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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精選13篇)

普通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精選13篇)

普通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和教育部的有關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方案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普通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精選13篇)

一、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畢業生就業的方針、政策。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省教育廳批准,學校負責辦理就業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辦理就業手續,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七、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在備註欄註明。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複印無效。

簽訂協議書注意事項

一、到河南省轄市市管或區管單位就業的,需經省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非師範經市人事局、師範經市教育局)蓋章同意;到縣及縣以下單位就業的,只需經縣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

二、到河南省直、部屬單位就業的,需經其主管部門蓋章同意。部屬單位主管部門係指在豫的主管部門;在省工商局註冊的非國有單位接收畢業生,須到省就業辦辦理審核備案手續。

三、在省外落實接收單位的,按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原則上到河南省外各省區直或部屬單位就業的,經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到市(地)以下單位就業的,經市(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到省轄市單位就業的,需經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同意。

四、到在京中央單位的,需經國家人事部門同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學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蓋章)

監護人:__________(家長)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普通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2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畢業後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年,工作地點為,工作崗位為。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月實際工資收入不低於元(該項收入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和本省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六、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在簽訂本協議前組織體檢,否則以學校畢業時體檢為準。

七、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錄用為公務員,或經選拔參加選調生、選聘生、西部計劃、欠發達計劃、三支一扶、服務社區計劃等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的;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十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於年月日前到甲方報到。甲方應當在乙方報到後1個月內為乙方辦理錄用手續,或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乙方應當積極配合。本協議中關於工作期限、崗位、地點、薪酬等主要條、款應寫入勞動(聘用)合同。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甲方為乙方辦理錄(聘)用手續後,本協議終止。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普通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互相考察之後,乙方自願在甲方學習,服從學校的安排,接受學校的培養教育。甲方同意接收乙方在本校學習服裝設計專業,學制三年,經雙方同意,協議如下:

一、收費標準:學費_______元;第二年獲國家助學金_______元。

二、退費標準:學生入學後三日起至一個月內退學者,收取一個月學費,其餘部分退回;入學超過一個月,不足兩個月的,收取兩個月學費;超過兩個月的,不退學費。

三、助學金髮放:申報中專學生,一年後由學生本人持身份證、户口原件,領取助學金卡。離校者,必須隨時和學校保持聯繫,備案電話保持暢通,如因學生本人原因領不到助學金,後果自負。

四、學生做到:

1、遵守學校學習制度:不退到、不早退、不曠課。

2、遵守學校放假制度:不提前請假、不晚歸。

3、遵守學校自習制度:按時上自習、完成作業。

4、遵守學校住宿制度:按時就寢、按時起牀。

5、端正學習態度:明確學習目標、克服散慢習慣、成績合格。

6、尊師愛校:尊敬老師、聽從安排、團結同學、愛護公物、熱愛集體。

7、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誠實不撒謊、爭當品學兼優的好學生。

8、每週六評比總結會必須參加,一週學習出勤情況由本人簽字,向家長彙報。

9、通校生人身安全、學習質量由學生自行負責。

五、家長做到:

1、按時交納學費等各項費用,不拖不欠;

2、家長與學校要經常溝通,開學後放假前最少聯繫兩次;

3、若家長聯繫方式改變,及時通知學校,以方便學校及時彙報學生情況,否則一切後果由家長自行負責。

六、學校做到:

1、組織學生參加中專考試,成績合格,為學生建立學籍。

2、畢業發國家承認的中專學歷證書。

普通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學歷:

專業:

畢業時間:

為明確見習學生與見習單位的權利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時間

___乙方___等___名學生(附學生簽名的名單,明確姓名、性別、學歷、學院及專業)到甲方見習,見習時間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合理安排見習學生的見習工作時間。

二、見習崗位

__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__部門,從事__工作。見習期間,甲方應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對見習學生進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日常管理,見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見習。

三、乙方見習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見習學生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見習規章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國家法規和單位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見習。

2、因見習學生造成見習基地財物損失的,按甲方規定處理。

四、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見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見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見習學生患職業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規定執行。

五、協議解除:

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可以在説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見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見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見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見習,在為見習學生履行見習津貼支付手續後,解除本協議。

六、尚需協商一致的其它問題:

未盡事宜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七、法律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當地人事部門備案,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簽約雙方已明確上述條款並接受其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普通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5

甲方(院校):

乙方(學生):

雙方本着平等、誠信的原則,根據甲方有關就業規定,就甲方為乙方就業推薦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一)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1、乙方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時,甲方負責100%就業推薦:

(1)已經年滿16週歲,體檢合格。

(2)是甲方一年制以上專業(含一年)的學員,學習期滿,學完所有課程且成績合格。

(3)在校期間沒有違紀行為或就業前撤銷處分的。

2、乙方在校學習期間成績優秀、表現突出的,優先進行工作推薦。

3、甲方為乙方推薦的就業地點包括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廣州、南京、成都以及其他新華集團兄弟院校所在地城市。

4、若乙方因技術原因被用人單位辭退(以用人單位出具的辭退意見書載明的原因為準),乙方可以在原專業免費重修部分課程。重修期間住宿費、生活費乙方自理。

5、若乙方十六歲週歲以下,應遞交就業申請到甲方就業指導部門,等乙方年滿十六週歲後為其就業推薦。

(二)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本協議: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者地方規範性文件相關規定的。

2、在校期間嚴重違反校規校紀,並被紀律處分的。

3、經催告後,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交清學費、實習費等費用的。

4、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到甲方提供的用人單位面試或工作的。

5、因個人原因被用人單位辭退或辭職(以用人單位的陳述為準)。

6、乙方已到崗就業的。

7、乙方違反承諾和保證或者其他嚴重損害甲方利益的原因。

第二條乙方的承諾和保證

1、就業推薦前已經全面瞭解學院就業推薦制度與流程,已接受就業前安全和就業注意事項教育,並承諾認真、全面按要求執行,按時辦理離校相關手續。

2、在應聘過程中向用人單位提供的推薦表所有信息和身份證、學歷證、職業技能資格證書等材料都是真實的。

3、本人已經認真聽取甲方就業指導部門對就業推薦單位用人性質、就業崗位、福利待遇等招聘情況的介紹,對用人單位已經做了全面的瞭解,經過慎重考慮並已經取得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同意,我同意到甲方推薦的單位面試和就業。

4、在前往用人單位報到前到崗後,及時與家人聯繫,讓家人放心。自行負責面試以及就業推薦期間的人身財產安全事宜,在校外發生的人身和財產損失與學校無關。

5、按時到用人單位辦理報到手續,到崗後遵守用人單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不泄漏用人單位祕密,不做有損用人單位利益和甲方聲譽的事。

6、甲方根據乙方專業技能的實際水平,按照甲方《關於設定學生就業最低薪酬標準的通知》的要求進行就業推薦。乙方因就業推薦所發生的交通、食宿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7、上崗後在工作中如有困難需要幫助解決,應向班主任和就業指導部門(或駐外辦)反饋。如離職應按用人單位規定程序辦理。在未進行多方溝通和妥善處理前,不得私自離崗。

8、在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糾紛時,應理解社會現實,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來解決,通過合法程序妥善解決問題,不應有過激的行為。

第三條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乙方接受就業推薦併成功就業(包括試用期)後終止。

2、乙方通過用人單位面試,並上崗後即視為成功就業。

3、甲方為乙方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勞動關係提供免費的居間服務。

4、當乙方接受甲方的就業推薦時,甲方與乙方之間的培訓合同關係終止,乙方可以繼續在宿舍中居住7天。

5、甲方發出的通知以送達以下地址或者撥打電話視為送達。

乙方的通訊地址:

乙方聯繫電話:

若乙方變更以上通訊方式,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否則因此產生的不利後果由乙方承擔。

6、乙方同意將其肖像和姓名無償用於甲方及其關聯企業的廣告宣傳。

7、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普通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6

甲方:西安市人才服務中心

乙方:

為進一步規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拓展畢業生就業渠道,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根據《西安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暫行辦法》(市人才發【____】1號),甲方批准設立乙方為西安市就業見習基地(單位),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共建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單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乙方申報條件進行核准,考察乙方所能提供見習的專業、崗位、見習環境等條件;

2、負責對就業見習基地(單位)的建設進行政策指導,為乙方提供相關服務支持,協助乙方處理畢業生就業見習中的有關問題;

