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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安全合同協議書(通用14篇)

關於安全合同協議書(通用14篇)

關於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1

1.簽約方

關於安全合同協議書(通用14篇)

1.1 甲方:中國安全玻璃認證中心

1.2 乙方:_________

2.協議範圍

2.1 認證中心按照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授權的強制認證業務範圍向乙方提供認證服務。

2.2 乙方確保向認證中心提供為實施認證所需的信息和設施。

3.認證人員

3.1 認證中心確保使用經評定合格的評審人員和技術專家或本機構的專職人員,對乙方實施認證檢查和證後監督。

4.費用

4.1 認證中心按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發佈的強制認證收費管理辦法,向乙方收取認證費用。

4.2 乙方確保按甲方要求的時限繳納相關認證費用。

4.3 認證中心檢查員/技術專家實施認證的差旅費由乙方支付。

5.協議的終止

5.1 本協議的終止條件包括:

5.1.1 當乙方不能滿足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相關規定時,甲方有權決定終止本協議,並不退回乙方已支付的相關費用;

5.1.2 當乙方決定終止時,應書面通知甲方,本協議立即終止。

5.2 本協議終止之日,乙方應立即將認證證書及相關附件交回甲方。

6.權利與義務

6.1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向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訴的權利。

(2)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並按甲方的要求提交質量手冊等體系文件。

(3)乙方確保按甲方要求的時限繳納相關認證費用。

6.2 當乙方是獲證方時,乙方具有以下權利和義務;當乙方不是最終獲證方時,乙方應確保獲證方享有以下權利並承擔相應義務。

6.2.1 獲證方的權利

(1)在證書有效期內,認證證書可用作廣告、展銷會、訂貨會或推銷產品時進行宣傳和展示。

(2)可在獲准認證的產品上正確使用認證標誌。

(3)獲證方有向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訴的權利。

6.2.2 獲證方的義務

(1)按甲方的要求,獲證方應為審核組提供必要的方便,包括為審核人員提供檢查文件、提供檢測樣品、進入所有區域的安排、調閲所有記錄和訪問人員的方便。

(2)當獲證方對質量體系實施了可能影響其符合性的更改或獲證方的地址、聯繫方式發生變更時,獲證方應在更改後的1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

(3)如發生客户重大投訴和(或)重大質量事故時,獲證方應將相關信息及所採取的糾正措施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

(4)獲證方應事實求是地宣傳被認證的產品,不得損害甲方的聲譽。

(5)按照《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管理辦法》正確使用認證標誌。

(6)當認證被暫停或撤銷/註銷時,獲證方應立即停止涉及認證內容的廣告宣傳,並按甲方要求交回所有認證文件。

(7)按甲方的要求繳納有關費用。

6.3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照《安全玻璃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等有關規定,在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授權的業務範圍內,對乙方按《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申請的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

(2)甲方應委託經過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檢測實驗室嚴格按照相關產品的國家標準對獲證方的產品實施檢驗。

(3)甲方按照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規定頒發符合要求的認證證書。

(4)不向乙方(獲證方)提供認證諮詢服務。

(5)甲方或其授權的代表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對獲證方生產廠、倉庫內標有認證標誌的產品進行監督抽查,如由於乙方變更地址或聯繫方式未通知甲方,導致甲方無法進行監督審核時,甲方有權暫停直至撤消乙方持有的認證證書。

7.保密承諾

7.1 甲方及其工作人員、檢查員保證在未經乙方許可的情況下,不向除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有關乙方的商業祕密。

7.2 甲方承諾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和終止後始終遵守本條規定,但下列情況除外:

(1)任何已成為或法律上應成為公開信息的信息;

(2)任何甲方可以從其他公開途徑得到的信息;

(3)為獲得認可應公開的其他信息。

8.仲裁

8.1 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均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9.更改

9.1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相關條款的更改,需經雙方協商後達成書面協議方為有效。

10.其他

10.1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 因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文件,均以中文原件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2

