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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律師法律諮詢服務合同(通用17篇)

委託律師法律諮詢服務合同(通用17篇)

委託律師法律諮詢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委託律師法律諮詢服務合同(通用17篇)

地址:

電話:傳真:郵編:

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話:傳真:郵編第號

甲方因其涉嫌事宜,特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相關法律服務,具體包括:

1.偵查階段: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2.審查起訴階段:閲卷,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3.一審階段:閲卷,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出庭辯護。

4.二審階段:閲卷,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上訴,出庭辯護。

其他階段: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遵守職業道德和紀律規範,勤勉盡責地完成委託事項。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第三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3.對代理過程中獲知的甲方祕密負有保密義務,非因法律法規規定或者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為甲方業務單獨建檔,並保存工作記錄,對相關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5.甲方對乙方律師的服務不滿意並投訴的,乙方應當及時更換承辦律師;乙方受理投訴電話為:83913636轉8066。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全面、客觀、及時向乙方律師介紹項目情況,提供各種相關的證據、文件等資料。

2.對乙方律師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並對乙方律師的建議和工作獨立作出判斷,對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錯誤運用法律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3.指定先生/女士代表甲方向乙方律師傳達甲方的指示和建議,提供、簽署、簽收有關證據、文件等資料,並對乙方律師的服務工作進行評價。

4.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和工作費用。

第四條費用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律師耗費的工作時間;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鑑於本案性質為:

案情不清晰,法律關係複雜,涉及疑難專業問題,對律師綜合水平要求明顯高;

案情清晰,法律關係簡單,不涉及疑難專業問題,對律師綜合水平要求一般。

故此,雙方就法律服務費達成如下一致:

1.甲方同意按如下金額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

乙方賬户如下:

户名: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開户行:銀行北京分行

賬號:

異地匯款行號:,本地匯款行號:

2.前款所列法律服務費不含任何第三方所收取的費用。乙方律師代為墊付的上述費用,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票據資料實報實銷;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後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3.本條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務費不含北京市以外地區的差旅費,就京外差旅費,雙方同意按如下辦法處理:

乙方提供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無需墊付,差旅費甲方全部承擔,;□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元人民幣的差旅費,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後,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乙方先行墊付差旅費,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後,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

4.根據《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律師個人不能私自接受委託或和收取費用。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收費金額等條款如有變化,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合同予以變更。甲方自行委託乙方律師個人辦理本合同及補充合同以外的事項或/和支付其他任何費用的,與乙方無關,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任何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除甲方委託的事項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或甲方有捏造或者隱瞞重要事實、偽造證據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法律服務外,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務的,或提供法律服務時由於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

甲方蒙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以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費為限。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及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務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為限。

第六條其他

1.雙方確認,文首所載地址為雙方的送達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確切,或不及時告知變更後的地址,使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未及時送達的,該方將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

2.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提請北京市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律師法律諮詢服務合同 篇2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

合肥德律民商法律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 中建八局第一建設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於20xx年 月 日訂立。

一、專項條款

1.1. 法律服務範圍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託指定甲方的法律專家或法律工作人員,為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以下簡稱案件)為:孫孝進工傷認定賠償糾紛

1.2. 代理權限

委託人授權甲方的權限為:代為訴訟;代為進行和解;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收取法律文書;代為行政複議;

1.4. 服務費

雙方經協商後確定,乙方委託甲方辦理的案件以計件方式收取定額法律服務費,費用總額為 元。

1.5. 費用支付

1.6.1.法律服務費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根據以上第1.4條所確定的法律諮詢服務費,由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1.6.2.其他費用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時預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據實結算。

(2)本合同生效時乙方一次性支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不再據實結算。

二、一般條款

2.1. 甲方和甲方指派人員的義務

(1)應當勤勉盡責,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

(2)應當及時向乙方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3)不得超越乙方授權行事;

(4)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費用和其他費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項;

(5)甲方變更聯繫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6)甲方和承辦人員應當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和/或個人隱私。

2.2. 乙方的義務

(1)向甲方和甲方指派的工作人員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信息,如實陳述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2)如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3)如乙方變更聯繫信息,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4)按照約定支付法律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乙方向甲方和工作人員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

2.3. 滯納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本協議項下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項的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2.4. 保密責任

(1)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員對於乙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以下簡稱乙方祕密)應當保守祕密,在未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託人祕密。

(2)以下內容不屬於乙方祕密:

a. 刑事犯罪證據;

b.可以公開查閲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c. 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範圍和授權權限的內容。

(3)甲方和乙方另簽訂有保密協議的,應當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2.5. 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費用和其他費用且延期超過十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為本協議項下服務費總額的50%。

(2)如果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提出有違法律法規政策等不合理的要求,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3)如果甲方接受委託後發現乙方捏造事實或者弄虛作假,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

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仍應按照約定或根據甲方已提供的法律服務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2.6. 不保證

甲方工作人員向乙方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均不可理解為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2.7. 爭議的解決

(1)甲方與乙方之間就本合同簽訂、履行發生爭議的,乙方可以直接與甲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選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8. 合同有效期

2.9. 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律師法律諮詢服務合同 篇3

諮詢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解答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甲方為解決法律糾紛,瞭解自身法律責任,遂預約乙方律師,由乙方為其提供法律諮詢服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恪守:

第一條:服務方式

乙方應甲方要求,為其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本次服務採取面談方式。

第二條:服務地點

本次諮詢服務地點原則上由乙方指定,但甲方預先提出服務地點,乙方同意的除外。

第三條:服務時間

本次諮詢服務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半小時,但因案情重大、疑難、複雜特殊情況除外。

第四條:服務費用

本次法律諮詢服務費用採取有償方式,費用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整),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支付。

第五條: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應按實際情況向乙方陳述案件事實,不得提供虛假書面材料或誇大案件情節,否則應承擔由此導致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應認真審核甲方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為甲方提供合理全面且具有實際指導意義的法律諮詢意見,必要時,可採取書面形式予以解答。

第七條:雙方聲明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案件信息,乙方對由此得出的法律結論不負有任何保證義務,僅作為一種導向性意見供甲方參考。

第八條:保密義務

甲乙雙方對在本次諮詢服務中所得知的商業信息、個人隱私等,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允許不得向第三人進行披露。

第九條:糾紛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導致的任何糾紛,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文本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按捺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律師法律諮詢服務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促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聘請甲方擔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顧問一事達成如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律師

甲方根據乙方的聘請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師擔任乙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顧問,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 服務場所

1.甲方提供服務的場所為本合同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辦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況時,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合同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顧問服務,但乙方應另行承擔本次上門服務的交通費用。

3.當乙方在甲乙雙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與他人之間的侵權賠償糾紛已經達成意向,需要當場簽署和解協議或者當場履行時,可以要求甲方到該現場為乙方起草/審查和解協議,但甲方不承擔陪同談判的義務,同時乙方應另行承擔本次到達服務現場的交通費用。

第三條 服務範圍與內容

本合同所列乙方家庭全體成員在個人工作、生活、學習及其他個人性質的、非經營性的活動中所遇到的法律問題。但乙方成員從事經營性活動過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於開廠、辦店、個人商標、個人專利等)不在本合同所約定的服務範圍之內。有利息的民間借貸、自有房產的租售、個人著作權視為非經營性民事活動。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範圍內的法律事務提供口頭的諮詢、解答和意見建議。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書面的的諮詢、解答和意見建議,但該書面的的諮詢、解答和意見建議限於要點式的和提綱性的,而非為詳盡的法律意見書。

3.甲方不承擔代為起草、書寫法律文書、出具詳細的法律意見書的義務。

4.就個案而言,應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擔乙方所涉個案的事前、事中、事後的法律諮詢、解答、分析評判、提供建議意見、在該法律事務的簽約和履行等關鍵時刻到現場進行法律文書審查的義務,但不承擔陪同考查、談判磋商的義務。

5.不論在什麼情況下,本合同所約定的甲方服務內容不包括甲方為乙方事務向第三方進行考查核實、調查取證之服務事項。

第四條 服務期限與服務費用

1.雙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顧問服務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後是否續簽,可於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由雙方協商並書面確認。

2.作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規定之專業服務的報酬,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年的律師服務費_________元。該費用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現金支付。

第五條 其他事項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約定的服務項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務(如代理仲裁訴訟、陪同考查談判、調查取證等),乙方應與甲方另行協商並就該單項法律服務簽訂合同,甲方對此應優先予以辦理,如當地對該服務項目有收費規定的,除差旅等實際支出的費用項目外,甲方應按八折給予優惠(如果收費規定允許),如無收費規定,則甲方應參照當地的法律服務市場行情按八折優惠。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託律師法律諮詢服務合同 篇5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公司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遵照執行。

一、委託事項:甲方因需要,意向融資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為實現融資,甲方委託乙方的服務事項包括:

1、尋找推介資金出借方,資金出借方包括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擔保公司和個人等一個或多個出借方;

2、收集申請融資借款所需資料,策劃的融資方案

3、以甲方名義與資金出借方溝通借款條件、利息和費用等相關事項;

4、促成委託人與出借人達成借款協議、簽訂借款合同,協助辦理借款所需的擔保、抵押、質押、保險、公證及評估等法律手續。

二、雙方對服務事項的要求:

(一)委託人就委託服務事項對受託人的要求:

1、出借人的出借款金額不少於人民幣大寫______元,出借期限不少於______天;

2、出借人每______天的借款利率(月利率)不高於____________;

3、負責提供融資借款協商場所、合同起草及文印服務,協助借款擔保、公證、保險等法律手續的辦理;

(二)受託人(乙方)就委託服務事項對委託人的要求:

1、甲方必須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詳細固定住址及通訊聯方式、電話等身份信息資料,保證能親自簽署借款文件、辦理借款手續。

2、甲方必須向乙方真實提供和陳述資信情況、借款用途、擔保方式等。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申請融資所需的相關資料、文件、憑證、權屬證書,並保證其提供資料、文件、憑證或權屬證書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

4、甲方必須配合乙方為促成借款協商、簽訂借款合同、辦理借款擔保而實施的行為,應配合乙方與資金出借方進行必要的資信調查,不得推遲或拒絕。

5、甲方據實支付辦理借款擔保、抵押、質押、保險、公證及評估等法律手續的費用

三、諮詢服務費用:

1、委託人簽訂本合同時應先行向受託人支付履行本合同保證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元),受託人促成受託人與出借人簽訂借款合同後,擔保金抵作諮詢服務費,委託事項未促成則全額無息退還甲方;因甲方違約而導致委託事項終止,保證金不予退還。

