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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內部管理制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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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環境保護局

*局內部管理制度大綱

浮動工資考核細則

XX年元月

一、值班制度考核細則:

(一)門衞值班

1、負責局機關院內安全保衞工作

2、門衞24小時值班,不得脱崗;

3、對進出機關院內車輛、人員嚴格實行登記制度,閒雜人員、車輛禁止入內;

4、門口要保持整潔,大門要及時落鎖;

5、當日帶班領導負責組織門衞和局機關、兩站值班人員進行夜間巡邏。

(二)大廳值班

1、大廳值班設立大廳服務枱,局機關各部門輪流值班,負責來客接待和全方位服務。

2、值班人員要做到文明禮貌、熱情服務;

3、值班人員提前10分鐘到崗,延後10分鐘離崗,不得脱崗;

4、認真履行職責,做好來客登記;

5、值班人員要穿着整齊,儀表整潔,舉止端莊,掛牌上崗。

(三)機關值班

1、值班人員要按時到崗,做好交接工作,嚴禁空崗;

2、值班期間要保證電話聯絡暢通,並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3、重大事件和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妥善處置;

4、夜間值班人員不準外人滯留值班室;

5、加強安全防範,協同門衞搞好巡邏;

6、局機關值班人員負責抽查各單位值班情況;

7、當日值班人員不得頂替,如有特殊情況,經值班領導批准,報紀檢督查科;

8、當日帶班領導負責組織門衞和局機關、兩站值班人員進行夜間巡邏。

(四)責任追究

1、發現脱崗、缺崗一次,罰款30元,並在全局通報批評。

2、沒有認真做好來客登記,致使閒雜人員、車輛進入院內,罰款30元。

3、凡值班人員玩忽職守,發生失盜的,按照損失的大小,視情節分別給予以下處理:(1)未造成財物損失的,給予值班人員通報批評,並罰款500元;(2)造成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的,視情節給予值班人員通報批評,並罰款XX元;(3)造成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的,視情節給予值班人員限期調離或除名的處分,並罰款5000元。

二、考勤管理考核細則

1、上下班管理實行簽到制度,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考勤。

2、大廳設立紀檢督查舉報箱,局機關各部門每天上午9:00以前,下午3:00以前將本部門簽到表投到紀檢督查箱裏,不準代簽。

3、各中隊每週一下午以前,將本單位簽到冊、考勤情況報紀檢督查科,每遲報或不報者扣除本部門負責人當月浮動工資10%。

4、請假必須有請假條,並按批准權限、程序批准後投到紀檢督查舉報箱裏,期滿上班後,到紀檢督查科銷假。

5、請假1天以內由單位負責人批准,2天以內由主管領導批准,3天(含3天)以上由書記批准。

6、局中層幹部請銷假事宜按新密環發(~)13號文件要求執行。

7、遲到、早退一次罰款20元(遲到、早退超過1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罰款50元,一個月累計遲到、早退4次者全局通報批評。

8、一次性事假、病假15天以上者當月只發放300元生活費,全年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者取消年終評先資格。

9、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擅自離崗者,以曠工論處,並扣除本季度浮動工資的100%。

10、逾假者,事後須儘快向領導陳述理由,經得同意後,可按事假對待,否則按曠工論處,無正當理由由逾假不歸超時3個月者,按自動離崗處理。

11、婚假、喪假、產假、病假按照規定執行。

12、各種法定節、假日值班、加班等,按局規定執行。

13、凡外出學習需報經分管領導同意,並向局紀檢督察科備案説明。

14、考勤情況與年終評先表優、浮動工資掛鈎。

15、紀檢督查科負責考勤管理。

三、升旗制度考核細則

1、每週一早上8:25分舉行升旗儀式。

2、任何人不得無故不參加升旗。

3、升旗時要行注目禮,儀態端莊。

3、凡發現無故不參加升旗者罰款20元。

四、車輛管理考核細則

(一)車輛維護

1、要經常保持車輛乾淨、整潔,做到勤擦洗。

2、要保證車輛始終處於良好狀態,做到勤維護、勤保養。

3、嚴禁超載行駛,嚴格限定乘坐人數。

4、不得用於運載貨物,避免碰撞車輛。

(二)車輛停放

1、車輛晚上必須停放在指定地點,不準亂放亂停。

2、嚴禁帶有環保標誌的車輛非公務活動出入旅遊景點。

3、嚴禁帶有環保標誌的車輛停放在酒店、桑拿、舞廳等娛樂場所門口。

4、不準停放在學校、幼兒園門口接送學生、不準在上下班期間,在市區街道上穿梭來往,接人送人。

(三)司機管理

1、行政科

負責司機正常學習、管理。

2、司機每月要召開一次例會,進行集中學習。

3、司機要服從領導,聽從安排調遣。

4、司機要愛護車輛,不準開英雄車、賭氣車、酒後駕車。

(四)監督評比

1、對車輛狀況和司機實行評比制度。

2、對於車輛狀況,每半年評比一次,車況保養良好的,給予通報表彰,並給予司機適當獎勵;車損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並視情節罰款。