發包方:zzzzz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北京市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二.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三. 施工前,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製度、規定;乙方應組織召開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四. 甲乙雙方應按安全技術交底記錄施工,雙方各執一份。

五. 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負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預防事故的發生。

六.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對於查出的隱患,必須限期整改。

七. 乙方施工人員對於自己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工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可繼續施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情況所導致的事故,後果自負。

八. 乙方在施工工期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如乙方向甲方借用需辦租賃手續,設備交接前雙方必須進行檢查,一經接手,設備的維修、管理由接手方負責。使用時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使用時由於設備因素或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於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活動名稱:

參加活動人數:

活動地點公園園區

佔用場所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活動主(承)辦方負責人:

電話:

移動電話:

依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北京市大型社會活動治安管理規定》和《北京市大型羣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各級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規、規範的相關規定,以及國家對各類大型社會活動的各項安全規範要求,本着“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北京市順義新城濱河森林公園與本次大型活動的主(承)辦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以約束和規範簽約雙方的安全行為,確保本次大型活動的安全。

本協議書的簽訂雙方單位應當對協議書內的各項條款嚴格遵照執行,並承擔相關責任。

第一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公園方為主(承)辦方提供活動場所,劃定活動範圍。

2、公園指派安保人員負責協助維持活動區域周邊秩序。

3、提供必要的停車場地。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公園內舉辦活動時,主題要健康、合法,嚴禁涉恐、涉爆、涉及宗教內容等非法活動。

2、乙方需遵守公園的各項管理規定。

3、乙方要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明確活動的安全責任人。

4、乙方要配備與大型活動安全工作需要相適應的安全工作人員。

5、乙方要向甲方提供安全工作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聯繫電話等相關信息備案。

6、乙方根據活動需要動用明火和電器設備的,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使用。

7、乙方要負責維護活動的安全和參加活動人員的安全教育,杜絕和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問題發生。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8、乙方要保障現場安全,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消除。

9、乙方在活動期間造成的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由主辦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條 損失賠償

1、活動場地內的建築物、各類設施、器材等,乙方不得損壞、丟失或挪作他用,造成丟失、損壞的須向甲方照價賠償。

2、由於乙方對本協議書中規定各項條款的監督、檢查、管理和執行的力度不夠或未能予以嚴格落實而造成任何事故的,乙方將被甲方視為事故的第一責任方進行責任追究和索賠。

第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1、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五條 其他

1、雙方對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安保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 (簽字)

年 月 日

關於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為督促乙方在校外養成良好的學習與生活習慣,不斷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加強自律,順利完成學業,現就甲乙雙方的責任與義務簽訂如下協議。

一、經乙方申請並獲得家長同意,甲方同意乙方實行走讀。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在校外生活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不得以方便校外生活、實踐等為由違反校紀校規。按時作息,及時完成各項學習任務,上課不得遲到、曠課和早退,並積極參加系班組織的集體活動。不得從事有損於學校、系、班組形象的事情。

2、乙方在校外生活期間,個人的人身、財產安全由乙方及其監護人負完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不斷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和能力,校外住宿地點應選擇周邊治安環境好的住所。

3、乙方有義務以書面形式向輔導員彙報自己近階段的學習生活和思想情況,保證每半月一次,並與班內指定聯繫人保持信息互通;乙方在校外住宿期間學習如有明顯退步,甲方有權取消其校外住宿資格。

4、乙方有義務提供真實的住宿地點及聯繫電話,必須在系登記在冊;如有變動,必須及時向相關老師説明並進行修改。如有通訊工具(手機或小靈通)必須24小時開通。

5、乙方在放學出校門之後,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規則、遵守公共秩序,出現任何事故由乙方及其監護人自行負責,甲方概不負責。乙方不得將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帶入學校。

6、若乙方違反上述規定之一和校紀校規,甲方有權決定取消其校外住宿的資格,不得參評當年所有獎學金、助學金以及其它評優,並通告家長。其中相關經濟損失由個人自負。

7、乙方在外宿期間,乙方家長應予以密切關注,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教育乙方更好地學習和生活。