2、委託人與受託人促成的出借人(第三人)簽訂借款合同之時起,受託人的受託服務事項即視為完結,委託人(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受託人全部諮詢服務費。

3、諮詢服務費按委託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總額的_____%計算支付,辦理借款延期的視同二次服務,需同樣再次計算支付諮詢服務費。

4、本合同的諮詢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

5、諮詢服務費的支付時間和方式為:在借款合同約定的獲得借款之日前。一次性現金支付;甲方或乙方均可以要求出借人(第三人)在出借款中代為支付。

四、其他約定

1、受託人促成委託人與出借人(第三人)達成借款協議或簽訂書面借款合同後,由於委託人原因(包括但不僅限於反悔、放棄借款、不配合辦理擔保等法律手續等)而終止委託事項或未履行借款合同的,委託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受託人(乙方)的諮詢服務費。

2、受託人促成的委託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履行情況(提前或推遲借、還款,履行質量等)不影響本合同的全面執行。

3、沒有促成委託人與出借人(第三人)簽訂借款合同的,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諮詢服務費,但簽訂本合同後委託人終止委託事項的,不退換履約保證金。

4、本合同簽訂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當即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自下列之任一條件滿足時自動終止,且雙方互不書面通知。

A、合同簽訂後30日內未能促成與出借人(第三人)簽訂借款合同時;

B、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二條(二)項的要求履行,致使委託事項無法進行時;

五、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約定的行為均視為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按合同總價款的20%支付守約方違約金,違約金不足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六、受託人促成的委託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編號 )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作為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委託事項的依據。

七、本合同完全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絕無任何欺詐和脅迫;受託人已就合同內容提請委託人注意,對本合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做了相應的條款説明,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認識清楚、一致,沒有疑義。

八、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的,由受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合同內容共2個頁面,不可分割;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託律師法律諮詢服務合同 篇6

合肥德律民商法律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 中建八局第一建設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於20xx年 月 日訂立。

一、專項條款

1.1. 法律服務範圍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託指定甲方的法律專家或法律工作人員,為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以下簡稱案件)為:孫孝進工傷認定賠償糾紛

1.2. 代理權限

委託人授權甲方的權限為:代為訴訟;代為進行和解;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收取法律文書;代為行政複議;

1.4. 服務費

雙方經協商後確定,乙方委託甲方辦理的案件以計件方式收取定額法律服務費,費用總額為 元。

1.5. 費用支付

1.6.1.法律服務費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根據以上第1.4條所確定的法律諮詢服務費,由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1.6.2.其他費用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時預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據實結算。

(2)本合同生效時乙方一次性支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不再據實結算。

二、一般條款

2.1. 甲方和甲方指派人員的義務

(1)應當勤勉盡責,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

(2)應當及時向乙方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3)不得超越乙方授權行事;

(4)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費用和其他費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項;

(5)甲方變更聯繫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6)甲方和承辦人員應當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和/或個人隱私。

2.2. 乙方的義務

(1)向甲方和甲方指派的工作人員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信息,如實陳述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2)如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3)如乙方變更聯繫信息,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4)按照約定支付法律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乙方向甲方和工作人員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

2.3. 滯納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本協議項下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項的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2.4. 保密責任

(1)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員對於乙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以下簡稱乙方祕密)應當保守祕密,在未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託人祕密。

(2)以下內容不屬於乙方祕密:

a. 刑事犯罪證據;

b.可以公開查閲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c. 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範圍和授權權限的內容。

(3)甲方和乙方另簽訂有保密協議的,應當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2.5. 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費用和其他費用且延期超過十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為本協議項下服務費總額的50%。

(2)如果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提出有違法律法規政策等不合理的要求,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3)如果甲方接受委託後發現乙方捏造事實或者弄虛作假,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

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仍應按照約定或根據甲方已提供的法律服務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2.6. 不保證

甲方工作人員向乙方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均不可理解為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2.7. 爭議的解決

(1)甲方與乙方之間就本合同簽訂、履行發生爭議的,乙方可以直接與甲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選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8. 合同有效期

2.9. 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合肥德律民商法律諮詢有限公司 乙方:中建八局第一建設有限

公司安徽分公司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委託律師法律諮詢服務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作為針對 公司 項目 等的獨家投標主體,為更好的推進該項目的運行,甲方擬就招投標事項與乙方合作,故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事項

乙方向甲方提供 公司 項目信息和相關諮詢服務,以促成投標主體與 達成交易。

第二條 諮詢服務費

經甲乙雙方友好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為中標總金額的 。

若因乙方提供相關項目信息,最終促成甲方與 達成交易,在每收到 支付的一筆款項後,甲方應當 10 日內按照 支付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

第三條 雙方責任

1、 乙方負責蒐集並及時提供合法、準確、有效的項目組織和運作信息以及該項目其它競爭對手的相關信息。乙方同時保證所提供的諮詢服務信息是適合本項目實際情況,並且對於促成合同是有積極意義的。

2、 乙方保證其提供的諮詢服務信息獲得的方式,渠道不會引起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索賠、或訴訟。如果因此發生對甲方的索賠,訴訟,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抗辯,並保證甲方不受損害。

3、甲方負責組織該項目的具體實施、協調、投標、合同簽訂、設備供貨等事項。

4、雙方各自承擔為承攬該項目所發生的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二條執行,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拖欠諮詢服務費數額的1% 作為違約金。

