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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精選14篇)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精選14篇)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精選14篇)

乙方:沁水縣育英學校

經乙方和甲方協商,需要甲方接送我校學生,雙方議妥,條款如下,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益:

1、合同起止時間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

2、乙方建立老師隨車制度。學校放假時,要有一名跟車教師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管理,遇突發事件應協助甲方共同妥善處理。

3、甲方要嚴格按照行駛證核定的載客人數安排學生乘車,超出核定載客時,甲方有權拒絕乙方乘車。

4、為統籌安排,合理利用車輛資源,乙方應將需乘坐接送車的學生按居住地進行分片統計劃分,對分片劃分的學生從車進行編號管理(具體編號及運行目的地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5、在接送過程中,遇天氣、道路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影響學生接送車正常運行時,甲、乙方要主動聯繫協商解決,乙方不承擔其損失。

6、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的車輛狀況進行監督,如車輛過分殘破不符合安全標準,乙方有權拒絕學生上車,並要求甲方更換符合安全運行條件的車輛。

7、甲方提供的學生接送車必須車輛技術狀況良好,駕駛員、車輛手續齊全,各種證件合法有效,確保順利接着學生。如因車輛和駕駛員不正確操作等出現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8、甲方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上下車。接送過程中禮貌待客,文明用語,保持車輛的清潔。甲方的駕駛員不得在途中打手機,攀談,或再載客。

9、甲方司機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嚴禁超員、超速、嚴禁強超硬會、彎道超車,嚴禁酒後駕車、疲勞駕駛,做倒“寧停三分,不爭一秒,確保學生安全”。

10、乙方學生憑甲方發放的乘車證予以乘車,甲方收回乘車證與甲方進行費用結算,乘車費用按乘車所到終點客票價格進行結算。(客票價格上浮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費用結算方式為現金結算。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20__年 月 日 20__年 月 日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

年級: 選學科目: 學生姓名:

為了使您的孩子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了確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人身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學生在校期間應服從學校安排,不得未經允許擅自離校,如有特殊情況,離校時學生需同家長取得聯繫,並得到允許後才能夠離開學校,如有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2、學生在放學後不得進行具有危險性的活動,如游泳、攀巖、涉水、探險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人身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同學之間應該互幫互助,和睦相處,不可與其他同學發生爭執、打架、鬥毆等違規行為,如違規一次,學校會給予警告,並及時告示家長。如再有犯,學校會進行勸退。

4、學生每天應該準時到校,如有特殊情況需向學校負責人請假,不得擅自曠課,早退,確保學生安全。上課期間學生應遵守課堂紀律。

5、學生在校期間如發生突發狀況,如突發疾病等,學校會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共同解決。(這個地方不好,大家想一下怎麼改下,儘量不要往自己身上攬責任)

如已經閲讀完畢,請學生監護人簽字確認。經監護人簽字,視為已經閲讀並同意以上協議並已瞭解了學校的注意事項。此協議書自正式開課起生效,有效期至停課。

學校負責人簽字: 學生監護人簽字:

二〇XX年X月X日

以下是還應該補充的地方:

1、 飲食安全問題(如零食問題);

2、 財產安全問題(兩大塊:一是學生所帶財產的安全問題;二是我們的物品的安全,比如損壞、偷竊等等);

3、 完善:可以説是學生在上學、放學、擅自離校、節假日的安全事故由學生及其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4、 地點定下之後應該説明學生的正常活動區域,即是我們保證其安全的區域,此區域正常情況(即無上述相關違紀行為)下我方負全部責任;

5、 自然災害等(如地震等)非人為災害損失由雙方共同承擔的問題。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3

為了減少在校外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增強孩子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做到學校、家庭安全教育雙管齊下,確保您的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安全教育與管理協議:

1、學校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利用多種渠道反覆深入地對學生進行交通、消防、飲食、遊戲、用電、防火、防溺水及集體活動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防範於未然。請假期間,不準夜不歸宿、隨意亂跑、去向必須告知家長或監護人。

2、發現學生人生安全受到威脅時,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必要時與公安機關緊密配合保護學生的人生安全。

3、對學生擅自離校或者請假的,學校應及時告知學生的監護人。告知後,該生因脱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由監護人自己負責。

4、家長或監護人應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參加活動、飲食、用電、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6、本協議由學校班主任和家長簽字之日起生效,時間為一學期,一學期後失效。本協議由學校存檔。

尊敬的各位家長,為了保證孩子的安全,保證孩子們的健康成長,讓我們家校並肩攜手,齊心協力,將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做在前面,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監護人(簽字):

班主任 (簽字):

班級:學生姓名(簽字):

時間: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4

保證學生安全是學校、家長的共同責任,也是學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鑑於目前社會上還存在許多不安全因素,各地聾校在校學生被拐騙現象時有發生,為了保證我校學生的人身安全,現與家長簽定如下協議:

1、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學校和家長共同負有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責任。

2、家長要結合自己孩子的實際情況及時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防水、防火、防電及防離家出走等方面的教育。不能輕易聽信往屆畢業生、外地聾人或陌生人的話,以防被拐騙出走;不要單獨讓孩子到附近水庫游泳及獨自外出、旅遊等。對於學生假期在家時間,因家長疏於管理出現的任何問題,學校不負責任。

3、學校實行一月一休制,家長必須按規定時間(以月休通知為準,有改變的另行通知)把學生從學校接走,再按規定時間把學生平安送回學校。家長若確保孩子可以獨自回家和返校的,家長一定提醒孩子注意行車安全,不和陌生人交談,不能聽信外人的讒言,嚴禁使用和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另外,家長和班主任老師應做好溝通,確保孩子按時回家和返校,及時反饋,雙方做好交接。對於在回家及歸校途中學生髮生的問題,由家長負責。

4、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要及時向老師請假;學生無故擅自缺課,老師會及時告知家長。在學校不知情的情況下,學生無故缺課,而由此出現的相關問題,請家長自行負責。

5、家長應配合學校應做好交通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教育學生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踢球、遊玩。應做好用電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不觸摸電器設備,爬電線杆;不得讓學生在雷雨時避於樹下、電線杆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

6、做好食品衞生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加強衞生、飲食習慣的教育,不許讓學生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不要隨便購買零食,嚴防食物中毒。同時,做好消防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不得讓學生玩火,不單獨燃放煙花、爆竹。

本安全協議由班主任和學生家長每學年簽定一次。請家長及時配合學校工作,和學校共同把有關學生的各項工作做好,讓孩子們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共青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委員會

乙方:

使用項目:

使用時間:

使用單位負責人:

聯繫方式:

為保障乙方便捷地開展學生活動、甲方向乙方提供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使用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簽署並遵守以下協議。

甲方:

1、中心工作人員必須按商議時間準時到位。

2、中心工作人員使用設備、用電時需小心謹慎、並負責妥善保管中心內部一切設備、對損壞的設備應及時登記上報。

3、中心工作人員工作態度必須熱情、友善、並盡力配合使用單位保證活動順利進行、並於活動結束監督使用單位進行相應的工作。

乙方:

1、使用單位在使用期間負責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一切財產安全和防火安全、如活動結束後發現有財產損失或其他安全事故發生、皆由活動使用方承擔。

2、為保證活動的安全、使用單位(部門)必須需自行與保衞處等相關部門協調大中型活動舉辦中涉及的安全防範事宜。參加活動的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本中心周邊道路。使用單位必須按按本中心觀眾席位數組織安排人員、不得超員、並組織觀眾有序進退場。會場內需保證各消防通道的暢通、會場空氣的流通。禁止在通道中擺設任何有礙通行的物品。

3、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維持中心原有佈置不被破壞、如確實需要變動相關佈置需徵得中心管理人員同意、並於活動結束後恢復原樣。

4、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保證中心內全區域禁煙、禁止使用明火及燃放煙花爆竹;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一切危險物品入內;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除發生火災、禁止動用消防設施;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舞台佈置。

5、使用單位在使用中心設備時應小心謹慎、如有出現器材損壞、使用單位應照價賠償或負責維修。

6、使用單位在中心舉辦的活動必須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羣眾性文體娛樂活動登記審批表》中的申請事項相符、不得擅自變更、否則停止使用、並予以相應處罰。

7、使用單位應嚴格遵守以上條款、若違反其中條款、將取消該單位當年申請使用大學生活動中心的資格。

本協議經雙方認可、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共青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委員會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6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4、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6、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嚴禁學生跳牆、撕拉電線、亂用電器、靠近有警示危險的地方,因此發生的事故,由學生自己承擔責任。

8、學生應按學校指定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後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

9、嚴禁學生私自到山塘水庫河溝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0、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本協議書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中學

乙方: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範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瞭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2、教學期間,必要時,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特殊體質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3、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繫,並告知家長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並詳細向班主任説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儘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治療、複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特異體質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或請假、休學期間,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如特殊體質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2、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對特殊體質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8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4、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6、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嚴禁學生跳牆、撕拉電線、亂用電器、靠近有警示危險的地方,因此發生的事故,由學生自己承擔責任。

8、學生應按學校指定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後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

9、嚴禁學生私自到山塘水庫河溝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0、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本協議書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九江市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為共同做好學生實習工作,加強實習期間的管理,明確各方權責,保障學生在實習期間的人身安全,特簽訂學生實習安全協議:

一、實習時間及內容

1、實習時間: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實習內容:具體實習內容經甲方同意後由實習單位統一安排。

