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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集錦(精選21篇)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集錦(精選21篇)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集錦 篇1

教育好孩子是學校老師和家長共同的責任,為了把孩子培養成為建設祖國的合格人才,創建和諧的家校關係,我們學校和學生家長需簽訂如下協議: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集錦(精選21篇)

1、國小生年齡比較小,因此家長需要每天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學,以保證您孩子的安全。上下學期間路途上的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2、學校負責收集學生家庭的通訊資料,以便保證家校聯繫溝通。您的通訊資料若有更改,請及時告知孩子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師,以備隨時聯繫。

3、學校每天早晨、中午、下午三次點名。上課教師若發現有未到校學生要直接聯繫家長或告知班主任老師,立刻聯繫家長,問明情況。若是學生不知去向,家長需要如實向學校説明情況,並馬上尋找學生,學校教師予以協助。

4、教師在上課中間,若發現學生沒在班學習,應立刻把情況調查清楚,如不知去向,應立即與家長聯繫,如不在家中,教師應立刻尋找,家長予以協助。

5、此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協議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集錦 篇2

甲方:

乙方:學生家長

為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生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重視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甲方應制定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學生學習,使學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應利用廣播等宣傳工具,通過集會、班會和安全課等多種形式,教育培訓學生安全常識,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都應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準學生吸煙、酗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吸煙、酗酒,甲方應及時制止,學生在校外期間因吸煙、酗酒而發生傷殘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4、甲方應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發現學生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教育。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並及時通知乙方。

5、學生放學後、節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學校學習期間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擔任何責任。

6、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請假並經甲方批准方可離校,甲方應將學生離校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學生請假或擅自離校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7、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不得騎車,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返校和離校。如果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到校,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8、甲方應掌握學生健康資料,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甲方,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甲方應根據學生實際情況,採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後,甲方又採取了必要措施,仍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9、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甲方應立即採取相應措施並及時通知乙方。如甲方已採取措施但仍發生不良後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10、學生在校期間自殺、自殘事件;在體育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甲方已採取防範措施和救助措施後,仍發生不良後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四年級學生姓名 家長簽名

20 年 月 日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集錦 篇3

甲方:x學校

乙方:家長

乙方教育對象來我校就讀,接受我校教育管理,為了雙方共同利益,確保教育對象身心健康發展,創造平安校園,甲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義務及權利

1.按國家教育方針開課,正確教育學生,履行《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師法》中相關義務和權利,為教育對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

2.加強校園環境建設,確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

3.為走讀生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在正常教學期間,嚴禁走讀生私自離開學校。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及權利

1、家長督促孩子按時到校,並要求家長接送學生,確保孩子來校途中的安全。

2、不得託付任何人接送孩子,若有特殊情況,需與學校主管部門取得聯繫,學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學生如果犯有以下錯誤之一者,學校將其勸退,不退學費,並不得找任何藉口糾纏學校:

經常遲到、曠課、早退達20次,嚴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

上學途中,經常逛網吧、遊戲廳,在外抽煙喝酒達3次;

在校外,以黃岡學生的名義,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做有損學校聲譽的;

轉讓走讀生出門證的,致使他人在校外違紀違規,乙方需負全責;

與校外人員交往,私自帶社會閒雜人員進校,惹是生非的;

幫校內學生帶煙酒等違禁物品,一經查實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學生離開甲方學校。

甲方簽章:

乙方家長簽字:

乙方學生簽字:

20xx年x月x日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集錦 篇4

甲:

乙:

基於實際情況和廣大考生家長的要求,我校同意考生自行往返考點,為了確保考生的.人身安全,學校(甲方)和考生以及考生家長(乙方)簽訂以下安全協議:

一、乙方考生最少需有一名監護人陪同考生往返考點,且往返不得乘坐三無車輛,參考期間遵守交通法規。

二、考試期間,甲方不負責乙方的食宿問題。乙方全面負責其自身人身安全。

三、乙方考前認真做好考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別是強化考生的自我保護意識。牢記學校會考帶隊的聯繫電話,有情況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繫。

