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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場地租賃合同(通用12篇)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通用12篇)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通用12篇)

承租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羊街鎮甸龍村委會第六小組下灣場地,面積13.6畝,用途以甲方允許經營範圍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20xx年3月9日起至20xx年3月8日止,共計5年(承租方基礎建設期 月不包含在內)。

第三條 租金

1、本合同租金標準為:貳拾萬一年(五年共計:壹佰萬元整)。

2、租金支付時間為:一年一付每年的3月9號以前 。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水電)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2、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3、負責租賃場地內的安全防範.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經營費用,包括水、電等生活費用。

4、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進行生產經營。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租金的1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利用場地進行違反犯罪活動及經營的。

2、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3、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4、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第七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按照銀行同期最高存款利息的兩倍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八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包括政府統一規劃),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第九條 續租

租賃期滿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三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另行簽訂續租合同。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廠房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廠房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座落在______________ ,租賃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廠房類型為 結構。

二、廠房起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廠房裝修日期 個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裝修期間免收租費。

2.廠房租賃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 年。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廠房,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保證金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該廠房租賃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年租金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變,第二年起遞增率為3%-5%。

3.甲、乙雙方一旦簽訂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廠房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一個月租金。租金應預付三個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使用該廠房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通訊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收到收據或發票時,應在三天內付款。

2.租賃期間,乙方應按月繳納物業管理費,每日每平方米物業管理費為人民幣 元。

五、廠房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廠房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廠房的影響。

4.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六、廠房轉租和歸還

1. 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廠房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轉租轉讓,則甲方不再退還租金和保證金。

2.租賃期滿後,該廠房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七、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廠房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2.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並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衞生工作

3.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承擔,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5.租賃期間,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 門電話。如需 門以上的電話,費用由乙方自理。

6.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房租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不付滿一個月,甲方有權增收5%滯納金,並有權終止租賃協議。

7.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後果,都由乙方承擔。

八、其他條款

1.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應賠償乙方三個月租金。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三個月租金。

2.租賃期間,如因產權證問題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一切責任給予賠償。

3.可由甲方代為辦理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租賃合同簽訂後,如企業名稱變更,可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確認,原租賃合同條款不變,繼續執行到合同期滿。

5.供電局向甲方收取電費時,按甲方計劃用電收取每千瓦用電貼費元,同時收取甲方實際用電電費。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樣收取計劃用電貼費和實際用電電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雙方各執貳分,合同經蓋章簽字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廠房產權所有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現有位於 房屋、場地一處,現租給乙方使用,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提供乙方所用房屋、水、電、等設施,水、電費由乙方繳納。

2、租期 年,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年租金為 元整(¥: ),租金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交給甲方,到期不繳給甲方,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所用房屋、場地。到期續租乙方有優先權,雙方協商簽訂協議。

3、乙方使用期間,必須依法經營,不得從事任何違法經營,乙方因經營不善,違法經營造成的任何損失及賬款,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均由乙方全部負責。乙方不能用甲方的房屋、場地做任何抵押。

4、使用期間,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轉租,不得私自建設,如有建設,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合同到期乙方所建設施、設備應拆除移走,恢復場地。甲方需用設施、設備時雙方協商,甲方付給乙方一定費用。

5、租用期間,如因政府拆遷,甲方退還乙方租金,本合同終止。

6、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不得私自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必須承擔一切責任幷包賠對方一切經濟損失。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雙方自願原則,就租賃土地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土地範圍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積            平方米,用以                         。

第二條:租賃土地期限

租賃開始時間為 年 月 日,結束時間為 年 月 日。若土地租賃期限已滿,為保證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甲方無條件延長租期;租賃費按年計算。

第三條:租賃土地租金

本協議租金實行(五年)支付制,租金總額(大寫) 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相關的租金。

2、協議簽訂後一天內提供場地。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乙方完工退場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費用,干擾乙方退場。

5、甲方應負責協調相鄰土地所有人之間的關係及周邊道路的使用,相鄰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乙方施工生產。

6、甲方應提供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户口本等有效證件,經乙方驗證後複印其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以保證生產。

2、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和抵押。

3、乙方有義務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方式和數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按有關規定報批後,重新協商。

第六條: 協議的解除

1、本協議期限滿後。

2、本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3、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協議的能力。

第七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協調解決,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協調解決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後5日內將租賃的場地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鎮政府有關部門協調解決。

第十條:附則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生活消費品、生產資料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層/廳)_________號場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途以乙方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庫房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庫房位置為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_________);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

第四條 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相關事宜見《北京市市場場地租賃保證金合同》。

第五條 保險

1.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_________.

