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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貨物買賣合同)(精選19篇)

買賣合同(貨物買賣合同)(精選19篇)

買賣合同(貨物買賣合同) 篇1

乙方在經銷期內必須完成銷售任務 萬元人民幣(按實際回款額計算),其中首批迴款 萬元,月度銷售比例及任務如下: (單位:萬元)  

買賣合同(貨物買賣合同)(精選19篇)

2、乙方在經銷期內必須完成銷售任務 萬元人民幣(按實際回款額計算),其中首批迴款萬元,月度銷售比例及任務如下:(單位:萬元)  

3、經銷期(包括試銷期和正式經銷期)內乙方保證完成月度銷售任務 ,按合同約定完成終端鋪貨,建設商超堆頭、端架。若在合約期內乙方連續累計無法完成兩個月度銷售任務,或不能按合同約定完成終端鋪貨數量和商超堆頭、端架建設數量,甲方有權取消經銷商資格。  

4、在試銷期內, 乙方完成合同約定的月度任務、終端鋪貨率、商超堆頭建設數量,則轉為正式經銷商,甲方發經銷商確認通知函。  

5、乙方保證合同指定產品均在限定區域內銷售,如竄區域銷售,甲方不予兑現銷售獎勵,並根據數量乙方支付甲方 _____元件-- _______元件的違約金,或甲方有權取消經銷商資格。  

6、乙方做好售後服務並積極維護品牌形象,同時負責做好產品包裝物的回收處理工作。  

7、乙方不得經銷與甲方產品名稱、包裝、風格相近的仿冒品或同類產品。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終止與乙方的合作。  七、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監督並杜絕竄貨現象的發生,以確保乙方在銷售區域內的合法權益。  

2、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過程中所發生的廣告媒體宣傳、宣傳品、促銷品、推廣活動等事宜,乙方應提出計劃方案,經甲方審核同意後,乙方即可安排實施。  

3、甲方協助乙方做好產品的售前、售中、售後服務。

4、保證提供乙方所需的貨源,負責做好市場的管理、指導工作;負責提供電視、軟性文章等宣傳媒體資料及終端培訓

買賣合同(貨物買賣合同) 篇2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顏色:  產地:型號:  發動機號碼:(拓印粘貼)  底盤號碼:(拓印粘貼)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車款人民幣萬元。包括三部分:定金、

第一筆車款和其餘部分車款。  

第三條: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當日付定金萬元,____日內再支付

第一筆車款現金萬元;其餘部分車款在該車辦理轉户手續前全部付清。  

第四條:乙方在收到甲方

第一筆車款之日,應立即交付無瑕疵的車輛及隨車工具,

第一買賣。(本文來自於範-文-先-生-網)瑕疵保證期為自車輛交付之日起一個月。並且保證他人對該車無任何權利要求。  

第五條:辦理轉户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税、費憑證。  

第七條: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第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權簽字人):乙方(授權簽字人):

買賣合同(貨物買賣合同) 篇3

供方: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上述內容可以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的表格填寫,也可以直接用文字表述)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三、交(提)貨的方式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地(港)費用的負擔

五、合理損耗及其計算方法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擔保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三、其他約定的事項

供方: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買賣合同(貨物買賣合同) 篇4

供方: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計量單位: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生產廠:_____________牌號商標: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

數量

單價(元)

總金額(元)

交(提)貨時間

備註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1.本合同按《民法典》、《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及有關民爆器材管理規定執行。

5.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6.結算方式及期限:

7.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費用負擔:

2.質量要求、質量標準:

8.違約責任:

3.交(提)貨地點、方式:

9.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

10.其他約定事項:

供方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電話: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

發貨單位:_____________

需方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電話: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

發貨單位:_____________

物資主管部門簽證意見:_____________

簽證部門(章)

(簽證不收費)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買賣合同(貨物買賣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1 甲方同意同乙方購買,且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_________設備(以下簡稱合同設備)用於_________項目。將由乙方提供的合同設備的內容詳見合同附件一(附件一中在列出設備外稱的同時也請列出分項價格)  

