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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考試安全責任書(精選15篇)

外出考試安全責任書(精選15篇)

外出考試安全責任書(精選15篇)

外出考試安全責任書 篇1

為了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藥品管理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特別規定》,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20xx年工作責任目標如下:

一、食品安全

(一)食品安全工作責任

1、建立管理處(場)負總責、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在管理處(場)的領導下、指導協調、檢查督促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2、及時提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3、協助解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4、組織協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轄區內創建“食品餐飲消費安全先進單位”具體工作。

6、完成管理處(場)交辦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

(二)食品安全工作目標

1、全面落實管理處下達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標。

2、按時參加食品安全監管領導小組會議,指導協調、檢查督促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3、積極落實省財政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下發的《關於切實做好全省食品安全綜合監管經費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將食品安全綜合監管經費納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

4、在管理處(場)統一領導下,配合實施“食品安全六大工程”,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並結合農村實際,制定具體的行動方案,實現工作目標。

5、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制,參與協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6、建立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報告、通報、分析、共享、預警、發佈制度,定期發佈食品安全和市場檢查信息。定期向市食品安全監管領導小組報告食品安全工作情況。

7、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積極協助開展食品安全監督網、責任網和流通網建設工作,加強對農村食品安全監督,確保本轄區食品安全。

8、協助相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強化食品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增強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9、力爭每個行政村創辦一家“便利食品放心店”,創建達標率不得低於90%。

10、建立本轄區食品生產、加工、經營户檔案。

11、加強學校食堂和餐飲業的監管,轄區內集中供餐學校和餐飲業量化分級管理達100%,農村集體集餐備案率達80%。加強食品經營企業的管理,食品經營企業索證索票、建立台賬率達100%。

二、藥品安全

(一)藥品安全工作責任

1、在管理處(場)的統一領導下,對轄區藥品經營單位、醫療機構進行檢查督促。

2、支持和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人員依法開展檢查。

3、協助解決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4、發現藥品、醫療器械安全事故及時報告。

5、完成農村藥品“兩網”建設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任務。

6、完成管理處(場)交辦的藥品安全工作。

(二)藥品安工作目標

1、轄區無假劣藥品,無非法渠道購藥,無證經營藥品行為。

2、農村藥品監督網絡建設的主要目標是:完善以行政監管為主體,技術監測為支撐,社會監督為補充的農村藥品監管體系,實現農村藥品監督網鄉鎮、行政村全覆蓋,切實提高監管網絡運行實效,確保農民羣眾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藥品。

外出考試安全責任書 篇2

學生寒假安全責任書

為了保證學生在假期中的人身安全,讓學生度過一個歡樂、愉快、安全的假期,進一步明確假期中學生的安全責任,特簽定此安全責任書。

一、 交通安全

1、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跑鬧、玩耍。不準在馬路上騎自行車。

2、遵守公共秩序,排隊等車,車未停穩不得靠近車輛,上下車時不得擁擠。

二、 水的安全

不準到水庫、水塘、水井等危險的地方玩耍、滑冰。

三、 電的安全

1、要在家長的指導下才能使用普通的家用電器。不準學生獨自用電器取暖。

2、不亂動電線、燈頭、插座,不在標有“高壓危險”的地方玩耍。

四、 火的安全

1、不準玩火,不得攜帶火種。發現火災及時撥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撲火。

2、不準學生使用煤氣、液化氣灶具,不燃放鞭炮,禮花彈,不做危險的事。

五、飲食安全 :嚴禁吸煙、喝酒。個人衞生習慣好,不買、不吃過期食品

和垃圾食品。

六、嚴防精神污染

不到網吧和遊戲廳等娛樂和玩耍。不聽、不信、不傳、不參與封建迷信活動。

七、其他方面的安全

1、加強自我保護意識。遇到敲詐勒索、攔路搶劫及時告訴父母或打電話報警。不接受陌生人的小恩小惠,不被陌生人的甜言蜜語所迷惑,防止被拐騙、拐賣。

2、不攀爬大樹和各種建築物,在公共娛樂場所、商場,不追趕打鬧。

3、遵守社會公德,愛護公共設施,做一名文明的學生。

以上安全條約學生認真遵守,家長嚴格監督執行。如在春節假期期間出現學生安全問題,由學生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學生:

家長:

班主任:

日期:

外出考試安全責任書 篇3

各位學生家長,為了加強和規範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於《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

