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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校安全責任書(精選15篇)

通校安全責任書(精選15篇)

通校安全責任書(精選15篇)

通校安全責任書 篇1

天涯藝術培訓中心安全責任書

為了確保在天涯藝術培訓中心學習的學員人身安全,以免減少學員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範意識,劃清責任界限,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力和義務

1、學員自願參加藝術培訓中心的學習。

2、培訓中心有義務對學員進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消除存在的安全隱患。萬一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培訓中心應當及時採取救援措施,並及時通知家長,發生重大事故,要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彙報。

3、學員家長作為學員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督責任。配合培訓中心對學員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一旦發生學員傷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靜,剋制情緒,不得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無理取鬧,打擾正常的處理秩序。

4、學員要認真遵循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1、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安全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上課時間老師對學員的安全負責。

2、學生在培訓中心期間,培訓中心有責任保護其不受侵害並承擔責任。

3、因教學場地內的設施問題造成的傷害,由培訓中心負責處理。

4、在培訓中心以外的任何地方遭受的任何傷害,培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5、嚴禁在培訓中心玩火,玩電,玩炮,玩利器,一旦出現後果由學員自己負責。

6、因特異體質、特殊疾病、異常心理狀態造成的傷害由學生及其監護人負責。

7、因家長或子女把社會的糾結帶進培訓中心而造成的傷害,由學員及其監護人負責。

8、在培訓中心規定的離校時間或非日常上課時間,學員自行滯留或自行到本中心發生的傷害,培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9、學員應按時到校,按時離校,學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培訓中心的老師請假;上課期間,學員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經老師批准方可出門,否則一切責任歸學員及其監護人所有。

10、學員要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做文明小市民。

11、學員監護人要做好學員的交通安全監護工作,學員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來回途中出現的意外事故,培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中心負責人簽名: 家長簽名:

學員簽名:

年 月 日

通校安全責任書 篇2

為確保學生實習中的人身、財產安全,創造良好的實習氛圍,圓滿完成實習任務。根據學院校外實習的工作要求,採取層層落實責任制,特與實習學生簽訂本責任書。

1.此次安全責任的主體是學生本人。學生在外出實習實訓,必需告知家長實習單位情況,並徵得家長同意。

2.學生在外出實習實訓過程中,要聽從實習單位領導、老師的指揮,服從管理。

3.外出實習期間學生要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增加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4.保守單位或當事人的祕密,不在公開場合談論實習中的人與事,不做有損大學生形象的事。

5.外出實習過程中,嚴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嚴禁帶火種上山,嚴禁酗酒。

6.外出實習期間,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嚴禁乘坐無保險的私人營運車輛。

7.實習期間,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開實踐單位從事任何與實踐無關的活動。如確因需要離開時,須經實習單位負責人批准,並及時告知去向。

8.參加實習實訓的學生,要定期向校內指導教師彙報實習情況,發生特殊問題應隨時報告,不得拖延。

9.實習期滿後,學生應按期返校,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校,必須經系(部)主任及指導老師同意,否則按未完成實習任務處理。

10.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學生所在系及學生本人各持一份。

以上條款學生應全面遵照執行,學生校內指導教師負責落實,系領導負責檢查。學生違反上述規定,所造成的後果和損失(包括人身傷害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此安全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實習結束之日止。

學生簽名:

年 月 日

通校安全責任書 篇3

為確保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實現校園安全零事故的管理目標,依據學校工作分工和安全管理安排意見,特制定並簽訂各個教育教學崗位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全體教師要依據《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法規之規定,依法施教、教書育人、安全健康育人、規範認真地完成好學校分配的領導工作和教育教學工作,全面細緻地抓好崗位安全管理工作。

