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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合同(通用18篇)

酒店合同(通用18篇)

酒店合同(通用18篇)

酒店合同 篇1

甲方(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大酒店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出租酒店的範圍和基本情況

1、**大酒店位於路號,出租範圍包括該酒店的樓,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2、上述樓層按現狀的所有裝修和所有物件隨樓層同時出租給乙方作為賓館經營使用。

3、甲方作為該房屋的唯一合法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合同關係。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所涉之租賃房屋及配套附屬設施等享有使用權及合法處置權,並不被第三人合法追索。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可用於賓館經營用途。

4、乙方租賃後應單獨辦理相關證照和營業手續,甲方應予配合。

二、酒店租賃期限和交付日期

1、該賓館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後,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

三、租金標準數額、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每年為______________-不包含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房屋維修費等税費。 年後,每 年房屋租金遞增 %。

2、租賃房屋採取先交費後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計人民幣 萬元整、第一期租金 萬元整,從第二次交租開始乙方應提前一個月支付下一期租金。租賃期內乙方無任何違約,押金在合同終止後甲方全額不計息退給乙方。

3、乙方不按時交納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應按當期應支付房屋全年租金的百分之五(5%)向甲方支付每日違約金,超過60日仍未完全交納房屋租金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合同解除後乙方需支付給甲方合同租金總價的30%違約金。

四、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因使用該房屋正常發生的水、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排污:乙方負責辦理排污和環保手續,承擔相關費用,甲方負責配合乙方辦理。甲方提供滿足乙方使用量的化糞池。

3、屬於操作使用等人為因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損失。

4、消防:乙方保證租賃期間的所有建築物的一次性消防系統滿足有關部門的標準,可用於商業活動的正常使用,確保酒店賓館正常開業及日後正常使用。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5、其他未明確税收及費用在租賃期內由乙方全部負責。

五、酒店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主體有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另外,屬於甲方維修範圍需要進行大修時,若因維修工作對乙方的營業造成較大和較長時間的影響,甚至導致乙方完全無法營業,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響期間適當減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體減免比例由雙方根據影響時間和影響程度協商確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設施維修或公共部分維修所造成的影響不屬於此範圍,但雙方同意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協商的方式妥善解決。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由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及其維修責任由乙方負責。

4、乙方保證按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5、乙方保證安全的使用該房屋,不在該房屋內存放或容忍存放危險物品。否則,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六、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1、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經雙方清點簽收並相互結清費用進行交接。

2、屬於乙方的傢俱、電器等設備由乙方負責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裝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牆、窗、燈具、門及其他拆卸後會損壞室內狀況的情況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壞室內的裝修狀況,增加的裝修的所有權無償歸甲方所有。

七、轉租、轉讓和交換

1、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轉租、轉讓或交換。

2、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或因資不抵債、銀行等抵押需要處理該房屋的,應至少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屋出售時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八、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間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未履行部分的相應租金。

1、不可抗力:因自然外力等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損毀,滅失的。

2、政策性拆遷:租賃期內如遇房屋拆遷,甲方應按照政策及法律法規賠償乙方損失。

九、綜合條款

1、租賃期內,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至少提前一個月書面告知乙方,並保證抵押權人認可及履行本租賃合同內容。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和附件內容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經對本合同條款中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等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有乙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照本合同規定索賠。

4、甲乙雙方就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應先通知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依法向租用酒店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附件:

1、 房屋產權證明或授權證明(複印件2份);

2、 租用房屋的平面圖及結構圖(附件一:產權人蓋章);

3、 租用房屋所在範圍的土地紅線(附件二:產權人蓋章);

4、 租用房屋的土建、配套設施和附屬設施狀況;

5、 租用房屋裝修、物品清單及相關照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酒店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政府有關法規,就甲方租賃給乙方綜合樓單元及相關部分的經營管理等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1條 乙方租賃甲方位於時代綜合樓第 層第單元及相關部分(簡稱“委託物業”)

第2條 租賃期限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自甲方簽定並付清時代綜合樓開發商(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房款及各種税費時生效,如甲方未付清以上所指各項款項視同甲方違約,至甲方付清以上所指各項税費款項並與開發商協商一致時生效。

第3條 甲方租賃物業由乙方日常經營及管理。

第4條 租賃費用: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房款總額的7.5%的租賃費,且必須於每月10 日前將上一月的租賃費xx元(税後收益)轉到甲方指定的帳户內(不足一個月的,按當月應付天數除以當月日曆天數乘以該收益計付),如逾期則乙方必須每天另外按應付租賃費的20%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5條 本協議第4條中支付的租金所產生的現行各項税費由乙方承擔並由乙方自行去税務單位交納。

第6條 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視為乙方已從甲方處獲得物業的完整使用權、並完成將委託物業的管理、使用、經營及收益權交付給乙方。

第7條 甲方在租賃期間不得佔用委託物業,或以任何形式制止乙方對租賃物業的正常使用和經營管理。

第8條 租賃期間,甲方無需另行向乙方交納租賃物業的物業管理費。

第9條 租賃期間,甲方及其任何相關方應遵守乙方制定的受國家法律法規保護的酒店管理的一切規章制度,不得有任何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管理的行為。

第10條在租賃期間,酒店裝修、翻新、設備的更換、維修、購臵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11條 在租賃期間,乙方負責承擔酒店開業所必須的水、電、線路分户、改造的全部費用以及相關的全部税費。

第12條 在租賃期間,乙方所租賃經營房間所產生的水、電、環衞費、垃圾清運費、電梯營運費、通信費(包括電話費、上網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13條 在租賃期間,如甲方轉讓委託物業,應事先告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而甲方將物業轉讓給第三方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並保證受讓方接受本協議書的所有條款。乙方應按本協議書的約定對租賃物業進行日常經營管理。

第14條 乙方應按本協議書的約定對租賃物業進行日常經營管理。

第15條 乙方在對承租物業進行裝修裝飾及設備添臵前應書面告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未對甲方出租的物業進行任何的裝修裝飾及設備添臵。

第16條 租賃期內,如甲方違反本協議書約定或單方解除協議的,以本協議書約定的租賃期扣除已履行的協議期後的剩餘租賃期的物業免費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作為甲方違約對乙方的賠償,乙方保留向委託物業停止的供應水、電、電梯及其他經營管理服務的權利,同時,甲方還應承擔如下義務:

(1)與乙方辦理委託物業管理的相關協議,並遵守酒店的受國家法律法規保護的所有規章制度,不得有任何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管理的行為。

(2)向乙方支付物業單元水、電設施改造為獨立供應的全部費用,並向乙方交納按面積分攤相關水、電費用及物業維護費用(單獨水電錶等)。

(3)每月應按2元/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收費標準向乙方交納酒店經營管理費(該收費標準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作調整的,甲方應按新的標準交納)。

(4)向乙方支付熱水供應費50元/立方米(該標準經核定作調整的,甲方應按新的標準支付)。

協議期滿後,甲方不再與乙方簽訂租賃合同時,甲方不再承擔上述義務。

第17條 本合同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不再與乙方簽訂租賃合同、又不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的相關協議的,視為甲方同意乙方無償使用該物業;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不再與甲方續約的,則乙方必須在協議期滿30內將甲方的出租物業恢復原狀,且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18條 本合同到期後,甲方不再與乙方簽訂租賃合同、又不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的相關協議或甲乙雙方還未就協議履行達成一致意見的,在協商期間繼續履行協議。

第19條 乙方(或乙方入股的集團股份公司)在做上市ipo準備的適當時機,甲方同意在乙方進行ipo準備時(證監會審批時)按市場評估價(第三方資產管理評估公司評估價)入股(委託託管股份)或市場評估價賣與乙方。

第20條 租賃期間,若發生戰爭、暴亂、動亂、地震、水災、火災(火災應承擔責任)、疫情、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協議書全部或部分無法執行的,則雙方均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其它各方。

第21條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書執行中的一切爭議,都應首先通過協商解

決;如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酒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22條 本協議書有關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另外簽訂補充協議書或協議並組成本協議書的有機部分,均具協議書同等效力。

第23條 本協議書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24條乙方違約責任:

(1)為保證合同能正常履行,乙方先預付二年的租賃費給乙方作為履行合同的保證金。

(2)乙方超過當月10日支付上一月的租賃費的,每超過一天須另外加付月租賃費的20%的滯納金給甲方。

(3)在租賃期間,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或者經營不善造成酒店倒閉、停業、停產的,須支付年租賃費的五倍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

(4)在租賃期間,第三方(旅客、房客、酒店工作人員)在房間內財物丟失、被搶、被盜、損壞和造成他們自己人身安全、傷害、死亡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

(5)在租賃期間,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行政規章被處理或要求承擔法律責任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

(6)酒店土地使用證使用權為四十年,乙方交付甲方的《土地使用證》必須是從乙方接手酒店時的使用權為四十年,土地使用權每減少一年,由乙方支付給甲方2年的收益作為土地使用權每減少一年對甲方的賠償。