第五條 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對對方提供的企業文件、項目數據、技術祕密、調查方案、投資方案、生產信息、財務數據、商業祕密、談判內容、相關協議等均須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將上述內容泄漏給協議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甲乙雙方有義務要求其參加項目工作的職員及其委託的律師、會計師等中介機構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合作期限

1、甲方指定投標主體未能得到該項目的設備供貨合同,該諮詢服務合同自動終止。

2、甲方指定投標主體獲得了該項目的供貨合同,合同執行完畢且甲方按照要求向乙方支付完畢諮詢服務費後,該諮詢服務合同自動終止。

第七條 仲裁條款

凡因本協議的執行所發生爭執,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調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

本協議書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並於簽署後即行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視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律師法律諮詢服務合同 篇8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第一條委託諮詢事項

上述法律糾紛委託諮詢的事項包括:詳見《法律諮詢報告綱要》列明的問題(附件一)。

第二條諮詢成果的提交方式及委託事項的完成期限

乙方的諮詢成果須以書面的形式提交。提交的期限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含簽訂日)。

第三條諮詢費用及付款方式

1.諮詢費採用包乾式收費辦法,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諮詢費包括律師費、專家論證費、差旅費、翻譯費、文書製作費及其他為完成本合同委託事項所發生的相關費用。諮詢費的構成詳見《收費預算構成及其説明》(附件二)

2.合同簽訂後三日內支付60%即¥_________元,提交成果時支付40%即¥_________元。

第四條甲方承諾:

1.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相關的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諮詢費用;

3.簽收乙方提交的文件;

4.對必須由甲方協助的事務,提供協助。

第五條乙方承諾:

1.勤勉盡責,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接受法律糾紛對方當事人關於本諮詢論證項目的委託;

2.委託專家諮詢前,報甲方確認專家名單;

3.簽收甲方提交的文件;

4.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完成委託事項。

第六條乙方所提交的報告僅供甲方未解決權益爭議之用。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能挪作其他用途。

第七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律師法律諮詢服務合同 篇9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第一條 委託諮詢事項

上述法律糾紛委託諮詢的事項包括:詳見《法律諮詢報告綱要》列明的問題(附件一)。

第二條 諮詢成果的提交方式及委託事項的完成期限

乙方的諮詢成果須以書面的形式提交。提交的期限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含簽訂日)。

第三條 諮詢費用及付款方式

1.諮詢費採用包乾式收費辦法,總額為_________ 元人民幣。諮詢費包括律師費、專家論證費、差旅費、翻譯費、文書製作費及其他為完成本合同委託事項所發生的相關費用。諮詢費的構成詳見《收費預算構成及其説明》(附件二)

2.合同簽訂後三日內支付60%即¥_________ 元,提交成果時支付40%即¥_________ 元。

第四條 甲方承諾:

1.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相關的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諮詢費用;

3.簽收乙方提交的文件;

4.對必須由甲方協助的事務,提供協助。

第五條 乙方承諾:

1.勤勉盡責,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接受法律糾紛對方當事人關於本諮詢論證項目的委託;

2.委託專家諮詢前,報甲方確認專家名單;

3.簽收甲方提交的文件;

4.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完成委託事項。

第六條 乙方所提交的報告僅供甲方未解決權益爭議之用。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能挪作其他用途。

第七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律師法律諮詢服務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

關於乙方向甲方提供特定服務的約定,雙方協議如下:

一、 服務內容

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附於本合同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服務。約定了服務的內容、時限、衡量成果的標準。

雙方應在附件A上簽字蓋章確認,附件A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過錯而發生任何錯誤或遺漏,乙方應無條件更正,而不另外收費,並對因此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賠償以附件A所載明的該項服務內容對應之服務費為限。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誤,將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損失。

二、 驗收

1. 乙方完成階段性工作後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成果的提交形式為書面文件及有效的電子文件,其中書面文件的提交數量為二份。因成果提交而產生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郵寄費)甲方均不需負擔。

2. 若一方對階段性的工作成果有異議,必須在工作成果交付之日起的____個工作日內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在書面異議提出之日起的____個工作日內對於該工作成果是否達到約定工作標準(或工作目標)進行商定並確認。雙方所商定並確認工作成果的事宜不得被無故拖延。

3. 如經雙方書面認可確認達到約定工作標準(或工作目標)的,則乙方將向甲方發出該階段的費用帳單;若未達到約定的工作標準(或工作目標)的,甲方有權暫時停止支付該部分的約定服務費並由乙方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三、 服務費的支付

1. 服務費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元整)。甲方將於協議/合同簽訂之日起的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總服務費的____%,即人民幣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大寫:人民幣元整)作為預付款。乙方同意在雙方簽署合同後即開始啟動項目,該預付款將從總服務費中扣除。

本費用結構僅限於附件A中列明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擴大項目範圍,或因甲方改變已經議定的項目內容導致乙方需重複進行項目步驟,乙方將需要重新評估上述費用結構。

2. 甲方同意預付款以外的項目服務費按階段支付。每階段末,甲方將在收到雙方簽字確認的驗收合格報告以及乙方發出的該階段性工作的費用帳單及正式有效的税務發票,並應於此後天內,向乙方支付約定的費用。雙方同意以人民幣形式付款。

