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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合同(通用18篇)

承包土地合同(通用18篇)

承包土地合同(通用18篇)

承包土地合同 篇1

甲方:開魯縣麥新鎮雙合村 孫志敏

乙方:開魯縣麥新鎮十三排村

甲方在都日博代東甸子有人口地39畝,現承色給乙方,甲、乙方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期:八年(自20xx年3月20日至20xx年3月20日止)。

二、承包費:37440.00元。(答合同時付19200.00元,其餘18240.00元在20xx年12月30日付清)。

三、四至邊界:南至巴圖白音地邊兒,北至照日格圖地邊兒,東至圍欄,西至到圍欄。

四、.雙方責任。

1、承包期內甲方無權收回士地使用權,乙方無權解除合同。

2、合同期內如因政策變更,甲方應在30日內退還剩餘年限承包費,甲方藉故不退還屬違約行為。

3、此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違約方負一切法律責任。

4、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3月20日

承包土地合同 篇2

發包方:橫縣石塘林場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韋才佳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了籌集更多資金,促進本場經濟建設,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90畝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標的

二、承包期限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於種植短期作物(甘蔗、玉米、西瓜)等農作物。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2.義務

(1)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為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4)依據區、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安排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乙方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轉。

2.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六、承包金的數量及其支付期限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否則,乙方有權單方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乙 2.乙方如違反了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並要求乙方賠償給土地造成的損失;乙方超出合同規定付款期限的,則按每天萬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

1、在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嚴重毀損承包地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對乙方承包的土地進行調整,或按毀損土地面積在承包金中予以扣減,直至土地恢復種植能力;

2.甲方保證甲方相關人員在合同承包期內無故干擾、侵犯乙方的自主經營活動,如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必須予以賠償。

3.承包期內,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乙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4.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藉口或理由強迫乙方放棄或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更不得以劃分

5.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須配合乙方土地流轉事項,但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內若遇政府徵用,則除土地補償金歸甲方外,其餘款項一律歸乙方所有,未徵用部分則繼續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調整。

九、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有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伍份,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壹份用於向有關部門申領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十一、特別條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發包已報請相關部門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義務導致本合同無效,

十二、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xx年1月1日 20xx年1月1日

承包土地合同 篇3

甲方(發包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家庭地址: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合同。

一、土地承包的界定範圍

此合同承包土地的範圍是指土地及未發包給農民的周邊荒地。

二、土地用途

合同雙方約定乙方在合同期內對該土地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自主使用權。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期限

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具體如下:

1、乙方使用土地為林地的,期限為 年。

2、荒山承包期為 年。

3、承包期滿後,乙方及乙方指定的或合法的繼承人同等條件優先承包該土地。

四、土地的種類、位臵、面積

甲方將本村 ,東 ;南 ;西;北 約 畝(據實核算)土地承包給乙方,該土地具體方位見附圖1。

五、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費用現金每年度支付一次,當年度的承包費一次付清。當年度的承包費乙方在每年 元 月 日前支付。租金為每畝每年 元,以後每 年增加元。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承包費。督促乙方按進度實施開發工程。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在合同期內不得提高約定承包金。

4、確保原土地承包者同意將土地經營權承包給乙方經營的程序合法。(附甲方與甲方所屬的相關村民同意將土地經營權承包給乙方經營的書面文件,法定數量村民代表大會同意本承包合同的決議文書、簽字名冊)

5、在非不可抗力條件下保證乙方水、電、氣、路的正常使用,並給予乙方在水、電、氣、路方面與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6、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申請辦理國家對乙方經營活動中應享受的各項優惠政策及補貼。

7、甲方應保證該土地的正常使用,在該幅土地內不得有“插花”土地。如因個別土地糾紛不能確保乙方土地正常生產、使用,由此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得不到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實際在該地上全部投入及投入資金50%的違約金。

8、協助乙方及時辦理所承包土地的權屬登記證書。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承包的土地上,具有依法生產經營權及依法興建生產生活必須的建築設施的權利。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承包費。

3、乙方因病、故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權利義務的,由其指定的(未指定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人繼承本合同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4、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修建的基礎設施,必須依法。在不妨礙當地村民生產生活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干涉。

