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合同樣本 >

能源檢驗測試合同(精選3篇)

能源檢驗測試合同(精選3篇)

能源檢驗測試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能源檢驗測試合同(精選3篇)

【項目名稱】

【定作方】

【承攬方】

【年】【月】【日】簽署

編制及使用説明

本示範文本適用於定作方和承攬方為完成商定的檢驗測試工作,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情形,承攬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以自己的技能、設備、勞力等,對定作方指定項目進行檢驗、測試,並將檢驗結論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該工作成果並支付報酬的合同。

集團公司及所屬單位的檢驗測試合同的談判、起草、簽訂,應以本示範文本為基礎。所屬單位合同綜合管理部門可根據需要組織對本示範文本進行細化;修改本示範文本中的固定性條款的,應報集團公司法律事務部備案。

本示範文本中,方括號內容及藍色字體部分為選擇性條款,可選擇填寫、修改或刪除;“_____”空格為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填寫的內容;固定性條款是指合同中未明確為可補充填寫或選擇性適用的條款。在基於本示範文本起草的合同簽約前,應確保所有方括號內的內容均已確認,所有“_____”空格需填寫的內容均已填寫。在將起草的合同提交給合同相對方前,應刪除本示範文本的所有條款説明、法律法規、風險提示等註釋及不適用的合同條款,並更新目錄。

目 錄

1. 總則

2. 檢驗測試工作

3. 合同價款與結算

4. 檢驗測試工作成果

5. 驗收

6. 雙方的權利義務

7. 保密

8. 合同變更及解除

9. 違約責任

10. 誠信合規

11. 不可抗力

12.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方式

13. 通知

14. 效力及其他

本檢驗測試合同(“本合同”)由以下雙方在________簽訂:

定作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稱“雙方”,單稱“一方”。

_x001f_ 條款説明

應準確填寫雙方的企業名稱、註冊地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等基本信息,該等信息應與企業註冊登記信息一致。

簽約時,乙方應保證其已取得開展本合同約定工作的相關資質,並應向甲方出具證明。通常情況下,檢驗測試工作所需資質證書包括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准證、計量標準考核證書、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等,各單位應視檢驗測試工作內容不同予以調整。

本合同項下內容一般包括具體檢驗測試內容、數量、質量、報酬,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驗收標準和方法等條款。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條: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複製、測試、檢驗等工作。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條:承攬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承攬的標的、數量、質量、報酬,承攬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驗收標準和方法等條款。

1. 總則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檢驗測試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2. 檢驗測試工作

2.1 檢驗測試項目名稱:

2.2 檢驗測試標的物:

2.3 檢驗測試標的物數量:

2.4 檢驗測試內容:

2.5 檢驗測試工作期限:

2.6 檢驗測試地點:

條款説明

各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將檢驗測試地點設定在更便利自身的場所開展。

2.7 檢驗測試標準:

條款説明

通常情況下檢驗測試標準為標的物檢驗測試工作適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包括強制性標準及推薦性標準。簽約時無法確定具體適用的檢驗測試標準,可以採用以下表述:“簽約時無法確定具體適用的檢驗測試標準,甲方應明確標的物檢驗測試應達到的技術要求。”

2.8 其他約定:

3. 合同價款與結算

3.1 合同價款

本合同價格按照以下 種方式確定:

3.1.1 按照單價和工作量計價:單價費用(即完成一件標的物的檢驗測試費用)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税率為 %。最終合同價款應以截至第2.5條約定的檢驗測試工作期限結束日,乙方實際完成的檢驗測試標的物數量(由雙方共同確認)進行確定。

3.1.2 固定總價:不含税合同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税率為 %;含税合同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

為免疑義,本第3.1條中約定的合同價款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有檢驗測試工作內容所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甲方無需另行支付其他費用。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若國家税率政策發生變更調整的,本合同的執行税率也隨之進行相應的調整。本合同的不含税價保持不變,含税價隨之進行調整。

3.2 合同價款調整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甲方原因引起的第2條約定的檢驗測試工作內容需要調整的,雙方應根據實際檢驗測試工作情況對第3.1條約定的合同價款進行調整。雙方協商不成的,乙方不得擅自向甲方收取任何形式的額外費用。】

