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合集(通用2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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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合集 篇1
乙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與學生監護人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為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遵紀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相應教育。
2、監護人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在校期間違紀行為的糾正、教育工作,理解和支持學校對自己學生的批評教育
3、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傷害的,由學生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有事有病外出必須請假,不準私自離校,更不許翻牆外出,否則因此引發的不良後果由學生本人及監護人承擔。
6、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相關規章制度,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會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在校期間監護人應保證聯繫暢通),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7、學生在校期間要遵守樓房使用制度,上下樓右側慢行,不得擁擠以免互相踩踏;如果由於學生不遵守樓房使用制度等相關規章制度,造成傷害由學生及其監護人承擔責任。
8、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及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學生租車上學的應由監護人聯繫車輛,並與車主簽訂權利義務協議,隨時監督運營情況,如有變更必須到學校和派出所註冊方可變更,如果自作主張隨意乘車造成事故,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與校方和派出所無關。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煙花爆竹、玩鋭刃鈍器物、搬弄各種開關 ,因此發生賠償糾紛,由肇事者承擔責任;監護人應教育學生有事及時反映給班主任老師、校警或門衞,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相應責任。
10、嚴禁學生私自到池塘水庫河溝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監護人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不打架鬥毆,不聚眾鬧事,不吸煙、不喝酒、不賭博、不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內、不在樓內追跑打鬧、不跨蹦樓梯。按學校管理老師、住宿管理老師要求去做,確保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
12、學生在校期間生病時要和老師積極配合,必要時到醫院就醫,以免延誤病情;監護人要把學生的病史反映給班主任老師,以便得到老師的幫助(學生在校期間監護人應保證聯繫暢通)。
13、監護人應告誡住宿的學生必須在學校食堂就餐,任何學生不得外出購買食品,確保飲食衞生安全;並配合學校加強對學生的自我保護知識的教育,增強孩子自我防範的能力和意識。
14、校內住宿的學生要嚴格遵守相關規章制度,夜間去衞生間動作要輕、要慢,以免對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和影響他人休息。
15、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16、本協議書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乙方: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合集 篇2
甲方:樂學暑期輔導班(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制度,健全樂學暑期輔導班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輔導班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甲方要認真做好為學生輔導的工作。
第二條:甲方負責乙方子女的作業及課外輔導,並及時向乙方彙報其子女在上課期間的情況,並且按照學生的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方法,以滿足不同學生對於知識點的理解。
第三條:甲方在學生上課期間負責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乙方要敦促乙方子女,按時到校,不遲到不早退。
第二條: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工作,為達到學生進步共同努力。
第三條:本甲方沒有值班班主任,所以不承擔下課後看護孩子的責任,望各位乙方諒解,更希望乙方保持對甲方的聯繫,以保證乙方子女的人身安全。
三、違約責任
1、甲方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3、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甲方,甲方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5、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甲方有過錯的,按甲方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甲方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甲方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甲方的設施有關,但甲方的設施並無缺陷;
(2)甲方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7、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開樂學暑期輔導班回家,非樂學暑期輔導班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8、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甲方共同負責,甲方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甲方不負責任。
9、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樂學暑期輔導班或私自離開樂學暑期輔導班,甲方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10、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11、甲方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甲方、教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甲方或教師承擔部分責任。
