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婚姻家庭合同 >

撫養權答辯狀(精選6篇)

撫養權答辯狀(精選6篇)

撫養權答辯狀 篇1

答辯人:

撫養權答辯狀(精選6篇)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答辯人收到________人民法院送達的原告________訴答辯人離婚及撫養權糾紛一案的民事起訴狀副本,經認真閲讀,答辯人認為,原告並沒有將案件之真實事實向法院陳述,訴狀中多有不實之詞。為澄清案件事實,使人民法院能夠公正審理本案,答辯人提出答辯如下:

請求事項: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答辯人與原告感情基礎穩固,且無《_____》第三十二條第三款所規定之法定離婚情形,不符合法定離婚的條件。

________年春節,答辯人與原告經人介紹相識,因對彼此都很滿意,雙方很快墜入愛河,並與同年農曆________月月舉行婚禮。婚後雙方感情穩固,家庭幸福,同年農曆________月,雙方迎來了自己的愛情結晶——兒子________出生,孩子的出生更是給這個小家庭帶來了無限的幸福和美好的憧憬。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二人偶爾因生活瑣事產生一些輕微的爭吵,按一般的生活邏輯,這是在正常不過的事情。如果夫妻二人不發生一些爭吵,倒是反常的。以上事實,可以看出答辯人與原告感情並未破裂,不但未破裂,且感情基礎穩固。且答辯人品行良好,積極上進,並無《_____》第三十二條第三款所規定之不良行為及其他情形。所以,答辯人與原告不符合法定離婚的條件。

二、關於子女撫養權的問題

(一)雙方婚後生有一子——________,答辯人認為一個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長所必可少的條件,良好的家庭環境可以給孩子帶來一個陽光向上的成長心態。反之,會使孩子的心靈充滿陰霾,不利於孩子的成長。因此,維持答辯人與原告的婚姻,才會使這個家庭完整幸福,從根本上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二)由於原告堅持選擇離婚,並同時爭取孩子撫養權。答辯人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來衡量,認為即便雙方最終離婚,孩子也應當由答辯人撫養。

1、孩子隨原告生活期間,原告未盡到應有的監護義務。________年,在孩子隨原告生活期間,由於對孩子監護不力,使孩子誤食不明有毒物品,後經送往醫院搶救(另:醫院病例資料正在調取中),才得以生還,此事給孩子無論是身體上還是心靈上都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其他原告未盡到監護之事例,因篇幅之所限,在此不再一一列舉。

2、原告無法給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質生活條件原告因其工作性質,收入微薄(月薪________元左右),按照現在的物質生活水平,原告連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很難提供給孩子,何來孩子的健康成長。而答辯人收入遠遠高於原告,且收入穩定,可以給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質生活條件。根據《_____》關於離婚後子女撫養權的立法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並結合以上事例來衡量,無論是從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還是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孩子都應由答辯人來撫養。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證據材料______份。

撫養權答辯狀 篇2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答辯人收到________人民法院送達的原告________訴答辯人離婚及撫養權糾紛一案的民事起訴狀副本,經認真閲讀,答辯人認為,原告並沒有將案件之真實事實向法院陳述,訴狀中多有不實之詞。為澄清案件事實,使人民法院能夠公正審理本案,答辯人提出答辯如下:

請求事項: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答辯人與原告感情基礎穩固,且無《民法典》所規定之法定離婚情形,不符合法定離婚的條件。

________年春節,答辯人與原告經人介紹相識,因對彼此都很滿意,雙方很快墜入愛河,並與同年農曆________月月舉行婚禮。婚後雙方感情穩固,家庭幸福,同年農曆________月,雙方迎來了自己的愛情結晶——兒子________出生,孩子的出生更是給這個小家庭帶來了無限的幸福和美好的憧憬。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二人偶爾因生活瑣事產生一些輕微的爭吵,按一般的生活邏輯,這是在正常不過的事情。如果夫妻二人不發生一些爭吵,倒是反常的。以上事實,可以看出答辯人與原告感情並未破裂,不但未破裂,且感情基礎穩固。且答辯人品行良好,積極上進,並無規定之不良行為及其他情形。所以,答辯人與原告不符合法定離婚的條件。

二、關於子女撫養權的問題

(一)雙方婚後生有一子________,答辯人認為一個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長所必可少的條件,良好的家庭環境可以給孩子帶來一個陽光向上的成長心態。反之,會使孩子的心靈充滿陰霾,不利於孩子的成長。因此,維持答辯人與原告的婚姻,才會使這個家庭完整幸福,從根本上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二)由於原告堅持選擇離婚,並同時爭取孩子撫養權。答辯人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來衡量,認為即便雙方最終離婚,孩子也應當由答辯人撫養。

