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買賣合同標準格式(精選5篇)
- 買賣合同
- 關注:2.71W次
貨物買賣合同標準格式 篇1
____年__月__日[填寫簽約時間]
______________[填寫簽約地點]
(注:如合同內容少,可不附此頁。)
(注:在本合同文本中,標有“★”的為必須具備且不能擅自更改或刪除的語句,如果確需更改或刪除,應請示本單位法律部門同意後方可更改或刪除;標有“” 的為法律規定條款或合同通常必備條款;標有 “”的為合同各方協商確定的條款;標有 “*” 的為合同選擇性條款。
斜體文字僅供在簽訂合同時作為提示之用,最終版本的合同文本應當將斜體文字刪除。
本合同是通用格式文本,在具體合同簽署前必須經本單位法律部門審核,以審核後文本為準。) 買賣合同
甲方:(注:須填寫營業執照登記的單位全稱)
註冊地址: (注:以營業執照為準) 郵編:
通訊地址:(注:以實際辦公地址為準)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注:須填寫營業執照登記的單位全稱)
註冊地址: (注:以營業執照為準) 郵編:
通訊地址:(注:以實際辦公地址為準)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填寫甲方全稱](以下簡稱“甲方”)和[填寫乙方全稱](以下簡稱“乙方”)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
2.品種:
3.規格: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4.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照 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 。
2.計量單位和方法: 。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賣方代辦運輸的,運輸途中允許有
( )%的自然增(減)量,交貨數量允許有( )%的正負尾差,結算時以實際交貨數量為準。 。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1.產品包裝應符合現行包裝標準規定執行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證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以符合運輸規定要求。
2、因乙方原因,由於包裝不當而引起的產品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產品鏽蝕,乙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3.包裝完整,原件數量短少或規格品種不符,經甲方查詢乙方應給予解決。
4.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説明書。 (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由誰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 。
2.交貨地點: 。
3.運輸方式: (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 (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 。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 ;
2.驗收方法: (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標準: ;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 ;
5.驗收如發生爭議,由 檢驗機構按 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 ;總價: (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 ;
貨款的支付方式: ;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 。
3.預付貨款: (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 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 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符合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 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 %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 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 。
第十一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 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 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 。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的定義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雙方控制範圍、無法預見、無法避免或無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這類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政府行為、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它任何無法預見、無法避免或者無法控制的客觀情況。(注:雙方可以增加列舉)
2、不可抗力的後果
(1)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內自動中止,並且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為中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為此遭受懲罰或承擔責任。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門或公證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使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3) 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公正解決方案,並且要盡一切合理努力使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第十三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根據其作出解釋。(若有涉外因素不得擅自刪除本條款。)
(在以下兩種方式中擇一使用。)
1、仲裁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產生於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填寫仲裁委員會名稱]按照申請仲裁時該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填寫仲裁地](選貿仲時可約定仲裁的地點)仲裁解決,其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注:可選的仲裁機構主要有下列幾類:一是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該會有北京總會、華南分會和上海分會。具體仲裁地點可選擇總分會所在地,也可根據需要或自身的法律環境和資源,選擇合適己方的地點仲裁,貿仲認可異地仲裁;二是在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直轄市及部分設區的市設立的仲裁委員會;三是其它國際商事仲裁機構,如國際商會仲裁院、瑞典斯德哥爾摩仲裁院、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等)
2、訴訟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產生於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任何一方有權依法向[ ]人民法院(或[ ]鐵路法院)起訴。(注:
(1)各地鐵路法院受理範圍有所差別,但鐵路法院對我公司最有利;(2)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5條“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關於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注:當事人在選擇爭議解決方式時,應選擇比較瞭解、熟悉,能依法、客觀、公正處理糾紛的機構。特別是可以選擇與合同有關的鐵路法院進行爭議處理。仲裁和訴訟只能選擇其一,如二者都選,將導致仲裁條款無效。對於仲裁機構的名稱應準確,否則可能會出現不同的理解,可能會導致仲裁條款無效。)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注:合同期限表述方式任選其一:(1)至年月日終止;(2)在本合同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時終止;(3)至固定期限日//後終止;(4)……
2、未盡事宜由本合同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或修訂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為有效。書面補充協議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簽約地點:[建議填寫我方簽約主體所在地](注: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5條“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關於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簽約地點關係到發生爭議情況下,何地法院有管轄權的問題,因此簽約地點應儘量填寫對我方有利的地點,無論是否真實、客觀。建議將合同簽約地點確定為我方簽約主體所在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買賣合同標準格式 篇2
需方: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經供需雙方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商品明細(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國家食品安全、國家食品衞生標準執行。 (2)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需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3_日內向供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需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需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3_日內未通知供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需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供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需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需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需方違約責任:
1.需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供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需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供方方支付違約金。
3.需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供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
4.需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供方造成的損失。
5..需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供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供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第九條 供方的違約責任:
1.供方不能交貨的,向需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供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需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需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供方負責包換,並承擔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供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重新包裝的,供方負責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需方不要求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供方應賠償需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供方負責賠償。
4.供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需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2_日,需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供方索賠。
5.供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需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供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供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需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供方提前交貨的,需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絕提貨。供方逾期交貨的,供方應在發貨前與需方協商,需方仍需要貨物的,供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需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供方通知後_3_日內通知供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供方發貨。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2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或當地法院。
第十二條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
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需方:______(蓋章) 供方: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蓋章) 負責人:___(蓋章)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
貨物買賣合同標準格式 篇3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方式:(以時間為條件)
第八條 運輸:(是否要保險?)