12、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有投保的情況下甲方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四、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合同期限為____,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協議期滿後,合同無效。
五、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簽字(蓋章):____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合集 篇3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責任。
3、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不得在校內滯留。
4、教職員工履行教育職責,對學生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
6、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7、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由肇事者承擔責任。
8、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消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9、嚴格做到“四不準”即:不準橫穿馬路、不準私自下河塘洗澡、不準飲用不潔水和不準在非上課期間隨意進入校園。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的,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1、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學生姓名: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字:____________
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合集 篇4
尊敬的家長:
鄉村少年宮是培養少年兒童對文學、藝術、體育等興趣愛好,促使學生全面發展。為確保學生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此安全協議書。
1、請家長監督孩子遵守作息時間,除正常上課期間外,每週2、3兩天下午3:20-4:20在校參加少年宮活動。活動期間因病因事不能參加活動,請家長親自寫請假條或電話通知輔導教師。完成活動後家長按時接送學生,並確保接送路上的安全,我校少年宮不負責學生路途中的安全。學生參加少年宮活動期間未經請假不的擅自外出。
2、活動期間嚴禁學生在校內外追打打鬧、翻越欄杆,嚴禁打架鬥毆、偷盜、賭博、敲詐、勒索等有害活動。
3、教育學生講究個人衞生,不吃黴爛變質食品,不飲不衞生的水,不隨意撿取來源不明的食物食用,不隨地吐痰,不亂扔亂畫。
4、活動期間不準隨身攜帶管制刀具,不玩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以上要求請家長配合,若私自違反造成事故,由監護人和學生本人自行負責。本協議有效期為在學生在少年宮學習期間。
年級班 學生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冕寧縣先鋒國小學校
年 月
備註:此安全協議書一式二份,簽字後家長或監護人存一份,輔導教師存一份。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合集 篇5
為切實保障學生安全,預防學生人身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的有關條款,並針對**同學在校期間行為,特制訂以下協議:
1、不玩一切不安全的物品,如玩具槍、炮等,不做不安全的遊戲,不帶利器進學校。
2、同學之間玩耍不出格。在教室、樓道、上、下樓梯等,不推拉擁擠。
3、不得擅自離校,在校外遊蕩,不與社會閒雜人員交往,不得在校外娛樂場所遊玩、上網等。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事故,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事故,一切後果由監護人自負。
4、不抽煙、不喝酒、不攜帶手機,不佩戴首飾,不留長髮,不染髮、燙髮。
5、上課不得影響教師上課,不得與教師發生衝突。6、不遲到、早退,堅決杜絕曠課行為。
7、病、事假由監護人聯繫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離校。
8、課下必須按時完成作業,積極參加活動。
9、不破壞學校公物,如損壞照價賠償。
10、家長要與班主任經常取得聯繫(一週內不少於一次),瞭解孩子的各方面情況,不斷規範孩子的學習、生活等行為。
此協議旨在監督**同學在校行為,如果該生違反協議內容,家長帶回家中教育反思,或改變就學環境。此協議一式三份,學校、家長及班主任各執一份。學生離校協議自行作廢。
學生(**年級**班)
監 護 人(聯繫方式)
中學(蓋章)
班 主 任:(聯繫方式)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合集 篇6
為了進一步完善學生管理,明確學校和家庭責任,增強家長對學生的管理意識,確保學生上下學路途及在校各項活動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協議書:
甲方: 學校 年級 :
乙方: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班主任簽名:
為確保學生安全,經雙方協議明確如下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政策、法規及要求,依法施教。
2、建立健全規章制度,預防為主,強化防範措施,開展羣防羣治。
3、根據季節、環境、年齡特點,經常性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交通、消防、衞生、飲食、用電、户外活動等安全知識教育。
4、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定期檢查校舍,及時排除隱患。
5、尊重學生人格,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二、 乙方責任:
1、認真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家庭保護”有關內容,切實擔負起監護人責任。
2、教育學生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和有關規定,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日常管護工作。
3、教育學生不將有害身心健康的書畫、刊物、刀具、手機等帶到學校,私下倒賣手機等。
4、教育學生不去河灘、池塘戲水,不攀樹木、圍牆等,不玩火、電,不去危險地方。
5、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行走。
6、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紀律制度,有事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嚴禁私自離校逃學。
7、配合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全紀律教育管理工作,經常與老師及時溝通學生情況。