二、學校領導分管工作實行領導分工崗位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求學校領導要依據各自的職位分工,認真負責地組織抓好各自的分管工作,確保分管工作範圍內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三、班級安全管理實行班主任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要求班主任要嚴格按照《班主任工作職責》全面組織好班級學生的思想教育、安全紀律教育、衞生食宿管理、蛋奶領發管理以及學生之間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確保班級不發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科任教師要依據學校的課表安排實行課堂安全管理科任教師崗位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要求科任教師要嚴格遵守課堂教學管理規定,認真規範地組織好課堂教學,做到不遲到、不早退,確保課堂教學秩序良好、課堂教學崗位不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

五、科室工作人員要依據科室工作職責,實行科室分管工作崗位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要求科室人員要認真堅守科室工作崗位,按時抓好分管工作的檢查、巡查、統計、考核等,確保管理工作範圍內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六、安全值日工作實行崗位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護校人員要依據護校工作職責實行護校崗位工作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七、全體領導和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恪盡職守、認真工作,要以主人翁的政治使命感,不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升安全防範能力。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實行教職員工首問首辦制。若遇校園發生突發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應急處理或報告學校領導處理,凡因突發事件迴避或隱瞞不報而釀成事故者將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門衞、保安工作崗位責任書另籤。

八、以上各崗位工作人員,凡因工作失職、空崗、工作不負責任等而造成相應失誤或安全事故者,均由崗位責任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全體教師必須恪守教師職責要求,依法規範施教,不得違規工作,凡今後因教師本人體罰學生,教育方法不當,或處理鄰里、家庭關係不和而造成影響教育教學秩序或釀成相應事故者均按相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民事、刑事責任)。

教師往返校園交通安全事故責任自負。凡屬公差一律乘坐公共汽車,不得騎自行車、電動車、摩拖車等,學校按規定報銷差旅費,否則造成交通事故者責任自負。

十、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校長與職位領導和科室教師等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校長(簽名): 職位領導(簽名):

教 師(簽名):

通校安全責任書 篇4

1、廣播電視台是學校的重要部位,室內的設施、器材屬貴重物品,廣播電視台設備應有明細的帳冊,對新增的設備、器材等要及時登記,做到帳物相符。並做到每學期結束前清點一次。

2、室內的播音、擴音設備、燈光照明設備、空調、電視機、攝像機、電腦、數碼相機、校園音響設備、窗簾等要經常進行維護和保養,不能“帶病”使用,並保持室內衞生、地面整潔。

3、廣播電視台設備必須嚴格控制外借,確需外借的,需經校長室和總務處同意,出借時必須有記錄和簽名。

4、廣播電視室鑰匙做到專人保管。離開場所時要關窗鎖門,拉上窗簾,每天下班前要檢查一遍,發現情況及時處理。

5、設備、設施、器材更新、添置或報損,系由負責人書面申請,交校長室批准同意後再由總務處辦理。使用時要愛惜各種器材,加強責任心。

6、廣播電視室負責人要制訂出財產管理制度,並且認真執行。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簽訂雙方各執一份。

校長:

廣播電視室負責人:

萬州區龍沙中心國小

20xx年9月

通校安全責任書 篇5

為做好外出旅遊的安全管理,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公司員工外出旅遊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避免發生事故,根據有關法規和公司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現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遵守國家法律及旅遊地區的有關規定,聽從導遊的安排,服從旅遊負責人的管理。凡未經導遊和旅遊負責人許可私自活動而出現的事故,由當事人自行承擔相應後果。

二、在全部旅途中遵守時間,按時到達集合地點,團結互助,互謙互讓,不打架鬥毆,在良好的心態下保證團隊能按計劃行程遊覽。

三、攜帶個人身份證件參加旅遊,積極配合旅遊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相關檢查。

四、遵守交通安全規定,乘坐旅遊車時不爭搶擁擠,行車過程中不做影響司機駕駛和危及個人安全的行為。

五、旅遊負責人嚴格履行個人的職責,特別是確保部門旅遊人員安全的職責。

六、注意景區清潔環境衞生,自覺維護景區古蹟完善及景區的一草一木,出現因損壞古蹟或樹木而出現的處罰,由損壞人個人承擔。

七、私人貴重物品由本人隨身攜帶並負責保管。

八、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六個月。

九、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由責任人及行政部各執一份,存檔備查。

分公司/事業部/平台/職能部門:

旅遊負責人:

日期:

行政部:

通校安全責任書 篇6

為了確保安全使用特種設備,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保障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利益,確保社會穩定,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與單位簽訂本目標責任書。

一、單位法人代表(負責人)職責:

1、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法人代表(負責人)為本單位的第一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2、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和日常安全檢查。

二、具體要求: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並按照要求,對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工作進行監督與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

2、將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會議,聽取有關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情況的彙報,研究防範特種設備事故隱患工作,及時解決特種設備

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建立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工作責任體系和組織管理網絡,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層層落實責任制,簽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4、建立健全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5、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用特種設備必須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保證不使用未經檢驗和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

6、負責做好每月一次特種設備安全檢查,並做好記錄。對特種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解決,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7、配備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定期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備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需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和管理工作。

8、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必須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鄉安全辦彙報,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配合有關部門查清事故原因,積極落實整改措施並接受有關部門處理。

9、本年度內,確保不發生特種設備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有重大影響的安全事故。

陳家壩鄉人民政府

(蓋章):

簽約單位

(蓋章):

20xx年9月1日

通校安全責任書 篇7

為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全面落實安全防範工作,防止各類事故發生,維護整個公司安全生產的正常秩序,確保員工的生命安全及公司財產的安全,根據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的原則,製造部長與車間負責人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並且,此責任書各項目標的完成情況將作為年終業績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

一。年度目標

1、全年無重、特大事故發生,事故死亡率為零。

2、一般生產責任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00~10000元)不超過兩起。

3、一般設備責任事故(設備零配件損壞,其修復費在500~5000元,或不影響當日產量5~25%)不超過一起。

4、微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00元以下)不得超過1起(包括未遂事故)。

5、年度各類事故的損失額控制在工段創產值的萬分之三點五以下。

6、因工輕傷率控制在2%以下。

7、不發生中毒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刑事案件。

8、不發生環保事故。

二。責任

為實現上述目標,車間必須採取有力措施,認真履行下列職責:

1、為了宣傳貫徹上級部門及公司、製造部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治安保衞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度和工作要求,認真落實和部署各項安全工作。

2、結合本車間的實際,與各工段簽訂安全責任書,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檢查、督促本車間的工段在生產和工作中自覺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做到不違章、不違紀。

4、定期對車間進行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落實整改,對無力整改的要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並上報製造部。

5、積極按時完成製造部下達事故隱患整改工作。

6、及時上報各類事故,積極配合事故的隱患調查和處理工作。

7、定期召開車間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研究車間安全生產情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應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和管理方法。

8、組織車間級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確保設備、安全防護裝置、防護設施處於完好狀態,發現隱患及時整改,車間無力整改的要採取臨時應急安全措施,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公司報告。

9、組織或參加車間各類事故現場保護、調查和處理工作,並按規定及時上報。

10、負責本車間員工的日常安全教育、操作技能培訓工作,組織落實車間級安全教育,並督促檢查工段、班組級安全教育,並定期進行考核

11、經常檢查本車間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對違章違紀行為予以堅決制止,並做到自己不違章指揮。

12、在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三。考核

1、考核期限為

2、年度考核採用百分制,其中:安全責任佔60分,事故責任佔40分。由製造部對工段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分。

3、在本年度期間責任人、簽字人發生變化時,接任人為責任簽字人。

四。獎罰

1、製造部將劃出專項資金,獎給年度考核達標、安全工作出色、且考核分在90分以上的工段安全責任人。

2、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如本工段發生各類事故,追究工段管理者的責任,處罰額為處理額的20%.