(7)租賃期滿後,甲乙雙方解除租賃協議的,乙方負責將酒店甲方房間的水、電、線路分户到户(包括水錶、電錶、數字電視、寬帶網線),改造的全部

費用由乙方承擔。

(8)租賃期滿後,甲乙雙方解除租賃協議的,乙方負責將酒店甲方房間交給甲方,房間應有(電視、牀、櫃、衞浴應寫明廠牌、規格、標準)。

第25條 本協議書自簽字蓋章並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26條 本協議書於

(以下無正文)

年 月簽署。 日

酒店合同 篇3

第一條:根據《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協議。

第二條:本企業為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第三條:企業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企業經營場所: 。

第五條:合夥宗旨

秉承互利共贏、開誠佈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各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項目。

第六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到期若雙方仍需合夥經營,進行協議續簽。

第七條:合夥人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___,性別___,身份證: ________,

現住址 。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___,性別___,身份證: ________,

現住址 。

第八條: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及期限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比例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比例___________。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第九條:企業法人

經過甲乙雙方協定,為了便於生產運營,現決定由方為企業法人代表, 負責辦理工商、税務、衞生等經營手續。

第十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利潤分配,雙方合意同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 的家庭或個人財產同等比例承擔。

3、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據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4、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或者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辦法決定。

第十一條: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新合夥人入夥時,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④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4、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第十三條:合夥事務處理方式及負責人

1、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2、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4、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了利益應歸合夥,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飯店做單方處置,如抵押、出租、轉讓、變賣等行為。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5、如果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合夥的終止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的目的不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第十七條: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夥企業無法存續、

合夥協議終止,合夥人的合夥關係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後,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主要職責:

①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②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③清繳所欠税款;

④清理債權、債務;

⑤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⑥代表企業參與民事活動。

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註銷登記。

6、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7、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十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8、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十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約定內容雙方應全面遵守,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夥期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討論補充或者修改,修改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正本一式叁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工商部門及相關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酒店合同 篇4

甲方:杭州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的_________大酒店的有關事宜形成決議如下:

一、承包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承包形式為上交利潤包乾。即乙方不論盈虧,每年上交甲方_____萬元。每年支付兩次,支付時間為_______月和次年的_____月。承包前支付第一年度的________ %。

三、債權債務的處理

承包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四、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_________大酒店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五、承包期內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法經營、照章納税;

2.乙方應以一個善意管理人的義務使用甲方移交給乙方的財產,承包期滿,流動資產損壞、短少的,乙方應予補齊或折價賠償;固定資產因非正常使用造成毀壞的,乙方也應予以賠償;

3.承包期間,乙方不得以_________大酒店名義對外借款和擔保。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收取違約部分總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並有權解除合同。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杭州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酒店合同 篇5

出租商:銀城酒店

地 址:東莞市莞太大道48號

承租人:熊 雲 飛

聯繫電話:

本商場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本酒店有關規定,在雙方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制訂,租約條款如下:

一、酒店將位於酒店內大堂二樓的商場(約90平方米)租給租户營業使用,租期壹年,從20xx年3月18日至20xx年3月17日止,租金為每月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調費和電費。

二、經營範圍:

古今字書、四大名繡、宜興紫砂、金石雕刻、文房四寶、景德陶瓷、翡翠玉器、木刻雕件、字書裝裱及各種工藝美術品

三、租户不得超出以上經營範圍,同時不能和酒店經營或出租的商品有牴觸,若違反,酒店有權收回經營地點,不另行補償;酒店有義務保障租户的經營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諾以下各項:

1、租户需於每月18日前將當月租金和其他應付費用一次性付給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將收取3%的滯納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結算,則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額5%的手續費。

3、營業時間在早上7:00至晚上12:00之間。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裝酒店分機電話,酒店則按電信局標準收費。

5、租户如欲更改場地的裝修或懸掛對外宣傳廣告物品時,必須事先得到酒店書面同意後,才可進行,否則按違約處理。

6、承租人必須維持承租區域的整潔和完好,並承擔租賃區域的一切維修費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服從酒店的管理,不得將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帶入酒店。

8、租户任何時間都不得在承租範圍內製造噪音(包括公共廣播、電視機、收音機)。

9、租户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承租範圍任何部分從事不合法或不正當行為。

10、租户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酒店相關管理人員的協調管理。

11、該承租範圍不得分租或轉租。

12、如非因酒店有關人員的人為疏忽而造成租户任何財物損壞或損失,概由租户自行承擔。

五、酒店向租户承諾以下各項:

1、酒店為酒店大樓的安全管理負責,並提供承租範圍內持續電力服務。

2、租户每月可在本酒店購買飯票解決員工的膳食問題,飯票價格按每日10元/人執行。

3、酒店可提供製服洗滌服務給租户,收費按酒店對外價格的七折執行。

六、押金:

在該合同簽訂後的七天內承租人應付給酒店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作為租用押金,合同期滿或經雙方友好協商提前終止時,如租户已付清所有租金,並遵守合同的規定,酒店將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違約責任:

承租人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酒店有權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從押金中扣除損失費用。

八、合同終止:

1、租户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由租户所負責的一切經濟責任。

2、如酒店或租户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終止此租約時,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終止方需負責對方的經濟損失。

九、續約:

1、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續約權,但租户應於租約屆滿時提前三個月向酒店發出續約的書面通知。

2、租户如不續簽租約,本合同至20xx年3月17日即終止,屆時租户必須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屆時將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標準計算場租,並需賠償酒店一切有關損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後另行補充,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其內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商: 銀 城 酒 店 承租人: 熊 雲 飛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蓋 章: 簽字蓋章:

日 期: 日 期:

酒店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省 市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 址: 市 路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香港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省 市 路386號

法定代表人:田力

甲方將位於 路與 路交接處“ 酒店”整體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並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租賃物業定義

1、租賃的具體範圍、面積及單價、總金額

指甲方根據合同條款出租給乙方的位於 路與 路交接處的“ 酒店”。該房產整體租賃,建築面積為33494.5平方米(最終精確面積由房產部門測繪確認為準),單價為30元/平方米/月,計幣:壹仟貳佰零伍萬捌仟元/年。

2、配套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租賃的物業可以滿足對方需要的相應配套的水、電(含增容動力、照明、配電)、燃氣、消防安全設施、通訊設施、冷暖氣空調設施、電梯、環保設施(排水、排污、排煙等)等由乙方確認具備正常使用功能的設備。

甲方的物業附帶現有的配套設施(具備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並據此作為約定相應的合同條款的因素。

第二條 期限定義

1、合同期限

租賃共20xx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 日止。

2、物業交付日期

甲方在20xx年5月1日前,將竣工的物業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條規定的合同期限根據逾期交付天數相應順延,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補償乙方經濟損失1萬元,逾期超過6個月的,乙方可選擇終止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賃的房屋建築面積計算,基本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30元。 增幅:從租金計算日第三年起,在基本租金基礎上每一年遞增5%。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給甲方,甲方於每月月首前5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當地税務及相關部門要求的租賃費發票,乙方在收到上述發票後3個工作日內將當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證金

為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順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200萬元作為保證金,開業前將保證金存入雙方共管賬户中,甲乙雙方預留印鑑進行共管。保證金支付方式為合同簽訂後付100萬元,開業時付100萬元。乙方在15個工作日內(如有特殊原因,乙方可順延5個工作日),將上述款項轉入指定賬户,待甲方依合同約定能順利完工,能在規定時間內順利交付物業而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乙方可在開業後10個工作日內將該款項轉入甲方賬户。由甲方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證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滿,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保證金。

如遇甲方不按規定時間交付物業或物業不符合乙方經營的要求,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按法律規定返還雙倍保證金。

第六條 租賃

甲方擁有將所建的“ 酒店”整體出租給乙方經營的權力,並特聲明酒店出租已取得購買酒店業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權不清,發生有關糾紛,造成乙方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設備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與設備供應商聯繫維修,甲方在接到設施、設備故障報告應立即組織維修,甲方未及時實施上述行為,乙方有權自行聯繫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保修期過後因設施、設備老化造成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更換,更換之新設施、設備應不低於現有設施、設備的標準;乙方負責所有設施、設備的年檢和物業內正常的維修、維護。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 酒店的物業使用權,甲方租賃物業給乙方作酒店經營,並保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甲方需保證所提供的物業符合和具備乙方經營酒店的基本條件(含基本裝飾、二次裝修、消防、冷暖氣空調設備、停車場、電力、室外排污、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備)。具體要求見國家酒店評定標準、星級酒店計分標準,上述基本條件在約定交付使用時必須同時具備。

3、甲方有權按合同條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賃費發票未能達到當地税務局或政府其它部門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補交税款、罰款或遭受其它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可以選擇從應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損失。