8、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學生因不遵守學校相關要求紀律在校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附:本班劉佳麗同學因先天性心肌功能不全,患有先天性心臟病,面色發紫,身體虛弱,無法正常完成學校各項教育教學活動,特別是上下學路途中,劉佳麗同學因身體虛弱,不能隨同全班同學一起排路隊上下學,經常孤身一人行走,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為確保劉佳麗同學的切身安全,特要求家長上下學期間護送,並承擔上下學途中及在校因病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特制定本協議書。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學校主管領導簽字:
注:本協議書一式三份,一份交由班主任保存,一份交學校主管領導保存,一份留家長本人保存。
學校年 月 日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合集 篇7
為了確保特殊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特殊學生安全協議:
1、學生特異體質、特定疾病、異常心理等情況的學生屬於特殊學生。
2、開學報名時,家長或監護人要將相關學生的特殊體質(特殊心理)告知班主任老師,並出具相關證明。家長未實情相告班主任或學校,一旦發生重大問題,學校一律不負擔任何責任。班主任要求任課教師應根據特殊學生體質情況,限制或合理安排特殊學生參加相應的課內外活動及勞動。
3、學生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學校教師應對特殊學生給以特別關懷。特殊學生突發疾病,科任教師要第一時間告知班主任老師,班主任老師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的同時及時護送至醫院進行救治。
5、特殊學生與他人發生糾紛,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協調處理糾紛,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賠償責任。
6、特殊學生上學、放學(住校生星期日到校,星期六放學)途中,必須由家長接送,如家長要求不接送,一旦出現一切不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學生家長負責承擔。
7、除本協議之外,都必須遵守《攔隆口中學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各條款。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合集 篇8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三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時間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責任,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生共同負責,學生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放學回家禁止乘坐三輪車及無牌照車輛,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方負責;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生應按學校指定的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目標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由提供食宿方負責。
11、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2、嚴禁學生私自到水庫、河溝洗澡和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學校負責。
14、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5、安全事故發生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每週上學和放學時間,家長必須準時準點到學校接送學生,接送時一定要履行接交手續。並負責學生的安全,如出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7、住灶生晚休如果從架子牀上摔下,屬於架子牀(牀板)問題,後果由學校負責,若不屬於架子牀(牀板)問題學校不負責任。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20xx年X月 8日起 到20xx年X月放假(國家規定假日除外)。
學校(蓋章)
甲方(班主任)簽字: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合集 篇9
甲方:
乙方:
基於實際情況和廣大考生家長的要求,我校同意考生自行往返考點,為了確保考生的人身安全,學校(甲方)和考生以及考生家長(乙方)簽訂以下安全協議:
一、乙方考生最少需有一名監護人陪同考生往返考點,且往返不得乘坐三無車輛,參考期間遵守交通法規。
二、考試期間,甲方不負責乙方的食宿問題。乙方全面負責其自身人身安全。
三、乙方考前認真做好考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別是強化考生的自我保護意識。牢記學校會考帶隊的聯繫電話,有情況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繫。
四、乙方護送考生安全到達考點並在考試結束時安全返回家中;每科開考前半小時帶領考生進入考點,考試結束前30分鐘在考點外等候考生並安全帶回住處。
五、考試期間,乙方需照管考生不暴飲暴食、不吃生冷食品,不吸煙、不喝酒、不去網吧,另乙方需遵守法律法規、不鬧事、不打架鬥毆。
六、考試期間,乙方須與甲方保持聯繫,有問題及時反映,以便做到妥善解決;另乙方每科開考前和結束時要留意考點大門口是否有學校的通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貽誤。
七、我(乙方)一定會認真負責,確保安全無事,如由於我未按上述條款去做而造成的安全問題與學校及班主任無關,一切責任由我承擔。
此安全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望乙方積極配合甲方搞好此次會考安全。此協議僅適用於會考期間。
甲方:(蓋章)
乙方:(考生簽字)_________
(監護人簽字)_________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合集 篇10
甲方:x學校
乙方:家長
乙方教育對象來我校就讀,接受我校教育管理,為了雙方共同利益,確保教育對象身心健康發展,創造平安校園,甲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義務及權利
1.按國家教育方針開課,正確教育學生,履行《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師法》中相關義務和權利,為教育對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
2.加強校園環境建設,確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
3.為走讀生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在正常教學期間,嚴禁走讀生私自離開學校。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及權利
