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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通信資費折扣類智能穿戴業務協議(精選3篇)

移動通信資費折扣類智能穿戴業務協議(精選3篇)

移動通信資費折扣類智能穿戴業務協議 篇1

甲方:

移動通信資費折扣類智能穿戴業務協議(精選3篇)

乙方:

甲方對乙方開展的 業務和終端營銷活動內容瞭解充分,經過考慮,簽署以下協議。

甲方的基本情況及所辦理業務的內容

為更好地為甲方服務,保障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應真實準確地填寫以下表格,並請在簽字確認前認真審閲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如甲方所填寫的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乙方有權暫停或終止向甲方提供所有通信服務,若甲方的聯繫方式有所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

甲客户姓名 證件類型□身份證 □港澳通行證 □中國台灣通行證 □護照

方證件號碼

填證件地址 聯繫電話

寫申請業務功能 業務

乙終端/副卡號碼 終端串號

方終端型號

寫主付費號碼

1、智能穿戴是指應用穿戴式技術對日常穿戴進行智能化設計,開發出可以穿戴的設備,如眼鏡、手套、手錶、服飾和鞋等。智能穿戴設備,可以利用傳感器、射頻識別、全球定位系統等信息傳感設備,接入移動互聯網,實現人與物隨時隨地的信息交流。

2、本協議約定的終端/副卡號碼僅限甲方應用於智能穿戴業務。

3、本協議約定的終端/副卡號碼須訂購________元物聯網流量月套餐、________元物聯網語音月套餐,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更改資費和訂購其他資費,不得訂購智能穿戴業務合約外的其它營銷活動。協議到期後,甲方不得更改原訂購資費品牌,僅可對原訂購資費品牌下的資費套餐進行更改。

4、辦理本協議項下業務且生效後乙方提供12個月物聯網流量月套餐、物聯網語音月套餐月租6折優惠;若甲方在協議期內機卡分離使用(上述表格中約定的終端與終端/副卡號碼、主付費號碼分開使用),乙方停止月租折扣優惠,並免除機卡分離期間乙方提供月租折扣優惠的義務。甲方在協議期內恢復機卡合一(上述表格中約定的終端與終端/副卡號碼、主付費號碼捆綁使用),甲方可申請恢復月租折扣優惠;提供月租折扣優惠有效期為業務生效當月起12個月。

5、甲方須承諾上述表格中約定的主付費號碼每月通信費用最低消費0元(最低消費不含手機支付、代付、彩鈴月租、國際及港澳台業務、夢網等結算類業務費用),承諾最低消費時間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每月消費不足承諾最低消費的,按最低消費計算甲方當月消費。甲方停機保號的,除應繳納停機保號費用外,仍需按月支付每月最低消費。

6、甲方符合上述條款,可獲得12個月8元物聯網流量月套餐及10元物聯網語音月套餐的月租6折優惠。

第二條 終端所有權歸屬及使用説明

1、終端所有權按照下第__(2)__種方式確定。

(1)終端的所有權歸乙方,甲方應在乙方提供的業務和服務期間內合理使用終端,對於擅自拆卸終端或更改終端軟件狀態,或終端遺失、損壞的,甲方須按上述市場價格賠償乙方。如協議解除或終止,甲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將終端返還乙方,否則,甲方須按上述市場價格賠償乙方。

(2)終端所有權歸屬甲方。

2、甲方在使用終端前應仔細閲讀終端的使用説明書,終端是車輛輔助定位工具,所實現的功能及技術指標以説明書記載為準。

3、終端因設計原因,只能使用乙方提供的移動通信網絡。

4、甲方應根據終端提示及時充電,終端出現故障到乙方指定的售後網點請專業人員進行維修,乙方對由於甲方自行或自行委託第三方進行維修、電池耗盡、使用不當、誤操作、未及時更新用户資料等非乙方原因導致漏報、錯報、誤報等安防功能失效從而造成甲方損失或甲方個人位置隱私泄露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終端的維修

甲方使用終端時遇到終端設備問題,應到乙方授權的售後服務網點或者三包卡上指定的售後維修點進行相關維修或諮詢,保修按三包卡上的保修標準執行。保修期為一年,超出保修期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甲方不得擅自拆卸、維修終端,如因甲方過錯導致終端無法正常使用而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與責任

1、甲方對智能穿戴終端負有信息安全管理責任,不得用於違法犯罪和發送不良信息、不得用於損害社會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為,甲方對其自用的智能穿戴終端引發的信息安全事件及後果負責。