三、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有責任審核走讀生的申請,對符合條件的學生,必須經甲方批准,方可列入走讀生管理,並辦理走讀生手續。走讀生享有住校生的.一切待遇和義務。甲方對乙方的校外住宿申請程序負責,做到規範和從嚴審批。

2、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相關資料要認真審查,逐一登記,動態修改。

3、甲方對乙方要執行學生近況書面報告制度,落實學生幹部做好一對一的聯繫工作,通過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走訪、電話聯繫等多種形式的檢查,密切關注乙方的思想動態,定期檢查乙方的學業。

4、甲方要定期召開校外住宿學生座談會。

此協議一式兩份,一經簽定,立即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學生)

家長簽章:

時 間: 年 月 日

關於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活動板房拆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文件規定;為保證雙方安全生產,不留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發生,明確各自的安全職責義務,同時結合現場施工實際情況,為落實雙方安全生產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

一、乙方作業人員進場後必須保證文明施工,不可隨意丟棄垃圾,確保附近範圍的環保衞生。

二、乙方作業人員在施工現場必須配合甲方的安全管理;乙方必須在現場配備一個安全指揮管理人員。

三、乙方負責對拆裝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培訓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四、乙方作業人員必須配備齊全的勞保用品,正確使用安全帽、安全繩等安全防護用品。

五、乙方作業人員入場後負責活動板房區域拆裝施工,不得進入甲方施工生產區。

六、乙方現場作業必須做好消防工作;臨時用電配備專業持證的電工,與甲方電工進行協調後方可接電。

七、乙方應加強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管理,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協議條款,如有違反協議條款及違章指揮、作業等造成的自身傷害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八、雙方現場協調聯繫人

項目部現場協調聯繫人:

姓名: 職務: 電話:

有限公司:

姓名: 職務: 電話:

九、本協議書為拆裝合同安全作業補充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工程完工後自行失效。

甲方:__項目部項目部(章)

甲方施工負責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____有限公司(章)

乙方施工負責人:

日期: 年 月 日

關於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6

為切實做好防汛工作,確保全縣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防汛抗旱安全事故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訂___年防汛責任書。

一、 責任目標

出現設計標準以內的洪水,大中型水保淤地壩不垮壩,主要河道堤防保安率達90%,縣城不淹城區或縣城通過搶、撤、避等措施不發生人員傷亡,農村中國小、沿河沿溝礦山企業和村莊等沒有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出現超標準洪水時,所有防汛重點區域、骨幹工程和要害部位,能夠按預定方案有秩序地高效實施搶險和撤離避險措施,在確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經過全力搶險,最大限度地減少洪災損失。

二、 責任要求

1、 認真宣傳貫徹國家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

2、 落實各鄉鎮防汛搶險指揮機構、防汛責任制、防汛搶險應急預案、防汛搶險隊伍、防汛搶險物資、值班人員。

3、 汛前、汛中要對全縣的河道、危房住宅、學校、邊山峪口、工礦企業等防洪重點進行檢查、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不留隱患。

4、 嚴格汛期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確保通訊暢通。

5、 險情發生時,能按已定應急預案和現場情況迅速組織力量,全力抗洪搶險,有力有效實施搶、撤、避行動,將災害減小到最低程度,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6、 汛後對防汛工作進行經驗教訓總結、評估,把情況及時上報。

籤 字

分管領導:

科室負責人:

___年五月

關於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7

甲方:南市鎮中心國小

乙方:

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益:

1.合同起止時間從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乙方提供車號為,座微型汽車作為甲方的.專用校車,乙方同時應提供相應駕照的合格司機。

2.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手續齊備,不得提供報廢車、套牌車或假年檢車或未年檢的車輛,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提供的校車必須手續齊全,須持有各種合法證件(駕駛證、行駛證、車牌、汽車各項年審及公安部門鑑定的檢測合格報告證件,缺一不可)以保證校車暢通無阻,順利接送學生,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含安全事故,車輛被扣、罰款、執照、扣留證件等),一切合法證件的複印件交學校保管。

