象。 四、教育子女在雙休日、節假日期間在家或外出的活動安全,如有外出活動須有家長親自陪同,詳細指導活動以防不測。

五、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獨自使用有關電器設備,要了解用電常識,不得使用液化氣燒火,不得將子女獨自一人反鎖在屋裏,確保安全。

六、教育子女上下課、放學時進出教室和校門不得擁擠,不得在教室、走廊、過道追逐打鬧,特別要注意低年級孩子上下樓梯的管理。

七、教育子女嚴禁擅自外出,野炊、燒烤,要學法、知法、守法,做好防火、防震,平時不與陌生人接觸來往,以防上當受騙。

八、教育子女不吸煙,不飲酒,嚴禁在學校內燃放煙花爆竹,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不得使用學校帶電物品。

九、教育子女不進入歌廳、舞廳、遊戲機室。

十、注意食品衞生安全,不吃“三無”食品及過期變質食品,防止食品中毒。 十一、陪同子女外出時,子女着裝醒目,並注意乘車安全,未滿12週歲的子女嚴禁騎自行車上路,嚴禁摩托車後載有未滿12週歲的子女,嚴禁駕駛“三無”摩托車或已報廢的摩托車運載子女。

十二、禁止子女帶刀具、彈弓和其他危險物品進入校園,禁止子女玩各種危險遊戲。 十三、禁止子女玩火、玩水。玩電。

十四、嚴禁子女酗酒鬧事、猜拳、打架鬥毆。

十五、禁止子女爬高上梯、跳教室宿舍窗台、外出遊走。

十六、建立學生外出請假報告制度,不管在家或在校,需要外出時,都要向家長或老師講明才能外出,以免老師、家長擔心。

十七、子女患有特殊疾病或具有特異體質,家長必須告知其班主任。

十八、學生在校生病,由班主任聯繫家長送去就醫。家長接到通知後,必須迅速趕到。

十九、嚴禁孩子擅自離校出走。

二十、教育孩子認真遵守《新民中心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注意住校安全。

為了您的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擬定此責任書,以示責任。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學校: 班級:

班主任(簽字):

學生(簽字): 家 長(簽字):

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5

為加強對幼兒的教育和管理,確保幼兒在園期間正常地生活和學習,健康的成長,切實保障幼兒的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避免和減少幼兒傷害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教育的法律、法規,結合幼兒園實際,特與幼兒家長簽訂幼兒人生身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方面:

1、 教育子女在園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園的一日常規,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經常和園保持聯繫。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的幼兒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將子女的病情以書面形式告之園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範。

2、 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教育幼兒在園期間遵守紀律,不做危險動作。如幼兒不遵守園內一日常規,出現打人擁人情況造成其他幼兒人身傷害的,責成當事人家長承擔一切責任。

3、 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負責並督促幼兒按時到園上課,幼兒有病的由家長或其他監護人請假,如果不請假,幼兒未到園上課,在即私自外出玩耍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承擔。

4、 凡在園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均由幼兒家長負責。

5、 父母或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安全教育常識:防火、防電、防雷、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確保幼兒安全。

6、 家長應嚴禁子女攜帶刀具、食品、玩具和其他危險物品進入幼兒園。否則,由此引發的各類傷害事故一律由其家長負責。

7、 家長應教育子女時刻注意交通安全,依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未滿12週歲的子女嚴禁騎自行車上路,家長應嚴禁子女乘坐“三無”車輛(無牌、無證、無駕照)及未經公安機關和交通部門批准的有關車輛,否則,由此引發的各類傷害事故一律由其家長負責

二、幼兒方面:

1、 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良好的衞生習慣,預防中毒事故。

2、嚴禁在園內追逐打鬧,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幼兒傷害的,有過錯方承擔責任。

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鋭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幼兒自己負責。

4、日常上課期間,幼兒不得隨意外出,如有病的需家長親自帶出就醫,並在班主任處做好登記。

5、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等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幼兒跟家長滯留在幼兒園發生的傷害,由幼兒家長負責。

