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合同(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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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合同 篇1
甲方:上海豐-越*業發展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簡稱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公平、協作的精神,依據《民法典》之有關規定,就乙方租用甲方豐-越智能節電器進行節能改造,達成如下條款:
一、合作方式及期限:
甲方將期生產的下列豐-越智能節電器出租給乙方使用,並負責為乙方安裝、調試。作為回報,乙方將節電器前期運行年節省的電費,按下面的比例與甲方分成以作為設備租賃費。雙方分成滿年後,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其節能效益全部由乙方受益,具體操作如下:
1、分成比例為:自驗收投入運行之日起年內甲方%,乙方%。
2、總平均節電率的計算:
甲方在安裝節電器前,由乙方提供合格的電度表,並協助甲方在所有的目標照明迴路中安裝到位。
總平均節電率%=(Q前-Q後)÷Q前
其中:Q前=安裝節電器前一週的照明系統用電量
Q後=安裝節電器後一週的照明系統用電量
在同一線路負載相同的條件下,安裝節電器前一週的照明及動力系統用量和安裝節電器後一週的照明及動力系統用電量數據,由乙方負責人員會同甲方相關人員共同抄表確認。
計算出實際的節電率後,所有參加抄表人員均需簽名確認,並由雙方公司蓋章生效,作為合同附件。乙方若發現節電器節電效果有變化可以隨時要求重新確認。
3、設備月租費的計算:
設備月租費=(M前-M後)×當年甲方分成百分比%
其中:M前=M後÷(1-總平均節電率%)
M後=安裝節電器後當月的照明電費
安裝節電器後當月的照明電費為:所有已經安裝節電器的照明迴路中所有電度表當月實抄的用電總和。
二、付款方式:
節電器安裝、調試完畢,照明總平均節電率達到15%以上(如乙方電壓穩定〈220V以上〉無線路混裝現象,節電率可達25 %以上)驗收合格達到甲方承諾的性能技術指標後,安裝、調試完畢之日起,乙方在每月10日前支付給甲方上月的設備月租費,其月租費用的計算方法,即以雙方認可的節電率,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三款確定的設備月租費(元),乙方每月按期支付給甲方。此費用雙方約定不受任何因素的影響(如乙方限電影響),按時支付。乙方財務每月10日前將應付款匯入甲方指定帳號,連續支付年,甲方在每月3日前給乙方開具普通發票便於乙方入賬(如需開具增值税發票,增值税税款由乙方承擔(另加11%))。
三、設備歸屬:
在租賃節電器合約期內,設備所有權屬甲方所有,合約期結束,設備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四、甲方承諾:
1、甲方產品符合國家產品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產品使用壽命10年,對節電器實行合同期內免費維修。合同期後的維修,雙方另簽訂保修合同,保修費用以不超過整套節電器節約電費的5%為準( 元),超過部分由甲方負責。
2、設備發生故障時,甲方保證(深圳市內)在得到通知後4小時內到現場處理。
3、簽訂合同後,甲方在 個工作日內完成節電器的安裝、調試工作。
4、負責豐-越智能節電器有關使用方法的諮詢、指導。
五、乙方承諾:
1、按合同之規定按時付款給甲方,不得無故拖延,但由於甲方發票送達不及時造成的除外。
2、提供甲方安裝與數據測試的便利。提供真實與準確的節能對比數據。
3、在合同期內,乙方有責任維護甲方的節電器不被人為破壞、受損或盜竊,否則該修理或損失費由乙方承擔。
4、在節電設備租賃期內,乙方應當妥善保管節電設備,如非質量瑕疵原因致使節電設備損壞,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
5、安裝節電器後,因質量瑕疵原因致使第三人人身損害的,由乙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設備月租費,逾期每天應支付所欠款項1%的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尚未支付,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拆走節電設備,節電設備在乙方使用過程中受到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在解除合同前已經支付的設備月租費不予退還。
2、因甲方提供的產品出現固有質量瑕疵,節電設備出現質量問題致使第三人人身損害或者第三人財產損失的,乙方應當在事故發生24小時內書面通知甲方,必須甲方及時處理。
3、任意單方面違背上述協議條款,按有關法律追究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4、乙方在未經過許可的情況下,任意增加節電器的負載而造成節電器的損壞以及其他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七、售後服務:
1、建立客户檔案:根據ISO-9001的規範及保持良好之商譽,甲方將為乙方建立客户檔案以隨時跟蹤設備的使用情況,保持節電設備運行的良好狀態,並可應乙方的要求隨時做出抽樣檢測報告。
2、對安裝於乙方的產品提供相關功能及軟件升級服務。
3、甲方自產品投入運行之日起,對產品提供3年免費保修服務。
八、不可抗力:
如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如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暴動或瘟疫等),遭受事件的一方不能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應在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由當地政府部門或者公證機關出示證明,雙方可視具體情況決定繼續履行合同,遲延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因此致使的損失各自承擔。
九、合同附件:
本合同第一條中測試的節電率數據作為合同附件,由雙方經手人員簽字蓋章,作為日後雙方結算的依據。
十、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此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在友好協商後簽署補充協議,所產生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上海豐-越*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蓋章)(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能源管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商業條款
1.總則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模式向甲方提供(EMC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項目節能服務一事,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節能服務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2.項目的名稱、內容和目的
2.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項目”)。
2.2項目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項目目的:通過項目的實施,達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3.合同的起始日與期限、項目的驗收
3.1本合同以雙方簽字之日為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後,乙方開始項目的設計、設備的採購、安裝及調試。設備的安裝調試期為30 天。
3.2節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為甲方出具試運行正常的項目驗收證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為_____________個月。合同有效期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滿為止。
3.3項目安裝完畢後___________內,由甲方按改造方案檢查安裝情況;安裝檢查合格後,試運行___________小時,試運行期間可對設備進行調試。試運行結束後無異常發生,則甲方應簽署試運行正常的項目驗收證明文件。
4.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項目的年節能效益約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小寫:__________萬元)(以每月實際節電效益為準)
4.2 節電率的計算方法
乙方在進行節電改造工程前,由甲方提供合格的電錶,協助乙方在所有要進行節電改造工程的中央空調系統迴路中具體設備前安裝到位,並用此表按以下方法計算某具體設備(A1)的節電率:A1設備平均節電率(%)SA1﹦(Q前A1-Q後A1)÷Q前A1
其中:Q前A1=節電改造前24小時的目標中央空調系統A1設備用電量;
Q後A1=節電改造後24小時的目標中央空調系統A1設備用電量;