4.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誤時,乙方必須自己找車按時接送學生,不得甩掉學生不管,引發學生或家長不滿,否則扣除當天費用,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後果或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如有改動,當由校方主管領導決定;乙方應安全送返學生到指定接送點,不得漏送漏接學生、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扣除當天費用。如發生汽車故障,乙方必須自己聯繫其它合格車輛接送。費用及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要提供與原車型相同的車輛,甲方不負責調車。

6.乙方有責任與義務處理接送學生期間的突發事件,如遇突發事件不予理睬,聽之任之,也要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7.在合同期間內,特別是在接送學生期間內,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爭吵,要保持車輛的清潔。

8.合同期間,特別是在校車接送時間內,乙方司機應特別注意安全行車,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確保學生安全”。不準酒後開車,開車時不準抽煙,不準打電話或接電話,不準和他人交談,不準開快車。在接送過程中如司機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由該車司機或車主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9.司機應積極管理好學生車上紀律及安全等工作,服從跟車教師的合理安排;在安全的情況下,謹言慎行,該停則停,該等則等,不能粗暴、隨意甩脱學生,確保安全。

10.在接送過程中,證件、手續一切齊全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及其他後果一切由乙方負責。

11.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車輛狀況進行監督,如車輛過分殘破或不符合安全標準,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南市鎮南市國小(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於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8

發包單位:中鐵城建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顧村鎮寶安公路北側2號地塊項目經理部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南通力隆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對中鐵城建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顧村鎮寶安公路北側2號地塊項目經理部4台塔吊進行安裝及拆除。乙方必須具備相應的塔吊安裝拆卸資質。為明確雙方安全職責,確保施工安全,雙方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1、甲乙雙方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生產方針政策,執行有關法規、條例和規定。

2、乙方在安裝,拆卸前應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交底,嚴格按塔吊安裝規程進行安拆操作,嚴禁違章酒後操作。

3、參加安裝,拆卸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特殊工種作業證件,嚴禁無證人員進行操作。

4、甲方提供供電箱,塔吊配合安裝等條件,同時進行相應配合工作。

5、乙方在施工中應配備專職安全監管人員並密切注意周邊情況,如遇有特殊情況應及時與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6、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機械設備等其他事故,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亡的義務,對於經濟賠償及善後處理,事故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7、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中鐵城建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顧村鎮 乙方:南通力隆機械設備有限公司(公章)

寶安公路北側2號地塊項目經理部(公章)

負責人: 負責人:

日期: 日期:

關於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9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二、 合同內容:

甲方將商住小區一期的中央空調末端系統安裝工程委託乙方進行安裝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在安裝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遵照平等互利原則,經協商就如下條款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三、 施工範圍:

商住小區1#、2#、4#、5#、7#、8#、11#、13#、14#、16#樓的室內中央空調末端工程安裝(包括風機盤、控制開關、外牆1.5米以內的風機盤配套管道及管道保温、管道過牆開洞、封堵等施工)。

四、 工程地點: 小區內。

五、 承包方式:

清工承包法(包工不包料)。

六、 結算方式:

每組風機盤以 肆佰 元人民幣計算。

七、 付款方式:

按工程進度付款,每棟樓施工至一半時,甲方付給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70% 作為工程進度款,每棟樓完成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95% ,剩餘的5% 在工程全部交工或一個採暖期後一次性付給乙方。

八、 安裝施工期:

總安裝期:20_年12月31日前完工(具體各棟樓交工時間根據實際情況雙方協商決定)。

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全部工程所用安裝材料均由甲方提供。

2、乙方需要的安裝工具及腳手架由乙方自行提供(大型工具除外500元以上)

十、 施工準備:

1、甲方須在雙方確定的開工日前10日內做好安裝施工的前期準備工作,並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代表到場驗看,如發現問題,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召集相關部門,在規定時間內,做好上述整改工作。

2、安裝開工前,甲方給乙方開具進場施工開工通知書並組織乙方相關人員,到現場做好施工技術交底工作。

3、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完成上述準備工作,並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及時到場驗看,以保證安裝工程如期開工。

