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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

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

為了創建德育為首、教學為主、安全第一的和諧、全體教職工都要掌握有關安全知識,要學會應對突發事件。那麼你知道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怎麼寫的嗎?下面是本站小編為你整理的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希望對你有用!

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
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篇1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安全防範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特簽定本責任書:

1、認真參加值日工作,加強課間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的遊戲、危險性活動。上學、放學在校門口值勤,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2、學生集會、大掃除、觀看影劇、郊遊等,任課教師根據學校安排進入相應的班級,幫助班主任維持秩序

3、重視做好“雙差生”的幫教工作,任課教師不能體罰、變相體罰、漫罵、驅趕學生。

4、要關注學生行為。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時,要及時詢問、家訪、教育,防止意外發生。

5、寒暑假、節日、雙休日,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讓學生來校,或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6、放學後,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在場,不能出現教師已離校,學生還留在學校的現象。

7、按時放學,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學。若氣候惡劣,要及時帶領學生安全離校。

8、學生早上進校後,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校。無特殊情況,課間不得指派學生外出買東西。

9、為維持正常的進行秩序,任何教師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無特殊情況,課堂中不得中途擅自離開。

10、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對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要負起責任,及時處理。教師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負責,妥善處理好事故。

學校對任課教師教育管理做得好的給予獎勵,對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職守、違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評教育,並追究責任。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與任課教師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校長

任課教師

簽字人:

簽字人:

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篇2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綜治安全防範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和諧發展,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責任書:

1、任課教師要遵守“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在教學過程中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細心觀察、瞭解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防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避免由於出現打架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2、任課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並妥善處理。

3、任課教師上課要及時檢查學生數,若發現學生缺勤,要仔細詢問其原因,若情況異常,要及時告知班主任及當日的值日領導,並妥善處理。

4、在實驗課、活動課、體育課教學中,任課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指導學生正確操作,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要仔細檢查教學場所及所使用的實驗儀器、電源、藥品和體育器材等,消除隱患,避免由於教師或學生使用不當而導致安全事故。

5、任課教師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和急救知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組織救護,保護現場,及時告知班主任和受傷學生的家長,並向學校彙報。

6、按時放學,未經學校許可,不得提前放學。放學後,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自己在場,不允許出現學生在、老師不在的現象。

7、任課教師組織開展各種校外活動,必須經學校批准,要充分考慮到各種安全因素,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8、學生參加本校各種訓練隊、興趣小組活動,其安全由指導教師負責。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教師個人各執一份。

學校負責人: 責任人:

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篇3

為了創建德育為首、教學為主、安全第一的和諧、全體教職工都要掌握有關安全知識,要學會應對突發事件。做到人人都是安全員,人人都是責任人。為明確安全職責,經學校校委會研究,制定《××國小擔任實驗課教師崗位安全責任書》,由學校與擔任實驗課教師簽訂實施。

一、實驗課任課教師要教育學生按實驗操作規程做實驗。上課教師必須對在實驗課室上課的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須遵守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人身及設備的安全。對違反規定者,必須停止其實驗,教育後再做實驗。

二、使用電熱器等設備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

三、實驗課室內嚴禁吸煙。危險物品(易爆、易燃、劇毒、強腐蝕)必須要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

四、消防器材按規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檢查,及時更換失效器材,保證正常工作狀態。

五、用電設備要經常檢查,防止漏電。破損的插座插頭要及時更換。教師離開實驗室以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關好水、電和門窗等。

六、建立儀器設備台帳,領用、歸還必須履行相關的登記手續,教學用具不準私人借用,發生問題由管理人負責。

七、每學期必須按程序和相關規定核對清理一次危險物品。

八、其它人員(常規使用除外)使用實驗課室必須經校長、教導處同意方可使用。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任課教師各執一份,責任人在該崗位工作時該責任書始終有效。

學校(蓋章):

簽字人: 責任人簽字:

x年 x月 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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