二、甲方責任

1、甲方在參加實習前,自覺學習交通安全、生產安全等教育;進入建築施工區域實習,必須配戴安全帽。

2、甲方在實習期間定期與實習單位進行工作彙報、思想溝通。

3、甲方應認真履行實習期間的各項安全要求,嚴格遵守學校和用人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一切在師傅指導之下工作,嚴禁盲目擅動,嚴禁違規操作,確保安全。

4律,確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發生;嚴禁一切危險、違法活動。

三、乙方責任

1、乙方統一安排甲方實習生實習項目,指派指導老師對其進行指導。

2、乙方配合學校為學生開展安全教育。

3、乙方為甲方辦理實習期間的工傷保險。

四、特別約定

1、甲方在實習期內,由於實習項目且非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與乙方無關。但乙方將盡力協助甲方向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追究責任。

2、如果甲方因違反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條例、操作規程等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傷亡事故,由實習生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3、未辦理手續離崗者或者從事與實習項目無關的,由此引發的一切安全責任,由實習生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五、其它約定:以上未盡事宜,視情雙方協商處理。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實習生實習須知

1、實習期間,學生將嚴格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實習生服從實習單位領導、實習指導老師和學校的管理,明確實習目的,端正實習態度,多聽、多學、多思,積極、努力、認真、主動地完成實習任務。

3、甲方實習生實習期間,確需中途離開單位或終止工作,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徵得學校實習帶隊老師的同意批准,並跟實習單位指導老師請假後方可離開。

4、自尊、自愛、自強。與實習單位員工、其他實習生保持良好的工作關係。

5、穿着打扮符合工地實習安全要求。

6、保持與學校及實習指導教師的聯繫。

8、注意交通及人身安全。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0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生應按學校指定的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後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的,學校可承擔部分責任。

11.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2.嚴格做到“四不準”即:不準橫穿馬路、不準私自下河塘洗澡、不準購買零食或飲用不潔水和不準在非上課期間隨意進入校園。凡由此造成意外事故的,學校概不負責。

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的,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不履行投保的學生需家長與班主任簽訂協議,不投保造成後果的一律由學生自行負責,學校概不負責。

15.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協議一式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學生姓名:____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

學校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1

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外參加實習學生的傷害事故,保護學生、學校、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安全生產法》、《侵權責任法》,參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協議主體

甲方:炎陵縣職業技術學校

乙方:炎陵縣職業技術學校(96)班實習學生

丙方:炎陵縣恆通汽車維修公司

第二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應在實習前做好實習學生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紀守法,遵守實習單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樹立安全意識。

(二)甲方有權取消未接受實習安全教育或未籤實習安全協議學 生的實習資格。

第三條 乙方(學生)責任

一、 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事故,學校、實習

單位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離開實習場地、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未履行請假手續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離開實習場地期間發生的;

(三)在節假日或者假期,實習單位又未作實習安排時間以外發生的;

(四)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五)未在學校指定的地點食宿或未經學校同意擅自在其它地點食宿造成意外的;

(六)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二、學生或者學生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二)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實習單位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三)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或實習單位的;

(四)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或實習單位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五)學生自行駕駛機動車輛造成傷亡者;

(六)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防範交通事故,非因學校、實習單位安排的實習活動發生交通事故的,學校、實習單位不承擔責任。

(七)不經請假離開實習地點出走,下落不明或者因意外鬥毆造成自傷或他人傷害的,學校、實習單位不承擔責任。

(八)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物等,因此發生的賠償糾紛,應由肇事者承擔負責;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實習單位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相應責任;

三、學生在實習期間飲酒、打架鬥毆、偷盜、私自亂接電線、外出游泳等其它不良行為造成的不良後果,責任由學生自行承擔,實習單位有權辭退;

四、學生在實習期間私自拿走實習場所工具、配件,故意違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引起設施設備損壞應照價賠償,造成的事故及後果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五、安全事故發生後,學校應積極救助受害學生,協調處理。受害學生的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未滿十八週歲的學生必須由其監護人簽名。

第四條 丙方(實習單位)責任

一、實習單位接受學生參加定向實習工作。單位提供實習場地和選派技術骨幹擔任實習指導教師。

二、實習期間單位負責對學生進行教育、培訓和管理。由單位(企業)根據實習生的個人情況及單位需要,統一安排實習崗位。

三、實習期滿時,單位對學生在實習期間的表現作出實習鑑定。並將學生實習情況如實反映給學校。

四、學校實習生實習期間如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單位有權提出更換人員或結束實習。

五、在實習期間單位保證學生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學生因公受傷所需醫療費用。發生非工傷意外事故,則按法律規定由過錯人承擔相關責任。

六、學校實習學生要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及學校實習規章制度,並服從單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如因學生個人不服從管理或