1.2 乙方負責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工作,由甲方提供必要配合。  

1.3 雙方同意附件中各項條款為合同不可以分割的部分,若附件與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二條 價格  

2.1 合同設備的價格(以下稱為: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價格清單詳見附件一。  

2.2 上述合同總價是固定的。  

第三條 付款條款  合同

第二條中確定的合同總價由甲方向乙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3.1 預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_____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同時提供甲方同等金額的資金往來發票。  

3.2 交貨款:在合同設備交貨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_____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元。  

3.3 驗收款:在合同設備驗收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_____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四條 合同設備的交貨  

4.1 所有合同設備應在合同正式生效後_________周內,(此周X為最晚交貨設備的週期),由乙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_________機場。貨物的導有權及風險在賣方將貨物交至承運人後轉移至買方。  

4.2 乙方應於交貨日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通知甲方,通知內容包括合同號、合同設備的名稱、數量、估計總重量與總體積,以及預計交貨日期。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應儘快向乙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第五條 合同設備的檢驗  

5.1 合同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設備運至交貨地點後____日內在進行。雙方應指派代表參加檢驗。  

5.2 設備開箱檢驗合格後,雙方簽署驗貨合格證書。  

5.3 如雙方認可的合同設備的小缺陷,並不影響設備性能,雙方仍然簽署驗貨合格證書,但是乙方應立即採取措施修復缺陷。  

5.4 如果在聯合開箱檢驗中發現貨物有任何缺陷,缺陷或與合同規定不符,雙方代表將簽署一份詳細報告,該報告將作為甲方要求乙方進行更換,修理或補充發貨的有效證據。如果確認為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取得補充或替換設備。如果確認為甲方責任,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後儘快向甲方補充或替換設備。  

第六條 保證與賠償  

6.1 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設備是全新並未使用過的。  

6.2 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設備的保修期與原廠商提供的保修相同,詳見附件。  

6.3 保修期內,乙方在收到甲方運於至指定地點(費用由買方負擔)的有缺陷設備後,應儘快將更換設備自費運至甲方。  

6.4 如果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

第四條的要求按時交貨,甲方有權以如下方式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從遲交貨

第三週起每週按遲交貨物總價的0.5%(百分之零點五)計,不足一週的時間計為一週。上述賠償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百分之五)。上述賠償不能解除乙方交貨的責任。賠償金的支付將被認為已足額補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因遲交貨甲方可能向乙方提出的間接損失)。  

6.5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按時支付合同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支付方式為:從規定的付款日次日起,按應付未付合同款額以每日0.5‰(萬分之零點五)計算滯納金,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本合同總額的5%。  

6.6 如果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執行延遲,則交貨週期相應順延。  

第七條 不可抗力  

7.1 如果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為不可抗力,如:戰爭、火災、颱風、洪水、地震或其他雙方共計為不屬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遲合同的執行,則合同執行相應延遲,延遲的時間等於不可抗力發生作用的時間。  

7.2 受影響的一方應將不可抗力的發生儘快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  

7.3 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終止或被排除後儘快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並通過航空掛號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終結或排除。  

第八條 仲裁條款  

8.1 所有與合同及合同執行有關的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則將該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8.2 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8.3 仲裁費用由敗X承擔。  

8.4 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是仲裁部分除外。  

第九條 保密條款  

9.1 雙方同意,在任何時候,不論是合同有效期內還是合同終止以後,對另一方提供的技術文件以及事務、業務或操作方法(下稱祕密信息)實行嚴格保密。  

9.2 一方保證,其依本合同所知悉的祕密信息只用於本合同的目的,不用於其他任何目的或向任何

第三方(包括單位、個人,也包括乙方的關聯企業如子公司、參股公司、母公司等)披露。一方承認並同意,對方是祕密信息的獨家擁有有者,將不直接、間接侵犯或損害對方對祕密信息的所有權。  