4、乙方進場安裝前用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開工日期和安裝班組負責人名單,甲方聯繫人簽收回覆乙方,甲方簽收確認的日期為正式開工日期,若甲方未將相關書面資料反饋乙方,則開工日期相應順延。

十一、安裝要求:

1、開工前乙方要派出工程技術及施工人員到施工地現場認真核對甲方設計的中央空調圖紙與甲方原有的給排水、強、弱電、消防管道、排風(煙)管道是否有衝突的地方,實施中如因與上述管道有衝突要局部改變管道走向而發生的工程量增加額度在安裝費的18%以內(含18%)甲方不予簽證,該費用已包含在總價中。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機房、管道井、風井等的土建部分佈置設計圖紙以便乙方進行相應的安裝施工,未按照圖紙要求和施工規範要求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動位置或管道走向造成的反工,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空調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如與本合同相關的國家質量標準發生變化時,則以國家最新頒佈的標準及規範執行。

十二、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暖通行業標準,乙方向甲方提供管道沖洗記錄、打壓試驗報告,及其它證件和手續。

2、質量要求:合格。

3、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須提前與乙方聯繫,雙方確認之後,方能對原計劃施工方案做修改。

4、工程竣工驗收,以施工圖紙和施工規範作為依據,若甲方驗收不合格,乙方則要重新安排安裝調試直至驗收合格為止。

5、乙方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如被甲方或甲方裝璜單位損壞的管道乙方不予負責(如需修理工費由甲方支付)。

十三、關於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1、乙方的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施工過程嚴格遵守安全施工規範,杜絕違章操作,杜絕安全生產事故。主要包括電器線路、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的安全,造成損失或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賠償,承擔全部責任。

2、施工中凡涉及改變房屋結構,拆、改承重牆,加大樓(地)面荷載,需經有關部門確認後方可施工。

3、乙方應注意電器使用安全,確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及其他施工過程的安全保障,並責令施工人員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十四、甲乙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根據國家規定提供施工期間的臨時水源、電源。

2、負責協調解決在施工過程中與其他工種的互相配合,督促和指導乙方施工。

3、負責在調試、檢驗過程中的監督、驗收。

乙方責任:

裝條件的提出施工整改意見。

2、負責設備、施工材料在施工現場的保管、搬運、起吊、分層、就位等。

3、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制度和各項管理制度,並負責本項目設備安裝工程的施工安全及防護措施。提供中央空調安裝施工資質證書、安裝管理制度和上崗證及特殊工種操作證件,派員參加甲方主持的現場工程協調會或總包方、監理公司組織的有關施工單位的工作會議。

4、負責編制施工進度計劃表提交甲方,對安裝現場實行專人管理,配備事故由乙方負責及賠償,承擔全部責任。負責組織施工人員進場,對施工環境情況進行全面瞭解,對不符合安專業管理人員實施現場監理。

5、負責正常安裝過程中所需空調部件及材料的搬運、堆放。自備安裝工程所需工具、機械和勞保用品。

6、 負責做好安全防護,負責清理施工產生的垃圾,做到工完場清。

7、 負責施工過程中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和材料損失。

十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如期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順延開工,並對工期的延誤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因不能如期完工的,推遲一天扣合同總款的0.3%作為工期延誤罰款。

3、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相當於本合同總價百分之三十(30%)的違約金。

十六、雙方代表:

1、甲方委派一名代表,負責安裝現場工作的監督及聯繫協調。

2、乙方委派一名代表,負責安裝現場施工安排及聯繫協調。

3、雙方代表經確定後,如確需變更的,須提前 5個工作日,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中的所有附件均不可分割,且對簽署方具有同等效力。

2、凡發生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如雙方無法協商一致,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所產生的任何結果(包括損失和延期交貨)不承擔責任。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儘快通知對方,並於事故發生後五(5)天內將事故發生地的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航空信(或任何更快的方法)寄給對方審閲確認。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十八、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後生效。

關於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10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當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於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並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當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當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當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當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當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當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當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20_年 月 日起至 20_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代表人:

項目負責人:

20_年 月 日

關於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11

施工總承包單位:中國建築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設備出租、安裝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相關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在乙方《塔式起重機租賃合同?》範圍內對比華利國際城三期地塊二一期工程塔式起重機的安裝(拆除)範圍內,簽訂本協議書,以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共同遵守《安全生產法》、《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建設部標準JGJ59—99《建築安全施工檢查標準》等一系列標準規程。

第二條 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施工安全負有監督、指導、檢查的責任;

2、甲方對乙方進場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3、甲方對乙方安排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有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4、甲方為乙方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甲方按約定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完整齊全,並且符合安全要求;

5、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作業,對重大違章行為有權責令其停機整頓;對乙方的違章行為,甲方有進行經濟處罰的權利;

6、甲方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管理的作業人員責令其停止作業,情節嚴重的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換人;

7、甲方有權要求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的乙方限期退場,並終止乙方《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或安裝(拆除)作業。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統一安排,並根據甲方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和自身特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規章制度,明確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同時配齊專職(兼職)安全員,並報甲方備案;

2、乙方的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且設備在使用年限內,設備附着須為原廠附着並有相關資料,如因設備及附着質量問題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必須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取證工作,必須做到特種作業持證上崗;

4、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地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禁止使用無證人員;

5、乙方應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根據工作性質特點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指導並組織操作人員開展安全活動、安全檢查和安全學習;

6、乙方要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

7、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安全設施不能保證安全施工時,應及時提出;

8、乙方必須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教育、監督作業人員正確佩戴、使用;

9、對甲方人員違章指揮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的指揮,乙方有權拒絕;

10、乙方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乙方都應全力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

11、乙方對設備的安裝、附着、接高、拆除作業的安全負全部責任。作業前要編制施工方案交甲方審核批准,要對設備操作全過程各環節的相關人員的安全職責進行詳細規定並交底,作業隊伍人員(司機、電工、電焊工、專職安全員、作業總負責總指揮)組成要求齊全並有詳細名單。乙方作業後要進行作業內容自檢質量驗收,出具相關報告交甲方審核。

12、乙方要對設備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負責。要在甲方的組織監督下對設備進行定期(一月一次)安全檢查、維修保養,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日常檢查保養,以保證設備安全正常運行使用。乙方的定期安全檢查記錄、定期維護保養記錄、日常安全檢查保養維護修理記錄、交接班記錄要定期交甲方審核,並保存在甲方供檢查,工程完工後交還乙方。

13、在安裝作業中,乙方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在場進行現場監督;

14、乙方在安裝過程中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

15、在安拆過程中如果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相關的經濟損失和安全責任及行政處罰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事故處理

1、乙方必須執行“因公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乙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公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並全力搶救傷員,保護施工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好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乙方須積極配合甲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做好善後工作。

2、乙方須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3、對違章作業、冒險進入施工禁區及損壞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的,應由乙方在各自合同或業務範圍內承擔罰款及一切經濟損失。

4、因設備不良或違規操作設備安裝拆除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應由乙方全權負責。

5、發現生產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如需協調需以書面形式報送甲方,如未報送則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在各自合同或業務範圍內承擔。

第四條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附件,與《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關於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12

甲方(學生):

友好提示:

乙方:經典_美術培訓中心

甲方應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甲方學習時應經過 監護人的同意。

在簽署本協議之前,請甲方或代理人仔細閲讀本協議各條款,如有疑問 請及時諮詢。 甲方或代理人在簽署本協議後即視為完全理解並同意接受本協議的全部條款。

為了加強經典_美術班安全管理,增強雙方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安全事 故的發生,明確經典 7 度美術班和學生或學生監護人在學生安全學習的責、權、利,及時妥善處理學生安全意外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未成 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乙方)權利與義務

⑴學校應當根據美術培訓課程安排,保質保量的完成教學大綱要求。

⑵學校定期聘請專職老師,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學校指派管理人員具體負 責學生安全工作,加強學生安全管理。