1、家長督促孩子按時到校,並要求家長接送學生,確保孩子來校途中的安全。
2、不得託付任何人接送孩子,若有特殊情況,需與學校主管部門取得聯繫,學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學生如果犯有以下錯誤之一者,學校將其勸退,不退學費,並不得找任何藉口糾纏學校:
經常遲到、曠課、早退達20次,嚴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
上學途中,經常逛網吧、遊戲廳,在外抽煙喝酒達3次;
在校外,以黃岡學生的名義,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做有損學校聲譽的;
轉讓走讀生出門證的,致使他人在校外違紀違規,乙方需負全責;
與校外人員交往,私自帶社會閒雜人員進校,惹是生非的;
幫校內學生帶煙酒等違禁物品,一經查實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學生離開甲方學校。
甲方簽章:
乙方家長簽字:
乙方學生簽字:
20xx年x月x日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合集 篇11
甲方:
乙方:九江市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為共同做好學生實習工作,加強實習期間的管理,明確各方權責,保障學生在實習期間的人身安全,特簽訂學生實習安全協議:
一、實習時間及內容
1、實習時間: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實習內容:具體實習內容經甲方同意後由實習單位統一安排。
二、甲方責任
1、甲方在參加實習前,自覺學習交通安全、生產安全等教育;進入建築施工區域實習,必須配戴安全帽。
2、甲方在實習期間定期與實習單位進行工作彙報、思想溝通。
3、甲方應認真履行實習期間的各項安全要求,嚴格遵守學校和用人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一切在師傅指導之下工作,嚴禁盲目擅動,嚴禁違規操作,確保安全。
4律,確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發生;嚴禁一切危險、違法活動。
三、乙方責任
1、乙方統一安排甲方實習生實習項目,指派指導老師對其進行指導。
2、乙方配合學校為學生開展安全教育。
3、乙方為甲方辦理實習期間的工傷保險。
四、特別約定
1、甲方在實習期內,由於實習項目且非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與乙方無關。但乙方將盡力協助甲方向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追究責任。
2、如果甲方因違反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條例、操作規程等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傷亡事故,由實習生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3、未辦理手續離崗者或者從事與實習項目無關的,由此引發的一切安全責任,由實習生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五、其它約定:以上未盡事宜,視情雙方協商處理。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實習生實習須知
1、實習期間,學生將嚴格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實習生服從實習單位領導、實習指導老師和學校的管理,明確實習目的,端正實習態度,多聽、多學、多思,積極、努力、認真、主動地完成實習任務。
3、甲方實習生實習期間,確需中途離開單位或終止工作,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徵得學校實習帶隊老師的同意批准,並跟實習單位指導老師請假後方可離開。
4、自尊、自愛、自強。與實習單位員工、其他實習生保持良好的工作關係。
5、穿着打扮符合工地實習安全要求。
6、保持與學校及實習指導教師的聯繫。
8、注意交通及人身安全。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合集 篇12
甲方:___
乙方:___(學生家長)
為提高安全意識,強化安全責任,確保學生乘車安全,經甲乙雙方商定,特簽訂如下協議:
1、甲方必須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學生上學、放學。
2、學生乘車必須佩帶乘車證,必須遵守乘車紀律,服從指揮,不中途下車,不把頭和手伸出窗外。甲方必須對乘車學生的交通安全負責,如學生在乘車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甲方必須承擔相關的安全和法律責任。
3、乙方必須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學生,如不按時接送學生,學生離車後發生事故,乙方須承擔相關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乘車學生一次性繳納全學期乘車費,中途不乘者不予退款。
5、本協議有效期自20______年9月1日至20______年1月30日止。
甲方代表簽字: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
___年___月___日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合集 篇13
各位家長:
當您好的孩子第一天步入我校,我們就共同擔負起教育您子女的重任。你的孩子能健康成長,茁壯成材,已成為我們共同的奮鬥目標。校園安全是學校工作,特別是我們的寄制國小狠抓安全工作就更為突出。另外,隨着社會一些不良風氣對青少年的影響,加強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也成為學校工作的重點之一。作為一名家長,您不僅僅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成材,更迫切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成人。為了能更好地教育您的子女,使他們提高自身安全防範意識,安全、健康地成為一名品學兼優的學生,現將學校的一些制度和想法提供給家長,懇請各們家長給予配合,相互支持,共同管理。
1.家長是學生的第一監護人。學區決定各村的一至四年級全部到校住宿。如家長執意讓學生跑校的住校生回家與返校途中,家長一定要親自接送,負責路途安全,在往返途中發生的任何事故或不愉快,學校概不負責。
2.在校學生突病或有其它突發事件時,學校要及時採取措施,並通知學生家長,家長應積極配合。否則,後果自負。
3.學校嚴禁將不安全器械(各種刀具、斧頭、鐵棍等)帶到校園,要求家長及時檢查自己的孩子是否擁有不安全器械,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如帶入學校一經查證給予勸退處分,並報當地機關給予解決。若學生具有危險行為,學校已告誡家長,家長未行使監護人職責,學生違反的,後果自負。
4.家長應教育子女在回家、返校途中不得坐農用三輪車或其它不安全車輛。不得坐超載或沒有手續的客運車。徒步或騎車的必須遵守交通法則,冬季建議家長安排學生在下午2點到下午5點之間返校,以避免天黑出現安全問題。
5.家長在學生節假日開學後不能返校時,請於當晚及時通知校方。聯繫電話,以便查證,學生節假日不留校。望家長合理安排好孩子的生活用品。
6.家長教育子女安全使用一切電力設施,學校、宿舍、教室一切電力設施,學生只能正常使用,出現損壞或異常時,由班主任或電工處理,嚴禁學生自行處理,違者後果自負。