三、家長必須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客車不再等候。由此帶來的後果,責任自負。

四、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安全負責人舉報: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駕駛員存在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駕駛員酒後駕駛的車輛。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家長有責任瞭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工作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外出考試安全責任書 篇4

為了認真落實道路交通安全,切實做好我公司20xx年國春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公司特與各車負責人及駕駛員簽訂以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凡屬公司車輛,必須保證車輛安全技術性能良好,行駛證、營運證、駕駛證、資格證、保險卡等齊全有效,行車時必須隨車攜帶以備查驗。資質證件必須與準駕車型相符,嚴禁無證人員或資質與準駕車型不符者替換駕駛員駕駛公交車輛。所有公交車輛司乘人員必須按時參加主管部門和公司組織的車輛臨檢和安全教育學習。

二、各車主及駕駛員必須加強對公交車輛的自檢(做到每天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和每日例檢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維修保養,堅決杜絕帶“病”車輛上路營運,所有公交車輛嚴禁私自包車外出營運,嚴禁酒後駕駛、疲勞駕駛,嚴禁超速行駛、超員、強超搶會、壓時、壓點、違法亂停、亂放等現象發生。嚴禁公交車在公路中心線停車上、下旅客,嚴禁導向輪使用翻新胎,嚴格遵守“交安法”等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做到遵紀守法,安全駕駛。對消防器材進行認真檢查,加強對消防應急演練,提高司乘人員對突發事件的處理能力。

三、杜絕“三品”上車,行駛途中要做到“禮讓三先”,不開英雄車、霸王車、賭氣車,做到城區內不壓道慢行,行駛途中不爭道、不搶行。保持車輛內、外乾淨整潔。司乘人員必須講究職業道德,文明服務,禮貌待客,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運價政策,嚴禁變相漲價,爭做一名有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的合格司乘人員。

四、嚴格落實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的車、誰負責的原則,各車主是安全負責的第一責任人,駕駛員為具體責任人,各車主要經常性的對司乘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把安全措施和責任真正落到實處,在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要立即停運,如因車主管理不到位,有禁不止,心存僥倖,發生各類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車主承擔,在行駛中有違章、違規行為被主管部門查處者(包括對公司的處罰),一律由車主承擔。

客運行業屬高風險行業,為了營造公司全體員工重安全、講安全、抓安全的良好氛圍,層層落實責任,望各車主及司乘人員認真履行以上職責。

甲方:略陽縣順達公交有限責任公司(章)

法人代表:

乙方簽字:

二0**年一月二十六日

外出考試安全責任書 篇5

甲方:

乙方:

為了切實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職業健康、環境保護工作,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管理和監督,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證相關(責任)方在我司從事的工作能夠安全、有序進行。根據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羣防羣治”方針、《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貴州省、貴陽市有關法律、法規及貴陽市政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程序文件》對相關方施加影響管理程序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司(部)安全工作實際情況。特簽定本協議:

一、乙方從事的瀝青車輛運輸工作必須符合其車輛安全運輸的相關要求,既要充分了解本工作的安全特點和性質,又要掌握其危險性質和主要危險源。

二、要注重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工作,儘可能的減少尾氣排放,保障工人的身體健康。

三、乙方必須重視安全工作,在瀝青運輸途中,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貴陽市“三創一辦”相關工作要求進行運輸。

乙方運輸途中發生的事故,由其自行承擔。

四、乙方在施工現場進行運輸時,應注意周邊人員情況,預防傷亡事故的發生。因乙方車輛造成的傷亡事故,其必須承擔所有直接經濟損失。

五、甲方配合乙方在攤鋪過程中的安全警戒工作,乙方在瀝青攤鋪過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其自行承擔。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於運輸結束之日時廢止。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外出考試安全責任書 篇6

為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學校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和校園穩定,做好幼兒園門衞安全防範工作,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幼兒園門衞安全責任書。

1、杜絕一切外來人員進入,問清情況,堅決實行門衞檢查登記制度。

2、幼兒來園、離園時,管理幼兒安全,決不讓幼兒私自外出。

3、下班後,巡視並關緊門窗,以防外來人員的進入。

4、認真執行園內作息制度,按時開、關園門。上班時間,嚴禁私自離開崗位。

5、對於幼兒在園時家長的來園,門衞先與班主任聯繫,請班主任出來接見、處理。

6、認真檢查管理好門窗、大型玩具等,做到每日一小檢,每週一大檢。發現有損壞或存在不安全隱患問題的及時上報、報修,確保幼兒在活動時的安全。

7、熟悉火警,急救等緊急措施,發生事故及時報告。

8、門衞人員負責做好園內環境衞生的維護工作。及時清理一些石頭、玻璃、紙屑等。

9、服從領導,虛心接受檢查、指導和安排。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有效。

園長(簽字): 安全責任人(簽字):