9.3 一方應只在下述情況下,方可以使用祕密信息:  

(1)出於評佑、論證將承擔工作的需要;  

(2)出於履行本合同的需要。  

(3)不論如何,祕密信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用於對對方不利、有損或相競爭的目的。祕密信息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被複制、全部或部分與其他信息編纂、透露給

第三方。  

9.4 一方除經按本合同許可外,不得傳播、透露祕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祕密信息可以向本方的代表和需獲悉祕密信息以輔助本方履行其義務的員工披露。一方保證,在上述本方代表和員工知悉祕密信息之前,向其提示祕密信息的機密性與專有性,並保證上述代表與員工同意接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整,根據此項保證,一方將向對方賠償因上述代表、員工違約披露、使用祕密信息造成的一切損失、費用(包括律師費)與其他支出。  

9.5 本條款構成獨立的保密協議,本條款的約定的對雙方的義務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本條款的效力於全部祕密信息的祕密性全部喪失時終止。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終止  

10.1 本合同簽約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條日期,即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10.2 如果發生以下情況,可視為合同解除或終止:  

(1)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一條 其他  1

1.1 本合同壹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

1.2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變更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成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1.3 任一方均不得向

第三方公開透露合同內容,除非事先徵得對方的同意。但如需將合同提交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則不需對方事先同意。  1

1.4 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1

1.5 本合同均按《民法典》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合同設備清單及價格(略)  附件二 原廠商提供的主要設備保修期(略

買賣合同(貨物買賣合同) 篇6

買賣合同(合同名稱)

買方:             (下稱甲方)  賣方:              (下稱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買賣雙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過平等協商,就     (合同名稱)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也可一、二、)賣方像買方提供     (買賣合同的標的,可以用列表式,把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單價、總價款和附加費用寫清楚),總價值    元。

二、 交提貨方式(應寫明是買方自提,還是送貨上門;是車板交付,還是賣方倉庫交付。不同的交付方式,其義務、責任是不同的)。

三、  質量標準(要明確依據什麼標準驗收貨物的質量,雙方可以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但應寫明適用的標準名稱、編號:沒有國家標準的,雙方可以約定其他質量標準)。

四、 賣方應當提供     部門(標的物須經有關部門批准才能出售的,這個條款就是必要條款)出具的證明文件(或者批准證書),因文件不全而導致合同標的物的所有權不能轉移給買方的,賣方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五、價格條款(明確貨款數額及貨物支付方式)。

六、驗收方式(可以寫明賣方應當提供據以驗收的必要的技術資料或者樣品。對標的物有異議的,應當明確在什麼時間內向對方提出方為有效)。

七、合同的履行期限(寫明履行的時間,分期履行要明確每一履行期的起至日期)。

八、擔保條款(雙方都可以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擔保要符合民法典的規定,擔保的方式可以是保證、抵押、質押等)。

九、包裝條款(貨物包裝要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物是否回收,包裝的價款由誰承擔等,雙方應約定清楚)。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在何種情況下可以變更和解除合同,要寫明變更和解除的程序,通知的方式等內容)。

十一、標的物風險條款(寫明標的物交付前後的責任,如果雙方未約定,則要依據合同法的規定確定標的物風險由誰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明確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和免除當事人責任的具體情況)。

(一)甲方違約: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金額每    (日或周)    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4.其他約定:             。

(二)乙方違約: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    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他:         。

十三、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交由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協商調解不成的應當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     生效(可以約定自雙方簽字蓋章時起生效,也可以約定具體時間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的文本,以中文版為主。合同副本一式    份,交由      保管。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__    法人代表(簽字):_  _             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貨物買賣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買方)________

買方法定代表(負責)人: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

買方承辦單位: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

手機:________

買方機構地址:________

傳真電話:________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

賣方法定(負責)代表人: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

賣方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

代理銷售證明:________

賣方計算機軟件版權證明:________

業務經理: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營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

