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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法律顧問合同(精選25篇)

2023法律顧問合同(精選25篇)

2023法律顧問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2023法律顧問合同(精選25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方擬已進行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項目的專項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範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解答擬已進行的項目(下稱“本項目”)的法律諮詢;

2、應甲方要求,參與同相關部門和當事方的磋商、談判,審查甲方與其他當事方的合同,維護甲方利益;

3、起草、審查或者修改因本項目而需簽訂的各種協議、合同等法律文件,對存在問題的相關條款、內容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4、對本項目涉及到的(如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知識產權、税務、債權債務確認等事項進行規範並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5、對本項目涉及的行政規章、行政規範的實施,提出法律意見;

6、對與本項目相關的法律事實進行盡職調查;

7、根據本項目相關行政部門的要求代甲方草擬申請、呈批文件;

8、審核甲方提供的申請文件及相關材料,依據法律和法規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9、審核甲方全部申請文件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如有需要則出具法律意見書;

10、雙方根據本項目實施情況具體情況商定修改、增加的服務內容。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為有能力從事此專項服務的律師事務所;

2、乙方委派鞏宏律師作為甲方本項目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上述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3、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4、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5、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在工作計劃列明的期限內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6、乙方律師在擔任專項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諮詢意見;

7、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或雙方約定的期間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8、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和與本項目有關的非公開的信息、資料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根據律師事務所檔案管理規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依照法律、法規的要求,真實、完整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項目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法律顧問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有權利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基於商業考慮或者未根據接受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自行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總額為元人民幣,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

(一)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後日內支付。

(二)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生效後日內支付元人民幣;

2、本合同生效日內或完成工作任務支付元人民幣;

3、項目有關法律文書完成後日內支付元人民幣;

4、項目法律事務完成之日內支付元人民幣。

(三)按實際工作小時計時收費。每工作小時收費元,每日內結算一次。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項目未能實現或成立時,甲方不得拒絕支付前款第項收費,或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前款總顧問費的%.

乙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_濮陽律師事務所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濮陽市商業銀行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顧問費以到達上述賬號為收訖,且乙方對所有收費均提供正式發票。

本合同到期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濮陽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6-9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為,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約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6-9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因甲方、其他中介機構或者證券主管部門等原因造成乙方律師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擔責任。

甲方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為,導致乙方律師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現錯誤或者遺漏,並導致乙方或者乙方律師受到處罰或者導致第三人向乙方追償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壹份存卷,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年月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項目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止。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其他特別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023法律顧問合同 篇2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之需要,為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指派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指派律師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法律顧問應當根據事實與法律,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本合同約定之顧問期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第三條甲方選擇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為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出現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這種諮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頭處理意見,也包括向甲方提出書面意見供甲方決策使用;

2、為甲方審查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並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關方面法律的設計與諮詢服務,協助甲方增強內部管理的規範性和可操作性;

3、為甲方起草或審查重大經濟合同、協議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減少潛在糾紛;

4、協助甲方,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

5、參與甲方的重大對外談判與協商活動,協助甲方處理談判與協商中的有關法律事務;

6、為甲方引進外資、技術轉讓、興辦合資或合作企業、股份轉讓、資產重組等項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見;

7、為甲方開展或涉及的重大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提供法律策劃方案,這些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包括:

(1)工業產權的取得與保護;

(2)市場佔領與開拓;

(3)形象確立與廣告宣傳表述;

(4)債權債務安排與重組;

(5)侵權損害賠償與追索;

(6)重大投資決策風險預測與評估;

8、企業改制、公司併購;

9、企業股份制改造並上市;(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1、協助甲方辦理涉及調解、仲裁、訴訟和其它非訴訟案件所需要的各種程序性手續。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作為具體參與有關仲裁、訴訟和非訴訟案件以及承擔公司併購、合資、股權轉讓、企業股份制改造並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項目法律風險控制等重大專項法律服務時,甲方應另行與乙方訂立委託代理合同,並按照乙方的優惠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即按《律師服務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有關生產經營管理的情況,提供與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有關的文件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顧問服務費。

3、甲方應當為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或認為不適合服務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説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常年法律顧問工作過程中,應按實際情況確認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量記錄。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顧問服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地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顧問服務。

4、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術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

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外,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顧問工作。

8、簽訂本合同後,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全部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9、乙方同意並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不能勝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務不盡責或無力發揮應有作用的投訴時,乙方將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後,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第六條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繳納顧問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師服務費用。

2、差旅費

在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內(重慶市區僅指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巴南區、北碚區)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乙方按律師服務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該差旅費包括交通費、國內電話費、傳真費、普通及掛號郵寄費、互聯網上網費;不包括文件資料打印費、複印費、特快專遞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人民法院等單位收取的費用。

乙方律師如需到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外進行與本合同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並經甲方同意後,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律師出差後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3、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條中另行註明。

4、根據《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的責任將不由乙方承擔。

6、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乙方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需向乙方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和饋贈。

第七條甲方理解並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只限於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無義務為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提供上述服務。若相關單位和個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乙方可以按照律師收費辦法優惠10—15%收取律師費用。

第八條乙方律師在履行甲方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服務過程中,如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的重大執業過錯而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協助向已經為乙方辦理了執業保險的有關保險機構索賠。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與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師共同協商並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繫人是乙方辦理本合同委託法律事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惟一通訊地址及聯繫人: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繫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繫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均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五條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閲本合同所有條款以保證完全瞭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屬甲、乙雙方平等且完全協商一致而達成。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2023法律顧問合同 篇3

甲方:             醫院

乙方:河南啟軒律師事務所

因業務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甲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指定董律師(聯繫電話135)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一)日常法律事務

1、對醫院有關醫務服務上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諮詢。

2、對醫院改革、改制草擬的法律文書進行審查、幫助制定醫院內部的規章制度。

3、為醫院經營管理中的決策事項進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4、根據醫院的需要以法律顧問的名義對外簽發律師函。

