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講話稿 >科教文衞講話稿 >

法制副校長培訓講話稿

法制副校長培訓講話稿

實施法制副校長進校園制度,實際上是一種從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實際情況出發,切實提高中小學生明辨是非、依法進行自我保護能力,積極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重要制度創新。下面就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法制副校長培訓講話稿,僅供參考。

法制副校長培訓講話稿
法制副校長培訓講話稿(一):

同學們,你們好!

前面兩次的法制教育課上,我給同學們講了未成年人的權利、義務和“違法”“犯罪”的概念及如何正確維權方面的知識。今天我和同學們談談違法犯罪的自我防範問題,希望能對提高同學們的自我保護意識有所幫助。我這次講的題目是《創建平安校園構建和諧社會》。

同學們,在你們成長的過程中,有時會碰到各種各樣的不法侵害,比如説被人敲詐、被人毆打、被人搶劫等等,還有好多威脅我們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安全隱患,如食物中毒、體育運動損傷、網絡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災火險、溺水、毒品危害、性侵犯等。一旦碰到了這些情況怎麼辦呢?我們要增強分辨能力,學會自我保護,要學會分辨美與醜,懂得欣賞美好的事物,同時也要知道如何對付醜惡的現象。國家的法律都是為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懲罰各種不法行為而制定的,也就是説在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我們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面臨危險的時候,同學們要機智勇敢地同違法犯罪分子作鬥爭。如果畏懼罪犯的話,就會助長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使他們有恃無恐地實施違法犯罪行為。

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規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範意識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過加強文化修養和法律知識,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後應通過法律途徑,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首先,未成年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規範,樹立自尊、自律、自強意識,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及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

我們知道,一個人如果一旦養成了種種不良習性後要矯正過來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費更大的力氣。我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就規定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一)曠課、夜不歸宿;(二)攜帶管制刀具;(三)打架鬥毆、辱罵他人;(四)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五)偷竊、故意毀壞財物;(六)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七)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八)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九)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該法還規定,對有本法規定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相互配合,採取措施嚴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未成年人的“嚴重不良行為”是指下列嚴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一)糾集他人結夥滋事,擾亂治安;(二)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三)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四)傳播淫穢的讀物或者音像製品等;(五)進行淫亂或者色情、賣淫活動;(六)多次偷竊;(七)參與賭博,屢教不改;(八)吸食、注射毒品;(九)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

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未成年人有本法規定嚴重不良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處罰。因不滿十四周歲或者情節特別輕微免予處罰的,可以予以訓誡。未成年人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嚴加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養。所以,我們未成年人就應該在日常生活中和學習中,處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社會公共規範,遵重社會公德,從小養成良好習慣,加強自我修養,自我調節、自我完善,自覺抵制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再説了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墮落,老師、家長及社會再怎樣幫助,也是無濟於事的。所以我們還要自尊、自律、自強,因為這是是一種積極的人生態度,也是我們未成年人進行自我防範和贏得社會保護的途徑。

其次,未成年人要增強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給壞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機會,不留下讓壞人侵害自己的隱患。如已經結交壞人做朋友或發現朋友幹壞事時,就要立即徹底擺脱同他們的聯繫,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第一,同學們要以躲避免受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為自己的首要任務,不提倡你們去同違法犯罪分子面對面博鬥,比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後設法擺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報警。依靠法律是預防侵害的首要原則,是自我保護的必備武器。我們中學生年齡較小,身單力薄,在面對違法犯罪分子時,更要強調善於鬥爭。要依靠自己的聰明智慧、機智巧妙地戰勝敵人,保存自己。同學們還記得,電影《平原游擊隊》中的游擊隊長李向陽説:"要想抓住狐狸,就得比狐狸狡猾。"《雞毛信》中的海娃就是把雞毛信藏在羊羣頭羊的尾巴下,躲過日本鬼子的搜查,勝利地完成了送重要情報的任務;小兵張嘎也是眉頭一皺,計上心來,想出招數,戰勝愚蠢的敵人。所以,面對身高力大、用心險惡的壞人,不僅要敢於鬥爭,更要善於鬥爭,勇敢加機智才能保平安。否則,單憑勇敢,魯莽從事,硬拼硬幹,可能會受到更大的侵害。所以,"智勇雙全",才是預防和對付侵害的正確原則。

