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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投資合同(精選17篇)

股權投資合同(精選17篇)

股權投資合同 篇1

甲方:

股權投資合同(精選17篇)

乙方:

現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願達成本協議書,並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所屬的境外母公司注資(以下所提到的境外母公司均指要在境外上市的該公司)。

二、乙方向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注資(即股權投資):

1、注資方式:乙方將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注資,注資額為________元,所佔該境外母公司股權為______%。

2、注資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額注資或者分批註資,如若分批註資則須符合下列規定:每月注入即_______%,注資期限共______個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次月______號起算。乙方須在該規定的期限內注入所有資金。

3、手續變更:甲方可以採取增資或者股權轉讓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資金,且甲方須在乙方注入所有資金______元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股東變更的工商登記手續。

4、股權的排他性和無瑕疵:甲方保證對其擬增發或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沒有工商、税務問題,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5、費用承擔:在本次股權投資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如見證、審計、工商變更等),由甲方承擔。

6、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投資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如甲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股權投資款的萬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7、退出機制:如若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最終沒有在境外成功上市,乙方須向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注資額轉讓所佔該境外母公司的股權。

三、甲方的其他責任:

1、甲方應指定專人及時、合理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履行諮詢服務過程中所必須的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

2、甲方對其提供的一切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

四、乙方的其他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照規定從事企業信息諮詢服務工作。

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和資料負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責任,乙方不得將證件和資料提供給與本次諮詢服務無關的其他第三者。

五、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寫材料,甲方確認無誤後簽名蓋章,意味着甲方認可乙方撰寫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實情況,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如果因為材料不真實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六、由於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或者_____、_____措施、政府政策變更等原因而影響本協議的執行,雙方不負違約責任,根據事故影響的時間可將協議履行時間相應延長,並由甲乙雙方協商補救措施。

七、甲乙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八、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簽字蓋章和授權代表簽字後即時生效。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簽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地址:

簽訂地點:

_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簽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地址:

簽訂地點:

_____年____月___日

股權投資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就委託投資管理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基礎

(一)甲方擁有強大的資金實力,擬進行資本市場投資,以實現資產增值。

(二)乙方具有十餘年豐富的資本市場投資、併購等管理經驗、實務操作經驗和嚴謹良好的風險控制能力,和廣泛的人脈資源,且已操作了多個成功項目。乙方可以為甲方的投資提供投資管理服務。

二、合作內容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由甲方委任乙方為資本市場投資顧問,由乙方為甲方的投資提供顧問及管理服務。

(二)具體合作方案

1、投資方向和範圍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乙方提供顧問及管理服務的主要投資範圍包括:認購國內A股上市公司的定向增發股份、非上市公司的私募股權投資、新三板掛牌公司的股權投資,以及認購新股、債券投資等。

2、乙方提供投資管理的方式和內容、投資決策機制

(1)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方向和範圍內,自主尋找投資機會和投資標的項目;

(2)乙方找到認為合適的投資項目,報送甲方投資決策委員會,由甲方投資決策委員會自主決策是否審定通過。甲方決策通過的項目,可以由甲方或甲方的關聯企業具體實施投資,統一納入乙方的後續管理服務;

3、甲乙雙方承諾,在就合作事宜舉行的談判、磋商、各種形式的接觸中所獲得的有關保密信息、資料等商業祕密採取保密措施。

三、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給予乙方的報酬

甲方同意對本次委託乙方擔任投資顧問及管理服務事宜向乙方支付報酬,包括日常顧問費和委託資產淨收益獎勵分成。

日常顧問費:每月______元,乙方每月提前開具相應內容的正式發票;委託資產淨收益獎勵分成:委託資產淨收益(淨收益指投資項目退出時該項目所實現的全部收入金額減去對該項目的原始投資金額和甲方在該項目運作中應支付的税費)的%歸乙方所有。

(二)報酬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報酬,日常顧問費每月____日前支付給乙方,委託資產淨收益獎勵分成部分按項目完成退出後結算。當某一投資項目已結束,即全部投資款及盈利已套現收回,則按照該項目淨收益(指本條第一款所規定的)計算應付乙方的業績報酬,扣除已經支付給乙方的顧問費後,在項目結束日後的5個工作日內且收到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後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需另外支付應付金額的5%給乙方。

(三)相關費用

乙方發生的與投資管理相關的費用由甲方承擔。該類費用包括差旅和住宿費,以及為盡職調查而聘請中介機構的費用(如需)。差旅和住宿費由甲方按月予以報銷。聘請中介機構由甲方直接支付費用。

四、協議的修改與解除

本協議需經雙方一致同意後,方可進行修改或解除,但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糾紛的解決

(一)對於本協議或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

(二)如在發生爭議後____日內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以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簽署並履行本協議;

2、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________年內有效,若截止到期日仍有未完全退出的項目,雙方可以重新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予以解決;

3、甲乙雙方承諾不向第三方透露本協議內容,不做有損對方聲譽的事情;

4、若協議執行期間,乙方有損害甲方及其關聯方的任何行為,甲方有權主動終止本協議的執行,並且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甲方及其關聯方的一切損失。

5、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另籤協議約定。

6、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於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本協議簽署日期:二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長期股權投資合同範文精選

股權投資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現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願達成本協議書,並鄭_聲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資。

二、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資。

1、注資方式:乙方將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公司注資,注資額為______元,佔該公司______%股權。

2、注資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額注資或者分批註資,如若分批註資則需符合下列規定:每月注入______元即______%,注資期限共______個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次月______號起算。乙方須在該規定的期限內注入所有資金。

3、手續變更:甲方可以採取增資或者股權轉讓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資金,且甲方須在乙方注入所有資金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股東變更的工商登記手續。

4、股權的排他性和無瑕疵:甲方保證對其擬增發或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沒有工商、税務問題,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5、費用承擔:在本次股權投資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6、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投資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如甲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股權投資款的萬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三、甲方的其他責任。

甲方應指定專人及時、合理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必須的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

甲方對其提供的一切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

四、乙方的其他責任。

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照規定從事企業信息諮詢服務工作。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和資料負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責任,乙方不得將證件和資料提供給與本次諮詢服務無關的其他第三者。

五、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寫材料,甲方確認無誤後簽名蓋章,意味着甲方認可乙方撰寫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實情況,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如果因為材料不真實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六、由於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或者罷工、政府強制措施、政府政策變更等原因而影響本協議的執行,雙方不負違約責任,根據事故影響的時間可將協議履行時間相應延長,並由甲乙雙方協商補救措施。

七、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八、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選擇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本協議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投資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誠實守信和雙贏共榮的原則,充分發揮雙方優勢,在創業投資領域共同達成以下合作條款。

一、合作目的

1、甲、乙雙方建立長期戰略合作關係。

2、整合雙方資源,建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甲方在本地及區域經濟具有主導地位,為貫徹落實“保增長,促就業”的國家經濟發展目標,促進本地主導產業升級,優化投資環境,引導創業投資發展方向,需要大力發展創投事業;乙方是一家專業創業投資與創業投資管理公司,為企業提供上市前融資、改制服務,其團隊擁有豐富的項目分析和判斷經驗,擁有豐富的項目來源,目前其旗下所管理的四家有限合夥私募基金運行良好,已涉足國內多個產業領域的投資活動。乙方能夠發揮自身優勢,為目標企業提供必要的投資服務,包括彌補擬投資或已投資的中小企業在戰略規劃、規範管理、人力資源、財務管理、產品營銷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為充分調動乙方的團隊管理優勢和在基金管理上的業務專長,甲乙雙方精誠合作,共同設立創投基金,促進本地或本區域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的快速發展。

二、合作方式

1、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參與併發起設立一家有限合夥企業(下稱“合夥企業”)。除本協議約定之外,各合夥人之權利義務關係應遵從《合夥企業法》之規定。

2、甲方作為政府創業投資引導資金出資,作為有限合夥人,並利用其所掌控的優勢社會資源,協助合夥企業尋找優質的投資項目,並確保相關合法手續及事項經行政部門審批得以妥善完成,並積極爭取税收等優惠政策。

3、乙方出資作為普通合夥人,負責投資項目的尋找、篩選及評估,投資談判與交易設計,投資後的增值服務與監管,投資後管理與退出策劃。並幫助投資企業制定發展戰略,充任企業管理顧問。

4、除甲方和乙方出資以外,其他自然人或法人出資,作為有限合夥人承諾出資本協議目標籌資金額中的剩餘款項。

5、合夥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有限合夥)[下稱“合夥企業”],

英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作具體內容

1、雙方約定目標籌資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第一期基金規模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雙方到位資金____________元后(即甲方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元)即可註冊本合夥企業。其後,以增資方式募集LP的資金。本合夥企業在營業執照登記之日起半年內需另募集至少____________元。第一期基金規模首期到位總額不少於____________元,否則將按照本條第3、4款約定的出資比例退還給各合夥人或建立補充協議約定其它處理方式。 若達到10000萬元時,該合夥企業可以進行投資運營並按合夥企業的《合夥協議書》相關規定收取管理費等費用;若募集金額不足或超出規模,即合夥企業在六個月內實際到位資金不足或超出____________元時,則按照本條第3、4款約定的出資比例調整出資金額,甲乙雙方則按出資比例同比例增資或減持,並進行工商變更。第二期和第三期基金規模分別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操作方式同第一期基金。

2、合夥人構成:合夥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由一名普通合夥人和若干有限合夥人組成。

3、普通合夥人及其出資金額: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為“__________________投資有限公司”,出資金額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佔目標合夥金額的1%;最終出資金額根據合夥企業募集期滿實際到位資金及出資比例進行調增或調減,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有限合夥人及其出資金額:合夥企業的有限合夥人包括兩部分,甲方出資金額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佔目標合夥金額的24%;最終出資金額根據合夥企業募集期滿實際到位資金及出資比例進行調增或調減。其餘有限合夥人(自然人或法人)出資總額為目標籌資金額的75%;每位有限合夥人最低承諾出資金額不得低於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並以其實際繳納的出資金額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5、資金募集及到位期限:除甲乙雙方已承諾的按目標籌資比例出資外,其餘目標籌集資金由甲乙雙方共同完成募資;各出資人於6個月內,完成第一期基金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以上的注資。

6、合作區域:甲乙雙方同意投資對象優先考慮NJ本地區的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且最終投資於NJ高新區的資金比例不少於30%,其他投資區域、方向不限。

7、甲乙雙方同意建立如下機制保證合作的順利進行。

1)建立信息交流機制。對擬投融資的各大項目,相關政策法規和金融市場信息及時交流通報,併為合作方的信息採集,發佈和跟蹤提供服務。

2)建立日常工作聯繫機制。定期召開協調會議,對長期合作中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的溝通協調和研究解決,保證業務合作的順利開展。 四、投資項目管理

1、合夥企業的投資策略是以資本運作為核心,以創業投資和企業股權投資(主要為pre-IPO股權投資)為手段,調動甲方的行政資源優勢,發揮乙方業務優勢,幫助目標中小型企業快速成長,助力於本地區及相關地區的產業升級發展。

2、合夥企業的投資方向具有以下條件,並在不久的將來(一般是2年內)能改制上市的成熟型企業:產品(或服務)具有核心競爭力,產品市場有足夠擴張力,管理團隊有很強戰鬥力,具備高科技、高成長特徵。

3、投資領域:新能源、新材料、新服務、新IT(含通信網絡)、新環保、新農業、新制造(有科技含量或營銷創新)、新體智(醫療醫藥健康及文化教育)。

4、合夥企業的投資形式包括:

1)認購未上市企業的新增股份;

2)受讓未上市企業的原有股份;

3)未上市企業的可轉債等;

4)合夥企業應以自身名義對外實施投資。但在特殊情況下,經合夥人大會多數同意,合夥企業可以委託能夠取得並持有符合本合夥企業投資要求的目標企業股權的機構代購代持股權。

5、合夥企業適度分散投資。單個項目投資不超過合夥企業財產總額的25 %,特別有利情況下可以增加投資額,但需經過合夥人大會多數同意。

6、合夥企業不得投資於:

1)上市公司的普通流通股(二級市場股票);

2)發展前景不明朗的初創企業(新技術創業型處於孵化期的企業)。

7、合夥企業不應謀求在所投企業中的控股地位,不謀求在所投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但應該向所投資企業提供儘可能的投資服務,包括及時督促和支持所投資企業的業務發展和改制上市。

8、禁止事項:除非獲得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合夥資金從事本協議約定以外的、國家法律法規限制的投資活動;不得挪用合夥資金或把合夥資金出借給他人;不得以合夥企業的投資股權質押融資;不得以合夥企業名義對外擔保;不得利用合夥企業簽訂任何交易合同(合夥企業需要的中介服務合同除外);不得利用合夥企業對外舉債;不得從事其它有損合夥企業利益的事項。

9、乙方及其代表應當根據本協議的約定在合夥企業授權範圍內履行職務。當乙方及其代表超越合夥企業授權範圍履行職務、或者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事務的執行及執行權限

1、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擔任本合夥企業的執行合夥人,指定____________為代表,代表合夥企業對外簽訂投資合同,開展投資經營活動,同時負責合夥企業經營和日常事務管理。

2、普通合夥人的管理團隊協助執行合夥企業的投資事務。

3、執行合夥人執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務在內的合夥企業事務:

1)委派代表,代表合夥企業簽署文件;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管理和處分合夥企業的財產;聘用代理人、僱員、經紀人、律師及會計師對合夥企業業務的管理提供中介服務;

2)為合夥企業的利益決定提起訴訟或應訴;與爭議對方進行妥協、和解、仲裁等,以解決與合夥企業有關的爭議;採取所有必要的行動以保障合夥企業的財產安全,減少因合夥企業的業務活動而對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人及其財產可能帶來的風險。

4、執行合夥人指定的代表或其聘請的投資顧問與甲方委派的一名代表共同組成合夥企業投資決策委員會,構成合夥企業的最高投資決策機構,執行合夥人的指定代表負責召集投資決策委員會會議。投資決策委員會全體成員以全票通過的原則參與投資項目的投資決策和決定投資項目的股權轉讓。

5、甲方另外委派一名項目經理參與乙方投資銀行部相關工作,所委派項目經理的基本工資及各項福利均由甲方承擔。該項目經理與乙方投行人員共同為合夥企業發掘優秀項目、募集合夥資金、參與項目管理,並享有合夥企業相關的激勵機制所約定的權益。

6、合夥企業的執行合夥人及其率領的投資團隊負責投資項目的發掘、甄選、立項和盡

7、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

六、合夥期限

合夥企業的合夥期限共8年,包括基本合夥期6年和續存合夥期2年。

七、股權退出

1、合夥企業投資的股權通過上市流通變現、被戰略投資人購併、股權轉讓等渠道退出。

2、所有從投資項目變現的資金(變現資金),用於分配。

八、合夥企業的資金保管

1、合夥企業應在保管銀行指定的機構設立保管賬户,所有合夥資金和從轉讓投資項目股權所收回的投資收益一律匯付至保管賬户上,並委託保管銀行對合夥企業的資金依照保管協議的約定進行監管。

2、合夥企業應與保管銀行簽署《財產保管協議書》,約定合夥企業財產的監管方式、監管要求。

九、創立費、管理費用及業績報酬

1、創立費:合夥企業設立後,合夥企業將從到帳的資金中一次性提取目標合夥金額的0.5%,作為合夥企業的創立費,用於合夥企業的工商註冊、合夥驗資、辦公室租賃、辦公設備、辦公費用、資金募集推廣等。

2、在合夥期限內,作為普通合夥人向合夥企業提供投資服務、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履行職責的報酬,執行合夥人按實際到位合夥金額R的比例提取管理費(注:基本合夥期R=2.0%/年,續存合夥期R=1.0%/年) 。

3、在合夥期限內,每個股權投資項目變現退出並支付合夥企業的費用成本後,合夥企業優先按出資比例向各合夥人退還實際到位合夥資金,當出現投資盈餘(即退付完所有出資本金後尚有結餘)後,乙方按投資盈餘的20%比例收取業績報酬和額外業績獎勵:

業績報酬分配與業績獎勵方式:

1)合夥企業平均年收益率未達到8%,投資人按權益比例分配收益;

2)合夥企業平均年收益率達到並超過8%時,執行合夥人即乙方按以下現金分配順序確定的標準計提業績報酬:

所有投資人按照權益比例分配。

3)業績獎勵:當年收益率超過80%時,超出年收益率80%部分另按10%計取業績獎勵,由所有投資人向普通合夥人支付。

具體分配方式以《合夥協議》為準。

4、第一期基金首期到位資金低於____________人民幣時,則該筆到位資金可用於認購商業銀行的短期(三個月內)穩健型理財產品,該短期理財所產生的投資收益依照有限合夥人的實際出資額所佔比例進行分配。

十、附則

1、本協議因募資需要時方可向相關方開放。

2、甲方充分發揮自身資源優勢,乙方充分發揮自身投資管理優勢,在有利於甲乙雙方基金合作的基礎上,利用資本市場的槓桿,推動甲乙雙方的合作朝更加緊密的方向發展,在私募股權投資領域實現共贏。

十一、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中涉及的具體合作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本協議與補充協議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作為雙方合作的法律依據。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在NJ市虎丘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協議生效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後即刻生效。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或授權負責人) (或授權負責人)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投資合同 篇5

甲方:(受託人): 乙方:(委託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户籍地址: 户籍地址

基於平等、公平、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在充分信任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進行投資的相關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及融資費用

1.1 乙方出資人民幣 萬元(¥ )(下稱“委託資金”),委託甲方投資於 (以下簡稱“標的項目”)。乙方自願在雙方共同認可的交易機構開設以下資金賬户: (1) 開户機構: (2) 賬户姓名: (3) 賬户號碼: 投資要求: (1)投資成本: (2)投資期限: (3)其他:

1.2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將向甲方賬户劃轉上述委託資金,具體的資金數額以乙方實際劃轉的金額為準。

甲方指定如下賬户作為委託資金的接收賬户: 開户機構: 賬户: 賬號:

1.3 委託資金劃轉至甲方指定賬户,即視為乙方已將委託資金交付給甲方。

1.4 為保障委託資金專款專用,乙方有權引入銀行以資金監管方式對甲方上述指定收款賬户及委託資金進行監管,並有權要求銀行以乙方指令作為資金對外劃付的唯一指令,甲方須無條件予以配合。

二、投資分配及撤資

2.1 自乙方委託資金轉入甲方指定賬户之日起,甲方應在__日內完成投資,甲方未能在該期限內完成投資的,應及時與乙方溝通,由雙方協商資金的後續處理事宜。

2.2 甲方依約完成投資的,按實際投資收益的________%分享收益,按實際投資虧損的_________%承擔風險,投資期限到期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返還投資款,並按照投資收益情況結算損益分成,也可續簽委託投資協議。

委託投資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3 投資期限內,若乙方需提前撤資,需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甲方予以返還全部本金並返還當日結算投資收益,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有收益,甲方按實際投資收益的________%分享收益,否則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4 協議終止時,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對賬户虧損或盈利進行分配結算。

三、甲方的權限範圍

3.1甲方須要向乙方提供基本資料,如身份證,聯繫方式。

3.2受乙方委託,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投資資金自主操作和管理,並應高度負責,定期向乙方通報資金使用狀況,確保乙方的資金安全。本協議項下,甲方僅能依約將乙方的委託資金用於投資標的項目,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3.2 甲方必須根據本協議1.1條約定的具體投資要求對標的項目進行投資,若標的項目實際情況與該投資要求不同,則甲方應及時與乙方溝通,經乙方確認後,方可繼續進行投資。

3.3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對乙方的賬户資金、交易記錄等資料保密,不得對其他人泄漏。

3.4雙方確認,依約完成投資後,乙方為該投資項目下所有權益的實際權利人,甲方僅為乙方代理人,甲方不對該投資享有任何實質性的權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對該投資項下的權益進行出讓、設定擔保或進行其他任何可能會對乙方權利產生不利影響的處置行為。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4.1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基本資料,包括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

4.2對甲方的操作有監督權和建議權,應甲方要求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操作。

4.3 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投資理財交易信息負有保守祕密的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交易記錄等向第三方提供或泄漏。

五、協議變更和終止

5.1 本眾籌協議範本是雙方關於本項委託的最新文本,將取代在此之前達成的任何書面或口頭的眾籌協議範本。

5.2對本協議中的約定如需要修改或有未盡事宜,需要經過雙方協商同意後以書面形式加以修改和簽訂補充協議。

5.3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協議終止或解除,甲方有權依據本協議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5.4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對發生的任何爭執,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

6.1 本眾籌協議範本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協議自雙方本人簽字生效。 附件:利潤分配明細表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日

股權投資合同 篇6

甲方:

郵編: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誠實守信和雙贏共榮的原則,充分發揮雙方優勢,在創業投資領域共同達成以下合作條款。

一、合作目的

1、甲、乙雙方建立長期戰略合作關係。

2、整合雙方資源,建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甲方在本地及區域經濟具有主導地位,為貫徹落實“保增長,促就業”的國家經濟發展目標,促進本地主導產業升級,優化投資環境,引導創業投資發展方向,需要大力發展創投事業;乙方是一家專業創業投資與創業投資管理公司,為企業提供上市前融資、改制服務,其團隊擁有豐富的項目分析和判斷經驗,擁有豐富的項目來源,目前其旗下所管理的四家有限合夥私募基金運行良好,已涉足國內多個產業領域的投資活動。乙方能夠發揮自身優勢,為目標企業提供必要的投資服務,包括彌補擬投資或已投資的中小企業在戰略規劃、規範管理、人力資源、財務管理、產品營銷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為充分調動乙方的團隊管理優勢和在基金管理上的業務專長,甲乙雙方精誠合作,共同設立創投基金,促進本地或本區域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的快速發展。

二、合作方式

1、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參與併發起設立一家有限合夥企業(下稱“合夥企業”)。除本協議約定之外,各合夥人之權利義務關係應遵從《合夥企業法》之規定。

2、甲方作為政府創業投資引導資金出資,作為有限合夥人,並利用其所掌控的優勢社會資源,協助合夥企業尋找優質的投資項目,並確保相關合法手續及事項經行政部門審批得以妥善完成,並積極爭取税收等優惠政策。

3、乙方出資作為普通合夥人,負責投資項目的尋找、篩選及評估,投資談判與交易設計,投資後的增值服務與監管,投資後管理與退出策劃。並幫助投資企業制定發展戰略,充任企業管理顧問。

4、除甲方和乙方出資以外,其他自然人或法人出資,作為有限合夥人承諾出資本協議目標籌資金額中的剩餘款項。

5、合夥企業名稱:NJ____________高新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夥)[下稱“合夥企業”],

英文名稱為:NJ CDF- SND Venture Capital L.P..

