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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合同服務

能源合同服務

能源服務是指通過能源的使用,為消費者提供的服務。那麼簽訂能源合同服務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能源合同服務,歡迎參考閲讀。

能源合同服務
能源合同服務範文一

合同編號: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 真: 傳 真:

根據國辦發[20xx]25號,財政部財建[20xx]249號,國家發改委[20xx]9號令之精神,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經友好協商,並本着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節約能耗提供科學管理服務的相關事項達成一致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服務的前提條件及目的

一、乙方擁有自主(授權許可)專利知識產權的多功能節能設備,具有安全、環保、節能,性能穩定,操作簡便等優點。並已在多個省分得到推廣應用,節能效果明顯,性能非常穩定,受到使用客户的一致好評和認可。

二、甲方確有節能減排和改造目前高耗能燃燒設備的意願。解決目前使用的燃燒設備綜合利用率低、運行費用高、換煤除渣不方便等弊端。

三、通過乙方為甲方提供的節能產品和科學管理服務,達到甲方即能避免一次性投資過大,又能實現長期降低能源消耗、節約成本開支、滿足環保、安全、可靠、穩定、便利要求等利好目的。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項目內容及服務方式

一、本服務項目內容為:乙方為甲方現有使用燃煤及其他能源的設備、設施進行科學改造設計,提供優質節能環保的產品,編制合理的管理方案,達到甲方實現節能減排降低成本的要求。

二、服務方式為:由乙方採用承包方式,無償提供節能產品進行設備更換,科學運行管理。乙方收取的承包服務費用標準,低於甲方現有能源消耗成本和其他運行費用。

三、雙方確認:甲方目前耗能及運行成本為:

1、 進餐全年耗能成本人民幣(大寫):

2、證照及設備年檢年審人民幣(大寫):

3、設備維修、人員工資所需人民幣(大寫): 合計費用人民幣(大寫):

四、乙方服務承包期為 年 月 日起算至 年 月 日止。乙方的承包服務費用為每年人民幣(大寫): 。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 乙方承諾的服務工作內容及責任:

一、為甲方編制節能計劃方案及設計圖紙;

二、為甲方提供優質節能產品,詳見雙方確認的產品清單。本項目乙方提供的產品價值約人民幣(大寫): 元。設備使用壽命為壹拾貳年。

三、為甲方安裝調試上述節能產品、設備,並承諾該產品可降低能耗50%左右,每年可節約成本 左右。

四、乙方保證滿足甲方所需的食堂內所用開水、熱水,蒸飯、炒菜早餐燃燒時間在75分鐘,中晚餐各60分等功能鍾以內的燃料需求。

五、乙方負責承包期內的設備維修、保養及安全正常運行,承擔所需費用,並負責產品設備的一切安全事故。

六、乙方負責燃料成本開支費用。甲方提供燃料倉庫並上鎖保管。

七、除收取服務費外,乙方不另收其他費用。承包期滿後,設備無償轉讓給甲方。

八、由於甲方所在地政府原因而導致設備不能正常使用(如當地煤改、禁煤等政策)的,甲方需正常支付合同期內的年承包服務費,但要扣除燃料費用。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一、出具開餐人員數量計劃和食堂內所需開水、熱水、蒸飯、蒸包點、炒菜等用量確認書,並在確認書上蓋章。

二、負責設備安裝過程中的土建費用及主體外的管道及配件費用,包括開、熱水箱的保温或者更換的費用、抽油煙罩、排煙(油煙和煤煙)等。

三、負責提供220V電源,電源控制櫃接至離機組1米內,自來水管接至爐具安裝位臵,與設備相關的水、電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負責對設備實施保管,不得有人為損壞或被人偷盜。負責要求操作人員按操作説明書使用操作。對所裝水龍頭三個月外如有損壞、應由甲方更換,其它設備人為損壞、被盜或者操作不當,對設備造成損壞,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燒煤工人由乙方負責指定或者委託甲方聘用,但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如工人工資,不低於1000元/月,並提供生活和住宿等)。乙方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安排,承擔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六、及時對乙方提交的有效設計文件、產品清單予以認可,對乙方提供安裝的產品,及時組織驗收認可。