3. 階段付款的比例及時間約定如下:

項目階段 付款比例 付款時間

預付款 協議簽署之後

第一階段____________結束之後

第二階段____________結束之後

第三階段 項目結果彙報展示之後

4. 甲方將有關發票方面的任何問題在收到發票後立即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作出解釋或解決問題以使甲方能按時付款。

5. 乙方將自行承擔項目實施範圍內合理的差旅費用。

6. 乙方同意免除項目雜費。

四、 服務的變更

甲方可以提前____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要求變更或增加所提供的服務。該等變更最終應由雙方互相商定認可,其中包括與該等變更有關的任何費用調整。

五、 合同解除

情況一:違約

雙方同意任一方不得隨意終止該合同,除非任一方有下列實質性的違約事件發生。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

1) 甲方未按約定及時支付服務費, 並經乙方書面催討後仍不支付的;

2) 乙方未按約定標準提供服務,並在甲方書面提出後仍無法進行合理性補救的。

合同解除後,甲方應按附件A向乙方結清到合同解除日期為止(而非其後)乙方已交付的合格工作成果相對應的費用。 情況二:____________項目失敗

在本合同期限內,若甲方與甲方的項目失敗,雙方同意按以下步驟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應於確認項目失敗的正式宣佈之日起的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2) 合同解除後,甲方應按附件A向乙方結清到合同解除日期為止(而非其後)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相對應的費用。

六、 不可抗力造成的遲延

凡因不可抗力而延遲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因此而被視為違反本合同,而且任何一方均不對由此而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只要該方在努力消除造成延遲的原因並盡最大努力(包括但不限於尋求、使用替代工具、方式等)消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害,且在發生不可抗力後兩日內將不可抗力事實與可能造成的損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日期後出現的、妨礙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所有事件,而且該等事件是本合同雙方所不能控制、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並在合同簽定時無法預料的,上述事件包括地震、颱風、水災、戰爭、國際或國內交通中斷、政府機構行為、罷工或勞資爭議、設施發生火災或其他損失、供應商或其他人違約、計算機故障、電話系統或其他公用設施中斷、設備故障、因特網服務提供商及類似事件。該等事件僅在為本合同雙方不能控制、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情況下才構成不可抗力,而非當然構成不可抗力。

在延遲履行期間,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實施合理的替代方案、計算機系統災後恢復、來源替代或者其他商業上的合理手段,以促進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直到延遲情況被消除為止。

七、 工作成果的所有權

除了工作成果之外,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材料,包括由乙方開發的任何軟件、乙方的標準材料、乙方項目建議書及其衍生作品、有關材料(合稱

八、 保密條款

為本合同之目的,

1. 本合同(包括附件A)的條款;

2. 工作成果;

3. 乙方材料;

4. 甲方為本合同而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材料;

5. 一方在另一方接觸之前特別指定為保密的口頭和書面信息;

6. 接受方按理應當視為保密的口頭和書面信息,而不論該等信息是否被指定為保密的。

7.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無權單方面對媒體公開合作內容。

合同雙方將盡其合理的努力,促使其各自的代理人、僱員和代表儘量減少對另一方保密信息的散發和複製,並防止作出未經授權的透露。合同雙方同意,只有有必要知悉另一方保密信息的該方代理人、僱員和代表才會得到該等保密信息。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另一方的保密信息透露給第三方。除上述4、5、6項以外的保密信息,乙方均可保存一份,僅用於存檔目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下述任何信息:

如果作為司法程序、政府調查、法定程序或其他類似程序的一部分而要求某一方透露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則該方將把此項要求事先書面通知另一方。該方將作出合理的努力,提前足夠的'時間發出該通知,從而使另一方能夠尋求適當的保密合同、保護令或對任何透露的更改,而披露方將在此方面予以合作。

九、 合同轉讓

若甲方有限公司在未來有公司合併事務發生,則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利及義務轉由合併後新成立的法人公司承擔。 除上所述情況,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

十、 通知

本合同項下要求的任何通知,按照下列地址以特快專遞郵寄,即視為履行通知義務:

XYZ有限公司

地址一:

收件人:

郵政編碼:

地址二:

收件人:

郵政編碼:

地址:

收件人:

郵政編碼:

十一、 雙方保證

1. 乙方保證

1) 其有權利、經驗、技能簽訂和充分履行本合同,授予本合同項下所授予的權利;

2) 其將遵守在履行服務時所實行的一切適用的中國的法律與法規;

3) 沒有乙方作為一方而且尚未履行完畢的承諾或合同,或者據其所知亦無任何一種法律上的障礙,與本合同存在衝突,或者限制、約束或有損本合同項下向甲方授予的權利;

4) 乙方公司應確保80%的工作由附件中介紹的項目組成員完成。

5) 其將按照附件A提供服務。

2. 甲方保證

甲方將把其所掌握的而且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範圍內服務所需的一切信息提交給乙方。甲方應對提交給乙方的一切信息的準確性負責。甲方同意將所提交的信息中存在的任何問題或錯誤儘快通知乙方。

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為更正信息或資料所提供的服務可能會發生的額外費用,雙方約定將協商談論重新評估費用。