5、國家對乙方的經營中給予各項政策扶持,資金支付,由乙方接受,甲方不得佔有,挪用。

6、該土地因故被政府或其它三方徵用的,乙方地上附作物的補償,歸乙方所有。本合同未約定,但依法和相關規定歸乙方享有獲得的補償依然歸乙方享有。政策付予甲方及村民的土地補償歸甲方及村民所有。

7、本合同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按照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相關規定,土地上由乙方投資的附作物歸乙方所有。(土地現狀以甲乙雙方及林業部門的確認書為準。)

8、乙方的一切活動不得破壞當地的生態環境和不得造成水土流失。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供承包總面積的開發規劃書。

10、乙方必須在甲方所在地鄉鎮註冊公司,乙方為公司股東之一,負責承包土地的一切法律行為。公司成立後,本合同權利、義務全部由公司承繼。

八、除上述第七條第10款約定情形外,乙方不得隨意將所承包土地轉包給第三方。如確需轉讓,必須獲得甲方和李家集街道同意。

九、開發進度

第一年完成承包總面積的30%,第二年完成承包總面積的35%,第三年全部完成承包面積的開發。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因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造成乙方開發計劃無法實施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2、如乙方拖延承包金超過規定交納時間半年或造成嚴重環境污染,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付承包金的,由乙方向甲方按承包金的2倍支付違約金。

4、甲方與原土地承包人土地經營權退回程序不完備或不合法導致本合同不生效及其他後果導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該土地、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5、由於乙方造成甲方的環境污染,乙方需依法向甲方賠償相關損失和治理費用。

十二、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承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及其他補充書面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甲方與該幅土地原承包者同意將土地經營權承包給乙方經營的書面文件)、(村民同意本承包合同的決議文書、簽字名冊)。

附件2:地塊詳細的四至座標、區位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鄉政府批准或備案意見(蓋章):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 篇4

發包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承包方:_ 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鄉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 四川省仁壽縣北斗區城堰_鄉 磚房村新田灣 一等地和麪積 畝二等地面積_____畝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2.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3.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4. 在合同期內甲方要負責有關農田基本建設(如溝渠、公路、水池等)的維修或修建,乙方一律不負責。

5.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六、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6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共貳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發包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土地合同 篇5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採用_______________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______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置(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説明,並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______元/畝,(或實物______公斤/畝),合計______元(或實物______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土地合同 篇6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平等自願原則,甲乙雙方達成共識;甲方自願將自己所有的承包地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承包土地名稱:甲方將位於寧陽縣高村莊給乙方,地鄰東鄰 、西鄰 、南鄰 、北 地共計 畝。

2、承包期限共年月日啟到年日止。

3、承包土地用途:種植生產經營。

4元;第五年至第拾年每年每畝 元。

5、乙方每年交租金一次;交租年份的月日之前現金方式交付租金,以甲方收到租金後出具的收款憑證為準;未能按時交租金超過30天視為方自動放棄合同。

6、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行為;

(2)、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繳方式收繳租金;

(3)、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7、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牌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國家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地上物相應的補賞;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回覆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約定土地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繳納租金;

(6)、承包合同到期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8、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賞對方的經濟損失;

(3)、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玉國家建設徵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其土地地上附屬物補賞款有乙方享有,土地補賞歸甲方,甲方有協助義務。

9、本合同如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合同。

10、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認證單位: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 篇7

發表方代表人:

承包方代表人:

總則

第一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章 承包的土地、期限和承包金

第一條 甲方發給乙方的地塊於東章西村北臨河土地面積100畝。

第二條 本合同土地承包使用年限為20xx年,從20xx年5月26日起到2040年5月26日止。

第三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每畝1000遠,共計4000000元人民幣。

第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乙方於20xx年5月26日向甲方交付承包金4000000元

第三章 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權,有權自主組織經營和處置產品。

第六條 乙方必須按期如數繳納承包金。

第四章 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甲方有權按時如數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第八條 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九條 甲方負責協商解決甲方村民與乙方之間產生的矛盾與糾紛。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 因國家政策、重點項目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自動解除,承包土地上的一切附屬物賠償歸乙方,地權賠償歸甲方,在土地使用期內如有國家徵收其它特產税有乙方負擔。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每年的12月31前乙方不能按期繳納承包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5%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負責賠償