4、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其房產税、土地使用費、租賃登記管理費、如增加建築面積需補交的地價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收取涉及房產的相關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5、甲方確保設施、設備完好移交給乙方,雙方當場驗收清點後簽字確認,物業移交前如設備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資修復。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及消防驗收合格批文的複印件給乙方備案。

第九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法規,依章納税,按雙方商定的場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務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以及辦理其它經營所需的繳交税收及各種費用。

2、有關證照申領後,乙方必須將各種證照的複印件交壹份給甲方備案,以便進行有效的監督。

3、乙方按照當地規定領取營業執照,並按照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相應責任。如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發生勞資糾紛而造成的後果及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乙方須合理科學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須按時向甲方交納房屋租金。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衞生等費用及政府規定的各種税費。

第十條 不可抗力及維修責任

1、房屋租賃期內,房屋及設備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致使房產、設施損壞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繕、更換的責任由甲方負責使其恢復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業或不能正常營業,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間的租賃費。

2、酒店經營屬於主體結構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維修的,由甲方負責無償維修;若引起乙方財產損壞,甲方負責其損壞財產部分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結構損壞的,乙方必須負責賠償。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導致該物業任何部分被損壞之後7天內甲方不進行重建復原工程,乙方有權進行以下行為:

A、乙方可進行所有必須的重建復原工程,而甲方應補償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費及開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復原工程在發生損失之後30天仍未動工,嚴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乙方可選擇終止本合同,並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保證如實提供場地和建築物有無任何的抵押情況及有無被執法部門採取查封等強制措施。如有上述事實,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具體內容,並向抵押權人或相關執法部門取得認可租賃的文件。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內,如甲方將其土地使用權或其建築物的所有權抵押予其他人,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權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為而受影響和改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賠償,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影響正常營運,否則視為違約。

2、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由於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有關法規及相關規定或造成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即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500萬元的違約金及補償對方受到的具體損失。

3、乙方如不能按時向甲方繳交場地租金,時間超過10天,經甲方催討,自第11天起,每延遲一天按拖欠的總金額的0.2‰每天向甲方繳交滯納金(10天允許期為考慮假日或人為疏失,超過60天則屬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4、如因甲方對租賃物的權利出現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業出現質量問題,給乙方帶來損失,甲方須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

5、如因甲方與其它單位的糾紛致使乙方正常營運受到影響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 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裁決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通知

一方發給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須是書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發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須由郵局傳遞、專人傳遞或通過傳真傳送。如郵局傳遞或專人傳遞,則於送達時視為正式送交。如以傳真發送,則以傳真確實收到該通知為準。更改地址、執照內容等重要文件要在7天之內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五條 保密

甲乙雙方不得向傳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雙方在具體接觸過程中,所瞭解的對方關於經營、決策等方面的非公開的內容。

第十六條 合同終止的約定

本合約期滿後如乙方想繼續承租本合同所指物業,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遵循優先權原則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重新訂立新的租賃合同。

第十七條 其他

如因與甲方有關的其他特殊約定,導致停水、停電、停業;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八條 附則

1、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的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賃合同不能生效,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在此間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並互不追究責任。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期滿終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四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存檔一份,工商部門存檔一份。

簽署: 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酒店合同 篇7

出租人(甲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聯繫電話:

地 址: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工作單位:

單位地址:

經甲、已雙方實地看房後,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壹世界豪華裝修精緻配套公寓第_____ 層_______ 號房間(傢俱設備及家居用品附後),出租給乙方作居住使用,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上述房租給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 乙方在租住期間,根據所租住時間享受本協議規定的優惠。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住客管理,乙方向甲方提供個人相關資料。

第五條 甲方保證出租公寓具有居住功能。乙方保證在租住公寓期間不改變公寓用途,不破壞房子結構,保證自己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且遵守本協議各項約定。

第二章 租金和其他費用的交納與結算

第六條 該房屋每月租金元。(人民幣大寫: )

第七條 自起租日開始,乙方向酒店支付 叁仟元整 押金。此押金不包含利息,在合同期滿時酒店退還給承租人。然而任何由於承租人違反合約而造成的損失,酒店應從押金中扣取一部分或全部作為賠償。

第八條 從承租開始第一天起及以後合同期內的每個月7日前,承租人需支付下月全月租金。如有乙方拖欠租金及各項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所欠費用,同時還有權收取滯納金。自拖欠之日起每天滯納金金額以拖欠費用總額的3%計算,如拖欠逾期20天,則視為承租方單方終止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所欠費用及滯納金。

備註:有關服務費及其他消費費用包括:物業費、公區能源費、水費、電費、電話費、清掃費、文印等特殊費用由承租方另行繳納。

第九條 甲方負責承擔房產税、出租公寓所用土地的使用費、租賃管理等政府税費。

第十條 乙方要求提前退房時,甲方根據不同情況計算應付租金和應付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 乙方在入住期間,在租期到期日前向甲方交納續租租金,先付後用,否則甲方可要求其立即退房。

第三章 公寓的使用、維修和轉租

第十二條 在出租公寓內配備的所有設施均屬甲方所有,甲方保證出租公寓及其配套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要求。

第十三條 乙方應正常使用並妥善保護公寓及配套設施,不得隨意更動配套設施的擺放位置或搬離出租公寓,防止不正常損壞。

第十四條 出租房間的內部、地面、牆壁、頂棚及室內的裝置,包括所有出租房間的門、窗、電器設施、排風扇、管道、線路應保持良好狀態。

第十五條 在出租房間內不得做任何對建築結構、設備、設施的任何一部分會產生傷害、損壞的活動。

第十六條 不得在公寓內安裝隔牆、隔板和改變公寓的內部結構。

第十七條 在出租房間內不得安裝使用除標準辦公用品以外的任何設備、機器用品,未經事先徵得酒店書面同意,也不得安裝額外的電線。

第十八條 允許任何酒店授權的酒店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進行出租房間檢查,並完成必要的維修與保養工作。

第十九條 除了指出酒店的地址、位置外,不得在與承租人有關的生意經營中使用酒店名稱。

第二十條 不得在出租房間或部分出租房間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一條 任何時間不得在出租房間內大聲播放音樂、製造噪音。 第二十二條 不得改換出租房間入口門上現有的門鎖、栓或其他裝備,未經酒店書面同意,也不得額外增加門鎖、門栓或其他裝備。 第二十三條 不得在出租房間外擺放任何物品。

第二十四條 合同期滿時,歸還出租房間內的所有原有設備及物品,所有設施應保持在完好、乾淨、可出租狀態,並清理掉所有個人物品。

第二十五條 酒店將對電梯、公共照明、火警監視等系統失靈或停止運轉向承租人做出合理保證,但不能減少降低所應該付的租金或部分租金。

第二十六條 在任何情況下,酒店不對在出租房間內發生的丟失、盜竊向承租人做任何

保證與賠償,但可以協助承租人報案及公安機關調查。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公寓使用過程中,發現公寓本身或內部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自然損壞或人為故障時,應及時告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甲方應於接到乙方通知後進行維修。甲方維修期間,乙方應積極配合,不得阻撓施工。

第二十八條?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公寓內的設施損壞、丟失或發生故障,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由甲方採取措施進行必要的維修和安裝或重新添置。乙方承擔維修、安裝或重新添置的費用,並賠償相應損失。

第二十九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轉租給他人。經甲方同意按法定程序轉租的,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租賃協議的有效期限。乙方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公寓再行轉租。本條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章 協議的轉讓、終止、解除和續簽

第三十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轉讓給第三人。 乙方要將房屋轉讓給第三人,須經甲方同意。

第三十一條 協議自動終止的免責條件: 1.發生不可抵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影響,使協議無法履行;2.因市政建設需要,政府決定徵用出租公寓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公寓,或者需要改建房屋;3.甲方的有關公寓租賃有效證件失效。

發生上述情形之一,協議終止,所造成雙方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協議,通知乙方交回公寓,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賠償:

1. 乙方人為損壞公寓設施而不主動賠償,甲方從乙方租賃押金扣除有關費用 後,乙方不及時補足押金的;

2. 乙方逾期不交房租的;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出租公寓用途的,擅自將公寓轉租、轉借、 轉讓他人或與他人交換的;

4.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擅自改變公寓內部設施和內部結構的;

5. 乙方在公寓內從事違法違規行為。

第三十三條 在承租期內,雙方都有權提前終止此協議,但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扣除對酒店的所有未付帳款後,酒店應在協議終止後將承租方所付押金退還承租方。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到期或出現本協議自動終止的情況,甲方對公寓進行核收,結算乙方所有應付賬款後,應返還乙方的預付金餘額和押金。乙方應按期遷離公寓。乙方提前辦理退房應提前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需繼續租用甲方公寓乙方應於協議有效期滿前十五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原協議押金將自動轉入新協議。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向乙方賠償。本條賠款僅限於乙方的直接損失。

第三十七條 乙方擅自將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或將本協議轉讓給他人的,該轉租(讓)無效,且乙方應向甲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乙方在違約期間應付租金的1倍。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但補充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規章之規定,並不得與本協議內容相悖離。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且乙方向甲方交納押金後生效。