⑶學校不得使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或其他教育教學設施中活 動,學校安排學生參與集會、文化娛樂、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學生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⑷學校老師處理學生安全工作,及時瞭解學生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矛盾。

⑸學校在學生進入美術培訓班後為學生購買人身保險。(險種及保額等在後 面另附詳細説明)

二、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權利與義務

⑴一旦學生出現意外安全事故,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有權瞭解事實真相,依法 確定責任,依責有權享有法定權利。

1 ⑵學生有權在學校接受安全知識教育, 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有權瞭解學生在校 教育情況、安全情況等,有權向學校提出有關學生在校教育、學生安全教育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⑶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與學校配合,教育學生不得有曠課、夜不歸宿、 打架鬥毆、辱罵他人、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偷竊、故意毀壞財物,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等嚴重違反美術培訓學校規定,違反社會公德及違法犯罪的不良行 為。 ⑷學生有事、有病需要請假的,必須向學生管理人員請假;一旦接到學校反映學生有無故曠課或夜不歸宿行為時,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高度重視,主動配合 學校及時查找,或者公安機關等部門請求幫助。

三、違紀責任

出現以下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違約責任: ⑴學生在校期間,因學校提供的校舍和其它教育設施引發的安全事故;

⑵學生在校期間, 因管理人員或任課教師擅離職守而出現的安全管理責任事 故;

⑶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集會、文化娛樂、實踐等集體活動期間,因學校組織 責任引發的安全事故;⑷學生在校期間,因學校安全保衞、防火防盜等嚴重責任事故引發的學生事 故; 出現以下事故,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承擔違約責任:

⑴學生在放學後或正常節假日在校外出現的安全事故;

⑵學生違反校紀校規,不服從學校統一管理引發的安全事故;

⑶學生非因教師、學校的教學、教育管理的過錯原因引起的自殺,受他人教 唆、脅迫、引誘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導致的安全事故;

⑷學生自身不小心或有特異體質未告知學校等原因引發的安全事故和患病 未及時治療的傷亡事故。

⑸學生在正常生活、娛樂活動中,因意外導致學生之間出現的安全事故; ⑹學生教學、生活等設施改造活動中,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關於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委託乙方就____X建設項目進行現場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職責,確保工程項目安全順利進行,按照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總則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安全施工。

2、甲乙雙方要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_)和關於外包工程、臨時工的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安全規程制度。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3、施工期間甲乙雙方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相互監督,監督舉報聯繫人:甲方工程負責人_X,乙方工程負責人_X。

二、甲方安全權利、責任和義務:

1、根據業主方的安排,配合辦理工作許可、終結和間斷手續,並向乙方現場負責人發出開工命令。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培訓,並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2、乙方在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安全事故、設備損壞、運行設備停運事故的場所作業時,甲方應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簽字認可,並在甲方監督下施工。甲方應保留相關安全措施資料以備查詢。

3、 甲方發現乙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違章作業,有權糾正直至恢復正常。對乙方違章作業行為有權制止,並按照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4、 甲方為乙方義務提供施工現場原有供水、排水、供電、其它線路的圖紙,並保證圖紙的正確性,為乙方安全施工提供便捷。

5、 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暗示乙方購買、租憑、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設備、消防器材等。

三、乙方安全權利、責任和義務:

1、乙方不準將本工程進行轉包。

2、工程開工前,工程負責人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全體施工人員均應掌握本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3、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和甲方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4、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5、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6、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7、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8、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並符合相關規定的要求。

9、乙方根據工作性質應配齊施工現場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並督促施工人員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用品。

10、乙方對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對於不能解決技術隱患,應向甲方如實反映,整改滿足安全要求後方可施工。

11、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設備以及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管理,並保證工器具的正常、安全。如果乙方需借用或租賃其它特殊工器具,必須組織對該工器具進行檢測和驗收,符合要求方可投入。

12、乙方在施工中,應保證地下管道、管線、電纜及高低壓架空線、通訊設備的安全,遇有問題應及時向甲方取得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13、乙方在登高施工中,必須遵守安全規程,同時,施工中應做好防止傷害的措施,正確連接接地線,可靠接地。