完成節電改造工程前的中央空調系統A1設備用電量和完成節電改造工程後的中央空調系統A1設備用電量數據由雙方有關人員共同抄表並簽名確認,連同計算出A1設備平均節電率。依此類推,測出中央空調系統中其它設備A2、A3、A4等的平均節電率SA2、SA3、SA4等。統計完後由雙方簽章生效並作為本協議之附件B。
4.3 節電效益的計算方法
以自然月為單位,對通過節電改造後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按以下方法計算:
以設備A1為例,
當月設備A1節電效益(元)MA1=(M前A1-MA1抄表)=MA1抄表*SA1/(1-SA1)
M前A1=MA1抄表÷(1-平均節電率SA1)
MA1抄表=節電改造後當月的中央空調系統中設備A1電費(電度表當月實抄的用電數量)。
SA1為設備A1的節電率
當月中央空調系統節電效益(元)M=MA1+MA2+MA3+MA4+……
4.4 雙方效益的分成
效益分成期為五年,節電改造後按本協議本項第3、第4條的計算方法計出甲方所節省的總電費,並按甲方20%,乙方80%的比例進行分配:
乙方當月應分配金額(元)=當月節電效益(元)×乙方分成比例(%)
4.5 甲方應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後,每個月後三天內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數額為4.2中規定的乙方應分享的數額,直至分享效益期限屆滿。如果甲方延遲付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付款違約金按所欠到期款項的每日萬分之三計算。
4.6 該項目由乙方投入設備,但簽訂本合同後甲方需向乙方交項目總額的百分之三十作為押金,合同正常履行兩年後,此押金由乙方無條件退還給甲方。
4.7 在本合同規定的效益分享期內,電價按同期供電部門價格計算。
4.8 如因甲方提供的測量數據不正確而導致用以計算節能量的基線未能反映真實情況時,乙方有權對計算節能量的基線作出調整;節能量的測量應在設備級(而非工廠級)層面上進行。
5.甲方的責任
除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責任外,甲方還應:
5.l 對乙方提交的設計、施工方案應在七日之內予以書面核准。
5.2在本廠區接受附件A所列設備和相關材料、配件,在安裝前甲方應按乙方要求予以免費、妥善保管。
5.3為乙方實施和管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提供必要的協助。
5.4 按3.3條款驗收項目,及時提供確認安裝完成和試運行正常的驗收文件。
5.5根據設備製造商提供的設備操作規程和保養要求或乙方的書面要求,對設備進行操作,配合乙方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
5.6在合同有效期內,對設備運行作出記錄,並根據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上述記錄。
5.7 若發現本項目安裝的設備出現故障,有義務立即通知乙方。
5.8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乙方維護、檢測、修理項目設施和設備提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觸與本項目有關的甲方設施和設備。
5.9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附件A所列設備發生損壞、丟失,則甲方應在得知此情況後一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對設備進行監管。
6.乙方的責任
除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責任外,乙方還應:
6.l 負責項目融資,對附件A所列或甲方以書面形式列出、乙方認可的設備進行設計、採購、安裝與調試,按期完成施工。
驗收合格後,將項目移交甲方運行。
開工前七日內,將設計、施工方案及工期提交甲方予以確認。
6.2 確保設計、供貨和安裝達到附件A規定的要求。
6.3 根據國家有關施工管理條例和與項目相對應的技術操作規程,認真完成設備的安裝和調試。
6.4 對甲方操作人員進行培訓,該項培訓應不少於五個小時,以使他們能夠正確地操作和維護設備。
6.5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承擔項目移交甲方運行前的一切風險損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盡到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引起的損失。
6.6 設備所有權移交甲方時,乙方應將該項目的全部設計資料交給甲方。
6.7 定期派人檢查項目的運行情況。
7.所有權
7.l 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和甲方付清全部款項之前,項目(包括設備和設施,下同)的所有權屬於乙方。
7.2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後一個月內,按規定付清乙方應得全部款項之後,才有權取得項目的所有權。
7.3在本合同生效後的十二個月內,甲方可以依照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付款方式以相當於乙方分享總效益的價格(扣除乙方己分享的效益後剩餘效益的折現價格)提前購買設備的所有權。在乙方收到全部價款之後,項目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7.4項目的所有權由乙方移交給甲方時,應同時移交項目的技術資料。
7.5 甲方違約(如拖延應付款且到本合同終止時仍未付清應付款及逾期付款違約金)時,乙方仍享有項目所有權,直到此種違約狀況消除七天後,項目所有權才歸甲方。
8.提前解除合同
8.l 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六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支付終止費和賠償乙方的其他損失(如有),終止費按下面公式計算:
終止費=(乙方按合同規定應分享的全部款額-終止前己分享的款額)×30%
乙方的其他損失為乙方在項目上的所有人力、物質上的投入加上乙方合理的利潤,該損失以本合同得以全面履行情形下的乙方全部收益為限。
8.2 由於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而對設備進行實質改動或拆除,影響了本項目的正常運行和節能效益,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支付乙方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應分享款項,且在此情形下項目仍歸乙方所有。
9.違約責任
9.1 甲方違約:
9.1.1在本合同生效後、項目移交甲方運行之前,如果甲方解除本合同,則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效益總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乙方為此項目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如設備購置費、運費、安裝費、設計費等。
9.1.2 如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七天內未向乙方支付應分享的款項,則應每日按應付款金額的萬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9.1.3 如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超過兩個月未向乙方支付應分享的款項,則乙方有權收回此項節電工程的所有節電設備,並同時享有追究甲方其它違約責任的權利。
9.1.4 甲方違反在本合同中的一項或多項義務,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或合併採取以下方式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I)按甲方實際違約的天數順延項目的安裝調試期;
II)延長分享節能效益的時間,直至乙方的損失得全部彌補;
III)在保持節能效益總額不變的前提下縮短乙方的分享期,即加大每期甲方的應付款數額;
IV)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賠償全部損失;該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直接損失、項目利潤、律師費用和項目相關的其它費用。
9.1.5 因甲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尤其是節能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造成項目中斷和停止,則如果此種違約若在三十日內得以糾正,且乙方因甲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得以補償,則不視為甲方違約。
9.2 乙方違約:
9.2.1 設備安裝完畢三個月後仍不能正常運行。
9.2.2 甲方在設備運行工況與項目驗收相同的條件下可隨時複驗節電率,如果複驗節電率低於附件B中相應節電率並超過10%範圍,則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雙方共同參與節電率複驗,如果經雙方確認節電率的確低於附件B中相應節電率並超過10%範圍,則視為乙方違約。
