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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考評及獎勵方案

年終考評及獎勵方案

年終考評及獎勵方案

年終考評及獎勵方案

一、目的

1、客觀、準確地衡量與評價各個部門及員工2019年度工作情況。

2、有效衡量公司戰略目標完成情況及內部管理情況。

3、為員工的年度績效獎金發放、獎懲等提供有效依據。

4、規範績效管理,激勵員工提高工作效率。

二、考評原則

公平考核、公正考核、客觀考核。

三、考評對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轉正的員工,進入公司未滿3個月的(包括試用期時間)另有規定,不納入考核辦法

四、考評辦法

五、年終獎獎勵方案

方案一:以部門為單位,按照所佔獎金總額的比重分配

方案二:以個人月工資為標準,按照年終考核成績而定

1、普通員工個人獎金=工資倍數*月工資*個人考核分數÷100;

2、部門經理獎金=工資倍數*月工資*部門考核分數÷100;

3、副總經理獎金由董事長根據成績發放。建議獎金=獎金總額*個人考核分數÷100。

4、工資倍數的評定標準包括:

標準一:入職時間,入職0-1年1倍工資;入職1-2年的1.5倍工資;入職2年以上兩倍工資;

標準二:個人貢獻度,以部門為單位分配名額,比例為:1倍工資30%,1.5倍工資40%,2倍工資30%,部門經理不計算在內;部門經理的工資倍數沒有名額限制,由副總直接評定(人數四捨五入)。

六、説明

1、員工2019年內請假累計60天(含)者,年終獎在評定相應的數額後自動減半;請假累計90天(含)者不參與本年度年終獎的評定(享受帶薪休假的時間不計算在內)。

2、在2019年12月31日前尚未轉正的不參與本年度年終獎的評定,如需提前轉正需董事長審批。

3、進入公司未滿3個月的(包括試用期時間),一律發放2019元作為年終獎。

4、員工在年終獎正式發放前主動辭職、被公司辭退、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不參與本年度年終獎的評定。

5、員工在自然年內嚴重違反公司相關規定並受到嚴重警告的不參與本年度年終獎的評定。

6、員工在自然年內出現曠工的不參與本年度年終獎的評定。

七、獎項評定

注:1、評定由評定工作小組完成,成員包括:董事長、劉總、王經理、夏總;

2、獎項評定從候選人中產生,候選人採用推薦的方式,每個獎項每個部門只能推薦1個人選;部門只有一個員工的,則推薦的獎項不能超過2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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