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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通信業務使用協議(精選11篇)

移動通信業務使用協議(精選11篇)

移動通信業務使用協議 篇1

甲方:

移動通信業務使用協議(精選11篇)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相關事宜,簽訂本協議,供雙方信守。

一、業務內容

1.1          業務是乙方融合ICT技術、中間件技術及移動互聯網技術,面向廣大政企客户推出的一項基於手機客户端、PC端的移動信息化綜合辦公服務。

1.2甲方使用八桂彩雲業務須訂購八桂彩雲產品作為基礎服務。乙方提供八桂彩雲(含集團通訊錄、在線聊天、日程管理、事項管理等)產品功能,目前的全部功能均為基礎應用功能,後期如有新增收費功能,甲方可自行選擇是否開通收費的功能。

1.3八桂彩雲業務首次開通業務當月立即生效。

1.4 乙方還提供其它移動辦公應用等可選增值服務及各類第三方免費或收費合作應用,具體資費根據不同的應用而定,甲方可根據實際需求選擇使用辦公應用等各項增值服務。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2.1甲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關於信息安全的各項法律法規,並與乙方簽署信息安全責任書(見附件一)。甲方不得利用八桂彩雲賬號或軟件及服務製作、複製、發佈、傳播干擾甲方業務正常運營的,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權益的內容。

2.2 甲方應妥善保管其使用本業務的管理員密碼,使用管理員密碼而發生的行為均視為甲方的行為。若因甲方保管失當而出現密碼泄露事件,甲方可向乙方申請對密碼進行初始化設置;但對於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3 甲方成員應妥善保管其使用本業務的個人密碼,使用個人密碼而發生的行為均視為甲方成員的行為。若因甲方成員保管失當而出現密碼、通訊錄或公告等相關信息泄露事件,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3.1乙方應保障甲方通過本業務發送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3.2 因技術和服務上的需要,乙方在電信服務標準規定的時限內,有權在儘可能降低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對網絡、設備、軟件等進行更新、維護,或對服務規則、資費標準等進行調整。相關調整以公告的形式通知甲方。在乙方盡合理的努力減少妨礙的前提下,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3.3 因移動通信技術缺陷、覆蓋範圍限制、不可抗力、計算機病毒、黑客攻擊、手機用户所在位置、手機關機等原因而造成服務中斷、甲方發送的信息內容丟失、出現亂碼、錯誤接收、無法接收、延遲接收,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3.4行政機關要求本協議電信服務終止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應協商處理善後事宜。

3.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暫停提供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業務及服務:

(1)甲方提供的資料被發現是不完整、不準確的;

(2)未經乙方授權,甲方擅自轉讓業務,或擅自改變業務使用性質的;

(3)有確切證據證明甲方或甲方付款單位經營情況嚴重惡化,轉讓財產、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或其他問題;

(4)本協議或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終止提供本協議全部業務及服務,並解除本協議:

(1)甲方(包括代理人)提供的有效證件、資料虛假不實;

(2)業務被用於違法犯罪活動或不當用途(有損乙方或相關第三方利益);

(3)乙方收到國家有關部門發文要求停止為甲方提供通信服務;

(4)本協議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7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但任何一方應承擔的賠償損失的責任範圍不包括對方未實現的預期利潤或利益、商業信譽的損失、數據的丟失、第三方損失以及其他間接損失。

四、隱私和通信權益保護

4.1 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祕密不受侵犯,乙方對甲方的客户資料和通信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但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司法、行政機關依法要求乙方提供協助和配合,乙方應給予協助和配合的,不構成違反保密義務。

4.2 甲方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甲方身份或者反映甲方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乙方收集、使用甲方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

4.3 甲方理解並同意,乙方及其關聯公司可通過業務受理系統登記、紙質檔案,通過網絡接收、讀取並記錄等方式,以提供電信服務為目的,在業務活動中收集、使用甲方提供的和甲方使用服務過程中形成的信息。乙方有權依法對包含甲方在內的整體用户數據進行分析並加以利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向除乙方關聯公司外的第三方提供甲方信息。甲方可以通過營業廳或乙方指定的其他渠道,對其信息進行查詢、更正。

4.4 乙方應嚴格按照《網絡安全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電信和互聯網用户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24號)、《電話用户真實身份信息登記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25號)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對其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收集、使用的甲方信息履行保護義務。

五、本協議的生效及變更

5.1 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有效期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後如任何一方無書面終止通知,則履行期延長壹年後終止。協議履行期間除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解決。當甲乙雙方約定的解除條件具備時,本協議解除。

5.2甲乙雙方開展業務均應依法辦理。如果協議與國家或相關行業管理部門的政策法規發生衝突,以國家或行業管理部門的政策法規的相應規定為準。

5.3 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遇政府行政部門或乙方上級公司對本協議內容或服務方式、資費等進行調整或變更,由乙方提前10天通知甲方,如甲方繼續使用的則雙方按新的服務方式、資費等履行新協議或簽訂新的補充付費協議。

5.4 甲方辦理本業務所簽署的補充協議或表單均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該補充協議或表單是對本協議關於計費、繳費等方式的特別約定,與本協議衝突部分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中未約定部分以本協議為準。

5.5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6本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經雙方蓋章及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分公司

聯繫電話:

簽署日期:

移動通信業務使用協議 篇2

甲方姓名: 甲方移動電話號碼: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

為維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基礎上,就中國移動廣西公司“魔百和”業務開通及終端使用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魔百和”業務通用條款

魔百和是乙方推出並由乙方收費的一項互聯網業務服務。該業務是以寬帶網絡為載體,以視音頻多媒體為形式,以電視機作為顯示終端,為寬帶終端用户提供全方位有償服務的業務。

(一)業務資費

甲方辦理魔百和業務,繳納調測費____元,按方式 收取(方式1:一次性繳納;方式2:激活當月起每月繳納 元,繳納週期10個月),基礎收視費選擇下述方案________辦理:

方案1:收視費________元/月,魔百和業務訂購成功當月開始計費,按月收費,合約期2年。

方案2:收視費優惠至0元/月,合約期2年。

方案3:前____個月魔百和基礎收視費優惠至0元/月,後____個月基礎收視費按15元/月收費。

魔百和合約到期處理方式:方案合約期滿後,如任何一方未向對方提出終止或變更魔百和合約要求的,方案合約期滿後魔百和繼續使用,按基礎收視費15元/月收費。

(二)用户停、復、拆機規則

1.甲方辦理“魔百和”業務後,合約期內所捆綁的寬帶賬號、手機賬號不允許銷户、拆機,不得中途撤銷本協議約定辦理的優惠活動,不得提前終止本協議約定辦理的優惠活動。

2.“魔百和”業務與寬帶的使用狀態一致:若手機欠費停機,則寬帶和魔百和業務相應停機,手機繳費開機後,寬帶和魔百和業務於24小時內相應開機。

(三)關於用户端設備(機頂盒)獲得方式及歸屬權的明確:

用户端設備(機頂盒)獲得方式及歸屬權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確定。

1.辦理合約方案使用機頂盒:

終端設備為乙方擁有所有權,則甲方需在辦理業務實繳納設備調測費人民幣__100____元,調測費收取方式按第一條第(一)點執行。甲方應在乙方提供的業務和服務期間內合理使用用户端設備,對於擅自改變用户端設備硬件或軟件狀態,造成用户端設備遺失、損壞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協議解除,乙方有權收回用户端設備,並將押金退還甲方,若甲方無法退回該設備的,根據終端辦理日期計算,T+1月起不滿24個月的,按乙方終端採購價(機頂盒價值180元/台)的100%賠償,T+1月起滿24個月不滿36個月的,按終端採購價50%賠償。如遇雷雨天氣,甲方應將用户端設備的外線和電源拔掉,以防接入設備損壞,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承擔賠償責任,與乙方無關。

2.辦理合約方案使用機頂盒:

終端設備為乙方擁有所有權,則甲方需在辦理業務實繳納設備調測費人民幣__0___元,甲方應在乙方提供的業務和服務期間內合理使用用户端設備,對於擅自改變用户端設備硬件或軟件狀態,造成用户端設備遺失、損壞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協議解除,乙方有權收回用户端設備,若甲方無法退回該設備的,根據終端辦理日期計算,T+1月起不滿24個月的,按乙方終端採購價(機頂盒價值180元/台)的100%賠償,T+1月起滿24個月不滿36個月的,按終端採購價50%賠償。如遇雷雨天氣,甲方應將用户端設備的外線和電源拔掉,以防接入設備損壞,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承擔賠償責任,與乙方無關。

第二條 “魔百和”業務受理條件及終端使用條款

(一)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按時支付相關費用。甲方可自主選擇參加乙方的 “魔百和”營銷活動,並遵守營銷活動規則。

(2)甲方申請寬帶加裝“魔百和”業務,其寬帶須為中國移動寬帶,且與寬帶業務同址、同户名,並同意甲方指定手機號碼代收相關費用。

(3)甲方自備電視機、路由器等終端設備的,其配置、性能應滿足本業務的基本要求。

(4)甲方僅限於在本協議約定適用範圍內使用“魔百和”業務,不得利用本業務從事各類經營性或非法活動。

(5)“魔百和”業務和寬帶業務獲的話費不能同時享受,如甲方辦理寬帶業務時享受了話費優惠,在辦理乙方“魔百和”業務

時不能同時享受“魔百和”業務獲的話費優惠。

(6)終端售後服務條款

1)甲方使用的終端在終端保修期內(安裝之日起12個月),由乙方對甲方主終端設備進行維保(主終端不包含配件);

