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彙報體會 >工作彙報 >

莆田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莆田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2008年2月28日在莆田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

莆田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莆田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吳超英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市人民檢察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並請各位政協委員和列席人員提出寶貴意見。

XX年年,全市檢察機關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構建和諧社會,推進湄洲灣港口城市建設,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和十七大精神,突出“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檢察工作主題,以服務大局為根本,以機制創新為動力,以加強檢察隊伍建設為保障,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責。各項檢察工作在新的起點上邁出新步伐。

一、圍繞服務大局,全力營造安定和諧的社會環境。全市檢察機關不斷增強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自覺把檢察工作置於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之中,找準檢察工作與服務大局的切入點和結合點,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積極為加快建設湄洲灣港口城市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和市場經濟秩序。堅定不移地把維護穩定擺在檢察工作首位,與有關部門通力協作,嚴厲打擊各種刑事犯罪活動。全年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652人,提起公訴2634人,同比分別上升7.4%和5.6%。重點打擊影響羣眾安全感的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和搶奪、盜竊等多發性犯罪,依法打擊金融詐騙、合同詐騙、製假售假等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堅決打擊侵害農民利益、影響新農村建設穩定的刑事犯罪。對重大案件檢察機關適時介入引導偵查、取證,依法快速批捕起訴,保持對嚴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批捕殺人、綁架、搶劫等嚴重暴力犯罪案件831人、起訴876人,批捕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109人、起訴125人,批捕影響農村穩定的犯罪案件915人、起訴1016人。在辦理市金融守押中心押鈔員鄭洪斌持槍搶劫運鈔車致2人死亡案件中,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偵查,引導收集、固定證據,在受理的24小時內審結批捕、提起公訴。

依法查辦職務犯罪,昭示黨和政府反腐敗的決心。堅決貫徹黨中央關於反腐敗鬥爭的部署要求,認真履行查辦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的職責,全年共立案偵查職務犯罪案件63件87人,其中貪污賄賂犯罪案件52件73人、瀆職侵權犯罪案件11件14人,通過辦案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3700多萬元。查辦了一批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大要案,立案偵查貪污賄賂5萬元、挪用公款10萬元以上大案30件,同比上升30%;查辦科級以上幹部22人,內有處級以上幹部3人。其中查辦市建設局安全監察站站長盧某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達680多萬元。查辦了一批重點領域中的職務犯罪窩串案,我們採取“抓系統,系統抓”的方法,在省、市重點項目工程建設中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等窩案串案32件46人。查辦了一批損害羣眾利益、關係民生的案件,立案偵查農村基層組織人員涉嫌貪污和挪用徵地補償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濟金等案件33人;立案偵查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涉嫌徇私枉法、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等案件12人。

深入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促進反腐倡廉標本兼治。建立查辦與預防職務犯罪相銜接的工作機制,推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制度,積極拓展職務犯罪預防領域和方式。加強與醫療衞生、電業、土地、水利、工程建築等行業的聯繫協作,廣泛開展預防宣傳和警示教育。深入有關單位和部門上法制課45場次,開展預防座談會35場、法律諮詢65場,發出檢察建議書56份,促進有關單位完善規章制度86項。協同市衞生、紀檢監察部門在全市醫療衞生開展反商業賄賂宣傳和警示教育,促使醫務人員主動上繳各種違規所得340多萬元,醫療衞生的行業風氣進一步好轉。

二、圍繞公平正義,強化對執法和司法的法律監督。着眼於解決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執法不嚴、司法不公、侵犯人權等突出問題,加大對刑事訴訟、民事審判、行政訴訟和刑罰執行活動的法律監督,維護司法公正和社會公平正義。

偵查監督進一步加強。把糾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和違法取證、濫用強制措施作為重點,對偵查活動中違法行為,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44份、《檢察建議書》275份,監督偵查機關立案21件、撤銷案件1件,對應當逮捕而未提請逮捕、應當起訴而未移送起訴的,依法追加逮捕157人、追加起訴12人,促進了公正執法、依法辦案。審判監督進一步規範。突出加強對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明顯量刑畸輕畸重和裁判不公的監督,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6件,法院已審結改判3件。受理不服法院民事行政裁判申訴案件109件,提請抗訴15件;提出抗訴3件,已審結2件、改判2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16件,法院已審結5件,採納5件。對55件正確裁判的申訴案件,認真做好息訴服判工作,做到了維護司法公正與司法權威並重。刑罰執行監督進一步有效。以維護法律尊嚴和監管場所的安全穩定為落腳點,着力糾正違法減刑、假釋、監外執行和執法違法等問題,加大對監獄、看守所執法活動的監督力度。開展安全檢查31次,糾正不規範執法行為53人次,發出催辦意見書18份,查處監管幹警4人。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核查糾正監外執行罪犯漏管脱管專項工作,對全市1225人監外執行罪犯進行逐一核查,發現漏管680人、脱管37人,督促有關部門逐人進行糾正,建立健全監管制度和措施,有效減少了社會不安定因素。

三、圍繞執法為民,不斷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堅持從人民羣眾滿意的地方做起,從人民羣眾不滿意的地方改起,着力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切實把檢察權作為維護人民羣眾利益的權力,把執法崗位作為服務人民羣眾的平台。

積極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堅持把化解社會矛盾糾紛貫穿於執法辦案的全過程,不斷改進信訪接待工作,暢通信訪渠道,誠心誠意為羣眾解決合理訴求,共辦理羣眾來信來訪1323件,排查調處疑難涉法信訪38件。進一步解決羣眾控告難申訴難的問題,全面推行檢察長接訪制度和控告申訴首辦責任制度,在鄉鎮設立下訪、巡訪點,按照“帶案下訪、定期巡訪,有案辦案、無案宣傳”的工作要求,組織幹警深入鄉村街道,開展法律諮詢、法制宣傳、信訪接待,直接面對羣眾釋法説理、答疑解難、定紛止爭,把問題解決在首辦環節,把矛盾化解在基層。通過開展涉檢信訪排查清理專項活動,對全市排查的26件重點涉檢信訪案件,實行定領導、定專人、定方案、定時限,在立案和結案後分別當面聽取申訴人意見,使這26件長期上訪的疑難信訪案件得到妥善解決。

積極運用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減少社會不安定因素。我們把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作為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措施,切實改變就案辦案的陳舊觀念,強調在執法辦案中,把握好嚴格依法、區別對待和注重效果三個基本要求。對嚴重刑事犯罪堅決嚴厲打擊,做到該嚴則嚴;對主觀惡性較小、犯罪情節輕微的未成年犯、從犯和過失犯,特別是因鄰里糾紛、家庭矛盾所引起的輕傷案件,堅持教育、感化和挽救方針,慎重使用逮捕權和起訴權,做到當寬則寬。決定不批准逮捕193人、不起訴73人,同比分別上升25%和160%。積極探索輕罪案件不捕直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審查和輕微刑事案件訴前和解等做法,依法擴大簡易程序和簡化審理程序的適用。全年兩級檢察院幹警深入43名未成年犯和輕傷害犯的發案地,進行調解,促成雙方和解,並依法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在社會產生良好反響。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uibao/gongzuofanwen/0n6rn3.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