四、乙方護送考生安全到達考點並在考試結束時安全返回家中;每科開考前半小時帶領考生進入考點,考試結束前30分鐘在考點外等候考生並安全帶回住處。

五、考試期間,乙方需照管考生不暴飲暴食、不吃生冷食品,不吸煙、不喝酒、不去網吧,另乙方需遵守法律法規、不鬧事、不打架鬥毆。

六、考試期間,乙方須與甲方保持聯繫,有問題及時反映,以便做到妥善解決;另乙方每科開考前和結束時要留意考點大門口是否有學校的通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貽誤。

七、我(乙方)一定會認真負責,確保安全無事,如由於我未按上述條款去做而造成的安全問題與學校及班主任無關,一切責任由我承擔。

此安全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望乙方積極配合甲方搞好此次會考安全。此協議僅適用於會考期間。

甲方:

乙方:

日期: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集錦 篇5

為了確保特殊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特殊學生安全協議:

1、學生特異體質、特定疾病、異常心理等情況的學生屬於特殊學生。

2、開學報名時,家長或監護人要將相關學生的特殊體質(特殊心理)告知班主任老師,並出具相關證明。家長未實情相告班主任或學校,一旦發生重大問題,學校一律不負擔任何責任。班主任要求任課教師應根據特殊學生體質情況,限制或合理安排特殊學生參加相應的課內外活動及勞動。

3、學生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學校教師應對特殊學生給以特別關懷。特殊學生突發疾病,科任教師要第一時間告知班主任老師,班主任老師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的同時及時護送至醫院進行救治。

5、特殊學生與他人發生糾紛,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協調處理糾紛,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賠償責任。

6、特殊學生上學、放學(住校生星期日到校,星期六放學)途中,必須由家長接送,如家長要求不接送,一旦出現一切不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學生家長負責承擔。

7、除本協議之外,都必須遵守《攔隆口中學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各條款。

謝謝合作!

特殊學生簽字:

監護人簽字:

攔隆口中學

20_年2月25日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集錦 篇6

甲方:洛南縣柏峪寺中學

乙方:學生: 學生監護人:

為了積極落實中學生安全工作,營造良好的校園教學秩序,特與個性特殊學生及家長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特殊學生主要表現在:個性偏激、非常容易走極端、性格孤僻、理解能力相對較差、極易受他人鼓動,並伴隨有離家出走現象或其他等反常現象。現擬協議如下:

甲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義務:

1、根據《教育法》、《教師法》有關規定,甲方應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文化知識、職業技能等方面進行教育。

2、甲方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備設施的安全。 乙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責任:

1、積極加強安全教育工作,家長不得采取粗暴簡單的教育方式,以免加劇孩子的逆反心理。

2、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工作,共同管理孩子的教育工作。

3、要隨時和班主任搞好聯繫,明確學生在校的各種情況。

4、對於學生的心理動向,家長要積極瞭解,以便出現一些過激行為,因行為過激導致產生的後果,學校不承擔相應責任。

5、學生在學習時間段以外出現的各類事情,學校不承擔相應各類責任。

以上協議,本着共同管理學生的原則,協議一式三份,家長、學校、班主任各一份。

甲方: 乙方:學 生:

學生監護人: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集錦 篇7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範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瞭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2、教學期間,必要時,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特殊體質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3、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繫,並告知家長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並詳細向班主任説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儘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治療、複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特異體質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或請假、休學期間,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如特殊體質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2、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對特殊體質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集錦 篇8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生應按學校指定的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後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的,學校可承擔部分責任。

11.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2.嚴格做到“四不準”即:不準橫穿馬路、不準私自下河塘洗澡、不準購買零食或飲用不潔水和不準在非上課期間隨意進入校園。凡由此造成意外事故的,學校概不負責。

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的,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不履行投保的學生需家長與班主任簽訂協議,不投保造成後果的一律由學生自行負責,學校概不負責。

15.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協議一式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學生姓名:____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

學校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集錦 篇9

甲方:寧安中學

乙方: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範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瞭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2、教學期間,必要時,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特殊體質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3、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繫,並告知家長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並詳細向班主任説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儘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治療、複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特異體質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或請假、休學期間,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如特殊體質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2、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對特殊體質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集錦 篇10