2)甲方使用的終端在終端保修期外的,需甲方直接到終端廠商售後點進行售後處理。

3)甲方使用的終端配件(機頂盒的遙控器、AV線、高清線等)需甲方直接到終端廠商售後點進行售後處理,乙方不提供配件維保。終端廠商售後點信息可通過乙方獲取。

(7)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按約定使用中國移動通信網絡服務,或者協議有效期內單方面提出解除合約或違約的,甲方須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賠償金及違約金(兩項之和),在支付相應的賠償金和違約金之後方可終止業務。提前終止後,乙方停止餘下的優惠資源。具體標準如下:

賠償金:

(1)甲方在合約期內提前退訂業務,需一次性賠付魔百和初裝費100元。

(2)甲方退還租用的用户終端設備(光貓/智能網關(價值150元/台)、機頂盒(價值180元/台)),退還的用户終端設備需滿足再次租賃條件(即終端設備完好、能正常使用),若無法退還或不滿足再次租賃條件,甲方應根據租賃用户終端設備價值進行一次性等價賠償。

(3)甲方退還從乙方已獲話費及優惠總額。

例:甲方辦理魔百和合約,合約期24個月,業務功能費15元/月,甲方從乙方已獲話費及優惠10元/月,甲方已履行10個月後,於第11個月違約,需賠付初裝費100元+機頂盒價值180元+已獲話費及優惠110元(11個月*10元/月)=390元。

違約金:

甲方未履行月份數*業務功能費*30%

例:即未履行月份數13個月*業務功能費(15元/月)*30%=58.5元。

甲方共計需向乙方支付金額為:賠償金390元+違約金58.5元=448.5元。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根據網絡情況,在網絡資源具備“魔百和”開通能力的地區提供本業務。如業務開通地(或移機地)不具備網絡資源能力,乙方應儘快告知甲方,自雙方簽訂業務終止協議之日起停止收取甲方相應費用。

(2)為保證服務質量,在不影響甲方的利益情況下,乙方可對“魔百和”業務的服務功能作出調整。

(3)凡因國家政策變動導致甲方使用服務中斷或終止,乙方應當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導致甲方使用服務中斷,乙方應在事件發生後合理期限內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並及時予以恢復。

(二)協議的中止與解除

1.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在結清所有實際使用費用後,可辦理業務註銷(拆機)手續,並退還機頂盒終端,則本服務協議相應終止。

2.甲方如在本協議所規定的合約期屆滿之前辦理銷户手續,原享受過優惠資費的,須按標準資費與優惠資費間差額全額補繳費用後方能辦理。

3.發生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在通知甲方後,可終止向甲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務,本協議解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甲方假冒他人名義或採用偽造的證件申請並使用業務的,乙方一經發現,有權立即終止服務。

(2)甲方本人或甲方授權他人利用乙方提供的業務,從事協議或法律所禁止的用途或開展經營活動。

(3)如因國家政策等原因致使乙方無法繼續提供服務的,乙方可解除協議。

(三)爭議解決條款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選擇向電信管理部門申訴,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按下列第2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保留一份,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 分公司

地址: 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 市 路 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移動通信業務使用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

聯繫人:【__________ 】

電話:【__________ 】

傳真:【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是經營與移動通信業務相關的系統集成、漫遊結算清算、技術開發、技術服務、設備銷售、以及其他電信及信息服務的,依照中國法律成立並存續有效的一家中國公司。

__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是__x,依照中國法律成立並存續有效的一家中國公司。

為充分發揮合作雙方在各自領域的資源優勢,為甲方所服務的集團客户提供符合行業應用計劃要求的應用,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定義

(一)乙方作為擁有專業的研發和內容提供能力的雲應用提供商,負責向甲方提供成熟的產品、應用、內容,作為甲方的合作業務進行運營合作。

(二)經雙方友好協商,開展雲應用 的業務合作。由乙方負責合作業務的內容提供、產品運營及業務服務。

(三)乙方通過信息化手段為甲方的客户在辦公通信、生產控制和營銷服務等方面提供解決方案或信息服務,其服務對象是甲方的集團客户或集團客户的目標客户或個人客户。

(四)集團客户指與甲方簽署協議,訂購併使用甲方的產品和服務,並在甲方建立起集團客户關係管理的法人單位。本協議所指集團客户也包含集團客户的目標客户。

(五)集團客户的目標客户指納入集團客户的客户關係管理的集團客户或個人客户。

(六)雲應用指由乙方擔任開發工作,輔助甲方為集團客户或個人客户提供的業務與服務。

(七)商務模式應由合作雙方根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客觀、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原則,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確定。

二、合同條款

第一條 合作範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客户需求的雲應用 。

第二條 合作內容

(一)合作分工

甲乙雙方合作分工界面如下:

1、甲方為引入的雲應用提供免費的雲資源,提供統一的互聯網線上營銷平台及一級客服,並有選擇地提供線下營銷渠道,負責面向客户的銷售和協議簽署,負責業務受理、計費、收費、服務。注:針對乙方提供的應用超出雙方引入前約定的基礎資源使用量或消耗甲方過多基礎資源的情況,甲方有權根據實際需要以甲方相關資源的最新市場價格向乙方收取使用費。開始收費前,甲方將提前十個以上工作日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負責提供應用和內容,並負責根據移動客户的需求對應用進行定製、升級、優化,以及日常運營、技術支撐、營銷支撐、運營分析、售前、售中、售後服務及業務培訓等工作。

(二)商務模式

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客觀、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基本要求,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採取按業務功能費實收收入扣除甲方所投入的營銷資源後,由甲方向乙方按【R比例結算;S固定費率】費用的商務模式。

業務功能費(或信息費)以實收收入為基礎,具體口徑是指甲方BOSS出具的該業務扣除退費、用户欠費、業務處罰、用户拒絕付費等費用之後的收入。短彩類合作業務需剔除沉默單高用户。

(三)資費約定

1、甲乙雙方約定雲應用 的業務功能費為:如x元/人/月。

注:甲方有權根據業務實際發展需要與乙方協商變更該業務功能費,變更前甲方將提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乙方並取得乙方的同意。

2、乙方在業務合作過程中須提供使用業務功能或服務所必要的內容、配套軟件、配套平台等與業務相關的、必要的配套硬件設備。

3、對於首次訂購業務的客户,甲方可向該客户提供1個月免費體驗,處於免費體驗期內的客户不統計其業務功能費收入,不向乙方進行結算。

(四)收益分配

按照雲應用 業務的商務模式分配雲應用業務功能費收益,甲方根據本業務功能費實收收入,在扣除甲方為本業務所投入的營銷資源及費用後,與乙方進行分成,分配比例根據乙方在業務合作過程中所提供的資源確定,甲乙雙方業務功能費分成比例為x:x,即甲方佔%,乙方佔%。如乙方在業務合作過程中變更或未按本合同要求提供所需提供的資源,甲方有權根據分成規則重新協商調整業務功能費收益分配比例。

通信費收入歸甲方所有,不參與結算。通信費指客户使用甲方通信網絡服務(包含基礎通信和基礎設施,如專線、語音、流量、短彩信、IDC、雲IaaS等)而支付給甲方的費用。

(五)營銷資源

營銷資源指甲方在推廣業務的營銷活動中所投入的有價資源,包括但不限於手機上網流量、通話時間、話費等。

第三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營業執照、銀行開户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有效證件以及知識產權權屬等與正常業務經營相關的資料,並負責辦理需要的行政許可。

(二)甲方有權將因乙方提供的雲應用 引起的用户諮詢和投訴轉到乙方處理。

(三)甲方有權制定考核指標和流程,對乙方的支撐效果和信用情況實施分級考核管理,並根據考核結果向乙方進行結算(詳見附件一)。

1、三級分類:甲方按月對乙方進行考核,乙方每年各月的考核得分平均值,作為年度合作滿意度等級;A 級:90 分(含)-100 分;B 級:75 分(含)-90 分(不含);C 級:75 分(不含)以下。

2、乙方1次月度考核得分低於60分或連續2次月度考核得分低於75分或年度合作滿意度為C級或未達到後評估考核期業務量考核標準,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出終止合作。

3、在月度考核管理過程中,乙方出現以下狀況的,甲方可根據情節輕重進行額外扣分,最高可扣除100分,同時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對乙方採取處罰、停止結算、業務暫停、終止合作、扣除保證金等措施。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作並報送相關司法部門。

(1)乙方在合作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政策開展業務,由於業務內容涉及違法信息和不良信息內容,並被省級以上媒體曝光一次以上且情況屬實的。

(2)因乙方單方面撕毀協議,導致甲方聲譽受到不良影響或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要求其消除影響,作相應的經濟賠償,同時甲方有權保留追究由此造成連帶損失賠償的權利。

(3)在合作期內乙方出現重大經營虧損導致無法正常運營,未能及時繳納協議約定費用。

(4)乙方私自篡改變更業務內容、業務開展頻次、業務開展時間。

(5)乙方未按業務上線流程開展申請、測試、安全掃描、安全評估和審批,私自進行業務和功能上線。

(6)乙方對其所提供的業務集成支撐系統賬號無法做到責任到人,不能提供安全管理,被他人擅自使用或盜用而造成客户經濟損失或造成甲方聲譽受到不良影響或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