2、甲方承諾和保證不利用網絡進行任何違反法律以及危害國家利益的行為,保證不對乙方公眾業務產生不良影響。否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3、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私自將物聯卡(副卡)用於雙方商定的通信功能、業務範圍、使用場景、產品形態、服務內容之外的其他用途。

4、甲方不得私自將乙方物聯卡(副卡)轉售給第三方、不得將乙方物聯卡(副卡)用於違法犯罪和發送不良信息、不得用於損害社會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為。

5、甲方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登記號碼實名制信息,並確保遞交乙方進行登記的信息真實、準確。

6、甲方需承諾不得將物聯卡(副卡)用於超出智能穿戴業務服務範圍、可能帶來任何不利影響的行為、或者是國家禁止的行為。

7、信息安全責任。甲方需遵守本協議內的信息安全條款,並承諾不得利用我公司物聯卡(副卡)作為信息傳輸通道,複製、發佈、傳播含有下列信息的內容:

(1)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2) 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 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定的;

(4)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6) 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7)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8) 損害國家榮譽、利益和國家機關信譽的。

甲方一旦出現違反信息安全責任條款的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對涉及的物聯卡(副卡)進行停機處理,同時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上述表格內的終端號碼出現欠費,乙方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的規定,對該號碼予以暫時停機處理,同時有權要求甲方補交費用,甲方應從欠費之日起,每日按欠費金額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如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因欠費導致停機銷號的,則視為甲方已離網。如果甲方在本協議承諾期間離網,甲方須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為:從欠費月起至承諾期限屆滿之日止,甲方所承諾的每月最低消費金額之和。

3、如遇不可抗力事由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均不負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事由發生後7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不可抗力事由消失後,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或在執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雙方在本協議項下業務所簽署的文件均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 乙方:

簽訂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移動通信資費折扣類智能穿戴業務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目錄

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

第二條 定義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計費和結算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第七條 保密條款

第八條 不可抗力及免責條款

第九條 爭議解決

第十條 協議的生效和終止

第十一條 其他

廣西移動雲【 】業務協議

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乙方:【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鑑於甲方開通廣西移動雲【 】業務的用途為【 】等方面,乙方有能力並願意向甲方提供廣西移動雲【 】業務,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本業務的使用、法律法規、各方保有權利、應盡義務等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條款。

第二條 定義

1. “【 】業務”:是一項利用廣西移動雲資源滿足集團客户在【□基礎通信 □辦公管理 □營銷服務 □生產控制 □其他 】的通信和信息化需求,幫助集團客户提升效率和效益的業務。

2. “【 】業務”部署方式:廣西移動雲平台是一個立足本區、覆蓋全國,致力於幫助集團客户信息化提升的企業應用服務雲平台,是一個面向集團客户提供行業應用的試用、諮詢、訂購、使用、客服等一站式服務的政企窗口。

3. “【 】業務”網絡通信:業務的語音、短彩信、流量等網絡通信能力必須使用廣西移動的通信網絡。若應用是由中國移動通信集團下轄的專業公司、研發機構或其他省公司提供,則應用的語音、短彩信、流量等網絡通信能力可擴展到中國移動的通信網絡網絡通信能力。

4. “【 】業務”收費模式:功能費、通信費等由集團客户支付。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使用乙方提供的【 】業務,業務包含【 】等功能。本業務【 □具備 □不具備】集團短信功能,乙方向甲方提供專有服務代碼【 】供甲方使用。短信功能可用於2方面:①在用户註冊和需要驗證等情況下,系統自動向用户發送一次性的服務短信,該用途的短信不收費;②甲方可自行編輯發送短信,該用途的短信統一以0.05元/條標準計費,由甲方支付。上述2種用途的短信,短信簽名統一顯示為【 】(3-8個漢字)。同時,短信條數的計算標準為每70字計算一條短信。

2. 甲方承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持續使用本業務,並應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各項費用。

3. 甲方應保證業務申請登記資料均真實、準確和有效,並有義務配合乙方核實登記資料。如甲方登記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名稱、付費銀行賬户、通訊地址、聯繫人等相關信息)發生變更,應在變更前10日內將相關信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提供相關資料。如乙方發現甲方登記資料不真實、不正確,導致乙方無法與甲方取得聯繫或甲方未及時配合更正上述信息的,乙方有權暫停向甲方提供本協議項下的業務,相應的責任和後果由甲方承擔。