14、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參加施工的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15、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和指導,對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門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現危及安全生產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向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門報告。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違規指揮。

16、乙方在施工期間(區域)由於違章指揮、違規作業而造成傷亡、火災、機械傷害等事故時,由乙方擔承事故所有損失;由於乙方的責任而造成甲方人員和其它人員傷害及經濟損失,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17、乙方應當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章《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中相關條款的規定施工,違反《條例》規定而發生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18、 乙方必須符合以下相關標準中的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衞生標準》(JGJ146—20_)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_)

《安全用電》GB38_—83

《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91)

《建設施工作業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標準》(JGJ184—20_)

四、其它

1、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或可簽定補充協議。

2、本安全施工協議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自簽定之日實施,有效期限截止到工程驗收結束。

3、簽訂合同:本安全施工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20_年_月_日

關於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14

總包單位:開平路以南,江城大道以西,A1-1A1-2地塊一期工程項目部

分包單位:腳手架班組

為了強化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工程安全管理條例》,雙方就本工程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的責任

分包單位在總包單位的區域內施工,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中要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總包單位的一切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及執法人員提出的隱患通知單、技術部門的安全措施交底。

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先將現場負責人、施工人數(包括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分包單位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資質和委託書等複印件報送總包單位,經核實無誤後方可進場施工。

分包單位進場前,分包單位必須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崗前教育以及經總包單位現場教育,要求教育面達到100%。

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隱患,總包單位有權下達隱患通知單,並限期改正,對情節嚴重並不按期整改的,總包單位有權停止分包單位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分包單位負責。

分包單位自行搭設的固定式腳手架、移動式工具腳手架、電梯井內架子、用電線路、手持電動工具等設施,必須嚴格按規範要求去做,並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後方可使用,發生事故時由分包單位自行負責。

由總包單位提供給分包方單位使用的施工用電、腳手架及防護設施,須經雙方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後方可使用,分包單位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幫均與總包單位無關。現場各種防護設施不得隨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護需要打開時,分包單位應事先向總包單位書面提出申請,待批准後方可施工,施工中除設明顯標誌外,還應派專人看守監護,完工後或下班時應及時封閉好。

分包單位必須熟知地下管線敷設位置、走向,對於不明管線必須報請總包單位待歸屬地確定、經產權單位同意後方可施工。如不按地下管線會簽單施工或發現不明管線未經許可擅自施工造成的地下管線損壞由分包單位自行負責。

為便於現場管理,按施工工程面積多少,分包單位必須向總包單位交納一定數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若不發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結束後如數返還分包單位,如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隱患或違章並不及時整改而被處罰,罰金將從抵押金中扣除。風險抵押金不足部分由總包單位從分包單位工程款中扣除。

二、 施工人員職責

施工從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正確佩戴好安全帽,兩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未經申請和總包單位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現場的安全防護、機械防護和臨時用電防護設施。

現場禁止交叉作業,高處作業人員嚴禁將工具、配件及各種物體從高處往下拋擲,樓內作業人員嚴禁將垃圾和任何物體從窗口或臨邊往外扔,防止物體打擊傷人。

施工用電不得亂接亂拉,需要接電時,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操作,並在總包單位電工的統一安排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將視情節輕重處罰或由總包單位(或甲方)予以辭退。

文明施工要做到工完場清,材料碼放整齊,廢料運到指定地點堆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和環境污染。

三、 事故處理

由於分包單位或分包單位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設備、設施不完善造成的傷亡事故,由分包單位參照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並負責傷、殘、亡的人個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後處理,對總包單位的一切損失負責賠償。

由於總包單位或總包單位以外的責任造成分包單位作業人員傷、殘、亡事故,在執行事故處理規定的同時,並參照國家現行政策,由責任單位一次性給予分包單位經濟補償,其善後事宜由分包單位處理。

四、 本協議一式四份,總包單位、分包單位雙方各執一份,上報監理部、建設單位(甲方)各一份。

五、 此協議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

乙方:

標籤: 協議書 通用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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