3、對嚴重失職,造成本工段出現嚴重事故,寫出書面檢查材料,查明原因,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年簽定一次,一式二份,工段長與車間主任負責人各持一份。

車間負責人: 工段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通校安全責任書 篇8

為充分發揮藥品監督管理職能,保證藥品質量,強化藥品經營企業責任意識,促進形成統一開放、公平競爭、規範有序的市場環境,切實保障用藥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藥品零售企業的健康發展,根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藥品企業安全信用分類管理暫行規定》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責任主體

本《責任書》由百里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與百里鄉各藥品經營(單位)負責人簽訂,藥品經營企業為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責任內容

(一)藥品經營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藥品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性文件規定要求經營藥品,自覺接受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和管理,嚴格執行《靈台縣藥品零售企業安全信用體系記分辦法》的有關規定。

(二)藥品經營企業必須嚴格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規定,建立健全各項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藥品分類管理制度。

(三)藥品經營企業必須遵照依法許可的事項從事經營活動,未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核同意,藥品經營企業不得擅自更改《藥品經營許可證》的許可事項;不得買賣、出租、出借《藥品經營許可證》;不得出租或轉讓櫃枱;不得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範圍經營。

(四)藥品經營企業應配備相應的藥學技術人員,不得聘用兼職或掛職的藥學技術人員,未取得崗位合格證書的人員不得上崗。藥品

經營企業每年應組織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進行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檔案。

(五)藥品經營企業應具有與經營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施、設備和衞生環境。

(六)藥品經營企業購銷藥品,必須建立真實完整的購銷記錄,不得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不得經營假、劣藥品和非法經營特殊藥品,藥師(駐店藥師)不在崗不得銷售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

(七)藥品經營企業不得在電視、電台、報刊和公共、經營場所進行虛假藥品廣告宣傳。

(八)在執法過程中,藥品經營企業不得向執法人員贈送 “紅包”、有價證券、禮品,對有違法違紀的藥品監督管理執法人員要及時向紀檢部門舉報或投訴。

三、責任追究

藥品經營企業違反上述責任內容之一的,除依照《靈台縣藥械安全信用分類管理暨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記錄》的有關規定進行記分和曝光外,還視其情節輕重,根據有關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五、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食藥監管部門和藥品經營單位各留存1份。

監管單位(蓋章): 藥品經營企業(蓋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通校安全責任書 篇9

為了切實保障每位員工的人身安全,使“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牢記在心中,落實到行動上,特訂立如下安全責任書: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公司“三級”(入司教育、部門教育、班組教育)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工作。並按時參加公司或部門的各類安全學習培訓和安全應急演練,努力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技術水平和防範事故的能力。

2、上、下班途中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3、遵守勞動紀律,熟悉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熟知本崗位不安全因素特點。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安全規程及各種安全制度,記錄清晰、真實、整潔,並保持工作場地清潔,做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4、保持本崗位工作地點和通信設備整潔,生產施工器具擺放有序;未經批准,不得拆除安全防護裝置,不得動用其它通信設備和機械設備(包括車輛);愛護各類防護設施和標語等,不得私自拆除挪作他用;非本人操作的各種設施、設備、儀器、電腦等,非經允許不得使用;不得擅自拉接照明用電等電線。

5、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協同做好設備的保養和維護,發現異常應妥善處理,及時上報,並認真做好記錄

6、公司對特殊崗位員工提供必需的個人防護用品,每個員工必須正確佩(穿)戴和使用,妥善保管;進入特殊崗位前先檢查一下自己或他人有無違章或冒險作業。

7、不違章作業,並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有權拒絕各種違章指揮。日常工作與安全管理工作發生矛盾時,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遇有嚴重人身危險而無措施保證的情況下,員工有權拒絕作業。

8、員工可以自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進行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上報,並對安全隱患提出整改建議。