2.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_________.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_________.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_________.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每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_________%。

8.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依法亮證照經營。

3.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税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約定的用途,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10._________.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租賃期限內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__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_______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6.逾期_________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_________等費用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_________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10._________.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按照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或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

4._________.

第十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在租賃期限內場地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權利不受影響。

2._________.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_________.

第十六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籤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市場登記證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籤):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籤):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及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特制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租房屋位置、面積與用途

1.1乙方承租甲方位於房屋,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

1.2上款所稱房屋是指由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場地、房屋及其配套設施。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允許乙方提前進駐裝修,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該期間不收取租金。)

2.2承租期滿前兩個月,若乙方希望繼續承租,應書面告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的承租權利,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辦理續租手續,逾期告知視為放棄。

2.3在合同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租賃標的物滅失或不適於繼續使用,本合同自發生不可抗力之日起自動終止。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3.1每年租金額為:元人民幣(¥元)。

3.2付款方式:自年起,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年房租。

第四條:履約保證金

4.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同時繳納元履約保證金。

4.2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依約退還房屋並結清各項費用。乙方若有欠款現象(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煤氣費、應向甲方支付的款項等),甲方有權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履約保證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欠款的,乙方應及時補足。若無任何欠款,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後15天內,無息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4.3如因乙方原因而導致合同解除、終止的,甲方將不予返回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甲乙雙方租賃該房屋的相關規定

5.1在乙方如約支付租金的情況下,由甲方支付出租房屋的供暖費用。

5.2乙方負責出租房屋內財產設施的保管和保險。

5.3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免責,並互相協助爭取相應補償。

第六條:房屋的裝修和維護保養

6.1甲方負責該房屋的建築質量達到使用要求(不得漏雨,排水系統、電力供應及供暖系統完好等)。

6.2乙方在足額支付第一年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後即可進駐裝修。乙方裝修不得拆改主體結構,在地面、牆體及棚頂打釘鑽眼加大荷載時不得損壞建築的結構;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房屋內設施。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合同期內,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履約保證金等其他費用超過15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2因乙方違約而導致甲方解除合同,已繳納的房屋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將不予返還。

7.3雙方在合同期內,因一方違約而導致合同解除,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金額10%的違約金。

第八條: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的處理

8.1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十五日交還該房屋,並將存放的自有財產物資及時處置。如逾期不歸還或未處置的財產物資,視為乙方同意甲方代為處置。

第九條:適用法律及爭端解決

9.1雙方產生爭端,應友好協商,互諒互讓,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通則

10.1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7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______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層/廳)______號場地,面積______平方米,用於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

免租期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 租金

租金共______元,實行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籤合同______日內乙方交______元,______年後再交租金______元,然後依次交納。

第五條 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

第六條 保險

1、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______.

2、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______.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各項税費。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7、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8、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____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4、逾期______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______等費用的。

5、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6、未經甲方同意連續______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按照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十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或費用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2、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3、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户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

第十三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份,送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8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________________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層/廳)_________號場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於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免租期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續租

本協議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協議。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 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實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籤協議 _________日內乙方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後再交租金_________元,然後依次交納。

第五條 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

第六條 保險

1.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各項税費。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7.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8.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第九條 協議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__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_______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4.逾期_________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_________等費用的。

5.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6.未經甲方同意連續_________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 除協議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按照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協議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十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協議或解除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或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協議自動解除,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並保證在本協議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2.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3.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户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

第十三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 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 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第二十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9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自願、充分協商,就甲方向乙方租用場地之有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租賃場地及用途