傳真電話:________________

銀行開户許可證: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按河北省XX局購買設備統談分籤合同的文件要求,甲方與乙方就購買計算機及硬盤配件等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標的

甲方經招標談判,決定購買乙方電子化支局聯網擴容急需的計算機及硬盤配件設備,合同標的額為:元。

二、計算機廠商、硬盤產品型號、購買數量、單價與配置詳情

1、計算機生產廠商:

產品型號:________

基本配置:________

購買數量:台套

單價:________元

2、線內存條:條

產品型號:________

單價:________元

3、ST硬盤:________塊

產品型號:________

單價:________元

4、硬盤線及支架:套

產品型號:

單價:元

5、計算機光驅:________塊

產品型號:________

單價:________元

6、裝機軟件:________套

產品型號:________

單價:________元

三、交貨方式、地點、時間

1、交貨方式為:現貨(含軟件安裝、使用程序調試,並保證接電後就可工作);

2、交貨地點為:由甲方指定地點;

3、交貨時間為:自合同生效日起周內到貨。

四、質量標準、組裝調試與驗收

1、按計算機廠家提供的產品説明,保證服務器質量達標。

2、乙方負責硬盤支架連接線與計算機能夠順利安裝;

3、甲方在取貨時應進行抽查驗收,對未抽查到的服務器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應保證在日內給予調換,超過期限未調換或不調換的行為屬違約。

五、售後服務

1、計算機主機部分包修三年,其他部分保修一年,內存與硬盤保修二年;

2、所有設備的售後服務標準,除按生產廠家承諾執行外,乙方還應對服務承諾保證兑現,並不得能低於廠家的承諾標準;

3、甲方在工程實施的過程中遇到硬盤安裝與連接等技術問題,乙方應提供技術支持與服務;

4、為保證甲方工作的保密性,應乙方負責維修、維護的工作乙方不得委派第三方進行代為維修。

六、付款方式

1、甲方收到相關貨物並驗收合格後,甲方應於15日內向乙方以支票形式支付合同95%貨款;

2、乙方預留合同5%貨款作為質量保證金,合同滿一年後,乙方按合同履行無違約行為,甲方應在15日內付清剩餘貨款;

3、合同履行期內,遇有乙方售後服務違約,可在質量保證金中扣除。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除因《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外,發生下列行為,視為甲方違約。

①、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合同貨物,甲方向乙方償付貨款總額1%的違約金;

②、甲方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不能及時付款,每逾期1日,按合同標的額的1%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③、甲方在返還質量保證金時也不得逾期支付,每逾期1日,按質量保證金額的1%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2、乙方除因《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外,發生下列行為,視為乙方違約:

①、乙方逾期交付貨物,每逾期1日,按合同標的額的1%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②、乙方逾期交貨超過天,甲方除按本條第①款收取滯納金外,還有權決定終止合同。

③、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技術支持與服務的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後,應在小時趕到甲方現場進行維修或服務。逾期不來屬乙方違約,每日按合同標的額的%向甲方支付滯納金。預留的質量保證金不夠時,合同履約期內乙方應及時撥付甲方。

八、附則

1、當事人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第種方式,作為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邯鄲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增加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簽約人: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買賣合同(貨物買賣合同) 篇8

買賣合同

買方(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電話: 

賣方(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電話: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規格和數量

1.名稱:  熱熔膠

2.商標、型號、規格、顏色:

3.數量:

4.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以對方出庫為準,合理磅差在千分之三內。

第二條 產品質量要求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質量要求製作樣品,經甲方確認後封樣,該樣品由甲方保存。

2.國家有關部門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標準確定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無明文規定的,依照封存樣本的要求。按照封樣樣品標準銷售的產品,甲方不得拒收。如果有質量異議,雙方應共同選擇由鑑定資質的機構進行鑑定。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期限:                       。