七、按本合同約定,按時、按量給付乙方承包服務費。

第五條 特別約定

一、在合同項下,乙方提供的產品設備,在服務承包期內,產品設備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服務承包期滿並在承包服務費全部付清後,產品設備無償轉讓給甲方,所有權歸甲方。

二、本合同乙方所設計的科學節能方案及其節能指標,是在甲方確認的現有能源消耗和出具的人員數量及其使用功能規模的基礎上編制設計的,如果甲方超員、用量規模無節制或燃料(含其他能源)漲價,致使乙方承諾的節能指標下降,責任不在乙方,甲方仍應按合同支付乙方承包服務費。且應按增加的開餐人員數量及增加和漲價費用,增加支付乙方服務費。本合同簽訂時乙方確認的相關數據見附件。

三、服務費中包含科技服務費、產品設備貨款、燃料費用、設備維修費用及其他乙方開支費用,但不包括甲方操作人員工資,税費甲方自理。

第六條 服務費給付方式

一、第一年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以後各年如遇人數增加量,能源價格上漲等因素,甲方應增付所需費用(具體文案另行確定)。

第一階段於設備驗收合格後10個工作日內,付第一年服務費的80%,即人民幣(大寫): 。

第二階段付第一年服務費的20%,即人民幣(大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以後每年的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每年付款時間為每期開學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年服務費的50%即人民幣(大寫): 。

三、款項只能通過轉帳形式(轉帳支票、電匯、銀行匯票)付到乙方指定帳户,對通過其它方式支付的款項乙方不予認可,所造成的法律、經濟後果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確認支付。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給付服務費,每延付一日,按日千分之一支付乙方違約金。甲方延期給付服務費超過一個月的,乙方可自行拆除所提供的產品設備,其相關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甲方提前終止合同,除應全部支付乙方服務費外,還應按乙方提供產品、設備清單價格支付所有價款。

三、乙方未按合同提供服務或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約定要求,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可拒付乙方服務費。

四、乙方如果不不能按時提供燃料,每誤餐一次,罰款 元外,還應免費向用餐學生提供當餐方便麪一盒。

五、違約補救:一方違約,拒不承擔違約責任的,守約方可起訴,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由此而增加的訴訟費用,律師代理費用和其他合理開支費用,均應向違約方承擔。

第八條 其他:

一、本合同附件包括:

1、乙方提供產品設備清單:

2、本合同簽訂確認的開餐人數、能源價格表。上列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名後生效。全部服務費清結後失效。

三、執行本合同中出現本合同未盡事項,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

四、發生爭議不能協商一致時,按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 方:

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

帳 號:

年 月 日

乙方: 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 帳 號: 年 月 日

能源合同服務範文二

甲方:長沙怡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長沙市天心區芙蓉中路三段380號建發匯金國際金座20樓 法定代表人:

乙方:湖南弘美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長沙市芙蓉區芙蓉中路185號5-29層棟2102室 法定代表人:覃秋香

本着自願、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甲方公共照明改造項目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一、合作方式和期限

乙方利用先進的LED系列節能燈產品免費為甲方湘江北尚地下車庫進行照明節能改造,負責為甲方安裝、調試和運行維護,甲方無需承擔產品採購的費用。合同期限為 5 年,從甲方對乙方在湘江北尚地下車庫的節能設備驗收合格和節能數據測量完畢簽字蓋章確認之日起本合同生效。

二、付款方式:

乙方將節能燈在甲方項目運行 5 年,甲、乙雙方每月按節能利益分配比例為:五年內按三七分配,即甲方30%,乙方70%。具體金額見附表,節能計算分配表。

支付時間為每季度結算一次,乙方每季度最後一個月的25日前向甲方提供本季度費用發票,甲方在收到乙方發票後的下一季度首月的5日前將上一季度節能費用以轉賬方式匯入乙方指定帳户,電價若有調整以電業局當月實際電價計算。