第四十條 雙方在執行合同時應保持誠意,在試圖解決任何不符合之處時應採取友好態度,並且堅持相互信任的原則。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及合同中的條款條件交由酒店、其繼任或指派人監督執行。承租人也應履行義務,嚴格執行承租承擔的責任。

甲方:乙方:日期:

酒店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的_________大酒店的有關事宜形成決議如下:

一、承包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承包形式為上交利潤包乾。即乙方不論盈虧,每年上交甲方_____萬元。每年支付兩次,支付時間為_______月和次年的_____月。承包前支付第一年度的________ %。

三、債權債務的處理

承包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四、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_________大酒店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五、承包期內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法經營、照章納税;

2.乙方應以一個善意管理人的義務使用甲方移交給乙方的財產,承包期滿,流動資產損壞、短少的,乙方應予補齊或折價賠償;固定資產因非正常使用造成毀壞的,乙方也應予以賠償;

3.承包期間,乙方不得以_________大酒店名義對外借款和擔保。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收取違約部分總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並有權解除合同。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合同 篇9

出租人:

承租人: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規定,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制訂,租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位於 的商場(約 平方米)租給乙方使用,租期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為每月 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 費。

二、經營範圍:

三、租户不得超出以上經營範圍,同時不能和酒店經營或出租的商品有牴觸,若違反,酒店有權收回經營地點,不另行補償;酒店有義務保障租户的經營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諾以下各項:

1、租户需於每月 日前將當月租金和其他應付費用一次性付給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將收取 違約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結算,則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額的手續費。

3、營業時間在早上 至晚上 之間。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裝酒店分機電話,酒店則按電信局標準收費。

5、租户如欲更改場地的裝修或懸掛對外宣傳廣告物品時,必須事先得到酒店書面同意後,才可進行,否則按違約處理。

6、承租人必須維持承租區域的整潔和完好,並承擔租賃區域的一切維修費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服從酒店的管理,不得將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帶入酒店。

8、租户任何時間都不得在承租範圍內製造噪音(包括公共廣播、電視機、收音機)。

9、租户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承租範圍任何部分從事不合法或不正當行為。

10、租户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酒店相關管理人員的協調管理。

11、該承租範圍不得分租或轉租。

12、如非因酒店有關人員的人為疏忽而造成租户任何財物損壞或損失,概由租户自行承擔。

五、酒店向租户承諾以下各項:

1、酒店為酒店大樓的安全管理負責,並提供承租範圍內持續電力服務。

2、租户每月可在本酒店購買飯票解決員工的膳食問題,飯票價格按每日 執行。

3、酒店可提供製服洗滌服務給租户,收費按酒店對外價格的七折執行。

六、押金:

在該合同簽訂後的 天內承租人應付給酒店人民幣元整作為租用押金,合同期滿或經雙方友好協商提前終止時,如租户已付清所有租金,並遵守合同的規定,酒店將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違約責任:

承租人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酒店有權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從押金中扣除損失費用。

八、合同終止:

1、租户如逾期 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由租户所負責的一切經濟責任。

2、如酒店或租户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終止此租約時,必須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終止方需負責對方的經濟損失。

九、續約:

1、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續約權,但租户應於租約屆滿時提前三個月向酒店發出續約的書面通知。

2、租户如不續簽租約,本合同至 年 月 日即終止,屆時租户必須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屆時將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標準計算場租,並需賠償酒店一切有關損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後另行補充,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其內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酒店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方): 省 市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 址: 市 路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香港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省 市 路386號

法定代表人:田力

甲方將位於 路與 路交接處“ 酒店”整體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並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租賃物業定義

1、租賃的具體範圍、面積及單價、總金額

指甲方根據合同條款出租給乙方的位於 路與 路交接處的“ 酒店”。該房產整體租賃,建築面積為33494.5平方米(最終精確面積由房產部門測繪確認為準),單價為30元/平方米/月,計幣:壹仟貳佰零伍萬捌仟元/年。

2、配套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租賃的物業可以滿足對方需要的相應配套的水、電(含增容動力、照明、配電)、燃氣、消防安全設施、通訊設施、冷暖氣空調設施、電梯、環保設施(排水、排污、排煙等)等由乙方確認具備正常使用功能的設備。

甲方的物業附帶現有的配套設施(具備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並據此作為約定相應的合同條款的因素。

第二條 期限定義

1、合同期限

租賃共20xx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 日止。

2、物業交付日期

甲方在20xx年5月1日前,將竣工的物業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條規定的合同期限根據逾期交付天數相應順延,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補償乙方經濟損失1萬元,逾期超過6個月的,乙方可選擇終止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賃的房屋建築面積計算,基本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30元。 增幅:從租金計算日第三年起,在基本租金基礎上每一年遞增5%。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給甲方,甲方於每月月首前5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當地税務及相關部門要求的租賃費發票,乙方在收到上述發票後3個工作日內將當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證金

為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順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200萬元作為保證金,開業前將保證金存入雙方共管賬户中,甲乙雙方預留印鑑進行共管。保證金支付方式為合同簽訂後付100萬元,開業時付100萬元。乙方在15個工作日內(如有特殊原因,乙方可順延5個工作日),將上述款項轉入指定賬户,待甲方依合同約定能順利完工,能在規定時間內順利

交付物業而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乙方可在開業後10個工作日內將該款項轉入甲方賬户。由甲方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證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滿,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保證金。

如遇甲方不按規定時間交付物業或物業不符合乙方經營的要求,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按法律規定返還雙倍保證金。

第六條 租賃

甲方擁有將所建的“ 酒店”整體出租給乙方經營的權力,並特聲明酒店出租已取得購買酒店業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權不清,發生有關糾紛,造成乙方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設備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與設備供應商聯繫維修,甲方在接到設施、設備故障報告應立即組織維修,甲方未及時實施上述行為,乙方有權自行聯繫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保修期過後因設施、設備老化造成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更換,更換之新設施、設備應不低於現有設施、設備的標準;乙方負責所有設施、設備的年檢和物業內正常的維修、維護。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 酒店的物業使用權,甲方租賃物業給乙方作酒店經營,並保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甲方需保證所提供的物業符合和具備乙方經營酒店的基本條件(含基本裝飾、二次裝修、消防、冷暖氣空調設備、停車場、電力、室外排污、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備)。具體要求見國家酒店評定標準、星級酒店計分標準,上述基本條件在約定交付使用時必須同時具備。

3、甲方有權按合同條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賃費發票未能達到當地税務局或政府其它部門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補交税款、罰款或遭受其它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可以選擇從應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損失。

4、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其房產税、土地使用費、租賃登記管理費、如增加建築面積需補交的地價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收取涉及房產的相關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5、甲方確保設施、設備完好移交給乙方,雙方當場驗收清點後簽字確認,物業移交前如設備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資修復。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及消防驗收合格批文的複印件給乙方備案。

第九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法規,依章納税,按雙方商定的場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務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以及辦理其它經營所需的繳交税收及各種費用。

2、有關證照申領後,乙方必須將各種證照的複印件交壹份給甲方備案,以便進行有效的監督。

3、乙方按照當地規定領取營業執照,並按照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相應責任。如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發生勞資糾紛而造成的後果及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乙方須合理科學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須按時向甲方交納房屋租金。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衞生等費用及政府規定的各種税費。

第十條 不可抗力及維修責任

1、房屋租賃期內,房屋及設備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致使房產、設施損壞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繕、更換的責任由甲方負責使其恢復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業或不能正常營業,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間的租賃費。

2、酒店經營屬於主體結構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維修的,由甲方負責無償維修;若引起乙方財產損壞,甲方負責其損壞財產部分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結構損壞的,乙方必須負責賠償。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導致該物業任何部分被損壞之後7天內甲方不進行重建復原工程,乙方有權進行以下行為:

A、乙方可進行所有必須的重建復原工程,而甲方應補償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費及開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復原工程在發生損失之後30天仍未動工,嚴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乙方可選擇終止本合同,並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保證如實提供場地和建築物有無任何的抵押情況及有無被執法部門採取查封等強制措施。如有上述事實,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具體內容,並向抵押權人或相關執法部門取得認可租賃的文件。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內,如甲方將其土地使用權或其建築物的所有權抵押予其他人,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權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為而受影響和改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賠償,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影響正常營運,否則視為違約。

2、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由於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有關法規及相關規定或造成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即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500萬元的違約金及補償對方受到的具體損失。

3、乙方如不能按時向甲方繳交場地租金,時間超過10天,經甲方催討,自第11天起,每延遲一天按拖欠的總金額的0.2‰每天向甲方繳交滯納金(10天允許期為考慮假日或人為疏失,超過60天則屬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4、如因甲方對租賃物的權利出現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業出現質量問題,給乙方帶來損失,甲方須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