條款説明

各單位作為本合同的定作方即甲方時,可以使用上述第3.2條的約定。

若各單位作為本合同項下的承攬方即乙方,第3.2條可以調整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甲方原因引起的第2條約定的檢驗測試工作內容需要調整的,雙方應根據實際檢驗測試工作情況對第3.1條約定的合同價款進行調整。雙方協商不成的,乙方僅在第3.1條約定的合同價款範圍內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變更工作要求的,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當由甲方進行賠償。

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七條:定作人中途變更承攬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3 合同價款的支付

本合同價款以下列第【3.3.1/3.3.2/3.3.3】款約定的方式以【現金轉賬方式/_______的非現金方式】支付。【付款前,乙方應提交符合甲方財務要求的增值税專用發票,否則甲方有權順延付款,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3.3.1 甲方應【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 日內/第2條約定的檢驗測試工作全部完成且甲方根據第5條的約定完成驗收後 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含税/不含税】合同價款。

3.3.2 本合同簽署之日起 日內,甲方按【含税/不含税】合同價款的 %支付檢驗測試工作預付款;第2條約定的檢驗測試工作全部完成且甲方根據第5條的約定完成驗收後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剩餘【含税/不含税】合同價款。

3.3.3 本合同簽署之日起 日內,甲方按【含税/不含税】合同價款的 %支付檢驗測試工作預付款;【第2.5條約定的檢驗測試工作期限經過 個月/第2條約定的檢驗測試工作完成 %】後,甲方支付【含税/不含税】【合同價款/根據單價費用計算的實際發生的檢驗測試費用】的 %;第2條約定的檢驗測試工作全部完成且甲方根據第5條的約定完成驗收後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剩餘【含税/不含税】合同價款。

3.4 如本合同採用現金方式支付,乙方賬户信息如下,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户信息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

收款人:

開户行:

賬 號:

3.5 開具發票所需甲方信息:

納税人名稱:

税務登記號:

開户行名稱:

開户行賬號:

税務登記地址:

財務電話:

4. 檢驗測試工作成果

4.1 檢驗測試工作完成後,乙方應出具【檢驗測試報告/國家認可的合格證書(即 )】(“檢測報告”)作為檢驗測試工作的工作成果。

4.2 檢測報告的交付時間:

4.3 檢測報告的交付地點:

4.4 檢測報告的交付形式:【郵寄/當面交付】

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條:承攬人完成工作的,應當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並提交必要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定作人應當驗收該工作成果。

【4.5 若乙方在開展檢驗測試工作過程中,發現檢驗測試標的物無法滿足出具符合甲方合理預期的檢測報告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相關情況。雙方可進一步溝通,對第2條中約定的檢驗測試工作的具體內容進行調整,包括但不限於待甲方進一步整改或對檢驗測試標的物進行修理、完善後,再提交乙方進行檢驗測試。因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

5. 驗收

5.1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出具的檢測報告之日起 日內,對檢測報告進行審核,並對檢驗測試工作進行驗收,驗收標準和方法為 。

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條:承攬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承攬的標的、數量、質量、報酬,承攬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驗收標準和方法等條款。

5.2 甲方收到檢測報告之日起 日內未書面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乙方工作成果。

5.3 甲方對檢驗測試報告持異議,且經雙方溝通後無法達成共識的,雙方同意提交第三方檢驗測試機構 進行鑑定。鑑定的結果與乙方出具的檢測報告相符的,相關鑑定費用由甲方承擔。若不符,【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免費為其重新進行檢驗測試、降低合同價款,】乙方承擔鑑定費用,並應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條款説明

如各單位作為本合同項下定作方,可根據對乙方工作能力等的評估,選擇是否添加有關讓其重新檢驗測試或降低合同價款的選項。

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條:承攬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選擇請求承攬人承擔修理、重作、減少報酬、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6. 雙方的權利義務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外,雙方的權利義務如下:

6.1 甲方的權利義務

6.1.1監督乙方檢驗測試過程,對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有權要求乙方整改。

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條:承攬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選擇請求承攬人承擔修理、重作、減少報酬、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6.1.2 向乙方提供有關檢驗測試標的物的 等方面的資料。

6.1.3 中途變更檢驗測試項目或變更工作要求的,應在已確定要進行前述變更後【五(5)】個工作日內通知且全面告知乙方該情況。

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七條:定作人中途變更承攬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風險提示