為了確保特殊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特殊學生安全協議:

1、特異體質(如:食物過敏、某種用品過敏等);特定疾病(如:先天心臟病、癲癇、哮喘、肺炎、腎炎、嚴重多動症、傷殘等);異常心理等情況的學生屬於特殊學生。

2、開學報名時,家長或監護人要將相關學生的特殊體質、特定疾病、特殊心理等情況告知班主任老師和校醫。班主任要求任課教師應根據特殊學生體質情況,限制或合理安排特殊學生參加相應的課內外活動及勞動。

3、學生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特殊學生與他人發生糾紛,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協調處理糾紛,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賠償責任。

5、學校教師應對特殊學生給以特別關懷。特殊學生突發疾病,突發事件,科任教師要第一時間告知班主任老師,班主任老師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的同時及時護送至醫院進行救治。

6、特殊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必須由家長接送,以確保學生途中安全。

7、特殊學生私自到河灘洗澡、攀爬危險物、做危險性動作等等,造成意外事故的完全由學生家長負責承擔一切責任。

8、本協議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學校各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國小自然失效。

學生家長簽字(右大拇指紋):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日期: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集錦 篇11

保證學生安全是學校、家長的共同責任,也是學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鑑於目前社會上還存在許多不安全因素,在校學生時有安全事故發生,為了保證我校學生的人身安全,現與家長簽定如下協議:

1、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學校和家長共同負有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責任。

2、家長應教育子女要遵紀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

3、家長要結合自己孩子的實際情況及時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防水、防火、防電及防離家出走等方面的教育。不能輕易聽信往屆畢業生、陌生人的話,以防被拐騙出走;不要單獨讓孩子到附近水庫游泳及獨自外出、旅遊等。對於學生假期在家時間,因家長疏於管理出現的任何問題,學校不負責任。

4.家長若確保孩子可以獨自回家和返校的,家長一定提醒孩子注意行車安全,不和陌生人交談,不能聽信外人的讒言,嚴禁使用和乘坐摩托車、農用車、無牌、無證車輛,不坐超載客車,及時檢查自行車部件,確保交通安全。另外,家長和班主任老師應做好溝通,確保孩子按時回家和返校,及時反饋,雙方做好交接。對於在回家及歸校途中學生髮生的問題,由家長負責。

5、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要及時向老師請假;學生無故擅自缺課,老師會及時告知家長。在學校不知情的情況下,學生無故缺課,而由此出現的相關問題,請家長自行負責。

6、家長應配合學校做好交通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教育學生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踢球、遊玩。應做好用電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不觸摸電器設備,爬電線杆;不得讓學生在雷雨時避於樹下、電線杆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

7、做好食品衞生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加強衞生、飲食習慣的教育,不許讓學生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不要隨便購買零食,嚴防食物中毒。同時,做好消防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不得讓學生玩火,不單獨燃放煙花、爆竹。

本安全協議由班主任和學生家長每學期簽定一次。請家長及時配合學校工作,和學校共同把有關學生的各項工作做好,讓孩子們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 班 級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集錦 篇12

甲方:

乙方:

經乙方和甲方協商,需要甲方接送我校學生,雙方議妥,條款如下,望雙方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益:

1、合同起止時間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2、乙方建立老師隨車制度。學校放假時,要有一名跟車教師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管理,遇突發事件應協助甲方共同妥善處理。

3、甲方要嚴格按照行駛證核定的載客人數安排學生乘車,超出核定載客時,甲方有權拒絕乙方乘車。

4、為統籌安排,合理利用車輛資源,乙方應將需乘坐接送車的學生按居住地進行分片統計劃分,對分片劃分的學生從車進行編號管理(具體編號及運行目的地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5、在接送過程中,遇天氣、道路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影響學生接送車正常運行時,甲、乙方要主動聯繫協商解決,乙方不承擔其損失。

6、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的車輛狀況進行監督,如車輛過分殘破不符合安全標準,乙方有權拒絕學生上車,並要求甲方更換符合安全運行條件的車輛。