3、對司機每半年評比一次,主要評議駕駛技術、服務水平、車輛維護、安全責任意識等,根據評議結果,選出優秀駕駛員標兵。

(五)責任追究

1、凡酒後駕駛、私自外出或亂停亂放車輛,發現造成交通事故,車輛丟失的,一切責任由司機承擔,並限期調離環保系統

2、正常出車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責任劃分意見和處理決定,分別給予以下處理:(1)應負主要責任的,罰款1000元;(2)負次要責任的,罰款500元。

3、一年內發生交通事故2起以上(含2起,事故不分大小),司機調離工作崗位。在我局從事駕駛工作以來,發生交通事故累計達3次以上(含3次)的,限其調離環保系統。

4、嚴禁非駕駛人員駕駛車輛,公車私借。否則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五、會議考核細則

1、與會人員要按時參加會議,不準無故缺席、遲到、早退、頂替,有事提前向主持會議領導請假。

2、要遵守會議紀律,開會期間必須關閉隨身攜帶的通訊工具,不準交頭接耳,高聲喧譁,來回走動。

3、開會要認真做好筆記,會後要積極貫徹落實。

4、各支部負責會議組織、服務等工作,確保會議順利召開。

5、在會場上睡覺,交頭接耳、高聲喧譁,發現一次罰款30元。

6、無故不參加會議者罰款30元,遲到一次罰款20元,手機響鈴一次罰款10元,高聲喧譁者罰款10元。

六、衞生考核細則

1、單位衞生實行責任制,單位各科室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2、堅持每天打掃衞生,做到地面、牆壁、門窗乾淨整潔,辦公用品擺放整齊。

3、公共場所禁止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果皮、煙頭等雜物,發現一次罰款20元。

4、愛護公共財物、不踐踏綠地、花草,不亂塗亂畫,否則發現一次罰款20元。

5、紀檢督察科要定期或不定期對衞生進行檢查,檢查後以簡報形式通報全局,對責任區衞生差的單位扣除本部門責任人當月浮動工資的50%。

6、通報衞生區差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超過三次,年終取消評先資格。

七、政治學習考核細則

1、每週五下午定為局政治學習時間,特殊情況可隨時調整。

2、政治學習由局辦公室主持。

3、任何人不得以幹其科室工作為由無故不參加政治學習。

4、組織政治學習,要做到集體學習與個人學習相結合。

5、平時學習考勤與年終評先結合起來。

6、有事不能參加學習者應履行請假手續,無故不參加者一次罰款30元。

八、工作紀律考核細則

1、上班期間必須做到持證上崗,桌牌擺放整齊。

2、上班時間不得大聲喧譁、不串門、打牌、上網玩遊戲、聊天等,更不得吵架、打架或帶小孩。

3、凡發現上班不佩帶上崗證者,一次罰款10元,發現打牌、上網玩遊戲、聊天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一次罰款50元。

九、水電管理考核細則

1、任何人不得私拉亂拉電線,以確保電路安全暢通,違反者一次罰款5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視情節另行處理。

2、冬季不得使用電爐取暖,發現一次,對該科室負責人罰款50元。

3、夏季使用空調,必須保持室內有人,如發現無人空轉現象,一次罰款該科室負責人50元。

4、室內無人發現照明燈亮者,一次罰款有關科室負責人50元。

5、用水要節約,水龍頭要及時關緊,發現一次,對有關責任人罰款20元;廁所無人情況下,水管大開,對當日值班人員每人罰款20元,並視情節承擔每月局內水費10%—100%。

6、科室查不出違反責任人的,費用由該科室共同承擔。

十、行政事務督辦考核細則

(一)紀檢督察科對行政事務的督辦工作負總責。

(二)需要督辦的重要行政事務主要有:

1、上級重要工作部署及重要會議文件精神的貫徹落實。

2、局領導班子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

3、年度工作負責目標的實施落實。

4、領導重要指示(督辦)件的貫徹落實。

5、人大代表的議案、建議和市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

6、其它需要督辦的事項。

(三)紀檢督察科要明確督辦事項、承辦部門和完成時間。填發《督辦通知單》。

(四)各單位對承辦的重要行政事務,要明確分管負責人和具體承辦人,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完畢。

(五)紀檢督察科對督辦情況每月彙總一次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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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六)對逾期不辦又無正當理由的,追究承辦人的責任,並以此作為考核各單位和幹部工作效績的重要依據。

標籤: 大綱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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