4. 為防範使用風險避免損害雙方利益,在甲方使用業務期間,乙方有權利和義務對甲方使用情況進行監控,如乙方發現甲方在使用期間出現短期內產生異常高額費用並欠費的情況,乙方有權採取緊急措施暫停甲方業務使用並開展核查工作,同時應及時向甲方進行核實,如查證產生異常高額費用屬於甲方自身使用(包含甲方操作收費應用訂購)所致,甲方有義務及時結清相關費用,或以正式函件形式説明情況向乙方申請恢復業務正常使用並在下一繳費週期前結清相關費用;如查證產生異常高額費用屬於乙方原因所致,乙方有義務對異常產生的費用予以減免,並儘快恢復業務正常使用。

5. 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產品,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利用公網查閲、複製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黃色信息,不得從事危害他人信息系統和網絡安全、侵犯他人權益的活動,不得利用公網發佈惡意的、向他人挑釁的信息,不得傳播封建迷信信息,不得提供博彩有獎、賭博遊戲服務及其他違法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活動。

6. 甲方不得向其用户傾倒、散佈不受歡迎或者未經同意接收的電子郵件、廣告或包含反動、色情等有害信息的內容。

7. 甲方必須嚴格遵守乙方關於信息安全之各項規定,與乙方簽署信息安全責任書。

8. 甲方使用業務期間,應提高信息安全意識,通過安全的網絡環境使用,妥善保管賬户名、密碼等賬户信息,加強賬户管理不得外借,定期更新登錄密碼(含大小寫字母、數字、特殊符號)。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有權依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收取各項費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乙方業務資費價格發生政策調整,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變更本協議資費價格。

2. 乙方對服務器進行日常維護和監控,以保證甲方信息服務器的正常運行。

3.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軟件、數據等的知識產權歸屬於乙方,甲方無權複製、傳播、轉讓、許可或提供他人使用這些資源,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 在不影響甲方業務正常使用的情況下,乙方有權進行日常平台檢測和軟件升級;在緊急情況下,乙方有權在不提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對平台進行檢測和軟件升級。如因乙方網絡系統升級或改造,可能影響甲方業務正常使用的,乙方將提前通過官網公告、郵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5. 如果發生網絡故障,乙方應會同甲方進行相關調查。如因乙方網絡或系統故障等原因造成甲方業務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有義務積極採取改進措施,儘早排除故障。

6. 如乙方及其上級公司檢查、通報發現甲方存在上傳淫穢色情或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共道德所禁止內容的違法行為,無論是否被公眾舉報或政府部門通報,乙方將第一時間以公司函形式向甲方通報。同時,乙方有權先關停、後查證處置所發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在雙方對事件進行核驗、查證期間,乙方不予復通業務使用,待核驗完畢後視實際情況予以恢復或關停。

7. 自乙方公司函發出的5個工作日內,甲方要對事件本身、影響評估、風險評估,人員管理情況、上傳內容操作記錄等內容予以答覆。同時,甲方還須出具事件報告書,報通管局、乙方及乙方上級公司(即廣西移動)進行説明。涉事客户逾期未按規定回覆,公司有權單方面關停網站和終止合作。

8. 如甲方利用本業務從事了給乙方及中國移動造成經濟損失或商譽上不良影響的活動時,乙方將依法保究甲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第五條 計費和結算

1. 乙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為甲方提供以下產品服務,收費標準為:

1.1收費標準:□按次/□按小時/□按天/□月套餐/□季度套餐/□年套餐,【 元】/【 】。

1.2年套餐、季度套餐,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中長期套餐服務,業務使用週期默認為一個季度、一年,在業務成功開通並一次性支付業務費用後,無需再按月支付費用。如甲方在未滿一年或一個季度內申請終止使用業務,乙方無需退費。

2. 計費規則:產品在成功受理後,於次日0時開始計費,實時扣取集團賬户中餘額;次月起,每月1日將正常扣取相應功能費、通信費等。

3. 計費賬期:除首次開通月份賬期為開通日至月末日,往後每月賬期為每月1日至月末日。

4. 集團賬户是指,專門用於甲方申請開通的產品扣費、繳費用途的虛擬賬户,由乙方客户經理辦理開通。

5. 甲方員工和註冊用户因回覆本業務服務代碼短消息而發生的短信費,由甲方員工和註冊用户承擔,由乙方向甲方的員工和註冊用户收取,展現在其手機號碼月結賬單,與甲方無關。