外出考試安全責任書 篇7

吊車工安全環保責任制

1、必須按橋式起重機的安全技術規程進行檢查、操作。

2、嚴格遵守十不準吊的原則:

(1)、超過額定負荷不準吊;

(2)、多頭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闇淺不準吊;

(3)、吊繩拴不穩和附件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準吊;

(4)、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準吊;

(5)、歪拉斜掛不準吊;

(6)、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上放有活動物不準吊;

(7)、氧氣瓶、乙炔發生器具等,不拴緊、捆牢不準吊;

(8)、帶凌角快口的物件不準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準吊;

(10)、各種液體過滿、未打固定卡子不準吊;

外出考試安全責任書 篇8

本人自願參加煙台大學海洋學院**年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並保證本人身體和心理狀況適合參加本次社會實踐,對本次社會實踐的目的、性質、實踐地的情況以及可能的風險有清楚的瞭解,詳細閲讀並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號《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年9月1日生效)。在我團隊社會實踐期間,本人保證將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紀律,嚴格執行學校關於暑期社會實踐的各項規定。如出現下列情況,依據本責任書和有關規定處理:

一、學生個人安全責任

1、在無團隊指揮責任下,本人財物的遺失、被盜、毀壞等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2、由於本人過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導致的自身人身傷害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第十二條處理;

3、本人實施的違法行為或違反實踐當地各項規定以及民族習慣等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和引起的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4、本人在活動中不聽從領隊指揮和其他隊員勸告、違背活動安全準則,私自開展不屬於20xx年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範疇之內的活動而造成損失及人員傷害,該種情況下的安全責任及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5、實踐過程中如發現或發生有關安全問題,學生本人要在第一時間向領隊報告,學生本人不得在未經領隊許可情況下擅自對安全事故採取措施或發表相關言論,如遇緊急情況學生本人可以採取正確的救援措施以減輕事故損失,但仍需及時向領隊報告相關情況。學生本人如不履行該條款內容,將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6、嚴格執行外出請假制度, 服從組織的統一安排,不得擅自離隊外出,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帶隊老師請假,外出必須有兩人以上,經批准方可行動;

7、本人對參與社會實踐情況已告知家長,並徵得了家長同意;

8、由於本人的過錯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9、學生本人已經詳細閲讀並認可本責任書,對整體內容和各項規定均無異議。

二、指導老師安全責任

1、學生本人蔘與商定活動安全預案,領隊根據安全預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明確提出活動中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並提前提醒學生本人並阻止學生本人蔘與帶有安全隱患的活動;

2、認真指導學生制定實踐計劃,教育學生增強安全意識;

3、密切關注學生的實踐行程,及時指導學生在實踐過程中遇到的困惑;

4、及時處理學生在實踐過程中發生的意外事件,並在第一時間報告校團委及有關部門。

三、其它事宜

此責任書一式四份,校團委、院(系)團委、領隊和學生本人各執一份。

我已閲讀並同意以上規定,保證在實踐過程中嚴格遵守,並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團隊名稱:“藍。海韻”暑期社會實踐隊。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外出考試安全責任書 篇9

下達任務單位:**鎮人民政府 承擔任務單位:

為了大力實施森林工程,加快建設生態東溪步伐,確保全年林業目標任務的實現,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目標任務及記分

(一)林業重點工作(35分)

1、全面完成森林工程建設任務。(10分)

2、全面完成退耕還林成果鞏固和管護任務。(5分)

3、全面完成木瓜管護任務。(10分)

4、全面完成花椒補植和管護任務。(5分)

5、全面完成義務植樹。(5分)

(二)森林防火工作(40分)

1、加強組織領導,廣泛開展森林防火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宣傳教育。(5分)

2、制定森林火災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和重點林區撲火搶險實施方案。(5分)

3、把森林防火責任落實到山頭、地塊、責任人頭上。(10分)

4、堅強森林防火巡查,排除隱患,有效防範事故發生。(10分)

5、組建防火隊伍,及時撲滅森林火災。(10分)