7、甲方提供的學生接送車必須車輛技術狀況良好,駕駛員、車輛手續齊全,各種證件合法有效,確保順利接着學生。如因車輛和駕駛員不正確操作等出現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8、甲方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上下車。接送過程中禮貌待客,文明用語,保持車輛的清潔。甲方的駕駛員不得在途中打手機,攀談,或再載客。

9、甲方司機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嚴禁超員、超速、嚴禁強超硬會、彎道超車,嚴禁酒後駕車、疲勞駕駛,做倒“寧停三分,不爭一秒,確保學生安全”。

10、乙方學生憑甲方發放的乘車證予以乘車,甲方收回乘車證與甲方進行費用結算,乘車費用按乘車所到終點客票價格進行結算。(客票價格上浮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費用結算方式為現金結算。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集錦 篇13

為了保障來我校學習的學生人身安全,預防各種傷害事故,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與家長簽定以下協議:

一、學生來校學習,必須由家長接送到教室門口。學生來回路上的安全由家長負責,家長未按送學生或學生自行來校、離校而發生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安全管理規定,因違反規定造成自身或他人傷害的,由學生本人和其監護人負責。

三、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在教學時段內和教室範圍內的安全由學校負責。

四、家長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使其在校期間,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老師的教育管理,注意自身安全。學生因病、因事、因天氣惡劣不能到校上課,家長需提前向學校負責人請假。上課5分鐘學生未到教室,學校考勤老師將與家長聯繫,核實情況。請家長在此期間內應保持在學校登記的電話暢通(家長在學校登記的電話如有變動,請及時告知學校)。否則,學校聯繫不上家長而出現的後果由家長負責。

五、建議家長為孩子辦理“學生意外傷害保險”。您的孩子是否已在現就讀的學校辦理了上述保險(是、否)。未辦理的是否願意在我校給孩子統一辦理(是、否)。

家長如同意上述協議,請您簽署意見並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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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年_月_日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集錦 篇14

為了進一步推動我校拉丁舞事業的發展,讓學生創造與同齡人相互學習的機會,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舞之夢藝術培訓學校受十堰市文體局、舞蹈協會、丹江口市《亞洲天池》杯的邀請,參加20xx年8月22日—23日比賽。

本着學校推薦,學生家長同意,學生自願報名的原則,為確保活動圓滿順利,特此簽約以下安全協議: 甲方(學生監護人):參賽學生姓名 乙方(舞之夢學校負責人):

1、甲方自願參加本活動,承諾遵守協議規定,乙方負責組織本次活動;

2、乙方原則上要求甲方由家長陪同學生比賽,負責學生的安全起居,由於特殊原因,個別家長不能陪同的,由學生家長簽字,安全事故由學生家長自己承擔,乙方所收的250元費用,由乙方負責安排車旅、生活費用等,活動結束,按實際開支,多退少補。

3、比賽期間,甲方不得擅自離開團隊,乙方負責辦理相關事宜,甲方協助乙方組織管理參加活動的學生,確保學生安全。

4、乙方不負責甲方在往返途中的人身財產安全,甲方在途中發生事故,使本人或他人等造成傷害的損失,乙方不

承擔任何責任。比賽期間,個人財產安全因自身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甲方自行負責。

5、比賽期間,要求學生提前30分鐘到達指定地點,因誤時未參加活動由甲方負責。

6、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即開始生效。本協議如與法律,法規相違背,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則。

7、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8月22日—23日活動結束。

甲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學生簽名: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集錦 篇15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4、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6、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嚴禁學生跳牆、撕拉電線、亂用電器、靠近有警示危險的地方,因此發生的事故,由學生自己承擔責任。

8、學生應按學校指定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後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

9、嚴禁學生私自到山塘水庫河溝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0、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本協議書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20xx年x月x日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集錦 篇16

尊敬的家長:

您好!