乙方同意將坐落在 市 區 ,面積為 平方米的場地(以下簡稱該場地),出租給甲方作廣告發布或品牌宣傳推廣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將該場地交付甲方使用。

第三條 租金及其支付方法

1、租金為每平方米 元/月,租金每月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基於户外廣告的報批程序,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户外廣告得到政府批准發佈之日起開始計付租金。

3、自開始計付租金之日起,甲方必須於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租金,或每 個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前 個月的租金

4、以上款項甲方採用 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租金時,須向甲方提供國內有效的等值發票,否則甲方可順延付款。

第四條 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在租賃期內,甲方必須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場地。

2、在租賃期內,甲方必須服從該場地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

3、甲方須按期向乙方交納租金,並向該場地物業管理公司支付因租賃場地而產生的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

(二)乙方義務

1、乙方須保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權屬清楚,並享有處分該場地的權利。

2、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不將該場地外緣向外20米(即以該場地外緣任一點為圓心、半徑為20米)範圍內的土地及其附屬物租與第三方作房地產廣告用。

3、乙方在交付場地給甲方使用時,應保證本場地在出租使用時的質量符合安全使用及符合本合同的使用目的的要求。

4 、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如乙方繼續出租該場地,在相同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承租該場地的權利,經同意後雙方應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在合同期內,如果甲方將該場地的租約轉移給第三方時,本合同對第三方繼續有效。

2、乙方轉讓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在同等的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將該場地交付甲方使用的,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甲方應付總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2、如因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權屬發生糾紛或乙方原因導致影響甲方對該場地使用的其他情況,乙方負責解決該糾紛,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如乙方交付的場地除不可抗力事件外未能達到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第1、2、3項的要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其應付總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4、乙方不能按規定的日期把該場地交付甲方使用,從逾期交付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日按 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甲方應付總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5、如甲方拖欠應付乙方租金超過 日,乙方按每日 ‰計收甲方應交而未交款的滯納金;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拖欠月租金超過個月以上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場地,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而未付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6、由雙方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只能選擇一項):

( )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租賃期內,雙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甲方提前退租,甲方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支付餘下租賃期內其應付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如乙方提前收回場地,乙方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向甲方支付餘下租賃期內甲方應付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 )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須書面通知對方。自另一方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後,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對此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免責條款

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 法律適用

對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而發生爭議的,合同各方應本着友好、寫作的態度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其他約定:

(本頁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租憑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約定有關租地事宜如下:

一、甲方現將位於______附近的______場地,除______畝地外,餘下部份約______畝地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經甲、乙雙方簽定協議之日算起,租期為______年,租金按照每畝每年______元計算,不得起價。三年期滿後,在同等租金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租,甲方不得轉讓它人,或收回,除非乙方自行放棄。

三、租金以______方式交清,先交錢後使用。租憑期間乙方必須愛護房屋圍牆。如因乙方在場地施工或生產時,造成圍牆崩破,由乙方負責維修好,如因天災引起破壞,與乙方無關。

四、甲方租給乙方的場地不承擔風險,例如:政府徵地拆遷等,同時如不是政府部門或是甲方及它人故意收回場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有權提出,向甲方索要所有建設及設備賠償,甲方無條件支付。

五、乙方進入場地施工,生產後,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三通如下:路通、水通、負責照明電。

六、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場地由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負責幫甲方代買______、所買價格與乙方相同,乙方不得賣高價給甲方。具體價格根據廠家定價。

七、______代買:甲方如需購買______時,需在乙方進貨之前向乙方説明,否則,乙方如已經進貨入乙方場地,或甲方沒有足夠資金之類的事件,乙方有權不給甲方代買,因此,甲方需等乙方下次進貨時,具備以上條件後,乙方再給甲方代買。

八、乙方代甲方購買______時,乙方需在自己有足夠______的情況下,代為甲方購買,如因乙方自己場地已有足夠的______的情況下,故意不為甲方購買,甲方有權收回場地。