5、如因甲方與其它單位的糾紛致使乙方正常營運受到影響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 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裁決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通知

一方發給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須是書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發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須由郵局傳遞、專人傳遞或通過傳真傳送。如郵局傳遞或專人傳遞,則於送達時視為正式送交。如以傳真發送,則以傳真確實收到該通知為準。更改地址、執照內容等重要文件要在7天之內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五條 保密

甲乙雙方不得向傳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雙方在具體接觸過程中,所瞭解的對方關於經營、決策等方面的非公開的內容。

第十六條 合同終止的約定

本合約期滿後如乙方想繼續承租本合同所指物業,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遵循優先權原則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重新訂立新的租賃合同。

第十七條 其他

如因與甲方有關的其他特殊約定,導致停水、停電、停業;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八條 附則

1、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的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賃合同不能生效,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在此間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並互不追究責任。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期滿終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四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存檔一份,工商部門存檔一份。

簽署: 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酒店合同 篇11

出租商:

地 址:

承租人:

聯繫電話:

本商場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本酒店有關規定,在雙方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制訂,租約條款如下:

一、酒店將位於酒店內大堂二樓的商場(約90平方米)租給租户營業使用,租期壹年,從20xx年3月18日至20xx年3月17日止,租金為每月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調費和電費。

二、經營範圍:

古今字書、四大名繡、宜興紫砂、金石雕刻、文房四寶、景德陶瓷、翡翠玉器、木刻雕件、字書裝裱及各種工藝美術品

三、租户不得超出以上經營範圍,同時不能和酒店經營或出租的商品有牴觸,若違反,酒店有權收回經營地點,不另行補償;酒店有義務保障租户的經營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諾以下各項:

1、租户需於每月18日前將當月租金和其他應付費用一次性付給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將收取3%的滯納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結算,則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額5%的手續費。

3、營業時間在早上7:00至晚上12:00之間。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裝酒店分機電話,酒店則按電信局標準收費。

5、租户如欲更改場地的裝修或懸掛對外宣傳廣告物品時,必須事先得到酒店書面同意後,才可進行,否則按違約處理。

6、承租人必須維持承租區域的整潔和完好,並承擔租賃區域的一切維修費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服從酒店的管理,不得將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帶入酒店。

8、租户任何時間都不得在承租範圍內製造噪音(包括公共廣播、電視機、收音機)。

9、租户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承租範圍任何部分從事不合法或不正當行為。

10、租户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酒店相關管理人員的協調管理。

11、該承租範圍不得分租或轉租。

12、如非因酒店有關人員的人為疏忽而造成租户任何財物損壞或損失,概由租户自行承擔。

五、酒店向租户承諾以下各項:

1、酒店為酒店大樓的安全管理負責,並提供承租範圍內持續電力服務。

2、租户每月可在本酒店購買飯票解決員工的膳食問題,飯票價格按每日10元/人執行。

3、酒店可提供製服洗滌服務給租户,收費按酒店對外價格的七折執行。

六、押金:

在該合同簽訂後的七天內承租人應付給酒店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作為租用押金,合同期滿或經雙方友好協商提前終止時,如租户已付清所有租金,並遵守合同的規定,酒店將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違約責任:

承租人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酒店有權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從押金中扣除損失費用。

八、合同終止:

1、租户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由租户所負責的一切經濟責任。

2、如酒店或租户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終止此租約時,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終止方需負責對方的經濟損失。

九、續約:

1、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續約權,但租户應於租約屆滿時提前三個月向酒店發出續約的書面通知。

2、租户如不續簽租約,本合同至20xx年3月17日即終止,屆時租户必須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屆時將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標準計算場租,並需賠償酒店一切有關損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後另行補充,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其內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共同經營事宜簽訂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夥宗旨

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共同經營,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店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營銷,範圍包括採購、銷售、售後服務等。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比例及期限

1、甲方_______(姓名)以____ 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 __元,佔投資比例 %

乙方_______(姓名)以____ 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 __元,佔投資比例 %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 _年___月__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 方辦理銀行卡(開户行: ,賬號: )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以酒店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酒店的財產,各合夥人在酒店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酒店的財產。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酒店於每年 月 日進行盈餘分配,如盈餘為負,則不進行分配,合夥人按照下列 項進行分配:

(1)以各合夥人的實繳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夥人的權利及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①、酒店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酒店事項表決方式: 但對於改變酒店的名稱;改變酒店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處分酒店的不動產;轉讓或者處分酒店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以酒店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酒店的經營管理人員的事項,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方可實施;

②、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③、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④、

2、合夥人義務:

①、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②、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③、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④、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私自以酒店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⑤、禁止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⑥、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⑦、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方為合夥負責人,對外代表酒店。

其權限為: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酒店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③、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④、____________________ _;

⑤、___________________ _;

其義務為:

①、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酒店事務執行情況;

②、定期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③ 方在執行酒店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酒店,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酒店承擔。

不執行酒店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酒店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閲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第九條 入夥、退夥、財產出資和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 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其他法定事由。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酒店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酒店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合夥財產份額的出資

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夥財產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或另行約定: )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十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酒店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酒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

第十二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 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十四條 生效條款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執壹份,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酒店合同 篇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政府有關法規,就甲方租賃給乙方綜合樓單元及相關部分的經營管理等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1條 乙方租賃甲方位於時代綜合樓第 層第單元及相關部分(簡稱“委託物業”)

第2條 租賃期限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自甲方簽定並付清時代綜合樓開發商(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房款及各種税費時生效,如甲方未付清以上所指各項款項視同甲方違約,至甲方付清以上所指各項税費款項並與開發商協商一致時生效。

第3條 甲方租賃物業由乙方日常經營及管理。

第4條 租賃費用: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房款總額的7.5%的租賃費,且必須於每月10 日前將上一月的租賃費xx元(税後收益)轉到甲方指定的帳户內(不足一個月的,按當月應付天數除以當月日曆天數乘以該收益計付),如逾期則乙方必須每天另外按應付租賃費的20%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5條 本協議第4條中支付的租金所產生的現行各項税費由乙方承擔並由乙方自行去税務單位交納。

第6條 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視為乙方已從甲方處獲得物業的完整使用權、並完成將委託物業的管理、使用、經營及收益權交付給乙方。

第7條 甲方在租賃期間不得佔用委託物業,或以任何形式制止乙方對租賃物業的正常使用和經營管理。

第8條 租賃期間,甲方無需另行向乙方交納租賃物業的物業管理費。

第9條 租賃期間,甲方及其任何相關方應遵守乙方制定的受國家法律法規保護的酒店管理的一切規章制度,不得有任何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管理的行為。

第10條在租賃期間,酒店裝修、翻新、設備的更換、維修、購臵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11條 在租賃期間,乙方負責承擔酒店開業所必須的水、電、線路分户、改造的全部費用以及相關的全部税費。

第12條 在租賃期間,乙方所租賃經營房間所產生的水、電、環衞費、垃圾清運費、電梯營運費、通信費(包括電話費、上網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13條 在租賃期間,如甲方轉讓委託物業,應事先告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而甲方將物業轉讓給第三方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並保證受讓方接受本協議書的所有條款。乙方應按本協議書的約定對租賃物業進行日常經營管理。

第14條 乙方應按本協議書的約定對租賃物業進行日常經營管理。

第15條 乙方在對承租物業進行裝修裝飾及設備添臵前應書面告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未對甲方出租的物業進行任何的裝修裝飾及設備添臵。

第16條 租賃期內,如甲方違反本協議書約定或單方解除協議的,以本協議書約定的租賃期扣除已履行的協議期後的剩餘租賃期的物業免費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作為甲方違約對乙方的賠償,乙方保留向委託物業停止的供應水、電、電梯及其他經營管理服務的權利,同時,甲方還應承擔如下義務:

(1)與乙方辦理委託物業管理的相關協議,並遵守酒店的受國家法律法規保護的所有規章制度,不得有任何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管理的行為。

(2)向乙方支付物業單元水、電設施改造為獨立供應的全部費用,並向乙方交納按面積分攤相關水、電費用及物業維護費用(單獨水電錶等)。

(3)每月應按2元/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收費標準向乙方交納酒店經營管理費(該收費標準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作調整的,甲方應按新的標準交納)。

(4)向乙方支付熱水供應費50元/立方米(該標準經核定作調整的,甲方應按新的標準支付)。協議期滿後,甲方不再與乙方簽訂租賃合同時,甲方不再承擔上述義務。

第17條 本合同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不再與乙方簽訂租賃合同、又不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的相關協議的,視為甲方同意乙方無償使用該物業;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不再與甲方續約的,則乙方必須在協議期滿30內將甲方的出租物業恢復原狀,且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18條 本合同到期後,甲方不再與乙方簽訂租賃合同、又不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的相關協議或甲乙雙方還未就協議履行達成一致意見的,在協商期間繼續履行協議。