6、幼兒入園、離園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幼兒家長負責。

説明:請家長認真閲讀本責任書全部內容,簽名後交回幼兒園備案。

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6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校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和學財產安全,由佛岡縣第四國小(下稱甲方)與 班 班主任(下稱乙方)簽訂20xx學年度佛岡縣第四國小安全工作責任書。具體如下:

一、乙方要經常學習有關安全工作文件和法律法規知識,提高自安全意識。

二、乙方要強化學生在校活動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要利用班會、思想品德課和班會課組織學生學習有關安全常識和法律法規,提高學生安全意識。

三、乙方要明確自己的職責,教育學生例行病事假請假制度,學生因有事、有病不能到校應及時向班主任老師請假。

四、乙方要及時瞭解學生缺課情況,如發現學生有不明原因而未到校上課的應立即與家長取得聯繫,並把有關情況向校長彙報。

五、乙方要着力抓好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六、乙方要經常檢查教室內的教學設備、設施,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或解決。

七、乙方在教育學生過程中,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一旦出現由於體罰和變相體罰行為引發的事故,由乙方負責導致出現的一切後果。

八、乙方要重視抓好學生集隊集會、課間操等集體上下樓梯的安全教育和組織管理,要落實排隊放學的各項具體要求。乙方要關心學生的課間活動,學生一旦在課間發生任何意外,乙方要及時奔赴現場,迅速報告學校領導,對事故以最快的速度進行處理,嚴重的必須及時送往醫院,並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家長,向家長彙報事發經過,爭取家長配合,穩妥處理事故。

九、乙方要全面瞭解本班學生情況,如有學生體質特殊不能參加體育活動的,乙方必須書面告知本班體育老師,由體育老師安排好特殊學生的體育活動,確保學生安全。

十、乙方要嚴禁外來人員隨意進入課堂,如發現有不良外來人員隨意出入校園應及時上報校長室,對學生不認識的外來人員不得讓其將學生帶出校園。

十一、乙方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假日安全教育,教給學生一些防水、防火、防電、防盜、防騙等的基本知識。

十二、本責任書所規定內容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至20xx年8月31日上。

十三、本責任書一式2份,簽訂雙方各執一份。

佛岡縣第四國小(章) 班 級

負責人(簽名): 班主任(簽名):

20xx年9月1日

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7

為了切實加強幼兒園安全工作,促進幼兒園健康發展,各幼兒園必須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職責:

一、制訂和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幼兒園園長或主辦者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辦園的一切安全工作。幼兒園要與班級和其他參與幼兒教育和管理的人員簽訂安全責任狀,做到安全責任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標。

二、加強園舍和設備的安全管理。

1、幼兒園園舍和活動場所必須要設置圍牆或柵欄,實行封閉式管理。

2、要組織人員對園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和維護。及時更換和淘汰過時和有安全隱患的玩具。

3、購置和自制玩具,要嚴格執行國家的安全和衞生標準,要經常清洗桌面玩具。

4、加強用水用電安全,幼兒的飲用水必須清潔安全。園內電線線路要經常檢查,防止電線脱皮,防止漏電、觸電。

三、要加強食品衞生的安全管理。

1、要制訂和落實食品採購制度。幼兒的食用點心、大米、蔬菜、食用油等要定點採購,要與供貨商簽訂供銷合同。嚴禁採購劣質和過期的食物。

2、要保持食堂的清潔衞生,做到“三防”,即防塵、防蠅、防鼠。炊具和幼兒用的餐具要經常清洗和消毒,防止病從口入。用膳的幼兒園必須辦理衞生許可證。

3、幼兒園食品貯藏間必須安全可靠,要專人專管,做到人走上鎖,嚴防無關人員出入,防止人為投毒。

4、要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的管理。食堂人員必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的身體檢查,並持有健康證件。