甲方應當履行及時通知乙方的義務。如果甲方作出變更工作要求的決定,但沒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仍然按照原合同要求完成檢驗測試工作的,不應視為違約,甲方應自行承擔已完工部分的損失,如果由此導致乙方發生其他誤工損失的,甲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其次,甲方應當履行全面告知乙方的義務,確保乙方已經詳細瞭解檢驗測試工作要求變更的具體情況。如果乙方對工作要求發生變更的具體情況存有疑問,可以隨時提出,由甲方作出指示,甲方不得拒絕,甲方沒有作出明確且全面的變更指示前,乙方有權暫停完成檢驗測試工作。

6.1.4 若乙方提出需甲方協助履行與完成檢驗測試工作有關的義務,甲方應積極配合,並協調乙方與各有關部門的聯繫。

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八條:承攬工作需要定作人協助的,定作人有協助的義務。定作人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承攬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攬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內履行義務,並可以順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攬人可以解除合同。

6.1.5 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

6.1.6 甲方到乙方現場監督乙方開展檢驗測試工作的,須遵守乙方有關安全、環保等管理規定,不得因監督檢驗妨礙乙方的正常工作。

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九條:承攬人在工作期間,應當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監督檢驗。定作人不得因監督檢驗妨礙承攬人的正常工作。

6.1.7 【必要時甲方有權對本合同進行審計,乙方應予以配合】。

6.1.8 其他: 。

6.2 乙方的權利義務

【6.2.1 甲方未根據本合同第3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乙方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

條款説明

為保障檢驗測試工作順利完成,若各單位作為本合同項下的定作方即甲方,且有可能未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建議刪除乙方對工作成果的留置權。乙方可通過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或逾期利息等方式獲得賠償。如各單位作為本合同項下的承攬方即乙方,建議保留該表述。

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條: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承攬人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或者有權拒絕交付,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6.2.2 有權要求甲方按約定提供與檢驗測試工作相關的資料及必要的協助。

6.2.3 如在乙方工作場所開展檢驗測試工作,乙方應妥善保管檢測標的物,防止其毀損、滅失。

6.2.4 乙方到甲方工作場所開展檢驗測試的,應嚴格遵守甲方內部有關安全、環保等相關管理規定。

6.2.5 積極組織技術力量,以自己的儀器、設備、技術和勞力,按期完成全部檢驗測試工作。

6.2.6 保證檢驗測試的數據真實、準確、可靠。

6.2.7 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輔助工作轉交由第三人完成。乙方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負責。未經甲方事先同意擅自分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條款説明

本合同建立在甲方對乙方的工作能力和條件完全信任的基礎上,乙方設備、技術和勞力是決定其工作能力的重要因素,也是甲方選擇該乙方完成工作的決定性因素。因此,通常來説,乙方應當以自己的技術和勞力,完成主要工作。

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條:承攬人應當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承攬人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未經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6.2.8 就檢驗測試工作及檢測報告的有關內容,接受甲方的書面或口頭諮詢。

6.2.9 乙方保證其在本合同簽署之日【屬於/不屬於】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頒佈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確定的中小企業;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企業類型依據屆時適用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發生任何變更,乙方應在類型變更後【10】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條款説明

如乙方屬於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頒佈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確定的中型企業、小型企業或微型企業,我方採購貨物、工程、服務支付乙方款項,應當遵守《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8號)。我方不得要求中小企業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條件和違約責任等交易條件,不得違約拖欠中小企業的貨物、工程、服務款項。

6.2.10 其他: 。

7. 保密

7.1 雙方同意,當事人一方對在訂立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其他商業、技術、管理及財務信息(合稱“保密信息”)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同意,不得對外泄露或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該保密信息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7.2 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從對方獲得前,已經掌握且對方不反對使用或披露的信息;

(2)已經為公眾所知的信息,但該等信息為公眾所知是由於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外;

(3)一方按照有管轄權的法院或其他有權機關的合法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4)依一方的書面授權而向第三方披露的信息。

7.3 本合同的無效、變更、解除、履行完畢等不影響本條款的效力,在發生上述情形下,雙方仍應履行保密義務。

7.4 保密期限為本合同有效期及本合同終止後 年。

【7.5 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無效、解除、履行完畢後,乙方應在 天內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歸還乙方根據本合同所取得的全部甲方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圖紙、技術資料、保密信息等,或將前述資料全部銷燬並提供書面證明。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複製、留存。】

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五條:承攬人應當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祕密,未經定作人許可,不得留存複製品或者技術資料。