註冊地 :中國〃 〃NJ高新區。

三、合作具體內容

1、雙方約定目標籌資金額為60000萬元人民幣,第一期基金規模為xx年內需另募集至少10000萬元。第一期基金規模首期到位總額不少於10000萬元,否則將按照本條第3、4款約定的出資比例退還給各合夥人或建立補充協議約定其它處理方式。 若達到10000萬元時,該合夥企業可以進行投資運營並按合夥企業的《合夥協議書》相關規定收取管理費等費用;若募集金額不足或超出規模,即合夥企業在六個月內實際到位資金不足或超出10000萬元時,則按照本條第3、4款約定的出資比例調整出資金額,甲乙雙方則按出資比例同比例增資或減持,並進行工商變更。第二期和第三期基金規模分別為xx年內)能改制上市的成熟型企業:產品(或服務)具有核心競爭力,產品市場有足夠擴張力,管理團隊有很強戰鬥力,具備高科技、高成長特徵。

3、投資領域:新能源、新材料、新服務、新IT(含通信網絡)、新環保、新農業、新制造(有科技含量或營銷創新)、新體智(醫療醫藥健康及文化教育)。

4、合夥企業的投資形式包括:

1)認購未上市企業的新增股份;

2)受讓未上市企業的原有股份;

3)未上市企業的可轉債等;

4)合夥企業應以自身名義對外實施投資。但在特殊情況下,經合夥人大會多數同意,合夥企業可以委託能夠取得並持有符合本合夥企業投資要求的目標企業股權的機構代購代持股權。

5、合夥企業適度分散投資。單個項目投資不超過合夥企業財產總額的25 %,特別有利情況下可以增加投資額,但需經過合夥人大會多數同意。

6、合夥企業不得投資於:

1)上市公司的普通流通股(二級市場股票);

2)發展前景不明朗的初創企業(新技術創業型處於孵化期的企業)。

7、合夥企業不應謀求在所投企業中的控股地位,不謀求在所投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但應該向所投資企業提供儘可能的投資服務,包括及時督促和支持所投資企業的業務發展和改制上市。

8、禁止事項:除非獲得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合夥資金從事本協議約定以外的、國家法律法規限制的投資活動;不得挪用合夥資金或把合夥資金出借給他人;不得以合夥企業的投資股權質押融資;不得以合夥企業名義對外擔保;不得利用合夥企業簽訂任何交易合同(合夥企業需要的中介服務合同除外);不得利用合夥企業對外舉債;不得從事其它有損合夥企業利益的事項。

9、乙方及其代表應當根據本協議的約定在合夥企業授權範圍內履行職務。當乙方及其代表超越合夥企業授權範圍履行職務、或者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事務的執行及執行權限

1、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擔任本合夥企業的執行合夥人,指定_________為代表,代表合夥企業對外簽訂投資合同,開展投資經營活動,同時負責合夥企業經營和日常事務管理。

2、普通合夥人的管理團隊協助執行合夥企業的投資事務。

3、執行合夥人執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務在內的合夥企業事務:

1)委派代表,代表合夥企業簽署文件;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管理和處分合夥企業的財產;聘用代理人、僱員、經紀人、律師及會計師對合夥企業業務的管理提供中介服務;

2)為合夥企業的利益決定提起訴訟或應訴;與爭議對方進行妥協、和解、仲裁等,以解決與合夥企業有關的爭議;採取所有必要的行動以保障合夥企業的財產安全,減少因合夥企業的業務活動而對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人及其財產可能帶來的風險。

4、執行合夥人指定的代表或其聘請的投資顧問與甲方委派的一名代表共同組成合夥企業投資決策委員會,構成合夥企業的最高投資決策機構,執行合夥人的指定代表負責召集投資決策委員會會議。投資決策委員會全體成員以全票通過的原則參與投資項目的投資決策和決定投資項目的股權轉讓。

5、甲方另外委派一名項目經理參與乙方投資銀行部相關工作,所委派項目經理的基本工資及各項福利均由甲方承擔。該項目經理與乙方投行人員共同為合夥企業發掘優秀項目、募集合夥資金、參與項目管理,並享有合夥企業相關的激勵機制所約定的權益。

6、合夥企業的執行合夥人及其率領的投資團隊負責投資項目的發掘、甄選、立項和盡

7、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

六、合夥期限

合夥企業的合夥期限共8年,包括基本合夥期6年和續存合夥期2年。

七、股權退出

1、合夥企業投資的股權通過上市流通變現、被戰略投資人購併、股權轉讓等渠道退出。

2、所有從投資項目變現的資金(變現資金),用於分配。

八、合夥企業的資金保管

1、合夥企業應在保管銀行指定的機構設立保管賬户,所有合夥資金和從轉讓投資項目股權所收回的投資收益一律匯付至保管賬户上,並委託保管銀行對合夥企業的資金依照保管協議的約定進行監管。

2、合夥企業應與保管銀行簽署《財產保管協議書》,約定合夥企業財產的監管方式、監管要求。

九、創立費、管理費用及業績報酬

1、創立費:合夥企業設立後,合夥企業將從到帳的資金中一次性提取目標合夥金額的0.5%,作為合夥企業的創立費,用於合夥企業的工商註冊、合夥驗資、辦公室租賃、辦公設備、辦公費用、資金募集推廣等。

2、在合夥期限內,作為普通合夥人向合夥企業提供投資服務、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履行職責的報酬,執行合夥人按實際到位合夥金額R的比例提取管理費(注:基本合夥期R=2.0%/年,續存合夥期R=1.0%/年) 。

3、在合夥期限內,每個股權投資項目變現退出並支付合夥企業的費用成本後,合夥企業優先按出資比例向各合夥人退還實際到位合夥資金,當出現投資盈餘(即退付完所有出資本金後尚有結餘)後,乙方按投資盈餘的xx年收益率未達到8%,投資人按權益比例分配收益;

2)合夥企業平均年收益率達到並超過8%時,執行合夥人即乙方按以下現金分配順序確定的標準計提業績報酬:

所有投資人按照權益比例分配。

3)業績獎勵:當年收益率超過80%時,超出年收益率80%部分另按10%計取業績獎勵,由所有投資人向普通合夥人支付。

具體分配方式以《合夥協議》為準。

4、第一期基金首期到位資金低於5000萬人民幣時,則該筆到位資金可用於認購商業銀行的短期(三個月內)穩健型理財產品,該短期理財所產生的投資收益依照有限合夥人的實際出資額所佔比例進行分配。

十、附則

1、本協議因募資需要時方可向相關方開放。

2、甲方充分發揮自身資源優勢,乙方充分發揮自身投資管理優勢,在有利於甲乙雙方基金合作的基礎上,利用資本市場的槓桿,推動甲乙雙方的合作朝更加緊密的方向發展,在私募股權投資領域實現共贏。

十一、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中涉及的具體合作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本協議與補充協議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作為雙方合作的法律依據。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在NJ市虎丘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協議生效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後即刻生效。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負責人) (或授權負責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股權投資合同 篇7

甲方(受託人):

身份 證 號 碼:

户 籍 地 址:

乙方(委託人):

身 份 證 號碼:

户 籍 地 址:

基於平等、公平、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在充分信任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投資的相關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1.1 乙方出資人民幣萬元(¥(下稱“委託資金”),委託甲方投資於 (以下簡稱“標的項目”)。

投資要求:

(1)投資成本:

(2)投資期限:

(3)其他:

1.2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將向甲方指定賬户劃轉上述委託資金,具體資金數額以乙方實際劃轉的金額為準。

甲方指定如下賬户作為委託資金的接收賬户:

開户機構: 户 名:

1.3 委託資金劃轉至甲方指定收款賬户,即視為乙方已將委託資金交付給甲方。

1.4 為保障委託資金專款專用,乙方有權引入銀行以資金監管方式對甲方上述指定收款賬户及委託資金進行監管,並有權要求銀行以乙方指令作為資金對外劃付的唯一指令,甲方須無條件予以配合。

二、甲方的權限範圍

2.1 本協議項下,甲方僅能依約將乙方的委託資金用於投資標的項目,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2.2 甲方必須根據本協議1.1條約定的具體投資要求對標的項目進行投資,若標的項目實際情況與該投資要求不同,則甲方應及時與乙方溝通,經乙方確認後,方可繼續進行投資。

2.3 雙方確認,依約完成投資後,乙方為該投資項下所有權益的實際權利人,甲方僅為乙方代理人,甲方不對該投資享有任何實質性的權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對該投資項下的權益進行出讓、設定擔保或進行其他任何可能會對乙方權利產生不利影響的處置行為。

三、投資分配及撤資

3.1 自乙方委託資金轉入甲方指定賬户之日起,甲方應在日內完成投資,甲方未能在該期限內完成投資的,應及時與乙方溝通,由雙方協商資金的後續處理事宜。

3.2 甲方依約完成投資的,按實際投資收益的分享收益,按實際投資虧損的 %承擔風險,投資期限到期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返還投資款,並按照投資收益情況結算損益分成。

3.2 投資期限內,若乙方需提前撤資,甲方應無條件予以配合,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有收益,甲方按實際投資收益的 %分享收益。

3.3 本協議項下,在投資期滿、提前撤資或項目分紅等存在項目資金回款的情況下,甲方須在資金到賬之日起三日內將全部資金劃轉至乙方指定收款賬户。

乙方指定如下賬户作為指定收款賬户:

開户機構: 户 名:

賬 號:

3.4 在甲方依約將投資款及收益劃轉至乙方指定收款賬户後,乙方應在三日內將甲方依約應得的收益劃付給甲方。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瞭解標的項目相關情況。

(2)甲方應依約履行義務,完成針對標的項目的投資。

(3)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報資金使用及項目投資等情況。

(4)在協議期限內,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對乙方的賬户資金、交易等資料保密,未經乙方確認,不得對外泄漏。

(5)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進行提前撤資。

(6)甲方應依約承擔投資風險,並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投資收益分成。

4.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監督甲方履行本協議的情況,有權要求甲方依約完成投資。

(2)乙方應依約及時提供委託資金。

(3)對於甲方提出的關於標的項目的緊急情況,乙方應及時回覆並作出指示。

(4)乙方應依約向甲方分配投資收益。

五、違約責任

5.1 委託資金到帳後,甲方違約挪用委託資金的,應按照挪用資金金額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應返還挪用資金並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5.2 委託資金到帳後,在約定投資條件已滿足的情況下,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投資失敗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按照投資資金數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3 委託資金到帳後,在約定投資條件已滿足的情況下,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投資成本增加的,甲方應自行承擔額外增加的成本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5.4 在投資期滿、提前撤資或項目分紅等存在項目資金回款的情況下,甲方未依約將相應資金劃轉至乙方指定收款賬户的,自約定期限屆滿之日的次日起,

5.5 在約定投資條件已滿足的情況下,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投資失敗的,乙方自行承擔全部損失。

5.6 若乙方未能依約將甲方應得收益劃付給甲方的,自約定期限屆滿之日的次日起,應按照應劃未劃資金金額的千分之三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7 投資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違約將該投資項下的權益進行出讓、設定擔保或進行其他任何可能會對乙方權利產生不利影響的處置行為的,應按照委託資金金額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5.8 除上述約定外,投資期間,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六、協議變更和終止

6.1 本協議生效後,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一方均不得單方解除協議。

6.2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一致並通過補充協議等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6.3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提前終止本協議。

七、其他

7.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協議自雙方本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3 本協議履行期間,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權投資合同 篇8

甲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誠實守信和雙贏共榮的原則,充分發揮雙方優勢,在創業投資領域共同達成以下合作條款。

