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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場地租賃合同(通用19篇)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通用19篇)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1

承租方(甲方):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通用19篇)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自願、充分協商,就甲方向乙方租用場地之有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租賃場地及用途

乙方同意將坐落在 市 區 ,面積為 平方米的場地(以下簡稱該場地),出租給甲方作廣告發布或品牌宣傳推廣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將該場地交付甲方使用。

第三條 租金及其支付方法

1、租金為每平方米 元/月,租金每月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基於户外廣告的報批程序,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户外廣告得到政府批准發佈之日起開始計付租金。

3、自開始計付租金之日起,甲方必須於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租金,或每 個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前 個月的租金

4、以上款項甲方採用 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租金時,須向甲方提供國內有效的等值發票,否則甲方可順延付款。

第四條 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在租賃期內,甲方必須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場地。

2、在租賃期內,甲方必須服從該場地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

3、甲方須按期向乙方交納租金,並向該場地物業管理公司支付因租賃場地而產生的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

(二)乙方義務

1、乙方須保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權屬清楚,並享有處分該場地的權利。

2、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不將該場地外緣向外20米(即以該場地外緣任一點為圓心、半徑為20米)範圍內的土地及其附屬物租與第三方作房地產廣告用。

3、乙方在交付場地給甲方使用時,應保證本場地在出租使用時的質量符合安全使用及符合本合同的使用目的的要求。

4 、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如乙方繼續出租該場地,在相同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承租該場地的權利,經同意後雙方應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在合同期內,如果甲方將該場地的租約轉移給第三方時,本合同對第三方繼續有效。

2、乙方轉讓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在同等的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將該場地交付甲方使用的,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甲方應付總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2、如因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權屬發生糾紛或乙方原因導致影響甲方對該場地使用的其他情況,乙方負責解決該糾紛,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如乙方交付的場地除不可抗力事件外未能達到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第1、2、3項的要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其應付總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4、乙方不能按規定的日期把該場地交付甲方使用,從逾期交付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日按 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甲方應付總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5、如甲方拖欠應付乙方租金超過 日,乙方按每日 ‰計收甲方應交而未交款的滯納金;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拖欠月租金超過個月以上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場地,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而未付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6、由雙方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只能選擇一項):

( )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租賃期內,雙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甲方提前退租,甲方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支付餘下租賃期內其應付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如乙方提前收回場地,乙方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向甲方支付餘下租賃期內甲方應付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 )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須書面通知對方。自另一方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後,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對此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免責條款

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 法律適用

對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而發生爭議的,合同各方應本着友好、寫作的態度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其他約定:

(本頁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廠房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廠房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座落在______________ ,租賃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廠房類型為 結構。

二、廠房起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廠房裝修日期 個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裝修期間免收租費。

2.廠房租賃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 年。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廠房,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保證金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該廠房租賃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年租金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變,第二年起遞增率為3%-5%。

3.甲、乙雙方一旦簽訂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廠房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一個月租金。租金應預付三個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使用該廠房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通訊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收到收據或發票時,應在三天內付款。

2.租賃期間,乙方應按月繳納物業管理費,每日每平方米物業管理費為人民幣 元。

五、廠房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廠房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廠房的影響。

4.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六、廠房轉租和歸還

1. 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廠房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轉租轉讓,則甲方不再退還租金和保證金。

2.租賃期滿後,該廠房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七、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廠房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2.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並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衞生工作

3.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承擔,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5.租賃期間,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 門電話。如需 門以上的電話,費用由乙方自理。

6.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房租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不付滿一個月,甲方有權增收5%滯納金,並有權終止租賃協議。

7.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後果,都由乙方承擔。

八、其他條款

1.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應賠償乙方三個月租金。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三個月租金。

2.租賃期間,如因產權證問題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一切責任給予賠償。

3.可由甲方代為辦理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租賃合同簽訂後,如企業名稱變更,可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確認,原租賃合同條款不變,繼續執行到合同期滿。

5.供電局向甲方收取電費時,按甲方計劃用電收取每千瓦用電貼費元,同時收取甲方實際用電電費。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樣收取計劃用電貼費和實際用電電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雙方各執貳分,合同經蓋章簽字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廠房產權所有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生活消費品、生產資料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層/廳)_________號場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途以乙方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庫房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庫房位置為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_________);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

第四條 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相關事宜見《北京市市場場地租賃保證金合同》。

第五條 保險

1.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_________.

2.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_________.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_________.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_________.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每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_________%。

8.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依法亮證照經營。

3.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税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約定的用途,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10._________.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租賃期限內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__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_______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6.逾期_________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_________等費用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_________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10._________.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按照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或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

4._________.