第19條 乙方(或乙方入股的集團股份公司)在做上市ipo準備的適當時機,甲方同意在乙方進行ipo準備時(證監會審批時)按市場評估價(第三方資產管理評估公司評估價)入股(委託託管股份)或市場評估價賣與乙方。

第20條 租賃期間,若發生戰爭、暴亂、動亂、地震、水災、火災(火災應承擔責任)、疫情、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協議書全部或部分無法執行的,則雙方均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其它各方。

第21條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書執行中的一切爭議,都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酒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22條 本協議書有關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另外簽訂補充協議書或協議並組成本協議書的有機部分,均具協議書同等效力。

第23條 本協議書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24條乙方違約責任:

(1)為保證合同能正常履行,乙方先預付二年的租賃費給乙方作為履行合同的保證金。

(2)乙方超過當月10日支付上一月的租賃費的,每超過一天須另外加付月租賃費的20%的滯納金給甲方。

(3)在租賃期間,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或者經營不善造成酒店倒閉、停業、停產的,須支付年租賃費的五倍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

(4)在租賃期間,第三方(旅客、房客、酒店工作人員)在房間內財物丟失、被搶、被盜、損壞和造成他們自己人身安全、傷害、死亡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

(5)在租賃期間,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行政規章被處理或要求承擔法律責任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

(6)酒店土地使用證使用權為四十年,乙方交付甲方的《土地使用證》必須是從乙方接手酒店時的使用權為四十年,土地使用權每減少一年,由乙方支付給甲方2年的收益作為土地使用權每減少一年對甲方的賠償。

(7)租賃期滿後,甲乙雙方解除租賃協議的,乙方負責將酒店甲方房間的水、電、線路分户到户(包括水錶、電錶、數字電視、寬帶網線),改造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8)租賃期滿後,甲乙雙方解除租賃協議的,乙方負責將酒店甲方房間交給甲方,房間應有(電視、牀、櫃、衞浴應寫明廠牌、規格、標準)。

第25條 本協議書自簽字蓋章並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年 月簽署。 日

酒店合同 篇14

建德市梅城觀美快捷酒店為了便於酒店管理和提高酒店經濟效益,陳榮春、周長春(以下簡稱甲方)任命王麗娟(以下簡稱乙方)為酒店總負責人,乙方以承包方式進行酒店管理,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希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承包經營建德市梅城觀美快捷旅店,經營範圍見營業執照。

二、酒店位於建德市梅城鎮梅花中路21號,以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給甲方的驗收據依據,本合同簽訂後,當日移交給乙方清點確認。

三、承包期限、用途

1、該酒店承包期限一共三年,自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8月14日止。

2、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酒店,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繼續承包,則必須在承包期滿之前三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四、承包金支付方式:

該酒店第一年承包金為10萬元,第二年為10.5 萬元,第三年為11萬元,每年支付一次,先交後使用。

五、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在承包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支付。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 乙方向甲方交押金貳萬元;

(2) 乙方應按時交納水、電、寬帶、有線電視及相關費用,如不按時交納費用引起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3) 承包期內甲方有義務提供有效證件協助乙方辦理各種酒店所需的證件,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酒店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間,甲方保證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費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如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承擔賠償責任。

七、酒店的轉讓與轉租

1、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出賣酒店,出賣後,本合同對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轉租及轉讓酒店。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需要變更和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在承包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的酒店:

(1) 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轉租該酒店;

(2) 未經甲方同意拆遷變動酒店結構;

(3) 損壞承包酒店設施,甲方提出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4)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應用於酒店以外的其它用途;

(5) 逾期未交納承包費,或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3、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九、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將現有的設施在簽訂合同之時交給乙方(附清單)。

2、乙方在承包期滿後,將承包酒店及附屬設備,按清單交還給甲方,乙方交還甲方酒店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

3、經甲方驗收,符合清單要求,甲方退還乙方承包押金貳萬元。

十、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應負違約責任。如乙方違約沒收違押金2萬元,如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賠償2萬元。雙方損失超過2萬元的,雙方均有權向對方索賠。

十一、爭議解決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酒店裝修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該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xx年8月14日

酒店合同 篇15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

一、出租房屋情況

1、甲方自願將位於 市 區 路 號的樓房一

2、乙方實際向甲方租賃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以實際測量為準)。包括 樓(含地下室)[約 ㎡] 。另外主樓附帶地下停車場一處,約[1189.1(㎡)];室外場地一處組成(租賃範圍以合同附件平面圖勾畫為準)。該房屋的地形位臵圖和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3、該房屋的公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水、強電、弱電、氣、消防等現有配套設施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 收依據。

4、甲方作為該房屋的唯一合法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合同關係。甲方應保證其對本合同所涉之租賃房屋及配套附屬設施等享有所有權及合法處分權;保證該房屋等不存在抵押、查封及共有人等第三人權益,並不被第三人合法追索。

5、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可用於餐飲住宿等商業用途,水電暖及消防等各項基礎配套設施齊全完善,並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乙方能夠辦理相關證照和營業手續,甲方應予配合。如因房屋本身的原因及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辦理相關證照和營業手續,如遲延辦理,則因此延誤的租期免費順延,並按已支付租金的5‰按日支付違約金;如最終根本無法辦理,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租金,並支付相應的利息。同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在30日內確認不能辦理的,按已付租金的10%賠償乙方的損失。在60日內確認不能辦理的,按已付租金的20%賠償乙方的損失。以此計算方法依次類推。

二、房屋租賃期限和交付日期

1、該房屋租賃期自 20xx年 月 日(起租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共計伍年(5年)。

2、本合同雙方協商的租期為伍(5)年,如甲方在租賃

三、租金標準數額、支付方式和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乙方以ⅹⅹ公司的名義經營,無租金,乙方支付甲方設備配臵費用柒拾萬元整(¥70萬)。甲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限內不以任何理由另行改動,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交納,合同繼續履行。

2、租賃房屋採取先交費後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六個月支付一次,本合同簽訂前乙方已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 萬元( 萬元)。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預約銀行賬户,乙方將租金直接交於甲方或存至此賬户均視為已履行交納租金義務,並視為甲方已收到。賬户如有變更,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租金,如因此導致乙方無法交款,則乙方以傳真、電子郵件、特快專遞等方式催告後即視為乙方已履行合同義務,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因賬户變更未及時通知乙方而發生資金損失,視為甲方已收到,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3、乙方不按時交納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應按當期應支付房屋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30日仍未交納房屋租金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如甲方選擇解除合同的,雙方結清費用,乙方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時當年三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違約金。

四、其他費用

1、房屋租賃期間,與房產及土地有關的税、費等由甲方自行辦理和承擔費用。

2、租賃期間,因使用該房屋正常發生的水、電、氣、通訊等基礎配套設施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具體約定如下:

2.1該建築物交付時水、電、天然氣配套情況為:

水:甲方免費為乙方安裝獨立的自來水供應系統及獨立

電:乙方用電的裝接容量為 800 KVA,甲方要保證乙方供電容量需要,如需要增容由甲方辦理相關手續,並承擔費用;甲方為乙方安裝滿足整體項目使用的供電系統及線路(電器及照明設備乙方自供)並安裝獨立的電錶單獨計量,電費由乙方承擔,電費價格按照供電部門實際收取的價格確定。 天然氣:甲方根據乙方的使用要求安裝獨立的天然氣供應系統單獨計量,負責天然氣開户的各項手續及費用,並保證租期內的正常使用,天然氣使用費由乙方承擔,價格按照天然氣公司實際收取的費用確定。

2.2 排污:甲方負責辦理排污和環保手續,承擔相關費用,並提供滿足乙方使用量的化糞池。

2.3消防: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租賃的所有建築物的消防系統滿

2.4暖氣:甲方承擔該房屋原有的暖氣安裝費用,其他增設、改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安裝及費用。

2.5空調:乙方根據自身需要及市容要求自行安裝。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維護和維修

1.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主體結構有損壞或故障時(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2日內進行維修並於3日內修復(出現較大的問題另行協商),逾期不維修、不修復,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並由甲方向乙方按逾期一天支付已付房屋租金的5‰作為損失賠償。

1.2 租賃範圍內的除房屋主體結構之外的附屬設施、門窗、水電、裝修、牆面、樓梯、電梯等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內由甲方免費負責維修,超過保修期的由乙方自行維修。

1.3 以上所説的房屋主體結構是指房屋的框架,非乙方改裝的柱、樑、牆體等。

1.4 因乙方裝修、改造等原因對該租賃房屋主體結構造成損壞的,乙方應承擔修復及相關責任。

1.5租賃期間,甲方保證出租房屋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定期、例行的檢查、養護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特殊情況下不受此約定限制。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避免對乙方使用該房屋造成影響。如有影響適用第1.1條之約定。