四、要加強接送車輛的安全的管理。

1、有接送幼兒任務的幼兒園,要確保交通工具的安全,車況一定符合客運運營標準,嚴禁使用報廢車輛、三輪車等不符合條件的交通工具接送幼兒。

2、接送幼兒的車輛要經過交警部門的安全檢測,司機和車輛辦了保險,證照齊全才可以用於接送幼兒。

3、嚴禁超員接送幼兒,車廂內必須有教師隨車監護。

4、使用非自家車輛接送的幼兒園,要與接送車輛司機簽訂安全責任狀。

5、嚴禁接送幼兒車輛進入中國小校園,在校門外清點幼兒人數後上、下車。

五、其它安全管理。

1、在沒有家長來園接幼兒的情況下,要派專人看管,必要時要送幼兒回家,不得讓幼兒自行獨自回家。

2、組織户外遊戲和外出參觀、踏青或其他活動,一定要嚴密組織,指派專人負責,確保幼兒的安全。

3、要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安全防範意識和安全自我救助能力。

4、要制訂並執行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幼兒園發生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要根據預案進行緊急處理,並向所在中心國小和有關部門報告。

幼兒園應自覺接受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幼兒園出現安全事故,根據情節輕重,要追究辦園者或園長的相應責任,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重大傷亡以及經濟損失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樟塘國小校長(簽字):

幼 兒 園 園 長(簽字):

20xx-2-26

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8

為切實搞好學生的安全工作,進一步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近日,王石國小和各班主任老師簽訂了安全責任書。

在責任書中要求班主任利用每週班會時間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並按照學校要求開展好各種應急演練活動。班主任及時檢查本班內對學生安全存在的隱患,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要報告學校,由學校統一處理。加強對學生在樓道、樓梯、過道、教室前後等出入通道的管理;加強校內體育器械的使用管理工作;加強學生飲食衞生管理,確保學生在校園內無飲食、衞生而造成傷亡現象發生;抓好學生外出時的安全,組織學生搞好學生上、放學的途中安全;搞好學生假期中的人身安全。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9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害,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家長、學校共同承擔起教育孩子的責任,確保學生安全、健康的成長。

1、學校及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防火、用電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騎摩托車,不乘坐摩的以及“三無”車輛。杜絕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2、注意飲食衞生,不吃腐爛變質、過期、“三無”食品,堅決杜絕飲食中毒事件發生。保持教室及集體場所的衞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

3、參加體育活動時注意安全,活動時要檢查體育場地和器材是否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衞生標準,劇烈活動前要作好充分的準備,聽從教師指揮,以確保安全。

4、正確處理同學關係,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團結友愛。不喝酒、不打架、不盜竊他人財物,不與校外不法青年勾結。敢於同擾亂學校秩序、侵害學生人身的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5、增強消防意識,不違章用電、用火,不抽煙、不點蠟燭、不放鞭炮,杜絕火災發生。

6、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時通知班主任。中途離開校園要先向班主任申請,班主任批條、門衞老師登記後方可離開。

7、按時作息,準時到校,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準留宿其他人。

8、不準帶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傷人器械入校。

9、不準勒索他人錢物,如被勒索,要及時向班主任,家長或有關部門報告。

10、不看不健康書籍,不進遊戲廳、網吧、錄像廳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場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圍牆、攀登樓梯扶手及其它欄杆、窗口等,上、下樓梯時按規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樓道打鬧、玩耍。

12、不穿奇裝異服,不戴首飾及裝飾物,不燙髮、不染髮、不留長髮、女生不化粧。不帶手機、隨身聽、高檔微型等設備入校。

13、 學生之間發生衝突後,家長要按正規渠道向學校反映,冷靜、理智、妥善的解決。禁止教師、家長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良好的教學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杜絕違紀現象發生,每個同學都要認真遵守《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如有違犯,學校將依據《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以及我校校規執行。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家長保存,一份由家長簽字後班主任保存。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10

為確保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使學幼兒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學幼兒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就幼兒交通安全,制定學幼兒園與家長交通安全責任書。幼兒家長必須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如違反責任自負。

1、家長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信號標誌,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

2、家長要教育幼兒不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3、幼兒家長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黑校車”來接送學生上學、下學。