第十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在租賃期限內場地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權利不受影響。

2._________.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_________.

第十六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籤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市場登記證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籤):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籤):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及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特制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租房屋位置、面積與用途

1.1乙方承租甲方位於房屋,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

1.2上款所稱房屋是指由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場地、房屋及其配套設施。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允許乙方提前進駐裝修,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該期間不收取租金。)

2.2承租期滿前兩個月,若乙方希望繼續承租,應書面告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的承租權利,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辦理續租手續,逾期告知視為放棄。

2.3在合同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租賃標的物滅失或不適於繼續使用,本合同自發生不可抗力之日起自動終止。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3.1每年租金額為:元人民幣(¥元)。

3.2付款方式:自年起,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年房租。

第四條:履約保證金

4.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同時繳納元履約保證金。

4.2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依約退還房屋並結清各項費用。乙方若有欠款現象(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煤氣費、應向甲方支付的款項等),甲方有權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履約保證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欠款的,乙方應及時補足。若無任何欠款,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後15天內,無息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4.3如因乙方原因而導致合同解除、終止的,甲方將不予返回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甲乙雙方租賃該房屋的相關規定

5.1在乙方如約支付租金的情況下,由甲方支付出租房屋的供暖費用。

5.2乙方負責出租房屋內財產設施的保管和保險。

5.3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免責,並互相協助爭取相應補償。

第六條:房屋的裝修和維護保養

6.1甲方負責該房屋的建築質量達到使用要求(不得漏雨,排水系統、電力供應及供暖系統完好等)。

6.2乙方在足額支付第一年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後即可進駐裝修。乙方裝修不得拆改主體結構,在地面、牆體及棚頂打釘鑽眼加大荷載時不得損壞建築的結構;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房屋內設施。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合同期內,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履約保證金等其他費用超過15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2因乙方違約而導致甲方解除合同,已繳納的房屋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將不予返還。

7.3雙方在合同期內,因一方違約而導致合同解除,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金額10%的違約金。

第八條: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的處理

8.1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十五日交還該房屋,並將存放的自有財產物資及時處置。如逾期不歸還或未處置的財產物資,視為乙方同意甲方代為處置。

第九條:適用法律及爭端解決

9.1雙方產生爭端,應友好協商,互諒互讓,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通則

10.1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羊街鎮甸龍村委會第六小組下灣場地,面積13.6畝,用途以甲方允許經營範圍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20xx年3月9日起至20xx年3月8日止,共計5年(承租方基礎建設期 月不包含在內)。

第三條 租金

1、本合同租金標準為:貳拾萬一年(五年共計:壹佰萬元整)。

2、租金支付時間為:一年一付每年的3月9號以前 。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水電)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2、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3、負責租賃場地內的安全防範.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經營費用,包括水、電等生活費用。

4、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進行生產經營。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租金的1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利用場地進行違反犯罪活動及經營的。

2、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3、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4、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第七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按照銀行同期最高存款利息的兩倍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八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包括政府統一規劃),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第九條 續租

租賃期滿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三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另行簽訂續租合同。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6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______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層/廳)______號場地,面積______平方米,用於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

免租期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 租金

租金共______元,實行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籤合同______日內乙方交______元,______年後再交租金______元,然後依次交納。

第五條 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

第六條 保險

1、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______.

2、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______.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各項税費。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7、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8、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____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4、逾期______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______等費用的。

5、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6、未經甲方同意連續______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按照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十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或費用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2、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3、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户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

第十三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份,送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現有位於 房屋、場地一處,現租給乙方使用,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提供乙方所用房屋、水、電、等設施,水、電費由乙方繳納。

2、租期 年,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年租金為 元整(¥: ),租金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交給甲方,到期不繳給甲方,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所用房屋、場地。到期續租乙方有優先權,雙方協商簽訂協議。

3、乙方使用期間,必須依法經營,不得從事任何違法經營,乙方因經營不善,違法經營造成的任何損失及賬款,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均由乙方全部負責。乙方不能用甲方的房屋、場地做任何抵押。

4、使用期間,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轉租,不得私自建設,如有建設,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合同到期乙方所建設施、設備應拆除移走,恢復場地。甲方需用設施、設備時雙方協商,甲方付給乙方一定費用。

5、租用期間,如因政府拆遷,甲方退還乙方租金,本合同終止。

6、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不得私自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必須承擔一切責任幷包賠對方一切經濟損失。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8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________________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層/廳)_________號場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於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免租期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續租