(7)乙方發生泄露用户資料、通訊信息詐騙、涉恐涉暴、淫穢色情違法有害信息傳播、欺詐用户及強行訂購等信息安全事件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政策等惡性違規行為。

(8)在特定時間內,由於乙方原因引發大規模集團客户或集團客户的目標用户投訴,對甲方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

(9)因各種非網絡問題導致的投訴,索賠糾紛,乙方應負一切責任。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10)由於乙方原因(如網絡攻擊、非正常業務擁塞等)給甲方系統和業務造成危害,不能及時解決問題。

(11)乙方無法提供對集成設備定期巡檢。設備巡檢週期可參照:至少每半月遠程巡檢一次、每季度現場巡檢一次。

(12)乙方無法提供業務保障團隊,不能及時在各種突發情況下制定應急保障預案,對業務集成設備運行狀態無法進行實時監控,產生故障及告警無法及時處理。故障處理時限可參照:對於業務耦合告警信息要放在第一優先級處理(如與行業網關斷開連接告警),嚴重告警處理時限不超過1小時,重要告警處理時限不超過4小時,一般告警處理時限不超過24小時。

(四)甲方針對雲應用 提供計費、收費及結算服務,雲應用 的計費結果以甲方的BOSS系統統計數據為準。

(五)甲方為乙方提供雲應用 接入的接口技術規範和技術支持,確保乙方順利接入甲方的網絡平台及相關管理平台。

(六)甲方在確定或變更雲應用 的收費標準時應當徵求乙方的書面意見。

(七)甲方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接入甲方相關平台的技術培訓。

(八)以甲方的管理平台、網關設備與乙方的應用平台的接口為界,甲方負責其自身一側的所有設備的維護,確保這些設備能正常提供服務。

(九)甲方負責自有網絡平台的日常維護,對由於甲方原因而產生的技術故障,甲方負責進行處理,以保證合作業務的正常運作。

(十)甲方為乙方提供網絡端口服務,協助乙方進行相關的測試工作並將合作業務接入甲方網絡平台。

(十一)甲方面向客户提供諮詢和投訴服務,受理用户對於因網絡、運行平台、計費等甲方原因引起的諮詢和投訴;對於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諮詢和投訴,甲方向乙方通報相關情況,責成乙方迅速解決。

(十二)雲應用 業務系統由乙方獨立開發或乙方獲得原廠授權使用,甲方只能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不得複製、拷貝或用於第三方經營,若甲方進行復制、拷貝或用於第三方經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十三)甲方有權根據市場形勢或業務發展需要,根據甲方相關業務管理辦法,針對本次業務合作與乙方重新簽訂業務合作協議或補充協議,並按照重新簽訂後的業務合作協議或補充協議繼續開展業務合作,如乙方拒絕重新簽訂業務合作協議或補充協議,甲方有權終止本次業務合作。

第四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在甲方指導下,有權與甲方共同協商確定所提供雲應用 業務的收費標準。

(二)乙方發現其他雲應用業務提供商有違反甲方相關管理規定的行為,或與其他雲應用業務提供商發生糾紛時,可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

(三)乙方有權依照本協議獲得相應的雲應用 業務功能費收益分成。

(四)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計費數據存在較大異議,且異議超過甲方提供的計費數據5%時,有權要求與甲方進行對賬。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網絡質量和其他服務質量進行投訴。

(六)乙方應遵循本協議附件二《雲應用 合作分工界面》所明確的各項要求和義務。乙方負責業務營銷過程中所需的第三方授權。若因乙方違反上述保證和承諾而引發爭議、索賠、訴訟等,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間接損失以及其他因此產生的合理費用)。

(七)乙方承諾其擁有承接本合同項下業務集成服務所需的全部資質;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信證明及銀行賬户等相關的資料。

(八)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乙方保證提供的雲應用 業務不得違反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需簽署《信息安全責任承諾保證書》和廉潔承諾相關的保證材料。

(九)以甲方的管理平台、網關設備與乙方的應用平台的接口為界,乙方負責其自身一側的所有設備的維護,確保這些設備能正常提供服務。乙方需對集成設備定期巡檢及安全檢查。巡檢週期至少每半月遠程巡檢一次、每季度現場巡檢一次。乙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合作產品的安全性和穩定性,並對由於自身產品原因(含黑客攻擊)造成的故障、影響用户使用或影響雙方合作等問題負全部責任。

(十)乙方應保證聯絡渠道每週7天×24小時暢通和7天×24小時的維護人員,同時制定及時應對突發事件的措施,保證業務的正常運行,針對特殊時期(如與突發事件、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時期)的安全和業務質量, 出現故障的響應時間不得超過 0.5 小時。由於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合作業務的故障,乙方應負責迅速解決;並採取切實措施,確保不再發生類似的故障。對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對甲方集團客户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需提供業務保障團隊,各種突發情況下及時制定應急保障預案,對業務集成設備運行狀態必須進行實時監控,產生故障及告警必須及時處理。故障處理時限應按照業務耦合告警信息為第一優先級處理原則。嚴重告警處理時限不超過1 小時,重要告警處理時限不超過4 小時,一般告警處理時限不超過24 小時。

(十一)乙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利用甲方的品牌和渠道進行宣傳推廣或單方面向甲方客户提供未經甲方許可的其他服務。

(十二)乙方若實施系統調試、維護、升級或其他可預見性的,可能造成合作業務中斷的變動操作,應提前七個以上工作日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包括具體的中斷原因、時間和週期。必要時甲方可告知集團客户。乙方要設立專人與甲方進行接口聯繫,並設立固定的聯繫方式,保證在人員流動時雙方的正常合作。在接口聯繫人發生變動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前做出書面説明,並保證相關工作的正常交接和完成對新接口人的培訓。

(十三)乙方按照其獲得的收益自行承擔相應的税賦。

(十四)乙方保證其在雲應用 業務中所提供或使用的信息和功能服務不違反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不損害集團客户的利益,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和相關權益。由此引起的索賠、糾紛及訴訟,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且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 收益結算

甲方按照以下約定向乙方支付雲應用業務功能費收益分成:

一、結算週期:甲方根據考核指標和流程對乙方的業務質量、運營支撐效果和信用情況進行考核評分(詳見附件一),依據考核結果按自然月與乙方進行結算。

二、稽核規則:

結算管理工作主要包括雲應用業務功能費結算付款、合作業務結算金額調整以及結算局數據(結算基礎信息)變更等三個方面。

(一) 乙方雲應用業務功能費結算付款

根據合作協議,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乙方雲應用業務功能費金額的統計,並根據約定的商務合作模式向乙方支付結算款。

(二) 乙方結算金額調整

因結算考核、違約罰款等特殊原因需對乙方的結算業務功能費進行補收或者扣減。

(三) 乙方結算局數據(結算基礎信息)變更

因乙方企業主體、商務合作模式以及資費發生變更等原因,由甲方集團客户公司提出對結算數據進行調整的需求。

(四)乙方結算金額根據確定的商務模式和與簽訂的合同進行計算。

對業務稽核發現的異常費用,不與乙方結算。稽核規則可由甲方根據業務運營情況適時進行調整。

(五)應按照上述考核、稽核、結算等管理原則、要求與流程,計算考核結果與結算金額,在經過甲方審批通過後,將考核結果通知乙方,並進行與乙方的結算。

三、雙方的結算信息如下:

甲方名稱:【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西有限公司集團客户分公司】

國税納税人識別號:【H】

户名:【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西有限公司集團客户分公司】

開户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寧市琅東支行】

帳號:【9】

地址:【南寧市青秀區民族大道117號】

聯繫電話:【】

乙方名稱:【 】

國税納税人識別號:【 】

户名:【 】

開户行:【 】

帳號:【 】

地址:【 】

聯繫電話:【 】

任何一方如需改變上述賬户,應提前十(10)日以書面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規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四、由於乙方問題造成集團客户拒絕支付業務功能費的收益雙方不做結算;通信費收入歸甲方所有。

五、乙方同意功能費收益以甲方計費結果為準。原則上按照甲方BOSS系統出具的扣除退費、用户欠費、業務處罰。

六、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及各項税費。

七、乙方應按各期付款數額以及甲方的要求向甲方開具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的增值税專用發票,乙方承諾其開具發票的形式與內容均合法、有效、完整、準確,若乙方不開具或開具發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權遲延支付應付款項直至乙方開具合格票據之日,且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乙方的各項合同義務仍應按合同約定履行。甲方在收到乙方合格發票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支付相應款項。

八、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開票要求後開具發票,並須在開具發票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內將增值税專用發票送達至甲方,甲方簽收發票的日期為發票的送達日期。若乙方開具的增值税專用發票不合格的,應在接到甲方要求後的【 3 】個工作日內重新開具合格的增值税專用發票並送達至甲方,乙方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九、如果乙方有賠償和/或支付違約金的責任,則甲方有權從最近一筆付款中扣除相應金額。如果最近一筆付款不足以抵扣違約金的,則可從下一筆付款中繼續扣除。

十、由於乙方未足額繳納應繳税款和開具發票不真實、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責任(包括商業責任和法律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一、如乙方主管税務機關未將其屬於營改增範圍的業務納入增值税應税範圍,乙方應承諾其業務被主管税務機關納入增值税應税範圍後向買方提供增值税專用發票。

