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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成家後立業辯論賽大綱

先成家後立業辯論賽大綱

一辯立論:

先成家後立業辯論賽大綱

謝謝主席!

各位評委、各位觀眾大家晚上好!

很感謝對方辯友的精彩立論,但我不得不指出對方辯友所犯的幾點錯誤:

推測對方錯誤,選擇猜中的加到一辯稿中去:

對方辯友混淆了“立業”和“成業”的概念。

這兩者的區別可以用一個例子來形象地解釋,譬如建樓房,打地基的階段就相當於“立業”;而這棟樓建多高則相當於“成業”,由於個人對事業的成功的界定是不同的,有的人認為建5層即達到了目標,而有的人卻認為10層才可以達到,“成業”實際上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

對方辯友用古人的觀點看待現代人的問題

中國傳統觀點推崇“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先成家後立業。但現代社會競爭日益激烈,古人的法則無法適應如今的社會現實。古人講“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您還尊崇嗎?古代的物價上漲有現在這麼快麼?古代的cpi又是多少呢?

對方辯友片面地認為所有的父母都能為剛成立的小家庭提供物質支持

(1)拿施瓦辛格舉例,他通過政治聯姻來獲取和佔有強勢資源。難道説所有的人都必須先找一個腰纏萬貫或者是某高官的子女結婚,來達到立業的目的嗎?(2)大部分人本身的家庭經濟條件處於一般水平,如果依靠父母的支援來成家來立業,心裏不覺得愧疚嗎?難道您要説“花父母的錢,讓別人説去吧?”

對方辯友只看到先成家的好處,卻沒有看到它的弊端更甚於好處。

家庭的確讓人獲得歸屬感和安寧,是事業的避風港。可是我們不成家也能夠得到父母、戀人和朋友的精神支持。立業有三種狀態:立了就成、立而久成、立而不成需要再立。當立業失敗的時候,對你,對你的愛人,甚至對你的孩子都會造成損害啊!這種一損俱損的情況,就是在寧靜的避風港中掀起了滔天巨浪啊!!

對方辯友誇大了家庭對人責任感形成的作用

我們承認家庭能夠促進人的成長,但是一個沒有經歷過立業風雨的人,在處理家庭關係上反而更容易不成熟不理智,因為他可能不懂得如何呵護來之不易的幸福。 “不成家永遠是長不大的孩子”,但是“不立業永遠不知道拿什麼資本來長大。

對方辯友把不孕不育的問題強加在先立業頭上,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啊!

但是我方要指出的是晚婚的人大部分在處於最佳生育期的時候,其實已經立業了,但由於對事業成功的過高追求導致了他們晚婚晚育。所以不是“先立業”的錯,而是“對事業成功過於追求”惹的禍。

很感謝對方辯友對當代社會處於婚育期男女健康問題的深深憂慮,

但是我方不得不説,先立業不是罪魁禍首。我們可以通過飲食、生活、運動、心理、觀念各方面的調整達到最佳的身心健康狀態,實現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啊……

對方辯友對當代女性成家的動機進行了錯誤分析

XX年 “上海青年女性價值取向的調查”,顯示在組建家庭最主要的原因上,62.5%的青年女性首選愛情,選擇經濟原因僅5.6%。她們更多拋棄了物質性導向,婚戀的目的更多地指向婚戀自身,而不是改變命運的跳板。

對方辯友錯誤地認為先成家後立業能夠減少異性問題,省時間

先成家後立業反而是增加了異性問題。為什麼現代很多人“同居”、“試婚”?就是因為誰也不能肯定成家後彼此能不能很好地共處,所以要提前磨合一下。為什麼當今社會有這麼高的離婚率,這麼多的婚外戀?很大程度上是恰恰由於先成家造成的呀。

對方辯友將父母的願望放在第一位,卻忽略了現實條件

“百事孝為先”,“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是中國傳統家庭觀念,已經不符合時代發展要求了。請理解“丁克家庭”對二人世界的嚮往吧!

對方辯友提出“成家有期限,立業無期限”,是沒有釐清概念。

立業是開始創立事業,不是成業。我們只能説“成家有期限,成業無期限”哦……

《辭源》解釋,“立業”指建立事業,即人開始創立有目標、規模和系統的,對社會發展有影響的經常活動。這種活動體現了個人價值和社會價值。“成家”則表示結婚、組建家庭。

成家和立業乃人生之大事,豈能等閒視之?孰先孰後,如何抉擇?那就必需權衡利弊,我方認為先立業後成家更有利於現代社會中的人,原因如下:

一、選擇先立業後成家,更有利於家庭的組建

首先,它能為組建家庭提供更好的物質準備。當今社會,物價飛漲、房價飆升、醫療費用高昂、教育投資日漸增加,面對殘酷的現實,先立業提供了一定的經濟來源,使一個家庭更良好、更健康地運轉,從而更好地贍養老人和撫養孩子。馬斯洛需要層次理論講得好,只有滿足較低層次的需求,高層次需求才能發揮激勵作用啊。不立業何以養家?不養家何以餬口?不餬口談何幸福?