(三) 森林管護工作(25分)

1、建立森林資源管護小組;(5分)

2、嚴格執行森林採伐的限額審批制度。(5分)

3、及時制止亂砍濫伐、毀林開墾或毀林採石、採礦、取土,非法佔用林地等的林木違法行為。(10分)

4、認真抓好森林病蟲害的測報防治工作。(5分)

二、 考核方式

實行100分制記分,採用專項工作與年度工作目標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 考核辦法

鎮政府對林業重點項目和各項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組織檢查驗收,納入鎮對村的綜合目標考核內容,嚴格責任追究和獎懲。

下達任務單位: **鎮人民政府 代表:

接受任務單位: 村民委員會 代表:

20xx年三月一日

外出考試安全責任書 篇10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和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牢固樹立“安全生產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觀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強化監管,確保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我鎮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促進全鎮經濟又好又快發展。鎮政府與各社區特簽訂20xx年度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安全生產責任落實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社區對各自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負責制定各自的安全生產規劃,負責治理消除一切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嚴格控制安全生產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經濟損失四項指標,同比全面下降,杜絕死亡事故及一次重傷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萬元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按照上級規定,對各轄區內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要及時進行調查處理。轄區內存在一處非法非煤礦山企業、非法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非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或出現非法用農用車、拼裝車、報廢車等載客接送學生現象,要嚴肅追究各社區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其主負責人要向鎮政府寫出書面檢討。若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取消一切評先樹優資格,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或刑事責任。

(一)領導重視,機構健全,職責明確。各社區應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有專(兼)職人員負責日常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到機構、人員、經費、設施、工作五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人員職責分工明確,至少每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至少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真正做到安全生產工作與經濟工作同時研究、同時部署、同時安排、同時檢查。

(二)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宣教活動,重視轄區內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組織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專職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參加市裏的安全生產培訓考核,以上各類人員培訓率達到100%,並做到全部持證上崗。要有計劃、分步驟、多形式的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和常識教育;重視防火和汛期安全的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居民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三)制定安全生產年度計劃,建立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體系。經常開展防火、防汛、制止違章建築、嚴禁農用車載客、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使用等方面的安全檢查活動,嚴格控制村內違章駕駛和非法載客、接送學生等行為,全面排查建築行業存在的問題。汛期要加強對各類病險水庫的檢查及除險加固工作,確保水庫、塘壩渡汛安全。要高度重視房屋安全,認真整改民用危房,徹底消除各類事故隱患。行動上嚴格落實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全面完成鎮政府下達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任務,保證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四)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社區與轄區內的個體工商業户、農用車運輸業户、煙花爆竹經營業户等要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落實一把手責任,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將安全生產責任層層分解,各負其責,並定期進行檢查、整改,切實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五)制定落實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對突發性安全事故,要做到上報鎮政府及時,統計傷亡數字準確,組織救援迅速有效。

(六)制定並演練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各社區都要制定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到救援隊伍、物資、措施“三落實”,並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定期演練。仔細查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認真總結經驗。一旦發生突發性事故,能夠做到處理及時、妥當、有效,將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所制定的安全生產事故預案,要報鎮安監所備案存檔。

三、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一)落實領導責任。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落實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制。各社區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專職人員負具體責任,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各負其責。抓好本社區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落實崗位責任。各社區要制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獎懲辦法,完善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獎懲機制。並結合實際,將鎮政府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層層分解,細化量化,逐級落實到每一個工作崗位,做到職責到崗、責任到人。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三)落實監管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社區要認真履行職責,正確行使職能,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監管措施落到實處。

四、考核評價與責任追究

(一)將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完成情況作為考核各社區及生產經營單位工作政績的重要內容。年底,鎮政府要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執行情況進行綜合考核,完成任務目標好的給予表彰獎勵;完不成任務目標的通報批評,對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

(二)認真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統計和調查處理等項工作。對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的,要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責任書在執行過程中,如遇領導人變動,由接任者繼續履行。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外出考試安全責任書 篇11

為了確保全校師生的飲食安全,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食堂從業人員崗位衞生責任制》和學校食堂衞生的基本要求,特與食堂從業人員簽訂此安全工作責任狀:

1.人人樹立對師生生命安全負責的高度責任心,以食品衞生工作相關法律條文規範自己的職業行為,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去完成每一項工作任務。