5、根據醫院的需要,對職工進行法律培訓、宣傳法律法規。

6、不定期介紹宣傳國家和地方新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

7、為醫院的法律行為和法律事實出其律師見證書。

8、協助醫院與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工作聯繫,適時提供法律意見。

(二)重點法律事務

1、為門診病歷資料的管理提出法律意見,防範門診醫療糾紛發生時醫院舉證不能,承擔不利後果。

2、為急診、急救醫療行為提出法律意見,規範急診、急救程序和有關醫療文書書寫防範因情況緊急遺漏相關記錄,導致舉證不能,承擔不利後果。

3、從法律層面規範檢查檢驗的申請、報告程序。

4、為臨牀診斷、治療、護理工作提出法律意見,防範相關記錄(文書)出現法律效力瘕疵。

5、為藥劑工作提出法律意見,防範出現與治療、護理聯繫脱節導致醫療糾紛。

6、為各種醫療同意書、風險告知書書寫提供法律意見,防範侵犯醫方知情權導致醫療糾紛。

7、為拒絕醫療、不配合醫療相關文書製作提出法律意見,防範患方在發生醫療糾紛時,推卸自身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8、為疑難病例、死亡病例的醫療文書管理提供法律幫助。

9、提出法律意見規範醫院科室間醫療協作(會診、轉科等),防範科室間聯繫脱節,導致醫療糾紛。

10、為家庭病牀管理,院外診療行為提出法律意見。

11、為醫院實習人員管理提出法律意見。

12、為院際會診、協助診療提出法律意見,參與院際長期醫療合作談判。

13、協助醫院感染管理部門、醫療質量管理工作,相關工作人員提出法律培訓。

14、為出院醫囑提出法律意見,防範後續醫療糾紛。

15、發生醫療糾紛時,協助醫院與衞生行政管理部門工作聯繫。

16、接受醫院委託,代表醫院參與醫療糾紛的和解、調解。

17、接受醫院委託,代表醫院參與醫療糾紛的行政處理,醫療損害責任鑑定。

18、接受醫院委託,代表醫院參與醫療糾紛的訴訟。

(三)其他法律事務

1、為醫院草擬和修改勞動合同,幫助調整勞資關係。

2、為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的採購提供法律諮詢。

3、醫院基建、裝修工程的招標事務,有關合同審查。

4、醫院與保險公司之間發生的人身、財產、責任保險索賠糾紛。

5、其他法律事務。

三、雙方商定,本合同期限為一年(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甲方向乙方繳付法律顧問費人民幣    元整,合同生效後全年法律顧問費一次性支付。

四、乙方代理甲方參與訴訟、調解或仲裁活動,以及辦理見證、催討欠款等事項,依法另定委託合同。乙方對甲方委託上述事務優先辦理,並按照委託合同的約定合理收費(給予一定的優惠)。

五、本合同為常年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同,應在三個月前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即告終止。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承辦律師存檔一份。

甲方:     醫院

法定代表人:      院長

地址:

乙方:河南啟軒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地址:河南省新鄉市寶龍廣場*號公寓*層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日

2023法律顧問合同 篇4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甲    方:

地    址:

郵    編:

聯繫電話:

傳    真:

乙    方:

地    址:

郵    編:

聯繫電話:

傳    真: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公司常年法律顧問,現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第一條  乙方指派本所   律師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            顧問服務。

第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 月 日起20__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下列法律顧問服務:

1.解答公司法律諮詢,提供法律諮詢意見;

2.協助草擬、審查和修改合同和出具有關的律師信、催告信、見證文件等法律文件,法律文本文件;

3.進行法律風險分析,提供排除法律障礙的建議(方案);

4.接受甲方委託,協助進行重大糾紛的談判及調解,擔任訴訟案件或仲裁案件代理人;

5.協助建立健全公司管理規章;

6.應甲方要求,向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7.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第四條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並承擔因違反本條款而產生的對雙方不利的責任;

2.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它便利;

3.按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

4.在乙方律師從事第三條第4款規定的法律工作時,甲方需另行委託,與乙方簽訂有關協議,並根據協議向乙方另行支付費用。

第五條  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積極、負責地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範圍內的服務,依法切實維護甲方利益;

2.根據甲方要求隨時聯繫、約定律師的工作時間和地點;

3.乙方律師因故無法履行職責時,乙方應另行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附律師團隊名單

4.為甲方保守祕密。

第六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常年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     整,簽訂本合同後十五日內支付    元,在本合同履行結束時支付    元。

2.乙方律師受託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差旅、查詢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律師出具律師信(函),催告信等法律文件及出庭按照上海市律師收費辦法的標準減半收費。

第七條  乙方律師採用下列第3項的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

1.定期上門服務;

2.甲方有事約請;

3.定期上門服務與甲方有事約請相結合。

第八條  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法律顧問合同 篇5

聘請方(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應聘方(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規定,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定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乙方指派律師將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為甲方依法進行生產、經營、管理或其他活動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

三、擔任法律顧問律師的工作範圍是:_________________

1.就甲方的經營、生產、管理、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或者應甲方的要求,從法律上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2.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的業務方面的重大糾紛;

3.代理甲方參加業務中的訴訟或仲裁活動,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參加項目談判、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5.代為發佈有關聲明、致函等文書;

6.為甲方的改制、轉制、兼併、收購設計運作方案;

2023法律顧問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為了甲方管理的科學性、合法性,提高甲方依法管理的水平,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甲方聘請乙方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責任律師,負責處理甲方的日常法律事務。甲方若遇到專業法律事務或甲方認為宜由責任律師以外的律師辦理的事務,由乙方指派其他律師辦理或與責任律師共同辦理。

二、乙方承諾所派責任律師為甲方提供以下優質法律服務

1.就甲方在生產經營、行政管理等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建議和有關法律依據,使甲方依法辦事,保證其決策的合法性;

2.草擬、審查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所涉及合同、協議書、決定、章程等法律文書及其他法律事務文書;

3.協助甲方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提供企業所需的法律信息,解答企業提出的法律諮詢;

4.協助甲方開展對員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活動;

5.指導甲方單位內部的法律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

6.對甲方重大經營項目進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7.辦理甲方委託的其他需責任律師直接面對第三人的法律事務;

8.參與甲方的改制、合併、分立,分支機構的設立、清算等法律工作事務;

9.代理甲方參與各類經濟糾紛的調解;

10.處理甲方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如發生複雜的法律事務(如資產重組、收購兼併、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訴訟、仲裁等預計投入工作超過________小時的專項法律事務)時,甲方應當向乙方另行辦理委託手續。同時,甲方須另行支付乙方律師費,乙方則按同類收費標準給予優惠。