一、合作目的

1、甲、乙雙方建立長期戰略合作關係。

2、整合雙方資源,建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甲方在本地及區域經濟具有主導地位,為貫徹落實“保增長,促就業”的國家經濟發展目標,促進本地主導產業升級,優化投資環境,引導創業投資發展方向,需要大力發展創投事業;乙方是一家專業創業投資與創業投資管理公司,為企業提供上市前融資、改制服務,其團隊擁有豐富的項目分析和判斷經驗,擁有豐富的項目來源,目前其旗下所管理的四家有限合夥私募基金運行良好,已涉足國內多個產業領域的投資活動。乙方能夠發揮自身優勢,為目標企業提供必要的投資服務,包括彌補擬投資或已投資的中小企業在戰略規劃、規範管理、人力資源、財務管理、產品營銷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為充分調動乙方的團隊管理優勢和在基金管理上的業務專長,甲乙雙方精誠合作,共同設立創投基金,促進本地或本區域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的快速發展。

二、合作方式

1、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參與併發起設立一家有限合夥企業(下稱“合夥企業”)。除本協議約定之外,各合夥人之權利義務關係應遵從《合夥企業法》之規定。

2、甲方作為政府創業投資引導資金出資,作為有限合夥人,並利用其所掌控的優勢社會資源,協助合夥企業尋找優質的投資項目,並確保相關合法手續及事項經行政部門審批得以妥善完成,並積極爭取税收等優惠政策。

3、乙方出資作為普通合夥人,負責投資項目的尋找、篩選及評估,投資談判與交易設計,投資後的增值服務與監管,投資後管理與退出策劃。並幫助投資企業制定發展戰略,充任企業管理顧問。

4、除甲方和乙方出資以外,其他自然人或法人出資,作為有限合夥人承諾出資本協議目標籌資金額中的剩餘款項。

5、合夥企業名稱:NJ高新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夥)[下稱“合夥企業”],

英文名稱為:NJ CDF- SND Venture Capital L.P..

註冊地 :中國〃 〃NJ高新區。

三、合作具體內容

1、雙方約定目標籌資金額為60000萬元人民幣,第一期基金規模為20xx0萬元人民幣,雙方到位資金5000萬元後(即甲方4800元,乙方200萬元)即可註冊本合夥企業。其後,以增資方式募集LP的資金。本合夥企業在營業執照登記之日起半年內需另募集至少10000萬元。第一期基金規模首期到位總額不少於10000萬元,否則將按照本條第3、4款約定的出資比例退還給各合夥人或建立補充協議約定其它處理方式。 若達到10000萬元時,該合夥企業可以進行投資運營並按合夥企業的《合夥協議書》相關規定收取管理費等費用;若募集金額不足或超出規模,即合夥企業在六個月內實際到位資金不足或超出10000萬元時,則按照本條第3、4款約定的出資比例調整出資金額,甲乙雙方則按出資比例同比例增資或減持,並進行工商變更。第二期和第三期基金規模分別為20xx0萬元人民幣,操作方式同第一期基金。

2、合夥人構成:合夥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由一名普通合夥人和若干有限合夥人組成。

3、普通合夥人及其出資金額: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為“深圳市投資有限公司”,出資金額為200萬元人民幣,佔目標合夥金額的1%;最終出資金額根據合夥企業募集期滿實際到位資金及出資比例進行調增或調減,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有限合夥人及其出資金額:合夥企業的有限合夥人包括兩部分,甲方出資金額為4800萬元人民幣,佔目標合夥金額的24%;最終出資金額根據合夥企業募集期滿實際到位資金及出資比例進行調增或調減。其餘有限合夥人(自然人或法人)出資總額為目標籌資金額的75%;每位有限合夥人最低承諾出資金額不得低於500萬元人民幣,並以其實際繳納的出資金額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5、資金募集及到位期限:除甲乙雙方已承諾的按目標籌資比例出資外,其餘目標籌集資金由甲乙雙方共同完成募資;各出資人於6個月內,完成第一期基金10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資。

6、合作區域: 甲乙雙方同意投資對象優先考慮NJ本地區的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且最終投資於NJ高新區的資金比例不少於30%,其他投資區域、方向不限。

7、甲乙雙方同意建立如下機制保證合作的順利進行。

1)建立信息交流機制。對擬投融資的各大項目,相關政策法規和金融市場信息及時交流通報,併為合作方的信息採集,發佈和跟蹤提供服務。

2)建立日常工作聯繫機制。定期召開協調會議,對長期合作中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的溝通協調和研究解決,保證業務合作的順利開展。 四、投資項目管理

1、合夥企業的投資策略是以資本運作為核心,以創業投資和企業股權投資(主要為pre-IPO股權投資)為手段,調動甲方的行政資源優勢,發揮乙方業務優勢,幫助目標中小型企業快速成長,助力於本地區及相關地區的產業升級發展。

2、合夥企業的投資方向具有以下條件,並在不久的將來(一般是2年內)能改制上市的成熟型企業:產品(或服務)具有核心競爭力,產品市場有足夠擴張力,管理團隊有很強戰鬥力,具備高科技、高成長特徵。

3、投資領域:新能源、新材料、新服務、新IT(含通信網絡)、新環保、新農業、新制造(有科技含量或營銷創新)、新體智(醫療醫藥健康及文化教育)。

4、合夥企業的投資形式包括:

1)認購未上市企業的新增股份;

2)受讓未上市企業的原有股份;

3)未上市企業的可轉債等;

4)合夥企業應以自身名義對外實施投資。但在特殊情況下,經合夥人大會多數同意,合夥企業可以委託能夠取得並持有符合本合夥企業投資要求的目標企業股權的機構代購代持股權。

5、合夥企業適度分散投資。單個項目投資不超過合夥企業財產總額的25 %,特別有利情況下可以增加投資額,但需經過合夥人大會多數同意。

6、合夥企業不得投資於:

1)上市公司的普通流通股(二級市場股票);

2)發展前景不明朗的初創企業(新技術創業型處於孵化期的企業)。

7、合夥企業不應謀求在所投企業中的控股地位,不謀求在所投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但應該向所投資企業提供儘可能的投資服務,包括及時督促和支持所投資企業的業務發展和改制上市。

8、禁止事項:除非獲得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合夥資金從事本協議約定以外的、國家法律法規限制的投資活動;不得挪用合夥資金或把合夥資金出借給他人;不得以合夥企業的投資股權質押融資;不得以合夥企業名義對外擔保;不得利用合夥企業簽訂任何交易合同(合夥企業需要的中介服務合同除外);不得利用合夥企業對外舉債;不得從事其它有損合夥企業利益的事項。

9、乙方及其代表應當根據本協議的約定在合夥企業授權範圍內履行職務。當乙方及其代表超越合夥企業授權範圍履行職務、或者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事務的執行及執行權限

1、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擔任本合夥企業的執行合夥人,指定為代表,代表合夥企業對外簽訂投資合同,開展投資經營活動,同時負責合夥企業經營和日常事務管理。

2、普通合夥人的管理團隊協助執行合夥企業的投資事務。

3、執行合夥人執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務在內的合夥企業事務:

1)委派代表,代表合夥企業簽署文件;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管理和處分合夥企業的財產;聘用代理人、僱員、經紀人、律師及會計師對合夥企業業務的管理提供中介服務;

2)為合夥企業的利益決定提起訴訟或應訴;與爭議對方進行妥協、和解、仲裁等,以解決與合夥企業有關的爭議;採取所有必要的行動以保障合夥企業的財產安全,減少因合夥企業的業務活動而對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人及其財產可能帶來的風險。

4、執行合夥人指定的代表或其聘請的投資顧問與甲方委派的一名代表共同組成合夥企業投資決策委員會,構成合夥企業的最高投資決策機構,執行合夥人的指定代表負責召集投資決策委員會會議。投資決策委員會全體成員以全票通過的原則參與投資項目的投資決策和決定投資項目的股權轉讓。

5、甲方另外委派一名項目經理參與乙方投資銀行部相關工作,所委派項目經理的基本工資及各項福利均由甲方承擔。該項目經理與乙方投行人員共同為合夥企業發掘優秀項目、募集合夥資金、參與項目管理,並享有合夥企業相關的激勵機制所約定的權益。

6、合夥企業的執行合夥人及其率領的投資團隊負責投資項目的發掘、甄選、立項和盡

7、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

六、合夥期限

合夥企業的合夥期限共8年,包括基本合夥期6年和續存合夥期2年。

七、股權退出

1、合夥企業投資的股權通過上市流通變現、被戰略投資人購併、股權轉讓等渠道退出。

2、所有從投資項目變現的資金(變現資金),用於分配。

八、合夥企業的資金保管

1、合夥企業應在保管銀行指定的機構設立保管賬户,所有合夥資金和從轉讓投資項目股權所收回的投資收益一律匯付至保管賬户上,並委託保管銀行對合夥企業的資金依照保管協議的約定進行監管。

2、合夥企業應與保管銀行簽署《財產保管協議書》,約定合夥企業財產的監管方式、監管要求。

九、創立費、管理費用及業績報酬

1、創立費:合夥企業設立後,合夥企業將從到帳的資金中一次性提取目標合夥金額的0.5%,作為合夥企業的創立費,用於合夥企業的工商註冊、合夥驗資、辦公室租賃、辦公設備、辦公費用、資金募集推廣等。

2、在合夥期限內,作為普通合夥人向合夥企業提供投資服務、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履行職責的報酬,執行合夥人按實際到位合夥金額R的比例提取管理費(注:基本合夥期R=2.0%/年,續存合夥期R=1.0%/年) 。

3、在合夥期限內,每個股權投資項目變現退出並支付合夥企業的費用成本後,合夥企業優先按出資比例向各合夥人退還實際到位合夥資金,當出現投資盈餘(即退付完所有出資本金後尚有結餘)後,乙方按投資盈餘的20%比例收取業績報酬和額外業績獎勵:

業績報酬分配與業績獎勵方式:

1)合夥企業平均年收益率未達到8%,投資人按權益比例分配收益;

2)合夥企業平均年收益率達到並超過8%時,執行合夥人即乙方按以下現金分配順序確定的標準計提業績報酬:

所有投資人按照權益比例分配。

3)業績獎勵:當年收益率超過80%時,超出年收益率80%部分另按10%計取業績獎勵,由所有投資人向普通合夥人支付。

具體分配方式以《合夥協議》為準。

4、第一期基金首期到位資金低於5000萬人民幣時,則該筆到位資金可用於認購商業銀行的短期(三個月內)穩健型理財產品,該短期理財所產生的投資收益依照有限合夥人的實際出資額所佔比例進行分配。

十、附則

1、本協議因募資需要時方可向相關方開放。

2、甲方充分發揮自身資源優勢,乙方充分發揮自身投資管理優勢,在有利於甲乙雙方基金合作的基礎上,利用資本市場的槓桿,推動甲乙雙方的合作朝更加緊密的方向發展,在私募股權投資領域實現共贏。

十一、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中涉及的具體合作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本協議與補充協議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作為雙方合作的法律依據。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在NJ市虎丘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協議生效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後即刻生效。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負責人) (或授權負責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股權投資合同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鑑於:

1、甲方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經營範圍為: ;

乙方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經營範圍為: ;

乙方擬以[現金或其他]方式投資購買甲方部分股權,同時甲方願意向乙方出讓部分股份。

乙方對甲方的股權投資行為需分為不同的環節,雙方具體實施環節之時間與細節另行確定。

據此,甲乙雙方就股權投資相關事宜,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願達成如下初步意向:

交易概述

甲方同意將其%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乙方同意以甲方股票市盈率倍受讓甲方上述股權,最終轉讓價款將根據上述約定之市盈率條件協商確定。

轉讓價款支付方式由雙方在正式的交易協議中另行約定。

證券形式:

預計交割日為年月日(以下將實際完成時間簡稱為“交割日”)

在完成上述乙方股權投資行為後,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之總公司(佛山市-------有限公司,甲方系其全資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為“總公司”)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新三板”)掛牌後,以股權置換方式進入其總公司,具體方式及細節雙方另行約定。

為了實現股權投資的順利進行與最終完成,雙方一致同意依照以下時間表逐步推進各環節事項。

序號

工作環節

時間

①簽署股權投資框架協議

本協議簽署日

②盡職調查

本協議簽署後工作日內

③具體事項協商談判

本協議簽署後工作日內

④簽署正式股權投資協議

排他期內

⑤資金投入

正式協議簽署後工作日內

⑥變更登記

正式協議簽署後工作日內

交易安排

盡職調查

在本協議簽署後工作日內,乙方有權自行或聘請中介機構對甲方的財務狀況、法律事務及業務潛力等事項進行盡職調查。

甲方應配合乙方的盡職調查,並提供乙方要求為完成盡職調查所需的資料與文件,但乙方保證對於甲方提供的資料與文件予以保密。

在上述約定期限內,如果需要甲方同時享有對乙方進行盡職調查的權利,乙方同時應履行配合之義務。

交易細節磋商

在本協議簽署後,各方應當立即就本協議項下的交易具體細節進行磋商,並爭取在排他期(定義見下文)內達成正式的交易協議。

交易細節包括但不限於:

乙方入股的具體時間;

對乙方投資安全的保障措施;

乙方入股後甲方的公司治理、利潤分配等事宜;

甲方在完成乙方入股後、總公司掛牌前的後續增資擴股事宜;

各方認為應當協商的其他相關事宜。

正式交易文件

在甲方完成盡職調查並滿意調查結果,且雙方已經就交易細節達成一致的基礎上,各方簽訂正式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交易文件,以約定本協議項下的交易的各項具體事宜。

雙方承諾

3.1資金用途

甲方承諾融資所獲資金將被用於:

3.2新三板掛牌

甲方承諾其總公司在交割日之後的年內盡全部努力實現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交易。

3.3債權債務

甲方承諾並保證,除已向乙方披露之外,甲方未簽署任何對外擔保性文件,亦不存在任何其他未披露之債務。

3.4公司治理

甲方承諾投資完成後,乙方有權提名人員在甲方之董事會、監事會任職或者擔任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具體提名人數由雙方另行約定。

3.5網絡平台維護

乙方承諾投資完成後每年至少投入元對其銷售甲方產品之網絡平台系統進行更新維護以及升級,同時承諾如果乙方喪失網絡平台銷售資格,甲方有權回購乙方佔有甲方的全部股權,具體回購價格及細節由雙方另行約定。

3.6業績要求

乙方承諾投資完成後,雙方重新簽訂網絡銷售合作合同,就產品年銷售額及年銷售增長率等相關條款重新進行約定,如到時未能按新的合作協議履行,甲方有權回購其佔有甲方之股權,具體細節雙方另行約定。

3.7投資退出

甲方承諾如約定的退出條件成就,乙方有權按照約定退出投資,具體投資退出條件及退出之具體方式與細節由雙方另行約定。

其他事宜

排他性(根據需要設定該條款)

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 年月日之前(“排他期”),乙方享有與甲方就本協議項下交易協商和談判的獨家排他權利。

在排他期內,甲方不得與除乙方之外的任何投資者洽談與本協議項下交易相同或相類似的任何事宜,除非在此期間內乙方通知甲方終止交易,或者甲方對盡職調查結果不滿意的。

4.2保密

雙方方均應當對本協議予以保密,並不應當向任何無關第三方披露本協議的內容,但各方為進行本協議項下的交易而向其聘請的中介機構進行的披露,或者一方為履行審批手續而向主管部門進行的披露除外(此時披露方應當確保接受信息披露一方履行保密義務)。

4.3交易費用

除非另有約定,雙方各自承擔其因履行本協議項下交易而支付的各項費用。

協議有效期

若在排他期屆滿之日,各方仍未就本協議項下的交易達成一致並簽訂正式的交易文件,除非屆時另有約定,否則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未盡事宜

若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並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補充協議加以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雙方應按照本協議及補充協議的規定全面、適當、及時地履行其義務及約定。

如發生違約行為,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指定聯繫人

甲方指定聯繫人: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乙方指定聯繫人: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上述聯繫方式所做的意思表示均具備法律效力,如有變更須及時通知對方。

4.8爭議解決

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

如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4.9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代表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頁至此結束,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字頁,以上無正文)

各方同意並接受上述條款:

甲方: (公章)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 (公章)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股權投資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投資盈利一事,經過友好協商,現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委託事項

甲方以自己的名義出資_______元委託乙方進行投資,獲取收益。

二、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把投資資金以及相關資料證明交給乙方,供其進行投資操作;甲方有權查詢投資操作情況,但不得干涉投資操作,不得泄漏操作情況,不得隨意抽撤資金,不允許自行進行投資操作,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有甲方負責。

2、乙方對甲方賬户全權管理,精心運作,自主操作並承擔操作風險;對甲方賬户資金有保本的責任,即在協議到期日,若甲方賬户資金低於其存入本金時,差額部分由乙方補齊。

三、結算方式

1、投資期限為_______年,每月收取利息。

2、以協議到期截止日為結算日,計算收益情況;以甲方賬户資金總額減去賬户本金後的收益為淨收益;淨收益有盈利時由雙方按:的比例分配,淨收益出現虧損時,其虧損部分由乙方補齊。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行為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負責一切損失。

2、甲方未依照本協定的規定提交出資額,從逾期第一個月起,按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每月繳付違約金。如逾期三月仍未繳付,除累計繳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乙方未依照本協議規定支付乙方本金及利息時,從逾期第一個月起,按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每月繳付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付,除累計繳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五、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投資行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而依法被終止。

2、出現不可預測因素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運作,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3、本協議由乙方終止後,乙方對甲方理財資金不享有贏利和不承擔虧損。

4、由於甲方的原因須終止協議的,乙方可以享有理財贏利和不承擔虧損。

5、如達到終止條件的,可提前終止本協議。

六、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_____________機構申請_____。

七、協議期限

協議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八、其他

1、本協議生效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執行協議,本協議自動解除,甲乙雙方均不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投資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萬元,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_;

2、乙方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萬元,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_;

3、乙方擬以[現金或其他]方式投資購買甲方部分股權,同時甲方願意向乙方出讓部分股份。

4、乙方對甲方的股權投資行為需分為不同的環節,雙方具體實施環節之時間與細節另行確定。

據此,甲X雙方就股權投資相關事宜,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願達成如下初步意向:

一、交易概述

1.1甲方同意將其%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1.2乙方同意以甲方股票市盈率倍受讓甲方上述股權,最終轉讓價款將根據上述約定之市盈率條件協商確定。轉讓價款支付方式由雙方在正式的交易協議中另行約定。

1.3證券形式:

1.4預計交割日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下將實際完成時間簡稱為"交割日")

1.5在完成上述乙方股權投資行為後,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之總公司(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甲方系其全資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為"總公司")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新三板")掛牌後,以股權置換方式進入其總公司,具體方式及細節雙方另行約定。

1.6為了實現股權投資的順利進行與最終完成,雙方一致同意依照以下時間表逐步推進各環節事項。

二、交易安排

2.1盡職調查

在本協議簽署後工作日內,乙方有權自行或聘請中介機構對甲方的財務狀況、法律事務及業務潛力等事項進行盡職調查。甲方應配合乙方的盡職調查,並提供乙方要求為完成盡職調查所需的資料與文件,但乙方保證對於甲方提供的資料與文件予以保密。

在上述約定期限內,如果需要甲方同時享有對乙方進行盡職調查的權利,乙方同時應履行配合之義務。

2.2交易細節磋商

在本協議簽署後,各方應當立即就本協議項下的交易具體細節進行磋商,並爭取在排他期(定義見下文)內達成正式的交易協議。交易細節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入股的具體時間;

(2)對乙方投資安全的保障措施;

(3)乙方入股後甲方的公司治理、利潤分配等事宜;

(4)甲方在完成乙方入股後、總公司掛牌前的後續增資擴股事宜;

(5)各方認為應當協商的其他相關事宜。

2.3正式交易文件

在甲方完成盡職調查並滿意調查結果,且雙方已經就交易細節達成一致的基礎上,各方簽訂正式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交易文件,以約定本協議項下的交易的各項具體事宜。

三、雙方承諾

3.1資金用途

甲方承諾融資所獲資金將被用於:

3.2新三板掛牌

甲方承諾其總公司在交割日之後的年內盡全部努力實現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交易。

3.3債權債務

甲方承諾並保證,除已向乙方披露之外,甲方未簽署任何對外擔保性文件,亦不存在任何其他未披露之債務。

3.4公司治理

甲方承諾投資完成後,乙方有權提名人員在甲方之董事會、監事會任職或者擔任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具體提名人數由雙方另行約定。

3.5網絡平台維護

乙方承諾投資完成後每年至少投入____________元對其銷售甲方產品之網絡平台系統進行更新維護以及升級,同時承諾如果乙方喪失網絡平台銷售資格,甲方有權回購乙方佔有甲方的全部股權,具體回購價格及細節由雙方另行約定。

3.6業績要求

乙方承諾投資完成後,雙方重新簽訂網絡銷售合作合同,就產品年銷售額及年銷售增長率等相關條款重新進行約定,如到時未能按新的合作協議履行,甲方有權回購其佔有甲方之股權,具體細節雙方另行約定。

3.7投資退出

甲方承諾如約定的退出條件成就,乙方有權按照約定退出投資,具體投資退出條件及退出之具體方式與細節由雙方另行約定。

四、其他事宜

4.1排他性(根據需要設定該條款)

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排他期"),乙方享有與甲方就本協議項下交易協商和談判的獨家排他權利。在排他期內,甲方不得與除乙方之外的任何投資者洽談與本協議項下交易相同或相類似的任何事宜,除非在此期間內乙方通知甲方終止交易,或者甲方對盡職調查結果不滿意的。

4.2保密

雙方方均應當對本協議予以保密,並不應當向任何無關第三方披露本協議的內容,但各方為進行本協議項下的交易而向其聘請的中介機構進行的披露,或者一方為履行審批手續而向主管部門進行的披露除外(此時披露方應當確保接受信息披露一方履行保密義務)。

4.3交易費用

除非另有約定,雙方各自承擔其因履行本協議項下交易而支付的各項費用。

4.4協議有效期

若在排他期屆滿之日,各方仍未就本協議項下的交易達成一致並簽訂正式的交易文件,除非屆時另有約定,否則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4.5未盡事宜

若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並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補充協議加以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6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雙方應按照本協議及補充協議的規定全面、適當、及時地履行其義務及約定。如發生違約行為,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4.7指定聯繫人

甲方指定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

甲X雙方通過上述聯繫方式所做的意思表示均具備法律效力,如有變更須及時通知對方。

4.8爭議解決

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4.9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代表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同意並接受上述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公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

簽署地點:_____________

股權投資合同 篇1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現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願達成本協議書,並鄭x聲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資。

二、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資(即股權投資)。

風險提示:

投資協議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資問題,因此一定要在協議中載明出資的方式,以此方式認繳的出資額是多少,確定該出資額所佔的出資比例等。

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出資實際繳付的時間確定。

實踐中不乏有投資人在簽訂出資協議後,因各種原因而遲遲不予繳付出資,從而導致整個合作項目進程延緩。

若未在協議中對此約定,或使遲延履行出資義務人逃脱責任。

1、注資方式:乙方將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公司注資,注資額為______元,佔該公司______%股權。

2、注資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額注資或者分批註資,如若分批註資則需符合下列規定:每月注入______元即______%,注資期限共______個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次月______號起算。

乙方須在該規定的期限內注入所有資金。

3、手續變更:甲方可以採取增資或者股權轉讓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資金,且甲方須在乙方注入所有資金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股東變更的工商登記手續。

4、股權的排他性和無瑕疵:甲方保證對其擬增發或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沒有工商、税務問題,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5、費用承擔:在本次股權投資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如見證、審計、工商變更等),由甲方承擔。

6、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為避免發生潛在風險,合同各方將違約責任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就會使簽約人謹慎簽約,全面系統的估計自己的履約能力,防止簽約人故意違約,提高簽約人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並在履約過程中積極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使合同風險消弭於簽約階段。

其次,合同中,許多當事人常約定因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確忽略對具體違約金的確定,而在後續糾紛爭議中,守約方又對損失的大小無法確切舉證,而造成無法彌補全部損失,因此在設置違約責任條款時應當多費些心思。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投資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如甲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股權投資款的萬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三、甲方的其他責任。

1、甲方應指定專人及時、合理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必須的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

2、甲方對其提供的一切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

四、乙方的其他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照規定從事企業信息諮詢服務工作。

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和資料負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責任,乙方不得將證件和資料提供給與本次諮詢服務無關的其他第三者。

五、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寫材料,甲方確認無誤後簽名蓋章,意味着甲方認可乙方撰寫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實情況,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如果因為材料不真實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六、由於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或者罷工、政府強制措施、政府政策變更等原因而影響本協議的執行,雙方不負違約責任,根據事故影響的時間可將協議履行時間相應延長,並由甲乙雙方協商補救措施。

七、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八、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選擇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

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投資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現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願達成本協議書,並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所屬的境外母公司注資(以下所提到的境外母公司均指要在境外上市的該公司)。

二、乙方向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注資(即股權投資):

1、注資方式:乙方將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注資,注資額為rmb____________ ,所佔該境外母公司股權為____________ %。

2、注資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額注資或者分批註資,如若分批註資則須符合下列規定: 每月____________ 注入____________ 即 ____________%, 注資 期限共 ____________個月,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次月 ____________號起算。 乙方須在該規定的期限內注入所有資金。

3、手續變更:甲方可以採取增資或者股權轉讓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資金,且甲方須在乙方注入所有資金rmb____________ 後 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股東變更的工商登記手續。

4、股權的排他性和無瑕疵:甲方保證對其擬增發或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沒有工商、税務問題,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5、費用承擔:在本次股權投資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如見證、審計、工商變更等),由甲方承擔。

6、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投資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____________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如甲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股權投資款的萬分之____________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7、退出機制:如若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最終沒有在境外成功上市,乙方須向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注資額轉讓所佔該境外母公司的股權。

三、甲方的其他責任:

1、 甲方應指定專人及時、合理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履行諮詢服務過程中所必須的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 。

2、 甲方對其提供的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

四 、乙方的其他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照規定從事企業 信息諮詢服務工作。

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和資料負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責任,乙方不得將證件和資料提供給與本次諮詢服務無關的其他第三者。

五、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寫材料,甲方確認無誤後簽名蓋章,意味着甲方認可乙方撰寫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實情況,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如果因為材料不真實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六、由於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或者罷工、強制措施、政府政策變更等原因而影響本協議的執行,雙方不負違約責任,根據事故影響的時間可將協履行時間相應延長,並由甲乙雙方協商補救措施 。

七、甲乙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八、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簽字蓋章 和授權代表簽字後即時生效。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書籤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書籤訂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投資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現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願達成本協議書,並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資。

二、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資。

1、注資方式:乙方將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公司注資,注資額為______元,佔該公司______%股權。

2、注資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額注資或者分批註資,如若分批註資則需符合下列規定:每月注入______元即______%,注資期限共______個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次月______號起算。乙方須在該規定的期限內注入所有資金。

3、手續變更:甲方可以採取增資或者股權轉讓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資金,且甲方須在乙方注入所有資金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股東變更的工商登記手續。

4、股權的排他性和無瑕疵:甲方保證對其擬增發或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沒有工商、税務問題,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5、費用承擔:在本次股權投資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6、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投資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如甲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股權投資款的萬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三、甲方的其他責任。

1、甲方應指定專人及時、合理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必須的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

2、甲方對其提供的一切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

四、乙方的其他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照規定從事企業信息諮詢服務工作。

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和資料負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責任,乙方不得將證件和資料提供給與本次諮詢服務無關的其他第三者。

五、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寫材料,甲方確認無誤後簽名蓋章,意味着甲方認可乙方撰寫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實情況,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如果因為材料不真實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六、由於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或者罷工、政府強制措施、政府政策變更等原因而影響本協議的執行,雙方不負違約責任,根據事故影響的時間可將協議履行時間相應延長,並由甲乙雙方協商補救措施。

七、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八、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選擇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股權投資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投資盈利一事,經過友好協商,現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委託事項

甲方以自己的名義出資__________元委託乙方進行投資,獲取收益。

二、權利和義務

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户方的多贏局面。

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户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户關係受到損害。

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三、結算方式

投資期限為______年,每_____收取利息。

以協議到期截止日為結算日,計算收益情況;以甲方賬户資金總額減去賬户本金後的收益為淨收益;淨收益有盈利時由雙方按____:____的比例分配,淨收益出現虧損時,其虧損部分由_____方補齊。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行為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負責一切損失。

甲方未依照本協定的規定提交出資額,從逾期第一個月起,按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每月繳付違約金。如逾期三月仍未繳付,除累計繳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乙方未依照本協議規定支付乙方本金及利息時,從逾期第一個月起,按出資額的百分之每月繳付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付,除累計繳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五、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投資行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而依法被終止;

2、出現不可預測因素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運作,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3、本協議由乙方終止後,乙方對甲方理財資金不享有贏利和不承擔虧損;

4、由於甲方的原因須終止協議的,乙方可以享有理財贏利和不承擔虧損;

如達到終止條件的,可提前終止本協議。

六、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除進入訴訟程序的部分外,本協議仍具有法律效力。

七、協議期限

協議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八、其他

1、本協議生效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執行協議,本協議自動解除,甲乙雙方均不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2、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_____年。

3、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4、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代表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代表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股權投資合同 篇16

甲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乙方:______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甲方____與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1、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户方的多贏局面。

2、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户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3、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户關係受到損害。

4、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5、違約責任: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業信譽或客户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6、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7、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8、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9、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0、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先生(或女士)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簽約日期:

股權投資合同 篇17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 年 月 日在市簽訂:

被投資方:

公司,住所為,法定代表人為。

原股東:

,中國國籍,身份證號碼為;

,中國國籍,身份證號碼為;

,中國國籍,身份證號碼為;

投資方:

,住所為,委派代表為。

鑑於:

1、被投資方繫於年月日依法設立且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現持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註冊號為的《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為

2、截至本協議簽訂之日,被投資方的註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具體股權結構為:

序號

股 東

出資額(萬元)

股權比例

出資方式

3、各方擬根據本協議的安排,由投資方以貨幣資金萬元人民幣認購公司新增註冊資本萬元的方式成為公司股東,持有公司增資後%的股權。

4、本協議各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投資過程中各方的權利義務,並同意依法進行本次增資行為。

為此,上述各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訂立本協議如下條款,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1、除非本協議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公司、被投資方

公司

、投資方

創始人

原股東

管理層

各方、協議各方

、原股東、投資方

本次投資

或本次交易

投資方本次擬認購新增的萬元人民幣註冊資本的行為

增資價款

投資方出資認購新增的萬元註冊資本而應支付的全部價款萬元人民幣(大寫:萬元)

公司上市

公司在境內或境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

銷售收入

經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聘請的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審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歸屬於公司的銷售收入

淨利潤

經股東會或董事會聘請的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審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歸屬於公司所有者的税後淨利潤

關聯企業

與中國財政部於20__年發佈的財會[20__]3號《企業會計準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或其日後的相關修訂)、《公司法》(或者日後的相關修訂)或者證監會相關規定中所述的關聯企業具有同樣含義的企業

工商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董事會

本次投資完成後,由投資方與原股東委派的董事共同設立的董事會

投資完成

投資方按照本協議第四條的約定完成本次投資並經工商局核准登記為公司股東

先決條件

投資方進行本次投資的先決條件,具體含義如本協議第五條所述

權利負擔

除原股東陳述或者權屬證明相關資料上載明的主體以外的任何人享有的任何利益、權利或股權(在不限制前述規定一般性的前提下,包括任何使用權、取得權、期權或優先權)或任何抵押、質押、留置或讓與,或查封、扣押等任何司法限制,或任何其他權利負擔、優先權或擔保權益,或在相關財產上設定的任何性質的安排。

協議生效日

本協議正式生效的起始時間,以協議正式簽訂日為準

交割日

投資方將增資價款支付至公司指定賬户之日

登記日

本次增資完成工商變更登記之日

中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台灣地區

中國法律

就任何人士而言,指適用於該人士的中國政府、監管部門、法院或證券交易所的任何法律、法規、行政或部門規章、指令、通知、條約、判決、裁定、命令或解釋。就本協議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台灣地區的法律、法規和判例

人民幣

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元

工作日

除週六、週日及中國法定節假日以外的任何一個日期

2、其他解釋

(1)本協議中使用的“協議中”、“協議下”等語句及類似引用語,其所指應為本協議的全部而並非本協議的任何特殊條款;

(2)本協議的附件為協議的合法組成部分。除非本協議上下文另有規定,對本協議章節、段落、條款和附件的引述應視同為對本協議該部分內容的全部引述;

(3)本協議的條款標題僅為了方便閲讀,不應影響對本協議條款的理解。

第二條 本協議書的目的與地位

1、通過本協議約定之條件和步驟,投資方將以溢價方式對公司進行增資,並按照本協議約定持有公司相應的股權。

2、本協議系公司引入投資方進行投資的原則性協議,為履行本協議而簽署的附件以及其他書面文件或合同,均視為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且不得與本協議的原則相違背。各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前簽署的文件與本協議內容相沖突的,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第三條 增資價格

1、各方一致同意,在符合本協議約定的相關條款和先決條件的前提下,投資方出資萬元人民幣,認購公司增資後%的股權,其中萬元計入公司註冊資本,剩餘萬元計入公司資本公積。本次增資完成後,公司註冊資本變更為萬元,公司股權結構變更為:

序號

股 東

出資額(萬元)

股權比例

出資方式

1

2

3

4

合 計

100%

2、公司原股東同意放棄優先認繳公司本次新增註冊資本的權利。

3、公司應按照與投資方一致同意的資金使用計劃(見附件一)使用增資價款,全部增資價款應存於公司的專項賬户,不得用於債券投資。

第四條 本次增資的程序及期限

1、本協議簽訂的同時,公司應取得股東會關於同意投資方增資及修訂章程的股東會決議、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的承諾。

2、協議各方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0個自然日內,完成公司章程、增資後公司股東會及董事會決議等文件的簽署。