2.從業人員要持證上崗,按期體檢,每天穿戴好衞生工作服,做到不赤膊上班,不戴金銀手飾,不帶手錶,不隨意品嚐菜味;凡臨時染患痢疾、傷寒、流行性感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濃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疾病的,要主動提出報告並立即離開現有崗位。

3.保持食堂各室環境整潔、衞生、通風,每天及時清洗加工桌、操作用具、容器和地面,經常擦洗牆壁和窗户,保證餐具設備及食堂所有物品清潔衞生。

4. 採購食品每天一次,要向供貨方提出明確的質量要求,並對食品進行感官檢查;

要定點採購大米、糕點、蔬菜、肉類、酒類、調味品等,並向供方索取有關證明,不買“三無”食品,即無生產日期、無生產廠家、無保質日期的光板包裝食品。

5.嚴格執行食品進出為驗收制度,和倉庫保管制度,所有食品及食品原料嚴格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存放。

6.炒菜、燒煮食品要勤翻動,充分加熱,防止裏生外熟。 7.師生就餐後的餐具要及時收回、及時清洗消毒,按規定存放。

8.不同用途的抹布分開使用,不可混用,必須生熟分開、葷素分開、不同場地

不同用途分開,絕不允許混用;每次用過的抹布要清洗消毒後定點晾曬;滴在調味容器盤邊的湯汁必須用消毒布揩淨。

9.食堂各室的門簾紗窗要保證完好且隨手關閉,謹防蒼蠅等飛蟲進入造成食品污染,對每餐先燒好的菜必須用清潔紗布蓋好防止污染。

10.每天認真做好防鼠、防蠅、防蟲及防蟑螂工作,杜絕出現食品及食品原料被老鼠蟲蠅污染的現象出現。

11.工作時間,從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拒絕非工作人員進入食品加工區,下班後,要及時關鎖好食堂各室門窗,防止偷盜與投毒事故發生;一旦發現在食堂任室內出現異常現象時要迅速查明原因,必要時立即報告學校領導。

如因本人違反有關食品衞生管理規定,工作失職,造成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願意接受學校給予的一切處罰,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授狀人: 立狀人 :

20__年秋

外出考試安全責任書 篇12

交通安全責任書

為更有效地加強校園安全管理,積極創建平安、和諧校園,確保良好校園交通安全環境,根據安全工作的有關指示精神,與教職工機動車駕駛員及教師簽訂如下責任書:

1、自覺做到遵章守紀,自覺樹立法規意識,社會公德意識和安全意識。教師和學生不乘坐農用車、超載車、違規車和“三無”車輛。違規乘坐的,一旦發生事故,與學校無關。

2、不開“英雄車”、“賭氣車”,不亂闖信號、不亂停亂放,嚴禁超載、超速,嚴禁酒後駕駛;做到文明行車,謹慎駕駛。

3、機動車應停在經學校同意的固定停車區域內,不得隨意停放。

4、機動車進出校門必須減速慢行,其車速必須控制在每小時15公里以內,並且在校園內禁鳴喇叭。在特殊天氣應嚴格控制車速,確保行車安全。

5、機動車進入或駛出庫位時應通知門衞值班人員協助泊車或駛離,以防事故發生。

6、課間師生休息期間各種機動車不得在校園內行駛,如有緊急情況,須在門衞值班人員指引下行駛。

7、遵守學校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校園內行駛特別注意避讓騎車人和行人。

8、當校園內意外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並向校方報告,由派出所或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事故責任由當事機動車駕駛員個人承擔。

9、在校園內行駛中損壞校園公共財物或他人車輛財物的由駕駛員按實予以賠償。

10、非本校教職工的校外社會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駛入校園。

11、本責任狀一式兩份。

鄉中心學校:

分管領導:

年 月 日 轄區學校: 校長: 年 月 日

外出考試安全責任書 篇13

為了確保“流金歲月”福利院回憶錄活動志願者的校外安全,本次活動要求志願者必須按照益暖中華“流金歲月”團隊的安排,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我清楚獲知我必須是年滿十八週歲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此次活動一律謝絕未成年人、代替報名及有身體健康問題或有突發病史者。

2、一切行動聽指揮,志願者必須聽從小組長或活動負責人的安排;

3、參與人員選擇共同參與,屬於自願行為,雙方不存在強制性約束力。並且我明確知道此次活動不存在合同範疇的權利義務關係。

4、上下車有序,在車上時,不得把頭和手臂放到車窗以外,下車後不得亂跑;