第二、如果同學們發現自己正在或已經受到非法侵害的就應該採取正確的途徑解決。如及時向學樣、家長或者其他監護人報告,由家長、老師或學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或者政府主管部門報告。我們既要克服"害怕對方報復,乾脆自認倒黴"的錯誤思想;又要克服"管它三七二十一,我私下找人報復"的錯誤做法。總之,就是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自我保護,而不能用個人感情代替政策、法律。

第三、當你開始與同伴在一起玩時發現同伴有違法犯罪意圖時,你應當制止他們,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話,你就要趕快想辦法遠離他們,千萬不能為了哥們義氣跟着同伴去搶劫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因為你一旦到了違法犯罪現場,即使你沒有動手,你也難脱干係。因為受害人不管你具體有什麼行為,他只説共有多少人實施了搶劫或者其他違法活動,你們這些去的人即使沒動手也都助了威。所以同學們以後如果碰到這類情況,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要有自我保護意識,不要惹禍上身。

下面,我給同學們講一些自我保護的方法:

一、上學和放學的路上,最好與同學結伴而行。有事外出時,一定要告訴父母、老師或周圍的人,你和誰在一起,要到什麼地方去、幹什麼事。記住,不要一個人在黑暗、偏僻、荒涼的地方行走。走夜路時一定要昂首挺胸,即使害怕,也要抖擻精神,要讓企圖襲擊你的人望而卻步。當發現有人一直跟着你時,你不用害怕,你可以儘快到繁華熱鬧的街道,商場等地方,想辦法擺脱跟蹤者。也可以跑向附近人多的地方報警求救。如果是在校門口,就給家裏打電話,讓大人來接。關鍵是當只有你一個人時,要有警惕性,多動腦筋。

二、如果你收到匿名信或者匿名電話時,完全沒有恐慌害怕的必要。否則,恰恰是上了對方的當,中了對方的計。你應該靜下來思考,來信來電者可能是誰?原因究竟是什麼?再想一想,先前或者最近和誰有什麼矛盾,誰對自己有什麼要求遭到拒絕,或自己有意無意地觸犯過誰。經過分析,至少可以將來信來電者,判定在一個比較狹小的圈子裏,心裏稍微有點數。當自己分析這些事有困難時,應該及時告知家長、老師或同學,大家共同來分析。千萬不要一個人冥思苦想,浪費太多的時間精力。也可通過學校報告派出所,司法部門會對那些經常地情節嚴重的匿名來信、來電事件加以追查和處理的。請同學們記住,即使查不出匿名人究竟是誰,你仍然要保持樂觀向上的情緒,不要心煩意亂。俗話説得好“狗在狂吠,駱駝隊照舊在前進”,只要你行為端正,就不怕歪門邪道。

三、我們一些學生喜歡網上聊天,因為上網跟網友聊聊天,談一些輕鬆的話題,能使自己從枯燥沉重的學習生活中得到放鬆,而且在網上還可以毫無顧忌地跟網友談一些平時跟家長和老師不願談、不能説的話。但是網上也有很多陷阱,特別是一些愛幻想、充滿好奇心的女孩來説,稍不留神,也許就會掉進網友設好的陷阱。所以,網上交友時,請你特別注意:

1.不要説出自己的真實姓名和地址、電話號碼、學校名稱等信息。

2.千萬不要與網友會面。 3.如非見面不可,最好去人多的地方。 4.對網上求愛者不予理睬5.對談話庸俗的網友,不要反駁或回答,以沉默的方式對待。6、不要輕信網上朋友的信息資料,因為一些別有用心者上網前往往用假信息資料巧妙地把自己偽裝起來。

四、當你收到異性同學寫着超出同學正常友誼界線話語的紙條時,不能憋在心裏,這樣可能對你自己內心傷害最大,會帶來恐懼、焦慮、失眠、上課注意力不集中等情況。另外,寫紙條的同學一般是同班或同校的男同學,對方見你沒有答覆,可能還會再寫,糾纏不休。也不要公之於眾,這樣做的結果,會讓對方下不來台,感到難堪,失去威信,無法在本班或本校繼續學習下去,心靈受到打擊。比較合適的方法是,悄悄地自己答覆。