9、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是否完好。

10、不得在工作場所內吸煙,不得燒電爐或明火取暖,嚴格遵守單位防火等安全制度。

11、不得亂倒剩飯剩菜,不得隨地大小便,不準吵鬧鬥毆,努力搞好個人的衞生及室內、外場所的環境衞生,防止病蟲害。

12、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員工健康體檢活動。

13、遵守國家明文規定的交通法規和車輛管理(包括職工摩托車)。無駕駛證的人員嚴禁駕駛任何車輛、有駕駛證的人員嚴禁駕駛“三無”車輛和與準駕不相符的車輛,嚴禁酒後駕車、開帶病車;不開超速車、英雄車,不強行超車。

14、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15、嚴格遵守治安管理條例和其它相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

16、發現安全事故,應在1小時內向部門負責人報告。並積極參加事故搶險,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以上規定,望認真執行,切實做到。若有違反者,年終不得評先;由此造成的後果責任自負,情況嚴重者,將處以罰款乃至除名。

此責任書一式三份,員工、部門、公司安委辦各執一份。

部門(經理簽字、部門蓋章) 員工 (簽字)

通校安全責任書 篇10

施工安全職責書

甲方:

乙方:

立職責書單位:

為確保施工期間的人身、設備安全,以及運行中設備的安全運行,進一步明確施工中甲乙雙方職責,落實安全職責,根據電力行業頒發安全工作的有關規定要求,特簽訂“施工安全職責書”作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關條文如下:

1、甲方安全職責:

1。1甲方應對乙方事先提交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和安全施工資格證書進行審查及備案,瞭解在此前的施工業績及施工安全狀況。

1。2審查由乙方帶給的企業法人代表資格證書和企業法人代碼及税務登記證書進行審查及備案。

1。3審查由乙方填寫的外包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包括施工人員概況、特種作業人員及“上崗證”複印件,審查由乙方帶給須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證明原件。甲方按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施工證。

1。4甲方應對乙方事先提交的該工程的“三措”計劃進行審查和指導,合格後監督乙方嚴格執行,必要時或根據乙方請求及《安規》要求增設甲方專人監護。

1。5協調乙方提出的沿線交叉跨越線路停電配合等工作,必要時應會同乙方現場實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

1。6開工前甲方負責向乙方負責人和現場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施工人員全面交待現場工作條件及工作環境,對有關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交底,並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1。7施工期間甲方有權對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監督,發現違章作業及危及人身、設備安全時,可及時制止、糾正,必要時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1。8負責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有關職責。

2、乙方安全職責

2。1務必具有國家行政部門發放的有效的“三證”: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全套複印件、建設部門頒發的《企業施工資質證書》複印件和《施工安全資格證書》複印件。

2。2帶給企業法人代表資格證書和企業法人代碼證書及税務登記證書複印件,同時應帶給受法人委託簽訂經濟合同、簽訂安全職責書的證明書原件及“進(出)城承包工程許可證”。

2。3開工前乙方應填寫《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施工(工作)人員概況》,帶給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名單及“上崗證”複印件,帶給經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的證明原件。

2。4開工前組織對全體現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工作任務,使全體施工現場各級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項。對施工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活動和總結,並有記錄,必要時請甲方派員參加。

2。5開工前帶給維護工程的施工組織方案、施工作業計劃、安全管理制度、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對複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務必訂立單項措施。

2。6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殘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新入人員(包括臨時工、合同工與參加勞動人員)務必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及交待現場安全注意事項,相關記錄、資料正確齊全,方可進場作業。對技術性較強的工作禁止使用臨時工、民工或勞務協作工,臨時招用的民工進行適合現場作業的安全教育後方可進行地面輔助作業工作,民工、臨時工的安全職責均由乙方負責。

2。7施工期間,各種交通工具、設備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工程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防護設施的務必有安全檢查記錄。交通工具、設備和工具的維修與保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或傷亡事故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職責。

2。8施工時,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並做好各種安全防範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明確安全員。對在正在使用的設備上施工的,應與甲方一齊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發現有安全隱患的,乙方應立即停工,並報告甲方及其他有關職能部門,採取措施整治後確保萬無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員進行作業時務必正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切實保證施工中的人身、設備安全。