8. 合同變更及解除

8.1 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

8.2 除法律另有規定及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8.2.1 乙方未遵守本合同的約定開展檢驗測試工作的,且在甲方催告後 日內未按甲方要求及時採取必要補救措施或整改的。

8.2.2乙方未按照第4條約定的期限向甲方交付檢測報告的,且在甲方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付的。

8.2.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將所檢驗測試的工作分包或轉包給第三方完成。

8.2.4 甲方在乙方完成工作前可因工作便利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且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如有)。

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條:承攬人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未經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七條:定作人在承攬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隨時解除合同,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8.3 除法律另有規定及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8.3.1 檢驗測試工作需要甲方協助的,甲方不履行相關協助義務,致使乙方無法完成檢驗測試工作,在乙方催告後_____日內仍未提供相關協助的。

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八條:承攬工作需要定作人協助的,定作人有協助的義務。定作人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承攬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攬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內履行義務,並可以順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攬人可以解除合同。

8.3.2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經乙方書面催告後____日內不支付的,乙方有權在甲方支付相應合同價款之前中止為甲方提供服務;如甲方在催告後___日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8.4 本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作的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設備和人員撤出檢測場地(如需),甲方應為乙方人員和設備的撤出提供必要條件。

9. 違約責任

條款説明

根據本合同實際情況及雙方協商結果確定違約金比例或金額。但應注意,雖然雙方可以事先約定違約時應支付的違約金數額或計算方法,但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或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請求調整。司法實踐中,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9.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3條的約定支付合同價款的,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含税/不含税】遲延付款部分____%的違約金。

條款説明

若各單位作為本合同項下的定作方即甲方,且乙方為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頒佈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確定的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雙方約定甲方遲延支付款項的逾期利息,其約定的利率不得低於本合同訂立時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未作約定的,按照每日利率萬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法規

《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第十五條: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遲延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應當支付逾期利息。雙方對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約定的,約定利率不得低於合同訂立時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未作約定的,按照每日利率萬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9.2 甲方中途變更檢驗測試項目、檢驗測試工作內容或要求的,應當賠償乙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七條:定作人中途變更承攬工作的要求,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9.3 乙方要求甲方開展與完成檢驗測試有關的必要協助工作,甲方怠於開展,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包括乙方因此而產生的額外工作量或費用,甲方應予賠償。為免疑義,在甲方怠於履行的情況下,乙方提交檢測報告的時間應相應順延,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予承擔,但乙方有過錯的除外。

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六條: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或者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於答覆等原因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9.4 乙方在檢驗測試工作中,因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檢驗測試標的物損毀、滅失的,應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條:承攬人應當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條款説明

法律規定乙方對此的違約責任為過錯責任,即乙方若對甲方提供的設備已盡到妥善保管的義務,則不應承擔設備損毀滅失的賠償責任。

各單位應注意,如作為本合同項下承攬方,在保管設備期間,應妥善履行保管義務並進行記錄,以便爭議時能提供更有效的證明文件。

9.5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交付檢測報告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含税/不含税】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

9.6 乙方擅自變更檢驗測試項目或檢驗測試工作內容的,應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9.7 乙方擅自將本合同項下檢驗測試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應承擔【含税/不含税】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條款説明

條款中違約金的空格應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填寫具體比例。

根據合同雙方應承擔的義務條款,可以約定其他違約責任,增加的違約責任條款應明確具體,具有可操作性。

違約責任是保證合同執行的重要條款,應結合實際履行的情況進行細化完善,同時應注意側重保護我方權益。

可以補充約定因第三方造成的違約。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一方當事人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10. 誠信合規

10.1 雙方應堅持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原則,嚴格遵守國家關於市場準入【、招標投標】、安全環保質量管理、經營活動與市場競爭的法律法規,以及關於誠信、合規的各項規定,並嚴格執行合同文件。

10.2 乙方(包括其關聯方、代理商、供應商、服務商等,下同)聲明,已從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甲方的直接母公司和/或最終母公司)門户網站()上閲知《中國石油誠信合規手冊》內容,並承諾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開展的相關交易活動過程中遵守該手冊闡明的誠信合規原則。

