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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合同4篇

生育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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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生育合同4篇

乙方:

為了加強我村對流動人員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按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的工作方針,推行村民自治、合同管理,落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誰出租誰負責、誰經營誰管理、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確保本村(或居委會)依法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維護用工單位、出租屋業主以及流動人口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組織實施和嚴格執行國家《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或炭步鎮《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規定》)。通過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對婚姻、生育、節育等婚育行為開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活動。

(二)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宣傳活動,向乙方宣傳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政策和有關規定,普及“五期”教育知識,提供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保健服務。

(三)為乙方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提供指導,按規定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檢查流動(暫住)人員的計劃生育情況。

(四)為已婚育齡婦女提供生殖保健、生育、節育、避孕方面的諮詢服務。

(五)免費為乙方的已婚育齡婦女提供查環查孕服務。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與流動人員簽訂承包租賃合同或勞動合同時,應把計劃生育列為合同主要內容之一。流動人員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要予以辭退、解僱或停止租賃。

(二)乙方不得招用、租賃、容留未落實計劃生育節育措施或未辦理有效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件及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流動人員。

(三)乙方要主動負責被招用或出租等關係的流動人員計劃生育管理工作,如實反映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情況,積極配合村(居)委做好登記、建立檔案,流動人口已婚育齡婦女的登記率、持證率和驗證率要達100,並接受計劃生育部門監督、檢查。

(四)乙方不得阻撓計劃生育執法人員檢查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件或在檢查中威脅、毆打工作人員。

(五)乙方應按時組織本單位外來已婚育齡婦女(結紮一年以上者除外)到鎮計劃生育服務所進行查環查孕,保證本單位流動(暫住)已婚育齡婦女的查環查孕率達100。每年查環查孕三次(時間為1月至4月15日前為第一次,5月至8月15日前為第二次,9月至12月15日前為第三次)。

(六)乙方單位的已婚育齡婦女有懷孕或當年出生情況(包括在異地出生後在乙方單位居住)的要及時登記報告甲方,並向甲方提供該育齡婦女的有關資料以便甲方管理及提供服務。

第三條:甲方違約責任

(一)違反第一條第(一)、(二)、(三)項的,乙方可通過甲方上一級部門,追究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也可向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投訴。

(二)違反第一條第(四)、(五)項的,可向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投訴。

第四條:乙方違約責任

1、違反第二條第(一)、(二)、(三)、(五)、(六)項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拒不履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職責的,由當地人民政府計劃生育管理部門給予警告,並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警告兩次(含兩次)以上仍拒不履行流動人口管理職責的單位,進行停產、停業整頓;出租屋業主拒不履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職責的,由村(居)民委員會處以500元以下的違約金(不接受處理的,在村分紅款中扣除)。

2、違反第二條第(四)項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五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鎮計劃生育部門存檔一份。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計劃生育國策教育合同生育合同(2) | 返回目錄

甲方:

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址:

實行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根據《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_______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實施辦法》和《_______縣人民政府關於貫徹<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的義務

1、每年三次組織未婚青年進行計劃生育國策教育,發給《國策教育證》;

2、及時協助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3、組織乙方婚前健康檢查,提供新婚知識、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等諮詢服務;

4、建立計劃生育協會會員聯繫户制度,定期訪視;

5、對自覺晚婚晚育的青年,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二、乙方的義務

1、按時參加每年三次的未婚青年計劃生育國策教育;

2、依法登記結婚,不早婚早育;

3、婚前不非法同居,婚前如有非法同居或引、流產的,參加一年三次孕環情檢查;

4、自願接受段領導、幹部和計劃生育協會會員的訪視。

三、違約責任

1、甲方不認真履行計劃生育國策教育、監督職責,具下列行為之一的,必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

(1)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按規定的時間參加國策教育的;

(2)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按規定的時間參加國策教育的;

2、乙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義務,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保證人願意為乙方作保承擔承擔連帶責任。

(1)不按規定的時間參加國策教育的,逾期一次支付違約金____元;