十二、 涉及第三方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於第三方(如計劃受託人、參與人或政府機構)提出的任何性質的一切索賠、要求、訴訟、損害賠償、損失、責任和費用(包括律師費),甲方應向乙方作出補償,並使其免於承擔責任;對因乙方下述行為而導致的任何性質的一切索賠、要求、訴訟、損害賠償、損失、責任和費用(包括律師費),乙方應向甲方作出補償,並使其免於承擔責任:

1. 違反本合同保密規定的條款;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所提供或使用的任何材料侵犯任何專利、著作權、商標或其他專有權利;

3. 嚴重疏忽或故意行為不當。

十三、 仲裁條款

雙方同意,除了為保證本合同保密條款的強制執行而求助於法院以外,雙方同意因本合同終止或執行所產生的其他一切爭議應首先爭取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爭議;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申請提交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四、 其他規定

1. 本合同中所用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而不影響對本合同的解釋。

2. 本合同僅為甲方和乙方的利益而簽訂,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因本合同而創設任何第三方權益或義務。

3. 本合同以中文簽署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效力。

4. 本合同的任何規定均不得被視為或解釋為為任何目的而在雙方之間建立合營或合夥關係。就一切目的而言(包括但不限於確定由誰負責承擔與工資有關的一切義務的問題),乙方的人員仍是乙方的僱員。

5. 雙方明示諒解和同意,本合同關於知識產權、保密、第三方責任、仲裁約定等規定,均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

6.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其任何部分被宣告無效,則其餘條款仍然充分有效。

7. 本協議條款、附件A及雙方簽訂的項目意向書中任何以非打印方式所形成的文字、數據、圖表 (包括但不限於手寫、塗改等方式)均無法律效力。

8. 本合同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司法裁決解釋和執行。

9. 本合同(包括納入本合同的附件A)構成雙方之間關於本合同標的之完整合同,並取代此前雙方之間關於本合同標的之一切口頭或書面談判和合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

委託律師法律諮詢服務合同 篇11

委託方(甲方):公司

受託方(乙方):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項,委託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並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彙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敍述委託事項背景情況並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敍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如果必要)、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如果有)、向相關當事人發送律師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費用。

3.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萬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如果有),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元剩餘餘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託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託方所在地。

委託方:

受託方:

委託律師法律諮詢服務合同 篇12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乙方(受託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第一條委託諮詢事項

上述法律糾紛委託諮詢的事項包括:詳見《法律諮詢報告綱要》列明的問題(附件一)。

第二條諮詢成果的提交方式及委託事項的完成期限

乙方的諮詢成果須以書面的形式提交。提交的期限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含簽訂日)。

第三條諮詢費用及付款方式

1.諮詢費採用包乾式收費辦法,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諮詢費包括律師費、專家論證費、差旅費、翻譯費、文書製作費及其他為完成本合同委託事項所發生的相關費用。諮詢費的構成詳見《收費預算構成及其説明》(附件二)

2.合同簽訂後三日內支付60%即¥_________元,提交成果時支付40%即¥_________元。

第四條甲方承諾:

1.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相關的'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諮詢費用;

3.簽收乙方提交的文件;

4.對必須由甲方協助的事務,提供協助。

第五條乙方承諾:

1.勤勉盡責,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接受法律糾紛對方當事人關於本諮詢論證項目的委託;

2.委託專家諮詢前,報甲方確認專家名單;

3.簽收甲方提交的文件;

4.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完成委託事項。

第六條乙方所提交的報告僅供甲方未解決權益爭議之用。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能挪作其他用途。

第七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法律諮詢報告綱要(略)

附件二:收費預算構成及其説明(略)

委託律師法律諮詢服務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書。

第一條 服務內容

第一部分: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為該公司的____________項目(下稱項目)的開發提供全過程法律服務。

第二部分:對甲方項目的方案設計、文本製作等

1.製作與本項目開發有關的所有文本,包括但不限於:

借款(投資)合同、委託貸款合同、資金信託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賃的系列合同等;

2.參與有關司法程序的全過程,直至執行程序結束;

3.徵得甲方同意,參與本項目與政府部門的工作聯絡及配合;

4.視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師到項目現場辦公;

5.負責對項目參與人員的法律知識的培訓;

第三部分:代理辦理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糾紛事宜的司法程序的全過程:

包括一審和二審訴訟、執行等。

第二條 服務人員

1.乙方指派服務人員的原則:指派熟悉本項目特點的律師___________名參與上述所有服務內容的落實,並根據高效、及時的原則在工作需要之時充實服務人員,必要時可以組成律師服務團隊。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律師作為本次法律服務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上述律師若出現正常工作調動、離職、身體狀況等方面原因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由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但上述律師仍應共同參與本次服務。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其認為必要時可將本次服務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員或其他律師協助完成。

第三條 服務費用

1.律師費:雙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律師費。

方案一:包乾收費:為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在簽訂本合同後的___________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作為法律顧問費和前期費用;在簽訂本合同滿___________日之時再行支付___________萬元。上述費用的支付不受甲方開發進程的變化而增減。

方案二:基本收費+浮動收費

①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基本律師費___________萬元;

②浮動收費為與甲方銷售、出現單項訴訟相掛鈎的律師費:

與銷售掛鈎部分:按照甲方統計口徑,每成交一户,支付律師費___________萬元;

與訴訟掛鈎部分:每出現一個一審訴訟,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出現二審的,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內連同一審合計支付___________萬元;出現執行程序的,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內連同一審合計支付___________萬元或者連同一、二審合計支付___________萬元。