9.2.3 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規定,則甲方有權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0.違約補救
10.1 甲方違約的補救:如果甲方違約,乙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或直接進入司法解決程序,收回應得和受損失的款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律師費用和項目其他相關費用。
乙方在事先書面通知甲方的情況下,有權進入甲方生產場地拆除設備,在不損害甲方權益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10.2 乙方違約的補救:如果乙方違約,甲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或直接進入司法解決程序,收回受損失的款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律師費用和項目其他相關費用。
10.3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當事人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能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二部分 一般條款
11.乙方的服務標準
乙方應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和職責,保質、保量按時完成項目建設和運行過程中的工作,客觀實際地測量節能效果和計算節能效益。對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給予認真考慮,與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員及其合理化建議,愛護甲方的設備和其它財產,在甲方的場地從事項目的安裝運行工作時,遵守甲方工作場地的有關規章制度。
12.項目設備的改進、改動、拆除和損壞等風險
12.1 設備的改進。在乙方不降低服務標準的前提下,為了改善項目設備的運行狀況或提高經濟效益,經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隨時改進項目設備或修改有關程序。甲方在沒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不得拒絕乙方的改進意見。
12.2 設備的改動。任何一方如需對設備進行改動,需徵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方可進行。
12.3 設備的拆除。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或委託他人拆除項目設備或者進行實質性改動。如果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而拆除設備或進行實質性改動,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內無條件地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全部款項。
上述設備的改進、改動和拆除完成後,雙方應於當日簽署書面文件予以認可,此種認可視為對方的接受。
12.4設備的損壞或丟失。本合同開始履行後,設備發生損壞或丟失,如果甲方不能證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員所致,則應由甲方承擔責任。如果受損壞或丟失的設備已投了保險,甲方應聘請乙方利用保險賠付修理、更換、補充被損壞(或丟失)的設備。如果在設備發生損壞或丟失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甲方得到的保險金不足以支付修理、更換或補充設備而發生的費用,或者由於受損壞(或丟失)的設備未投保,則應由甲方承擔修理、更換或補充設備的費用。
12.5 設備的意外損壞。由於意外事件導致設備損壞,如果甲方不能證明自己採取了足夠的預防措施,則應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費用。如果甲方能夠證明自己採取了足夠的預防措施,則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12.6 如果因為發生本章規定的情況而影響項目的正常運行,停止運行超過十日,雙方同意:該時間從效益分享期限中扣除,以使得效益分享期限不致受上述情況的影響而縮短。
13.對設備的大規模改造
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不得對設備進行大規模改造。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提高節能效率而欲對設備進行改造,甲、乙雙方應事先達成書面一致意見,並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之後,方可開始施工。
14.設備的停止運行/關閉
14.l停止運行或關閉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設備,甲方應至少提前六十天通知乙方。在緊急情況下,甲方應及時和儘可能地向乙方通報情況。任何停止或關閉行為都不能減輕或影響甲方的付款義務。
14.2如果因甲方關閉或停止設備運行而導致合同終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全部款項。
15.甲方自有設備的使用和更改
15.1 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與項目相關的自有設備能夠完全正常運行。如果因為甲方自有設備發生故障,影響到項目的正常運行,導致節能量降低,甲方自行承擔責任,並仍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項。
15.2如果甲方欲對自有設備進行更改或對生產計劃進行調整,可能對項目的節能量造成影響時,甲方應至少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説明這些變化可能對項目節能量產生的影響。當這些改變致使節能量下降時,甲方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否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第8.1條的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15.3如果甲方對項目相關的設備進行檢修,影響了項目的正常運行,導致節能量減少,甲方仍需按本合同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分享款項。
15.4如果甲方對與本項目相關的設備進行大修,影響了項目的正常運行或停止運行,大修期超過30天,改造期間不分成,但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認可延長相同時間,以彌補效益分享期。
16.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6.1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才能生效。
16.2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應根據其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確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責任。
16.3 由於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導致項目無法進展或與本項目實施前相比根本不能達到節能的目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16.4 本合同最後簽字之後滿九十天未實際履行,任何一方均可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6.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被關閉或撤銷、停產或停業、轉產或與其它單位合併或分立,則本合同對發生此種變化後的甲方或其繼承者仍然有效。發生此種情況時,甲方應事先告知有關當事方,並將此條件列入新的實體之中。如果當事方不能接受此種條件,則由甲方應在此變化發生前,按本合同規定購買本項目。乙方也可自行決定拆除所裝設備。
如果甲方發生破產而導致本合同終止,項目及甲方為乙方所提供的擔保財產不屬於破產財產範圍。
17.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轉讓
17.1 甲方在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之前,應徵得乙方同意,在未徵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無權以任何形式、在實質上轉讓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
17.2 乙方可以通知甲方將本合同及所有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所屬的分公司或有關聯的公司。
17.3 乙方可以將本合同中所有權屬於自己的設備作為擔保,用於節能服務項目期間的擔保。
18.税、費
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乙方出具普通商業發票。
19.不可抗力
按相關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執行。