四、服務方式

1.乙方實行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法律服務制度,根據甲方需要,乙方隨時提供法律服務,若甲方需乙方定期提供服務,雙方另行協商;

2.乙方接受委託後,建立法律顧問服務檔案,記錄服務情況,甲方需提供營業執照、章程、資產負債表等資料複印件。

五、根據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如下費用

1.法律顧問費每年________萬元,第一年顧問費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________________付清,以後每年於一年屆滿前________________日內支付;

2.辦案費用(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期間的食宿、交通、通訊、資料、文字處理、工商查檔等費用)應當事先向甲方提交預算清單,按“實報實銷”原則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依本合同向甲方收取顧問費,反對甲方向責任律師支付合同以外的費用(辦案費用除外)。

七、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支付顧問費的,經乙方催告________日內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承擔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八、本合同經雙方有效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不得無故要求解除合同。

九、如甲方認為需刊登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啟示的,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

十、雙方在本合同中需特別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乙方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期限屆滿後如需續聘,雙方協商後合同另訂。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023法律顧問合同 篇7

聘應法律顧問合同

顧字(    )第  號

聘請方: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受聘方: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E-mail: 

郵  編: 

訂立合同日期:    年  月

聘請方與受聘方雙方本着誠意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由聘請方聘請   律師事務所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簽訂本合同,以昭信守。

一、經聘請、受聘雙方協商一致,受聘方委派 律師擔任聘請方的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為聘請方提供下列法律服務

1.為聘請方的重大決策、民商事行為、行政行為及其他法律事務提供法律意見或進行法律論證;

2.協助聘請方建立健全依法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參與聘請方重大決策和其他法律事務的調研、談判活動;

3.草擬、修改、審查聘請方在依法經營管理活動中的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4.代理聘請方的訴訟、仲裁、執行和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

5.受聘請方所屬機構的委託,代理訴訟、仲裁、執行和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

6.指導和協助聘請方及聘請方所屬機構的法規工作,向聘請方工作人員宣傳法制、解答法律諮詢、開展普及法律常識活動,提供法律、法規信息。

法律顧問應確切及審慎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並應確切及審慎履行一切由法律、慣例及傳統使其對聘請方所承擔的義務,而不以上列.為限。

三、服務時間和方式

受聘方委派律師接受聘請方通知隨請隨到。

法律顧問提供服務除本合同的約定外,以知悉聘請方的請求為準,不以時間為限。

法律顧問直接與聘請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人員進行工作聯繫。

四、聘請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要求法律顧問全面履行工作職責,對不稱職的法律顧問,有權要求受聘方更換。

五、聘請方應向法律顧問提供本系統行業、部門和單位制訂的有關法規、政策性文件、資料,可能涉及法律問題的重要會議,應邀請法律顧問列席。

受聘方接受聘請擔任法律顧問後,基於律師執業行為規範和本合同的約定,對任何直接或間接從聘請方獲得的信息或資料,負有職業保密(權利及)義務。未經聘請方書面同意,受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給第三方或用於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該職業保密(權利及)義務及於法律顧問的助理、僱員或任何在提供職業服務上的協助人。

職業保密義務不受時間限制。

法律顧問應依法律及正當程序,使用其一切經驗、知識及業務上的資源盡力維護聘請方的合法權益,就聘請方所提出的權利或主張是否可行,向聘請方認真提供意見;對於受託處理的事務應謹慎研究,並熱心處理,不得無故延宕,並應及時告知關於受託處理事務的進展情況。

六、聘請方應為法律顧問及其助理人員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用品,為律師及其助理人員提供食宿等。

七、本合同有效期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八、聘請方每年法律顧問費為     萬元整(¥      ),於合同簽訂生效後三日內支付。貴陽市城區以外的交通費、差旅費、住宿費在徵得聘請方同意後實報實銷。

九、法律顧問受任的聘請方、及其全資子公司、控股公司的重大專項事務,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設立、收購、資產置換、破產,以及訴訟、仲裁,於本合同外另行簽訂專項合同並按不高於80%的比例優惠收費。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聘請、受聘雙方在實施過程中可以補充完善。如果需要變更、終止、延長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按照新簽訂的合同履行。

十一、本合同在聘請、受聘雙方簽訂後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均應全面認真地履行合同。

十二、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聘請方:                             應聘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地  址:                           地  址: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2023法律顧問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為其法律顧問,依法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委派 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及協議所規定的條款,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對甲方有關業務上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諮詢意見。

四、乙方協助甲方審查或代擬具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如合同、聲明、訴狀、意見書等。地產項目開發法律服務具體內容提供:律師根據對公司主要經營範圍的理解,對房地產開發中的法律服務內容概括如下:

(一)房地產項目公司組建

包括但不限於:

1.申報註冊:協助擬定公司章程等註冊所需各種法律文件,指導或代理公司申請公司註冊登記與資質申報。協助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資評估與過户事宜。

2.建章立制:協助公司完善企業內部管理機制,尤其應建立以合同管理為中心的內部管理控制體系,達到管理制度化、文本格式化、履行規範化、監督責任化。

3.員工培訓:對公司人員進行法律培訓,尤其是簽約與履約管理方面,重點是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與合同範本適用問題。

(二)用地及前期開發

為公司進行項目用地徵用、出讓、轉讓等程序設計、文書擬定與有關法律文件的審查等,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1.徵地補償安置協議的洽談、擬定與審查。

2.房屋委託拆遷協議與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洽談、擬定與審查。對被徵地、拆遷單位及其人員進行政策法律宣傳,促成早日達成協議。

3.國有土地出讓(含宗地與成片開發)合同的擬定與審查。

4.土地合作開發、轉讓協議的洽談、擬定與審查。

5.參與市政配套談判,進行有關市政配套合同的擬定與審查。

6.對貴公司前期開發中有關事宜出具法律意見。

(三)房屋營建

律師將憑藉自身對建設工程領域的法律規章與基本操作程序的熟練把握,從運作程序、文書製作到合同履行管理上嚴密設防,保障合法,加強制約,提高效率。提供的法律服務主要包括但不限於:

1.參與項目招標文件的制定,審查投標文件,確保招投標行為的合法性,為評標、決標提供諮詢意見。

2.審查修改工程設計合同、委託測繪合同、委託勘察合同。

3.起草、修改、審查工程建設監理合同。

4.起草、修改、審查工程財務監理合同。

5.代表貴公司與承包商洽談、草擬、修改制定工程承包合同,同時協助公司進行合約管理,收集與妥善保管反索賠資料。

6.設備採購、安裝招投標及其合同起草與修改。

7.協助公司做好有關設計變更對預銷售合同履行的影響的控制與彌補。

8.協助公司審查工程分部、分項質量驗收資料,協助處理因工程質量引起的爭議,協調貴公司與政府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的聯繫。

9.協助公司審查工程量增減的簽證依據;協助處理因工程造價引起的爭議,協調公司與政府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聯繫。

10.協助公司辦理有關工程保險事宜。

11.協助公司建立切實有效的工程保修體系,妥善設定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最低保修期。

12.參加公司對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對驗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見。

(四)房地產交易

1、開發項目轉讓

本律師根據雙方的不同需求,分別確定股權轉讓、合同權利轉讓等不同模式與程序,設計合同條款並擬定合同文本,協助合同履行與申辦各項手續。

2、商品房銷售

包括但不限於:

(1)參與公司與銷售代理商關於代理銷售事宜的談判,審查修改公司與代理商的代理銷售協議書。

(2)協助公司審查有關樓宇預、銷售的廣告內容。在實現廣告目的的同時,確保廣告內容的適當性,避免因廣告問題引發日後糾紛。

(3)協助公司起草、修改《訂購書》、預售合同補充條款等相關法律文件。在前述文件中充分注意到有關訂購書的性質、定金的約定、有關補充條款的適當與可行性等,以免陷己方於不利境地。

(4)在公司進行商品房銷售過程中,解答公司或購房人針對上述法律文書而提出的法律問題。

(5)為公司組織預銷售展示、交易活動提供相應的法律服務。

(6)為公司設計《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中空白條款的填寫內容,既體現出公司的誠信,打消購房人的顧慮,又能做到對敏感問題的避讓,加強對公司自身的保護。

(7)協助公司辦理有關預、銷售合同的公證手續。

(8)協助公司辦理有關銀行按揭貸款手續(包括借款擔保合同、公證文件、保險手續等),並根據需要出具諮詢意見。

(9)協助公司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產權登記備案等手續。

(10)協助公司完善房屋交接手續,處理有關房屋交付爭議。

3.商品房租賃

包括但不限於:

(1)參與制定樓宇租賃方案。

(2)協助公司辦理有關租賃備案(許可)手續。

(3)參與公司與承租人的合同談判,擬定、審查並指導簽訂樓宇租賃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4)協助公司處理租賃合同履行與物業管理合同履行的關係。

(5)協助公司處理有關租賃合同轉讓等有關事宜。

(6)對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有關事宜出具法律意見。

(五)項目融資

根據公司的不同情況,在辦理抵押貸款、抵押物置換、商品房按揭貸款、抵押權實現等不同方面,為貴公司提供法律服務:

1.擬定、審查借款合同與抵押合同,協助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手續。

2.擬定、審查在建工程抵押抵押合同,協助辦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記手續。

3.參與公司與銀行談判,擬定、審查提供按揭貸款協議,審查有關商品房按揭貸款的法律文件。

4.協助公司審查、調查按揭貸款購房人的經濟收入與信譽,以降低貴公司在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過程中的風險。

5.協助公司處理房地產抵押與銷售的關係及變更完善有關手續,確保銷售行為的合法性,避免遭遇欺詐指控的風險。

6.協助公司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後有關抵押問題。

7.協助公司處理有關銀行抵押實現的問題,有效維護公司利益。

(六)物業管理法律事務

物業管理企業的選定、物業管理服務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公司的物業租售效果。本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於:

(一)協助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設定物業管理模式,並根據不同的物業管理模式製作有關法律文件。

(二)必要時,協助公司組建自己的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我們可以幫助公司擬定申報註冊文件,為新公司建章立制、培訓員工等,為公司實現以開發品牌帶動物業服務品牌的目標。

(三)參與公司選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公司的談判,擬定、審查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四)參與公司與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有關售後服務委託事宜的談判與合同擬定。

(五)協助公司與物業管理服務公司辦理有關委託物業管理合同轉讓、物業移交手續。

五、律師的承諾

擔任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期間,在取得公司的指示及提供的有關文件、材料後,本律師將盡最大努力和誠信及時完成各委託事項,並信守如下承諾:

1.誠實勤勉、優質高效地完成公司委託的各項法律事務;

2.以應有的專業技能和職業判斷最大限度地維護公司權益,並及時向公司彙報有關事項的進展情況;

3.在擔任公司法律顧問期間,不為其他方提供任何不利於公司的諮詢意見;

4.在公司作為當事方的仲裁和訴訟案中、以及在公司作為當事方的長期投資和融資業務中,不擔任與公司具有法律上利害關係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和/或代理人;

5.在服務期間,未經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不擔任在商業上與公司有直接競爭關係的任何第三方的法律顧問;

6.嚴守在業務活動中接觸到和了解到的公司的商業祕密和商業信息;除公司事先同意外,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或信息,更不得利用該祕密或信息從事任何有損公司權益的活動;

7.為公司建立專門的法律事務檔案,完整保存貴公司送交的法律事務文書,在從事委託事務過程中建立詳細的工作記錄。

六、律師費用支付標準

(一)取費原則

就律師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費用標準,根據業界的通行做法,一般需在考慮企業規模、工作量大小、對專業素質的要求程度等幾個因素的基礎上由雙方協商確定。

律師認為法律顧問服務費用標準應遵循“既有效保證法律服務工作的順利開展,又考慮律師的積極性,更要切實維護公司權益,保證服務質量”的原則來確定。

(二)費用標準

簽訂法律顧問合同之日起,每年度法律顧問服務費為 萬元人民幣。該費用包括律師費及律師為開展工作所發生的市內交通費、通訊費、辦公費用等,不包括貴公司為辦理有關事務中向有關機關單位支付的諸如申請費、登記費等費用;如律師為開展工作需至外地出差的,應事先徵得公司同意,差旅費由公司承擔。

(三)支付方式

法律顧問服務費在每服務年度開始之日起五日內支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法律顧問合同 篇9

甲方:(聘方)

乙方:(受聘方)