③雙方約定,按照上述方法計算的律師費,每一日曆年度(___________天)不高於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不低於人民幣_______萬元。

2.其他費用:雙方商定下列與本事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承擔,且未包括在上述律師費中。

(1)代理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異地交通、住宿等費用);

(2)代支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轉委託審計、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於收集證據的費用)

第四條 其它特別約定

1.乙方的責任:

乙方和律師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應當予以保守,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關本次法律服務項目的內容。

律師應當勤勉盡責,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的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本次服務的進展情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上述律師應對上述其它法律服務做出迴避。

2.甲方的責任:

與乙方和律師誠實合作,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證據,如實陳述有關情況。

如與本次法律服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乙方和律師。

未徵得乙方和律師同意的,不得將有關本次法律服務的合同方案、費用等情況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和律師的工作聯絡,提供律師服務所需的車輛等便利條件。

第五條 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 份,每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委託律師法律諮詢服務合同 篇14

諮詢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解答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甲方為解決法律糾紛,瞭解自身法律責任,遂預約乙方律師,由乙方為其提供法律諮詢服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恪守:

第一條:服務方式

乙方應甲方要求,為其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本次服務採取面談方式。

第二條:服務地點

本次諮詢服務地點原則上由乙方指定,但甲方預先提出服務地點,乙方同意的除外。

第三條:服務時間

本次諮詢服務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半小時,但因案情重大、疑難、複雜特殊情況除外。

第四條:服務費用

本次法律諮詢服務費用採取有償方式,費用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整),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支付。

第五條: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應按實際情況向乙方陳述案件事實,不得提供虛假書面材料或誇大案件情節,否則應承擔由此導致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應認真審核甲方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為甲方提供合理全面且具有實際指導意義的法律諮詢意見,必要時,可採取書面形式予以解答。

第七條:雙方聲明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案件信息,乙方對由此得出的法律結論不負有任何保證義務,僅作為一種導向性意見供甲方參考。

第八條:保密義務

甲乙雙方對在本次諮詢服務中所得知的商業信息、個人隱私等,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允許不得向第三人進行披露。

第九條:糾紛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導致的任何糾紛,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文本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按捺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律師法律諮詢服務合同 篇15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

合肥德律民商法律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 中建八局第一建設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於20xx年 月 日訂立。

一、專項條款

1.1. 法律服務範圍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託指定甲方的法律專家或法律工作人員,為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以下簡稱“案件”)為:孫孝進工傷認定賠償糾紛

1.2. 代理權限

委託人授權甲方的權限為:代為訴訟;代為進行和解;承認、放棄、變

1.4. 服務費

雙方經協商後確定,乙方委託甲方辦理的案件以計件方式收取定額法律服務費,費用總額為 元。

1.5. 費用支付

1.6.1.法律服務費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根據以上第1.4條所確定的法律諮詢服務費,由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2)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 _日內先支付 元。其餘法律諮詢服務費將按照

1.6.2.其他費用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時預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據實結算。

(2)本合同生效時乙方一次性支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不再據實結算。

二、一般條款

2.1. 甲方和甲方指派人員的義務

(1)應當勤勉盡責,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

(2)應當及時向乙方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3)不得超越乙方授權行事;

(4)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費用和其他費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項;

(5)甲方變更聯繫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6)甲方和承辦人員應當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和/或個人隱私。

2.2. 乙方的義務

(1)向甲方和甲方指派的工作人員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信息,如實陳

(2)如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3)如乙方變更聯繫信息,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4)按照約定支付法律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乙方向甲方和工作人員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

2.3. 滯納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本協議項下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項的每日千

2.4. 保密責任

(1)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員對於乙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以下簡稱“乙方

(2)以下內容不屬於乙方祕密:

a. 刑事犯罪證據;

b.可以公開查閲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c. 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範圍和授權權限的內容。

(3)甲方和乙方另簽訂有保密協議的,應當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2.5. 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費用和其他費用且延期超過十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為本協議項下服務費總額的50%。

(2)如果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提出有違法律法規政策等不合理的要求,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3)如果甲方接受委託後發現乙方捏造事實或者弄虛作假,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

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仍應按照約定或根據甲方已提供的法律服務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2.6. 不保證

甲方工作人員向乙方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均不可理解為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2.7. 爭議的解決

(1)甲方與乙方之間就本合同簽訂、履行發生爭議的,乙方可以直接與甲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選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8.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1.1條約定的工作完成時止。

2.9. 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律師法律諮詢服務合同 篇16

委託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受託人(乙方):x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組織機構代碼:

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遵照執行。

一、委託事項:甲方因需要,意向融資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為實現融資,甲方委託乙方的服務事項包括:

1. 尋找推介資金出借方,資金出借方包括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擔保公司和個人等一個或多個出借方;

2. 收集申請融資借款所需資料,策劃最佳的融資方案;

3. 以甲方名義與資金出借方溝通借款條件、利息和費用等相關事項;

4.促成委託人與出借人達成借款協議、簽訂借款合同,協助辦理借款所需的擔保、抵押、質押、保險、公證及評估等法律手續。

二、雙方對服務事項的要求:

(一)委託人就委託服務事項對受託人的要求:

1、出借人的出借款金額不少於人民幣大寫 元,出借期限不少於 天;