條款説明

如我方為本合同項下甲方,建議保留上述第10.2條表述;如我方為本合同項下乙方,建議刪除第10.2條表述,同時相應調整後續各條款順序。

10.3 一方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開展的相關交易活動過程中,不得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機關、國家工作人員財物賄賂和非財產性利益賄賂,或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財物賄賂和非財產性利益賄賂;不得為下述目的向任何國家工作人員支付任何款項和報酬:(1)影響國家工作人員以職務身份作出的行為或決定;(2)誘使國家工作人員對政府機構開展的工作施加其影響;(3)誘使或獎勵國家工作人員做出不當行為或發揮不當作用。

10.4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開展的相關交易活動過程中,應確保其行為符合有關國家法律法規、監管要求、商業慣例、行業準則的規定,不得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違規行事,包括但不限於:(1)直接或間接給予另一方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任何好處,包括但不限於給予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禮金、貴重物品、有價證券、回扣;資助出國、房屋裝修;免費提供通訊和交通工具、家電及高檔辦公用品等物品;報銷或承擔旅遊、宴請、娛樂健身等費用;給予就業機會等非財產性利益;(2)擅自與另一方工作人員就合同價款等進行私下商談或者達成默契;(3)一方以任何形式向一方索要贊助、回扣,接受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收受交通和通訊工具、家電及高檔辦公用品等;(4)接受另一方提供的房屋裝修或以考察、參觀等名義參加另一方安排的國內外旅遊活動;(5)一方參加可能影響其公正履職的宴請、高消費娛樂、婚喪嫁娶等活動;(6)在另一方報銷任何應由其單位或個人支付的費用等。如一方發現另一方及其工作人員存在違規行為,應主動向另一方【紀檢監察部門】報告。

10.5 因履行本合同需要,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其部分工作分包的,乙方應確保分包商與其承擔同等合規義務。如分包商未履行該等義務,就其違約行為,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10.6 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前述合規義務的履行,包括但不限於:(1)制定合規管理制度,建立合規管理流程,開展合規教育培訓,落實違規責任追究;(2)確保在其賬簿和記錄中準確地記錄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交易,以便真實反映所涉及的業務活動。收到甲方書面要求後____日內,乙方應提供相應書面材料,證明其已採取相關措施。

10.7 如一方及其工作人員(“違規方”)未履行上述義務,另一方有權要求違規方整改,違規方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整改。因違規方違規行為產生的後果,違規方應自行承擔相關損失、賠償、費用、罰金和罰款等,並保證另一方免責;同時,另一方有權視違規方違規程度同時或單獨採取不同救濟措施,包括要求違規方停止違規行為、要求違規方支付【含税/不含税】合同價款20%的違約金、解除合同等;違規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另一方損失的,還應繼續承擔另一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損失。

10.8 其他約定: 。

11. 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地震、水災、火災(非人為)、雷擊、雪災、瘟疫、流行性疾病、海嘯、風暴潮、颱風、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災害;戰爭、騷亂、戒嚴、暴動、恐怖襲擊、罷工、內亂等社會事件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情形。

11.2 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使雙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採取有效措施,儘量避免或減少損失,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 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其後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文件。一方未盡通知義務或未採取措施避免、減少損失的,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1.3 因不可抗力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發生延遲履行,在延遲履行期間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延遲履行方無法履行其合同義務,延遲履行方不能就延遲履行期間的不可抗力事件免責。

11.4 在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遵守法律規定及本合同約定(包括但不限於第11.2條和第11.3條)的前提下,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為避免疑問,由於任何一方過錯引起的損失除外)。

11.5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響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 日以上時,雙方應就繼續履行本合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則雙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當一方因上述原因解除本合同時,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通知送達另一方時本合同終止。

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12.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方式

12.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依照其進行解釋。

12.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開始後 日內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 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條款説明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2)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_____進行仲裁。仲裁語言為中文。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3)提交雙方共同上級協調解決。

條款説明

若甲方和乙方均為集團公司內部企業,應當選擇“(3)提交雙方共同上級協調解決”。若甲方和乙方中有一方為集團公司系統外單位,應當在(1)和(2)之間選擇,不得選擇(3)。

12.3 在【訴訟/仲裁/協調】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雙方均不得以解決爭議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

條款説明

解決爭議的法律程序只能在仲裁和訴訟之間選擇一種。

如選擇仲裁方式,要寫明仲裁機構的準確名稱,如“北京仲裁委員會”,應注意“北京”後並無“市”字。仲裁條款可以由當事人通過談判確定,主要應當寫明提交的仲裁機構名稱、仲裁地點、採用的仲裁規則以及仲裁裁決的效力等內容。仲裁過程通常是私密的,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爭議的當事人可以不對外公開其身份,這樣當事人之間的爭議也就不容易為外界所知。此外,商事仲裁還有高效、靈活、易於執行等優勢。目前,口碑良好的國內仲裁機構主要有北京仲裁委員會(BAC)、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等,國際仲裁機構主要有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倫敦國際仲裁院(LCIA)等。