其次,它能為組建家庭提供更好的精神準備。單身的你,在立業中歷經磨礪,將會以更為成熟和理智的態度來選擇今後的伴侶;已經有了戀人的你,立業中你們相互鼓勵和扶持,共同在風雨中成長。於是經受考驗的愛情更加散發出美麗的芳香,來之不易的家庭更加被呵護備至。

二、選擇先立業後成家,更有利於事業的發展

在這個快節奏的生活狀態下,一個人的時間和精力是有限的。如果同時關注家庭和事業,你就會像一隻負重前行的蝸牛,只能説“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啊!”先立業後成家大大提高了時間和精力的集中程度,從而更好地化解了分身乏術的難題,使立業更加有效。

綜上所述,選擇先立業後成家有利於家庭,有利於事業,有利於在當代社會更加幸福地生存。如此符合“三個有利於”的明智選擇,我們何樂而不為呢?最後,讓我方再次對所有人提供一種規劃未來更好的方式吧,那就是——應先立業後成家!

攻辯問題

二辯問:

第一輪問題:出發點:現實需要,成家非兒戲,需要打好基礎。

1.成家需要準備什麼?

預見回答:物質準備、精神準備 穩定的感情、志同道合

2.接問題:在中國,結婚的成本只需要8元錢的結婚工本費,為什麼大多數人都不輕易成家呢?

預見回答:因為沒有感情基礎,沒有情投意合的人啊。

3.那麼對方辯友如何解釋XX年中國青年報社調中心聯合搜狐教育展開的調查,其中已經戀愛的人中也有74%選擇不成為“一畢業就結婚的畢婚族”呢?

總結:對方辯友的回答不免避重就輕,那我來告訴對方辯友:那是因為成家絕非兒戲,總不能先娶了媳婦兒,再往家裏買牀吧。時代不同了,現在不是有沒有鞋穿的時代,而是穿草鞋還是穿皮鞋的時代啊。所以現代社會中的人,要先立業打下良好的基礎再更好的成家啊!

接第二輪問題:

1. 再問對方辯友,家庭幸福是否來之不易?還是唾手可得?

2. 家庭幸福是不是應該加倍呵護?

3. 那麼一個人拿結婚的份子錢開個燒餅店,開了之後火了,開了之後5年才業績興旺,開了之後敗了,你又借錢開了個煎餅店,又敗了,還欠下一大筆錢,這些成功失敗是家庭成員共同承擔嗎?

預見回答:所以,有這麼多人一起分擔,痛苦也就減少了。

4. 總結:家人是用來呵護和關愛的,家人給自己支持和關愛,難道就應該作為犧牲這樣的關愛來成就自己的理由嗎?於是,我不得不指出對方辯友的觀點,無異於“穿別人的鞋,走自己的路,讓別人找鞋去吧!”這樣的觀點評委和在座的觀眾也不會接受吧!而自己先立業,即使失敗也只是個人的損失,而不是家人的傷害啊!因此,而我們提供一種更好的規劃未來的方式:穿自己的鞋,走自己的路,讓未來的愛人輕鬆同路!因此我方認為:應先立業後成家。

第三輪問題:

1. 你能確定你所選定的未婚妻會在事業上給你幫助嗎?趙本山當年結婚的時候能想到自己會應立業之後發現和自己的結髮妻子差距越來越大而離婚嗎?

預見問題:不是所有的人立業之後都會離婚,兩個人可以共同成長,共同分擔。

2.結論:所以,立業需要時間檢驗,家庭也如此。先立業讓自己經風雨而成長,覓知音而成家。不僅情投意合,更是志同道合,到那是你們會幸福的承諾:你願意生死苦樂永遠和她在一起、愛惜她、尊重她、安慰着她、保護着她,兩人同時建立起美滿的家庭。因此,我方堅持認為應先立業後成家。

三辯問:

第一環節:出發點,先成家的弊端之二,不利於家庭。

1、 請問對方辯友,成家之後,在立業的過程中,會為家庭帶來好處嗎?

2、 會為家庭帶來什麼好處?(預測回答,家庭的根基會更穩定等等)

3、 那根據對方辯友的觀點,張藝謀和肖華成家後,在張藝謀立業的過程中,家庭的根基會更穩定嘍,但是兩人為什麼會以離婚收場呢?對方的觀念豈不是自相矛盾嗎?

附加例子:趙本山與葛淑珍、馬麗娟,陳世美與秦香蓮等

第二環節:出發點,先成家的弊端之一,不利於立業。

1、 請問對方辯友,成家之後,會為立業帶來好處嗎?

2、 會為立業帶來什麼好處?(預測回答:夫妻合力,其力斷金;雙方能夠站在一條戰線,互相努力,雙方共同負重等)

3、 那麼根據對方辯友的觀點,是否朱安在魯迅結婚後給魯迅的立業提供了相應的幫助呢?

第三環節:出發點,結婚並不是提供感情支持的唯一路徑,而立業確是現代社會中,人實現自我價值不得不選擇的途徑。

1、 請問對方辯友,只有家庭才能為一個人帶來********好處嗎?(根據對方的立論稿來攻擊)

2、 難道家庭是實現這些優勢的唯一途徑嗎?試婚或者同居能不能實現這些優勢?

3、 感謝對方辯友承認試婚或者同居能夠實現這些優勢,那麼這本身不也正先成家後立業的弊端了嗎?

因此,我方認為應先立業後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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