本協議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協議。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 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實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籤協議 _________日內乙方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後再交租金_________元,然後依次交納。

第五條 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

第六條 保險

1.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各項税費。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7.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8.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第九條 協議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__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_______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4.逾期_________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_________等費用的。

5.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6.未經甲方同意連續_________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 除協議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按照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協議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十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協議或解除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或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協議自動解除,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並保證在本協議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2.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3.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户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

第十三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 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 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第二十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租憑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約定有關租地事宜如下:

一、甲方現將位於______附近的______場地,除______畝地外,餘下部份約______畝地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經甲、乙雙方簽定協議之日算起,租期為______年,租金按照每畝每年______元計算,不得起價。三年期滿後,在同等租金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租,甲方不得轉讓它人,或收回,除非乙方自行放棄。

三、租金以______方式交清,先交錢後使用。租憑期間乙方必須愛護房屋圍牆。如因乙方在場地施工或生產時,造成圍牆崩破,由乙方負責維修好,如因天災引起破壞,與乙方無關。

四、甲方租給乙方的場地不承擔風險,例如:政府徵地拆遷等,同時如不是政府部門或是甲方及它人故意收回場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有權提出,向甲方索要所有建設及設備賠償,甲方無條件支付。

五、乙方進入場地施工,生產後,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三通如下:路通、水通、負責照明電。

六、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場地由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負責幫甲方代買______、所買價格與乙方相同,乙方不得賣高價給甲方。具體價格根據廠家定價。

七、______代買:甲方如需購買______時,需在乙方進貨之前向乙方説明,否則,乙方如已經進貨入乙方場地,或甲方沒有足夠資金之類的事件,乙方有權不給甲方代買,因此,甲方需等乙方下次進貨時,具備以上條件後,乙方再給甲方代買。

八、乙方代甲方購買______時,乙方需在自己有足夠______的情況下,代為甲方購買,如因乙方自己場地已有足夠的______的情況下,故意不為甲方購買,甲方有權收回場地。

九、甲方要求乙方代為購買______時,需在購肥的當天付完______款數,否則乙方有權不給代買______。

十、乙方在場地所有建設設備都歸乙方所有,如乙方中途不做或不再續租,乙方有權收回、拆裝設備。設備包括如下:木頭、電機、電線、瓦片、鋼鐵等,乙方租甲方的場地不能轉租給別人。

十一、以上協議未盡事宜,有待雙方自行商議、合法、合情、合理解決。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乙方租賃甲方位於用於發佈户外看版廣告,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 租賃位: 泉北泉河橋對面。

二、 租賃期限: 五年。

三、 租賃費用: 叁萬陸仟元整(¥36000)。

四、 支付租賃費方式及時間: 合同簽訂後一週內付清一年租金,以後每年同一時間提前付清費用。

五、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負責按行業標準和技術要求進行廣告載體的製作安裝施工,並對因裝載造成的樓體損壞、樓頂漏水及安全問題負責。

2、 負責因施工及發佈廣告產生的一切費用,並對廣告體因施工所造成的損失和傷害(含第三者)負全部責任。

3、 合同期內有權隨時對載體進行維護和保養,甲方應提供便利。

4、 合同期內乙方擁有該載體場地的完全使用權及所做載體的財產全部權,並擁有載體使用權的轉讓,但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的租賃期限。

5、 甲方提供正式發票,乙方按第四款要求及時、足額地向甲方繳納租賃費用。

六、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提供使用場地,並負責租賃場地的清障工作,保障乙方使用。

2、 為乙方的場地施工提供電源及操作方便,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3、 協助乙方做好廣告體的保護工作。

七、 本合同到期前15天,乙方如需繼續使用場地和空間,應與甲方續簽合同,同等條件乙方優先。合同期滿乙方不續簽合同,廣告載體全歸甲方所有。

八、 合同期內,如因政府行為原因造成媒體提前拆除,甲方應按媒體實際存在期間計算租賃費用並將乙方多付租賃費於七個工作日內返還乙方。

九、 如有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合同金額5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位於人民橋加油站對面的空場地租給乙方使用,具體事項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

租賃地點:陽春市春城鎮新高公路邊 ,面積約20xx多平方米,具體見附件草圖,紅線範圍內(複印件附後)。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免租期