甲方為依法行政及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共同恪守。

一、乙方應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的任務是:為甲方行政管理事務以及民事行為提供法律服務,受託辦理有關法律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顧問受甲方委託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承辦鎮人民政府委託或交辦的法律事務,為其決策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意見。

2.應邀列席鎮人民政府涉及法律問題的辦公會議。

3.應邀為涉及鎮人民政府和社會公眾重大利益的事項和事務糾紛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4.應邀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和為縣人民政府招商引資提供法律諮詢等服務。

5.應邀參與鎮人民政府有關規範性文件起草、修改、審議和制定,為鎮人民政府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6.接受鎮人民政府委託,代理鎮人民政府參加訴訟、仲裁活動。

7.應邀為鎮人民政府處臵羣眾性事件和突發事件以及涉法上訪案件提供法律意見。

8.提供與甲方有關的法律信息;

9.完成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法律顧問享有的權利

1.查閲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2.瞭解甲方行政管理和對外事務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3.有權參加甲方召集的行政管理和對外活動中有關事項的論證及決策會議;

4.有權獲得履行法律顧問職責所必須的辦公、交通、通訊及其它工作條件。

五、甲方應積極協助法律顧問開展工作,為法律顧問提供必要的辦公、交通、通訊及其它工作條件,以保證法律顧問順利履行職責。

六、法律顧問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不得在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或仲裁活動中擔任對方當事人的代理人。法律顧問對甲方的行政管理和對外事務活動中需要保密的事項,負有保守祕密的責任。

七、本合同聘期為壹年,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日止。

八、聘金及支付

法律顧問聘金為每年四萬元。合同簽定後三日內支付貳萬元,餘款在合同期限屆滿後三日內付清。

九、法律顧問工作方式

1.甲方應指定專人與法律顧問保持經常聯繫,法律顧問應主動與甲方隨時聯繫;

2.法律顧問根據甲方的要求不定期去甲方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2023法律顧問合同 篇10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繫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繫。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1.經濟和法律諮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託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法律顧問合同 篇11

(以下簡稱甲方)因業務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聘請四川法叢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的主要工作內容: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您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有關法律諮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債權債務、置業、消費、婚姻、勞動、名譽權、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等。

2、 提供電話諮詢熱線 疑難問題24小時內解答

3、 為個人從事各種民事活動提供規範化的合同文本格式。

4、提供個人從事的相關行業最新法律法規信息;

5、對涉及個人的有關法律文件進行起草、修改、審查或協助與第三方就涉及個人權益之問題進行談判;

6、幫助您策劃、分析判斷所涉及個人的法律事務,並提出建議方案,出具正式法律意見書;

7、以委託律師的身份維護您的名譽、人身、自由、財產、知識產權(專利權、著作權)等個人合法權益;

8、協助您處理涉及個人的各種民事、行政、刑事糾紛,代理起訴、應訴或與有關部門交涉、發表聲明、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函等;

9、辦理私人財產(房屋、股權等)的轉讓、質押等手續;代監管私人財產。

10、辦理其它個人不便直接出面辦理的涉及個人的法律事務;

三、為使乙方更好地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甲方應做到:

1、向乙方提供有關業務資料文件,並保證資料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為乙方提供工作上的便利,配合乙方工作並保證為工作保密;

3、指定交的文書;

4、當乙方律師為甲方的事務外出工作時,應支付交通、住宿和差旅津貼等費用。

四、為履行法律顧問職責,乙方應做到:

1、乙方接到甲方有關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事項之委託,及時安排辦理;

2、乙方指派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如因工作變動、調動等原因不能執行職務時,乙方應及時另派律師接替,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重要業務資料,有保密義務。

五、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納法律顧問費 元,支付時間和方式為 。乙方律師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所發生的鑑定、翻譯、資料、複印、交通、通訊、差旅等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六、乙方參加甲方的重大非訴訟項目或者代理甲方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和仲裁,代理行政複議等,雙方單獨簽訂協議,並視案件情況按同類案件的收費標準給予20%--50%優惠,具體由雙方商定。

七、未經甲方正式授權,乙方對外簽署的有關法律文件,甲方有權拒絕執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乙方對甲方違反法律、政策之委託,有權不予接受,並不構成違約。

八、本合同有效期 年。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經雙方同意,可變更合同條款。 如一方中途提出解除本合同,則須向另一方發出書面的解除合同通知,自另一方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本合同解除。由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收取的法律顧問費的不再退還,由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退還相應的法律顧問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在實際工作中協商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年月日:

2023法律顧問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甲方與乙方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第一條 甲方聘請白沙法律服務所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第二條 乙方律師可提供以下服務工作:

1、應甲方要求,提供法律諮詢;

2、應甲方要求,對重大決策進行法律論證,可提交法律意見書;

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擬發佈的重要規範性文件提出法律建議;

4、應甲方要求,協助甲方法律審查重大的經濟(合作)項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國家有關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有關問題提出法律意見;

6、應甲方要求,協助甲方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可配合甲方對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7、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出對全民所有(集體)資產或國有(鄉鎮)企業進行風險防範管理的建議或意見;

8、乙方另行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參加法律訴訟;

9、乙方另行接受甲方的委託,代理甲方申請強制執行;

10、乙方另行接受委託,參與企業改制、資產重組合並(整合)等工作。

第三條 聘請期限: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期限為叁年,自20xx年1月10日開始至20xx年1月9日止。

第四條乙方律師的工作方式及要求:

1、乙方律師可採取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書面等工作方式,自行合理安排工作時間及地點,及時完成甲方要求的服務工作。

2、如因甲方要求的服務工作的重要性及緊急性需要,乙方律師可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合適地點為甲方工作,但甲方應為乙方律師提供合理的工作條件及安全的工作環境,甲方承擔相應的費用。

第五條 費用承擔及支付:

1、乙方律師辦理本協議第二條第1、2、3、4、5、6、7項業務的法律顧問費用為叁萬元人民幣/年,本合同簽訂後甲方須向乙方首次一次性支付法律顧問費用貳萬元人民幣,以後每年七年級次性支付貳萬元人民幣。