5、活動過程中聽從指揮,不要單獨行動,遇到問題可與小組長或活動負責人聯繫,不擅自作決定;

6、外出注意安全,注意交通、注意飲食安全

7、一定要保管好隨身攜帶的錢和相機等貴重物品;

8、不得隨意損壞公共設施;

學生違反以上規定而造成的人身安全,財產損失以及其它事故,均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學生簽名:

外出考試安全責任書 篇14

為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校車交通事故,切實保障學生交通安全,根據寧波公安局《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和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將管理制度明細如下,望相關負責人嚴格遵照執行。

一、組織校車領導工作小組

組 長: 馬道金 校車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校車安全運行工作全面負責

副組長:李雙 校車安全運行日常管理工作

成員: 賈慶祥 交通安全和乘車安全教育工作

駕駛員 校車車況安全檢查和安全駕駛

彭詩廣 編排車次,維護學生車輛行駛途中和上下車安全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執行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層層抓落實,進一步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機制,嚴防校車安全事故發生。

二、具體相關責任人職責

(一)、組長職責:

1、簽訂安全責任書。校長與班主任老師、跟車老師、駕駛員等簽訂校車安全運行和學生乘車組織管理責任書。落實崗位職責,做到職責公示、分工到人。

2、確保駕駛員資質合格。嚴把駕駛員證、照齊全有效,預防和制止駕駛員酒後開車、疲勞駕車、超員超速和車輛帶病上路等不安全行為,一經發現要協助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3、審核跟車老師,確保每天學生上(放)學乘車途中都有一名責任心強的老師負責維護上下車秩序,並跟車全程護送。

4、保障校車使用標準到達國家規定標準,並經區交管部門資質審核合格,報送社會事務管理局備案。

5、組織班主任和跟車老師提前合理編排好每趟車次學生承載數。

6、與乘車學生家長簽訂《學生乘校車協議》,明確各自學校和家長的權益和職責。

7、定期召開校車安全運行工作會議,認真研究校車管理對策,確保校車安全運行,並做好會議記錄。對學校無法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8、認真制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針對接送學生途中可能發生的情況提前制定應急處置預案,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時間裏最有效地組織搶救並進行善後處理。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和職能部門上報事故情況,以便各級形成合力,共同應對突發事件,保持社會穩定。

(二)、副李雙職責

1、依據上級通知和學校校車安全運行形勢,定期向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利用各種形試定期向乘車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或乘車安全宣傳。

2、督查駕駛員安全行駛情況,督查跟車老師行駛途中和上下車維護秩序情況。

3、積極聽取乘車學生家長、班主任、跟車老師等各方面的有關校車安全運行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向相關責任人反饋。

4、學期末,會同校長組織對校車安全運行管理工作進行考核考評。凡因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和給學生接送車管理工作帶來消極影響的要給予適當的經濟、行政處罰。

5、學期末將校車安全運行總結情況上報社會事務管理局。(三)駕駛員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酒後開車、疲勞駕車、超員超速等不安全行為。