7.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學生患有疾病不能正常參加學校活動的,家長必須通知校方,如隱瞞不説的,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希望勞動生產率妥善處理好各種上,當與他人發生矛盾時,及時報告班主任或生活教師,正確合理解決矛盾,發生打架的學校將嚴肅處理。
8.家長應教育子女有事請假,凡私自離校的後果自負。
9.學校嚴禁學生染髮,穿哥裝異服,家長及時發現,及時糾正。望基給予孩子買衣服時,考慮是否符合國小生身份。
10.家長應教育子女,注意冬季煤氣、用火、用電、飲食、衣着、生病和出行等日常應具備的安全意識。增強日常安全防範意識,不靠近危險環境,不參與危險行動。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合集 篇14
為切實保障學生安全,預防學生人身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的有關條款,並針對**同學在校期間行為,特制訂以下協議:
1、不玩一切不安全的物品,如玩具槍、炮等,不做不安全的遊戲,不帶利器進學校。
2、同學之間玩耍不出格。在教室、樓道、上、下樓梯等,不推拉擁擠。
3、不得擅自離校,在校外遊蕩,不與社會閒雜人員交往,不得在校外娛樂場所遊玩、上網等。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事故,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事故,一切後果由監護人自負。
4、不抽煙、不喝酒、不攜帶手機,不佩戴首飾,不留長髮,不染髮、燙髮。
5、上課不得影響教師上課,不得與教師發生衝突。6、不遲到、早退,堅決杜絕曠課行為。
7、病、事假由監護人聯繫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離校。
8、課下必須按時完成作業,積極參加活動。
9、不破壞學校公物,如損壞照價賠償。
10、家長要與班主任經常取得聯繫(一週內不少於一次),瞭解孩子的各方面情況,不斷規範孩子的學習、生活等行為。
此協議旨在監督**同學在校行為,如果該生違反協議內容,家長帶回家中教育反思,或改變就學環境。此協議一式三份,學校、家長及班主任各執一份。學生離校協議自行作廢。
學生(**年級**班)
監 護 人(聯繫方式)
中學(蓋章)
班 主 任:(聯繫方式)
協議簽訂間: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合集 篇15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進一步提高學校安全管理水平,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構建以人為本的和諧校園,構建教師、學生家長、社會三位一體的安全教育網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促使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特制定如下協議:
1、學校應營造良好的安全氛圍,構建安全教育網絡體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定期對教師進行安全知識培訓,使教師樹立安全防範的責任意識和主體意識。
2、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也是學校安全防範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防範工作負全部責任;教師是學校安全工作的具體執行者和操作者,負責學校具體安全工作計劃、規程、措施的實施。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對造成的意外事故責任由教師自行承擔。
4、值周教師在值週期間負責學校的一切安全,要根據當時當地具體情況,對學生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放學時要親自整隊,護送學生至校門外並目送學生遠去。
5、各兼職人員要定期檢查、維修本兼職範圍內的各種設施、設備、器械等,保證其正常使用。
6、學生勞動或外出活動,學校要指派專人負責,責任人要及時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強操作指導,嚴密組織,精心安排,保證學生安全。
7、學校開展的第二課堂活動、課外活動、各類競賽活動、社會實踐活動等必須指派專人負責,責任人必須制定周密的計劃,確保活動的正常開展,確保師生安全。
8、各課任教師要確保自己所任學科授課期間的學生安全。體育教師要指導、幫助學生開展好體育活動;科學課教師要管理好實驗儀器,指導學生規範操作。
9、班主任必須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規教育,利用班會、隊會組織學習安全知識,增強學生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救自護能力。
10、班主任要與本班學生共同制定班級的安全制度,教育學生遵守校紀班規,杜絕打架鬥毆、追逐打鬧、出入教師擁擠等不安全因素。
11、班主任要通過召開家長會、家訪等形式,定期與家長溝通、交流,相互協調,齊抓共管,共同督促學生遵守各項安全制度。
12、班主任要定期對班內桌椅、門窗、教學設施進行檢查,發現桌椅、門窗損壞,電線裸露等不安全隱患應及時維修或上報學校安排專人維修。
13、班主任應加強本班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學生出現嚴重的心理問題。
14、班主任應做好本班學生的考勤工作,如發現學生缺席或早退的,應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瞭解情況,查明原因並上報學校。
15、學生在校突然生病或發生意外事故,班主任應及時和家長聯繫,情況嚴重的要採取果斷措施,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16、其它未盡事宜,按《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執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與教師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合集 篇16
為了確保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制度,健全樂學暑期輔導班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輔導班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甲方:暑期輔導班(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甲方要認真做好為學生輔導的工作。
第二條:甲方負責乙方子女的作業及課外輔導,並及時向乙方彙報其子女在上課期間的情況,並且按照學生的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方法,以滿足不同學生對於知識點的理解。
第三條:甲方在學生上課期間負責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乙方要敦促乙方子女,按時到校,不遲到不早退。
第二條: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工作,為達到學生進步共同努力。
第三條:本甲方沒有值班班主任,所以不承擔下課後看護孩子的責任,望各位乙方諒解,更希望乙方保持對甲方的聯繫,以保證乙方子女的人身安全。
三、違約責任