免租期從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3月底止,此期間甲方不計收租金。

四、起租日期

本合同租金從20xx年4月1日起計。

五、合同租金。

5.1 乙方同意每月向甲方繳交租金為人民幣伍仟元整(小寫:4800.00元)在20xx年6月份至20xx年12月底租金為每月6800元,不含税收。

5.2 上述租金不含税。乙方需要開發票,或税務部門要收租金税,一切税費均由乙方負責。

5.3 租金匯入甲方如下指定帳户,甲方銀行帳户資料為(或收現金): 收款單位名稱:黃業有

開户行:中行、陽江分行陽春支行

帳號:4775803-0188-005096-5

六、押金

6.1 乙方需向甲方繳交押金為人民幣壹萬元整(小寫:¥10000.00元整)。

6.2 合同期滿或合同終止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押金一次性退還給乙方。

七、支付租金的方式和時間:

7.1 乙方支付的租金按月計算,在每月的15日前支付(如遇週六、日及節假日則日期順延);

7.2 甲方須提前3天向乙方提交等額票據,否則,繳交租金日期順延;

八、租賃物的合法性、安全性

8.1 甲方應保證對乙方所出租的場地享有合法有效的所有權或出租權。

8.2 簽署本合同時,甲方向乙方提供能證明甲方享有合法有效的所有權或出租權、房地產權證明或其他有效證明以及紅線圖、合法政府批准文件、身份證等的複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8.3 甲方應保證租賃給乙方使用的場地有合法手續,並取得該場地的工程,批准文件齊全,場地使用合法,否則如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九、租賃物的使用與修繕:

9.1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該場地營業所需證照,如涉及工商、税務、消防、環保等方面業務需甲方提供協助的,甲方應提供協助,甲方協助乙方辦事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

9.2 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場地,不得改變土地性質。如因乙方人為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乙方應負責經濟賠償。

9.3 甲方同意乙方在該場地設立其他新公司或將該場地交由下屬分公司或其關聯企業使用;

9.4 合同期內,若甲方將該場地轉讓、抵押予第三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十、電供應及相關税費的繳納

10.1 租賃期間,甲方協助乙方安裝電路、獨立的電錶,乙方電錶每月的讀數及國家電部門公佈的收費標準直接向供電部門繳交,乙方負責電路一切費用。

10.2 乙方因自身生產經營所發生並直接導致的税費由乙方負責繳納,與甲方無關。

10.3 除上述第10.1條、第10.2條之外的其他所有税費均由甲方自行負責繳納,與乙方無關。

10.4 如本地税局要求乙方繳納上述第10.3條所指的税費,乙方應通知甲方及時繳交,如甲方在一個月內未及時繳交,乙方有權自行代甲方繳交上述税費,代繳納的税費從乙方應交納的租金中扣除。

十一、債權債務

11.1 甲方在未籤置本合同及將場地正式移交給乙方經營使用之前,所產生的與該場地有關的任何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11.2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並將場地正式移交給乙方經營使用之後及經營使用期間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十二、租賃期屆滿或合同解除、終止的規定:

12.1租約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承租優先權。

12.2 租賃期屆滿甲乙雙方未續訂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物業,或合同解除、終止、乙方退出時,甲方同意給乙方十五天免收租金的寬限期給乙方搬遷物品設備。

12.3 乙方退出時,乙方所有設備、設施、物品、由乙方自行搬走。

十三、合同的解除與違約責任。

13.1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雙方解除租賃合同,但須免除乙方當月租金,甲方於三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一次性退回乙方,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損失各自承擔。

13.2 乙方如連續拖欠租金超過兩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3.3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或乙方對以上條款有違約的,甲方有權沒收押金。

13.4 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或甲方對以上條款有違約的,或因甲方其他原因或責任致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以上場地而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經濟損失,甲方須向乙方賠償相當於押金兩倍的違約金、賠償乙方投資、裝修損失和其他損失(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使用以上場地除外)。

十四、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同等效力。

十六、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特訂意向如下:

1、甲方提供觀光園內土地面積 畝,由乙方自行投資開發遊樂項目(包括遊樂設備及遊樂場內冷飲、食品店)。

2、雙方合作時間為 年 月 日(具體時間甲乙雙方協定)起至 年 月 日止。

3,場地租賃費按實際佔用土地面積繳納,每畝每年 元,一年一交,水電費以園內實際電價為準。

4、在雙方合作期間,遊樂設備投入資金由乙方承擔,應根據遊客需要逐步完善遊樂設施,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另招他人投資遊樂項目(甲方現有遊樂項目除外)。

5、甲方供乙方使用的場地要做到“三通一平”即電通、路通、水通和場地平整,乙方所需項目建成後(在運營期間,甲方應保證水電需求),項目間的通路、綠化等工作由甲方負責。