2。9乙方施工人員應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方可參加施工。對從事垂直運輸機械、安裝拆卸、爆破等特種作業的,務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全體施工人員(包括民工)務必按甲方規定佩證上崗。

2。10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乙方對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電力、通信線路等,應當採取專項防護措施。如沒有防護,或防護不當而導致既有設施損壞,由乙方承擔一切職責。

2。11及時詳細地對沿線交叉跨越、高低壓線路等進行實地踏勘,帶給書面資料,便於甲方協調配合。

2。12乙方務必理解甲方監督和指導,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狀況,務必立即報告甲方。乙方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職責者)對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見務必及時整改。

2。13負責合同中規定由乙方承擔有關職責。

3、安全考核:

3。1若因乙方人員違反本職責書或違反《安規》及安全規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職責。

3。2若因合同期內乙方維護不力或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職責事故,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職責。甲方並且能夠作出取消其代維資格,合同終止的處理。

3。2 若因乙方人員用心採取有效防範措施,無違反本職責書或違反《安規》及安全規章制度,並在合同期內沒有發生職責安全事故,甲方應對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給於適當獎勵。(推薦獎勵20xx元左右)

4、本職責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職責書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職責書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通校安全責任書 篇11

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範管理工作責任書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從完小到各分校,全體教職員工和廣大家長必須牢固樹立高度的安全防範意識和工作責任感,把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範工作放在首位,堅持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範工作常抓不懈,讓全校師生每天都能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現將學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範工作責任公佈如下,望全體教職員工和家長認真履行相關責任。

第一條: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及防範工作實行校長負總責,親自抓,分管校長具體抓,一層抓一層,層層落實,形成全體教職員工和家長人人都參與並認認真真抓好抓落實的工作管理體系。

第二條:安全管理防範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認真抓好每一天的安全教育、管理和防範工作,及時處理好 有關突發性事故和日常性工作。否則,出現失職造成事故後果的將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第三條:門衞或值班人員必須做到二十四小時不離崗,教學時間內嚴鎖校門,嚴禁外來人員自由進出,嚴禁外校學生進入校內。未到放學時間,不允許學生走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出校的學生必須有家長在場。否則,出現學生走失或被拐被騙,門衞、值班人員或相關教師將承擔主要責任。

第四條:門衞或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學校護校工作條例,管好用好有關治安防範器械。

第五條:從完小到各分校,必須嚴格實行學前班幼兒接送卡。凡未持卡到校接孩子的不許放行。否則,出現學生被拐被騙或走失,將由有關教師負全部責任。如果家長不主動配合辦理接送卡的,出現學生放學走失現象由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如果家長要求不辦接送卡的,必須向學校寫出承擔責任的責任書。

第六條:從家庭到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和家長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範管理,認真做好防水、防火、防電、防高、防盜、防拐、防騙、防走、防兇、防易燃易爆等工作,並重點抓好交通安全教育。嚴禁學生攀越圍牆或騎坐陽台,嚴禁攀爬樹木和有危險的高處,嚴禁學生打架鬥毆,嚴禁家長、學生和外來人員攜帶匕首、三稜刀、牛角刀、彈簧刀、彈繃、西瓜刀、彈子槍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校園,嚴禁家長將車輛(包括摩托車)開進學校接送孩子,如有上述現象發生,值班人員、巡防人員和保安應立急制止停車,收繳有關兇器或危險品並及時報送學校處理。

第七條:校園周邊如果出現打架鬥毆或發生盜竊、搶劫、傷害等重大事故的,值班人員、巡防人員和保安應及時報告學校和華西派出所(分校同時報告各村治安聯防隊),並立即制止事態的發展。全校教職工要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學生髮現壞人壞事應立即報告學校或就近的治安值班室。