4、家長要積極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部門舉報非法運營接送幼兒的車輛。

5、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幼兒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幼兒園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6、家長要準時準點護送幼兒上學、下學並做好與幼兒園和司機的交接工作。

7、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幼兒園和家長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幼兒園(章)

園長(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手印):

年 月 日

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11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電 話:

乙方(幼兒 的監護人): 與被監護人關係: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乙方是幼兒 (以下簡稱“幼兒”)的法定監護人,乙方自願申請將幼兒自 年 月 日起送入甲方就讀,甲方接受其入讀申請。

保護幼兒的生命安全、關愛幼兒的身心健康,是幼兒園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為確保幼兒在上學、放學的接送過程中平安順利,促進家、園和諧,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省、市、縣安全工作要求,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特簽訂本學年安全接送幼兒責任書。

第一條 基本接送制度

1. 指定接送人制度

嚴格接送卡制度,幼兒需由經乙方確認的指定接送人憑貼有其照片的《幼兒接送卡》接送,否則原則上不予以接送。送孩子入園時,家長必須面對面將孩子交給本班教師,並與教師交代好,方可持接送卡離園;接孩子離園時,必須出示接送卡,否則孩子不能接走。

2. 代接制度

當出現指定接送人不能接送幼兒的情況時,必須由乙方提前電話通知班上老師,指定其他人進行臨時性接送。甲方可要求乙方所指定的臨時接送人在出具乙方書面簽署的《長青藤國際幼稚園接送授權委託書》及臨時接送人本人身份證後,方可接送幼兒。

3. 車輛停放制度

接送幼兒時,請將車輛等一律排放在幼兒園門外的規定區域內。

4. 按時接送制度

來園時間: 離園時間: 請家長按本園作息時間準時接送幼兒,以保證幼兒在園期間的正常學習和生活;家長不得在活動室內長時間逗留,以免影響幼兒正常學習和生活;幼兒因身體狀況、行為、情緒有異常情況或病、事假等,不能按時到園,家長應及時告知甲方,以便靈活處理,幼兒返園時,應把假條補到班主任處。

孩子有事、有病不能到園,家長必須向本班教師請假。接孩子後必須儘快離園,不得在園內逗留、玩耍,以防意外。

5.禁帶品制度

幼兒來園時不得攜帶危險物品(如:硬幣、小玻璃球、鈕釦、火柴、打火機、小剪刀、別針、小刀和有刺的物品等),以免自傷和傷害他人;不得佩帶貴重首飾(如:項鍊、戒指、手鐲、耳環、玉佩等),以防損壞、丟失和誤吞。

6.環境維護制度

為了保證園內衞生的整潔,嚴禁在園內吸煙、吐痰、隨地大小便,瓜皮果殼等廢棄物品請自覺投入果皮箱內。同時,家長應注意幼兒的飲食衞生安全,教育幼兒不得帶零食入園,更不能在流動攤點給幼兒買零食吃,以防幼兒在吃零食時發生食物中毒。

二. 園車接送制度

甲方每天安排園車接送幼兒,乙方如有需要,甲方應在收到乙方乘車申請和乘車費用後,在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安排幼兒乘車。

接送期間,甲乙雙方責任如下:

甲方責任

(1)嚴格貫徹指定接送人制度,認真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辦理,以確保幼兒的人身安全。如遇特殊情況應及時主動與乙方聯繫。

(2)確保園車為幼兒專用車,除接送老師和司機以外的成人不能乘坐。

(3)確保接送幼兒的園車是經交通管理部門檢查合格的車輛,並定期檢查維護車輛,以杜絕安全隱患。

(4)密切與交通管理、公安交警等部門的聯繫,加強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法規教育。 乙方責任

(1)嚴格遵守指定人接送制度,按照協議的約定積極配合甲方工作。

(2)如無特殊情況,保證按時接送幼兒。如果需要乘坐園車的,必須在規定時間前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陪同幼兒候車,並將幼兒交至接送老師手中。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臨時更改接送路線或接送時間(注:在我園園車運行的路線和時間內),必須先按下述時間要求與接車老師聯繫,以便甲方及時進行妥善安排:

早上送有變動:提前一天下午5:00之前通知接車老師;

下午接有變動:在4:00之前通知接送車老師。

(4)教育幼兒文明乘車、愛護車輛,如有意損壞,則由乙方負責賠償。

(5)確保與甲方之間的聯繫暢通,乙方電話號碼如有更改,須及時通知接送車老師和幼兒本班老師。

(6)乙方或其指定的接送人在接上幼兒後包括離園前,應自行負責幼兒的安全,如在此期間內發生意外,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三條 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方簽字(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清遠市清城區長青藤幼兒園 乙方:

(蓋章)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幼兒班級:

幼兒姓名: 幼兒家長(監護人)簽字:

家庭住址: 家長聯繫電話:

本班教師: 班主任聯繫電話:

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12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各級領導有關校園綜合治理的指示精神,確保校園的安全穩定,推動依法治國的進程,不斷將創建“平安校園”活動深入開展下去,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積極開展校園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及時消除隱患,有針對性地、紮實地開展安全教育和防範工作。

二、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以下幾點教育:

l、不得亂攀爬陽台、走廊的圍牆、窗户、樹木,不得拿一些尖利的器物、棍棒與他人開玩笑、打鬧,以防出現意外。

2、要養成自我防範意識。要防火、防盜、防爆,不得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學校。不得在教室或其他地方亂插或私自碰摸各種用室的電線、開關、捅頭,以防觸電。

3、要十分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要慎交友,以防被欺騙。

4、不得在節假日私自組織外出,以防發生意外。

5、不得進入三廳一室(營業性舞廳、錄像廳、卡拉ok廳、遊戲機室),不得進入營業性的茶樓灑館,不得抽煙、賭博、酗酒,不得傳看低級趣味的小説、圖片等不良書刊。禁止黃、賭、毒等醜惡現象發生。要加強對學生進行網絡法制教育,防止不良文化的侵害,不進入營業性網吧。教育學生不做違法的事情,不做有損學校名譽的事情。

6、不與社會上有劣跡的閒散人員來往,更不能把這類人員帶到學校裏來,不得打架、打羣架。有矛盾要找老師解決。

7、要十分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不管是步行、騎自行車、乘機動車均要注意交通信號及來往行人車輛,要小心謹慎。

8、要十分注意飲食衞生,防止食物中毒,預防病從口入,不得暴食或吃不乾淨的水果、飯菜和“三無”產品。

9、嚴禁私自到河中游泳、戲水。

lo、教育學生注意外來人動態,提高警惕,及時報告。

三、積極開展法制教育,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途徑和方法,堅持不懈開展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教育、紀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把學生培養成遵紀守法、品德優良的好公民。

四、實行綜治一票否決制。對綜治工作成績突出的班主任給予表彰和獎勵,班級如有學生髮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本學年該班主任不得評優、評先。

校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XX年10月

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13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安全與健康成長,是全社會、學校、家長共同關注的問題。我校地處鄉村場鎮和205省道交通運輸線,為了保證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成長。現特擬定家長接送學生責任書,望你們遵守:

1、家長在送孩子入校前,要對孩子的書包、口袋檢查一遍,如發現有小刀、釘子、打火機、玻璃碎片等危險器具或玩具都要及時清除和收繳,以防傷及自身及他人。如因家長監管不力,造成不良後果,有家長承擔一切責任。

2、每天對自己的孩子進行安全教育,教育他不打架、不是用鉛筆或小刀等危險物品傷害他人。

3、如果孩子患有傳染性疾病,在家不能到校上課,應及時向老師請假,並在家醫治好後方可入校,入校時並將孩子的狀況告訴老師。學生在學校上課期間因生病或因其他原因受到了傷害,班主任通知家長後,家長必須及時趕到學校,將學生送到國家正規醫院進行檢查治療。如因家長不配合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家長自己負責。