20.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的仲裁程序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結果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之外,其它部分應繼續履行。
21.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21.1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A:節能系統設計方案
附件B:節能效益的計算及確認
21.2 本合同及附件之間規定不一致時,以規定詳細的為準。
21.3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解釋,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並應遵守行業慣例。
21.4甲、乙雙方用電報、電傳、電話、傳真發送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過特快專遞通知對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21.5本合同中所稱的“一方”及“一方當事人”是指甲方或乙方,“雙方”或“雙方當事人”則是統稱甲、乙雙方;
本合同中的“意外事件”是指在合同簽訂以後,不是由於任何一方當事人的過失或疏忽,而是由於發生了當事人既不能預見,又無法事先採取預防措施的客觀事故。
本合同中的“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1.6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三份。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能源管理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公平、協作的精神,依據《民法典》之有關規定,就乙方租用甲方豐-越智能節電器進行節能改造,達成如下條款:
一、合作方式及期限:
甲方將期生產的下列豐-越智能節電器出租給乙方使用,並負責為乙方安裝、調試。作為回報,乙方將節電器前期運行________年節省的電費,按下面的比例與甲方分成以作為設備租賃費。雙方分成滿_________年後,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其節能效益全部由乙方受益,具體操作如下:
1.分成比例為:自驗收投入運行之日起_________年內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
2.總平均節電率的計算:
甲方在安裝節電器前,由乙方提供合格的電度表,並協助甲方在所有的目標照明迴路中安裝到位。
總平均節電率%=(Q前-Q後)÷Q前
其中:Q前=安裝節電器前一週的照明系統用電量
Q後=安裝節電器後一週的照明系統用電量
在同一線路負載相同的條件下,安裝節電器前一週的照明及動力系統用量和安裝節電器後一週的照明及動力系統用電量數據,由乙方負責人員會同甲方相關人員共同抄表確認。
計算出實際的節電率後,所有參加抄表人員均需簽名確認,並由雙方公司蓋章生效,作為合同附件。乙方若發現節電器節電效果有變化可以隨時要求重新確認。
3.設備月租費的計算:
設備月租費=(M前-M後)×當年甲方分成百分比%
其中:M前=M後÷(1-總平均節電率%)
M後=安裝節電器後當月的照明電費
安裝節電器後當月的照明電費為:所有已經安裝節電器的照明迴路中所有電度表當月實抄的用電總和。
二、付款方式:
節電器安裝、調試完畢,照明總平均節電率達到15%以上(如乙方電壓穩定〈220V以上〉無線路混裝現象,節電率可達25 %以上)驗收合格達到甲方承諾的性能技術指標後,安裝、調試完畢之日起,乙方在每月10日前支付給甲方上月的設備月租費,其月租費用的計算方法,即以雙方認可的節電率,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三款確定的設備月租費(_________元),乙方每月按期支付給甲方。此費用雙方約定不受任何因素的影響(如乙方限電影響),按時支付。乙方財務每月10日前將應付款匯入甲方指定帳號,連續支付_________年,甲方在每月3日前給乙方開具普通發票便於乙方入賬(如需開具增值税發票,增值税税款由乙方承擔(另加11%))。
三、設備歸屬:
在租賃節電器合約期內,設備所有權屬甲方所有,合約期結束,設備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四、甲方承諾:
1.甲方產品符合國家產品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產品使用壽命10年,對節電器實行合同期內免費維修。合同期後的維修,雙方另簽訂保修合同,保修費用以不超過整套節電器節約電費的5%為準(_______________元),超過部分由甲方負責。
2.設備發生故障時,甲方保證(深圳市內)在得到通知後4小時內到現場處理。
3.簽訂合同後,甲方在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節電器的安裝、調試工作。
4.負責豐-越智能節電器有關使用方法的諮詢、指導。
五、乙方承諾:
1.按合同之規定按時付款給甲方,不得無故拖延,但由於甲方發票送達不及時造成的除外。
2.提供甲方安裝與數據測試的便利。提供真實與準確的節能對比數據。
3.在合同期內,乙方有責任維護甲方的節電器不被人為破壞、受損或盜竊,否則該修理或損失費由乙方承擔。
4.在節電設備租賃期內,乙方應當妥善保管節電設備,如非質量瑕疵原因致使節電設備損壞,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
5.安裝節電器後,因質量瑕疵原因致使第三人人身損害的,由乙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設備月租費,逾期每天應支付所欠款項1%的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尚未支付,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拆走節電設備,節電設備在乙方使用過程中受到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在解除合同前已經支付的設備月租費不予退還。
2.因甲方提供的產品出現固有質量瑕疵,節電設備出現質量問題致使第三人人身損害或者第三人財產損失的,乙方應當在事故發生24小時內書面通知甲方,必須甲方及時處理。
3.任意單方面違背上述協議條款,按有關法律追究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4.乙方在未經過許可的情況下,任意增加節電器的負載而造成節電器的損壞以及其他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七、售後服務:
1.建立客户檔案:根據ISO-9001的規範及保持良好之商譽,甲方將為乙方建立客户檔案以隨時跟蹤設備的使用情況,保持節電設備運行的良好狀態,並可應乙方的要求隨時做出抽樣檢測報告。
2.對安裝於乙方的產品提供相關功能及軟件升級服務。
3.甲方自產品投入運行之日起,對產品提供3年免費保修服務。
八、不可抗力:
如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如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暴動或瘟疫等),遭受事件的一方不能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應在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由當地政府部門或者公證機關出示證明,雙方可視具體情況決定繼續履行合同,遲延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因此致使的損失各自承擔。
九、合同附件:
本合同第一條中測試的節電率數據作為合同附件,由雙方經手人員簽字蓋章,作為日後雙方結算的依據。
十、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此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在友好協商後簽署補充協議,所產生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能源管理合同 篇4
甲方: (簡稱甲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 (簡稱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公平、協作的精神,依據《民法典》之有關規定,就乙方租用甲方豐越智能節電器進行節能改造,達成如下條款:
一、合作方式及期限:
甲方將期生產的下列豐越智能節電器出租給乙方使用,並負責為乙方安裝、調試。作為回報,乙方將節電器前期運行 年節省的電費,按下面的比例與甲方分成以作為設備租賃費。雙方分成滿 年後,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其節能效益全部由乙方受益,具體操作如下:
1、分成比例為:自驗收投入運行之日起 年內甲方 %,乙方 %。
2、總平均節電率的計算:
甲方在安裝節電器前,由乙方提供合格的電度表,並協助甲方在所有的目標照明迴路中安裝到位。
總平均節電率%=(q前-q後)÷q前
其中:q前=安裝節電器前一週的照明系統用電量
q後=安裝節電器後一週的照明系統用電量
在同一線路負載相同的條件下,安裝節電器前一週的照明及動力系統用量和安裝節電器後一週的照明及動力系統用電量數據,由乙方負責人員會同甲方相關人員共同抄表確認。