鑑於乙方律師是“應甲方要求”而提供工作服務,故甲方不得以乙方律師未提供工作服務為由而少付或不付法律顧問費用。

2、乙方律師辦理本協議第二條第8、9、10項業務,另行與乙方約定收費。

3、以上本條1、2項乙方收取的費用是指律師的法律顧問費和代理費,不包括辦理業務時由法院或者其他機關收取的費用。

4、乙方律師為辦理甲方業務發生的必要的招待費用和住宿費用由甲方承擔(大額招待費用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律師可向甲方預借必要的工作費用;乙方律師須及時持票報銷。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甲方保證為乙方律師履行義務所提供的信息、資料真實有效。

2、乙方律師應當積極進行有針對性的業務研究,按照公認的律師職業道德準則和業務標準為甲方提供高效、優質法律服務。

3、乙方律師必須保守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工作祕密。

4、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的法律意見或建議供甲方決策參考,對甲方不具有約束力。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甲、乙雙方蓋章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地點:

2023法律顧問合同 篇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簡稱甲方)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重慶市第三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為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為甲方審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擬中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為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繫。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為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並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繫。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為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重價非發(1991)230號文件規定的收費國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為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 乙方: 重慶市××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23法律顧問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範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應甲方要求,就甲方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應甲方要求,從法律角度對決策事項進行法律論證、分析,提供法律依據;應甲方要求,就甲方經營方案、經營行為從法律角度進行風險預測,提供可供參考的對策;

2、應甲方要求,草擬、修改、審核甲方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繫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和規章制度;

3、應甲方要求,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他非訴的重大糾紛;

4、應甲方要求,代理甲方積極追討債權,出具有關律師函件,獲取主張債權的有關證據;

5、提供諮詢服務。應甲方要求,就專項涉法事務提供法律分析意見,闡明其法律關係、法律後果以及相應的法律責任;提出依法處理的意見,並擬定出可供甲方選擇的方案,提供有關的法律信息資料;

6、應甲方要求,參加項目談判,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的法律文件;

7、提供與企業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8、據甲方企業情況,就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繫中的有關問題提供法律建議;

9、應甲方要求,見證有關重大法律活動;

10、應甲方要求,進行法律講座;協助甲方對職工進行法律培訓;

11、代理甲方經濟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

12、甲方所需的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服務。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所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諮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1、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2、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3、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做出獨立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及支付方式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全年法律顧問費陸萬元,此費用分為兩次支付,每半年支付50%,即叁萬元,於第一個月的前五日內支付;對一般性案件不再另行收費;遇重大、複雜案件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委託合同並按律師業務收費最低標準優惠20%計收。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辦理甲方委託事項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得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十五日仍不向甲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業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如乙方無故解除合同,顧問費應退還並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試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執,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石家莊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壹年。自20__年4月1日至20__年3月31日。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法律顧問合同 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遵循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之原則,經由雙方協商一致簽署並履行。

第二條本合同的簽署與履行應遵守法律規定。

第三條律師履行本合同義務應勤勉盡責並恪守職業道德。

第二章釋義

第四條本合同文本中,除非另作説明,下述概念係指:

1.合同:指本聘請上市專項法律顧問合同書,及本合同之附件,以及本合同通過正式簽署書面協議加以修訂變更內容之書面文件。

2.法律規定:指中國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則和政策規定之統稱。

3.本市:指乙方法定住所所在市。

第三章合同雙方

第五條甲方: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第四章合同收費

第七條乙方應收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八條甲方支付律師費方式具體如下:

1.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2.乙方正式出具《法律意見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3.甲方擬上市的境外公司向公眾發表《招股説明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五章甲方權利義務

第九條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安排能勝任上市工作的律師及工作人員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

第十條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法的基礎上與甲方充分合作並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第十一條甲方須如期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十二條乙方在本市轄區之外的地區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甲方承擔交通、食宿及相關工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打字、複印、傳真、電郵、鑑定、查詢等費用。甲方須於乙方出差辦理法律事務之前2日向乙方一次性預支或同期支付上述費用。

第十三條甲方須保證向乙方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並協助配合乙方開展工作。

第六章乙方職責

第十四條乙方工作範圍

(一)乙方工作項目:乙方擔任甲方在的上市事務地區專項法律顧問。

(二)乙方工作事項:

1.參與制訂甲方上市方案並提供法律意見;

2.參與甲方製作上市申請材料;

3.草擬、審查、修改與甲方上市有關的合同、協議、備忘、聲明、承諾等法律文件;

4.就甲方上市有關事項出具單項法律意見書;

5.就甲方上市事宜出具綜合法律意見書及法律工作報告

6.就證券管理部門對甲方上市申報材料的反饋意見出具補充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

7.對甲方上市申報材料中不能提供原件的部分進行見證;

8.赴證券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就甲方上市申報材料中的相關問題進行解釋與説明。

第十五條乙方工作方式

1.本市轄區內,乙方採用不定期工作方式,與甲方管理人員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會晤並辦理上市法律事務;

2.本市轄區之外,乙方採用全日制工作方式,辦理甲方上市所涉法律事務。

第十六條乙方工作人員

1.乙方指派律師、律師、律師作為甲方法律事務承辦律師,處理甲方的法律事務;

2.經甲方同意,乙方根據需要指派其它律師或工作人員辦理甲方法律事務。

第十七條乙方工作準則

1.乙方指派之律師和工作人員對在履行職責時獲悉甲方的商業祕密、文件資料、涉及的法律事務等,承擔保密責任;除甲方書面同意外,無論在本合同期內與否,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任何文件、資料和信息以任何方式對外披露或提供給第三方;

2023法律顧問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 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 __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繫”,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 服務目標:以事先防範為主,事後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 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

(協議期限內免費)

2.通過解答諮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免費)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並依法規範企業的管理行為;(協議期限內免費)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

(協議期限內免費)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免費)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繫。

第五條 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 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 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律師: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企業聘請法律顧問合同範文二  聘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聯繫人:  電話: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聯繫人:  電話:  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證律師服務質量,

根據《 __和國民法典》、《 __共和國律師法》等的規定,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信守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向甲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的職責。

二、聘期為一年。

自起至日止。

三、法律顧問費及其它費用:

(一)、法律顧問費按聘用期內一年執行,按月平均支付。

(二)、其它費用的支付  在雙方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乙方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

1.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檔案查詢費、公告費、翻譯費、複印費等與委託事項有關的費用;

2.異地辦案的差旅費、食宿費、長途通訊費等;

3.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工作的內容範圍:

(一)協助甲方處理下列法律事務:

1.應委託人要求,就委託人經營、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提出法律意見,或從法律上進行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2.協助甲方草擬、制定、審查或修改合同、章程、規章制度等法律文件;

3.應甲方要求,就甲方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法律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發表律師意見。

4.應甲方要求,參加經濟項目磋商、談判、審查,或準備磋商、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5.提供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6.接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7.協助甲方對員工進行法制宣傳和法律知識培訓;

8.為甲方處理勞動糾紛、經營承包糾紛、經營租賃糾紛等提供法律諮詢意見;

9.為維護甲方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員的合法權益和經營管理權提供法律諮詢意見。

(二)未經雙方另行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三)未經雙方另行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併、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事務。

五、顧問律師的工作方式:甲方隨時向乙方諮詢,甲方如遇急需辦理的法律事務,可隨時通知律師進行處理。

六、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聘方應就其所為的民事行為而提供的法律事實、證據及文件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2.按時支付法律顧問費及其它費用;

3.為保證法律顧問職責的履行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保障法律顧問應有的知情權。

七、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應就其提供的法律意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中,應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守誠信原則,在授權委託範圍內提供法律服務,不得超越委託權限;

4.應對其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接觸瞭解到的機密、商業祕密、不宜公開的情況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5.指派的主協調顧問律師因故不能履行法律顧問責任時,應當重新指派顧問律師,以保證法律顧問工作的連續性和及時性;  6.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中,應依照有關避免利益衝突規則的規定,避免利益衝突。

八、顧問律師經甲方特別委託辦理

第四條以外的法律事務,按司法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律師業務收費辦法另行收費( __月日簽訂

日期:年月日企業聘請法律顧問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甲方指定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繫人。

二、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或建議;

2、協助甲方草擬、修改、審查各類法律文件,如協議、合同、章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商務信函等;

3、為甲方的具體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建議書、律師見證書或律師函等法律文件;

4、為甲方建立或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和運作機制;

5、接受甲方委託,參與經濟合同談判、招標投標等重要經濟活動;

6、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7、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管理人員講授有關法律知識;   __、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顧問律師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為甲方工作。

甲方如遇緊急法律事務,可以隨時聯繫乙方的顧問律師及時處理。

顧問律師如因公出差或生病等原因不能及時辦理的,將由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律師及時辦理。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顧問費____元,顧問費用按年繳納。

五、顧問律師參加訴訟、仲裁、以及項目談判,如果標的額在 __萬以下的(包括 __萬)不再另行收費;標的額超過 __萬的,按規定酌減收費,即按照標的額的2%收費。

六、顧問律師在本市和到外地辦案,甲方按照合理標準負擔顧問律師的食宿和交通等費用。

七、甲方應向顧問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必要時指定一名工作人員協助顧問律師工作。

八、甲乙雙方相互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故意泄露對方之商業祕密。

九、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甲方電話:乙方電話:  __年__月__日

2023法律顧問合同 篇17

聘請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

受聘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甲方的常______年法律顧問。經甲乙雙方平等、充分、友好協商,就聘請法律顧問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律師的委派

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或:組成法律顧問服務小組)並提供約定範圍內的法律服務。法律顧問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另派其他律師代行職務。

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助理協助完成法律事務工作。

第二條法律顧問的具體工作範圍

1、解答甲方提出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法律諮詢。必要時,乙方可以出具書面的法律意見書。

2、根據甲方要求,協助修改、審查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書,並提供相應專業法律意見;

3、根據甲方要求,對企業勞動合同管理提出法律意見,協助企業理順勞動合同關係,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4、根據甲方要求,協助企業加強經營管理中重大決策、商務談判等法律風險控制;

5、根據甲方要求和委託,涉及公司兼併與收購、股權轉讓、資產出售、公司股權重組等事項提供法律意見;

6、根據甲方要求和委託,在企業進行債務清收以及對有關侵權行為進行權利維護時簽發律師函,以非訴訟方式協助企業維護其合法權益(雙方視具體情況另行協商有關費用);

7、根據甲方要求和委託,有償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調解等事宜(包括民事、經濟、行政等訴訟、行政複議、仲裁,以及其他索賠、追收債款等)。

第三條乙方的工作方式

1、乙方委派的律師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工作聯繫,甲方需要乙方律師處理具體法律事務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委派律師辦理,以便乙方做出工作安排。

2、對甲方臨時性或突發性的緊急法律事務,乙方律師在工作安排上應積極作好調整,儘量滿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3、雙方可以採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保持工作聯繫和進行溝通,及時解決問題。對一般法律事務,乙方律師可採取口頭解答、簽署律師意見等形式予以解決。對重大或疑難的法律事務,乙方可出具書面的法律意見供甲方參考。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和其他工作費用

1、經雙方協商,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具體付款期限為:______________。

2、甲方按以下第種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以外的其他工作費用:

(1)乙方律師在市市區範圍內提供法律服務的各項費用自理,但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相關行政、司法、鑑定、評估、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乙方到之外的差旅費、食宿費和通訊費以及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工作費用,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其他工作費用採取按次(/件)包乾方式進行支付,具體金額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方式:

3、甲方需要委託乙方律師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等事宜時,須與乙方另行辦理相關手續,代理費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五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甲方向乙方提供資料有延誤、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為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需要乙方律師提供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服務範圍的法律服務時,甲方應當向乙方律師提出明確、合理、合法的要求;

3、甲方應當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他工作費用;

4、甲方應給予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和相應的工作條件;

5、甲方指定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接收乙方向甲方送達的通知、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常年法律顧問;

6、甲方有權利對委託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基於商業祕密考慮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自行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如甲方認為乙方委派的律師在服務期間不稱職,經雙方負責人溝通並充分聽取乙方律師的陳述意見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顧問律師。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約定的法律事務工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3、乙方律師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或雙方約定的期間內,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為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見或代理;

4、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師不干涉甲方的內部事務;

6、乙方委派的律師出差或有其他事務急待辦理或待辦理事務非該律師能力足夠應付時,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另派律師完成或協助完成該事務。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在一方違約的情況下,守約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律師因工作失職造成甲方損失的,應依據《律師法》的規定,由乙方負責賠償。對乙方提出的法律意見甲方不予採納或予以改變所產生的後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律師應嚴守甲方的相關祕密,對因泄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六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視乙方已實際提供服務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應付而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1、協商解決。