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法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一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 承包方:

簽訂時間:年月日

承包土地合同 篇8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承包土地合同 篇9

甲方:_____村民委員會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_____方式取得甲方__________(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__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_____以北、現_____以西與_____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_____;

南至:_____;

西至:_____;

北至:_____。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_____年不變,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_____(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_____。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萬元、退還乙方承包_____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_____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___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四】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二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二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税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税______元,納税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⒋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户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户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税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税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户主:______(蓋章)

承包土地合同 篇10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 縣 鄉(鎮) 村_ 村民組( )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四至界限。

四、轉讓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 元一次性結清。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六、甲方轉讓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 篇1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進一步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維護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增強村集體為羣眾辦事的物質保障,現經雙方協商同意,以互惠互利的原則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辦法》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本鄉村土地等資產承包管理實際情況,同時嚴格按照號文件規定擬定本承包合同書。

一、土地承包期限、承包費和付款方式

甲方將把集體畝土地(機動地、紅棗園、其他果園、開墾地、或元)給乙方承包年,合計元(大寫:元)乙方自願承包,承包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為準。地上附着物:紅棗樹株、楊樹棵、胡楊樹棵、沙棗樹棵、其他棵。(以現場盤點數為準)

土地坐落位置:

東:

南:

西:

北:

二、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後,不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前提下,對承包地進行農業生產經營,乙方不得從事非農業性生產經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其他土地)的使用權每畝元,按照年承包費元,(大寫: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的有關規定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按照法律有關規定,有土地使用、收益自行分配、經營等權利。

2、乙方應在每年1月10日前向甲方交清本年度承包費。若乙方能夠提供正當理由並向村委會遞交書面申請的,村委會認為理由合理,可以適當延長交款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個月,乙方在延期的1個月之內仍不能交清承包費,甲方視為乙方無能力繼續承包經營,收回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並作為合同自動失效終止合同。若乙方不能提供正當理由並不按約定期限內交納承包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乙方收取當年的承包費外另收去當年承包費的50%作為合同違約金。

3、乙方做好承包地上的附着物的管護工作。在承包當年內需補栽的紅棗樹株,由甲方提供紅棗苗,從第二年起需補栽的紅棗苗由乙方承擔負責補栽,補栽費用和管理費用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承包期限屆滿時無償交給甲方。

4、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種植、補栽紅棗樹、施油渣、施農家肥、嫁接、修剪、刷白灰、樹底下堆土、環割、環剝等所有的管理工作並按照科學管理要求進行,同時乙方保證樹苗成活率、嫁接、修剪、除草、澆水等工作的按時進行,病蟲害防治,防止農業機械、牲畜、人為損害、要保證留出隔離帶的100%。要保證對紅棗樹每年施肥,保證紅棗地無雜草,在以上管理工作的進行必須服從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若不服從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向甲方另交付承包費的50%作為合同違約金。

5、乙方承包土地後,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義務工和積累工、水費自行承擔,同時還要承擔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統一安排部署,對承包的土地村民小組排隊澆水,因乙方原因未澆水上的,村委會和村民小組不承擔責任。

6、在合同期間,國家法律法規有變動,此合同按國家新規定做調整。

7、在合同期間,若有國家重點項目為原因徵用承包土地,國家土地補償費、土地徵用費等補貼歸屬甲方,從中給乙方適當給於當年農業生產損失的補償,若土地徵用事件發生農田閒空時發生,不再給承租方支付損失。同時合同自動解除。

8、在合同期間,若乙方在承包土地上要增設農田水利基本設施,必須爭得甲方的同意、指導。乙方自行增加的農田水利基本設施費用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合同期限屆滿時,無損無缺的無償交付甲方。

9、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將把土地包括地上附着物無損無缺的無償交付甲方,若出現附着物缺數、損害現象,乙方按照當時的市場價3賠償損失。

10、在合同期間乙方要接受甲方的監督,在合同期間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法律法規,村委會安排的義務勞動,衞生等集體活動,不能發生非法宗教活動,若發現一次甲方和鄉政府有關部門有權終止合同,同時處罰乙方並沒收當年的紅棗收益。