計算出實際的節電率後,所有參加抄表人員均需簽名確認,並由雙方公司蓋章生效,作為合同附件。乙方若發現節電器節電效果有變化可以隨時要求重新確認。
3、設備月租費的計算:
設備月租費=(m前-m後)×當年甲方分成百分比%
其中:m前=m後÷(1-總平均節電率%)
m後=安裝節電器後當月的照明電費
安裝節電器後當月的照明電費為:所有已經安裝節電器的照明迴路中所有電度表當月實抄的用電總和。
二、付款方式:
節電器安裝、調試完畢,照明總平均節電率達到15%以上(如乙方電壓穩定〈220v以上〉無線路混裝現象,節電率可達25 %以上)驗收合格達到甲方承諾的性能技術指標後,安裝、調試完畢之日起,乙方在每月10日前支付給甲方上月的設備月租費,其月租費用的計算方法,即以雙方認可的節電率,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三款確定的設備月租費(元),乙方每月按期支付給甲方。此費用雙方約定不受任何因素的影響(如乙方限電影響),按時支付。乙方財務每月10日前將應付款匯入甲方指定帳號,連續支付年,甲方在每月3日前給乙方開具普通發票便於乙方入賬(如需開具增值税發票,增值税税款由乙方承擔(另加11%))。
三、設備歸屬:
在租賃節電器合約期內,設備所有權屬甲方所有,合約期結束,設備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四、甲方承諾:
1、甲方產品符合國家產品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產品使用壽命10年,對節電器實行合同期內免費維修。合同期後的維修,雙方另簽訂保修合同,保修費用以不超過整套節電器節約電費的5%為準( 元),超過部分由甲方負責。
2、設備發生故障時,甲方保證(深圳市內)在得到通知後4小時內到現場處理。
3、簽訂合同後,甲方在 個工作日內完成節電器的安裝、調試工作。
4、負責豐越智能節電器有關使用方法的諮詢、指導。
五、乙方承諾:
1、按合同之規定按時付款給甲方,不得無故拖延,但由於甲方發票送達不及時造成的除外。
2、提供甲方安裝與數據測試的便利。提供真實與準確的節能對比數據。
3、在合同期內,乙方有責任維護甲方的節電器不被人為破壞、受損或盜竊,否則該修理或損失費由乙方承擔。
4、在節電設備租賃期內,乙方應當妥善保管節電設備,如非質量瑕疵原因致使節電設備損壞,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
5、安裝節電器後,因質量瑕疵原因致使第三人人身損害的,由乙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設備月租費,逾期每天應支付所欠款項1%的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尚未支付,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拆走節電設備,節電設備在乙方使用過程中受到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在解除合同前已經支付的設備月租費不予退還。
2、因甲方提供的產品出現固有質量瑕疵,節電設備出現質量問題致使第三人人身損害或者第三人財產損失的,乙方應當在事故發生24小時內書面通知甲方,必須甲方及時處理。
3、任意單方面違背上述協議條款,按有關法律追究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4、乙方在未經過許可的情況下,任意增加節電器的負載而造成節電器的損壞以及其他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七、售後服務:
1、建立客户檔案:根據iso-9001的規範及保持良好之商譽,甲方將為乙方建立客户檔案以隨時跟蹤設備的使用情況,保持節電設備運行的良好狀態,並可應乙方的要求隨時做出抽樣檢測報告。
2、對安裝於乙方的產品提供相關功能及軟件升級服務。
3、甲方自產品投入運行之日起,對產品提供3年免費保修服務。
八、不可抗力:
如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如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暴動或瘟疫等),遭受事件的一方不能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應在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由當地政府部門或者公證機關出示證明,雙方可視具體情況決定繼續履行合同,遲延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因此致使的損失各自承擔。
九、合同附件:
本合同第一條中測試的節電率數據作為合同附件,由雙方經手人員簽字蓋章,作為日後雙方結算的依據。
十、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此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在友好協商後簽署補充協議,所產生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能源管理合同 篇5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制定
20__年___月___日
合同條款
甲乙雙方同意簽訂________項目“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1節 術語和定義
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術語的定義及解釋如下:
1.1 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新型的市場化節能機制,其實質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改造項目成本的節能服務機制。即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合同形式約定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為實現節能目標向用能單位提供融資、改造等服務,並以節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資和獲得合理利潤;用能單位以節能收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投入及合理利潤。
1.2 節能效益分享型
指節能服務公司對節能改造項目進行投資,用能單位無需投入資金,項目完成後,用能單位在約定的合同期內,按比例與節能服務公司分享由項目產生的節能收益。
1.3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的節能改造項目。
1.4節能服務公司
提供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項目融資、改造、運行管理等服務的專業化公司。
1.5節能量審核機構
提供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項目節能診斷、節能量測量和驗證等技術服務的機構。
1.6 能源消費賬單
用能單位用於能源消費結算的憑證或依據。
1.7 節能診斷
通過現場調查、檢測以及對能源消費賬單和設備歷史運行記錄的統計分析等,找到建築物能源浪費的環節,為建築物的節能改造提供依據的過程。
1.8 能耗基準
指由用能單位和節能服務公司共同確認的,用以比較和確定節能量的依據。能耗基準應能代表能耗設施或系統運行規律時間段內的數據,數據採集可採用統計、測試或模擬的方法。
1.9 測量與驗證
指經用能單位和節能服務公司雙方認可的方法,用以確定由節能改造項目產生的節能量。具體方法詳見福建省有關節能量核定辦法。
1.10 項目節能量
在滿足同等需求或達到同等目標的前提下,通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節能改造項目的能源消耗相對於能耗基準的減少量。
第2節 工作內容與服務範圍
2.1 本合同就_________________項目採用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模式。甲乙雙方確認,本項目改造造價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主要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造價一般包括節能診斷、設計、施工、設備及材料購置、測量與驗證、運行維護、保險等費用)
2.2 項目基本情況
(1)建築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建築層數:__________________;
(4)建築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改造內容
(1)改造總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 m2;
(2)主要改造內容及區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依據節能改造方案(附件一)簡要介紹項目改造內容及區域)。
2.4 申請財政資金補助要求
申請財政資金補助的節能改造項目節能率應不低於________%。(大型公共建築的節能率不低於20%;其他公共建築節能率不低於15%。)
2.5 以上改造內容僅限於合同簽署前雙方已經確定的改造內容,如今後甲方在以上所列工作地點、工作對象和工作內容之外要求新增改造工作,該新增改造工作不在此合同服務範圍內,需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
第3節 項目期限