在過去的一學期裏,學校在您的關心、支持下,學校的各項工作得到長足的進步,至此對您的關心表示衷心的感謝。

為貫徹上級安全教育精神,牢記安全警鐘天天敲,加強學生安全防範措施,使孩子在假期裏過的安全、愉快,我校特提出如下幾點要求:

1、家長應配合學校,加強學生的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識防範教育,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

2、家長要高度重視對子女交通及其它安全,為貴子女的安全着想,不要讓孩子單獨出門,確需外出,應經過家長或監護人的同意。根據交通規則,國小生未達法定年齡,不得擅自騎自行車(或摩托車)在公路上或大路上行駛;乘坐機動車要特別注意交通安全,防止事故發生。嚴禁學生私自或結伴去溪、潭、池塘、蓄水池戲水、野浴,要吸取教訓,加強防範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3、家長要做好用電、用火的安全教育;嚴禁野外用火,以防引發山林火災;發生火災時,教育子女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絕對不能直接參與救火。

4、家長要教育孩子注意飲食衞生,要求孩子不吃零食、不暴飲、暴食,不吃劣質或變質的東西,防止疾病產生和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5、有計劃地督促貴子女認真完成假期作業,鼓勵孩子多看健康、有益的影視節目和書刊,增長見識,開闊眼界。切忌或到遊戲室、網吧等不利於學生身心健康的場所,不參加迷信活動,培養和樹立良好的思想道德行為習慣。

6、讓子女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和公益活動,增強勞動觀念,養成勤儉節約、熱愛勞動的良好習慣。教育子女尊老愛幼,助人為樂,對人有禮貌。

祝各位家長工作順利,萬事如意;祝願您的子女在各位家長高度關愛下,過一個安全、充實快樂有收穫的假期。

乾溝橋國小

家長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集錦 篇17

甲方:

乙方:

特長生在校期間外出學習專業課,目的是提高專業水平,考入更好的大學。但是,學生離校後存在各種隱患。為了學生的安全和更好地學習,經老師與家長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學生的 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家長和學校共同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在學生自願基礎上,由家長送往培訓中心學習,並非學校派出。

3.在外出學習期間,其學習管理安全,由培訓中心負責,與學校無關。

4.學校外出學習中需要遵守培訓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

5.在學校外出學習期間,由於各種原因發生的危險事件。或者造成的人身傷害與學校無關。

6. 學生離校後應注意安全,學習結束後必須立即返校,不能逗留玩耍。

7. 每次出門前應提前請假,找班主任、學校領導簽字。

8. 學生在外學習期間應正常繳納學雜費;學生在外學習期間學好專業課的同時,應做好文化課的複習;學生在外學習期間學分認定和紙質檔案的整理由班主任負責。

甲方:

乙方: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集錦 篇18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家庭、社會教育一體化 ,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和學校應同時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如對他人造成損害的,由學生及家長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4、有特殊疾病或先天性疾病的學生,家長及委託監護人應當坦誠告知班主任,由於家長及學生隱瞞而造成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由於國中學生已經有較強的明辨能力,因不小心或防範意識差而造成摔傷、碰傷、燒傷等情況,學校不承擔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犯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班主任應及時通知學生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監護人要做好學生交通安全監護工作,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違反規定在上學的路上騎自行車、摩托車或乘坐無牌照車輛出現事故的,學校不負責任,造成他人傷害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意外的,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由在場教師承擔教育管理責任。

10、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消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1、嚴禁學生私自到河、溝、渠邊玩耍,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2、教職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職工負責。

13、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依據校方責任保險及學生平安保險有關規定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家長應積極配合,不得無禮取鬧。

14、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學生承諾:我承諾將此安全責任書交由家長閲讀,家校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承諾人簽名:

家長承諾:我承諾已閲讀此安全責任書,做好學生在校外的安全教育工作。 承諾人簽名: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集錦 篇19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接送學生車輛的行車安全,加強學生接送服務管理,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與駕駛員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合格的車輛和培訓合格的駕駛員。

二、學生上學時,乙方應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侯車,不得隨意遲到。放學時提前在指定點接學生。要時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車紀律和行車安全。

三、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應負責被接送學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學生髮生安全事故,各項損失應由車輛運營方承擔賠償,甲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甲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1、甲方應樹立“一切為學生服務”的思想,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2、甲方應協助乙方管理好學生乘車紀律。

3、甲方應協助乙方抓好學生接送車輛的服務工作,對服務態度不好的司乘人員,甲方有權干涉其服務行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六、本協議有效期:xx年9月1日——x年1月11日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集錦 篇20