1、甲方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3、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甲方,甲方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5、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甲方有過錯的,按甲方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甲方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甲方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甲方的設施有關,但甲方的設施並無缺陷;
(2)甲方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7、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開樂學暑期輔導班回家,非樂學暑期輔導班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8、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甲方共同負責,甲方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甲方不負責任。
9、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樂學暑期輔導班或私自離開樂學暑期輔導班,甲方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10、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11、甲方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甲方、教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甲方或教師承擔部分責任。
12、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有投保的情況下甲方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四、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合同期限為,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協議期滿後,合同無效。
五、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合集 篇17
甲方:趙家店鄉中心學校白新街國小
乙方:學生監護人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範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建立特異體質學生檔案。
2、每學期開學初,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瞭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3、教學期間,必要時,對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學生特殊對待。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4、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繫,並告知家長或醫生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並詳細向班主任説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儘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複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本制度所稱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體健康狀況異常或者患有肺結核、心臟病、高血壓、胃潰瘍、哮喘、肺炎、腎炎、傷殘、癲癇等慢性病。
2、如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3、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對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簽章)
乙方(簽字):
(簽章)
年月日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合集 篇18
甲方:
乙方:
為保障乙方便捷地開展學生活動,甲方向乙方提供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使用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簽署並遵守以下協議。
甲方:
1、中心工作人員必須按商議時間準時到位。
2、中心工作人員使用設備,用電時需小心謹慎,並負責妥善保管中心內部一切設備,對損壞的設備應及時登記上報。
3、中心工作人員工作態度必須熱情,友善,並盡力配合使用單位保證活動順利進行,並於活動結束監督使用單位進行相應的工作。
乙方:
1、使用單位在使用期間負責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一切財產安全和防火安全,如活動結束後發現有財產損失或其他安全事故發生,皆由活動使用方承擔。
2、為保證活動的安全,使用單位(部門)必須需自行與保衞處等相關部門協調大中型活動舉辦中涉及的安全防範事宜。參加活動的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本中心周邊道路。使用單位必須按按本中心觀眾席位數組織安排人員,不得超員,並組織觀眾有序進退場。會場內需保證各消防通道的暢通,會場空氣的流通。禁止在通道中擺設任何有礙通行的物品。
3、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維持中心原有佈置不被破壞,如確實需要變動相關佈置需徵得中心管理人員同意,並於活動結束後恢復原樣。
4、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保證中心內全區域禁煙,禁止使用明火及燃放煙花爆竹;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一切危險物品入內;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除發生火災,禁止動用消防設施;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舞台佈置。
5、使用單位在使用中心設備時應小心謹慎,如有出現器材損壞,使用單位應照價賠償或負責維修。
6、使用單位在中心舉辦的活動必須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羣眾性文體娛樂活動登記審批表)中的申請事項相符,不得擅自變更,否則停止使用,並予以相應處罰。
7、使用單位應嚴格遵守以上條款,若違反其中條款,將取消該單位當年申請使用大學生活動中心的資格。
本協議經雙方認可,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年 月 日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合集 篇19
學生家長,為進一步保證你的子女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現雙方達成如下相關協議。
1、家長應主動向學校及班主任説明子女屬特異體質情況,家長應儘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2、班主任要對該學生特殊對待,詳細向家長詢問應注意事項,並把具體情況告知課任教師。