安排造成協議不能按期執行,單位有權通知學校,單位徵得學校同意後,有權辭退學生。

七、如學生未經允許擅自離職,單位有權除名,學校將同時按違紀情況給予相應處理。

八、實習企業應負責學生實習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承擔學生在該單位實習期間的安全責任和管理責任。

九、 用人單位不得向學生提供機動車輛,以免學生受到傷害。

第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視情況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因本協議而引起糾紛,經協商或調節不能解決的.,甲、乙、丙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訴訟。

第六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校學習開始至畢業。

第七條 本協議由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 學校、學生、實習單位各持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___.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2

學生姓名:

學號:

為了確保學生安全,明確學生安全管理職責,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事故發生。現根據縣教育局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協議:

1、班主任要經常性對學生進行飲食衞生、交通、活動、用電、消防等方面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範能力。

2、科任老師要協助班主任抓好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工作。值班老師要按學校要求做好各時段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消除安全隱患。

3、寄宿生大星期時,自行接送的家長要按學校規定時間做好孩子接送,並辦好交接的相關手續,確保寄宿學生上學、回家的安全。

4、子女有突發性疾病或其他隱疾的,家長要告知班主任。

5、寄宿生回家返校途中要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走反道,不在馬路上嬉鬧,不追車不爬車,一律走人行橫道線,一律靠右行走,當過三(四)岔路口時要左右看看、前後望望,在確定無車輛通過時方可前行。

6、學校負責接送的寄宿學生,家長要按學校規定時間、規定地點接、送,接送的老師要按學校要求安全地把寄宿生交給監護人或接回學校。

7、在自願原則下家長應每年主動為子女辦理學生安全保險手續,切不可因小失大。學生在校期間由於自已不慎或違反學校規定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自身負責。

8、家長對子女應履行監護責任,凡是家長未盡責所造成後果,概由家長負全部責任。

此協議一式兩份,班主任和學生家長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3

為了使您的孩子_________ 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通校學生上學、住宿學生回校,必須有家長送到學校,把學生交給教師;如學生沒有家長護送到校,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按教師的指導開展活動;如不聽從教師的安排,造成不安全後果,責任自負。

3、學生在校期間,不允許擅自外出購買各種用品,如需要,必須由教師統一採購;如學生擅自外出,沒經老師允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學校公共設施達到安全標準;如有學生主觀故意破壞,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在校期間(24小時),不向教師請假,擅自走出學校走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6、通校生放學、住宿生回家,必須有家長來接,經教師同意方可接走,回家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7、節假日、雙休日,家長要看護好學生,不讓自己孩子和社會上不良青年接觸,以防學壞。如有不安全因素,與學校無關。學生出現事故,如有保險,請家長及時通知學校給予辦理。

8、以上協議,望學生家長認真閲讀,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工作,確保學生的安全。

協議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4

尊敬的各位家長:

暑假到了,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上級關於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指示精神,切實加強和改進學生思想道德建設,加強學生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使學生不發生遊戲、交通、用電、游泳、飲食等安全事故,特與你們訂立如下協議:

1、 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國小生不得在馬路上騎自行車。不在公路上跑鬧、玩耍;橫穿公路要走斑馬線,不得隨意橫穿。

2、 不得到人工湖、水庫、方塘、水井等危險的地方釣魚、玩耍、洗澡。

3、 到游泳館游泳必須要有家長陪同,不得單獨游泳。

4、 要在家長的指導下逐步學會使用普通的家用電器。 不要亂動電線、燈頭、插座等。

5、 不要在標有“高壓危險”的地方玩耍。

6、 不準玩火,不得攜帶火種,以免發生火災。發現火災及時撥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撲火。

7、 購買有包裝的食品時,要看清商標、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三無”食品、過期食品一定不要購買食用。

8、 大雨天氣,任何學生不得外出,不得在大樹及高大建築物下避雨。如遇洪峯要順樓梯到高樓層或地勢較高的地方防汛。

9、 高温天氣,要採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10、雷雨天,不要使用任何電器設備,避免雷擊。

11、 不與陌生人講話,一個人在家,不要隨便給人開門,如有事情等大人回來再説。

12、 外出旅遊或走親訪友,萬一迷路不要驚慌,要呆在原地等候父母回找或及時撥打110,請求警察叔叔的幫助。

13、 睡覺前要檢查煤氣閥門是否關好,防止煤氣中毒。

14、 不得玩易燃易爆物品和有腐蝕性的化學藥品。

15、 不偷不搶,不拉幫結火,不打架鬥毆

16、不到網吧,遊戲廳等娛樂場所去玩,不參與賭博。

以上各條請家長協助學生共同遵守,讓您的孩子平安健康的渡過暑假。

暑假時間安排:從20_年7月17日起至8月30日止,共45天。學生8月31日返校報到,9月1日正式上課。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老師簽字:

標籤: 協議書 精選 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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