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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礦生產過程中主要安全隱患有哪些?

選礦生產過程中主要安全隱患有哪些?

在選礦生產的時候我們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很多,因為在礦洞中我們粗心大意就會釀成很多事故。那麼選礦生產過程中主要安全隱患危險危害因素主要有什麼呢?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關的知識,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選礦生產過程中主要安全隱患有哪些?

1、電氣危險

電氣危險主要是電氣火花和電氣傷害兩種形式。電氣危險是與電相關的,從能量的角度來説,電能失去控制將造成電氣事故。按照電能的形態,電氣事故可分為觸電事故,雷擊事故,靜電事故等。

選礦廠的電氣事故主要是觸電事故,觸電事故是由電流及其轉換成的其他的能量造成的事故,觸電事故分為點擊和電傷。電擊是電流直接作用於人體所造成的傷害,電傷是電流轉換成熱能、機械能等其他形式的能量作用於人體造成的傷害;觸電事故往往突然發生,在極短的時間內造成嚴重的後果。在選礦廠中配電室或車間內的電氣線路、電氣設備等可能由於線路老化、漏電、靜電放電、破損等情況造成的漏電和其他因素可能造成電氣傷害。

對於電氣傷害危險來説,選礦廠的生產基本上採用機械化,人在操作配電室儀器儀表、用電設備時有可能觸電;帶電體在工作過程中產生放電電弧而帶來人體或設備傷害的情況也存在;雷電帶來的放電也可能造成儀表損壞或引起燃燒的點火源,導致火災或造成因控制失靈產生的其他傷害事故。

2、機械傷害

機械傷害的傷害實質是機械能(動能和勢能)的非正常做功、流動或轉化,導致對人員的接觸性傷害。機械傷害的主要傷害形式有夾擠、碾壓、剪切、切割、纏繞或捲入、戳扎或刺傷、摩擦或磨損、飛出物打擊、高壓流體噴射、碰撞和跌落等。

發生機械傷害物的因素(設備方面)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 形狀和表面性能:切割要素、鋭邊、利角部分,粗糙或過於光滑。

(2) 相對位置:相向運動、運動與靜止物的相對距離小。

(3) 質量和穩定性:在重力的影響下可能運動的零部件的位能。

(4) 質量和速度(加速度):可控或不可控運動中的零部件的動能。

(5) 機械強度不夠:零件、構件的斷裂或垮塌。

(6) 彈性元件(彈簧)的位能,在壓力或真空下的液體或氣體的位能。

機械傷害的基本類型主要有以下幾種:

(1) 卷統和絞纏。引起這類傷害的是作迴轉運動的機械部件(如軸類零件),包括聯軸節、主軸、絲槓等;迴轉件上的凸出物和開口,例如軸上的凸出鍵、調整螺栓或銷、圓輪形狀零件(鏈輪、齒輪、皮帶輪)的輪輻、手輪上的手柄等,在運動情況下,將人的頭髮、飾物(如項鍊)、肥大衣袖或下襬捲纏引起的傷害。

(2) 捲入和碾壓。引起這類傷害的主要危險是相互配合的運動副,例如,相互齧合的齒輪之間以及齒輪與齒條之間,皮帶與皮帶輪、鏈與鏈輪進入齧合部位的夾緊點,兩個作相對迴轉運動的輥子之間的夾口引發的捲入;滾動的旋轉件引發的碾壓,例如,輪子與軌道、車輪與路面等。

(3) 擠壓、剪切和衝撞。引起這類傷害的是作往復直線運動的零部件,諸如相對運動的兩部件之間,運動部件與靜止部分之間由於安全距離不夠產生的夾擠,作直線運動部件的衝撞等。直線運動有橫向運動和垂直運動。

(4) 飛出物打擊。由於發生斷裂、鬆動、脱落或彈性位能等機械能釋放,使失控的物件飛甩或反彈出去,對人造成傷害。例如:軸的破壞引起裝配在其上的皮帶輪、飛輪、齒輪或其他運動零部件墜落或飛出;螺栓的鬆動或脱落引起被它緊固的運動零部件脱落或飛出;高速運動的零件破裂碎塊甩出;切削廢屑的崩甩等。另外,彈性元件的位能引起的彈射。例如:彈簧、皮帶等的斷裂;在壓力、真空下的液體或氣體位能引起的高壓流體噴射等。

(5) 切割和擦傷。切削刀具的鋒刃,零件表面的毛刺,工件或廢屑的鋒利飛邊,機械設備的尖稜、利角和鋭邊;粗糙的表面(如砂輪、毛坯)等,無論物體的狀態是運動的還是靜止的,這些由於形狀產生的危險都會構成傷害。

