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氣一廠供氣的安全協議(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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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氣一廠供氣的安全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國家有關法規,明確是雙方安全、生產責任,確保供氣、用氣安全,經協商一致,雙方在簽訂供氣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安全協議。
第一條 供氣基本概況
1.1 名稱:採氣一廠 向 供氣。
1.2 氣質參數:外供氣壓力≤2.0MPa。H2S含量為19.37mg/m3,水露點為5℃。
第二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3.1 有權要求乙方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控制危險點源。
3.2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3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氣質情況報告。
3.4 告知乙方天然氣及硫化氫的基本屬性。
第四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4.1有權對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4.2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安全技術資料。
4.3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
4.4嚴格落實天然氣使用過程中的相關要求。
4.5 乙方應建立合理的管線超壓應急措施,認真履行險情(突發事件)報告義務,做好事故處理。
4.6 負責乙方自行使用管理的天然氣管路、閥門等分界區域內的安全責任。
第五條 甲乙雙方安全責任具體約定
5.1由於目前集氣站工藝流程限制,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天然氣未經脱硫、脱碳、脱水、加臭處理,乙方自行採取相應的工藝措施,對由於氣質產生的任何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5.2由於工藝限制,甲方的供氣直接由外輸口供壓,外輸壓力在5.0-6.0 MPa之間,乙方應採取合理的分級降壓措施,以防止管線、設備超壓。
5.3甲方負責集氣站內設備及管線的正常運行維護管理,乙方負責集氣站圍牆外輸氣管線的正常運行及維護和管理。
5.4甲乙雙方若遇突發事件,不能正常供氣或不能直接接氣時,應及時通知對方採取緊急措施。
5.5乙方管線需要停氣改造時必須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做好施工過程中集氣站內的各項安全措施。
5.6乙方必須定期對用氣管線各法蘭、接頭進行驗漏,防止因泄漏造成的人員中毒、火災爆炸事故。
5.7 乙方不得私自採取打眼、鑽孔、切割天然氣管路。
5.8本合同附件部分,視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乙方應認真閲讀,仔細領會,並在具體操作中貫徹落實。
第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糾紛,當事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銀川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與訴訟只能選擇其一)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因違反雙方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所有責任。
由乙方原因造成地方行政部門實施行政處罰或者其他行政處理的,由乙方負責整改或者協調處理。
第八條 其他事項
8.1本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行政章後生效。
8.2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貳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8.3本協議是供氣主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未盡事宜或者需要變更的事項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效力。
8.4本協議的附件包括天然氣屬性介紹、硫化氫屬性及危害性介紹等。
甲方: (印章)
● (我對本協議內容已閲讀並完全理解)
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印)
乙方: (印章)
● (我對本協議內容已閲讀並完全理解)
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印)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採氣一廠供氣的安全協議 篇2
根據北京市、學校有關安全的規定及要求,現就教師公寓有關安全問題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公寓內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電水壺、電水杯、偽劣接線板電器等。嚴禁私拉亂接電線,違反規定一經查出嚴肅處理。處以經濟處罰____-____元,嚴重者行政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乙方的家用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2.樓道不準堆放雜物及做飯,垃圾不準堆放在家門口樓道上,必須裝入垃圾袋投入樓外設置的垃圾箱內。
3.公寓房只能承租人自己使用,不能轉租,轉借轉讓他人。一經查出房產科即收回公寓房另行安排。
4.房間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
5.房間內的暖氣、水、電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到房產科或後勤物業公司修繕中心報修。
6.不能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和設備,簡單裝修的需報房產科批准,未經批准私自裝修的一經查出嚴肅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7.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
甲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單位: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採氣一廠供氣的安全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政府頒佈的有關防火、安全的法律、法規,確保倉儲的防火安全,使經營者和管理者的財產安全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特制定本協議: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消防治安條例,確保庫區安全。
2、必須嚴格做到不準隨意使用明火,不準吸煙,不準易然爆品混放,不準無關人員出入。
3、嚴格執行相關消防規章制度,加強防範意識,立足於防。庫內不得存放易燃、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4、存放物碼放要給通風設備、消防設備留足夠操作空間,要留足防火通道和搬運通道以免影響倉庫工作人員的安全。
5、設有消防器材的地域及消防通道出口,嚴禁覆蓋和堆放雜物,保證通暢,庫區內所有消防設施,器材工具,要有專人保管,嚴禁挪做他用,每位員工應該熟悉本部門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及使用方法 。
6、客户用電必須有符合安全規定的正式電工安裝維修,不得亂接、亂拉電線,因特殊需要拉臨時線時必須提出申請,經安全保衞部門審核同意後方可使用。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電料及保險裝置,嚴禁使用電熱棒、電熱毯、電爐子。
7、辦公室有關工作人員在班前、班後檢查辦公室電器設備是否完好,避免因故障釀成火線,設施使用完畢後,要及時關閉,下班後要切斷電源避免超時限運轉導致電器設施發熱造成火險。
8、庫區內消防設施及器材由安全保衞部門統一配備、維修和更換,消防器材設置處和消防設施要有醒目的標誌、實施定期檢查、保證其性能良好有效。
9、庫區實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務求落實。
10、要切實做好“四有一及時”。有防火責任人,有義務消防組織,有健全的消防制度,有足夠的相應滅火器材。
11、為保證庫區夜間安全,各庫庫外照明燈夜間必須開啟。
12、發生火警火險時,在該部門工作的員工要及時組織補救,立即報告安全保衞部門並報警。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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