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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民負擔執法檢查情況通報

縣農民負擔執法檢查情況通報

2005年縣農民負擔執法檢查情況通報

縣農民負擔執法檢查情況通報

根據全縣農村工作的安排,5月20-21日,我辦組織人員與縣減負減債督導組對15個鎮農民負擔政策落實和農民負擔監督卡發放情況進行了檢查。現將情況通報如下:

今年,省委、省政府對農村税費政策進行了較大幅度的調整,全面免徵農業税,繼續對購買大型農機具、優質稻種、水稻種植進行補助。縣委、縣政府根據省政策規定,明確了"免徵、規範、強化、監管"的工作要求,即全面免徵農業税,進一步規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加強為農服務性收費管理,強化農民負擔監管。雖然今年落實農民負擔比較遲,加之農業服務單位改革,但縣委、縣政府四月二十日會議後,各鎮迅速組織力量部署落實負擔,至五月中旬基本結束。從檢查情況看,今年税費政策落實的成效主要表現在:

1、嚴格執行減輕農民負擔政策。各鎮、村嚴格按縣、鎮審批的方案執行,按規定的要求進行分解,組織歸户計算,從檢查情況看,全縣鎮村都沒有發現繼續收取農業税的現象,沒有出現在農民負擔卡和服務收費通知書中增加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的行為。不少鎮都對負擔落實情況進行了檢查,避免了違反政策規定增加農民負擔的行為。據統計,今年全縣方案內收費共4992.5萬元,其中:卡內負擔1916.59萬元,服務性收費3075.91萬元,收款總額比去年減少3683.9萬元,其中:卡內負擔比去年減少2840.23萬元,下降59.7%,服務性收費比去年減少843.67萬元, 下降21.5%。

2、及時規範地公開公示。從檢查情況看,各村都及時召開了村民代表大會,將今年的農民負擔政策進行了宣傳、解釋,在堅持民主公開、民主決策的基礎上,結合農村財務清理,將2004年財務收支計劃執行情況,社災減到户情況,村組幹部報酬、歸還集體債務實績,抗旱排澇費的提取、使用情況, 2004年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實績等事項在村務公開欄中公示,大部分村還在醒目處設立意見簿,便於農民提出看法和意見,羣眾對今年的政策和村情比較清楚。

3、規範業務操作。各鎮按照縣統一規定的要求,合理分解農民負擔和服務性收費,避免因工作簡單化帶來的矛盾;鎮歸户計算表由農經管理中心統一編制,實行集中填寫負擔卡和服務收費通知書,並進行交叉複核,沒有發現塗改歸户表、負擔卡、通知書的現象;各村克服人手少、時間緊的困難,及時分發到户,歸户蓋章率有了提高,這樣既能讓農民及時瞭解今年應繳各項費用的項目、數額,又增加了村幹部與農户直接對話的機會,為夏季收款和其它工作方式打下堅實的基礎;大部分村的公開比較規範,嚴格公開的程序、手續、內容,不故意隱瞞,讓農民瞭解實情,因而羣眾較為滿意。

4、農民負擔監督卡發放率較高。根據各鎮自報,全縣農民負擔監督卡應發19.43萬份,實際已發18.16萬份,佔應發數的93.46%,雖然同比較去年減少近3個百分點,但從到村入户檢查情況看,扣除舉家外出和一些特殊情況,負擔卡、通知書到户率較高,一般都在95%以上,個別村髮卡率近100%。負擔卡到户率不高、羣眾不知情、意見較大,一直是困擾減負工作的難點之一,今年可以説得到了改觀,有了實質性的進展。

通過檢查,我們也發現了一些問題,有的方面、有的鎮村還比較嚴重,主要是:

1、農民的社會負擔較重。主要是農村通達工程,由於資金缺口較大且工作任務較重,全縣各鎮都向農民收取或將要收取道路集資,最低的每人20元,最高的每人30元、每畝30元,遠遠超過了合理的負擔總額,據測算全縣僅這一項就向農民攤派2000多萬元。今年縣委、縣政府出台以資代勞政策,目的是解決通達工程資金不足的困難,但有的鎮既收取了以資代勞資金,又進行道路建設集資,違背了初衷;教育集資居高不下,雖然縣委、縣政府明確提出教育捐資要逐年降低的要求,但各鎮基本沒有下降,一般都在150-220元/生/學期,最高的達280元,加之去年搞農村教育信息化工程,已向學生收取了50元左右的集資,農民教育負擔仍然很重,上不起學已成為農村較為普遍的問題;巧立名目亂收費仍未杜絕,個別村以今年村級收入減少或其它藉口,擅自提高抗旱排澇費預收標準,有的鎮、村向農民收取水利建設、老幹部退職金、五保户供養、計劃生育經費,有的將農業綜合開發貸款在全鎮平攤,未受益區羣眾也承擔了還款義務,有的村無名目的按宅基地收取款項,等等。

2、村級開支居高不下、難以控制。農業税免徵後,鎮村減少的收入,省財政將按95%進行補助,少補的5%成為鎮村收入缺口,村級農機、林權、企業改制、資產盤活等項工作已經到位,這方面的增收潛力已經很小,由於受經濟效益的影響,灘地水面資源的發包收入呈下降趨勢,維持村級正常運轉本已艱難。但從檢查情況看,村級開支總額卻不斷增加,一般的有20萬元左右,高的達100多萬元,主要原因:一是支出計劃難以控制,徵兵費用、培訓費、借款利息、招待費等,村支出計劃就沒有安排,但實際卻不斷增加;二是部門收費屢禁不止,特別是治安費、法律顧問費、漁業服務費等,一般要向村攤派2000元,多的達5000元;三是一些會計人員業務不熟,把不屬支出的項目,如農村道路、橋樑、水利設施的建設,納入了支出,人為增加了開支數額。

3、工作進展不平衡。絕大部分鎮、村農民負擔落實工作已經結束,農民負擔監督卡和服務性收費通知書也發放到户,但少數鎮、村由於各種主客觀原因,還在分解、落實負擔,少數村農民負擔監督卡和服務性收費通知書發放率也較低,有的村僅80%左右,個別村甚至只有60%;有的村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流於形式,既沒有村幹部的政策宣傳,也沒有村民代表的意見,會議記錄寥寥數語,實際上是開會沒議事;村務公開欄內容不全,歸户表一章多蓋,應付檢查,等等。

針對目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各鎮要進一步加強對減負工作的領導,強化督查,重點抓好三點:

一是抓政策執行。不論出於什麼原因,凡違反政策規定的收費要一律取消,不合理的要予以糾正,不能因鎮村困難就不顧農民利益。對個別問題較重的單位縣將下發《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的時間、要求、責任人,並強化監督檢查,切實解決減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二是促進度平衡。發放農民負擔監督卡,是將農村税費政策交給羣眾的主要方式,是強化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的有效措施,要採取各種有效措施,迅速將負擔卡和服務性收費發放到户。對工作進度較慢、操作不規範的單位,要明確專人進行跟蹤,力爭月底前要全部結束。

三是進一步減少村級開支。各鎮要按照縣委、縣政府的有關規定,對村級開支進行專項調研,界定應由村級開支的費用項目、標準,採取措施,既要杜絕部門的亂收費、亂攤派,又要堅持不向村轉嫁負擔,採取切實措施,控制村級費用開支,確保村級支出能夠得到有效控制,保證基層組織的正常運轉。

二00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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