(6) 碰撞和刮蹭。機械結構上的凸出、懸掛部分(例如起重機的支腿、吊杆,機牀的手柄等),長、大加工件伸出機牀的部分等。這些物件無論是靜止的還是運動的,都可能產生危險。

機械傷害大量表現為人員與可運動物件的接觸傷害,各種形式的機械傷害、機械傷害與其他非機械傷害往往交織在一起。在進行危險識別時,應該從機械系統的整體出發,考慮機器的不同狀態、同一危險的不同表現方式、不同危險因素之間的聯繫和作用,以及顯現或潛在的不同形態等。

選礦廠在生產過程中,機械傷害最容易發生的地方是皮帶運輸機、破碎機以及各種泵、風機與電動機的連軸器或皮帶輪等旋轉運動之處;本評價項目的各種機械傳動裝置,如皮帶輪、聯軸器等均設有保護罩,因此只要採取基本的防護措施和管理措施,不違章操作,傷害的可能性較小,但機械傷害仍是本項目的危險因素之一。

3、中毒和窒息

在選礦廠生產工程中會使用到硝酸,硝酸略帶淡黃色液體;具有刺激性且不穩定,遇光或熱分解釋放出二氧化氮;密度1.5027(25℃),沸點83℃,冰點-42℃;可以與任何比例的水混和,同時釋放出大量的熱;硝酸水溶液具有導電性;濃硝酸還是一種強氧化劑,能使鋁鈍化,但不致於被腐蝕;和有機物、木屑等混和能引起燃燒;濃硝酸具有強烈的腐蝕性,觸及皮膚會引起燒傷,損害粘膜和呼吸道。含有蛋白質的物質,遇硝酸即生成一種鮮明的黃蛋白酸黃色物質。

硝酸其蒸氣有刺激作用,引起粘膜和上呼吸道的刺激症狀。如流淚、咽喉刺激感、嗆咳、並伴有頭痛、頭暈、胸悶等。長期接觸可引起牙齒酸蝕症,皮膚接觸引起灼傷。口服硝酸,引起上消化道劇痛、燒灼傷以至形成潰瘍;嚴重者可能有胃穿孔、腹膜炎、喉痙攣、腎損害、休克以至窒息等。

4、起重傷害

起重傷害是指在使用起重設備過程中由於設備故障或人員操作所引起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失等。

起重傷害類型:

(1)失落事故:失落事故包括吊包、吊具、板材坯件、工具等物體掉落事故。事故原因:常見的是專用卡具夾物脱落、掛吊不牢、起落吊不穩、起升鋼絲繩破斷、吊裝鋼絲繩脱鈎、吊物零亂或捆紮不牢、吊具損壞、掛吊位置擺動過大、設備缺陷、運行不穩等。吊鈎吊物墜落是冶金起重機事故最主要的類型。

(2)墜落事故:墜落事故指的是人身傷害,多半發生在從機體上墜落、被吊物碰落、與輸送工具一起墜落以及高處設備的維護和檢修以及安全檢查登高作業等情況。事故原因:設備有缺陷、起重機的通行走台、轉向用的中間平台、欄杆等防護裝置不符合安全設計規範,或施工質量不好、作業人員精神不集中、操作過程確認不夠,起重機及吊輔具沒有定期檢驗等。

(3)擠傷事故:擠傷事故多發生在吊具、吊載與作業場所地面物體之間擠傷;吊載轉、翻倒砸傷;吊載撞擊地面物體翻倒砸傷;被機體擠傷或與機體接觸撞傷等。常見的擠傷是橋式起重機運行中將地面人員擠傷在鋼坯件堆垛間、端樑與土建結構之間。事故原因:無聯繫或聯繫不周、無指揮或指揮不當、危險行為或處於危險區、起落吊不穩、放吊不平、歪拉斜吊、掛吊偏重、操作不熟練、大車小車提升同時操作、急停或限位開關等安全防護裝置故障等。

選礦廠中,起重設備使用頻繁,應特別注意防範。

5、粉塵危害

粉塵危害是指空氣中包含的固體微粒濃度過大,或含有有毒有害固體微粒等,作業人員在正常工作中可能造成自身身體或器官傷害的環境,我們就説此工作場所存在粉塵危害。

粉塵危害對人體的傷害是非常嚴重的;人體吸入生產性粉塵後,可刺激呼吸道,引起鼻炎、咽炎、支氣管炎等上呼吸道炎症,嚴重的可發展成為塵肺病;同時,生產性粉塵又可刺激皮膚,引起皮膚乾燥、毛囊炎、膿皮病等疾病。如:金屬和磨料粉塵可以引起角膜損傷,導致角膜感覺遲鈍和角膜混濁;有機粉塵(如動物性粉塵),可引起哮喘、職業性過敏性肺炎等;