你要明確地告訴對方:現在我們不該想這些事,更不想談這些事。我們都處在長身體、長知識、發展品德的時期,各方面都還不成熟,我們都應該集中精力學習、鍛鍊……

這樣乾脆明確地回絕對方,既可以斷了對方的不正確念頭,又可以保全對方的面子,繼續維持同學友誼,還可以解脱自己,卸掉自己思想上的壓力,輕鬆學習。如果對方不懂事,不明智,仍然糾纏,那就必須依靠老師和學校解決問題了。當然,告訴老師這種方法要看老師的具體情況。如果老師知道後生硬地批評對方,思想疏通不到家,或當眾點名,或旁敲側擊,那就遭了。

五、當你遇到搶劫時,應以保護自身生命和安全為首要原則,不要過多地顧及財物。不到萬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關鍵時候要大聲呼救,及時報警。報警時,要簡明、準確地向公安部門報告案件發生的地點、時間、壞人的人數、案情等內容,以便公安部門及時派員處理,還要留下聯繫電話。如果你是處在和壞人周旋的危險中撥打110,應注意隱蔽和輕聲。當然,打報警電話是事關社會治安管理的大事,千萬不要隨意撥打或以此開玩笑。平時,提包要斜挎在肩上,不要把包背在靠馬路一邊,以防壞人搶劫。家門鑰匙要放在身上不易被發現的地方,也不要放在書包或挎包裏,即使被搶了,你仍可進家門。

六、當有人拉攏你看黃色製品,你就應該這樣做:

1.遠離黃色淫穢的書刊和各種音像製品,包括不健康的小報、雜誌,電子光盤,帶有黃色畫面的遊戲機。做到不買、不看、不傳、不藏,不受壞人的拉攏、利誘或脅迫。

2.凡拉攏你觀看黃色製品的人,不管是成年人,還是你的同學、朋友,都是違法行為,必須依法懲處。你應該勇敢地做鬥爭,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斬斷這隻罪惡的黑手!

七、與人交往要謹慎。不要與單個成年人單獨相處,不要進陌生人的房間,不要接受陌生人送的小禮物或飲料、食品等。對經常誇張地稱讚你的美貌、吹捧你的能力,有事無事總是糾纏你、或是言行低級庸俗的人要特別提高警惕。在馬路上行走時,對陌生人也要保持一定的警惕性,當有人下車問路時,應與他保持一定的距離回答,千萬不可搭乘陌生人的順路車。乘坐汽車,儘量靠近司機和售票員。

八、同學們在放學、外出乘車,特別是道路交通擁擠時乘車要注意: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邊行走。行走時要專心,注意周圍情況,不要相互追逐、打鬧、嬉戲;也不要東張西望、邊走邊看書報或做其他事情。

2、集體外出時,最好有組織、有秩序地列隊行走;

3、在沒有交通民警指揮的路段,要學會避讓機動車輛,不與機動車輛爭道強行。

4、騎自行車時不要雙手撒把,不多人並騎,不互相攀扶,不相互追逐、打鬧,不騎車帶人,不在騎車時戴耳機聽音樂。

5、穿越馬路,要走人行橫道線;要走直線,不可迂迴穿行;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應先看左邊,再看右邊,在確認沒有機動車通過時才可以穿越馬路。6、在僻靜的馬路上,要面對車流行走,不要背對車流,以免有人停車襲擊。7、要儘量避免在無人的汽車站等車,這樣,你容易成為壞人襲擊的目標。

綜上所述,為了有效地保護自己,同學們應該牢記以下八條:

(1)記住可信賴的成年人,如老師、家長的電話,這樣在遇到侵害時,可以及時尋求他們的幫助。

(2)學會拒絕不正當要求,堅決不與壞人壞事同流合污。比如讓我們去打羣架、賭博、看黃色錄像等等,我們堅決不要去,並勸説朋友也不要去。

(3)獨自在家時,不要給陌生人開門;如有人撬門趴窗,應立即大聲呼救或電話報警。必要時可拿起家裏的菜刀、錘子作為武器,來震懾歹徒。

(4)如在路上遇到陌生人尾隨,應想辦法跑到人多的地方,或者躲避到單位、居民家。

(5)迷路走失後,應及時告訴警察,或者打電話給自己最信賴的人來迎接,不要向其他陌生人求助。

6)上學、放學時,應與同學結伴而行,身上不要裝過多的錢,不要攜帶珍貴物品,即使攜帶了,也不要隨意顯露。

(7)遭到壞人綁架、劫持、傷害等暴力侵害時,要大聲呼救,並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反擊。如果壞人過於兇狠,一般不要與其硬拼,這時要鎮靜、機智地與之周旋,以尋找機會脱身並報警。

(8)遭遇違法犯罪行為侵害時,及時報警,並記住壞人的身份特徵和其他一些突出的特徵,以有利於公安機關破案。

同學們,構建和諧社會是我們每個社會成員的責任,創建平安校園也是我們全校師生的義務。特別是寒假和春節將至,我真誠的希望同學們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誘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學習上,提高道德修養,為自己將來美好的人生打下堅實的基礎。

最後,祝同學們度過一個愉快的寒假和一個祥和的春節!

法制副校長培訓講話稿(二):

同學們、青少年朋友們,你們好。

常言道:“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律就是調整人們行為的“規矩”。隨着社會的發展,法律的作用愈來愈重要,與人們生產生活的關係愈來愈密切。在一定意義上説,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在對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調整國與國之間關係的重要社會規範。作為21世紀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學習、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是實現新世紀宏偉藍圖、振興中華的需要,也是維護人類和平,促進世界發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黨和政府歷來十分重視青少年法制教育。黨中央、國務院批轉的全國第五個五年普法規劃將少年兒童的法制教育列為重要內容。廣大青少年應當抓住這一有利時機,積極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學習法律知識。

第一,通過學習法律知識,邁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長,打好基礎是人生之旅的關鍵所在。青少年時代正是長身體、學知識的重要時期,只有學習了法律知識,才能知道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學會分辨是非,識別善惡,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

第二,通過學習法律知識,爭做新世紀合格公民。21世紀的中國將是一個法制更加完備的社會,要求每一個公民具有較高的法律素質。廣大青少年只有學法懂法,才能樹立民-主法制觀念,明確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才能依法辦事,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成為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過學習法律知識,努力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接-班人。21世紀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時代重任將歷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依法治國,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更好地肩負並完成歷史賦予的重任,少年兒童必須用科學的理論武裝頭腦,必須具有堅定的信念和廣泛的知識面,不僅要學習、掌握科學知識,而且要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增強法制意識。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國實現依法治國的法制目標,才能保障我們偉大祖國的長期穩定、經濟騰飛,才能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今天學校組織給同學們上法制課,通過聽講課、受警示、學法律,從發生在青少年身邊的典型事例,與青少年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一點一滴積累,持之以恆學法、守法、用法、護-法,逐步樹立法制觀念,增強法制意識,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爭做一名新世紀的合格公民。

當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學生犯罪問題,仍然是危害社會治安的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今天我用幾個案例,説明一個道理:中學生應該學法、懂法,未成年人應該健康成長。

案例一:九青年結夥搶劫 斷送前程追悔莫及

為了敍述方便,我先把這九個人的基本情況作以介紹:

XX年,上列九人分別糾集在一起,先後在中學,城電影院等地,搶劫作案8次,搶劫現金113元,具體犯罪事實如下:

第一次,XX年3月22日下午,搶得現金10元;

第二次,XX年4月7日下午搶得現金10元;

以上,參與搶劫8次,劉某參與搶劫4次,張某某參與搶劫5次,某某某參與搶劫3次,樊某參與搶劫3次,李某參與搶劫2次,樑某某參與搶劫1次,關某某參與搶劫1次,丁某某參與搶劫1次。所搶現金被九人用於吃喝花用。