第八條:後勤有關人員要經常檢查校園建築設施有無安全隱患,發現安全隱患的應急時向學校報告。同時,認真檢查校園內各種用電設備是否老化,如發現有老化現象的應及時更換,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第九條:值日教師或各班教師,在離校前應對電燈、門窗進行檢查,是否關好。因未關好門窗而造成財產損失的將等額處罰有關責任人。

第十條:每天上學放學時,教師和家長應提醒學生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橫穿馬路時要時刻牢記一停二看三通過,不在道上跑和玩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戴好安全小黃帽。

通校安全責任書 篇12

運動會安全責任書

為確保我校田徑運動會期間的安全,為創造良好的運動會環境,按照上級部門和學校的實際要求,經我校領導會議研究決定在運動之前對全校師生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教育,並要求每位學生必須保證做到:

1、運動會期間,全校白天課堂停課比賽,上學放學時間照常。晚上自修照常進行,家長注意提醒學生每天按時到校參賽、上課。校運會期間,要求全體學生穿校服。遵守學校紀律,不出校園外玩耍,有事外出必須請假。

2、在比賽中觀眾和運動員:禁止不文明、不道德的行為發生;不影響、不干擾、不侵犯運動員、裁判員、工作人員;尊重對手、尊重裁判、尊重觀眾。

3、在比賽中,要避免身體接觸、違規搶(或串)道等危險行為發生。

4、比賽中,運動員有身體不適的一定報告班主任或裁判員,有必要的到醫務處檢查、治療。

5、運動員比賽前一定要檢查:穿適宜競賽的運動服和運動鞋,衣服上不要帶校徽,不帶各種首飾,衣、褲的口袋內不要裝小刀、釘等鋒利的物品。

7、運動前要做準備活動,給機體一個適應的過程。運動後要做整理活動,讓機體逐漸安靜下來,以免造成對心臟的傷害。

8、無項目的同學不在賽場內串行、玩耍和觀看比賽,按照指定位置文明觀看比賽,以免被飛來的實心球砸傷,嚴禁非運動員到比賽場地帶跑,避免和正在比賽的運動員發生碰撞。

9、在比賽中要遵守賽場紀律,服從調度指揮。服從教師的管理,不得隨意穿越跑道,應按劃出的通道行走,不得在終點附近和投擲區嬉戲、打鬧、逗留,不得進入禁區,以免造成傷害。

10、注意飲食衞生。教育學生不買、不食三無產品:不買、不食腐敗變質的食品。不能再比賽後馬上飲食,也不能在運動場上邊走邊吃,不得在塑膠跑道上吃口香糖。要講究飲食衞生,切實做到飲食安全。

11、運動會期間不得攜帶貴重物品,以免出現財產安全事故。

12、校運會期間,不經請假班主任同意擅自出入校門的(放學時間外宿生除外),一切安全責任自負。

保證人簽名: (育才中學初1307班) 家長簽名:

X年XX月XX日

通校安全責任書 篇13

為加強教練員的管理,規範教學行為,提高培訓質量,確保安全教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遵照安全工作“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珍愛生命”為準則,規範教練員行為,做到文明、耐心、安全、廉潔執教,教練員要自覺養成良好的安全意識,保證訓練安全。

二、嚴格遵守和執行安全生產管理相關文件、會議、指示精神及制度規定。積極參加安全例會學習,提高自己安全防範意識。

三、對學員開展安全教育,強調學員安全練車,遵守訓練場安全管理規定,訓練中堅守崗位,不離崗、脱崗,做到“人不離車、人離車停”。

四、教練員必須服從學校領導、總教練、安全科的領導和管理,違者:情節輕微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或屢教不改者,立即解聘。

五、教練員每天應填寫訓練日誌,對車輛安全狀況、消防設備、事故隱患及修車情況做好記錄;必須做好教練車的例行保養、維護和檢查工作,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六、每天路訓、場訓結束後,非下鄉車輛應按時整齊停放在駕校停車場。特殊情況需用車或進行場地訓練的,必須報請主管校領導同意。