11、在合同期間,乙方無權將把承包土地轉包或者其他形式流轉。若發生此類現象,乙方與第三方所簽訂的合同書無效。並追究乙方的責任,並收回土地的承包權。

12、在合同期間,發生颳大風、暴雪、暴雨等自然災害,棗樹受到損失的,乙方不承擔棗樹損失責任,但要做好預防工作。

13、在合同期間乙方不能使用我縣規定禁用有害激素類的藥物,如920和膨大素等,若使用上述激素類藥物經科技人員檢測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退還當年的承包費。乙方環割棗樹時,必須按照相關部門技術要求操作,違反技術要求的,甲方對乙方按每畝5000元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4、如在合同期中,乙方無力支付承包費用,前期所交承包費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照縣鄉的農業生產統一規劃的要求,有權向乙方統一安排部署農業生產。

2、甲方保證補栽和嫁接的紅棗地按輪水程序排水。

3、在承包期間,若乙方積極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部署以及做好紅棗管理工作,甲方首先考慮承包期限屆滿後乙方的繼續承包經營。

4、在承包期內,國家的退耕還林等政策性補貼均歸屬甲方。

五、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在合同期間,若甲方違約合同條款,向乙方支本合同總承包費的25%作為對甲方的違約賠償。

2、乙方的違約責任:在合同期間,若乙方違約合同條款,按照本合同總承包費的25%作為對甲方的違約賠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六、合同糾紛的處理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處理

七、其他事項:

1、在承包期內,乙方對承包土地不得進行任何方式的流轉土地,若乙方在承包期內因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承包經營,向甲方提前3個月提出書面申請,並付清當年承包費,甲方同意後方可終止合同的繼續履行。

2、此合同的履行必須服從《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和的有關規定。

3、此合同經縣農經局鑑證之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方可生效。

4、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鄉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鄉農經站)保存一份,合同鑑證單位(農經局)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土地合同 篇12

發包方(甲方): 村(居)委員會 承包方(乙方):

為了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的土地使用權,維護農村土地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的穩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發包土地概況:

1、該地塊為 新增耕地,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2、土地承包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土地承包費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發包的土地擁有土地所有權,依法監督乙方在承包的土地上進行農業種植生產。未經批准,不得改變土地用途。

2、指導、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合理利用保護土地。執行市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指導乙方搞好種植業產業結構調整。

3、依照國家的政策、法規,每年度積極協助有關部門搞好乙方應承擔合法税費的落實上交等工作,監督乙方積極完成。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從實際出發積極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5、充分發揮管理職能,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及時調解、處理生產經營中的糾紛矛盾、確保承包合同的履行與兑現。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土地承包期內,依法享有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土地流轉權、以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的權利。

2、土地承包必須遵守法律、法規,自覺保護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土地用於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挖掘開發土地使用資源,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積極改善生產條件,培肥地力。管好用好承包土地內集體興建的水利設施等附屬物。

4、按規定,及時向甲方繳納每年的土地承包費。

5、根據鎮(街道)村兩級的種植業結構調整計劃,積極發展高產高效農業,提高土地產出效益。

四、雙方商定

1、承包期內,乙方自願交回承包地的,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上報發包方同意,辦理相關手續。

2、乙方按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必須報請甲方備案,屬承包經營權轉讓的還必須報發包方批准,並在甲方指導下,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甲方及時登記土地使用、流轉管理台帳。

3、在承包合同有效期內,國家徵用土地,甲乙雙方都應服從,甲方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組織“村莊規劃”和基礎設施建設,乙方應積極配合,有關事宜按上級政策規定辦理。

4、在承包期內,乙方必須於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交清本年度的土地承包費。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未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違約方應向對方繳納(違約金額的) %的違約金。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負責賠償。

六、其他事項

七、合同期限及管理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山東省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合同管理條例》辦理。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

發包方: 代表人(章) (簽章)

年 月 日

承包方: 代表人(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 鑑證員(章) (簽章)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 篇13

甲方: (轉讓方)

乙方: (接收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山東省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並經 同意,訂立本合同,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 畝,四至: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轉包給乙方使用。

二、轉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土地的用途: 等。

四、轉包的價格及支付方式:

(一)轉包總價款 元(大寫: 元整)含地上附着物包括 等結價款及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土地承包費用。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轉包費用 元,餘款於 年 月 日前付清。 甲方應將該土地承包合同原件移交給乙方 。

(二)土地租金採取預交形式,每畝土地按每年 元計算。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包費用由甲方支付 (甲方須將 收據移交給乙方);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乙方向 支付,每10年支付一次。承包土地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不含田埂)。

五、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地上附着物包括: 等所有權、使用權及處置權均歸乙方所有,甲方應將以上所述地上附着物有關證明材料移交給乙方;甲方應協助將電力使用權過户給乙方。

六、本合同簽訂之前與該租賃土地有關的經濟糾紛均與乙方無關,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合同期內乙方可以轉包給第三方,與甲方無關;合同期滿,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八、違約責任:如任何一方未到期解除合同或不執行本合同,即視為單方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應按未履行合同轉包額的20%賠償對方損失。

九、合同期內如遇政府或企業徵用土地,或其它原因終止合同,乙方在承包期內對土地的投入,包括青苗補償費、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及其它費用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補償給乙方,雙方合同自動終止。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及監證機關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村委會(蓋章):

監證機關(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 篇14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縣______鎮(鄉)_____村___社,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 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 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 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 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税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税______元,納税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⒋ 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户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户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税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税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 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 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 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 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鎮(鄉)______村______社(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户主:______(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承包土地合同 篇15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________縣________鄉________村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承包户主 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__,東至________,西至 ________ ,南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__畝,二等地________畝,三等地________畝,四等地________畝,地塊編號為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或地籍圖)……。

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排他的使用權,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為 ________。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有權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轉租轉包行為不免除甲乙雙方依本協議應享有和承擔的權利義務。

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________年,從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承包費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為________/畝年。承包期內,土地承包費標準不變。承包費的支付方式為一年內分二次支付,首期不遲於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遲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尊重乙方以種植、養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2.本協議所指承包權範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座標圖內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間。

3.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手續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擔。

4.乙方可以將承包的土地部分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時應保持土地的農業用途及符合本協議的規定。

5.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作為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

6.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設定抵押、質押,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實現抵押、質押權時,買受人僅得進行農業目的的使用,並不得與本協議的原則發生衝突。

7. 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只有在乙方明確拒絕繼續承包時,甲方才可以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

8. 為實現農業生產經營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設的附屬設施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9.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於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10. 甲方應積極配合一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一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11.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收穫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林木採伐、運輸、加工、銷售等手續。

12.除林木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其他有關農業資源登記手續或者收穫手續的,甲方亦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有關登記造冊、行政許可等事宜時,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費用。

13.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築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乙方有權拆除。甲方擬接受該財產的,應當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重置成本價值。

14.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農作物為當年生草本農作物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穫之時。

15.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收穫的林木、多年生農作物的,甲方應當接受該財產,並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市場價值。

16. 乙方有權在其建築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林木、其他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成果上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

17. 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祕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有代收乙方應當上交有關税費的權利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4.甲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5.甲方應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6.甲方應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7.甲方應提供有關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8.甲方應當為乙方全力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9.如發生一切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採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於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10.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署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他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2. 甲方拒絕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當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該損失計算標準為1000元/畝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支付乙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3.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費的,應支付甲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4.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費過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時,乙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前設定的承包費。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承包費時,甲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後設定的具體土地地塊。

5. 任何一方的重大違約行為完全破壞雙方合作基礎的,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時,他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損失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八條 其它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村委員、(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土地合同 篇16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承包方)(受讓方)

地址: 地址: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及温室大棚轉讓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自己承包的用於温室大棚生產的承包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同時將温室及大棚一併轉讓給乙方。

二、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於非農生產。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甲方流轉給乙方承包的土地-畝,該土地具體位置(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説明,並附土地現狀平面圖)。轉讓的温室大棚的建築面積平方米,温室建築標準、大棚建築標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元。(或約定分期支付)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可計算的可得利益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土地發包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不按時依法交納有關部門收取相應的税費的。

十、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承包方) (受讓方)

年月日年月日

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批准或備案意見(蓋章):

承包土地合同 篇17

發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鄉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_________鄉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並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包的土地一併歸還甲方。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並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找範文就來 。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附 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承包土地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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