保某某等九人以暴-力的脅迫手段多次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已觸犯了刑律,構成了搶動罪。保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且結夥多次持刀搶劫。對社會危害大,影響極壞,使學生上學無安全感,犯罪情節嚴重,應從重處罰。鑑於保某某犯罪時未滿十六週歲,應減輕處罰。劉某、樑某某犯罪時已滿十八週歲,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從犯,應根據其週歲,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從犯,應根據其犯罪的情節比照主犯從輕處罰。張某某、某某某、樊某、李某、關某某、丁某某犯罪時未滿十六週歲,且是本案的從犯,應減輕處罰。法院XX年某月15日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以搶劫罪,判處保某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XX元;判處劉某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1500元;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1000元;判處樊某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1000元;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緩刑二年,並處罰金1000元;判處樑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緩刑二年,並處罰金1000元;判處關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並處罰金500元;判處丁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並處罰金500元。

這個案件中,涉及《刑法》總則中關於犯罪的7個概念。

1、刑事責任年齡:《刑法》17條規定:14週歲以下是完全不負刑事責年齡段。14週歲至16週歲是相對負刑事年齡段,這一年齡段的公民犯以下8種罪的,應負刑事責任。即:故意殺人、故意傷害、xx、搶劫、販毒、放火、爆破、投毒。16歲以上為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段。14--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2、緩刑:是指附條件的暫緩刑罰執行的制度。一般緩刑的適用條件:一是判處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據犯罪性質和悔罪表現,使用緩刑不致瑞危害社會;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適用緩刑。

3、罰金。附加刑的一種。成人不少於1000元,未成年人不少於500元,強制繳納。

4、共同犯罪。由二人以上故意犯罪為共同犯罪。

5、主犯。是指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據規定,主犯包括了兩種情況:(1)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他們在犯罪集團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是犯罪集團的核心。(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從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謂次要和輔助作用,是相對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7、搶劫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強行劫取財物的行為。從客觀方面看,被告人必須實施了對公私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護者均使用了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財物。這是所説的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對被害人的身體實施打擊或者強制,如殺傷、毆打、捆-綁和禁閉等。這種暴-力是犯罪分子用以排除被害人抵抗,從而劫取財物的手段。搶劫罪的脅迫,是指犯罪分子以暴-力相威脅,迫使受害人不敢反抗,從而順利劫走財物的行為,被脅迫的對象可能是受害人,也可能是受害人的親屬,朋友或者同事。從庭審調查的事實看。保**等九被告人把作案對象選擇在學生身上,正是利用在校學生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特點,各個被告人收集一起,尋機作案,從身份上,是社會青年對付在校學生,力量對比上,或是三對一、四對一、甚至九對一,給受害人以暴-力和脅迫,迫使受害交出財物或任其掏出錢物拿走,其行為完全符合搶劫罪客觀方面的要件特徵。

從客體上看,搶劫罪侵犯的是複雜客體: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利,而且又直接侵害到公民的人身權利。以本案看,由於九被告人行為,不僅使受害人的財產權利媽:即學生身上僅有的現金被搶,而且使有的學生不敢上學,有的被致傷送醫院治療,有的輟學種地,甚至牽連到學生家長,對學生上學是迎送往來,嚴重地侵害了在校學生的身心健康,破壞了良好的社會風氣,在學校和社會造成了惡劣影響。

在主觀方面,搶劫罪具有明顯的主觀故意,即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本案各被告人離開學校後,家庭管教不力,以至在外租房羣居,生活無靠,便打起了搶錢的主意。儘管各被告人萬般抵賴,狡辯是借、要,但謊言不戳自穿,世界上沒有向連名字都不知道,人也不認識的人借上錢的道理。揭開偽裝,暴露出的就是肆意非法搶劫讀書學生的零用錢,來滿足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抽。

主體方面,依據《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已滿十四周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xx、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本案被告人均已滿十四歲不滿,達到搶劫罪的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且實施搶劫次數多,情節惡劣,完全符合搶劫罪的主體特徵。

《刑法》263條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上XX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節的,處XX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a、入户搶劫;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c、搶劫銀行;d多次搶劫或搶劫數額巨大;e、搶劫致人重傷或死亡;f、冒充軍警搶劫;g、持搶搶劫;h、搶劫軍用物資、搶險、救災、救濟物資。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jianghua/kejiao/r8496k.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