七、教練員帶學員上路訓練時,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和線路訓練,嚴格執行交通法規及國家相關規定,嚴禁超員,要求教練員自始至終在車上指導至路訓結束,違者由教練員承擔責任。

八、嚴禁教練車以各種名義辦私事,若發現一次扣發工資100元。

九、教練員在執教過程中,車輛和鑰匙不得移交給其他教練員或其他人員,若出現此情況,扣發工資200元,情節嚴重和違反相關交通法律法規的,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十、教練員在教學過程中,應着工裝,嚴禁飲酒、吃拿卡要等違規行為的發生,若出現一經查實的,除批評教育外,扣發工資200元,二次違反者,立即解聘。

十一、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學校利益,不做損害學校聲譽的事情,把教學安全放在自身工作的首位,做安全教學的帶頭人。

十二、接受學校監督,在培訓過程中不弄虛作假,履行事故報告制度,實事求是向學校報告並積極配合學校對事故的處理,按規定承擔責任。有違反上述責任條件的,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駕校和教練員各執一份。

定西通宇駕駛人培訓學校(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教練員):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通校安全責任書 篇14

為加強校車隨車照管人員管理,督促隨車照管人員履行好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國家《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規定和縣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

1.隨車照管人員每天校車早晚出發前10分鐘務必準時到達中心校,不得擅自遲到、早退。

2.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學生下車後需要橫穿道路的,帶領學生安全通過;

3.發現駕駛員飲酒、超速、超載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並立即向學校負責人報告;

4.督促校車司機不到停車站點禁止私自停車,不得允許其他人搭乘校車,如有此現象,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5.隨車照管人員不得與校車司機在校車燃油上做手腳,如發現此現象,每次罰款200元。

6.學生上車時,發現有缺席學生,應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繫,掌握學生缺席的原因,回校後立即向校車負責人彙報。

7.清點乘車學生人數,確保乘車學生對號安全落座,確認車門關閉後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8.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9.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後本人方可離車。

10.學生上下學,隨車照管人員應當與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在校車停靠站點交接。

11.隨車照管人員有病或有事請假必須提前與校車負責人請假,以便校車負責人有充分的時間進行人員安排。

12.隨車照管人員每天送完學生後,必須跟隨校車回到中心校,方可下班,不得中途離開,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13.隨車照管人員車上禁止吸煙,禁止酒後上崗。

14.及時認真填寫隨車記錄。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校車隨車人員各執一份。

學校(蓋章): 校長(簽字):

隨車照管人(簽字):

通校安全責任書 篇15

X年春運安全責任書

為全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部門關於X年春運安全生產工作的規定,落實安全責任,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保障廣大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春運期間旅客走的及時、安全、有序、滿意,實現“安全、有序、效益”三統一,制定本責任書。

一.駕駛員要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服從交警、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查和指揮,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暢通。

二.嚴禁超速、超員行駛,嚴禁疲勞駕駛、酒後駕駛。

三.積極參加業務學習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學習,不斷提高安全駕駛意識和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

四.堅持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的車輛檢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並按規定做好車輛的保養、維護。

五.春運期間,合理安排好休息時間,確保不疲勞駕駛。在駕駛過程中應高度集中精力,保持頭腦清醒,謹慎駕駛,保持合理行駛速度,不違章。不夜間2-5時行駛,嚴格執行“三品”檢查制度、嚴格執行“三不進站、六不出站”、單車400公路以上(高速600公里以上)的客車必須配備2名以上駕駛員的管理規定。

六.認真做好“安全告知”制度的落實;確保GPS終端設施正常工作,不故意損壞或遮擋。

七.密切關注冰雪霧等惡劣天氣,保證防滑沙、防滑鏈、三角木、消防器材、安全帶、安全錘等齊全有效,全力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八.本責任書期限X年2月4日-X年3月15日。

公司(蓋章) 駕駛員(簽字):

車牌號:

年 月 日

標籤: 通校 責任書 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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