如選擇訴訟方式,則應當是原告或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繫地點的有管轄權的法院。同時,應注意級別管轄不得自行約定。目前,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的訴訟標的額上限原則上為50億元(人民幣),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50億元(人民幣)以上(包含本數)或者其他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13. 通知

13.1 與合同有關的批准、通知、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意見、確定和決定等,均應採用書面形式或合同雙方確認的其他形式,並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送達接收人。

13.2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項下雙方之間的一切通知均可通過傳真、郵遞、快遞、電子郵件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方式送達以下地址:

(1)____________(甲方名稱)

聯繫人: 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乙方名稱)

聯繫人: 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

13.3 通知在下列日期視為送達被通知方:

(1)由掛號信郵遞,發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掛號信回執所示日;

(2)由傳真傳送,收到成功發送確認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3)由特快專遞發送,以收件人簽收日為送達日,收件人未簽收的,以寄出日後第四個工作日為送達日;

(4)由電子郵件發送,以發出通知一方郵件系統顯示已成功投遞對方服務器(包括但不限於收到被通知一方閲後自動回執)的當日。

13.4 雙方的通訊地址可作為法院、仲裁庭送達訴訟、仲裁文書的地址,一方的通訊地址或聯繫方式如發生變動,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通訊地址或聯繫方式變動方自行承擔。

13.5 雙方應及時簽收對方送達至約定地點和指定接收人的來往信函;如確有充分證據證明一方無正當理由拒不簽收的,視為拒絕簽收一方已簽收。

14. 效力及其他

14.1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經雙方加蓋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條款説明

對於內部合同和關聯交易,合同管理系統2.0新增在線簽約功能,對於這部分合同,其生效條件應表述為“本合同經雙方加蓋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對於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修改、補充及變更,均應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做出,【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後方為有效/經雙方加蓋合同專用章後方為有效】。該等修改、補充及變更的書面協議將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 甲方指定______為本合同履行負責人,甲方授權其代表甲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交付、接收相關資料及在相關資料上簽字,如無甲方書面明確授權,其他任何人無權代表甲方履行前述職責。

14.4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每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 其他約定:___________。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編號為______________的《檢驗測試合同》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條款説明

根據集團公司合同管理辦法,我方單位應使用合同專用章。如對方簽字人不是其法定代表人,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

對於內部合同和關聯交易,合同管理系統2.0新增在線簽約功能,對於這部分合同,應刪除“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授權代表簽字”。

能源檢驗測試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 真: 傳 真:

根據國辦發[20xx]25號,財政部財建[20xx]249號,國家發改委[20xx]9號令之精神,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經友好協商,並本着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節約能耗提供科學管理服務的相關事項達成一致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服務的前提條件及目的

一、乙方擁有自主(授權許可)專利知識產權的多功能節能設備,具有安全、環保、節能,性能穩定,操作簡便等優點。並已在多個省分得到推廣應用,節能效果明顯,性能非常穩定,受到使用客户的一致好評和認可。

二、甲方確有節能減排和改造目前高耗能燃燒設備的意願。解決目前使用的燃燒設備綜合利用率低、運行費用高、換煤除渣不方便等弊端。

三、通過乙方為甲方提供的節能產品和科學管理服務,達到甲方即能避免一次性投資過大,又能實現長期降低能源消耗、節約成本開支、滿足環保、安全、可靠、穩定、便利要求等利好目的。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項目內容及服務方式

一、本服務項目內容為:乙方為甲方現有使用燃煤及其他能源的設備、設施進行科學改造設計,提供優質節能環保的產品,編制合理的管理方案,達到甲方實現節能減排降低成本的要求。

二、服務方式為:由乙方採用承包方式,無償提供節能產品進行設備更換,科學運行管理。乙方收取的承包服務費用標準,低於甲方現有能源消耗成本和其他運行費用。

三、雙方確認:甲方目前耗能及運行成本為:

1、 進餐全年耗能成本人民幣(大寫):

2、證照及設備年檢年審人民幣(大寫):

3、設備維修、人員工資所需人民幣(大寫): 合計費用人民幣(大寫):