6、甲方在整體對外宣傳中,要把乙方的項目一併做好對外宣傳(包括網站宣傳、摺頁宣傳、營銷宣傳等),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

7、甲方提供的場地為園區內部招租,乙方每年所交租賃費為全部費用不再負擔其它費用(如工商、税務等)。

8、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所安裝的遊樂設備均為國家相應機關檢驗合格產品。

(2)乙方在遊樂項目的經營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遵守園區的各項規章制度。場內所有遊樂設備要配專業人員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事故隱患,如發生安全事故及人身傷害所引起的經濟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3)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設備的安全規程操作,愛護園內公共設施,做到遵紀守法文明經營。

(4)乙方在經營期間應按時交納水電費,如不按時交納費用所引起的後果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9、本合同經營期滿,如乙方繼續經營,乙方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書面合同。如乙方不繼續合作經營,乙方應提前一個月清空遊樂園,乙方所投入的遊樂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10、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或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或由管轄地人民法院議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1、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簽訂之日生效,即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洗車房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洗車房經營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洗車房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洗車房面積120平方米位於清原客運站院內西側(西大門)

2、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洗車房租賃期共三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洗車房僅作為經營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洗車房,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三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及其它費用支付方式

1、 該洗車房第一年年租金為 1200 元(大寫壹萬貳仟元整)。 第二年年租金為14000元(大寫壹萬肆仟元整)。第三年租金為16000 元(大寫壹萬陸仟元整)。

2、洗車房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自簽定本合同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120xx元(大寫大寫壹萬貳仟元整),並同時交納抵押金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待合同到期後,洗車房驗收完畢返給乙方。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3、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納一次租金,首期租金於本合同簽定之日交納。第二年和第三年租金應提前一個月交納。甲方收款後提供給乙方收款憑證。

4、乙方在經營期間所使用的水、電、衞生費等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具體金額按乙方實際使用水錶數、電錶數和自來水、電業部門規定價格計費,每月30日前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租用期間,一般日常維修保養,均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自付,若屬常規房屋大修,費用則由甲方承擔。

2、因乙方管理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及其室內相連設施的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並承擔相應的費用,重大損壞甲方將追究其責任,並要求賠償損失。

3、租賃期間,乙方的防火安全,環境衞生,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應按照清原縣有關部門規定執行並承擔全部責任,並聽從甲方檢查和勸告。

4、乙方在使用期間,車內及棚內嚴禁吸煙,不得放貴重物品,應保管好自己在洗車房內的所有物品,如發生丟失、偷盜、 搶劫、火災等其它一切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5、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洗車房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洗車房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五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協議。因國家政策和不可抗力除外。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需對房屋進行裝修,或添置對洗車房有影響的設備,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徵得甲方同意,裝修費用由乙方自理。合同到期後,可移動裝修物乙方帶走,不可移動裝修物乙方應保持原樣無償留給甲方。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洗車房或所提供洗車房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使用。

(2)甲方未盡洗車房修繕義務,嚴重影響使用的。

3、洗車房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洗車房;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洗車房。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洗車房結構。

(3)損壞承租洗車房,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洗車房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洗車房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不交付租金1個月以上;

(7)乙方所欠各項費用達1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在履行合同中因上客運公司及上級主管部門決策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乙方無條件執行

7、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七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洗車房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洗車房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洗車房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要進行賠償。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

第八條 違約條款

1、甲、乙雙方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向對方予以賠償。

2、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確需解除合同,應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返還多交租賃費。

3、如乙方確需退房的,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並賠償甲方所造成的損失,並支付違約人民幣貳個月房租。

4、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洗車房,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洗車房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洗車房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洗車房租金累計 個月以上的。

5、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6、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8、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甲方車輛遼D06888、遼D62589、遼D62595、遼D62590每

2、 承租期內。每天乙方需尊守時間。每日5.30分前清理好洗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條款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履行或解除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有關部門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2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由乙方承辦的______活動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門口舉辦,雙方為圓滿辦好此次活動,就場地使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場地位置及使用時間

1、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地點:__________________場地相關區域。

3、現場布展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現場撤展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撤場完畢。

二、活動相關費用支付方式

1、場地使用費: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活動後內將場地損壞的設備、設施、綠化恢復完畢,並經甲方派人驗收確認之後,甲方無息向乙方退還保證金。如乙方未按期恢復,甲方有權將所有保證金用作違約金來賠償甲方損失。若相應損失該保證金不足以賠償的,乙方應另行予以賠償。