6. 賬單費用:賬單由乙方計費系統出具,賬單中應包含該計費週期內各業務的結算金額以及其它對賬所需的業務信息。

7. 業務對賬:每個計費賬期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乙方將該賬期賬單以郵件等形式發送至甲方指定聯繫人,甲方在收到乙方該賬期賬單後【5】個工作日內,同乙方進行對賬,確認該賬期的結算總金額並以郵件的方式通知乙方指定聯繫人。若甲乙雙方對賬出現誤差,當誤差金額不超過乙方賬單所列結算總金額的【5】%時,則甲乙雙方按照乙方出具的賬單所列結算總金額作為結算依據;當甲乙雙方對賬誤差超過乙方賬單所列結算總金額的【5】%時,則甲乙雙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重新對賬並確定應結算金額。

8. 甲乙雙方進行的重新對賬不影響資金結算的正常進行。資金結算仍按照乙方出具的賬單中所列金額進行結算,對賬差異的調整在下一個結算週期內進行。對於最後一個結算週期出現的對賬差異,雙方多退少補。

9. 甲方應以【 □銀行轉賬 □現金 □其他方式】方式支付各項費用,按【 □次 □小時 □天 □月 □季度 □年】付費,並向乙方索取發票。乙方收到甲方付款後【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開具相應增值税【 □專用發票 □普通發票】。

10. 雙方結算相關信息如下:

甲方賬户信息:

國税納税人識別號:【 】

户名:【 】

開户行:【 】

銀行行號:【 】

賬號:【 】

乙方賬户信息:

國税納税人識別號:

户名: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

開户行:

銀行行號:

賬號:

任何一方如需變更上述賬户,應提前1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規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未及時履行通知義務的一方予以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視為違約。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説明違約的書面通知後,如確認違約行為實際存在,則應在10日內對違約行為予以糾正並書面通知對方;如認為違約行為不存在,則應在10日內向對方提出書面異議或説明,在此情況下,雙方可以就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解決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本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 若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各項費用,乙方有權暫停為甲方提供本協議項下的業務,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自甲方欠費之日起至甲方付清欠費之日止每日按全部欠費金額的3‰向甲方加收違約金,甲方任何一個月的業務費用在該月結束後三個月尚未結清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取消為甲方開通的【 】業務,收回為甲方提供的號碼、資源等服務內容,並有權繼續追索甲方所欠的全部費用及其違約金,由此導致的責任與後果由甲方承擔。

3. 若甲方存在嚴重範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或公共道德等嚴重情節,造成乙方不良社會影響、商譽受損、經濟受損,乙方除有權立即終止提供服務和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外,還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或承擔其它賠償責任。違約金=業務月功能費*(T-已使用月份數),T等於簽約月份數。當甲方所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乙方有權繼續向甲方進行索賠。

4.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非違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繼續履行、及時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但無論何種情況,乙方在本協議項下需承擔的賠償責任限額不應超過甲方向乙方實際支付費用的總和。

第七條 保密條款

1. “保密信息”是指本協議擁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據本協議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信息,或接受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從提供方處獲知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提供方不欲公開的:

ü 技術信息、商業信息、商業祕密、文件、程序、計劃、技術、圖表、模型、參數、數據、標準、專有技術、業務或業務運作方法和其他保密信息;

ü 本協議的條款和與本協議有關的其他信息;

ü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形成的所有信息、數據、資料、意見、建議等。

2. “保密信息”只能由接受方及其人員為本協議目的而使用。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對於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經提供方事先書面同意,接受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有關人員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給任何第三方。但是,乙方為本協議目的向其關聯方(包括乙方的關聯公司及其分支機構)披露保密信息不受本條約束。

3. 雙方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用户的信息、資料以及交易記錄,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雙方均有權拒絕除用户本人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的查詢;同時,雙方應盡合理努力將電子支付交易數據以安全方式保存,並防止其在公共、私人或內部網絡上傳輸時被擅自查看或非法截取。

4. 接受方的律師、會計師、承包商和顧問為提供專業協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時,接受方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但是,其應要求上述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或按照有關職業道德標準履行保密義務。接受方應向提供方承擔因己方聘請的上述專業顧問違反保密約定而給提供方造成的任何損失。

5. 如相關政府部門或監管機構要求接受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可在該政府部門或機構要求的範圍內做出披露而無需承擔本協議項下的保密責任。但前提是,該接受方應立即將需披露的信息書面通知提供方,以便提供方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且該等通知應儘可能在信息披露前做出,並且接受方應盡商業上合理的努力確保該等被披露的信息獲得有關政府機關或機構的保密待遇。

6.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任何信息:

ü 非因違反本協議所致,已進入公眾領域的信息;

ü 在提供方依據本協議做出披露前,接受方已合法擁有的信息;

ü 接受方從有權披露的第三方獲得的信息;