4、家長不得隨意更換電話號碼,如需更換,必須及時告知班主任,並保持電話隨時接通。

5、接送學生時家長必須親自接送,如有急事需要託他人接送,必須提前打電話告訴學生班主任老師方可,家長或他人嚴禁私自帶學生離校。

6、接送學生時在路上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如果使用車輛接送的,不得超載、超速行駛,不得乘坐他人車輛;教育學生如何正確過馬路或在公路上行走。

7、家長接送學生入校離校,請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表,及時接送學生入校離校。家長接送途中應該做好安全防範措施。(接送時間為:學前班早上9:30分進校下午放學3:50分離校;一年級為早上9:00進校下午放學4:20分離校)

8、家長接送學生上放學嚴禁搭乘自己及他人駕駛的摩托車或無牌無證的機動車輛。

9、家長嚴禁為學生購買無牌無證攤點食品和“三無”食品及過期變質食品。

10、教育學生不下河、塘、池洗澡、不在野外或其他通風不良的地方玩火。

11、如因家長不按時接送學生、或不遵守以上條款,而在上放學的路上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家長自己負責,學校和教師慨不負責。

學生的安全,是學生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學生健康成長的前提,希望各位家長高度重視學生安全接送工作,請自覺遵守以上條約。

學校校長簽名:陳家玉班級:

班主任:

學生家長簽名:年月日

學生姓名:年月日

xx鎮xx國小

20xx年2月25日

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14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孩子健康成長的同時,我校要求家長們時時刻刻以身作則,並及時加強對子女交通安全、遊戲安全、活動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電、禁毒、防綁架等教育,增強“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教育子女有關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子女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安全。

學生在校期間,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管理教育,校外由家長負責,在校外學生髮生交通意外、溺水、中毒、觸電、打架鬥毆等惡性事故由家長負責。為了學生的安全,做到分工合作,責任明確,學校與家長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教育子女按時到校上課,有事或有病必須向學校老師請假,放學及時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顧後,做到“一看二聽三通過”,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低年級的就學子女需要家長親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確保課間活動的安全,及時將子女的病情告之學校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範。同學間的玩耍應該有禮、有度。嚴禁在校內打鬧。不準打架鬥毆,不準攜帶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

三、學生嚴重違反學校紀律,屢教不改,學校不將該生列入各種救助、補助對象。 四、教育子女在雙休日、節假日期間在家或外出的活動安全,如有外出活動須有家長親自陪同,詳細指導活動以防不測。

五、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獨自使用有關電器設備,要了解用電常識,不得使用液化氣燒火,不得將子女獨自一人反鎖在屋裏,確保安全。

六、教育子女上下課、放學時進出教室和校門不得擁擠,不得在教室、走廊、過道追逐打鬧,特別要注意低年級孩子上下樓梯的管理。

七、教育子女嚴禁擅自外出,野炊、燒烤,要學法、知法、守法,做好防火、防震,平時不與陌生人接觸來往,以防上當受騙。

八、教育子女不吸煙,不飲酒,嚴禁在學校內燃放煙花爆竹,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不得使用學校帶電物品。

九、教育子女不進入歌廳、舞廳、遊戲機室。

十、注意食品衞生安全,不吃“三無”食品及過期變質食品,防止食品中毒。 十一、陪同子女外出時,子女着裝醒目,並注意乘車安全,未滿12週歲的子女嚴禁騎自行車上路,嚴禁摩托車後載有未滿12週歲的子女,嚴禁駕駛“三無”摩托車或已報廢的摩托車運載子女。

十二、禁止子女帶刀具、彈弓和其他危險物品進入校園,禁止子女玩各種危險遊戲。 十三、禁止子女玩火、玩水。玩電。

十四、嚴禁子女酗酒鬧事、猜拳、打架鬥毆。

十五、禁止子女爬高上梯、跳教室宿舍窗台、外出遊走。

十六、建立學生外出請假報告制度,不管在家或在校,需要外出時,都要向家長或老師講明才能外出,以免老師、家長擔心。

十七、子女患有特殊疾病或具有特異體質,家長必須告知其班主任。

十八、學生在校生病,由班主任聯繫家長送去就醫。家長接到通知後,必須迅速趕到。

十九、嚴禁孩子擅自離校出走。

二十、教育孩子認真遵守《新民中心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注意住校安全。

為了您的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擬定此責任書,以示責任。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學校: 班級:

班主任(簽字):

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15

尊敬的各位家長:

幼兒是祖國的未來,家長的希望。幼兒的安全是幼兒健康發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您的孩子送到我們幼兒園來就讀,是您對我園的信任。我園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了《幼兒安全管理制度》、《幼兒安全預防制度》、《幼兒衞生保健制度》等,使得您的孩子能在我園安全、健康、快樂地全面發展。現就幼兒的安全特與家長簽訂如下協議:

1、家長接送幼兒入園離園,請自覺遵守幼兒園的作息時間表,及時接送幼兒入園離園。(早上8∶00入園,下午 4∶30接孩子離園。)如無特殊情況,不要隨意接幼兒離園,如有特殊情況必須中途早接,班裏老師要問明情況,請家長耐心配合。

2、家長每天早上必須親自接送幼兒到園,並將幼兒親自送交老師。家長要固定一個或幾個家庭成員接送,有特殊情況別人代接的,要提前通知幼兒所在班級老師。

3、禁止幼兒攜帶刀具、鐵釘、火柴、煙花爆竹、玻璃等危險物品入園,在送孩子入園前,要對孩子的書包、口袋檢查一遍,看幼兒身上有無不安全器物。

4、接幼兒離園,家長要提醒幼兒主動與老師説“再見”。

5、孩子離開老師,由家長帶走後停留在幼兒園玩耍,家長有監護責任,如發生意外,其責任自負。 6、孩子有身體不適及特殊情況一定要和老師交待清楚,不要隱瞞。

7、為安全起見,不要給孩子穿長帶子鞋,長帶子衣服,孩子的着裝應簡潔舒適、便於運動。幼兒在園期間最好不帶裝飾性物品或貴重首飾,以防丟失或吞食造成意外。

8、家長應注意幼兒的飲食衞生安全,教育幼兒不帶零食入園,不吃冷飲,更不能在遊動攤點給幼兒買零食吃,若幼兒在吃零食時發生安全事故,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9、家長應勤給幼兒剪指甲,教育幼兒不在園內亂扔果皮、紙屑、愛護公共財產,培養幼兒愛清潔、講衞生的良好習慣。

10、家長在接送幼兒途中,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由家長本人親自接送,教育孩子過馬路要靠右行走,不在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遵守交通規則,若在途中出現安全問題,幼兒園不負任何責任,責任自負。

11、為減少因幼兒發生意外事故引起的爭端和經濟損失,本着自願的原則,幼兒園每學期開學時組織幼兒參加集體意外傷害保險,家長本着自願參加的原則為您的孩子投保。如果確有特殊情況不願入保者,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幼兒園不負任何責任。

12、幼兒之間在共同玩耍的過程中,難免會產生一些爭執矛盾,產生些小的摩擦,家長之間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況要儘快找老師反映,由幼兒園進行協調處理。家長不能擅自找孩子解決問題,如因此造成不良後果,責任自負。

13、家長要配合幼兒園做好幼兒的安全工作,加強對幼兒安全意識的培養,教育幼兒不動手打人,不做危險動作,不做不安全的遊戲。

14、家長應引導和督導其孩子每天堅持早睡早起,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15、家長通訊聯繫方式和家庭住址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本班教師。

各位家長,幼兒的安全,是幼兒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幼兒健康成長的前提,和諧的教育教學環境,要靠家長和幼兒園共同來營造,希望家長能積極配合我們的工作。高度重視幼兒安全,自覺遵守以上條約。謝謝您的合作與支持!

家長聯繫電話: 幼兒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劉孜

永康鎮中心幼兒園 20xx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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