1.6 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經營需要對租賃房屋進行裝飾裝修和改擴建等,但不得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等。為保證乙方對該租賃房屋建築裝飾的設計和改建工作順利進行,同意向乙方提供與乙方工程相關的建築物圖紙(含水、電、消防施工圖)。乙方應在工程改造完成後將改建圖紙交甲方存檔。由甲方負責辦理消防環保等相關審批手續,乙方應給予配合。對因乙方超標排放污水、煙塵、噪音而引起的罰款、整改費用以及乙方經營相關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1.7乙方根據經營的需要可在租賃房屋附屬的室外場地上,修建必須的配套附屬建築,但不得損壞建築物和造成安全隱患。所建建築物乙方無償使用,租賃期滿後物權歸甲方所有。

1.8該房屋廣告位約定:乙方租賃該房屋後,可自行決定在乙方所承租的建築物場地發佈廣告,但不得損壞房屋整體結構。

1.9如因租賃房屋及配套附屬設施原因產生安全問題導致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租賃範圍內的非房屋本身及配套設施原因產生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1、20xx年租期屆滿及續簽的合同的租期屆滿,乙方應在本合同租期屆滿後的 日內返還該房屋。如逾期返還,每逾期一天,按原日均租金標準的3倍交納房屋使用費,並按當年房租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返還房屋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承擔的費用。乙方裝飾裝修及改擴建等所添臵的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部分及可以分離的設施、設備和器具等,乙方有自由處臵權。已形成附合的部分,如租期屆滿或乙方違約原因解除

七、轉租、轉讓和交換

1、甲方同意乙方將承租房屋整體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使用,甲方不予干涉。需要甲方開具的手續、證明等甲方應予以配合。

2、租賃期間,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或因資不抵債、銀行等抵押需要處理該房屋的,應至少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屋出售的時間,價格及付款方式等相關情況,不得弄虛作假、故意提高條件,乙方在與他人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如甲方侵害了乙方此項權利,應支付乙方已付房租總額的20%作為損失賠償。

八、材料變更及其工程費用差價的處理

1、根據設計圖紙中甲、乙雙方各自負責應該完成的工程施工內容如下:

1.1、甲方應負責部分:

1.1.1、土建工程部分:設計圖紙中的所有結構、建築工程。

1.1.2、安裝工程部分:

、整十九層主樓(包括地下室)設計圖紙中除去空調系統、太陽能供水系統、精裝修電部分以及不鏽鋼護欄以工程外的所有安裝工程內容,衞生間的潔具部分乙方負責採購,甲方給予乙方原潔具費用補償。

、三層大廳、三層附屬樓設計圖紙中除去,消防噴

、內、外裝飾工程部分;甲方負責設計圖紙內的室內、外牆面,樓、地面及台階抹灰以及塊料鑲貼牆、地面和外牆“真石漆”、“乳膠漆”的施工。

1.2乙方應負責部分:

1.2.1、設計圖紙中的玻璃幕牆、大廳外門和除本合同第“八”項條款中規定應由甲方完成的工程內容外的工程施工。

1.2.2、本工程賓館內、外部精裝修工程均由乙方自行設計並施工。

2、工程施工中設計做法及材料變更及其工程費用差價的處理;

2.1、門窗的變更:

“本設計”全部內門及部分外門、窗按乙方設計的精裝修圖紙由乙方自行組織施工。工程費用由甲方按“原設計”工程造價部分負擔費用,增加的工程差價部分由乙方承擔。

2.2:“本設計”所有室內、外鑲貼塊料(瓷磚及石材)施工項目按乙方設計的精裝修圖紙由乙方自行組織施工。工程費用由甲方按“原設計”工程造價部分負擔費用,增加的材

2.3:精裝修用電器(燈具、開關、插座)、衞生潔具等由乙方自行組織施工。因材料檔次的提高與“原設計”產生的材料差價由乙方承擔,甲方負擔原基礎費用。

2.4:外牆“真石漆”部分:主樓外牆“真石漆”由甲方施工並承擔100(元/㎡)造價費用。但是對100(元/㎡)超出部分甲方承擔2/3,乙方承擔1/3的造價費用。二層門頭房和三層附屬樓西外牆“真石漆”工程費用則在“原設計”為外牆瓷磚的工程造價基礎上找差價,其工程差價由乙方承擔。 以上“1-4”條內容的項目更改,乙方應將變更設計以文件的形式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後備案、備查,並以此做為找補工程差價的依據。

3、經核算最後確認的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乙方可在交納房屋租金時予以折抵扣除。

九、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間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本期租金中未履行部分的相應租金。

1.1不可抗力:因自然外力等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損毀、滅失的。

1.2政策性拆遷:租賃期間如遇房屋拆遷,甲方同意乙方參與與拆遷人的拆遷補償談判,乙方有權獲得拆遷人給予的包括但不限於裝修殘值(含二次裝潢)和經營損失的補償,甲、乙、拆遷人三方未達成書面一致的前提下,甲方不單方面與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甲方承諾對屬於乙方的拆遷補償款項全部歸乙方,甲方不做任何截留。

十、綜合條款

1、租賃期間,甲方應對乙方所使用的與甲方有關聯或受甲方控制的基礎配套設施項目(包括但不限於水、電、暖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保障,保證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以此限制乙方的正常經營;應乙方要求,積極有效地解決本村村民與乙方之間發生的任何爭議或糾紛,為乙方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如甲方未盡上述義務,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一年的房屋租金作為損失賠償,該款可在乙方交納租金時折抵扣除。

2、本合同中約定的甲方違約的各種情形下的違約責任及損失賠償承擔,除適用各該條款約定外,同時適用第六條第2項之約定,即甲方除應承擔單項情形下的違約責任和損失賠償外,還應賠償乙方所投入的裝飾裝修及改擴建等費用。

3、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至少提前30日書面告知乙方,並保證抵押權人認可及履行本租賃合同內容。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容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5、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經對合同條款中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等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6、甲、乙雙方就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應先通知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自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合同 篇16

出租人(甲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聯繫電話:

地 址: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工作單位:

單位地址:

經甲、已雙方實地看房後,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壹世界豪華裝修精緻配套公寓第_____ 層_______ 號房間(傢俱設備及家居用品附後),出租給乙方作居住使用,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上述房租給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 乙方在租住期間,根據所租住時間享受本協議規定的優惠。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住客管理,乙方向甲方提供個人相關資料。

第五條 甲方保證出租公寓具有居住功能。乙方保證在租住公寓期間不改變公寓用途,不破壞房子結構,保證自己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且遵守本協議各項約定。

第二章 租金和其他費用的交納與結算

第六條 該房屋每月租金元。(人民幣大寫: )

第七條 自起租日開始,乙方向酒店支付 叁仟元整 押金。此押金不包含利息,在合同期滿時酒店退還給承租人。然而任何由於承租人違反合約而造成的損失,酒店應從押金中扣取一部分或全部作為賠償。

第八條 從承租開始第一天起及以後合同期內的每個月7日前,承租人需支付下月全月租金。如有乙方拖欠租金及各項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所欠費用,同時還有權收取滯納金。自拖欠之日起每天滯納金金額以拖欠費用總額的3%計算,如拖欠逾期20天,則視為承租方單方終止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所欠費用及滯納金。

備註:有關服務費及其他消費費用包括:物業費、公區能源費、水費、電費、電話費、清掃費、文印等特殊費用由承租方另行繳納。

第九條 甲方負責承擔房產税、出租公寓所用土地的使用費、租賃管理等政府税費。

第十條 乙方要求提前退房時,甲方根據不同情況計算應付租金和應付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 乙方在入住期間,在租期到期日前向甲方交納續租租金,先付後用,否則甲方可要求其立即退房。

第三章 公寓的使用、維修和轉租

第十二條 在出租公寓內配備的所有設施均屬甲方所有,甲方保證出租公寓及其配套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要求。

第十三條 乙方應正常使用並妥善保護公寓及配套設施,不得隨意更動配套設施的擺放位置或搬離出租公寓,防止不正常損壞。

第十四條 出租房間的內部、地面、牆壁、頂棚及室內的裝置,包括所有出租房間的門、窗、電器設施、排風扇、管道、線路應保持良好狀態。

第十五條 在出租房間內不得做任何對建築結構、設備、設施的任何一部分會產生傷害、損壞的活動。

第十六條 不得在公寓內安裝隔牆、隔板和改變公寓的內部結構。

第十七條 在出租房間內不得安裝使用除標準辦公用品以外的任何設備、機器用品,未經事先徵得酒店書面同意,也不得安裝額外的電線。

第十八條 允許任何酒店授權的酒店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進行出租房間檢查,並完成必要的維修與保養工作。

第十九條 除了指出酒店的地址、位置外,不得在與承租人有關的生意經營中使用酒店名稱。

第二十條 不得在出租房間或部分出租房間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一條 任何時間不得在出租房間內大聲播放音樂、製造噪音。 第二十二條 不得改換出租房間入口門上現有的門鎖、栓或其他裝備,未經酒店書面同意,也不得額外增加門鎖、門栓或其他裝備。 第二十三條 不得在出租房間外擺放任何物品。