2、按規定時限學校和上級主管部門驗審,接受校長的領導和有關安全教育培訓。

3、杜絕超載,協助跟車教師做好車內人數統計工作,杜絕超載現象的發生。

4、負責乘車學生的早晚接送工作,熟悉行車路線,學生接送站名稱和時間。

5、確保啟、停行車平穩,乘車學生不因駕駛受傷害。

6、配合跟車教師認真填寫具體的乘車學生名冊,做到定時、定點、定線、定員。

7、愛護車輛,做到每天行前檢查,行後保養,保證車輛正常運行。

8、做好行車記錄,及時真實向校長每天運行情況。

(四)、跟車老師崗位職責

1、確保每天跟車全程護送,學生乘車途中安全,上下車秩序良好。

2、開學前要根據校車核載人數及學生居住地分佈情況,科學合理的確定每一輛校車的乘載人數,認真填寫具體的乘車學生名冊,做到定時、定點、定線、定員。

3、及時、真實、準確填寫每天每趟車次和每個站點的人數,做到點名考勤,做好記錄,並把每天考勤表上交校長室檢查。

4、按照學校規定定期向乘車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和乘車安全教育

5、維持車內秩序,禁止學生喧譁,爭扯打鬥,禁止學生將身體的任何一部分伸出窗外。對突發事件在確保學生安全的前提下要及時果斷處理。

6、積極主動督促駕駛員遵章守紀,安全行車。

7、熟悉每一個學生住址及站點。嚴禁未到站點放下車或到達站點不下車。下車時要確保站點安全,禁止學生推擠。

8、提醒學生注意路上來往車輛,對需要過馬路的學生要親自護送過馬路。

9、對學生要有愛心,對家長要有文明禮貌。對於家長或學生提出的詢問和要求,要耐心詳細解釋;不能解答的問題積極向校長反映。

三、具體要求

1、行車途中車出現任何交通事故由駕駛員負責。

2、車未停穩學生上、下車,出現意外由駕駛員與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3、學生未到站下車或不回家出現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4、學生過馬路(校車停靠的馬路)因沒大人護送出現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5、學生將身體部分伸出車窗外,而出現意外的事故,由跟車老師承擔。

6、接學生時因車沒到達預定時間而開走,導致學生在外出現意外,由駕駛員與老師負責。

7、因不點名導致校車超員,後果由駕駛員和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四、獎懲考核

(一)、駕駛員懲罰制度。

1、嚴禁遲到或早退,違者罰款10元/次,當班期間嚴禁外出,一經發現處於30元/次。一年中累計10次或一個月累計達到3次違規者,學校直接予以開除。

2、嚴禁曠工,違者罰款100元/次。一年中累計3次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2次者,學校直接予以開除。

3、駕駛員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有違規造成交通處罰或引發事故者,由駕駛員自行承擔由此造成 2的一切損失。

4、車未停穩學生上、下車,經查實每次處以20-50元罰款,出現意外由駕駛員與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5、接學生時因車沒到達預定時間而開走,每次分別處以跟車教師和駕駛員20元的罰款,導致學生在外出現意外,由駕駛員與跟車教師負責。

6、駕駛員須及時提醒或告知校長或董事長車倆的保養及年檢信息並及時予以保養或檢驗,經發現沒有及時保養或年檢者,每逾期一天將處於20元/天的處罰;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和交通處罰,由駕駛員全權負責。

7、上班期間由校長統一實行車輛調配,其他任何教職工或駕駛員均無權批准或私自將車輛開出校區,若遇校長不在且因工作需要緊急用車的情況下,應電話通知校長。如果在校長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車輛開出校區,視情節嚴重處以50-200元/次的罰款,由此造成的車輛損壞或人身傷害,由駕駛員全權負責,學校並可視情節嚴重選擇是否繼續聘用,一年中累計3次或月累計2次者,學校直接予以開除。

8、上班期間,駕駛員除工作出車外,均必須留守在工作崗位上,若要外出也要先請示校長,並必須保持手機暢通,以便於校長進行統一調度。如果在校長不知情的情況下,或即使在校長知情的情況下,駕駛員因非工作原因在外超過3個小時或影響正常工作者,按曠工處理,如果外出不開手機者,視情節嚴重處以20-50元/次的罰款。

9、嚴厲禁止疲勞駕駛,若有投訴在開車過程中打瞌睡或沒有精神的,視情節嚴重處以50-200元/次的罰款。

10、嚴厲禁止酒後駕駛,若有發現或有投訴的,學校直接予以開除。

11、禁止駕駛員開快車或飈車,如果有學生或家長投訴車速過快的,視情節嚴重處以20-100元/次的罰款,由此而產生的車輛刮擦維修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12、駕駛員應保持車內的衞生整潔,不在車內吸煙。如有投訴或經檢查不符合衞生標準者,處以5元/次的罰款。

13、必須服從校長的調度命令,有不聽命令或校長下達命令後沒能及時執行的,處以50元/次的罰款。

14、為保證行車安全,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禁止撥打或接聽手機,更禁收發短信,如有投訴,處以50元/次的罰款。

15、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輛交與學校以外的人員駕駛,違者視情節處於50-200元/次的罰款,因此而產生的車輛磨損、違章費用等由駕駛員自行負責。如若交與不會駕駛的人員學駕駛者,學校直接予以開除。

16、校車超載或因駕駛員原因造成的其他重大事故,將予以開除處理並扣發所有剩餘工資,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所有不良後果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二)、駕駛員獎勵制度