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外參加實習學生的傷害事故,保護學生、學校、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安全生產法》、《侵權責任法》,參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協議主體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第二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應在實習前做好實習學生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紀守法,遵守實習單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樹立安全意識。

(二)甲方有權取消未接受實習安全教育或未籤實習安全協議學生的實習資格。

第三條乙方(學生)責任

一、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事故,學校、實習單位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離開實習場地、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未履行請假手續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離開實習場地期間發生的;

(三)在節假日或者假期,實習單位又未作實習安排時間以外發生的;

(四)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五)未在學校指定的地點食宿或未經學校同意擅自在其它地點食宿造成意外的;

(六)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二、學生或者學生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二)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實習單位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三)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或實習單位的;

(四)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或實習單位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五)學生自行駕駛機動車輛造成傷亡者;

(六)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防範交通事故,非因學校、實習單位安排的實習活動發生交通事故的,學校、實習單位不承擔責任。

(七)不經請假離開實習地點出走,下落不明或者因意外鬥毆造成自傷或他人傷害的,學校、實習單位不承擔責任。

(八)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物等,因此發生的賠償糾紛,應由肇事者承擔負責;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實習單位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相應責任;

三、學生在實習期間飲酒、打架鬥毆、偷盜、私自亂接電線、外出游泳等其它不良行為造成的不良後果,責任由學生自行承擔,實習單位有權辭退;

四、學生在實習期間私自拿走實習場所工具、配件,故意違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引起設施設備損壞應照價賠償,造成的事故及後果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五、安全事故發生後,學校應積極救助受害學生,協調處理。受害學生的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未滿十八週歲的學生必須由其監護人簽名。

第四條丙方(實習單位)責任

一、實習單位接受學生參加定向實習工作。單位提供實習場地和選派技術骨幹擔任實習指導教師。

二、實習期間單位負責對學生進行教育、培訓和管理。由單位(企業)根據實習生的個人情況及單位需要,統一安排實習崗位。

三、實習期滿時,單位對學生在實習期間的表現作出實習鑑定。並將學生實習情況如實反映給學校。

四、學校實習生實習期間如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單位有權提出更換人員或結束實習。

五、在實習期間單位保證學生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學生因公受傷所需醫療費用。發生非工傷意外事故,則按法律規定由過錯人承擔相關責任。

六、學校實習學生要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及學校實習規章制度,並服從單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如因學生個人不服從管理或安排造成協議不能按期執行,單位有權通知學校,單位徵得學校同意後,有權辭退學生。

七、如學生未經允許擅自離職,單位有權除名,學校將同時按違紀情況給予相應處理。

八、實習企業應負責學生實習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承擔學生在該單位實習期間的安全責任和管理責任。

九、用人單位不得向學生提供機動車輛,以免學生受到傷害。

第五條本協議未盡事宜,視情況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因本協議而引起糾紛,經協商或調節不能解決的,甲、乙、丙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訴訟。

第六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校學習開始至畢業。

第七條本協議由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書一式三份,

學校、學生、實習單位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

監護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集錦 篇21

甲方:xx中學

乙方:

為了保障來我校學習的學生人身安全,預防各種傷害事故,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與家長簽定以下協議:

一、學生來校學習,必須由家長接送到教室門口。學生來回路上的安全由家長負責,家長未按送學生或學生自行來校、離校而發生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安全管理規定,因違反規定造成自身或他人傷害的,由學生本人和其監護人負責。

三、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在教學時段內和教室範圍內的安全由學校負責。

四、家長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使其在校期間,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老師的教育管理,注意自身安全。學生因病、因事、因天氣惡劣不能到校上課,家長需提前向學校負責人請假。上課5分鐘學生未到教室,學校考勤老師將與家長聯繫,核實情況。請家長在此期間內應保持在學校登記的電話暢通(家長在學校登記的電話如有變動,請及時告知學校)。否則,學校聯繫不上家長而出現的後果由家長負責。

五、建議家長為孩子辦理“學生意外傷害保險”。您的孩子是否已在現就讀的學校辦理了上述保險(是、否)。未辦理的是否願意在我校給孩子統一辦理(是、否)。

家長如同意上述協議,請您簽署意見並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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