3、家長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複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學生在校期間因自身身體情況引起的病情發作等情況,學校或教師要儘快通知家長,家長要保證通訊暢通,但因學生的特異體質引起的一切不良後果,學校及教師不承擔責任。
5、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家長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6、學校及教師要對學生一視同仁,並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
此協議一式兩份,一份由學生家長保留,一份由學校留存。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合集 篇20
為建立學生安全家校共管體系,明確學校與家庭的學生安全事故責任界線,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經學校與學生家長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學生的監護人是其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生在校期間,學校對學生履行教育、管理、保護的職責。監護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切實履行法定監護人的職責,並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教育、管理、保護等工作,定期到校與教師交流學生情況。
(二)學校和家長有責任教育學生在上學、離校途中遵守交通規則,不準學生爬車、追車、攔車、橫穿馬路等;不準學生私自到塘、庫、河、溝等處洗澡、洗衣、游泳等,不準冒險涉水過河過溝、攀巖過坎,不準到危險地帶遊戲玩耍。學校和家長有責任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生守則》、《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如學校進行了教育工作,仍發生了以上情形的學生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事故責任。
(三)家長有責任在以下情形接送學生,如未按學校規定接送學生且學校無不當行為,發生了學生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事故責任:
(1)國小低年級及年齡較小的高年級學生;
(2)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的學生;
(3)上學、離校途中存在危險環境的;
(4)出現或將出現下雨、下雪、洪水、大風、泥石流、山體滑坡、塌方等災害性情況時。
(四)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5條處理。
(五)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來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或其法定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學生姓名:
日期: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合集 篇21
甲方:
乙方:
保證學生安全是學校、家長的共同責任,也是學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鑑於目前社會上還存在許多不安全因素,各地聾校在校學生被拐騙現象時有發生,為了保證我校學生的人身安全,現與家長簽定如下協議:
1、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學校和家長共同負有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責任。
2、家長要結合自己孩子的實際情況及時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防水、防火、防電及防離家出走等方面的教育。不能輕易聽信往屆畢業生、外地聾人或陌生人的話,以防被拐騙出走;不要單獨讓孩子到附近水庫游泳及獨自外出、旅遊等。對於學生假期在家時間,因家長疏於管理出現的任何問題,學校不負責任。
3、學校實行一月一休制,家長必須按規定時間(以月休通知為準,有改變的另行通知)把學生從學校接走,再按規定時間把學生平安送回學校。家長若確保孩子可以獨自回家和返校的,家長一定提醒孩子注意行車安全,不和陌生人交談,不能聽信外人的讒言,嚴禁使用和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另外,家長和班主任老師應做好溝通,確保孩子按時回家和返校,及時反饋,雙方做好交接。對於在回家及歸校途中學生髮生的問題,由家長負責。
4、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要及時向老師請假;學生無故擅自缺課,老師會及時告知家長。在學校不知情的情況下,學生無故缺課,而由此出現的相關問題,請家長自行負責。
5、家長應配合學校應做好交通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教育學生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踢球、遊玩。應做好用電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不觸摸電器設備,爬電線杆;不得讓學生在雷雨時避於樹下、電線杆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
6、做好食品衞生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加強衞生、飲食習慣的教育,不許讓學生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不要隨便購買零食,嚴防食物中毒。同時,做好消防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不得讓學生玩火,不單獨燃放煙花、爆竹。
本安全協議由班主任和學生家長每學年簽定一次。請家長及時配合學校工作,和學校共同把有關學生的各項工作做好,讓孩子們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
甲方:
乙方: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合集 篇22
為了進一步推動我校拉丁舞事業的發展,讓學生創造與同齡人相互學習的機會,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舞之夢藝術培訓學校受十堰市文體局、舞蹈協會、丹江口市《亞洲天池》杯的邀請,參加20xx年8月22日—23日比賽。
本着學校推薦,學生家長同意,學生自願報名的原則,為確保活動圓滿順利,特此簽約以下安全協議: 甲方(學生監護人):參賽學生姓名 乙方(舞之夢學校負責人):
1、甲方自願參加本活動,承諾遵守協議規定,乙方負責組織本次活動;
2、乙方原則上要求甲方由家長陪同學生比賽,負責學生的安全起居,由於特殊原因,個別家長不能陪同的,由學生家長簽字,安全事故由學生家長自己承擔,乙方所收的250元費用,由乙方負責安排車旅、生活費用等,活動結束,按實際開支,多退少補。
3、比賽期間,甲方不得擅自離開團隊,乙方負責辦理相關事宜,甲方協助乙方組織管理參加活動的學生,確保學生安全。
4、乙方不負責甲方在往返途中的人身財產安全,甲方在途中發生事故,使本人或他人等造成傷害的損失,乙方不
承擔任何責任。比賽期間,個人財產安全因自身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甲方自行負責。