凡學期末考核無違規、違章、處罰等劣跡者,給予一定數額的現金獎勵。

(三)跟車教師懲罰制度

1跟車教師在車內聽mp3、看書,一經查實每次處以10元的罰款。

2、接送學生時,因跟車教師原因導致有漏乘車的學生,每次處以10元罰款,發生意外事故追究責任。

3、因不點名造成校車超載,處以跟車教師100元罰款,學校予以直接開除,情況嚴重的追究責任。 34、車未停穩學生上、下車,經查實每次處以20-50元罰款,出現意外由駕駛員與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5、校車到達接送站點時,跟車老師不先下車維持學生上下車的秩序,保護學生安全,每次處以5元罰款。出現意外事故,追究跟車教師責任。

6、對小同學要上接下扶,有過馬路的同學,跟車老師必須親自從車尾護送過去,不能不送或送到一半,發現一次扣20元,若因個人疏忽造成事故發生的將追究責任。

7、接學生時因車沒到達預定時間而開走,每次分別處以跟車教師和駕駛員20元的罰款,導致學生在外出現意外,由駕駛員與跟車教師負責。

8、學生未到站下車,每次處以教師10元罰款,因學生未到站下車不回家出現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9、學生將身體部分伸出車窗外,每次處以跟車教師50-100元的罰款,若出現意外的事故,由跟車老師承擔。

10、校內校外,凡是有倒車的,跟車老師都應自覺下車指揮,沒下車指揮倒車的一次扣20元。

11、跟車教師沒有認真做好每個站點乘車學生的點名統計工作,每次處以5元的罰款。

12、在接送過程中出現故障或塞車等情況沒有及時向學校彙報,每次處以10元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責任。

13、選好得力的車隊長協助管好紀律,並經常教育學生講文明、講禮貌、講衞生;愛護車上的設施(如座位、玻璃、車廂等),造成有損壞的,每次處以跟車教師5元的罰款,並要追究責任進行賠償。

14、學校要求接送的地方,不能隨意調整或擅自接送不到位,造成家長有投訴的,一經查實每次處以20元罰款。

15、不能讓學生隨意改變車號(有搬家等特殊情況的需由家長或班主任與學校主管領導交接好)。否則造成對學校有影響的按情節輕重處以10-50元罰款。

(四)、跟車教師獎勵制度

教師做好了本制度規定的工作,並經學校暗訪、訪談學生情況屬實,學期末給予一定數額的現金獎勵。

(五)相互監督做好安全工作

駕駛員或跟車教師由於工作不到位,一經學校查實一方被罰款時,而另一方知情不報將被罰款的數額是一方罰款額的百分之五十。出現安全事故將追究雙方的責任。

寧波國家高新區樹人學校

20xx年2月7日

外出考試安全責任書 篇15

尊敬的家長,您好!

為了孩子的安全,保證孩子在輔導班度過一個平安、有意義的暑期,我們需要共同攜手加強對孩子的監督和管理。本着“安全重於泰山”的原則,為確保孩子的安全,落實安全責任制度,我們特簽訂暑假安全責任書。

第一條:簽訂對象:學生監護人和輔導班負責人。

第二條:責任期限:輔導班補習期間。

第三條:責任目標:在責任期限內杜絕因輔導班管理不善而發生的安全責任事件。具體落實如下幾點:

1.家長或監護人要負責監督孩子在補習期間遵守補習規章制度。如由於學生違紀造成的人身傷害,輔導班只負責協調處理,責任由當事人監護人負責。

2.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孩子上下學需要家長按時接送。接送時間為早:8:00——12:

00,下午:2:00——5:00如讓孩子提前到校,在此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故輔導班不負任何責任。如果家長因工作繁忙不能接送孩子上下學,讓孩子自己回家的,在上下學途中發生的意外,輔導班不負任何責任。

3.學生有事需請假,必須由家長提前向輔導班負責人請假,如不履行請假手續未到校上課,私自逃課,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4.家長或監護人要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行為、交通方面的安全教育,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不橫穿馬路,不下河游泳。家長或監護人要配合輔導班教育孩子不帶危險物品到校內。

第四條:責任承擔:在輔導班期間,如由於管理不善,違法責任書相關規定釀成的安全事故,根據責任書內容擬定責任歸屬。

第五條:附則:

1.本責任書供輔導班和家長或監護人使用。輔導班負責人和家長或監護人為責任人。

2.責任書由輔導班負責人、家長或監護人簽字後在責任期間生效。

3.責任書一式兩份,輔導班和家長或監護人各持一份。

家長簽字:

輔導班負責人簽字:

生效日期:

標籤: 責任書 考試 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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