3、負責收取就業見習人員信息,按照崗位需求向乙方推薦就業見習人員;

4、定期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評估考核,徵求乙方提出的各種建議及意見,對優秀的見習基地(單位)給予公開表彰,對出現虛假申報見習人員信息、剋扣見習人員生活補貼、變相收取見習人員見習費用等違規情況的見習基地(單位),甲方有權撤銷其見習基地(單位)資格,並在全市通報,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5、負責就業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補貼的發放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辦理。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1、負責與就業見習人員簽訂《西安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協議書》;

2、根據西安市就業見習的相關政策及《西安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明確對就業見習人員的具體要求,指定培訓師,為就業見習人員提供有一定管理或技術含量的見習崗位;

3、負責就業見習人員的崗位培訓、上崗實踐及日常考核、思想教育等,在見習期間負責對就業見習人員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並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衞生條件的勞動防護用品,防止見習期間出現事故;如因乙方未能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或強令見習人員在危險崗位上進行見習而出現事故者,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4、乙方須根據見習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按時申報見習人員信息資料、人身意外保險信息表、月度考核信息表等;對於未能按時申報見習人員信息而導致見習人員不能享受人身意外保險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見習結束後,對就業見習人員進行見習期滿考核,並出具《西安市高校畢業生見習考核表》。

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內容的修訂或變更須經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並履行籤手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友好解決。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負責人:負責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普通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書,遵守本協議書所列條款。

一、協議書生效

條 本協議書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條 甲方同意將畢業生委託乙方安排其就業,推薦人員赴乙方工作。

條 甲方推薦的畢業生將乙方的要求,按時規定的工作,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條定時工作制的,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乙方甲方推薦的人員每週休息一日,乙方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每日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的,在保障甲方推薦的人員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每日超過3小時,每月超過36小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推薦的人員自行安排。

第五條 乙方延長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作,應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同等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為甲方推薦的人員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乙方對甲方推薦的人員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同工同酬。

第九條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推薦的人員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足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_____元。

第十條 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加班或延長工作超過本協議書條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乙方與甲方推薦的人員應按和市社會保險的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和大病醫療統籌及社會保險費用。

乙方應為甲方推薦的人員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規定。

第十三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規定。

第十四條 乙方為甲方推薦的人員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甲方推薦的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乙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參加乙方組織的培訓,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違反勞動紀律,乙方可依據本規章制度,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協議書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七條 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本協議書應變更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客觀情況重大,本協議書無法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書的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協議書可以解除。

十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乙方可以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一條 下列情形,乙方可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通知甲方推薦的人員:

1、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從事原工作也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勝任工作,培訓或者工作崗位,仍勝任工作的。

十二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乙方依據本協議書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十三條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規定辦理,依據本合同十二條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

十四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動關係,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通知乙方。

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甲方推薦的人員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務關係:

1、在試用期內的;

2、乙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乙方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勞動條件的。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十六條 下列情形,乙方違反和解除甲方推薦的人員勞務關係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經濟補償金:

1、乙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的,拒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延長工作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內全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於工資報酬_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2、乙方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的,支付於低於____的經濟補償金。

十七條下列情形,乙方應甲方推薦的人員在乙方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年發給於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務關係前_________個月平均工資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_________個月:

1、經與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乙方解除勞動關係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勝任工作,培訓或者工作仍勝任工作,由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約定

十八條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解決。

十九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普通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8

用人單位(甲方):

畢業生(乙方):

學 校:

填 寫 説 明

一、本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是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和各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户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用人單位、畢業生應逐項準確填寫,學校應認真審核畢業生有關信息,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依據本協議書,辦理畢業生就業登記審核和報到證簽發等工作。

二、本協議書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託代理人)和畢業生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代簽無效。

三、本協議書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本協議書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書的附件,與本協議書一併履行。

四、本協議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五、填寫本協議書一律用藍、黑色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塗改處必須(簽名)或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六、畢業生離校後簽訂本協議書的,學校可不簽註意見。

普通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9

畢 業 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製表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定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方案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審核列入就業建議方案,報國家教育部批准,學校負責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在備註註明。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複印無效。

普通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0

用人單位

畢 業 生

畢業學校

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

印製

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方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性質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單位組織機構代碼 郵政編碼 單位地址 檔案接收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 詳細地址 乙