1、孩子隨原告生活期間,原告未盡到應有的監護義務。________年,在孩子隨原告生活期間,由於對孩子監護不力,使孩子誤食不明有毒物品,後經送往醫院搶救(另:醫院病例資料正在調取中),才得以生還,此事給孩子無論是身體上還是心靈上都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其他原告未盡到監護之事例,因篇幅之所限,在此不再一一列舉。

2、原告無法給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質生活條件原告因其工作性質,收入微薄(月薪________元左右),按照現在的物質生活水平,原告連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很難提供給孩子,何來孩子的健康成長。而答辯人收入遠遠高於原告,且收入穩定,可以給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質生活條件。根據《民法典》關於離婚後子女撫養權的立法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並結合以上事例來衡量,無論是從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還是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孩子都應由答辯人來撫養。

綜上,答辯人認為,原告所提之訴訟請求,既無事實根據,又無法律依據,答辯人不能接受。因此,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證據材料______份。

撫養權答辯狀 篇3

審判長、審判員:

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接受本案被告______________的委託,指派我作為其代理人依法參與本案訴訟活動,結合庭審查明的事實,代理人認為原告的訴訟請求應予駁回,理由如下:

一、原告撫養孩子不利於其健康成長。

由原告撫養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原告對孩子的生活起居的照顧不如被告及其父母對孩子照顧的周到,小孩正處在生長髮育的重要時刻,也是人生觀和是非觀念剛剛形成的時刻,如果孩子生活在一個好的環境,有利於孩子建立良好的思想和品德,有利於孩子形成健全的人格。相比而言,被告家庭更加具備這樣的條件。

二、孩子隨被告生活更有利於孩子的教育和成長。

1、被告對孩子疼愛有加、百般呵護,並對孩子採取了正確的教育和生活方式。孩子雖小,但誰疼他還是知道的,這個不是誰教給他的,被告及父母對孩子的教育都是正面的,他們希望把家庭的破裂對孩子的影響降到最低,即使家庭破裂了,被告及其父母也希望並儘量讓孩子得到父愛和母愛。

2、被告系紹興本地人,有穩定的工作,每月收入近三千元,且長期與父母共同生活,開銷不大,個人能力和經濟狀況均比原告優越,原告無住房、工資待遇不高,不能為孩子的學習和生活創造良好的條件。

3、雙方協議離婚後,孩子一直隨被告生活,彼此之間已有穩定牢固的感情基礎。反倒是原告即使在未與被告離婚前對孩子也是不管不問,白天工作可以理解,但晚上回來吃完飯也是顧自己玩電腦,很少有增進父子感情的舉動,所以孩子自然而然地對其生疏了。

4、被告父母經濟基礎堅實,父親年收入7萬餘元,母親也有退休金,二老十分捨得給孩子花費。孩子自出生後半個月起,一直與被告父母共同生活,被告父母非常疼愛孩子,孩子的日常支出基本上都是由二老負擔,祖孫已經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外祖父母優渥的家境與對孩子的關愛,都十分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三.原告訴求無法律依據。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本答辯狀副本________________份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撫養權答辯狀 篇4

審判長、審判員:

律師事務所接受本案被告委託,指派我作為其代理人依法參與本案訴訟活動,結合庭審查明的事實,代理人認為原告的訴訟請求應予駁回,理由如下:

(一)原告撫養孩子不利於其健康成長。

由原告撫養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原告對孩子的生活起居的照顧不如被告及其父母對孩子照顧的周到,小孩正處在生長髮育的重要時刻,也是人生觀和是非觀念剛剛形成的時刻,如果孩子生活在一個好的環境,有利於孩子建立良好的思想和品德,有利於孩子形成健全的人格。相比而言,被告家庭更加具備這樣的條件。

(二)孩子隨被告生活更有利於孩子的教育和成長。

1、被告對孩子疼愛有加、百般呵護,並對孩子採取了正確的教育和生活方式。孩子雖小,但誰疼他還是知道的,這個不是誰教給他的,被告及父母對孩子的教育都是正面的,他們希望把家庭的破裂對孩子的影響降到最低,即使家庭破裂了,被告及其父母也希望並儘量讓孩子得到父愛和母愛。

2、被告系紹興本地人,有穩定的工作,每月收入近三千元,且長期與父母共同生活,開銷不大,個人能力和經濟狀況均比原告優越,原告無住房、工資待遇不高,不能為孩子的學習和生活創造良好的條件。