3、投資方應在本協議第五條所述支付增資價款的先決條件全部滿足或由投資方以書面方式全部或部分豁免之日起15個自然日內,按照約定的數額將增資價款一次性支付至公司開設的指定賬户。

4、公司收到投資方增資價款之日起3個自然日內,應由公司開具書面出資證明書予以確認。

5、投資方的增資價款到位後的5個自然日內,公司應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

6、投資方的增資價款到位後的15個自然日內,將全部變更資料遞交工商部門且受理。

第五條 本次投資的先決條件

1、投資方支付本次增資價款的義務取決於下列先決條件的全部實現:

(1)屬於本公司方的本次投資相關的法律文件的修訂及簽署,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的承諾及本協議等;

(2)公司不存在任何未決訴訟;

;協議後面有此項

(3)公司及創始人簽署的附件三陳述、保證及承諾真實有效。

2、就本條第1款的先決條件而言,除非投資方豁免該等先決條件,如該等先決條件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30個自然日內未全部得到滿足的,投資方有權經書面通知其它各方後立即終止本協議,不再支付增資價款,投資方無須就終止本協議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六條 本次增資的相關約定

公司、原股東應當採取一切措施保障投資方享有下列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簽署相關協議文件、配合辦理工商變更手續。

1、優先受讓權

(1)原股東擬向其他股東或任何第三方出售或轉讓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權的(以下簡稱“轉讓股權”),應提前15個自然日書面通知投資方。在同等價格和條件下,投資方或原股東享有優先受讓權;

(2)如投資方及公司其他原股東都對轉讓股權行使優先受讓權,則公司其他原股東與投資方應協商確定各自優先受讓的轉讓股權的份額;協商不成的,則根據屆時各自持有公司的相關出資比例受讓轉讓股權。

2、優先認購權

公司股東會決議後續進行增資的,在同等條件下,投資方享有優先認購權;如原股東亦主張優先認購權,則投資方與原股東應協商確定各自認購的增資份額;協商不成的,投資方與原股東按照屆時各自持有公司的相關出資比例進行增資。

3、隨售權

(1)原股東擬將其持有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權出售給任何第三方(“受讓方”,不包括原股東)的,應提前15個自然日書面通知投資方。在此情況下,投資方有權選擇是否按相同的價格及條件與原股東按照同比例同時向第三方出售其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權,且原股東應保證收購方按照受讓原股東股權的價格受讓投資方擬出讓的股權。本協議簽署前已向投資方披露或已取得投資方書面確認放棄該權利的除外。

(2)投資方應於收到通知後的15個自然日內將是否隨售的決定書面通知公司,否則,視為放棄隨售權。

4、反稀釋權

(1)原股東一致同意,本次增資完成後,除非取得屆時所有股東的一致同意,公司不得以低於本次增資的價格或者優於本次增資的條件引入其他投資方對公司增資,但根據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批准的員工持股計劃除外;

(2)即使屆時所有股東一致同意公司以低於本次增資的價格引入其他投資方,原股東一致同意,投資方自動享有公司與後續引入投資方簽署的增資協議及補充協議中的最優條款,具體調整方案屆時再商議(減資、資本公積定向轉增)

5、經營指標承諾

根據本協議的約定,創始人對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及20__年度的經營指標向投資方作出如下承諾:

(1)銷售收入指標

創始人承諾: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及20__年度主營業務銷售收入分別不低於人民幣萬元、萬元、萬元,指標的%作為緩衝帶,指標低於%則觸及對賭條款,指標超過%應有相應獎勵

如公司當年度銷售收入指標未完成,創始人應按照下列計算公式向投資方給予股權補償:

補償股權比例=(1-當年度實際銷售收入/當年度銷售收入指標)×投資方屆時持有的股權比例

如公司當年度銷售收入指標達到獎勵標準,投資方應按照下列計算公式向創始人給予現金獎勵:

獎勵金額=(當年度實際銷售收入-當年度銷售收入指標)×獎勵比例(如2%)

(2)中心建設指標

創始人承諾: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分別完成不少於家、家中心的建設,指標的%作為緩衝帶,指標低於%則觸及對賭條款,指標超過%應有相應獎勵。

如公司未達到建設指標,創始人應按照下列計算公式向投資方給予股權補償:

補償股權比例=(1-當年度實際成立中心個數/當年度中心建設指標)×投資方屆時持有的股權比例

如公司當年中心建設指標達到獎勵標準,投資方應按照下列計算公式向創始人給予現金獎勵:

獎勵金額=(當年度實際成立中心個數-當年度中心建設指標)×每家獎勵金額(如每家5萬元)

(3)如公司同時未達到銷售收入指標和中心建設指標,則創始人承諾按照上述兩種補償股權比例較高者向投資方進行補償;如公司同時達到銷售收入獎勵指標和中心建設獎勵指標,則投資方承諾按照上述兩種獎勵金額較高者向創始人進行獎勵

(4)上述股權補償逐年實施,公司應在收到投資方關於公司未滿足經營指標承諾而要求股權補償的書面通知後30個自然日內將上述補償股權比例按照1元轉讓給投資方,公司、創始人及原股東有義務配合投資方簽署相關股權補償協議、修改章程、股權轉讓協議及決議等文件,並履行審批及工商變更登記的手續。

(5)如公司沒有完成指標任務,與指標任務相差較大,創始人每年最大補償股權比例為3%。

6、回購權

(1)如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及20__年度當年經審計的、主營業務銷售收入低於本條第5款約定的當年銷售收入指標的50%,或20__年度、20__年度公司經審計淨利潤為負,投資方有權要求創始人或公司按照下列價格回購投資方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權。回購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回購價格=投資方的投資金額+投資方的投資金額×10%×投資方持有公司股權天數/365–投資方持有公司股權期間取得的現金紅利

(2)如公司、創始人或管理層發生違背承諾,嚴重違約的情況,投資方有權要求創始人按照本款規定的價格和條件履行回購義務,回購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回購價格=投資方的投資金額+投資方的投資金額×10%×投資方持有公司股權天數/365–投資方持有公司股權期間取得的現金紅利

(3)自本次投資完成之日起36個月內,如投資方委派董事支持公司上市且公司符合上市條件,但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否決公司上市計劃,則投資方有權要求創始人按照本款規定的價格和條件履行回購義務,回購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回購價格=投資方的投資金額+投資方的投資金額×15%×投資方持有公司股權天數/365–投資方持有公司股權期間取得的現金紅利

(4)自投資方書面要求創始人回購股權之日起30個自然日內,公司可協調第三方按照上述回購條件及價格受讓投資方持有的公司股權,視同創始人已履行回購義務;

(5)自投資方書面要求創始人回購股權之日起45個自然日內,創始人應支付投資方全部回購價款,投資方收到全部回購價款後15個自然日內應配合公司、原股東辦理股權轉讓手續;

(6)公司及創始人無權強制回購投資方本次投資後所持有的公司股權。

7、領售權

在滿足本條第6款約定的回購條件的情況下,如創始人或公司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回購義務、支付股權回購價款,或未能促使第三方按照回購條件及價格受讓投資方持有的公司股權,則投資方有權通過兼併、重組、資產轉讓、股權轉讓或其他方式發起向其他第三方(以下簡稱“收購方”)出售公司部分股權或全部股權,對此創始人承諾如下:

(1)對投資方發起的出售公司股權的提案不行使否決權;

(2)根據投資方或收購方的要求,簽署、遞送所有與公司出售股權有關的文件並積極採取支持行動;

(3)如採取股權轉讓的方式進行公司出售,同意按照與投資方相同的條件向收購方轉讓其所持有公司的全部股權。

8、知情權

公司及創始人承諾按照下列要求向投資方及投資方委派的董事及時提供公司準確、真實、完整的相關資料,並接受投資方委派人員對公司財務資料進行查閲:

(1)根據投資方的要求,每月20日前提供上月的財務報表和業務報告;

(2)根據投資方的要求,每季度/每半年結束後30個自然日內提供經公司董事長、財務總監簽署確認的未經審計的季度/半年度的合併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3)根據投資方的要求,在每季度/每半年結束後45個自然日內提供經公司董事長、財務總監簽署確認的重要聯營公司和子公司未經審計的季度/半年度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4)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60個自然日內提供公司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並在會計年度結束後3個月內提供公司經具有證券從業資格且經股東會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合併財務報表;

(5)每一會計年度開始前30個自然日內提供公司新一年度收入和資本預算計劃;

(6)公司應當提供下列信息:①投資方希望知道且與投資方利益相關的;②為投資方自身審計目的而需要的;③為完成或符合有權的政府機關的要求,投資方要求公司提供的其他一切有關公司運營及財務方面的信息;以及④公司收到任何關於全部或部分收購公司、公司的任何資產或任何下屬企業的正式報價及意向信息等。本款項下的信息應於投資方提出書面要求之日起一個月內提供;

(7)公司董事會、股東會會議結束後10個自然日內提供相關會議紀要(投資方需要的前提下);以及

(8)創始人及公司承諾按照要求向投資方及時提供公司的相關資料。投資方可能要求該等信息以特定格式彙報,如果該等信息不為公司所能即時提供或者無法以要求彙報格式提交,公司應當盡其所能按照投資方的要求取得、整理、編輯此信息。

9、重大事項決定權

本次增資完成後,對於公司(包括子公司及實質性子公司)的下列重大事項應得到投資方及股東一致通過方可實施:

(1)通過、修改公司章程;

(2)成立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授權代表董事會行使質權;

(3)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

(4)員工期權計劃的設立和實施,包括授予數量、授予對象、行使價格、行使期限等;

(5)公司年度分紅計劃;

(6)公司的破產、清算、合併、分立、重組。

10、董事會決策權

本次增資完成後,公司(包括子公司及實質性子公司)下列事項需經包括投資方委派董事在內的半數以上董事通過方可實施:

(1)批准、修改公司的年度計劃和預算;

(2)處置公司的重要資產,包括房產、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及其他對公司業務持續運作產生重大影響的資產;

(3)在年度預算之外的、一次性超過300萬元人民幣的對外投資(包括子公司的對外投資)、合資、合作等;

(4)任何關聯交易(關聯董事不參與表決);

(5)改變公司薪酬體系;

(6)任何針對第三方的對外貸款、借款、擔保、抵押或設定其他負擔;

(7)委託或變更公司的會計師事務所(需要股東大會通過);

(8)修改公司的會計政策。

11、優先清算權

公司發生清算、解散、結束營業時,投資方有權優先於原股東享有優先受償權,按照下列兩種計算方法所得結果中較高者獲得受償:

計算方法一:投資方的投資金額+公司對投資方的所有欠款+投資方在公司已公佈但尚未執行的利潤分配方案中應享有的紅利以及應付而未付的利息

計算方法二:投資方按照持股比例對公司可供分配的財產所享有的分配額

任何兼併、收購、改變控制權、合併的交易行為,或者公司出售、出租其全部或實質部分的資產、知識產權或將其獨家授權予他人的,均構成本條意義上的清算、解散或結束營業。

第七條 股東權益的分享及承擔

自交割日起,投資方與原股東即按各自持股比例對公司享有和承擔相對應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公司治理

1、為加強公司管理,對於公司總經理、財務總監及董事會祕書的任命或變更需經投資方與公司討論後共同決定。(按公司董事會規則辦)

2、為改善公司的治理結構,本次投資完成後公司設立董事會,由五名成員組成,投資方委派一名董事;公司設立監事會,由三名監事組成,成員不變。

3、公司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及公司章程約定的事項在會議召開通知之日同時將會議資料向董事提交,通知以電子郵件、傳真或郵政快件方式向投資方指定的收件方發出。