2、出借人每30天的借款利率(月利率)不高於;

3、負責提供融資借款協商場所、合同起草及文印服務,協助借款擔保、公證、保險等法律手續的辦理;

4、在

(二)、受託人(乙方)就委託服務事項對委託人的要求:

1、甲方必須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詳細固定住址及通訊聯方式、電話等身份信息資料,保證能親自簽署借款文件、辦理借款手續。

2.甲方必須向乙方真實提供和陳述資信情況、借款用途、擔保方式等。

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申請融資所需的相關資料、文件、憑證、權屬證書,並保證其提供資料、文件、憑證或權屬證書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

4、甲方必須配合乙方為促成借款協商、簽訂借款合同、辦理借款擔保而實施的行為,應配合乙方與資金出借方進行必要的資信調查,不得推遲或拒絕。

5、甲方據實支付辦理借款擔保、抵押、質押、保險、公證及評估等法律手續的費用

三、諮詢服務費用:

1.委託人簽訂本合同時應先行向受託人支付履行本合同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x元(小寫x元),受託人促成受託人與出借人簽訂借款合同後,擔保金抵作諮詢服務費,委託事項未促成則全額無息退還甲方;因甲方違約而導致委託事項終止,保證金不予退還。

2、委託人與受託人促成的出借人(第三人)簽訂借款合同之時起,受託人的受託服務事項即視為完結,委託人(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受託人全部諮詢服務費。

3、諮詢服務費按委託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總額的%計算支付,辦理借款延期的視同二次服務,需同樣再次計算支付諮詢服務費。

4、本合同的諮詢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

5、諮詢服務費的支付時間和方式為:在借款合同約定的獲得借款之日前。一次性現金支付;甲方或乙方均可以要求出借人(第三人)在出借款中代為支付。

四、其他約定

1、受託人促成委託人與出借人(第三人)達成借款協議或簽訂書面借款合同後,由於委託人原因(包括但不僅限於反悔、放棄借款、不配合辦理擔保等法律手續等)而終止委託事項或未履行借款合同的,委託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受託人(乙方)的諮詢服務費。

受託人促成的委託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履行情況(提前或推遲借、還款,履行質量等)不影響本合同的全面執行。

2、沒有促成委託人與出借人(第三人)簽訂借款合同的,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諮詢服務費,但簽訂本合同後委託人終止委託事項的,不退換履約保證金。

4、本合同簽訂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當即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自下列之任一條件滿足時自動終止,且雙方互不書面通知。

A、合同簽訂後30日內未能促成與出借人(第三人)簽訂借款合同時;

B、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二條(二)項的要求履行,致使委託事項無法進行時;

五、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約定的行為均視為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按合同總價款的20%支付守約方違約金,違約金不足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六、受託人促成的委託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編號 )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作為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委託事項的依據。

七、本合同完全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絕無任何欺詐和脅迫;受託人已就合同內容提請委託人注意,對本合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做了相應的條款説明,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認識清楚、一致,沒有疑義。

八、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的,由受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合同內容共2個頁面,不可分割;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人: 受託人:

年 月 日

委託律師法律諮詢服務合同 篇17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

合肥德律民商法律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 中建八局第一建設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於20xx年 月 日訂立。

一、專項條款

1.1. 法律服務範圍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託指定甲方的法律專家或法律工作人員,為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以下簡稱“案件”)為:孫孝進工傷認定賠償糾紛

1.2. 代理權限

委託人授權甲方的權限為:代為訴訟;代為進行和解;承認、放棄、變

1.4. 服務費

雙方經協商後確定,乙方委託甲方辦理的案件以計件方式收取定額法律服務費,費用總額為 元。

1.5. 費用支付

1.6.1.法律服務費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根據以上第1.4條所確定的法律諮詢服務費,由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2)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 _日內先支付 元。其餘法律諮詢服務費將按照

1.6.2.其他費用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時預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據實結算。

(2)本合同生效時乙方一次性支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不再據實結算。

二、一般條款

2.1. 甲方和甲方指派人員的義務

(1)應當勤勉盡責,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

(2)應當及時向乙方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3)不得超越乙方授權行事;

(4)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費用和其他費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項;

(5)甲方變更聯繫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6)甲方和承辦人員應當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和/或個人隱私。

2.2. 乙方的義務

(1)向甲方和甲方指派的工作人員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信息,如實陳

(2)如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3)如乙方變更聯繫信息,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4)按照約定支付法律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乙方向甲方和工作人員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

2.3. 滯納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本協議項下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項的每日千

2.4. 保密責任

(1)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員對於乙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以下簡稱“乙方

(2)以下內容不屬於乙方祕密:

a. 刑事犯罪證據;

b.可以公開查閲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c. 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範圍和授權權限的內容。

(3)甲方和乙方另簽訂有保密協議的,應當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2.5. 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費用和其他費用且延期超過十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為本協議項下服務費總額的50%。

(2)如果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提出有違法律法規政策等不合理的要求,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3)如果甲方接受委託後發現乙方捏造事實或者弄虛作假,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

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仍應按照約定或根據甲方已提供的法律服務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2.6. 不保證

甲方工作人員向乙方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均不可理解為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2.7. 爭議的解決

(1)甲方與乙方之間就本合同簽訂、履行發生爭議的,乙方可以直接與甲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選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8.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1.1條約定的工作完成時止。

2.9. 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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