(2)未婚先孕採取補救措施,每發現一次支付違約____元,並強制落實補救措施。

(3)如有非法同居行為,又不按規定的時間參加孕環檢,逾期一天支付違約金50~100元。

3、乙方未達晚婚年齡交納保證金貳仟元正,直至晚婚年齡批准生育,甲方全數退還保證金。

四、其它事項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生效,送公證部門公證。如一方違約後不支付違約金,另一方經公證部門出具強制執行公證書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也可以通過督促程序或訴訟程序追究違約責任。

2、甲方收取的違約金應納入計劃外生育費管理。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縣公路管理段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名並按指印)

保證人:(簽名並按指印)

附:乙方、保證人、受託人身份證號碼

在場經辦人簽名:

年月日

外出育齡人員計劃生育合同生育合同(3) | 返回目錄

為了切實加強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落實外出育齡人員的計劃生育管理,有效地制止計劃外生育,根據《_______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實施辦法》和_______市的管理要求,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外出人員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簽訂計劃生育合同。

一、乙方計劃生育責任

1.認真執行《_________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遵守户籍地和流入地政府的計劃生育管理規定。

2.外出時應及時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及時到流入地_________鄉(鎮,街道)計劃生育辦公室辦理交驗手續。

3.未婚青年要積極響應黨和國家的號召,實行晚婚,晚育。

4.已婚育齡人員要落實避孕節育措施,自覺實行計劃生育。

5.外出後要定期接受居住地對乙方的生育,節育措施情況檢查與服務,每年進行二次(四月,十月各一次)環,孕情檢查,並將居住地(縣以上計生指導站)出具的《流動人口環孕情監測證明》寄回户籍地。如違反合同,願意按《_________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處罰。

二、甲方計劃生育責任

1.向乙方宣傳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的辦法和規定,按規定為乙方出具《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2.督促乙方按照規定落實節育措施。

3.按《_________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和《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根據乙方晚婚,婚育,計劃生育執行情況進行獎懲。

三、其他事項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_________(鎮)街道計生辦鑑證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_________(鎮)街道計生辦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籤):_________

負責人(籤):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方(蓋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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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xxx(單位)

乙方:

 

為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根據現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本單位實際,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供雙方遵守。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定期組織乙方參加學習、培訓,及時向乙方宣傳上級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甲方為乙方及時協助申辦一孩《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或二孩《生育證》或《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請求事項。

(三)及時為乙方免費供應避孕藥具,幫助乙方免費落實安全可靠的避孕節育措施,並結合縣、鄉(鎮)兩級計劃生育服務站免費提供產後、術後、藥具隨訪服務。

(四)甲方組織乙方已婚育齡婦女到規定的地點享受免費查體服務。

(五)甲方為生育一孩後及時落實節育措施,申領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乙方,從領證當月起到獨生子女年滿14週歲止,每月發給不少於1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並享受優先、優惠待遇。

(六)甲方為育齡婦女做好計劃生育服務工作,把好檔案建立、生育證申報、節育措施落實、孕情檢查(月訪季查)等關口,對違反《合同》的育齡人員及時處理並徵收違約金。對違法生育的及時向計生部門通報,協助督促繳納社會撫養費,並按有關規定給當事人、有關責任人黨政紀處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學習、培訓和服務。

(二)乙方在結婚登記、懷孕、生育、合法收養子女、落實節育措施後當月向甲方報告,並提供相關證件。符合一孩生育條件的,持有關證件及時申領《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符合二孩生育條件的及時申辦二孩《生育證》。在未領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二孩《生育證》之前應主動採取節育措施,違法懷孕的,自覺落實終止妊娠措施。

(三)持一孩《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或二孩《生育證》懷孕後,不能私自終止妊娠,確需醫學需要做流引產的,應向甲方提出申請,由甲方協助報請縣級計生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到指定地點實施流引產手術。乙方領取二孩《生育證》後,應參加上級計劃生育部門的二胎孕情監控。

(四)乙方已婚育齡婦女應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季度孕情查體,乙方為男性職工(配偶年齡在49歲以下的)應按時提供女方單位季度查體證明,女方沒有正式工作單位的直接納入男方單位查體。

(五)乙方生育孩子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應自覺採取安全可靠的長效避孕節育措施。

(六)乙方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享受每月不少於1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並享受優先、優惠等待遇。