3、乙方於簽訂本協議合同當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上述全部款項。

4、以上款項支付方式:現金或支票。

三、甲方相關義務與權利

1、提供本協議約定的場地。

2、提供活動期間動力、照明及設備、用水用電接口點,安排專人協助乙方落實水、電的對接。

3、若乙方需要保潔服務,甲方可優先為其進行安排,服務費用另計。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費用,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拒絕交付場地給乙方使用,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義務與權利

1、乙方作為本次活動的組織單位,在此次活動的專版宣傳中應對此次活動的場地提供單位甲方進行相關宣傳,同時乙方應自行向審批大型活動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申報審批,並將審批同意舉辦本次活動的相關全套批覆文件的有效複印件於活動開始前一天提供一份給甲方留底備案,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負責本次活動組織實施工作及相關的安保、消防、清潔維護、垃圾清運工作,確保活動圓滿開展。

3、因使用不當或活動需要而造成的場地、設施、設備、綠化破壞,乙方應在活動結束後按時恢復或按甲方提供的標準在活動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賠償。

4、乙方應自行安排保安人員負責場內的交通秩序、車輛行駛、停放安全、現場活動秩序和參觀人員及活動參與人員的人身、財產安全。

5、未經甲方同意的,乙方不得將場地用做與此次活動無關的事項;甲方為乙方本次活動提供的場地,乙方不得轉租。

6、乙方使用廣告位需自行負責所設廣告牌的安全性及合法性,相關手續由乙方自行負責;該廣告牌製作、安裝前,應報甲方審核同意。

7、乙方使用廣告牌發佈商業廣告或其他任何宣傳信息時應保證其發佈內容的合法性,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侵犯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否則,因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違約條款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合同約定事項,如其中一方單方解除合同,除不可抗力和政府原因外無論何種原因解除合同,另一方均有權收取合同總價款的30%作為違約金。

六、附則

1、為確保雙方權益,在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將場地使用佈置方案報甲方確認。

2、甲乙雙方應各自確定相關負責人,以便雙方的工作協調和銜接。

3、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重要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送交對方簽收或按合同約定地址郵寄送達。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15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土地租賃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出租場地情況

1、位置、面積、範圍

出租場地位於公主嶺市環嶺鄉火炬村102線東側公主嶺市昊成生物飼料廠內,總面積為17000平方米,其中有1500平方米有國有土地證和房產證。剩餘土地中劃出大約10000平方米租給乙方使用。其中包括240平方米磚房,有60平方米彩鋼房。

2、附屬設施情況

有民用水井一口供甲乙雙方使用(生活用水),乙方生產用水自行解決,有80瓦千變壓器一座供甲方使用,乙方用電自行解決,乙方在合同期內房屋設施的建設、維護費用由乙方承但。

二、 租賃用途及期限

1、乙方用途:用於混凝土生產等商業經營活動,乙方自行解決在該場地生產產品的生產許可問題,以及各部門需繳納的一切費用問題,否組出現後果由乙方承擔。

2、期限為八年即從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

3、租賃期滿乙方有意續租,乙方需在租期滿一個月內向甲方申請,由雙方重新協商定立新場地租賃合同,否則此合同自動終止。如不續簽,乙方應在租期滿之日起一個月內搬遷,並交回場地及建築物。逾期搬遷按照總租金的萬分之五每天計算違約今。

三、 租金支付方式和時間

1、租金金額及方式

即租賃第一年: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壹萬元整;

即租賃第二年: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壹拾伍萬元整;

即租賃第三年: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貳拾萬元整;

即租賃第四年: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貳拾萬元整;

即租賃第五年: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貳拾伍萬元整;

即租賃第六年: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叁拾萬元整;

即租賃第七年: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叁拾萬元整;

即租賃第八年: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叁拾伍萬元整;

2、租金支付時間

乙方在每年7月1日前交付當年的全部租金

四、 租賃抵押金,定金:

1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抵押金,定金肆萬元,作為乙方履行合同保證金和合同定金。其中一項違約抵押金定金不返,肆萬元現金,合同簽訂時先做定金,合同簽訂後改為抵押金。

2、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上述抵押金可做為甲方設施損毀的賠償金,若乙方沒有對甲方設施損壞,甲方應如數返還給乙方。若甲方給乙方造成炒鍋4萬元損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3、如乙方有違反合同的規定或自行解除合同時,乙方必須交足八年的全部租金(即:貳佰萬元整)甲方如提前解除合同構成違約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租期內應得收益。

五、 費用承擔:

1、甲方將場地租給乙方使用,在此期間發生與乙方經營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由於乙方生產經營涉及到各部門的關係,由甲方幫忙出面協助乙方溝通。