方姓名 性別 生源地 省 市 縣(區)學校名稱 學歷 專業 畢業時間 身份證號碼 政治面貌 家庭地址 健康狀況 家庭電話 本人電話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與乙方通過“雙向選擇”達成一致意見,應當簽訂《普通高、中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學校各執一份,複印件無效。

二、甲方須如實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擬安排乙方工作崗位及待遇情況。乙方須如實向甲方介紹本人的情況,並在規定或約定期限內報到。

三、甲方同意錄用乙方,錄用的方式為:聘用[ ]或錄用入編[ ](請在[ ]中填√)。聘用時間為 年 月至 年月。聘用的畢業生,其報到證及檔案、户籍等關係不轉入用人單位;錄用入編的畢業生,其報到證及檔案、户籍等關係轉入用人單位併入編。

四、乙方到甲方報到後,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訂立勞動合同(聘用合同),並辦理有關招錄手續。

五、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由 方(甲或乙)將協議書(一式三份)送學校鑑證登記。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七、雙方其他約定條款,可在本協議書備註欄説明,並視為本協議內容,雙方應共同遵守。

甲方(用人單位)聘用或錄用意見:

人力資源(或人事)部門簽章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簽章

(有人事自主權的單位,無需上級主管部門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畢業生)應聘意見:

本人同意到 單位,從事 崗位的工作。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

院系鑑定意見: 學校(院)鑑定意見:

經辦人簽名:

學校畢業生就業管理部門簽章

院系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聯繫方式:

(請學校在協議書發至畢業生前先填好聯繫方式,包括:學校名稱、聯繫人、電話、地址、郵編等)

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

就業工和監督電話:

就業工作投訴網址: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綜合信息諮詢與投訴

普通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1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繫人及電話:_________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婚姻狀況: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畢業生工作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畢業生户口遷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__________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成立

普通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2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姓名:

法人代表:性別:

委託代理人:出生年月:

廠址:家庭住址: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負責辦理錄(聘)用乙方所需的有關手續,乙方予以積極配合;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五、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六、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七、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後,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

2、乙方在畢業離校前升學、入伍、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參加國家及地方誌願服務項目;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

4、乙方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況;

八、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協議,若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其賠償相關損失;

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備案、登記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十二、乙方需在甲方單位工作不少於兩年,否則乙方需繳交違約金叁仟人民幣給甲方。

十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簽名):

負責人: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普通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3

甲方(見習單位)名稱: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見習生)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勞動法》、《就業促進法》及陝西有關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

第一條 協議期限及工作安排

1、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安排乙方見習活動包括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二條 見習崗位

甲方按乙方見習內容及要求,安排在崗位見習,乙方應按照見習崗位要求,努力完成見習任務。見習崗位職責與任務為,甲方可以根據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對乙方見習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工作時間及休息

1、乙方在甲方見習期間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時間。

2、甲方保證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在見習期間甲方應根據國家及陝西省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安全衞生的見習條件,為乙方配備必須的勞動防護用品。

2、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見習學生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3、甲方不得安排18週歲以下的學生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和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工作。

4、甲方不得安排女見習生在經期從事高温、低温、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工作。

5、乙方在見習工作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拒絕執行、檢舉或控告。

6、甲方通過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為乙方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第五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

2、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六條 見習補貼

執行政府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者,甲方負責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政府補貼並及時發放至乙方,同時甲方應另外支付乙方生活補貼 元∕月。

第七條 本協議的解除、變更、終止

1、經甲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協議:

(1)乙方已落實工作單位或被見習單位選中正式招用的; (2)乙方由於患病等原因不宜繼續從事就業見習的; (3)乙方不遵守見習紀律且教育無效的;(4)乙方主觀過失給見習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單方解除協議: (1)甲方未按相關規定足額支付乙方補貼的; (2)甲方有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相關規定的。

4、本協議到期即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即為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2、甲方未能及時足額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致使乙方受損的,應予賠償。

3、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見習生活補貼,乙方有權追償。 第九條 爭議解決途徑

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先經見習學生所在學校或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進行調解,調解未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辦理。

第十條 其他規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約定或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三份,見習單位和見習畢業生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當地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籤):  法人代表籤: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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