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租賃合同通用格式(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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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租賃合同通用格式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使山林、山地發揮其經濟效益,增加村民經濟收入,
加快農村發展的進程,建設和諧新農村。甲、乙雙方就租用山林、山地(包括山林、山地、果木等,以下簡稱:“山林地”)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租用範圍
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位於 ,其
東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總面積為畝(實際面積按丈量數據為準)
第二條 租用年限
第三條 租金標準及交付方式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2、甲方應負責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3、甲方羣眾不得進入山林地葬墳焚燒、採礦、採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4、根據林區建設需要,甲方允許乙方在承包的山林內開設林區公
路、建造基礎設施等。
5、如發現有人在林區焚燒、採礦、採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
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務必協助乙方及時制止並按鄉規民約處理,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林地因發生上述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6、若乙方需要申請砍伐樹木,甲方要無條件幫助提供砍伐證件的
證明及手續。
7、乙方在清山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則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8、甲方負責處理乙方租用林地所發生的權屬爭議,因林地權屬爭議而導致乙方發生的實際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承包的山林地須在國家法律許可範圍內開發經營。
2、乙方承租經營期間的債權與債務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須按協議約定的時間準時支付租金。
第六條 其他
1、乙方在承包期間因其它原因如需轉讓,在不影響甲方利益的前提
下,甲方應理解給予支持。
2、如因國家建設、採礦需要徵收已經承包給乙方的山嶺,國家給予
的林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甲方以實際面積減少乙方付給甲方的租金,減少租金按實際面積比例計算,經營上的補償(如林木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3、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機耕路為無償使用,但不準損壞,損壞路乙方必須修復。
4、甲、乙雙方所商定的租金標準已包括租用山林、山地等在內,甲方除收取約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義向乙方收取其他費用。
5、山林地租賃的具體丈量面積、租賃林地涉及村民籤名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以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為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如期交納承包金屬違約,以雙方商定日期為期限,逾期六 月不交作自動終止合同處理,且甲方有權收回所有權益。
2、 如出現山林糾紛影響乙方經營,全部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
第八條 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
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按照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棗莊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人一份,具同等法
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滿時結束,本合同不因雙方簽訂人或法人變更而解除或終止。
甲方代表: 年 月日
乙方代表: 年 月日
公證人:年 月日
附件:1、租賃林地的丈量面積示意圖。
2、租賃林地村民簽名單。
簡易租賃合同通用格式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磋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包租客房數量為:間(其中豪華雙人房間,豪華單人房間);
三、客房的租金為:豪華雙人房元/間/天
豪華單人房元/間/天
四、乙方包租甲方客房期間,甲方不提供早餐、機場及展館接送等服務。乙方如需甲方提供相關服務,須事先與甲方協商,並在本協議書上註明。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簽定本協議當日,需支付總包租房價金額的50%作為定金,餘款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部結清。(交易以現金或銀行轉賬方式進行。)
六、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不得任意終止,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
七、本合同由中英文寫成,中英文版本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中英文本發生差異,以中文為準。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日期:日期:
簡易租賃合同通用格式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羊街鎮甸龍村委會第六小組下灣場地,面積13.6畝,用途以甲方允許經營範圍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20xx年3月9日起至20xx年3月8日止,共計5年(承租方基礎建設期 月不包含在內)。
第三條 租金
1、本合同租金標準為:貳拾萬一年(五年共計:壹佰萬元整)。
2、租金支付時間為:一年一付每年的3月9號以前 。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水電)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2、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3、負責租賃場地內的安全防範.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經營費用,包括水、電等生活費用。
4、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進行生產經營。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租金的1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利用場地進行違反犯罪活動及經營的。
2、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3、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4、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月租金的10%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同時支付乙方在退場所產生的相關費用。
第七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按照銀行同期最高存款利息的兩倍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八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包括政府統一規劃),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第九條 續租
租賃期滿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三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另行簽訂續租合同。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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