九、甲方要求乙方代為購買______時,需在購肥的當天付完______款數,否則乙方有權不給代買______。

十、乙方在場地所有建設設備都歸乙方所有,如乙方中途不做或不再續租,乙方有權收回、拆裝設備。設備包括如下:木頭、電機、電線、瓦片、鋼鐵等,乙方租甲方的場地不能轉租給別人。

十一、以上協議未盡事宜,有待雙方自行商議、合法、合情、合理解決。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場地租賃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1、甲方自願將楚王城平方)場地租賃給乙方,乙方使用該場地開辦駕校使用。

2、甲方必須提供院內房屋兩間,水電齊全,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3、在使用期間,乙方因場地需要改造設施,費用乙方自負,但甲乙雙方共同協調周圍鄰里關係。

4、在租賃期內,租金不變,甲方不得無故上調租金。租金每年 元(大寫: ),一年一交,一次性付清。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5、甲方在三年內保證乙方正常使用場地,因其他原因無故讓乙方搬走,甲方必須賠償乙方的場地設施等一切費用(以實際投資費用為準)。

6、甲方如三年後確實需要開發建房,需提前半年通知乙方。

7、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簡易場地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為了順利舉辦大型活動,合理利用房山區體育中心場館資源,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房山區體育中心體育場地租賃協議。本合同中,甲方是體育場地權益人,即出租人,乙方是大型活動運作機構,即承租人。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期限

1.1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天;

第二條 租金、保證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2.1租金總額為____元人民幣;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本合同租金分____次支付,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金額為____元人民幣,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金額為____元人民幣。

2.2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日內,乙方應支付三萬元人民幣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如合同正常履行,合同期滿後保證金退換,如有違反合同現象,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三條 甲方權利

3.1 甲方有權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安全、活動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有權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2 甲方有權讓乙方出示相關管理部門批准活動舉行的審批文件原件,並有權與乙方簽訂安全責任合同。

3.3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的場地。乙方在使用場地過程中,根據需要對場地進行修繕、增設設施,應將修改的方案提前 天提交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修繕、增加設施造成場地的磨損,以及要求乙方使用後將場地恢復原狀。

3.4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 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5 甲方如因滿足乙方的租賃要求,損害了原有的廣告商利益,根據損害利益的實際大小,乙方應該給予全部補償。

3.6 甲方可以依據合同條款的規定,在不影響乙方的廣告權益情況下,開發與活動有關的廣告資源,廣告收益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分配。

第四條 甲方義務

4.1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將場地交付乙方使用,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比賽條件,保障乙方正常進行大型活動。

4.2 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活動。

4.3 甲方應對場地進行管理,維護。

第五條 乙方權利

5.1 乙方擁有活動期間場館內部及其周圍一定範圍內的所有廣告收益的權利。如果甲方在不影響乙方原有廣告收益的前提下,開發廣告資源,須得到乙方的同意,並約定好雙方的廣告收益分配方案。

5.2 乙方有權安排甲方廣告資源開發的範圍。甲方開發的廣告業務,應報請乙方批准。

第六條 乙方義務

6.1 乙方應具備合法的舉辦活動資格,並應在活動舉辦前向甲方出示相關管理部門審批後的文件原件。

6.2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法人的備案資料。

6.3 乙方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大型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6.4 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税費。

6.5 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和器材,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6 乙方應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使用場地,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人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6.7 乙方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換使用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七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等財產保險險種。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活動公眾責任險、觀眾意外傷害險、活動財產險、活動取消、延期保險。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的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8.2 合作期間若乙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乙方已付款項不予返還,並支付所涉及款項部分的 %的違約金。

8.3 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____%的違約金。

8.4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9.1 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變更合同,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9.2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總款項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

9.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 %標準支付違約金:

9.3.1 因違法活動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命令活動舉行的;

9.3.2 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2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9.3.3 利用場地進行違法活動的;

9.3.4 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9.3.5 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換場地的;

9.3.6 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金的;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 由於水災、火災、地震、暴亂、罷工、勞工運動、疾病或本屆活動開始日程正式公佈後政府部門頒佈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於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和應對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

10.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並提供證據。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11.1 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1.2 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二條 其他

12.1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2.3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12.4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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