4、公司建立的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及相關內控制度應當經股東大會通過,並確保公司的治理機制有效規範運行。

第九條 承諾及聲明

1、公司創始人向投資方承諾如下:

(1)對於任何由於公司歷史債務、責任(包括但不限於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範性文件規定等)造成的、審計報告中未能體現的任何債務或責任由公司原股東承擔,在本次投資完成後發現的,給投資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創始人承擔賠償責任;

(2)創始人及其控股或參股的關聯企業不直接或間接地從事或投資任何與公司業務構成競爭的同類型業務及存在關聯交易的業務;

(3)在本次投資完成前公司不存在任何尚未執行及擬執行的分紅計劃。自交割日起,公司的資本公積金、盈餘公積金、未分配利潤等由增資完成後的所有在冊股東按各自的股權比例共同享有;

(4)未經投資方書面同意,創始人不得直接或間接的方式轉移、轉讓、質押、抵押或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權;

(5)如經過股東會批准同意的公司融資需創始人提供擔保支持的,創始人同意無條件為公司提供相關擔保支持;

(6)本次投資完成後,創始人確保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高級管理人員(獨立董事除外)簽署相關承諾,保證自本次投資完成後3年內不主動從公司離職,如在此期間離職的,自離職之日起3年內不從事或投資任何與公司構成競爭的業務;

(7)公司在開展業務過程中發生違法經營情形而被主管部門處罰的,給投資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公司或創始人承擔賠償責任;

(8)公司(包括子公司)出資不到位或抽逃出資而被主管部門給予處罰的,給投資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所涉股東或創始人承擔賠償責任;

(9)公司歷史沿革過程發生的歷次股權轉讓雙方如發生股權糾紛而給公司或投資方造成損失的,由創始人承擔賠償責任。

2、投資方向公司作出聲明或陳述如下:

(1)投資方決策委員會對本次投資的最終批准;

(2)投資方完成商業、業務、財務及法律的盡職調查且調查結果令投資方滿意;

(3)投資方本着股東利益最大化、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則,合理使用投資方享有的所有優先權利,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相關問題;

(4)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投資方享有的隨售權、反稀釋權、回購權、領售權及優先清算權在公司正式遞交上市材料之後自動終止;如公司上市材料撤回或上市申請未獲批准,則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投資方享有的所有優先權利自動恢復。

3、本次投資完成後,公司及創始人承諾按照下列約定的時間完成相關工作:

(1)本次投資完成後【1】年內,創始人分期或一次性向公司補足資本金,補足金額以會計事務所出具的數據為準;

(2)本次投資完成後【12】個月內,創始人向投資方提供本次投資前公司歷史沿革過程中發生的歷次股權轉讓支付股權轉讓款的憑證或轉讓雙方簽署的聲明,確認歷次股權轉讓款已付清、轉讓雙方不存在任何潛在的股權或債務糾紛;

(3)本次投資完成後【3】個月內,公司(包括子公司)按照經投資方認可的方案與全體員工簽署勞動合同,並與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其他重要崗位員工簽署保密協議及競業禁止協議。

第十條 交易費用的支付

1、本次投資過程中,協議各方各自承擔發生的日常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通訊費、文件製作費等;

2、如投資方按照本協議完成投資,則投資方為完成本次增資而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所需支付的律師費、審計費等費用(以下簡稱“中介費用”)由公司最終承擔,上述費用總計不得超過萬元人民幣。

3、如投資方未進行投資,則上述中介費用由投資方承擔。

第十一條 保密和不可抗力

1、保密

各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年內,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政府有關機構要求外,未經本協議各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及其僱員、顧問、中介機構或代理應對其已獲得但尚未公佈或以其他形式公開的、與本次增資相關的所有資料和文件予以保密。

2、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協議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騷動、暴亂、戰爭及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明文規定且對外公佈的上市規則變動等)影響而未能實質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應予終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其他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個工作日內以本協議規定的通知方式將有關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上的適當證據提供給其他方。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可能及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不可抗力事件對其履行協議義務的影響;和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或其影響終止後,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和賠償

1、本協議各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規定,以下每一事件均構成違約事件: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實質性義務或承諾,以至於其他方無法達到簽署本協議的目的;

(2)公司或創始人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投資方享有的權利以及公司、創始人向投資方作出的承諾、聲明、保證等。

2、公司、創始人發生違約行為的,投資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進行改正;違約方自收到投資方的書面通知之日起30個自然日內未予改正的,投資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行使回購權。

3、創始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股權補償義務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股權補償對應的投資方出資金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投資方違約金。

4、公司或創始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股權回購義務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股權回購價款的千分之三支付投資方違約金。

第十三條 協議的解除

1、協議解除

各方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方式共同解除本協議。

2、單方解除

(1)如本協議第五條所述的先決條件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三十日內尚未全部得到滿足的,則投資方有權在上述期限期滿後、增資到位之前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單方解除本協議,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2)如公司或原股東存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違約行為,在投資方增資到位之前,投資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單方解除本協議,並有權另行向公司或原股東主張因其違約行為造成的投資方全部實際直接經濟損失的賠償。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及適用法律

1、任何因本協議的解釋或履行而產生的爭議,均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方式加以解決。如協商未果,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在該等爭議發生後三十天內,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在有關爭議的協商或訴訟期間,除爭議事項外,本協議各方應在所有其它方面繼續其對本協議下義務的善意履行。

3、本協議及任一最終文件(除非基於適用法律的規定)都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適用衝突法原則)。如若因為執行此協議產生任何爭端,敗訴方都應承擔相應的合理的律師費用。

第十五條 協議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經各方正式授權代表簽署後生效。

2、本協議的簽訂、履行、修訂、解除和爭議解決等均應受中國法律管轄並依其解釋。

3、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須經各方共同簽署書面文件;未經其他各方同意,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協議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

4、各方聯繫方式及地址如下,如果各方要求變更相關內容的,應當提前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

(1)公司代表:,聯繫地址:,聯繫電話,傳真號碼及郵箱地址;

(2)原股東,聯繫地址:,聯繫電話,傳真號碼及郵箱地址;

(4)投資方,聯繫地址:,聯繫電話,傳真號碼及郵箱地址。

5、公司根據工商局要求提交公司章程或另行簽署增資協議,相關文件內容與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的約定不一致的,以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約定為準。

6、本協議中文正本一式份,各方各持有一份,其餘用於辦理工商登記備案之用。

(以下為本《股權投資協議書》附件及簽署頁)

(本頁無正文,為本《投資協議書》簽署頁)

協議各方簽署:

被投資企業:

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原股東:

投資方:

(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一:資金使用計劃

附件二:高級管理人員名單

附件三:陳述、保證和承諾

公司及創始人的一般陳述與保證

公司及創始人個別及共同地向投資方做出以下陳述與保證:

1、關於公司主體資格和業務經營,除了已向投資方披露的情形以外:

(1)公司是合法成立並存續的有限公司,擁有合法資質,並依法進行年檢;

(2)截至本次增資前,如存在出資不到位或其他出資瑕疵,由創始人連帶承擔補足出資義務;

(3)迄今為止,公司開展的業務行為在所有實質方面均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及其章程的規定;

(4)公司持有其現有資產及開展現行業務所需的全部執照、批文和許可,公司所有權/存續的合法性、財務狀況、盈利、業務前景、聲譽或主營業務未出現重大不利變化或涉及潛在重大不利變化的任何情況;

(5)公司除其目前在正常業務過程中所從事的業務活動外,不改變公司目前的主營業務,亦不終止目前進行的主營業務活動;

(6)公司應將其知曉的並且可能對公司業務的特點和性質有重大影響的有關事項的任何公告或其它信息通知投資方;

(7)向投資方所出示、提供、移交的有關公司資產和負債等全部財務資料及數據均為合法、真實、有效, 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8)公司不存在重大隱性債權債務糾紛,未有潛在的或正在提起的針對任何一方的重大的訴訟、法律程序、索賠或行政處罰;

(9)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公司及其創始人已獲得了簽署並履行本協議的授權,並具有完全法律權利、能力和所有必需的公司授權和批准以達成、簽署和遞交本協議並完全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2、不違反法律或無利益衝突

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將不違反公司章程或其它組織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沖突,亦將不違反對公司具有約束力的合同性文件的規定,或者與之有任何利益衝突。

3、充分披露

(1)就公司及其創始人合理所知,不存在任何與公司資產或業務有關的可能對公司資產或業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而且公司及其創始人未向投資方披露的任何事實;

(2)就公司及其創始人合理所知,公司及其創始人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或保證,或根據本協議所進行的交易而向投資方提供的任何陳述、保證或説明,均不存在任何對重大事實的虛假、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隱瞞。

4、自本協議簽署日至交割日,上述陳述與保證均是真實、完整和準確的。

5、公司及創始人向投資方承諾,本次投資完成後,投資方按照股權比例享有各項股東權利;

6、創始人承諾並保證其與公司之間無任何其他影響或損害投資方作為公司股東之權利或權益的任何安排;

7、公司和創始人承諾,除公司已向投資方披露的情況外,公司目前不存在其股權、房產、土地使用權、商標、專利或其他重要資產被設定抵押、擔保或存在其它權利負擔的情況;如果本協議簽署後發現有未披露的房產、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擔保或其它重大權利負擔的,投資方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或要求創始人代為清償債務以免除公司的相應債務;

8、公司和創始人承諾,截至本協議簽署日,公司不存在任何未披露的因違反法律法規而遭受任何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的行為;如果本次增資完成後發現本協議簽署之前公司已存在任何違規經營而使公司可能遭受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的行為,創始人承諾由其承擔全部責任;

9、公司和創始人承諾,公司與第三方的協議、合同均已或將能得到合法、完整的履行;如果由於本次增資登記日前公司的任何已發生的行為而需要向任何第三方承擔重大賠償責任,且該等情形未向投資方披露的,創始人承諾由其承擔全部責任並補償公司因此遭受損失;

10、創始人承諾,本協議簽署後,如公司需要根據適用的中國法律為其聘用的員工補繳任何在本次投資完成日前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或其他費用的,創始人承諾由其承擔該等補繳義務;

11、創始人承諾,本協議簽署後,如公司需要根據適用的中國税收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補繳任何在本次投資完成日前應繳納的税項(包括但不限於企業所得税、營業税、增值税等),則補繳義務將全部由創始人、承擔;

12、創始人向投資方同意、保證和承諾:創始人及其任何關聯方現在及將來均不得從事任何與公司現有主營業務(構成直接競爭的任何活動);

13、創始人及公司自本協議簽署日至登記日期間以與以往慣例一致的方式進行經營活動;

14、自本協議簽署日至登記日期間,公司允許投資方對其業務、資產和財務等狀況進行調查和訪談,並應根據投資方的合理要求向投資方提供該等調查所需的各項資料和信息;

15、自本協議簽署日至登記日期間,公司及創始人不得以股權或其他融資形式代替投資方的增資行為,或因前述目的與其他第三方接洽;

16、公司和創始人應盡其最大努力促使所有的承諾和保證得到滿足;

17、創始人對持有的公司股權享有完整的處分權利,不存在為其他個人或實體代持或代為管理股權的情形,亦不存在委託其他個人或實體代為持有或管理股權的情形,股權不存在質押、凍結等權利受限制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訴訟、仲裁或爭議等現實或潛在的法律糾紛。

公司(蓋章)

創始人(簽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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