選礦廠中在原礦輸送、破碎及破碎後細礦皮帶運輸、礦石制樣、產品裝卸過程中產生粉塵,粉塵飛揚可能被人體直接吸入。

6、噪聲傷害

噪聲是一類引起人煩躁、或音量過強而危害人體健康的聲音,噪聲有以下對人體有以下幾種傷害形式:

(1)強的噪聲可以引起耳部的不適,如耳鳴、耳痛、聽力損傷。據測定,超過 115分貝的噪聲還會造成耳聾。據臨牀醫學統計,若在80分貝以上噪音環境中生活,造成耳聾者可達50%。

(2)使工作效率降低。研究發現,噪聲超過85分貝,會使人感到心煩意亂,人們會感覺到吵鬧,因而無法專心地工作,結果會導致工作效率降低。

(3)損害心血管。噪聲是心血管疾病的危險因子,噪聲會加速心臟衰老,增加心肌梗塞發病率。醫學專家經人體和動物實驗證明,長期接觸噪聲可使體內腎上腺分泌增加,從而使血壓上升,在平均70分貝的噪聲中長期生活的人,可使其心肌梗塞 發病率增加30%左右,特別是夜間噪音會使發病率更高。

(4)噪聲還可以引起如神經系統功能紊亂、精神障礙、內分泌紊亂甚至事故率升高。高噪聲的工作環境,可使人出現頭暈、頭痛、失眠、多夢、全身乏力、記憶力減退以及恐懼、易怒、自卑甚至精神錯亂。

(5)噪聲對視力的損害。人們只知道噪聲影響聽力,其實噪聲還影響視力。試驗 表明:當噪聲強度達到90分貝時,人的視覺細胞敏感性下降,識別弱光反應時間延長;噪聲達到95分貝時,有40%的人瞳孔放大,視模糊;而噪聲達到115分貝時,多數人的眼球對光亮度的適應都有不同程度的減弱。所以長時間處於噪聲環境中的人 很容易發生眼疲勞、眼痛、眼花和視物流淚等眼損傷現象。同時,噪聲還會使色覺、 視野發生異常。調查發現噪聲對紅、藍、白三色視野縮小80%。

在生產過程中,破碎機、皮帶運輸機、風機、除塵、磨選、浮選、乾燥等設備會產生強大的噪聲,可能會給人體造成傷害,並可能引起二次事故。

7、高處墜落

高處墜落是指在高處作業中發生墜落造成的傷亡事故。高處作業是指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高處墜落的主要類型有:因被蹬踏物材質強度不夠,突然斷裂;高處作業移動位置時,踏空、失穩;高處作業時,由於站位不當或操作失誤被移動的物體碰撞墜落等。

高處墜落的主要原因是作業人員缺乏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知識和防高處墜落的安全設施、設備不健全,作業人員精神不集中等。

選礦廠在生產過程中,生產線作業人員或管理人員有時需要登上設備的平台或皮帶走廊等進行作業,因此存在高處墜落的可能性。

8、淹溺

淹溺俗稱溺水,淹溺事故進程很快,一般4~5分鐘或6~7分鐘就可因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 淹溺致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大量水、泥沙進入口鼻、氣管和肺阻塞呼吸道而窒息。

(2)驚恐、寒冷使喉頭痙攣,呼吸道梗阻而窒息。

(3)淡水淹溺,大量水分入血,血被稀釋,出現溶血,血鉀升高導致心室顫動--心跳停止。

溺水時的表現:

(1)輕者面色蒼白,口脣青紫,恐懼,神志清楚,呼吸心跳存在。

(2)重者面部青紫、腫脹,口腔充滿泡沫或帶有血色,上腹部膨脹,四肢冰涼,昏迷不醒,抽搐,呼吸心跳先後停止。

在此選礦廠生產過程中60m尾沙濃密池、銅、鐵精礦濃密池等工作人員存在跌入,造成淹溺事故的可能,因此只要採取基本的防護措施和管理措施,不違章操作,傷害的可能性較小,但淹溺傷害仍是本項目的危險因素之一。

9、其他傷害

選礦廠在生產過程中還有可能存在的原料運輸、卸料過程和駕駛車輛等其他傷害。

好了今天小編的介紹就到這裏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你喜歡記得分享給身邊的朋友哦!

標籤: 選礦 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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