3.1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個月,包含建設期和節能效益分享期,其中建設期為_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節能效益分享期為______個月,自項目竣工驗收完成後的次月1日開始計算節能效益分享期。
3.2 如遇項目竣工驗收時間推遲的,則節能效益分享時間順延;如遇建設期提早結束,則該合同可提前進入節能效益分享期。
第4節 項目改造方案設計、實施和驗收
4.1 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及節能改造方案(附件一)的要求進行項目設計、供貨、施工、驗收以及節能量的測評與驗證。
4.2 項目節能改造方案經專家組評審通過後由甲方批准實施。若批准後的方案確需變更,應經甲乙雙方同意,並按本合同第8節的規定辦理變更。
(注:鑑於建築節能改造專業強,為確保節能改造方案的可行性,一般應委託專家對節能改造方案進行評審。)
4.3 節能改造設計
節能改造設計應依據項目合同、節能診斷報告、節能改造方案和國家及地方現行相關標準等進行。設計文件應包括節能改造設計圖紙和計算書。設計文件應明確節能改造技術措施、節點構造做法以及主要材料和設備設施的性能參數、數量、節能措施及節能量計算等。
4.4 節能改造施工
(1)乙方實施節能改造施工前,應組織編制改造施工方案,明確施工措施(包括質量、技術和安全文明措施等)、項目進度計劃、主要施工機械設備情況、驗收標準等。乙方人員進場施工前,應向甲方辦理開工申請和安全技術交底。甲方有義務告知乙方施工區域安全注意事項和文明施工要求;
(2)乙方應按規定配備與改造項目相適應的項目負責人及施工班子人員,指定乙方項目負責人為_________。施工期間,項目負責人應在場。施工班子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得調整。因特殊原因需調整的,必須經甲方同意;
(3)乙方應嚴格按照甲、乙雙方認可的設計文件及其確認的品牌進行採購施工;
(4)因乙方採購的設備、材料或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免費進行返工或維修,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4.5 建築能耗分項計量
乙方應按節能改造方案及相關標準的要求,同步設計、安裝建築能耗分項計量和監測裝置,在工程驗收前具備將實時採集的能耗數據上傳至省、市建築能耗監測平台的條件;節能改造後,項目用能計量裝置必須齊備,並正常運行。
4.6 節能驗收
(1)乙方完成項目施工和系統調試運行合格後,可向甲方申請竣工驗收;
(2)甲方收到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竣工驗收應符合合同書、節能改造方案及相關標準要求;
(3)若驗收合格,則甲乙雙方簽署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附件五);若驗收不合格,甲方應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應立即整改,直至驗收合格;
(4)甲方在收到書面竣工驗收申請之日後的______工作日內未組織驗收,或甲方未在驗收後的______工作日內簽署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或甲方未在驗收後的______工作日內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均視同甲方認可此合同項目驗收合格。
第5節 節能效益確定及分享方式
5.1 本項目能耗基準數據採用________方法確定(詳見附件二),雙方確認本項目的能耗基準值為______度電,單位電價_____元/度,總計電費_____元/年。
(注:用能單位有燃氣、煤等燃料消耗的,按國家相關標準規定摺合成等價電力後計入能耗基準數據)
5.2 節能效益分享期內項目年節能量/率預計為______,預計的年節能效益為________________。
(注:本條有關預計指標可按照附件二規定的公式和方法予以調整)。
5.3節能效益分享期內,本項目的分期分享比例按照以下第______方式執行:
(1)固定比例分享,分享比例為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2)獎勵性分享: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4 雙方同意按照福建省有關節能量核定辦法規定的程序和方式共同或委託第三方節能量審核機構進行節能量測量和驗證,並按照附件三的格式編制和簽發節能量確認單。
5.5 在節能效益分享期間,節能改造項目因經營狀況、使用功能、用能方式等發生改變導致節能量下降的,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5.6 節能效益由甲方按照第5.3條的規定分期支付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如下:
(1)在相應的節能量確認後,乙方應根據確認的節能量向甲方發出書面的付款請求,敍明付款的金額、方式以及對應的節能量;並向甲方出具相應的正式發票;
(2)甲方應在收到上述付款請求之後的______日內,將相應的款項支付給乙方。
5.7 如雙方對任何一期節能效益的某一部分存在爭議,該部分的爭議不影響對其他無爭議部分的節能效益的分享和相應款項的支付。
第6節 甲方的義務
6.1 如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或者是基於任何有權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項目的實施必須由甲方向相應的政府機構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請許可、同意或者批准,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請求,及時申請該許可、同意或者是批准,並在本合同期間保持其有效性。甲方也應當根據乙方的合理要求,協助其獲得其他為實施本項目所必需的許可、同意或者是批准。
6.2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時提供節能項目設計和實施所必須的資料和數據,並確保其真實、準確、完整。
6.3 提供節能項目實施所需要的現場條件和必要的協助,如清理施工現場、合理調整生產、設備試運行等。
6.4 根據節能改造方案的相關規定,指派具有資質的操作人員參加培訓。
6.5 甲方應提供必要的資料和協助,配合第三方節能量審核機構開展節能量測量和驗證。
6.6 甲方應根據項目方案的相關規定,及時協助乙方完成項目的試運行和驗收,並提供確認安裝完成和試運行正常的驗收文件。
6.7 甲方應根據節能改造方案的規定,協助乙方做好改造設備的運行、維護、保養及相關記錄工作。
6.8 甲方應當根據項目方案的規定,為乙方進行項目的建設、維護、運營及檢測、修理項目設施和設備提供合理的協助,保證乙方可合理地接近與本項目有關的設施和設備。
6.9 節能效益分享期間,如改造設備發生故障、損壞和丟失,甲方應在得知此情況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對改造設備進行維修和管理。
6.10 甲方應保證與項目相關的設備、設施的運行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要求。
6.11 甲方應保證與項目相關的設備、設施連續穩定運行且運行狀況良好。
6.12 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向乙方付款。
6.13 甲方應當將與項目有關的其內部規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規定要求及時提前告知乙方,並根據需要提供防護用品。
6.14 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向有關政府機構或者組織申請與項目相關的補助、獎勵或其他可適用的優惠政策。
6.15 項目節能改造後,甲方應完善能源統計、監測和管理制度。
6.16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節 乙方的義務
7.1 乙方應當按照項目方案文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規定,自行或者通過經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按時完成本項目的方案設計、建設、運營以及維護。
7.2 乙方應當確保其工作人員和其聘請的第三方嚴格遵守甲方有關施工場地安全和衞生等方面的規定,並聽從甲方合理的現場指揮。
7.3 乙方應當依照節能改造方案的相關規定,對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進行適當的培訓,以使其能承擔相應的操作和設施維護要求。
7.4 乙方應當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的要求,申請除必須由甲方申請之外的有關項目的許可、批准和同意。
7.5 乙方安裝和調試相關設備、設施應符合國家、行業有關施工管理法律法規和與項目相對應的技術標準規範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要求。
7.6 在接到甲方關於項目運行故障的通知之後,乙方應根據節能改造方案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及時完成相關維修或設備更換。
7.7 乙方應當確保其工作人員或者其聘請的第三方在項目實施、運行的整個過程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
7.8 乙方應配合第三方節能量審核機構或甲方開展節能量測量和驗證。
7.9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節 項目的更改