三、節能效益計算:

甲乙雙方同時指派專人,對項目雙方光源數量、功率進行測量,依據測量結果確定節能率,雙方簽字確認,依據雙方確認的《公共照明燈具測量及替換數量記錄確認表》結合最終改造數量計算節能效益。如果甲方的用電狀況發生變更,雙方可重新確認、簽字、執行。

四、設備歸屬:

合同期限內,照明設備所有權屬乙方所有,合同期限屆滿且甲方付清全部款項後,乙方將照明設施無償轉讓甲方。合約期內,如發生質量問題引起的更換,乙方應補足本合同簽訂時提供的數量。

五、乙方承諾:

1、乙方產品符合國家產品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對節有燈實行合同期內免費維修。合同期後的維修,雙方另簽訂保修合同。

2、節能燈發生故障時,乙方保證在得到通知後24小時內到現場處理。

3、節能設備安裝驗收合格和節能數據測量完畢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之日為計費起始時間。

4、負責公司產品有關使用方法的諮詢、指導。

5、定期派人檢查項目的運行情況。

六、甲方承諾:

1、按合同之規定按時付款給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2、甲乙雙方在未經對方許可的情況下,任意增減燈具或更換節能燈造成損失的,全部由責任方承擔。

3、合作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弄虛作假,惡意隱瞞合作內容,如一方發生弄虛作假,惡意隱瞞,須承擔合同總額50%的違約賠償金。

4、在任意單方面違背上述協議條款,按有關法律追究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5、合同簽字生效後,在項目移交甲方運行之前,如果甲方反悔不履行合同,應按合同規定的預計節能量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乙方為此項目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如設備購置費、運費、安裝費、設計費等。

6、由於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而對設備進行實質改動或拆除,影響了本項目的正常運行和節能效益,乙方有權隨時提前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約定的效益分享期內的全部應分享款項,若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該款項的,甲方應補償該差額部分。

7、甲方欲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支付終止費,終止費按下面公式計算:

終止費=(乙方按合同規定應分享的全部款項-終止前已分享的款額)×100%

八、不可抗力:

如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如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暴動或瘟疫等),遭受事件的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在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由當地政府部門或者公證機關出示證明,雙方可視具體情況決定繼續履行合同,遲延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因此致使的損失各自承擔。

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此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交換營業執照複印件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在友好協商後簽署補充協議,所產生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長沙怡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聯繫電話:

日期:

乙方:湖南弘美隆科技有限公司

開户行:

帳號:

代表簽字:

聯繫電話:

能源合同服務範文三

第一部分 商業條款

1.總則

乙方),合同雙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項目進行專項節能服務,並支付相應的節能服務費用。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2.項目的名稱、內容和目的

2.1 項目名稱:

2.2項目內容:

2.3項目目的:通過項目的實施,達到降低運行成本,減少電費支出,減少維護費用,延長設備( )使用壽命,改善環境的目的。同時也為國家“xx”節能減排目標的完成作出了企業的一份貢獻。

3.項目期限

目合同總額的20%(人民幣 元)給乙方,作為設備的保證金。收到甲方保證金此合同生效。

2.2 本項目的建設期為

2.3 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為 。

4.項目方案設計、實施和項目的驗收

根據項目設計方案乙方對項目組織實施安裝,項目安裝完畢後三日內,由甲方按設計改造方案檢查安裝情況;安裝檢查合格後,試運行5天,試運行其間可對設備進行調試,無任何異常現象後,由甲方出具試運行正常的項目驗收證明文件。

5.節能效益分享方式

5.1 效益分享期內項目節能量/預計為,預計的節能效益為。

5.2 效益分享期內,乙方分享%項目節能效益。具體的分期分享比例如下: 乙方分享 %的節能效益,甲方分享 %的節能效益。

5.3 每年測試一次節電效果。當節電率不超過或不低於確定的節電率的5%時,分享數額不變;當超過或低於確定的節電率5%時,調整分享期。

5.4 節能效益具體支付方式如下:

(A) 甲方應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後,自每個月後的1-7日內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數額為5.1中規定的乙方應分享的數額,直至分享效益數額屆滿。甲方付給乙方的保證金可作為尾款衝抵。

(B) 付給任何人。

(C)乙方應當在收款後向甲方出具相應的正式發票。

6.甲方責任:

6.1按合同之規定,按時付款給乙方。

6.2提供乙方安裝與數據測試的便利,提供真實與準確的節能對比數據。

6.3維護節電設備( )使之不受人為破壞、受損或盜竊,否則其修理或損失費用由甲方承擔。

6.4甲方應當按節電設備( )使用説明正確使用節電設備( ),非質量瑕疵導致第三人人身或者財產損害,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責任:

7.1乙方產品符合國家產品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交貨時提供該批產品的認證書,質量檢測報告等相關文件。乙方保證產品使用壽命 年,效益分享期內,節能設備的維修、零部件更換由乙方負責。

7.2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安裝、調試好甲方所訂購的節電設備。

7.3負責節電設備有關使用方法的諮詢、指導。

8.所有權

8.1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和乙方付清全部款項之前,設備的所有權屬於乙方。

8.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後一個月內,按規定付給乙方應得全部款項之後,取得

設備的所有權。

8.3設備的所有權由乙方移交給甲方時,同時移交設備的技術資料。

9.違約責任

9.1甲方違約:

9.1.1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不能向乙方支付應分享的款項,每日按應付款金額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9.1.2甲方連續三次不能向乙方按時支付應分享的款項,乙方有權通過法律手段將全部節電設備撤走,並不退回甲方的保證金和前期已支付的款項。

9.2乙方違約:

9.2.1乙方應按期交貨並安裝完畢節電設備,逾期每日乙方應支付相當於合同總價款的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9.2.2若因乙方產品質量不合格,經國家權威部門認定屬實,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部分 一般條款

10.乙方的服務標準

乙方應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和職責,保質、保量按時完成項目建設和運行過程中的工作,客觀實際地測量節能效果和計算節能效益。對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給予認真考慮,與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員及其合理化建議,愛護甲方的設備和其它財產,在甲方的場地從事項目的安裝運行工作時,遵守甲方工作場地的有關規章制度。

11.節電設備的改進、改動、拆除和損壞等風險

11.1設備的改進。在乙方沒有降低服務標準的情況下,為了改善設備的運行狀況,提高經濟效益,經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隨時改進設備或修改有關程序。甲方在沒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不得拒絕乙方的改進意見。

11.2設備的改動。甲、乙一方如需對設備進行改動,需徵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方可進行。

11.3設備的拆除。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也不可以委託他人拆除設備或者進行實質性改動。如果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而拆除設備或進行實質性改動,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款項。

上述設備的改進、改動和拆除完成後,雙方應於當日簽署書面文件予以認可,此種認可視為對方的接受。

11.4設備發生損壞或丟失,本合同項下的節電設備經雙方出具試運行正常文件後,設備發生損壞或丟失,如果甲方不能證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員所致,則應由甲方承擔責任。

11.5設備的意外損壞。由於意外事件導致設備損壞,如果甲方不能證明自己採取了足夠的預防措施,則應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費用。如果甲方能夠證明自己採取了足夠的預防措施,則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11.6如果因為發生本章規定的情況而影響項目的正常運行,超過10天停止運行,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認可延長相同時間,以彌補效益分享期限。

12.對節電設備的大規模改造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不能對設備進行大規模改造。如果為提高節能效率,在合同有效期內,欲對設備進行大規模改造,甲、乙雙方應事先達成書面一致意見,並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之後,方可開始施工。

13.節電設備的停止運行/關閉

13.1停止運行或關閉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設備,甲方應至少提前60天通知乙方。在緊急情況下,甲方應及時和儘可能地向乙方通報情況。任何停止或關閉行為都不能影響甲方的付款義務。

13.2如果因甲方關閉或停止設備運行而導致合同終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規定的全部款項。