十二、免税業務需提供主管税務機關認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十三、雙方有意向合同期滿後繼續合作的,應在合同到期前3個月,由甲方組織對乙方開展業務合作協議續簽後評估,後評估考核期為考核啟動前9個自然月。

十四、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業務發展情況考核標準進行調整。對業務上線未滿1年的合作業務,後評估中不對業務發展情況進行考核。

第六條 保證金

一、為保證服務質量,甲方有權向乙方一次性收取保證金,用於保障甲方的合法權益。每個應用的保證金採取如下收取方式:在合作協議有效期內,自簽署合作協議之日算起,第1年免除保證金;第2年開始,如合作業務的單月所得結算收入達到20萬元(含)以上的,則乙方須一次性繳納10萬元作為保證金。如乙方違反本合同或以下條款:

(一)乙方在合作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政策開展業務。

(二)被上級主管部門裁定立即終止經營的。

(三)由於合作伙伴違約運營導致重大負面社會影響的。

(四)因乙方違反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合作協議有關要求,或者在協議期內出現重大經營虧損而無法正常運營,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或者私自篡改變更業務內容、業務開展頻次、業務開展時間,或者項目合作期間將項目合作信息透露給競爭對手,對甲方或甲方客户利益造成損害。

(五)發生泄露用户資料、通訊信息詐騙、涉恐涉暴、淫穢色情違法有害信息傳播風險等違約事件。

(六)乙方未達到考核標準的,或者由於乙方原因引發大規模用户投訴,對甲方造成負面影響。

(七)發生特大網絡與信息安全事故的。

甲方有權扣除相應保證金來保障甲方合法權益。對未造成甲方合法權益損失的,雙方在結束合作後,由甲方向乙方退還保證金。

二、乙方在退出業務合作時,需配合甲方解決因退出帶來的客户服務、業務延續等問題,如有用户投訴未處理完成、欠費未結算等遺留問題,需妥善解決。同時,乙方須在其門户網站上顯著位置發佈即將停止服務的通知,告知客户後續服務安排,並繼續配合甲方做好後續相應的技術、服務支持工作。

三、對於合同到期後不再續簽的,乙方應配合甲方在合同到期後 個月內做好相應的技術/服務支持、客户安撫和處置等工作後方可退還保證金,如乙方未按要求配合的,甲方有權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證金。

第七條 保密條款

一、為本協議之目的,“專有信息”指在雙方合作過程中一方從另一方(“披露權方”)得到的披露權方開發、創造、發現的、或為披露權方所知的、或轉移至該披露方的、對該披露權方業務有商業價值的信息。

二、未經信息披露權方事先書面同意,另一方應對任何專有信息保密,除為正常履行本協議下義務之目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這些專有信息。

三、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具體內容負有保密責任。未經一方事先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將雙方的合作及本協議的具體內容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若有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

二、若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不良社會影響或經濟損失,則對方有權追究該方責任,要求其消除影響、作相應的經濟賠償,並有權終止協議。

三、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開具、送達增值税發票的,應按甲方要求採取重新開具發票等補救措施;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開具、送達發票次數達【 3 】次的、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人民幣10萬元以上,含本數)的、乙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等情況,甲方可終止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乙方在甲方終止合同之日起兩年內不得參加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相同產品的採購活動。

四、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專用發票沒有通過税務部門認證,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未通過認證發票中載明的税款金額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予以賠償。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支付違約金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若乙方在業務中所提供或使用的信息和功能服務違反國家的有關政策、法律法規,損害甲方客户的利益,或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和相關權益的,乙方應負責解決由此引起的索賠、糾紛、仲裁、訴訟及承擔解決該等問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間接損失以及其他因此產生的合理費用)。

六、合作期內,乙方因自身原因主動要求終止合作的,必須至少提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後方可退出,在此期間乙方應繼續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相應義務。若乙方未經同意擅自退出的,甲方將追究其違約責任。主動退出造成甲方或客户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同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相應保證金。

七、出現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要求乙方強制退出,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同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相應保證金:

(一)乙方在合作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政策開展業務;

(二)被上級主管部門裁定立即終止經營的;

第九條 不可抗力

一、由於不能預見並且發生的後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經濟損失或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對另一方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書面通知對方,並應於15日內提出事件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並提供政府部門開具的有效證明文件。

三、按照事件對協議的履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協議或終止協議。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一、本合同項下需由一方發出的任何通知或其他通訊應以中文書面作出,並採用專人遞送、特快專遞或傳真方式發至另一方的聯繫地址。

二、特快專遞的交寄日以郵戳為準。雙方將按如下規定確定通知被視為正式送達的日期:

(一)以專人遞送的通知應在接收人簽收之日視為送達;

(二)以特快專遞發送的通知,以接收人所在地快遞公司送達特快專遞之日視為送達;

(三)以傳真發送的通知,以發件方發送後打印出的發送確認單時間視為送達。

三、雙方地址與聯繫方式如本合同第1頁,一方地址與聯繫方式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否則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後果。

四、本合同項下的通知自送達之日依據本合同約定發生效力。

第十一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一、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釋、履行、簽署、修訂和終止以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因為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都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應由一方向另一方送達關於協商的書面要求後立即開始。

三、如果雙方 30 日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爭議,任何一方可提交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四、在任何爭議期間和/或對爭議仲裁期間,除爭議所直接涉及的條款外,任何一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的其他條款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同時,應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

第十二條 本合同的效力、變更、解除及其他

一、本合同的效力

(一)本合同自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有效期【 貳 】年。中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審批生效的,則從其規定。

(二)本合同對每一方的權利義務繼受人和合法受讓人均具有約束力;但是,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轉讓(無論是通過法律運作、證券或資產的銷售和其他方式)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任何企圖在違反本條規定情況下進行的轉讓均無效。

(三)任何一方未行使其於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得構成或被視為該方對這些權利或其它權利的放棄或喪失。

二、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任何一方都有權利提議進行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二)一方要協議變更合同的,應該提前十五日向對方發出通知,然後進行協商;未經協商擅自變更合同的,該變更無效。

三、本協議及附件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__x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 年月日

移動通信業務使用協議 篇4

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甲方移動電話號碼:

乙方:

為向廣大客户提供【 】業務的服務和體驗,體現中國移動“優先、優質、優惠”的服務,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甲方自願參加乙方【 】業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 】業務資費:

甲方從 年 月,開始使用中國移動【 】業務,協議期 年。

R月租費: 元/月。協議期間甲方自願參加乙方業務促銷活動:

二、【 】業務包括的功能和服務: 。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提供業務僅服務於甲方客户本人,辦理業務時,甲方需提供正確、有效的身份證。

(二)甲方須保證開通“業務名稱”的手機號碼為本人使用,認同並承擔業務產生的月租費。本協議有效期內,因不可抗力等情況致使協議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的,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三)在使用【 】業務期間,如甲方手機號碼接收到【 】業務推送的短信息,該短信息僅為服務、活動、等內容,甲方同意接收本業務發出的服務短信息。

四、業務説明

如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按約定使用中國移動通信網絡服務,甲方須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賠償金及違約金(兩項之和),具體標準分以下情況:

(1)甲方使用乙方業務時享受折扣、存送優惠活動

賠償金:甲方退還乙方已優惠業務費用總額.

例:乙方A業務費用目錄價為100元/月,甲方承諾在網24個月及每月享受5折優惠活動即使用業務費用標準50元,甲方已履行10個月後,於第11個月違約,則賠償金為10個月*50元/月=500元。

違約金:違約金=業務月功能費*(T-已使用月份數)*30%,T等於簽約月份數

例:甲方簽約24個月,已使用10個月,第11個月違約,違約金=業務月功能費標準50元*(24-10)*30%=210元。

甲方共計需向乙方支付金額為500+210=710元。

(2)其他情況參照以上賠付標準。

五、本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次日開始正式收費,如甲方需中途退訂【 】業務,甲方可通過【 □10086 □廣西移動APP □營業廳 □短信 □網上營業廳】方式取消業務,下月起不再收費。為不影響甲方正常使用業務,乙方承諾不擅自為甲方辦理取消業務。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聲明

本人(甲方)已認真、仔細地閲讀了本協議,乙方已向本人作詳盡的提示與説明,本人已理解並同意所有協議條款,本人自願簽訂。

移動通信業務使用協議 篇5

乙方向甲方提供集團統一話費充值和相關客户服務,甲方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乙方僅提供歸屬於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西有限公司且正常在用的移動號碼的充值服務。

甲方根據業務活動需要,向指定手機號碼贈送指定額度的話費。甲方採用第_______方式進行充值。

①甲方提供需要充值的號碼和充值金額(以下簡稱“充值數據”)(含電子版和紙質版,詳見附件模版,紙質版須加蓋甲方公章),由乙方為甲方指定號碼充值。

每次辦理統一充值應為3人以上的個人客户充值。甲方如需變更充值數據,需在充值操作完成前通過業務函並加蓋公章的形式(簡稱“書面形式”,下同)提出修改;否則話費充值進入指定的手機賬户後,如出現無法撤單、退費的情況,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②乙方提供系統接口,甲方在自身平台進行充值操作申請,充值數據通過接口上傳至乙方充值平台進行系統充值。

甲、乙雙方合作的集團統一充值業務的用途僅限以下場景使用_______:

①民生工程:甲方屬於政府機構、社會服務機構等組織,業務用於相關涉及話費充值的民生活動。

②營銷推廣/客户關懷:甲方通過營銷活動等方式將話費作為禮品回贈其自有客户。

統一充值業務須使用預付充值費用模式:甲方預付業務充值款(保證金)並保證預付款金額在合同期內大於等於零元。甲方的預付款金額為零元后,乙方將暫停為甲方提供話費充值服務直至甲方再次支付業務充值款。

(4.本次合作採用後結充值費用模式:甲方根據結算週期內實際發生的充值金額,在出賬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費用繳納。如逾期,乙方將暫停服務,並在超期後按每天3‰收取滯納金,直至甲方結清費用。後結充值費用模式僅限經區公司審批同意的單位使用。)

乙方提供的通信服務屬於增值税應税服務。甲方選擇乙方提供的_______。甲方可根據税務相關管理要求和所購服務的具體用途,自行判定税務上是否需要視同銷售。對已開發票未充值的款項,乙方不再退還,僅可充值至甲方指定手機賬户。

①增值税普通發票,乙方在收款後_____個工作日內提供相應發票。

②增值税專用發票(税率6%),乙方在收款後________個工作日內提供相應發票。

③增值税專用發票(按照“增值電信服務費”,税率6%和“基礎電信服務費”,税率10%兩張發票;根據充值金額實際出賬消費核算),乙方在出賬後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提供相應發票。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責任

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業務需求向乙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資料。

甲方承諾在開展業務的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府主管部門有關管理規定以及乙方關於集團統一充值業務的相關管理辦法規定,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經營。

甲方有義務提供準確無誤的充值數據給乙方,為此:

① 甲方負責對充值數據的有效性進行審核,因甲方提供的充值數據錯誤而產生的對甲方、乙方、移動手機號用户或其他相關方的相關損失,由甲方單方承擔。

② 當涉及系統對接時,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的協議接口進行系統平台的對接開發,並綁定固定IP地址,以確保交易安全性。同時甲方應保證為本項目所提供的相關IT設備安裝正版操作系統及軟件,及時更新安全補丁,確保無重大安全漏洞、後門,關閉與業務無關的端口、進程和服務,嚴格管理系統賬號權限,部署相應的網絡安全防護措施(如防病毒、木馬、DDOS攻擊等),並定期開展網絡安全檢查和信息安全檢查,一旦發現存在重大安全漏洞、後門或感染木馬、病毒和業務邏輯缺陷等情況,甲方應立即修補、清除或者採用其他手段消除安全問題。如因甲方未盡相關網絡安全責任和信息安全責任,對甲方、乙方、移動手機號用户或其他任何人的任何損失或責任,由甲方承擔一切後果。甲方如更改業務相關事宜並影響到充值過程,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③ 如不涉及系統對接,甲方有義務按照協議附件向乙方提供電子版和紙質版充值數據。

④ 甲方有義務與乙方進行對賬,並配合乙方一起完成對賬有差異部分的調賬工作。

甲方有義務處理自身客户的投訴,並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相關責任。若核實投訴原因與乙方有關,則由甲方與乙方統一對接,進行處理。甲方不得引導客户直接對乙方進行投訴(含撥打10086熱線、315投訴及集團和工信部升越級投訴等)。

甲方有義務依本協議約定時間向乙方付款。

統一充值預存話費將優先抵扣歷史欠費及欠費違約金。同時統一充值金額不在甲方充值號碼的個人發票中體現,銷户時不可取現(可轉贈其它號碼使用),甲方有義務配合做好告知和解釋工作。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乙方針對業務提供技術服務和保障,為此:

①乙方協助甲方做好業務開通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業務可正常使用。

②乙方負責接收甲方發送的充值申請,併為甲方提供的手機號碼進行相應金額的充值。因乙方對充值數據的錯誤處理而產生的對甲方、乙方、移動手機號用户或其他相關方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③乙方有義務與甲方進行對賬,並配合甲方一起完成對賬有差異部分的調賬工作。

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核實和處理因充值失敗導致的客户投訴。

乙方有權根據政府主管部門或乙方相關業務部門及其上級單位的規定,對集團統一充值業務制定、調整相關管理辦法,並嚴格按照管理辦法對甲方使用產品的情況進行管理和調整;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服務集團客户的名稱、服務內容、合同等信息;有權對甲方違規行為進行業務業務暫停、終止合同等處罰,甲方應給予相應配合。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良社會影響或經濟損失,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要求其消除影響、作相應的經濟賠償,並終止協議。

第四條 對賬和費用結算

甲、乙雙方結算金額根據該業務實際的充值金額進行結算。甲乙雙方的結算根據由乙方的相關計費系統完成。甲方如對計費結果存在異議,應在收到結算報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書面提出;在上述期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對結算單的確認。該異議的提出不影響雙方當期費用的結算,當期結算金額仍按照乙方提供的結算單予以計算。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書面異議後,可就有異議的部分向甲方提供詳細的賬單,並協助甲方檢查問題原因。核實後,根據真實發生調整誤差部分,多退少補,在下一期結算時予以調整。

乙方公司對外銀行賬户相關信息如下:

充值款賬户:

開户行:

户名:

帳號:

第五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有責任對通過該業務獲得的商業信息客户承擔永久保密義務,商業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接口、設備部署的技術信息、客户支付交易信息、賬單信息等相關用户資料。

甲、乙雙方對本次合作以及本協議的具體內容負有保密責任,未經一方事先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將雙方的合作及本協議的具體內容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如因一方未盡相關保密義務導致對方商業信息泄露的,由責任方承擔帶來的一切損失。

本協議或其任何條款的終止、中止、失效、無效均不影響本保密條款的有效性及對雙方的約束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若有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導致本協議無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守約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有權對由於違約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要求賠償。

若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不良社會影響或經濟損失,則對方有權追究違約方違約責任,並要求其消除影響、作相應的經濟賠償,並有權終止合作協議,但賠償責任並不因此而終結。

由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條款造成客户投訴或糾紛,該方須承擔對客户的賠償責任,並須自行或協助另外一方對客户做出解釋及賠禮道歉。如因此而造成另外一方經濟損失或引起法律糾紛,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承擔全部賠款責任。

甲方不得利用現有的業務接入向中國移動個人用户轉售,也不得將業務用於雙方商定業務之外的其他用途,否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因甲方違規轉售乙方業務原因導致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甲方不得利用集團統一充值業務內容,在基礎通信業務領域進行競爭性宣傳、對比性宣傳,否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甲方不得在任何場所將集團統一充值業務作為充值平台進行宣傳,或者進行其他虛假宣傳。

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故障,雙方均不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條 特別事項

本協議的訂立、履行、終止與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協議如果與相關政策法規發生衝突,以國家政策法規為準。

為保證協議順利實施,甲、乙雙方指定專人負責協調解決在開發、運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問題。

本協議有效期1年,期滿後雙方均沒有提出終止合作的,本協議自動延期1年,延期期滿後依此類推,在協議有效期內,如果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本協議終止。

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以書面方式對本協議相應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業務申請單位): 乙方: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西有限公司分公司

(加蓋公章) (加蓋公章)

業務經辦人簽字: 業務受理人簽字:

日期: 日期:

移動通信業務使用協議 篇6

甲方:

乙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基礎上,就中國移動廣西公司“和目”業務開通及終端使用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和目”業務通用條款“和目”是乙方推出並由乙方收費的一項家庭視頻業務,該產品可提供遠程視頻查看與回放、雙向語音通話等功能以及視頻雲存儲服務。

(一)業務資費生效規則

1.和目業務標準資費和目業務內容包括“雲儲存功能”以及“攝像頭終端”。

(1)和目雲儲存:7天雲儲存檔次,功能費為12元/月,可7天內不間斷錄製視頻。30天雲存儲檔次,功能費為20元/月,可30天內不間斷錄製視頻。雲端視頻通過APP客户端回看。和目雲儲存功能訂購成功當月開始計費,按月收費。

(2)和目攝像頭:和目雲儲存功能需要與和目攝像頭終端關聯使用,和目雲儲存攝像頭終端需另行購買。

2.和目業務優惠資費根據甲方自願原則,選擇以下資費方案辦理和目業務:

(1)和目套餐折扣優惠活動:甲方購買和目攝像頭 型號,價格為 元/台,承諾活動合約期 個月內開通 天雲存儲檔次,合約期內每月資費套餐月租最低 元,可優惠套餐月租合計 元,每月優惠套餐月租 元。合約到期後,和目雲儲存功能將按正常標準計費,若甲方不再使用,可通過營業廳或10086申請取消。

(二)和目攝像頭終端使用規則

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業務和服務期間,若乙方根據接入服務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設備(包含但不限於光貓、家庭網關、網絡機頂盒等)為甲方出資購買,則設備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負責提供設備的售後服務,設備保修期為12個月。如遇雷雨天氣,甲方應將用户端設備的外線和電源拔掉,以防接入設備損壞,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三)用户停、復、拆機規則

1. 甲方辦理“和目”業務後,合約期內所捆綁的手機賬號不允許銷户、拆機。

2.“和目”業務與手機的使用狀態一致:若手機欠費停機,將影響和目業務正常使用。

第二條 “和目”業務受理條件及終端使用條款

(一)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按時支付相關費用。甲方可自主選擇參加乙方的 “和目”營銷活動,並遵守營銷活動規則。