ü 接受方獨立開發的信息,未使用任何保密信息。

7. 雙方應嚴格遵守保密條款之約定,嚴格履行保密義務,直至有關保密信息合法公開之時止。本協議或其任何條款的終止、中止、失效、無效均不影響本保密條款的有效性及對甲乙雙方的約束力。

8. 由於保密信息接受方未履行保密義務給提供方造成損失的,接受方應當賠償由此給提供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及免責條款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受阻方”)在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過程中遇到障礙或延誤,不能按約定的條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的,不應視為違反本協議。本協議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及政府行為。

2. 不可抗力事件終止或被排除後,受阻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並應儘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應可延長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期應相當於不可抗力事件實際造成延誤的時間。

3.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達30日或以上時,雙方應根據該事件對本協議履行的影響程度協商對本協議的修改或終止。如在一方發出協商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雙方無法就此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本協議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4. 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僅對因其過錯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害結果承擔賠償責任,且該賠償責任以實際損害為準,同時,乙方對下述事項不承擔責任:

(1)第三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要求;

(2)甲方的記錄或數據的丟失或損壞;

(3)甲方的經營損失等一切間接損失。

5. 如因乙方難以避免、難以排除的技術或網絡故障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無法使用本協議項下服務的,不視為乙方違約,但乙方應盡合理努力爭取在最短時間內解決,對此雙方無異議。

第九條 爭議解決

1. 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簽署、變更和終止以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 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或權利要求,都應由協議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應在一方向另一方送達關於協商的書面要求後立即開始。

3. 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各方同意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1)將該爭議提交至【 】市仲裁委員會。依據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 】市進行仲裁。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並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並可在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或其他有權機構強制執行。除非仲裁裁決有不同規定,敗訴方應支付雙方因仲裁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仲裁費、鑑定費、公證費、保全費和律師費。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 訴訟或仲裁進行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協議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應繼續履行。

5. 雙方明確使用本協議“通知與送達”條款規定的方式送達與仲裁或強制執行仲裁裁決有關的傳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協議通知與送達條款中的任何規定均不應影響一方以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送達上述傳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權利。

6. 本協議爭議解決條款獨立存在,本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本條款的效力。

第十條 協議的生效和終止

1. 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署時間不一致,自較遲的簽署日起生效。在有效期截止時如雙方均無異議,本協議有效期順延【/】年,依此類推。任何一方如在本協議有效期屆滿前打算不再續約,需於協議屆滿前30日將協議終止事宜等內容書面通知對方。

2. 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議附件與協議正文有任何衝突,以協議正文為準。

3. 當甲方提出變更業務資費等內容,經雙方同意後,甲方按照本協議附件三要求填寫後交乙方辦理,變更內容統一從次月起1日生效。變更後,本協議內容則變為以受理單(附件二)內容為準,該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協議以中文書寫。本協議中手寫體(塗改無效)與印刷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

1. 甲乙雙方開展業務均應依法辦理。如果協議條款與國家或相關行業管理部門的強制性規定發生衝突,以國家或相關行業管理部門的強制性規定為準;部分條款無效或變更,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如需對本協議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由協議雙方以書面做出並經雙方簽署後方為有效。修改或補充文件與本協議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補充文件為準。

甲方:【 】(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移動通信資費折扣類智能穿戴業務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聘請乙方作為甲方在市場拓展方面的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同意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市場拓展顧問,為甲方提供市場拓展方面的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市場拓展顧問工作範圍:

1尋找合作對象(客户);

2分析合作對象的資信、實力、優勢與劣勢;

3全面調研與評估合作對象

4進行正式合作談判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向乙方委派的顧問如實陳述有關情況,提供相關文件、資料,並對其完整性、真實性負責;

2為顧問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時出具有關授權文件,指定專人協助顧問辦理受託業務;

3甲方按照約定支付顧問費用和其它應由甲方支出的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顧問提供的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乙方顧問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應當及時辦理委託代理的有關事務,認真勤勉履行職責。

2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3對接觸、瞭解到的甲方經營、管理活動中的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五、顧問費用及其它費用

1經甲乙雙方協商,顧問費用為每年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即   元年)。  

3支付日期為:每月五號支付上月度顧問費,遇法定節假日提前支付,法定休息日順延。

4顧問受甲方委託辦理相關事務時,產生的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

1)翻譯費、交通費等必要的辦公費用;

2)顧問需要出差時,差旅費按甲方差旅費報銷規定支付;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七、本合同屆滿,如果雙方未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自下年度1月1日起自動延續一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簽訂時間

年月乙方

簽訂時間

年月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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