8.1 項目開始運行之後,甲方和乙方的項目負責人應當至少每______天進行一次工作會議,討論與項目運行和維護有關的事宜。
8.2 如在項目的建設期間出現乙方作為專業的節能服務提供者能夠合理預料之外的情況,從而導致原有項目方案需要修改,則乙方有權對原有項目方案進行修改並實施修改的方案,但前提是不會對原有項目方案設定的主要節能目標和技術指標造成重大不利影響。除非該情況的出現是由甲方的過錯造成,所有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3 在本項目運行期間,乙方有權為優化項目方案、提高節能效益對項目進行改造,包括但不限於對相關設備或設施進行添加、替換、去除、改造,或者是對相關操作、維護程序和方法進行修改。乙方應當預先將項目節能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審核,所有的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
8.4 在本項目運行期間,甲方拆除、更換、更改、添加或移動現有設備、設施、場地,以致對本項目的節能效益產生不利影響,甲方應補償乙方由此節能效益下降造成的相應的損失。
第9節 所有權和風險分擔
9.l 在本合同到期並且甲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項之前,本項目下的所有由乙方採購並安裝的設備、設施和儀器等財產(簡稱“項目財產”)的所有權屬於乙方。本合同順利履行完畢之後,該等項目財產的所有權將無償轉讓給甲方,乙方應保證該等項目財產正常運行。
9.2 項目財產的所有權由乙方移交給甲方時,應同時移交本項目繼續運行所必需的資料。如該項目財產的繼續使用需要乙方的相關技術和/或相關知識產權的授權,乙方應當無償向甲方提供該等授權。如該項目財產的繼續使用涉及第三方的服務和/或相關知識產權的授權,該等服務和授權的費用由_____方承擔。
9.3 項目財產的所有權不因甲方違約或者本合同的提前解除而轉移。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時,項目財產依照第12.6條的規定處理。
9.4 在本合同期間,項目財產滅失、被竊、人為損壞的風險由_____方承擔。
第10節 違約責任
10.1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款項,則應當每日按照相應未支付款項的______‰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10.2 如甲方違反除第10.1條外的其他義務,乙方對由此而造成的損失有權選擇以下第______方式要求甲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
(1)按照以下標準延長乙方節能效益分享的時間:____;
(2)按照以下標準增加乙方節能效益分享的比例:____;
(3)直接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依照第12.5條的規定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全部損失。
10.3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項目建設,除非該延誤是由於不可抗力或者是甲方的原因造成,否則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誤工賠償,誤工賠償按以下第_______方式執行:
(1)按改造後日均節能量×誤工天數計算;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4 如果乙方違反除10.3條外的其他義務,甲方有權對由此造成的損失選擇以下第______方式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
(1)按照以下標準降低乙方節能效益分享的時間:___________;
(2)按照以下標準縮短乙方節能效益分享的比例:___________;
(3)直接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依照第12.5條的規定,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10.5 本條規定的違約責任方式不影響甲乙雙方依照法律法規可獲得的其他救濟手段。
10.6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能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11節 不可抗力
11.1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是指超出了相關方合理控制範圍的任何行為、事件或原因,包括但不限於:
(1)雷電、洪水、風暴、地震、滑坡、暴雨等自然災害、海上危險、航行事故、戰爭、騷亂、暴動、全國緊急狀態(無論是實際情況或法律規定的情況)、戒嚴令、火災或勞工糾紛(無論是否涉及相關方的僱員)、流行病、隔離、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2)任何政府單位或非政府單位或其他主管部門(包括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庭以及國際機構)的行動,包括但不限於法律、法規、規章或其他有法律強制約束力的法案所規定的沒收、約束、禁止、干預、徵用、要求、指示或禁運。但不得包括一方資金短缺的事實。
11.2如果一方(“受影響方”)由於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無法或預計無法履行合同下的義務,受影響方就必須在知曉不可抗力的有關事件的5日內向另一方(“非影響方”)提交書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細節。
11.3受影響方必須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減輕不可抗力事件有關的影響。
11.4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受影響方的履行義務暫時中止,相應的義務履行期限相應順延,並將不會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或損壞對非影響方承擔責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受影響方應該儘快恢復履行本合同下的義務。
11.5如果因為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受影響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而且非影響方在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後,受影響方的不能履行義務持續時間達90個連續日,且在此期間,雙方沒有能夠談判達成一項彼此可以接受的替代方式來執行本合同下的項目,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提供書面通知,解除本協議,而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第12節 合同解除、終止
12.1 本合同可經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解除。
12.2 本合同可依照第11.1條(不可抗力)的規定解除。
12.3 當甲方遲延履行付款義務達____日時,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後解除本合同。
12.4 當乙方延誤項目建設期限達____日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後解除本合同。
12.5 當本合同的一方發生以下任一情況時,另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1)一方進入破產程序;
(2)一方的控股股東或者是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而且該變化將嚴重影響到該方履行本合同下主要義務的能力;
(3)一方違反本合同下的主要義務,且該行為在另一方書面通知後___日內未得到糾正。
12.6 本合同解除後,本項目應當終止實施,除非雙方另行按照附件五的規定處理,項目財產由乙方負責拆除、取回,並根據甲方的合理要求,將項目現場恢復原狀,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對乙方提供合理的協助。如乙方經甲方合理提前通知後拒絕履行前述義務,則甲方有權自行拆除相關設備,並就因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向乙方求償。
12.7 本合同的解除不影響任意一方根據本合同或者相關的法律法規向對方尋求賠償的權利,也不影響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到期的付款義務的履行。
第13節 人身財產損害和賠償
13.1 如果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因一方的工作人員或受其指派的第三方人員(“侵權方”)的故意或者是過失而導致另一方的工作人員、或者是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者是財產損害,侵權方應當為此負責。如果另一方因此受到其工作人員或者是該第三方的賠償請求,則侵權方應當負責為另一方抗辯,並賠償另一方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和損失。