(2)甲方申請寬帶加裝“和目”業務,其寬帶須為中國移動寬帶,並同意甲方指定手機號碼代收相關費用。

(3)甲方自備有線寬帶、路由器等終端設備的,其配置、性能應滿足本業務的基本要求。

(4)甲方僅限於在本協議約定適用範圍內使用“和目”業務,不得利用本業務從事各類經營性或非法活動。

(5)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下發的所有業務推廣營銷短信。

(6)如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按約定使用中國移動通信網絡服務,或者協議有效期內單方面提出解除合約或違約的,甲方須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賠償金及違約金(兩項之和),在支付相應的賠償金和違約金之後方可終止業務。提前終止後,乙方停止餘下的優惠資源。具體標準如下: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保留一份,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名或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監護人或代理人(簽名或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名) :

甲方移動號碼: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移動通信業務使用協議 篇7

甲方姓名: 甲方移動電話號碼: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

為維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基礎上,就中國移動廣西公司“智能組網”業務開通及終端使用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智能組網”業務通用條款“智能組網”業務名稱為“全家WiFi”,是乙方推出並由乙方收費的一項家庭網絡業務,是面向中國移動家庭寬帶用户提供的“家庭網絡提升”服務,服務的內容包括專業的家庭WiFi環境測評、組網設計、組網終端銷售、調測部署服務,以達到WiFi覆蓋更優、上網更穩更快的目的。

(一)業務資費

1.智能組網業務方案根據甲方意願,按照以下資費方案辦理智能組網業務:

(1)甲方自願訂購智能組網套餐包,價格為_______元,包含_______台千兆雙頻(子母分佈式)路由器,______年寬帶提速一檔。費用一次性收取,合約期一年,合約期內乙方提供上門維保服務。

(2)甲方自願訂購智能組網月租包,月租費為_______元,合約期_______年,預付金額為_______元,預付款分_______月以抵扣月租的方式平均返還,包含_______台千兆雙頻(子母分佈式)路由器,______年寬帶提速一檔。智能組網業務竣工激活後成功當月開始計費,按月收費,合約期兩年,合約期內乙方提供上門維保服務。預付金額返還舉例:活動預付款分12個月以抵扣月租的方式返還,預付款100元每月抵扣8.4元(月租實付7.6元/月)、預付款250元每月抵扣20.9元(月租實付4.1元/月)、預付款400元每月抵扣33.4元(月租實付1.6元/月)。

(3)甲方單獨辦理智能組網上門服務,選擇以下_________方案辦理:

方案1:88元/年,提供上門、組網方案設計、3個設備以內安裝調測、1年上門維護服務。

方案2:50元/次,提供上門、組網方案設計、3個設備以內安裝調測。

(4)智能組網套餐拓展服務家庭網絡業務開通過程中,甲方根據實際需要額外拓展服務的,按以下方案執行:

1)甲方需要打孔穿光纖入户或者室內佈線打孔的,打孔費80元/個;需要將光纖穿暗管入户的,穿管費80元/户。

2)甲方需要在室內佈線,50元/信息點。

3)甲方需要安裝壁掛集線箱的,小箱體80元/個,大箱體100元/個。

4)甲方需要輔材的,五類/超五類網線2元/米;普通光纖1元/米;隱形光纖2元/米;單頭尾纖5元/條。

2.智能組網生效方案智能組網業務與移動寬帶狀態一致,智能組網需在寬帶正常狀態下使用,如寬帶停機無法使用,則智能組網服務將無法使用。

(二)智能組網終端使用規則

終端設備(包含但不限於千兆路由器、千兆子母分佈式路由器等)為乙方擁有所有權,甲方辦理智能組網業務,涉及到終端使用的,甲方應在乙方提供的業務和服務期間內合理使用用户端設備,對於擅自改變用户端設備硬件或軟件狀態,造成用户端設備遺失、損壞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協議解除,乙方有權收回用户端設備,若甲方無法退回該設備的,應按乙方購買該設備時的價格的100%進行賠償。如遇雷雨天氣,甲方應將用户端設備的外線和電源拔掉,以防接入設備損壞,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與乙方無關。

(三)用户停、復、拆機規則

1.甲方辦理“智能組網”業務後,合約期內所捆綁的移動寬帶賬號不允許銷户、拆機;

2.“智能組網”業務與移動寬帶的使用狀態一致:若移動寬帶到期停機、欠費停機、銷户、拆機,將影響智能組網業務正常使用。

第二條 “智能組網”業務受理條件及終端使用條款

(一)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按時支付相關費用。甲方可自主選擇參加乙方的 “智能組網”營銷活動,並遵守營銷活動規則。

(2)甲方申請辦理 “智能組網”業務,其寬帶須為中國移動寬帶且未辦理傳統固話業務,並同意甲方指定手機號碼代收相關費用。

(3)甲方自備有線寬帶、路由器等終端設備的,其配置、性能應滿足本業務的基本要求。

(4)甲方僅限於在本協議約定適用範圍內使用“智能組網”業務,不得利用本業務從事各類經營性或非法活動。

(5)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下發的所有業務推廣營銷短信。

(6)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按約定使用中國移動通信網絡服務,或者協議有效期內單方面提出解除合約或違約的,甲方須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賠償金及違約金(兩項之和),在支付相應的賠償金和違約金之後方可終止業務。提前終止後,乙方停止餘下的優惠資源。具體標準如下:

賠償金:甲方退還租用的用户終端設備(180元/台),退還的用户終端設備需滿足再次租賃條件(即終端設備完好、能正常使用),若無法退還或不滿足再次租賃條件,甲方應根據租賃用户終端設備價值進行一次性等價賠償。

違約金:甲方未履行月份數*月租費*30%。預付金不予退還。

例:未履行月份數5個月*月租費(19元/月)*30%=28.5元。

甲方共計需向乙方支付金額為:賠償金180元+違約金28.5元=208.5元。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保證服務質量,在不影響甲方的利益情況下,乙方可對“智能組網”業務的服務功能作出調整。

(2)甲方申告“智能組網”故障的,乙方應當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儘快修復或調通。如果判定為智能組網終端設備的問題,需甲方直接到終端廠商售後點進行售後處理。

(3)凡因國家政策變動導致甲方使用服務中斷或終止,乙方應當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導致甲方使用服務中斷,乙方應在事件發生後合理期限內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並及時予以恢復。

(二)協議的中止與解除

1.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在結清所有實際使用費用後,可辦理業務註銷(拆機)手續,則本服務協議相應終止。

2.甲方如在本協議所規定的合約期滿之前辦理銷户手續,原享受過優惠資費的,須按標準資費與優惠資費間差額全額補繳費用後方能辦理。

3.發生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在通知甲方後,可終止向甲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務,本協議解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甲方假冒他人名義或採用偽造的證件申請並使用業務的,乙方一經發現,有權立即終止服務。

(2)甲方本人或甲方授權他人利用乙方提供的業務,從事協議或法律所禁止的用途或開展經營活動。

(3)經過乙方安裝工程師實地核實,判斷甲方區域無法安裝智能組網業務,且超過三個月仍無法提供安裝服務的情況,則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服務;收取費用退回甲方話費餘額;本協議自動解除。

(4)如因國家政策等原因致使乙方無法繼續提供服務的,乙方可解除協議。

(三)爭議解決條款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保留一份,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名或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監護人或代理人(簽名或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名) :

甲方移動號碼: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移動通信業務使用協議 篇8

甲方:

乙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基礎上,就中國移動廣西公司“和目”業務開通及終端使用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和目”業務通用條款“和目”是乙方推出並由乙方收費的一項家庭視頻業務,該產品可提供遠程視頻查看與回放、雙向語音通話等功能以及視頻雲存儲服務。

(一)業務資費生效規則

1.和目業務標準資費

和目業務內容包括“雲儲存功能”以及“攝像頭終端”。

(1)和目雲儲存:7天雲儲存檔次,功能費為12元/月,可7天內不間斷錄製視頻。30天雲存儲檔次,功能費為20元/月,可30天內不間斷錄製視頻。雲端視頻通過APP客户端回看。和目雲儲存功能訂購成功當月開始計費,按月收費。

(2)和目攝像頭:和目雲儲存功能需要與和目攝像頭終端關聯使用,和目雲儲存攝像頭終端需另行購買。

2.和目業務優惠資費

根據甲方自願原則,選擇以下第 種資費方案辦理和目業務:

(1)寬帶新客户辦理和目優惠活動:甲方承諾活動合約期 個月內開通 天雲存儲檔次,合約期內可獲贈話費合計 元,贈送的話費分 個月到賬,每月到賬 元,贈送話費可抵扣除手機支付、代付、彩鈴月租、夢網結算類等費用之外的中國移動自有業務費用(部分自有業務有特殊要求不能沖銷的除外)。合約期內可免費使用和目攝像頭 型號。合約到期後,和目雲儲存功能將按正常標準計費,若甲方不再使用,可通過營業廳或10086申請取消。

(2)4G客户辦理和目優惠活動:甲方預存 元話費,承諾活動合約期 個月內使用38元及以上4G套餐並開通 天雲存儲檔次,合約期內可免費使用和目攝像頭 型號。預存話費分 個月返還,每月返還 元。合約到期後,和目雲儲存功能將按正常標準計費,若甲方不再使用,可通過營業廳或10086申請取消。