(七)乙方已婚育齡婦女因務工、經商、探親、就醫、輪崗或其他原因外出30日以上的,由甲方協助申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並與甲方簽訂流出人口計劃生育合同;外出期間,每三個月向甲方提供所在地縣級計生部門出具的孕檢證明或返回參加甲方組織的孕情查體。當家中有已婚育齡婦女居住5日以上的,應及時向甲方彙報流入育齡婦女的情況。

(八)乙方對外租賃房屋時,需向甲方提供租房者的計劃生育有關證明覆印件,並簽訂房主、業主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合同,監督實行計劃生育情況。當租房者違反計劃生育行為時,除積極勸阻、制止外,及時向甲方彙報。

(九)乙方主動配合甲方開展計劃生育工作,不收留、不包庇、不窩藏違反計劃生育的對象,不阻撓計劃生育工作人員執行公務。

三、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對法人、分管負責人、計生專(兼)職幹部予以處理,並由合同監督小組分別收取100—200元的違約金,用於計劃生育事業。

(二)乙方育齡婦女請假超過10天者,除按單位有關規定履行手續外,還必須經計劃生育幹部籤備案(先孕查後批准)。對擅自離崗者罰款50元,超過一個月的停發工資。擅自離崗超過三個月,按菏辦發[XX]62號文件規定處理。

(三)乙方在新調入、結婚、懷孕、生育的當月不主動向單位計生辦報告,提供相關證件。甲方收取500元的違約金,不能主動上交的,則從工資中扣除。

(四)乙方非法同居的,甲方收取乙方1000元的違約金,並限期補辦結婚證件,在規定期限不補辦的停發工資,離職待崗。凡非婚生育的,縣計生部門按《條例》規定的條款處理後,甲方收取乙方違約金XX元。

(五)乙方符合二胎生育條件,要按規定程序申領二胎生育證,持證取環、持證懷孕,無證懷孕的按違法懷孕處理,除徵收500元違約金外,限期內終止妊娠。

(六)乙方生育一胎不及時落實放環措施的,甲方徵收違約金200元,並限期落實放環措施;生育二胎的在規定時間內不落實絕育措施的,徵收違約金500元,並限期落實絕育措施。

(七)乙方不按時參加季度查體的,徵收違約金100元,每延期一天加徵50元(從工資中扣除)。並限期到單位報到,限期內不報到的,按菏辦發[XX]62號文件規定處理。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人員不按時郵季度孕檢證明或郵寄假證明,限期返回查體並徵收違約金1000元,限期內不返回查體的,按菏辦發[XX]62號文件規定處理。

(八)乙方屬已婚男性(其配偶在49週歲以下)不按時提供配偶所在單位出具季度孕檢證明的,徵收違約金100元,每拖延一天加徵50元。配偶無正式工作單位的直接納入甲方單位管理。

(九)乙方屬離婚的,離婚前不到計生辦查體的,徵收違約金1000元,並限期查體。凡採取假離婚等弄虛作假手段,逃避計劃生育管理的,按菏辦發[XX]62號文件規定處理。

(十)乙方為離婚、喪偶女性幹部職工,要按月參加單位組織的隨訪並籤,不按時參加的,徵收違約金500元,並限期參加隨訪。

(十一)每月25日至30日為隨訪、籤時間,甲方不按時隨訪、籤,各徵收法人代表、分管負責人、計生專(兼)職幹部違約金100元。

(十二)乙方超計劃生育的,除落實“雙開”處分,足額繳納社會撫養費外,追回享受的獎勵。

(十三)乙方收留、包庇、窩藏計劃生育對象造成違法生育,甲方收乙方違約金XX元。

四、爭議處理辦法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效的,可由上級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2、上級人民政府協調解決不了的,由司法部門受理解決。

五、附款

(一)甲乙雙方的違約金要及時兑現。

(二)甲乙雙方的違約金,實行專户管理,全部用於計劃生育事業。

(三)本合同有甲乙雙方簽訂,甲乙雙方籤後生效,乙方遷移、調轉的本合同自行終止。

(四)本合同有效期限至乙方已婚育齡婦女年滿49週歲止。

(五)本合同履行期間,如上級對計劃生育有新的規定,與本合同條款不符合時,按新的規定執行並及時修訂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公證單位保存一份。

(七)本合同條款由單位計劃生育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籤)

 籤:

 

鑑證或公證:

標籤: 生育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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