第二十四條 合同期滿時,歸還出租房間內的所有原有設備及物品,所有設施應保持在完好、乾淨、可出租狀態,並清理掉所有個人物品。

第二十五條 酒店將對電梯、公共照明、火警監視等系統失靈或停止運轉向承租人做出合理保證,但不能減少降低所應該付的租金或部分租金。

第二十六條 在任何情況下,酒店不對在出租房間內發生的丟失、盜竊向承租人做任何

保證與賠償,但可以協助承租人報案及公安機關調查。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公寓使用過程中,發現公寓本身或內部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自然損壞或人為故障時,應及時告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甲方應於接到乙方通知後進行維修。甲方維修期間,乙方應積極配合,不得阻撓施工。

第二十八條?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公寓內的設施損壞、丟失或發生故障,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由甲方採取措施進行必要的維修和安裝或重新添置。乙方承擔維修、安裝或重新添置的費用,並賠償相應損失。

第二十九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轉租給他人。經甲方同意按法定程序轉租的,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租賃協議的有效期限。乙方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公寓再行轉租。本條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章 協議的轉讓、終止、解除和續簽

第三十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轉讓給第三人。 乙方要將房屋轉讓給第三人,須經甲方同意。

第三十一條 協議自動終止的免責條件: 1.發生不可抵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影響,使協議無法履行;2.因市政建設需要,政府決定徵用出租公寓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公寓,或者需要改建房屋;3.甲方的有關公寓租賃有效證件失效。

發生上述情形之一,協議終止,所造成雙方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協議,通知乙方交回公寓,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賠償:

1. 乙方人為損壞公寓設施而不主動賠償,甲方從乙方租賃押金扣除有關費用 後,乙方不及時補足押金的;

2. 乙方逾期不交房租的;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出租公寓用途的,擅自將公寓轉租、轉借、 轉讓他人或與他人交換的;

4.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擅自改變公寓內部設施和內部結構的;

5. 乙方在公寓內從事違法違規行為。

第三十三條 在承租期內,雙方都有權提前終止此協議,但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扣除對酒店的所有未付帳款後,酒店應在協議終止後將承租方所付押金退還承租方。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到期或出現本協議自動終止的情況,甲方對公寓進行核收,結算乙方所有應付賬款後,應返還乙方的預付金餘額和押金。乙方應按期遷離公寓。乙方提前辦理退房應提前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需繼續租用甲方公寓乙方應於協議有效期滿前十五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原協議押金將自動轉入新協議。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向乙方賠償。本條賠款僅限於乙方的直接損失。

第三十七條 乙方擅自將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或將本協議轉讓給他人的,該轉租(讓)無效,且乙方應向甲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乙方在違約期間應付租金的1倍。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但補充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規章之規定,並不得與本協議內容相悖離。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且乙方向甲方交納押金後生效。

第四十條 雙方在執行合同時應保持誠意,在試圖解決任何不符合之處時應採取友好態度,並且堅持相互信任的原則。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及合同中的條款條件交由酒店、其繼任或指派人監督執行。承租人也應履行義務,嚴格執行承租承擔的責任。

甲方:乙方:日期:

酒店合同 篇17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 區 路 弄 號 室(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用途為 ,房屋類型為 ,結構為 。

1-2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 (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 (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房屋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 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房屋租賃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月租金為( 幣) 元(大寫: 萬仟 佰拾 元整)。

4-2 乙方應於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和電話費保證金,房屋租賃保證金為 個月的租金,即( 幣) 元,電話費保證金暫定為( 幣) 元,以後可按照實際使用情況協商後確定。如因乙方違約或按本合同約定而扣除的租賃保證金部分,由乙方在下次交付租金時補足。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和電話費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份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通訊費(不包含寬帶上網費)、洗衣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上述費用,計算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應於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以上費用。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月金的 %支付違約金。如乙方怠於支付上述費用,甲方可代乙方先行支付,費用在乙方支付的電話保證金中扣除。

5-3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寬帶上網費用由甲方支付。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因乙方怠於通知甲方,造成甲方維修成本增加或造成其他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差額部分。該部分在乙方支付的租賃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乙方支付的租賃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 (甲方/甲方/委託乙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 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未能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 元/平方米( 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時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間,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輸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

(三)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簽定為危險房屋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 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或經甲方提醒後未能在甲方限定時間內恢復原使用用途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 月的;

(七)如果乙方不遵守本合同12-4條物業管理等規定,造成不良影響或給甲方造成較大損失,經甲方書面提醒後,仍拒不改正的。

(八)如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或其它侵權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相當於 個月以上租金的。

(九) 。

十、違約責任

10-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 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租賃保證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的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 。

10-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租賃保證金的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補充條款

十二、其他條款

12-1 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 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12-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 生效。生效後的15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 (甲方/乙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2-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4 乙方對租賃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現狀均已全面知曉;對使用該物業所應遵守的甲方或其他物業管理部門制定的相關管理規定均全面知悉,並同意遵守;對其附屬設施及房屋內的傢俱、電器等及在補充條款中所列的設施設備的使用辦法和性能均已全面知悉並保盡到善良管理人的義務,併合理使用。

12-5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2-6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或因其他原因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起 天之內搬離租賃房屋並交付於甲方,否則租賃房屋內的遺留物品視為乙方遺棄物,甲方可自行處置。

12-7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的,

(一)、提交 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浦東國際仲裁中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2-8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區)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局受理處一份,以及 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見證方:

酒店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多次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客房部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項目及承包經營管理範圍

1、甲方客房套及前台大廳、地面停車場(公共使用)。

2、客房及前台現有設備、設施及客用物品(清單附後)。

3、保安室及保安人員的配備和費用。

4、電話總機、網絡、酒店軟件、監控。

二、承包經營期限和承包金額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限:為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2、承包金額:第一年萬元整(人民幣萬元,每季度萬元);第二年萬元整(人民幣萬元,每季度萬);第三年開始每年承包金遞增百分之二(2%)。

3、承包金採取交一季押一季的方式,乙方每季度最後一個月前向甲方交付下季的全額承包金。乙方用支票或現金方式交付均可。

4、承包金應按完税後交付甲方。

5、乙方不得拖延承包金交付時間。每拖延一天,除應交承包金外,須另付承包金的2%作為滯納金。

6、在承包經營期間所發生的冷、熱水費、電費由乙方自付。水、電用量按雙方認可安裝的計量器記錄為準,水、電費按當月實際發生數字計算費用。冷水 /噸,熱水 /噸,電 /度,由甲方代收代繳。乙方接到收費單後三日內將此費交甲方財務,逾期七日,甲方有權停止供給。

8、總機電話每月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負責代收代繳。

9、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公共區域衞生及垃圾傾倒等費用3000元。

10、本協議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前交納人民幣壹佰零捌萬伍仟元整(108.5萬元)作為押金。

11、本協議期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協議後,乙方將設備、設施、傢俱等物品、物資還清後,甲方在十日內退還乙方押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自行解除協議,本押金不予退還。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保證在現有狀況的情況下,應將上述範圍內的設備、設施、傢俱及現有部分低值易耗品(清單詳見附件)無償給乙方使用,協議終止後,按清單退回甲方,如損壞丟失乙方照價賠償,低值易耗品除外。

2、乙方逾期十天未交付承包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收回全部房屋及所有設備、設施和物品,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發生的裝修、裝飾投入,當本協議終止時,甲方對乙方不予補償,並且,乙方應完好的交給甲方。

4、甲方保證乙方承包之前的客房部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

5、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承包經營提供税務票據。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依法納税。

2、乙方在承包期間,獨立經營,自負盈虧,對所轄管部門的員工自主聘用和管理,負責員工的工資、保險及所發生的其他全部費用。

3、按時向甲方交納承包金及其他各種費用。不得逾期,否則,每日按承包金或其他費用全額的2%向甲方交付滯納金。

4、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破壞房屋結構,確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轄區內的設備、設施的維護、維修均由乙方負責,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認真執行酒店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與甲方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工作,杜絕一切火災,治安刑事案件及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由於工作失誤或管理不當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一切經濟後果,甲方因此有權終止合同。

6、乙方承包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解決,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賠償。

7、乙方每月免費向甲方提供標準間客房8間/日

六、違約責任

1、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中途終止協議執行,視為違約。凡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違約方負責經濟賠償。

2、乙方若沒按協議規定時限,向甲方交納承包金,視為違約,經甲方三次催繳未果,甲方按乙方自動解除本協議處理。

3、乙方不得用承包經營房屋從事非法活動,不得將房屋轉租轉讓他人,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經營場所。

4、凡因政府行為和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協議無法執行,雙方各自承擔風險和損失,視為本協議終止。

七、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在簽署地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簽署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簽署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協議簽署地:

甲方所在地

九、協議生效:

1、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

2、乙方有效的營業執照和簽字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交甲方存檔。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商定,作為本協議補充條款,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標籤: 通用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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