四、乙方服務承包期為 年 月 日起算至 年 月 日止。乙方的承包服務費用為每年人民幣(大寫): 。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 乙方承諾的服務工作內容及責任:

一、為甲方編制節能計劃方案及設計圖紙;

二、為甲方提供優質節能產品,詳見雙方確認的產品清單。本項目乙方提供的產品價值約人民幣(大寫): 元。設備使用壽命為壹拾貳年。

三、為甲方安裝調試上述節能產品、設備,並承諾該產品可降低能耗50%左右,每年可節約成本 左右。

四、乙方保證滿足甲方所需的食堂內所用開水、熱水,蒸飯、炒菜早餐燃燒時間在75分鐘,中晚餐各60分等功能鍾以內的燃料需求。

五、乙方負責承包期內的設備維修、保養及安全正常運行,承擔所需費用,並負責產品設備的一切安全事故。

六、乙方負責燃料成本開支費用。甲方提供燃料倉庫並上鎖保管。

七、除收取服務費外,乙方不另收其他費用。承包期滿後,設備無償轉讓給甲方。

八、由於甲方所在地政府原因而導致設備不能正常使用(如當地煤改、禁煤等政策)的,甲方需正常支付合同期內的年承包服務費,但要扣除燃料費用。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一、出具開餐人員數量計劃和食堂內所需開水、熱水、蒸飯、蒸包點、炒菜等用量確認書,並在確認書上蓋章。

二、負責設備安裝過程中的土建費用及主體外的管道及配件費用,包括開、熱水箱的保温或者更換的費用、抽油煙罩、排煙(油煙和煤煙)等。

三、負責提供220V電源,電源控制櫃接至離機組1米內,自來水管接至爐具安裝位臵,與設備相關的水、電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負責對設備實施保管,不得有人為損壞或被人偷盜。負責要求操作人員按操作説明書使用操作。對所裝水龍頭三個月外如有損壞、應由甲方更換,其它設備人為損壞、被盜或者操作不當,對設備造成損壞,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燒煤工人由乙方負責指定或者委託甲方聘用,但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如工人工資,不低於1000元/月,並提供生活和住宿等)。乙方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安排,承擔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六、及時對乙方提交的有效設計文件、產品清單予以認可,對乙方提供安裝的產品,及時組織驗收認可。

七、按本合同約定,按時、按量給付乙方承包服務費。

第五條 特別約定

一、在合同項下,乙方提供的產品設備,在服務承包期內,產品設備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服務承包期滿並在承包服務費全部付清後,產品設備無償轉讓給甲方,所有權歸甲方。

二、本合同乙方所設計的科學節能方案及其節能指標,是在甲方確認的現有能源消耗和出具的人員數量及其使用功能規模的基礎上編制設計的,如果甲方超員、用量規模無節制或燃料(含其他能源)漲價,致使乙方承諾的節能指標下降,責任不在乙方,甲方仍應按合同支付乙方承包服務費。且應按增加的開餐人員數量及增加和漲價費用,增加支付乙方服務費。本合同簽訂時乙方確認的相關數據見附件。

三、服務費中包含科技服務費、產品設備貨款、燃料費用、設備維修費用及其他乙方開支費用,但不包括甲方操作人員工資,税費甲方自理。

第六條 服務費給付方式

一、第一年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以後各年如遇人數增加量,能源價格上漲等因素,甲方應增付所需費用(具體文案另行確定)。

第一階段於設備驗收合格後10個工作日內,付第一年服務費的80%,即人民幣(大寫): 。

第二階段付第一年服務費的20%,即人民幣(大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以後每年的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每年付款時間為每期開學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年服務費的50%即人民幣(大寫): 。

三、款項只能通過轉帳形式(轉帳支票、電匯、銀行匯票)付到乙方指定帳户,對通過其它方式支付的款項乙方不予認可,所造成的法律、經濟後果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確認支付。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給付服務費,每延付一日,按日千分之一支付乙方違約金。甲方延期給付服務費超過一個月的,乙方可自行拆除所提供的產品設備,其相關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甲方提前終止合同,除應全部支付乙方服務費外,還應按乙方提供產品、設備清單價格支付所有價款。

三、乙方未按合同提供服務或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約定要求,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可拒付乙方服務費。