第九條 定金:(不得超過總金額的20%)
第十條 應附的單據:
賣方向買方提供:
1.提貨單;
2.發票(vat?);
3.使用説明書;
4.保修單;
5.其他單據。
第十一條 裝運通知:(用傳真方式?)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保密?)
第十三條 攻貨時間:(與付款聯繫?)
第十四條 違約金:( 延期費?)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水災地區?)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約定法院管轄?)
第十八條 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貨物買賣合同標準格式 篇4
編號:
出借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經營週轉的需要向甲方申請循環借款,在自願、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過協商一致,當事雙方同意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循環借款,並達成以下各項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循環借款限額
一、甲方給予乙方的循環借款限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在循環借款有效期內,乙方在完善擔保條件後可在限額內循環使用該借款。
二、乙方不得將該資金用於雙方約定外及法律法規禁止的用途。
三、該循環借款限額是指在借款的有效使用期限內甲方給予乙方在同一時點借款餘額的最高限額,並非指期間內歷次使用金額的累計額。
四、甲方給予的上述借款限額並非構成甲方必須按上述借款限額足額發放的義務,乙方使用借款,需要逐筆申請,經過甲方逐筆同意後發放。
第二條 循環借款有效期
循環借款的有效期為 月,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寬限期為 個月,即循環借款項下的所有借款到期日不能超過 年 月 日。
該“有效期”是指本合同所約定的借款的實際發生期,即在該有效期內乙方均有權提出用款需求,借款發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合同》為準,《借款合同》和對應的借據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利率及費用
循環借款項下的借款利率為浮動利率,單筆借款的利率和收取方式由《借款合同》確定。
第四條 還款
本循環借款協議項下的借款償還方式由單筆《借款合同》確定。
第五條 擔保條款
本協議項下債務的擔保方式為抵押與保證,乙方需與甲方另外簽署《抵押合同》、《保證合同》。 擔保範圍為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義務和責任,包括乙方應償付的借款本息及其他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對乙方逃避甲方監督、拖欠借款本息、提供虛假資料、虛構借款用途、違約或違法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實施制裁,有權通過各種方式進行催收;
二、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隨時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借款及乙方應付的利息,或者停止發放本協議項下乙方尚能使用的借款金額:
1、乙方涉入或將要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糾紛;
2、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糾紛;
3、擔保人發生重大變故,致使其擔保能力受到嚴重損害的;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償債能力或乙方有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的;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一項義務,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乙方逾期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合同約定利率上浮50%計付罰息,直至本息還清為止;乙方逾期償還借款本息超過30日的,除按上述約定支付罰息外,還應按借款總額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為簽訂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信息與資料有任何一項虛假的,均應按借款總額的 3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此情況下,甲方有權以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借款本息。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送達乙方即生效。
3、因乙方逾期償還借款本息,甲方委託律師以非訴訟或者訴訟方式催收借款所發生的調查費、財產保全費、財產保全擔保費、案件受理費、律師代理費及其他合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發生違約行為後,甲方對其任何違約行為予以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行均不表明甲方對違約行為的默許或認可,也不表明甲方願意放棄追究乙方的任何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均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為確保乙方按時償還借款本息,乙方同意就本合同下的所有借款向公證處申請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在發生違約情況下,甲方可直接向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並向管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承諾,如逾期未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上述債務,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第十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就本合同的未盡事宜、變更事項達成的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 份,均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及 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貨物買賣合同標準格式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為發展農村經濟,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當地的資源優勢,改善人民羣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洪水坑屋背)荒山承包給乙方作茶葉種植開發,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荒山面積及範圍:
1、 甲方將坐落在洪水坑(屋背山)荒山承包給乙方進行茶葉 種植開發四至界線及面積以附圖標誌為準。
2、 乙方在承包面積內只種植茶葉,若乙方種植其他作物,甲 方將收回山場並沒收其上交的租金。如轉包給外村村民,乙方應補滿每畝租金20元。
二、 承包期限、開發期限、承包費及付款方式:
1、 承包期限為三十年,從20xx年11月1日至2040年11月 1日止。
2、 開發期限要求在20xx年12月30日前開好畦,20xx年3 月30日前茶葉種植完工,乙方必須在此期間開發種植完畢,到20xx年4月30日之前未開發視為乙方違約,甲方無償收回承包合同另行發包。
3、 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按承包每年每畝陸百元租金一次 性付清,暫收面積100畝,計人民幣六萬元整,實際數按林業站附圖為準,多還少補。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承包的荒山及原始附着物享有所有權,乙方只享有土地使用權和管理權。在承包期限內,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2、甲方應尊重乙方種植茶葉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任何正常 的經營生產活動。
3、在同等條件下,乙方用工優先使用甲方村民。
4、乙方應自覺遵守地方的村規民約。
5、本承包土地一但被國家徵用,乙方無條件讓出。國家補償承 包土地的經濟作物及地方設施費用,屬乙方開發的歸乙方,乙方尚未開發的歸甲方受益。國家政策性補助,按政策規定的受益人進行兑現。
四、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 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五、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乙方續包,若乙方不再續包, 承包範圍內土地上的植物及一切設施歸甲方所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人民政府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即日生效。(後附村民代表會議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20xx年 月 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maimai/qr8rw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