(3)寬帶存量客户辦理和目優惠活動:甲方預存 元話費,承諾活動合約期 個月內開通 天雲存儲檔次,可獲贈送話費合計 元,贈送的話費分 個月到賬,每月到賬 元,贈送話費可抵扣除手機支付、代付、彩鈴月租、夢網結算類等費用之外的中國移動自有業務費用(部分自有業務有特殊要求不能沖銷的除外)。合約期內可免費使用和目攝像頭 型號。合約到期後,和目雲儲存功能將按正常標準計費,若甲方不再使用,可通過營業廳或10086申請取消。

(4)“購和目,送話費”優惠活動:甲方購買和目攝像頭 型號,價格為 元/台,承諾活動合約期 個月內開通 天雲存儲檔次,可獲贈送話費合計 元,贈送的話費分 個月到賬,每月到賬 元,贈送話費可抵扣除手機支付、代付、彩鈴月租、夢網結算類等費用之外的中國移動自有業務費用(部分自有業務有特殊要求不能沖銷的除外)。合約到期後,和目雲儲存功能將按正常標準計費,若甲方不再使用,可通過營業廳或10086申請取消。

(二)和目攝像頭終端使用規則

1.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業務和服務期間,若乙方根據優惠政策向甲方提供和目攝像頭設備,設備所有權歸乙方所有,則甲方應在乙方提供的業務和服務期間內合理使用用户端設備,對於擅自改變用户端設備硬件或軟件狀態,造成用户端設備遺失、損壞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協議解除,乙方有權收回用户端設備,若甲方無法退回該設備的,應按乙方購買該設備時的價格的50%進行賠償。如遇雷雨天氣,甲方應將用户端設備的外線和電源拔掉,以防接入設備損壞,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2.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業務和服務期間,若乙方根據接入服務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設備(包含但不限於光貓、家庭網關、網絡機頂盒等)為甲方出資購買,則設備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負責提供設備的售後服務,設備保修期為12個月。

(三)用户停、復、拆機規則

1.甲方辦理“和目”業務後,合約期內所捆綁的手機賬號不允許銷户、拆機。

2.“和目”業務與手機的使用狀態一致:若手機欠費停機,將影響和目業務正常使用。

第二條 “和目”業務受理條件及終端使用條款

(一)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按時支付相關費用。甲方可自主選擇參加乙方的 “和目”營銷活動,並遵守營銷活動規則。

(2)甲方申請寬帶加裝“和目”業務,其寬帶須為中國移動寬帶,並同意甲方指定手機號碼代收相關費用。

(3)甲方自備有線寬帶、路由器等終端設備的,其配置、性能應滿足本業務的基本要求。

(4)甲方僅限於在本協議約定適用範圍內使用“和目”業務,不得利用本業務從事各類經營性或非法活動。

(5)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下發的所有業務推廣營銷短信。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保證服務質量,在不影響甲方的利益情況下,乙方可對“和目”業務的服務功能作出調整。

(2)甲方申告“和目”故障的,乙方應當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儘快修復或調通。如果判定為攝像頭終端設備的問題,需甲方直接到攝像頭終端廠商售後點進行售後處理。

(3)凡因國家政策變動導致甲方使用服務中斷或終止,乙方應當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導致甲方使用服務中斷,乙方應在事件發生後合理期限內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並及時予以恢復。

(二)協議的中止與解除

1.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在結清所有實際使用費用後,可辦理業務註銷(拆機)手續,則本服務協議相應終止。

2.甲方如在本協議所規定的合約期滿之前辦理銷户手續,原享受過優惠資費的,須按標準資費與優惠資費間差額全額補繳費用後方能辦理。

3.發生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在通知甲方後,可終止向甲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務,本協議解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甲方假冒他人名義或採用偽造的證件申請並使用業務的,乙方一經發現,有權立即終止服務。

(2)甲方本人或甲方授權他人利用乙方提供的業務,從事協議或法律所禁止的用途或開展經營活動。

(3)如因國家政策等原因致使乙方無法繼續提供服務的,乙方可解除協議。

(三)爭議解決條款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選擇向電信管理部門申訴,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按下列第2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仲裁委員會;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保留一份,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名或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監護人或代理人(簽名或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名) :

甲方移動號碼: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移動通信業務使用協議 篇9

甲方姓名:

甲方移動電話號碼: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基礎上,就中國移動廣西公司“智能組網”業務開通及終端使用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智能組網”業務通用條款

“智能組網”業務名稱為“全家WiFi”,是乙方推出並由乙方收費的一項家庭網絡業務,是面向中國移動家庭寬帶用户提供的“家庭網絡提升”服務,服務的內容包括專業的家庭WiFi環境測評、組網設計、組網終端銷售、調測部署服務,以達到WiFi覆蓋更優、上網更穩更快的目的。

(一)業務資費

1.智能組網業務方案

根據甲方意願,按照以下資費方案辦理智能組網業務:

(1)甲方自願訂購智能組網套餐包,價格為_______元,包含_______台千兆雙頻(子母分佈式)路由器,______年寬帶提速一檔。費用一次性收取,合約期一年,合約期內乙方提供上門維保服務。

(2)甲方自願訂購智能組網月租包,月租費為_______元,合約期_______年,預付金額為_______元,預付款分_______月以抵扣月租的方式平均返還,包含_______台千兆雙頻(子母分佈式)路由器,______年寬帶提速一檔。智能組網業務竣工激活後成功當月開始計費,按月收費,合約期兩年,合約期內乙方提供上門維保服務。

預付金額返還舉例:活動預付款分12個月以抵扣月租的方式返還,預付款100元每月抵扣8.4元(月租實付7.6元/月)、預付款250元每月抵扣20.9元(月租實付4.1元/月)、預付款400元每月抵扣33.4元(月租實付1.6元/月)。

(3)甲方單獨辦理智能組網上門服務,選擇以下_________方案辦理:

方案1:88元/年,提供上門、組網方案設計、3個設備以內安裝調測、1年上門維護服務。

方案2:50元/次,提供上門、組網方案設計、3個設備以內安裝調測。

(4)智能組網套餐拓展服務

家庭網絡業務開通過程中,甲方根據實際需要額外拓展服務的,按以下方案執行:

1)甲方需要打孔穿光纖入户或者室內佈線打孔的,打孔費80元/個;需要將光纖穿暗管入户的,穿管費80元/户。

2)甲方需要在室內佈線,50元/信息點。

3)甲方需要安裝壁掛集線箱的,小箱體80元/個,大箱體100元/個。

4)甲方需要輔材的,五類/超五類網線2元/米;普通光纖1元/米;隱形光纖2元/米;單頭尾纖5元/條。

2.智能組網生效方案

智能組網業務與移動寬帶狀態一致,智能組網需在寬帶正常狀態下使用,如寬帶停機無法使用,則智能組網服務將無法使用。

(二)智能組網終端使用規則

終端設備(包含但不限於千兆路由器、千兆子母分佈式路由器等)為乙方擁有所有權,甲方辦理智能組網業務,涉及到終端使用的,甲方應在乙方提供的業務和服務期間內合理使用用户端設備,對於擅自改變用户端設備硬件或軟件狀態,造成用户端設備遺失、損壞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協議解除,乙方有權收回用户端設備,若甲方無法退回該設備的,應按乙方購買該設備時的價格的100%進行賠償。如遇雷雨天氣,甲方應將用户端設備的外線和電源拔掉,以防接入設備損壞,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與乙方無關。

(三)用户停、復、拆機規則

1.甲方辦理“智能組網”業務後,合約期內所捆綁的移動寬帶賬號不允許銷户、拆機;

2.“智能組網”業務與移動寬帶的使用狀態一致:若移動寬帶到期停機、欠費停機、銷户、拆機,將影響智能組網業務正常使用。

第二條 “智能組網”業務受理條件及終端使用條款

(一)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按時支付相關費用。甲方可自主選擇參加乙方的 “智能組網”營銷活動,並遵守營銷活動規則。

(2)甲方申請辦理 “智能組網”業務,其寬帶須為中國移動寬帶且未辦理傳統固話業務,並同意甲方指定手機號碼代收相關費用。

(3)甲方自備有線寬帶、路由器等終端設備的,其配置、性能應滿足本業務的基本要求。

(4)甲方僅限於在本協議約定適用範圍內使用“智能組網”業務,不得利用本業務從事各類經營性或非法活動。

(5)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下發的所有業務推廣營銷短信。

(6)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按約定使用中國移動通信網絡服務,或者協議有效期內單方面提出解除合約或違約的,甲方須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賠償金及違約金(兩項之和),在支付相應的賠償金和違約金之後方可終止業務。提前終止後,乙方停止餘下的優惠資源。具體標準如下:

賠償金:甲方退還租用的用户終端設備(180元/台),退還的用户終端設備需滿足再次租賃條件(即終端設備完好、能正常使用),若無法退還或不滿足再次租賃條件,甲方應根據租賃用户終端設備價值進行一次性等價賠償。

違約金:甲方未履行月份數*月租費*30%。預付金不予退還。

例:未履行月份數5個月*月租費(19元/月)*30%=28.5元。

甲方共計需向乙方支付金額為:賠償金180元+違約金28.5元=208.5元。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保證服務質量,在不影響甲方的利益情況下,乙方可對“智能組網”業務的服務功能作出調整。

(2)甲方申告“智能組網”故障的,乙方應當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儘快修復或調通。如果判定為智能組網終端設備的問題,需甲方直接到終端廠商售後點進行售後處理。