2、向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合同有效期至協助委託人辦理完畢非訴事務為止。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2023法律顧問合同 篇18

聘用單位____________(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___(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適應政府法制建設的需要,規範政府行政行為,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法律顧問,受甲方委託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見,或者應甲方要求,對決策進行法律論證。

2、對甲方起草或者擬發佈的規範性文件,從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補充建議。

3、參與處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和其他重大糾紛。

4、代理甲方參加訴訟,維護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和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協助甲方審查重大的經濟合同、經濟項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書。

6、協助甲方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7、向甲方提供國家有關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問題提出建議。

8、辦理甲方委託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乙方委派________律師(法律工作者)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乙方需更換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時應取得甲方認可。第三條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並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範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諮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覆。

6、由於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服務費用。

7、甲方委託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執業規範。

第四條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委派合格、資深的律師(法律工作者)提供上述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範圍內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並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委託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務,無義務為甲方的員工提供法律服務。

10、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繫約定。

第五條顧問費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法律顧問費用。

甲方如果委託乙方辦理專案代理事務或專項顧問事務,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費時應予以優惠。

第六條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本縣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無正當理由,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______年法律顧問的律師(法律工作者)的。

2、因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3、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法律服務執業規範的。

2、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因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違反此款規定,都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並支付本民法典律顧問費用的___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合同期滿前十五______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______年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一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第十二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三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______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__份,上交縣司法局備案一份,叁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蓋章)

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3法律顧問合同 篇1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

鑑於:

1.甲為依法註冊的企業法人並依其法定經營範圍從事經營活動;

2.乙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由於甲方的經營活動會涉及各種法律問題,因此甲方為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決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乙方表示同意;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具體包括:

1.以書面或口頭解答法律諮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起草、審議、修改甲方在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繫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和規章制度;

3.甲方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意見,或者應甲方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4.甲方的要求,參與磋商、談判,提供諮詢服務,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要的各類法律文件;

5.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7.根據甲方的需要,對其有關事項的合法性進行審查,併為其出具法律意見書;

8.應甲方要求,對其相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講授法律實務知識,或視情況進行專門的法律培訓;

9.經甲方授權,簽訂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有關合同;

10.接受甲方委託,代為辦理相關資信調查法律事務;

11.提供與甲方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12.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併、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服務。

第二條 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第三條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並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2023法律顧問合同 篇20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樣式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意見;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_____活動;

5.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聘請___________________元。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_____以及項目談判,_____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2023法律顧問合同 篇21

聘請人(甲方):_________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浙江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1、法律服務範圍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_________個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幫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或進行指導,草擬、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展開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若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託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託,並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2、承辦律師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以下簡稱"律師")。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正常調動、離職、時間衝突、迴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3、聘請年限

(1)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終止,且實際支付1年的顧問費,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續聘)1年;其後每年類推。

4、常年法律顧問費

(1)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顧問費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條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委託審計、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於收集資料的費用);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6、發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後,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務發票。

7、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

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繫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8、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為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需進行法律顧問服務的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繫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於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10、利益衝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託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迴避的安排。

1

1、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範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

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託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

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佔的比例退還部分常年法律顧問費。

13、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1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15、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

各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16、爭議的解決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18、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或由甲方實際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後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1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法律顧問合同 篇22

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繫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法律顧問合同 篇23

例1.

___州名

___縣名

特此為證:

我,,特聘請為律師,代表我通過調解或審判,就我在×年×月×日發生的事故中所遭受的×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向,或其他人,或商號,或公司提出索賠。

在此,我委託所指定的律師全權代表我,以我的名義、地位,在必要時就上述所有或任何一項權利起訴;並委託他以他認為最恰當的方式,通過或不通過訴訟,以調解或審判,最終解決我所提出的所有或任何一項權利要求;我所指定的律師完全有權聘用一個或多個律師,以替代自己在準備起訴、審判或上訴過程中,就我提出的全部或任何一項權利要求,履行全部或部分法律職責;此種律師費用由我指定的律師承擔,本合同所規定的由我支付的律師費用不得因此而增加。

鑑於所委託的律師對我提供的服務,在不經起訴而調解成功時,我將把三分之一(1/3)的索賠所得,或經起訴後再和解或判決時,把百分之四十(40%)的索賠所得完全給予以上由我指定的律師或律師們。

未經本人同意,所委託的律師不得就我提出的權利要求達成任何妥協。

本合同於19xx年×月×日簽字,特此證明。

(聘用人簽名)

地址:

電話:  666562139                  電掛:1899

電傳:                        郵編:630031

2023法律顧問合同 篇24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鑑於:

甲方為了提高經營管理的規範化水平,減少法律風險,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需要專門的法律服務;

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甲方聘請乙方為其提供企業法律顧問服務,乙方表示同意;

雙方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顧問服務人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顧問小組擔任甲方的企業法律顧問。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正常調動、離職、時間衝突、迴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4、根據甲方具體項目情況,乙方可委派具有專長的其他律師承擔專項法律顧問服務業務。

二、法律顧問服務範圍

(一)常規法律顧問服務

2023法律顧問合同 篇25

聘請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甲方決定聘請乙方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公證員)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下稱法律顧問)。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於 年 月 日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四個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服務: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或進行指導,草擬、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開展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接受甲方委託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

二、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正常調動、離職、時間衝突、迴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

三、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年限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免收法律顧問費,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異地交通、住宿、調查、審計、鑑定、公證等費用由甲方負擔;在提供法律顧問服務期間,法律顧問按本協議第一條第4項規定辦理法律事務,乙方優惠收取律師費(異地辦案差旅費、資料費應由甲方全額承擔)。

五、根據甲方具體需要,法律顧問辦公形式分為定期上門辦公和不定期在所辦公兩種,雙方一致同意以不定期在所的辦公形式為主。甲方應為法律顧問提供相關資料,及時反映有關情況,收集有關證據材料;甲方可以指派法律顧問助理,加強甲方法定代表人與法律顧問之間的聯繫,協助法律顧問開展工作。

六、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繫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七、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律師誠信合作,為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法律顧問服務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繫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八、乙方和律師對於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九、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乙方有權作出迴避的安排。

十、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範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如甲方確需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合同。

十一、此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金華市司法局備案,雙方蓋章或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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