2、乙方在租賃場地的土地上搭建臨時或永久建築,因涉及在存在消防、安全等問題,由甲方幫忙出面協助乙方溝通,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 地上建築及其他設施

1、乙方在租賃期間如需新建或改造房屋,蓬架或其他固定設施必須經政府部門批准的乙方必須符合相關規定,甲方可幫忙進行協助乙方辦理審批手續,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提供土地合法徵用手續合同。

2、合同終止或因乙方違約而解除合同後,除機械設備外,土地添附的建築物及附屬設施歸甲方的有,如水、電、地磅、房屋、建築房屋等設施,乙方搬遷時不得拆除,甲方亦無需補償乙方。

3、乙方應確保租賃期間建築物及設施符合消防安全,環境等強制性要求,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4、賃合同期內發生政府徵地、拆遷時。在甲方租賃的場地上,甲方現在磚混平房240平方米,彩鋼房60平米。乙方在使用過程中若需拆遷該屋,甲方同意乙方拆除。但政府補給拆遷款時,由甲方領取,乙方在該場地上重建的房屋拆遷款及機械設備等賠償金歸乙方的所有,該土地的補償金歸甲方所有。

七、 土地轉讓、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轉讓土地及地上建築物時,乙方有優先購買權。如乙方不買,其他買方必須同意並履行甲乙雙方的租賃同,否則甲方不得出賣或賠償乙方投資金額的雙倍方可終止合同。

2、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轉租給第三方,須經甲方同意。本租賃合同仍繼續有效,如果第三方在履行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3、即使甲方同意轉租,乙方給予第三方的權利不得超過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租期不得超過乙方的租期。

4、接受轉租的第三方的行為視為乙方的履行行為,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不得以第三方的原因作為其違約理由。

八、 租賃場地的交付

本合同終止,乙方應當在一個月內向甲方移交,如乙方拒不搬遷,每拖延一日按總金額的萬分之五每天計算違約金,甲方亦有權強制乙方搬遷,乙方可以搬回生產設備和實驗設備,但不得拆除建築物及除機械設備以外的固定設施,對建築物造成損壞的需照價賠償甲方損失。

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有關權利義務由雙方確定。

2、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可解除合同。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通知立即辦理折拆遷手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違約行為雙方互不追究。合同解除後按照本合同其他條款的約定處理,合同未約定的適用《合同法》等法律規定。

3、本合同簽訂之日雙方此前籤神訂的合同自動終止,雙方此前的權利,義務關係終止互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雙方解除此前合同導致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十、 違約責任

1、若乙方中途自行解除合同,乙方必須補償未履行完年份的全部租金給甲方。

2、租金計算方法按該合同第三項第1條執行。

3、除政府拆遷和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土地合法徵用手續不齊全導致乙方無法辦理經營中正常手續及甲方在乙方生產途中要求乙方搬遷或終止合同違約時甲方需賠償乙方所投資總額2倍的經濟損失(甲方只提供乙方土地徵用合同。)

對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商議解決,協商不成均可向所在地公主嶺人民法院起訴。20xx年3月21日簽訂的該土地租賃合同作廢,以該份為準。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身份證號:

乙方簽字蓋章:身份證號:

附:1、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

年月日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16

展場經營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負責人:

承租展場單位:武 (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主體

1、甲方系依法取得坐落於嘉魚縣原人民醫院展覽場地租賃經營權的負責單位。

2、乙方系本合同約定的展會主辦單位。

第二條 租賃場地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位於嘉魚縣原人民醫院,總面積約為20xx平方米的場地,用於乙方舉辦“服裝土特產展銷會”。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乙方預定於20xx年下半年度至20xx年上半年度甲方未開工之前展覽,展覽日期15天。

第四條 展銷內容

服裝服飾、南北土特產、陶瓷、中華美食、兒童遊戲、日用百貨。

第五條 租賃費用

每次活動乙方付給甲方人民幣壹萬貳仟元,簽訂本合同時付給甲方保證金貳仟元,活動結束後全額退還。

第六條 保證與承諾

1、甲方確保乙方在合同期內正常使用場地,不允許其他同類展銷活動舉行,在11月1日前平整好20xx平方米場地。

2、甲方負責平整20xx平米的空地供給乙方使用,負責乙方舉辦展銷會的所有手續費用以及水電費。

3、乙方只經營合同中所申請的項目,承擔與展會相關的所有責任和安全問題。

4、乙方在展銷活動中的經營狀況與甲方無關,自負盈虧,保證使用場地兩次以上。

第七條 本租賃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特訂意向如下:

1、甲方提供觀光園內土地面積 畝,由乙方自行投資開發遊樂項目(包括遊樂設備及遊樂場內冷飲、食品店)。

2、雙方合作時間為 年 月 日(具體時間甲乙雙方協定)起至 年 月 日止。

3,場地租賃費按實際佔用土地面積繳納,每畝每年 元,一年一交,水電費以園內實際電價為準。

4、在雙方合作期間,遊樂設備投入資金由乙方承擔,應根據遊客需要逐步完善遊樂設施,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另招他人投資遊樂項目(甲方現有遊樂項目除外)。

5、甲方供乙方使用的場地要做到“三通一平”即電通、路通、水通和場地平整,乙方所需項目建成後(在運營期間,甲方應保證水電需求),項目間的通路、綠化等工作由甲方負責。

6、甲方在整體對外宣傳中,要把乙方的項目一併做好對外宣傳(包括網站宣傳、摺頁宣傳、營銷宣傳等),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

7、甲方提供的場地為園區內部招租,乙方每年所交租賃費為全部費用不再負擔其它費用(如工商、税務等)。

8、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所安裝的遊樂設備均為國家相應機關檢驗合格產品。

(2)乙方在遊樂項目的經營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遵守園區的各項規章制度。場內所有遊樂設備要配專業人員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事故隱患,如發生安全事故及人身傷害所引起的經濟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3)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設備的安全規程操作,愛護園內公共設施,做到遵紀守法文明經營。

(4)乙方在經營期間應按時交納水電費,如不按時交納費用所引起的後果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9、本合同經營期滿,如乙方繼續經營,乙方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書面合同。如乙方不繼續合作經營,乙方應提前一個月清空遊樂園,乙方所投入的遊樂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10、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或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或由管轄地人民法院議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1、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簽訂之日生效,即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18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南京汽車儀表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擁有的廠地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為明確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本企業的閒置場地出租給乙方使用

1、 甲方的廠地位置在南京市邁皋橋萬壽村128號大院內

2、 出租場地的面積為 平方米

3、 甲方提供該場地的土地證、營業執照等有效證明

4、 該場地的現有設施情況詳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場地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期限、用途

1、 該廠地的租賃期暫訂為五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租期滿後雙方協商再續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享有兩個月的免租期(乙方清理場地,實施改造、建造)

2、 乙方租賃該場地做為物流場地使用,為達使用要求改造場地所涉及的相關費用自行承擔,有關手續乙方以甲方的名義辦理,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3、 租賃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場地,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需在租賃期滿3個月這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甲、乙雙方約定,廠地租金價格為 元/平米*天,年度租金金額為: 元(以乙方改造完成後實測為準)

2、 租金支付方式如下:租金採用先付後用的原則,每半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在支付月的月底之前向甲方支付租金,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支付憑據

3、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一個月租金

第四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要為乙方提供水、電、氣、通訊、物業等服務,費用按雙方約定為準,水電按表計量,乙方應及時付款

2、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3、 乙方應合理使用所承租的廠地及其附屬設施,不得從事非法活動,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應及時修復或進行經濟賠償

4、 乙方如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設計規模、範圍、方案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甲方協助手續批准後方可進行

5、 甲方出售廠地,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如遇政府部門及甲方規劃要求的,乙方應歸還租賃廠地

第四條 免責條款

1、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 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賃廠地,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第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

算做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全同項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1、 提請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各執貳分,雙方籤(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日期: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因乙方加工煤矸石需租用甲方場地,經雙方友好協商,為互惠互利,特協議如下;

1、甲方場地(X煤礦下約三百米處。上到杜仲林,下到公路,左到菜地,右到公路)約X平方米。

2、乙方負責用挖機平場,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租金每月1000.00元(壹仟元整),每兩月支付一次,租期為五年,五年期滿後,如乙方還需繼續使用,甲方必須優先讓乙方繼續租用,如遇甲方土地被政府或煤礦徵用,乙方必須無條件退還租用場地,甲方負責退還乙方剩餘場地租金。

4、租用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上漲此場地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干擾和影響加工。如因甲方場地的地界糾紛因素影響乙方加工,甲方必須賠償乙方相應經濟損失。

5、乙方歸還甲方場地時,不做任何恢復和還原工作。

6、乙方所加工的煤矸石由甲方負責運輸,單價以從加工點到土壩洗煤廠20元/噸,加工點到南江公司25元/噸,加工點到電廠30元/噸。

7、結算方式:兩月一次性結算一次(運費和租地費)。

8、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場地的其他相關事宜。

9、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後生效,並同時具備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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