(3)凡因國家政策變動導致甲方使用服務中斷或終止,乙方應當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導致甲方使用服務中斷,乙方應在事件發生後合理期限內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並及時予以恢復。

(二)協議的中止與解除

1.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在結清所有實際使用費用後,可辦理業務註銷(拆機)手續,則本服務協議相應終止。

2.甲方如在本協議所規定的合約期滿之前辦理銷户手續,原享受過優惠資費的,須按標準資費與優惠資費間差額全額補繳費用後方能辦理。

3.發生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在通知甲方後,可終止向甲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務,本協議解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甲方假冒他人名義或採用偽造的證件申請並使用業務的,乙方一經發現,有權立即終止服務。

(2)甲方本人或甲方授權他人利用乙方提供的業務,從事協議或法律所禁止的用途或開展經營活動。

(3)如因國家政策等原因致使乙方無法繼續提供服務的,乙方可解除協議。

(三)爭議解決條款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保留一份,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名或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監護人或代理人(簽名或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名) :

甲方移動號碼: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移動通信業務使用協議 篇10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對乙方開展的 業務和營銷活動內容瞭解充分,經過考慮,自願簽署以下協議。

甲方的基本情況及所辦理業務的內容

為更好地為甲方服務,保障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應真實準確地填寫以下表格,並請在簽字確認前認真審閲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如甲方所填寫的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乙方有權暫停或終止向甲方提供所有通信服務,若甲方的聯繫方式有所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

甲客户姓名:__________證件類型 □身份證 □港澳通行證 □中國台灣通行證 □護照

方證件號碼:__________

填證件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寫申請業務功能:__________業務:__________

乙終端/副卡號碼:__________ 終端串號:__________

方終端型號:__________

寫主付費號碼

1、智能穿戴是指應用穿戴式技術對日常穿戴進行智能化設計,開發出可以穿戴的設備,如眼鏡、手套、手錶、服飾和鞋等。智能穿戴設備,可以利用傳感器、射頻識別、全球定位系統等信息傳感設備,接入移動互聯網,實現人與物隨時隨地的信息交流。

2、本協議約定的終端/副卡號碼僅限甲方應用於智能穿戴業務。

3、本協議約定的終端/副卡號碼須訂購副卡訂購________元物聯網流量月套餐、________元物聯網語音月套餐,主卡和副卡為代付費關係,協議期為24個月。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更改資費和訂購其他資費,不得訂購智能穿戴業務合約外的其它營銷活動。協議到期後,甲方不得更改原訂購資費品牌,僅可對原訂購資費品牌下的資費套餐進行更改。

4、甲方須在上述表格中約定的主付費號碼內支付預存話費240元,乙方分24個月返還,每月返還10元;預存話費有效期為業務生效之日起24個月,如在有效期內甲方未使用完,所返還話費作廢清零。若甲方在協議期24個月內機卡分離使用(上述表格中約定的終端與終端/副卡號碼、主付費號碼分開使用),乙方收回智能穿戴終端的使用權,停止返還話費,並免除機卡分離期間乙方返還話費的義務。甲方在協議期24個月內恢復機卡合一(上述表格中約定的終端與終端/副卡號碼、主付費號碼捆綁使用),甲方可申請恢復終端使用權,從機卡合一次月起恢復返還話費。

5、甲方辦理本協議項下業務且生效後,乙方贈送話費240元,活動生效次月起分24個月返還,每月返還10元(贈送話費不能用於消費手機支付、代付、彩鈴月租、國際及港澳台業務、夢網等結算類業務費用),同時贈送一台價值300元的智能穿戴設備;若甲方在使用期間機卡分離使用(上述表格中約定的終端與終端/副卡號碼、付費號碼分開使用),乙方收回智能穿戴終端的使用權,停止贈送話費,並免除機卡分離期間乙方贈送話費的義務。甲方在承諾的最低消費期內恢復機卡合一的(上述表格中約定的終端與終端號碼、付費號碼捆綁使用),甲方可申請恢復終端使用權,從恢復機卡合一次月起恢復贈送話費;贈送話費使用有效期截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在有效期內甲方未使用完,所贈送話費作廢清零。

6、甲方承諾上述表格中約定的主付費號碼每月通信費用最低消費28元(最低消費不含手機支付、代付、彩鈴月租、國際及港澳台業務、夢網等結算類業務費用);承諾最低消費時間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每月消費不足承諾最低消費的,按最低消費計算甲方當月消費。甲方停機保號的,除應繳納停機保號費用外,仍需按月支付每月最低消費。

第二條 特別約定

乙方對由於甲方因終端故障、電池耗盡、使用不當、誤操作、未及時更新用户資料等非乙方原因導致漏報、錯報、誤報等安防功能失效從而造成甲方損失或甲方個人位置隱私泄露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上述表格內的終端號碼出現欠費,乙方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的規定,對該號碼予以暫時停機處理,同時有權要求甲方補交費用,甲方應從欠費之日起,每日按欠費金額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如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因欠費導致停機銷號的,則視為甲方已離網。如果甲方在本協議承諾期間離網,甲方須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為:從欠費月起至承諾期限屆滿之日止,甲方所承諾的每月最低消費金額之和。

3、如遇不可抗力事由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均不負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事由發生後7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不可抗力事由消失後,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責任

1、甲方對智能穿戴終端負有信息安全管理責任,不得用於違法犯罪和發送不良信息、不得用於損害社會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為,甲方對其自用的智能穿戴終端引發的信息安全事件及後果負責。

2、甲方承諾和保證不利用網絡進行任何違反法律以及危害國家利益的行為,保證不對乙方公眾業務產生不良影響。否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3、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私自將物聯卡(副卡)用於雙方商定的通信功能、業務範圍、使用場景、產品形態、服務內容之外的其他用途。

4、甲方不得私自將乙方物聯卡(副卡)轉售給第三方、不得將乙方物聯卡(副卡)用於違法犯罪和發送不良信息、不得用於損害社會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為。

5、甲方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登記號碼實名制信息,並確保遞交乙方進行登記的信息真實、準確。

6、甲方需承諾不得將物聯卡(副卡)用於超出智能穿戴業務服務範圍、可能帶來任何不利影響的行為、或者是國家禁止的行為。

7、信息安全責任。甲方需遵守本協議內的信息安全條款,並承諾不得利用我公司物聯卡(副卡)作為信息傳輸通道,複製、發佈、傳播含有下列信息的內容:

(1)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2) 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 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定的;

(4)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6) 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7)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8) 損害國家榮譽、利益和國家機關信譽的。

甲方一旦出現違反信息安全責任條款的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對涉及的物聯卡(副卡)進行停機處理,同時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或在執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六條 協議的生效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雙方在本協議項下業務所簽署的文件均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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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端交付憑證

乙方已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上述表格約定串號、包裝完整、功能正常的智能穿戴終端。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移動通信業務使用協議 篇11

甲方:中國聯通有限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鑑於:

1.甲乙雙方正在進行移動數據業務項目;

2.甲乙雙方對該項目進行具體研究工作;

3.雙方就該項目的實施以及合作過程中,向對方提供有關保密信息,且該保密信息屬提供方合法所有;

4.甲乙雙方均希望對本協議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護。

經雙方協商,達成本協議。

一、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過程中,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合作有關或因合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於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過程中,甲方從乙方獲得的與合作有關或因合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於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數據、文字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盤、軟件、圖書等有形媒介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雙方保證該保密信息僅用於與合作有關的用途或目的。

2.雙方各自保證對對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雙方各自保證對對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協議約定予以保密,並至少採取適用於對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樣的保護措施和審慎程度進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時,如以書面形式提供,應註明“保密”等相關字樣;如以口頭或可視形式透露,應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為保密信息,並在告知後5日內以書面形式確認,該確認應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為保密信息的內容。

5.雙方保證保密信息僅可在各自一方從事該項目研究的負責人和僱員範圍內知悉。在雙方上述人員知悉該保密信息前,應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應承擔的義務,並保證上述人員以書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束,確保上述人員承擔保密責任的程度不低於本協議規定的程度。

經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應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將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資料歸還給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銷燬。項目終止後,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權向接受方提出書面要求將保密信息資料交還。

6.上述限制條款不適用於以下情況:

在簽署本協議之時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屬接受方所有;

保密信息在通知給接受方時,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

保密信息是接受方從與其沒有保密或不透露義務的第三方獲得的;

在不違反本協議項下約定責任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

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關聯或附屬公司獨立開發,而且未從披露方或其關聯或附屬公司獲得的信息中獲益;

接受方應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門要求披露的信息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該種情況發生時,接受方應立即向披露方發出通知,並作出必要説明。

7.雙方均不保證保密信息的精確性與合理性。

8.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情況,接受方不對此侵權行為負責,且免於由此產生的索賠。

三、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條款均被視為違約。作出違約行為的一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如果守約方確認,對違反本協議的行為僅採取賠償的補救措施是不夠的,則守約方還有權採取禁令、實際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濟措施。

四、免責條款

由於地震、水災、火災或政策變化等人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協議。

五、本協議有效期五年。

六、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並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由於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並按照其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和仲裁程序進行最終裁決。仲裁應用中文進行。上述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除仲裁裁決另有裁定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七、經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修改本協議,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補充協議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國聯通有限公司 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時間: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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