13.2 受損害或傷害的一方對損害或傷害的發生也有過錯時,應當根據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責任,並適當減輕造成損害或傷害一方的責任。
第14節 保密條款
14.1 對於本合同內容及各附件,以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一方接觸到的另一方的技術數據、技術方案、改進方案等均屬於保密信息,本合同各方應予以保密,不透露給任何其他方。
14.2 本合同第14.1條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終止後滿五年。
14.3 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4 泄密責任:一方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信息,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但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等規定,向有關行政機關提供保密信息,及為了履行本合同,向一方聘請的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的情況除外。
第15節 爭議的解決
15.1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釋、違約、終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爭議、糾紛,本合同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一方提出書面協商請求後(15)日內雙方無法達成一致,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調解/訴訟/仲裁
(a)任何一方均可向___(雙方同意的第三方節能量審核機構)或雙方另行同意的第三方節能量審核機構提出申請,由其作為獨立的第三方就爭議進行調查和調解,並出具調解協議,另一方應當在______日內同意接受該調查和調解。雙方應根據第三方節能量審核機構的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數據、資料,並接受其實地調查。
(b)如果雙方無法對第三方節能量審核機構的選擇達成一致,或者在一方書面提起調解申請後的(45)日內無法達成調解協議,雙方同意採取以下第_____種方式最終解決爭議:
①向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②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雙方無法達成調解協議,調解的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攤。
(c)如果調解的被申請方不依照上述(a)款的規定接受調解,或者任何一方對達成的調解協議拒不執行,則無論依照(b)款選擇的爭議解決方式達成的結果如何,該拒絕接受調解或者拒絕履行調解協議的一方都應承擔對方為解決爭議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律師費、調解費以及仲裁費/訴訟費。
(2)訴訟/仲裁
雙方同意不經由調解程序,直接採取以下第____種方式最終解決爭議:
①向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②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6節 保險
16.1 按建築工程一切險有關規定,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購買保險:______。
16.2 雙方應協商避免重複投保,並及時告知對方已有的或準備進行的相關項目、財產和人員的投保情況。
第17節 知識產權
17.1 乙方對本項目的技術改造方案、能耗診斷報告、設計文件、工程實施方案等擁有知識產權。
17.2 甲方應保護好乙方的技術改造方案、能耗診斷報告、設計文件、工程實施方案,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第18節 費用分擔
18.1 雙方應當各自承擔談判和訂立本合同的費用。
18.2 除非本合同下的其他條款另有規定,雙方應當各自承擔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費用。
第19節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9.1 項目聯繫人職責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2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在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19.3 本合同下的通知應當用專人遞交、掛號信、快遞、電報、電傳、傳真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至本合同開頭所列的地址。如該通知以口頭髮出,則應儘快的在合理的時間內以書面方式向對方確認。如一方聯繫地址改變,則應當儘速書面告知對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19.4 本合同附件屬於本合同完整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部分內容與合同正文不一致,優先適用合同_____的規定。
19.5 本合同的修改應採取書面方式。
19.6 本合同可由雙方通過傳真簽署,經授權代表簽字的合同的傳真件具有與原件同樣的效力。
19.7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份。
19.8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公共建築節能改造方案編寫大綱
節能改造方案編寫綱要如下:
一、建築基本情況。
(一)建築物基本信息。應描述建築名稱、建築面積、建築層數、開工時間、竣工時間,以及建築及其用能設備設施運行使用情況等,並附建築外觀照片。建築基本信息詳見表1-1。
(二)建築圍護結構情況。應描述建築屋頂、外牆、外窗等圍護結構的構造做法、熱工性能及其使用情況是否滿足現行節能標準要求,使用功能是否正常。
(三)用能設備設施情況。應描述建築空調、照明、熱水、供配電、供水、電梯、可再生能源、特殊用能等用能系統的設備設施情況、主要性能參數、設計負荷、系統形式、運行控制方式、前1-3年項目能耗、使用現狀等,並判斷性能參數及建築能耗是否滿足現行節能標準要求,使用功能是否正常。前1-3年項目能耗詳見表1-2,建築用能和設備設施清單詳見表1-3。
表1-1建築基本信息表
表1-2 前1-3年項目能耗
表1-3、改造前用能系統設備設施清單
二、建築能耗分析及節能診斷。對暖通空調、照明、熱水等用能系統進行能耗審計,並分析建築耗能情況。結合能耗審計和能耗分析對空調、熱水、照明等用能系統以及建築圍護結構進行測試與診斷,對各用能系統的節能潛力進行分析。在分項診斷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診斷,並綜合評估建築物的節能潛力。
三、改造內容。結合建築節能診斷情況,制定節能改造方案。節能改造方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節能改造概況,包括改造目標、主要內容、改造區域;
(二)用能設備系統節能改造,包括空調系統、照明系統、熱水系統、供配電系統、供水系統、電梯、可再生能源系統、特殊用能系統等;
(三)圍護結構節能改造,以建築外窗、屋頂為主;
(四)建築能耗分項計量監測,包括分項計量裝置、數據採集、數據監測,與省級建築能耗監測中心對接方案,後期維護等內容。
(五)改造前後節能量和節能費用(投資和收益)分析;
(六)節能改造設計文件資料;
(七)改造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措施(包括質量、技術和安全文明措施),施工進度計劃、主要施工機械設備情況、施工驗收程序和標準等;
(八)設備運行管理與維保計劃,包括節能改造後用能系統的運行管理辦法,制定人員培訓計劃以及設備維護保養的計劃;
(九)用能改造設備設施清單,詳見表1-4
表1-4 用能改造設備設施清單
四、節能效果預測。能耗基準值確定,改造對象性能提升及節能效果分析、整體節能效果分析(節能量、節能率計算)等。
附件二
能耗基準、項目節能量/率預測及能源價格波動及調整方式
一、能耗基準確定方法
採用合同能源管理的示範項目,其能耗基準可採用以下第_____種方法確定:
(1)能耗基準值可按照改造前1~3年的其中一年完整數據,或3年平均值確定;
(2)不具備能耗計量條件的項目由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機構檢測、驗證、裁定;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項目節能量/率預測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能源價格波動及調整方式
雙方約定能源價格波動及調整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附件四
福建省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項目竣工驗收報告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合同附件五
合同解除後項目財產的處理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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