14.甲方自有設備的使用和更改

14.1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與項目相關的自有設備能夠完全正常運行。如果因甲方自有設備發生故障,影響到項目的正常運行,導致節能量降低,仍需按本合同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項。

14.2如果甲方欲對自有設備進行更改或調整,可能對項目的節能量造成影響時,甲方應至少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説明這些變化可能對項目節能量產生的影響。當這些改變致使節能量下降時,仍需按本合同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項。

14.3如果甲方對項目相關的設備進行檢修,影響了項目的正常運行,導致節能量減少,甲方仍需按本合同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分享款項。

14.4如果甲方對項目相關的設備進行大修,影響了項目的正常運行或停止運行,大修期超過30天,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認可延長相同時間,以彌補效益分享期。

15.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5.1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才能生效。

15.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可以提前終止或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應根據其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確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責任。

15.3由於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導致項目無法進展或與本項目實施前相比根本不能達到節能的目的,另一方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

16.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轉讓

16.1甲方在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之前,應徵得乙方同意,在未徵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以任何形式轉讓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都是無效的。

16.2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將本合同及所有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所屬的分公司或者有關聯的公司,此類轉讓無需甲方同意。

17.侵權和賠償

17.1因乙方或乙方所聘人員的故意或過失而導致甲方的任何財產損害或人身傷害,除非甲方因保險而得到賠償,乙方同意對甲方給予賠償並使其不因上述損害或傷害而受到損失。但乙方職員或所聘人員的惡意違法犯罪造成的損害不在此列。

17.2因甲方或甲方所聘人員的故意或過失而導致乙方的任何財產損害或人身傷害,除非乙方因保險而得到賠償,甲方同意對乙方給予賠償並使其不因上述損害或傷害而受到損失。但甲方職員或所聘人員的惡意違法犯罪造成的損害不在此列。

17.3受損害或傷害的一方對損害或傷害的發生也有過錯時,應當根據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責任,並適當減輕造成損害或傷害一方的責任。

18.保密條款

18.1保密。

18.2予以保密。

19.不可抗力

19.1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暴亂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導致本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15日內以書面形式將詳細情況告知另一方,並隨後提供事件詳情的有效證明文件。根據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延期履行或終止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

19.2本合同延期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的義務將中止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但中止最長時間不超過60天,超過60天應終止合同。

19.3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雙方協商免除不能履行的條款,並對有關條款進行修訂,其餘條款繼續履行。

19.4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採取措施避免擴大損失。如果因為未採取相應的措施而導致損失擴大,應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20.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釋、違約、終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爭議、糾紛,本合同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一方提出書面協商請求後15日內雙方無法達成一致,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20.1調解

(A)任何一方均可向 (雙方同意的第三方機構)或雙方另行同意的第三方機構提出申請,由其作為獨立的第三方就爭議進行調查和調解,並出具調解協議,另一方應當在 日內同意接受該調查和調解。雙方應根據第三方機構的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數據、資料,並接受其實地調查。

(B)如果雙方無法對第三方機構的選擇達成一致,或者在一方書面提起調解申請後的45日內無法達成調解協議,雙方同意採取仲裁或訴訟的方式最終解決爭議。如雙方無法達成調解協議,調解的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攤。

20.2訴訟/仲裁

雙方同意不經由調解程序,直接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最終解決爭議: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按照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程序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之外,其它部分應繼續履行。

21.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21.1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A:項目工程描述

附件B:節能量的確認

附件C:節能效益的計算

21.2本合同及附件之間規定不一致時,優先適用合同附件的規定。

21.3本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解釋,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並應遵守行業慣例。

21.4甲、乙雙方用電話、傳真發送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過特快專遞通知對方。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21.5本合同的修改應採用書面方式。

21.6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人或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二份。

21.7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人或授權代表於年月日在簽訂。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 或授權代表簽字):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户行:

賬號:

開户名: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 或授權代表簽字):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户行:

賬號:

開户名:

標籤: 合同 能源 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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