3、雙方協議離婚後,孩子一直隨被告生活,彼此之間已有穩定牢固的感情基礎。反倒是原告即使在未與被告離婚前對孩子也是不管不問,白天工作可以理解,但晚上回來吃完飯也是顧自己玩電腦,很少有增進父子感情的舉動,所以孩子自然而然地對其生疏了。

4、被告父母經濟基礎堅實,父親年收入7萬餘元,母親也有退休金,二老十分捨得給孩子花費。孩子自出生後半個月起,一直與被告父母共同生活,被告父母非常疼愛孩子,孩子的日常支出基本上都是由二老負擔,祖孫已經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外祖父母優渥的家境與對孩子的關愛,都十分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三)原告訴求無法律依據。

1、從原被告雙方簽訂離婚協議迄今不足七月,當時雙方對孩子跟誰生活經過認真的考慮和充分的協商。短短的時間,客觀情況並未發生變化,現在原告就要對原來雙方都認可的協議內容變更,頻繁的變更撫養,會使孩子沒有一個穩定的生活和學習的環境,所以原告的訴訟是不適當的,既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也有悖法律要保護合法有效協議的嚴肅性。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6條,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情形作出規定: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八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被告根本就不符合上述三種情形之一,因而,原告的要求沒有法律依據。

(三)原告的變更理由不成立。

原告要求變更的理由是:被告限制原告探望、被告無力撫養兒子。事實證明可原告的這一主張無任何事實依據,通過庭審,已經明確被告並未阻止原告探視孩子,而是原告不顧孩子身患哮喘硬要帶其出去的這一不近情理事實,該事實進一步表明了原告並非疼愛孩子,試問一個看重孩子健康的父親怎會忍心讓自己的孩子誘發病情。而且原告完全可以在被告家裏探望孩子,孩子尚小,不宜外帶,將孩子外帶出去不是行使探望權的必要條件。被告也向法庭證明了自己具備撫養孩子的能力,加上有疼愛孩子的外祖父母,被告完全有能力為孩子創造良好的成長與教育環境,相反地,原告卻無法為孩子創造這些條件,原告要求變更撫養的真實原因是變更後其可以不負擔撫養費。被告嫁人不淑,已經把全部的愛都傾注在孩子身上,被告及其父母與孩子關係融洽,感情深厚,他們對孩子的愛護,真是殷殷期望難以筆述。

綜上所述,代理人認為原告的訴訟請求無任何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依法應予駁回。

以上意見請以採納!

謝謝

代理人:

撫養權答辯狀 篇5

答辯人:_________、男、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_____族、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辯人:_________、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_____族、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辯人因變更撫養權糾紛一案【案號(___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_號和(__________)字第_____號】,依據事實、道理、理由、道德和法律依據,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請求:_________

1、請求法院秉公裁判,對合法撫養權給予法律保護,以維護王小某作為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2、請求法院對合法生效的離婚協議給予法律保護;對被答辯人李某某的不道德行為給予教育。

3、請求法院依法查明事實,駁回原告的無理請求,並作出公正的判決。

事實理由:

大家都有子女,大家都知道撫養子女不是簡單的養大的意思,撫養費也不是簡單的孩子生活費,既然生出了孩子,就要儘自己的責任,就要盡到自己法律的義務和做人的道德,在法律上父母撫養子女的規定年限是子女成人(18歲),但在現實和中國國情中,培養子女成人成才直到完全獨立,乃至子女成人後安家樂業、18歲後中等和高等教育的撫養、結婚生子、困難幫助等等。都是父母撫養的範圍,大家都當過父母,大家也都是為人父母的,子女的日常花費、教育費實際花費和教育的實際投入、生活費、醫療費的開支,不用調查也心中明白。

1、__________要求變更王小某撫養權是沒有法律依據,原告請求變更撫養權理由不充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①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②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③10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④有其他理由需要變更的。

根據以上規定,李某某要求變更撫養權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原告在起訴書中訴訟請求判令將__________判給原告撫養是李某某憑藉《王小某與李某某的撫養糾紛案》想奪回王小某的撫養權,是不合法的,是對《離婚協議》的反悔,是對《離婚協議》的不尊重,違反了《民法典》的規定。

2、本案涉及到的部分法律: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②《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節訴訟代理人,第五十七條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由他的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第五十八條:律師、當事人的近親屬、有關的社會團體或者所在單位推薦的人、經人民法院許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撫養權答辯狀 篇6

原告: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性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漢族,__________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性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漢族,__________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原、被告婚生兒子/女兒_______________變更為由原告撫養;

2.判令被告每月支付小孩的撫養費_______________元。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hunyin/deo8gj.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