四、乙方如果不不能按時提供燃料,每誤餐一次,罰款 元外,還應免費向用餐學生提供當餐方便麪一盒。

五、違約補救:一方違約,拒不承擔違約責任的,守約方可起訴,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由此而增加的訴訟費用,律師代理費用和其他合理開支費用,均應向違約方承擔。

第八條 其他:

一、本合同附件包括:

1、乙方提供產品設備清單:

2、本合同簽訂確認的開餐人數、能源價格表。上列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名後生效。全部服務費清結後失效。

三、執行本合同中出現本合同未盡事項,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

四、發生爭議不能協商一致時,按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 方:

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

帳 號:

年 月 日

乙方: 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 帳 號: 年 月 日

能源檢驗測試合同 篇3

甲方:長沙怡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長沙市天心區芙蓉中路三段380號建發匯金國際金座20樓 法定代表人:

乙方:湖南弘美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長沙市芙蓉區芙蓉中路185號5-29層棟2102室 法定代表人:覃秋香

本着自願、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甲方公共照明改造項目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一、合作方式和期限

乙方利用先進的LED系列節能燈產品免費為甲方湘江北尚地下車庫進行照明節能改造,負責為甲方安裝、調試和運行維護,甲方無需承擔產品採購的費用。合同期限為 5 年,從甲方對乙方在湘江北尚地下車庫的節能設備驗收合格和節能數據測量完畢簽字蓋章確認之日起本合同生效。

二、付款方式:

乙方將節能燈在甲方項目運行 5 年,甲、乙雙方每月按節能利益分配比例為:五年內按三七分配,即甲方30%,乙方70%。具體金額見附表,節能計算分配表。

支付時間為每季度結算一次,乙方每季度最後一個月的25日前向甲方提供本季度費用發票,甲方在收到乙方發票後的下一季度首月的5日前將上一季度節能費用以轉賬方式匯入乙方指定帳户,電價若有調整以電業局當月實際電價計算。

三、節能效益計算:

甲乙雙方同時指派專人,對項目雙方光源數量、功率進行測量,依據測量結果確定節能率,雙方簽字確認,依據雙方確認的《公共照明燈具測量及替換數量記錄確認表》結合最終改造數量計算節能效益。如果甲方的用電狀況發生變更,雙方可重新確認、簽字、執行。

四、設備歸屬:

合同期限內,照明設備所有權屬乙方所有,合同期限屆滿且甲方付清全部款項後,乙方將照明設施無償轉讓甲方。合約期內,如發生質量問題引起的更換,乙方應補足本合同簽訂時提供的數量。

五、乙方承諾:

1、乙方產品符合國家產品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對節有燈實行合同期內免費維修。合同期後的維修,雙方另簽訂保修合同。

2、節能燈發生故障時,乙方保證在得到通知後24小時內到現場處理。

3、節能設備安裝驗收合格和節能數據測量完畢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之日為計費起始時間。

4、負責公司產品有關使用方法的諮詢、指導。

5、定期派人檢查項目的運行情況。

六、甲方承諾:

1、按合同之規定按時付款給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2、甲乙雙方在未經對方許可的情況下,任意增減燈具或更換節能燈造成損失的,全部由責任方承擔。

3、合作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弄虛作假,惡意隱瞞合作內容,如一方發生弄虛作假,惡意隱瞞,須承擔合同總額50%的違約賠償金。

4、在任意單方面違背上述協議條款,按有關法律追究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5、合同簽字生效後,在項目移交甲方運行之前,如果甲方反悔不履行合同,應按合同規定的預計節能量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乙方為此項目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如設備購置費、運費、安裝費、設計費等。

6、由於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而對設備進行實質改動或拆除,影響了本項目的正常運行和節能效益,乙方有權隨時提前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約定的效益分享期內的全部應分享款項,若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該款項的,甲方應補償該差額部分。

7、甲方欲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支付終止費,終止費按下面公式計算:

終止費=(乙方按合同規定應分享的全部款項-終止前已分享的款額)×100%

八、不可抗力:

如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如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暴動或瘟疫等),遭受事件的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在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由當地政府部門或者公證機關出示證明,雙方可視具體情況決定繼續履行合同,遲延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因此致使的損失各自承擔。

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此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交換營業執照複印件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在友好協商後簽署補充協議,所產生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長沙怡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聯繫電話:

日期:

乙方:湖南弘美隆科技有限公司

開户行:

帳號:

代表簽字:

聯繫電話: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yangben/3deonv.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