5、比賽期間,要求學生提前30分鐘到達指定地點,因誤時未參加活動由甲方負責。
6、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即開始生效。本協議如與法律,法規相違背,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則。
7、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8月22日—23日活動結束。
甲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學生簽名: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合集 篇23
安全無小事,防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從我做起。為增強學生防交通、防溺水安全意識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規自覺性和提高抵禦溺水能力,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溺水事故,保障學生上學、放學路上的'交通安全、溺水安全,我們願意作出以下承諾:
家長承諾:
1、對孩子履行監護人的義務,保障孩子在校外的交通安全和溺水安全。
2、配合學校加強對孩子交通、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子女防交通、防溺水安全意識。
3、做到“五不準”:不準子女私自下水游泳;不準子女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不準子女在不會水的家長或大人的帶領下游泳;不準子女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不準子女到危險的水旁渠邊玩耍嬉鬧。
4、密切與學校溝通共同教育管理學生。
學生承諾:
1、認真學習交通安全知識,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嚴禁騎電動、摩托車或其他機動車輛上學。
2、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騎自行車時不要雙手離把、攀扶其他車輛或者手中持物;不追逐打鬧,不三五並肩行駛;嚴禁後座帶人;嚴禁在校園內騎車;不違章騎車。
3、在道路上行走做到:走路靠右行,不違章過馬路,“一停二看三通過”;“紅燈停、綠燈行”等。在沒有交通信號的交叉路口或橫穿公路時要慢行,注意觀察、看清來往車輛。
4、嚴格遵守“五不”原則:不搭乘證件不全的車輛;不搭乘超載的車輛;不搭乘非客運車輛;不搭乘司機酒後、疲勞等的車輛;不搭乘危險駕駛車輛。
5、嚴格執行學校、家長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溺水安全教育。
6、做到“五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不在不會水的家長或大人的帶領下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不到危險的水旁渠邊玩耍嬉鬧。
7、在見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無能力救護的情況下,不能避而不見或者冒然下水救人,採取大聲呼救或者報警(110)等措施。
承諾人(家長):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日期: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合集 篇24
各位考生、家長:
你們好!
為確保會考期間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內容如下:
1、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2、考前考後,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準時到達乘車地點,乘車時不得隨意將頭、手伸出窗外;注意交通安全。
4、考生必須按時就寢,遵守就寢紀律,不準高聲喧譁,不準在宿舍內追、打、玩,影響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準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確實需要外出的,必須有帶隊教師陪同、同意或家長陪同。
6、考試期間,考生應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錢物及學習用品,以免被盜;特別是准考證。
7、考生應注意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注意清潔衞生,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向該班班主任及帶隊教師反映情況。
8、考生不準去買黴爛、變質、腐蝕食品,以免中毒;不準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品。
9、考生不準外出喝酒、吸煙、去網吧、歌廳等娛樂場所。
10、考生考試結束,集體返校。解散後,必須立即回家,不準走家串户,不得搞聚會,不得下河洗澡。
11、家長要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試期間注意事項,正確對待考試,不得提前交卷,若在考試時間內提前交卷在考場外發生一切安全事故責任自負。教育考生注意飲食衞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學生聽從學校安排,必須遵守考場規章制度,有事報告帶隊老師。
12。對不服從管理者,將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考試。
各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後果自行負責,學校將嚴肅處理。若不服從管理,發生聚眾鬥毆等違法事件,將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最後,祝全體考生:沉着冷靜,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績!
霞浦十三中
20xx.6.8
學生簽名 _____________ 家長簽名 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合集 篇25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家長是學生法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轉移而轉移到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的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意外傷害,一般應由第三人擔負責任,如學生自身原因(如疾病等)家長又不告訴學校的發生意外時,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開展校內集體活動,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時期學生沒有按時來校,家長又沒有告知學校而發生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4:學生違反規定在校外購買零食及不衞生的食品,而發生意外事故的學校不負擔任何責任。
5:學生自行上學、放學回家路途中發生任何意外與學校無任何關係。
6: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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