2.交貨地點:                       。

3.運輸方式:_________;運費由  甲  負擔。

4.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

2.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_人民幣;總價:_________(大寫):             。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貨,商得乙方同意變更合同的,甲方應給乙方提前收購貨款總值的_________%作為補償;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須逾期收購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4.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和費用。

5.乙方因甲方錯填到貨地點、接貨人等原因導致不能依約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逾期責任;甲方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6.其它約定:_________。

第十一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交貨少於合同規定的,如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應如數補交,並應向甲方償付逾期少交部分貨物總值的_________%的違約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應按應交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__%付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_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貨,有正當理由的,甲方可考慮同意接收,並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無正當理由的,甲方有權拒收。

6.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7.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8.其它:_________。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傳真、郵件、EMS、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_____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2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買賣合同(貨物買賣合同) 篇9

購銷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 商品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

┌────┬─────┬─────┬─────┬─────┬─────┐

│ 品名 │ 種類

│  規格  │ 單位

│ 數量

│ 備註

├────┼─────┼─────┼─────┼─────┼─────┤

├────┼─────┼─────┼─────┼─────┼─────┤

└────┴─────┴─────┴─────┴─────┴─────┘

第二條 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__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為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____標準執行。(副品不得超過__%)。

3.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 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____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

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

濟責任。

2.單價和合同總金額:_________。

第四條 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_______。

(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

出售為原則;凡須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

作規定。)

第五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貨地點與時間,根據不同商品種類,規定驗收的處理方法。)

第七條 預付貨款

(根據不同商品,決定是否預付貨款及金額。)

第八條 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_______。

第九條 運輸及保險_________。

(根據實際情況,需委託對方代辦運輸手續者,應於合同中訂明。為保證貨物

途中的安全,代辦運輸單位應根據具體情況代為投保運輸險。)

第十條 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後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

總價__%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

__%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

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

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黴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

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

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為處理,並須負責

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

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

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

買賣合同(貨物買賣合同) 篇10

甲方(出賣人):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車輛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基本情況  甲方自願將其享有所有權的車輛有償轉讓給乙方。車輛信息如下:  車主名稱:__________;號牌號碼:__________;廠牌型號: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

第二條 購車款項的約定  購車款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三條 購車款的支付

1、乙方於月同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車輛相關手續,如果乙方需要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那麼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車輛過户。車輛過户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_乙方_承擔。

第四條 甲乙方責任

1、車輛在月時之前發生的交通事故及違章都由甲方負責。

2、車輛在月之後發生的交通事故、違章以及一切與黑_ _車輛有關事宜都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兩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後生效。

2、 車款一次付清,賣方提供車輛過户手續。  甲方:  乙方:車輛買賣合同 篇10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  顏色:  產地:  型號:  發動機號碼: (拓印粘貼)  底盤號碼: (拓印粘貼)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車款人民幣 萬元。包括三部分:  定金、

第一筆車款和其餘部分車款。

第三條: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當日付定金 萬元,____日內再支付

第一筆車款現金 萬元;其餘部分車款在該車辦理轉户手續前全部付清。

第四條:乙方在收到甲方

第一筆車款之日,應立即交付無瑕疵的車輛及隨車工具。瑕疵保證期為自車輛交付之日起一個月。並且保證他人對該車無任何權利要求。

第五條:辦理轉户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税、費憑證。

第七條: 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第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權簽字人):________乙方(授權簽字人):________  

住址:________住址: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貨物買賣合同) 篇11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1 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產)坐落於: 。

1.2 土地使用權證號: ,房產權證號: ,登記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1.3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4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雙方現場確認,均無異議。

第二條 房地產產權現狀

2.1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第三條 房地產租約現狀

3.1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為第 項:

(1) 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 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賣方須於本合同簽訂時將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及租賃合同交予買方。

第四條 附着於該房地產之上的户口

4.1如該房地產所附着有賣方户口,基於保證買方辦理房產過户登記後,應享有完全的處分權,賣方保證於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30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五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轉讓價款

5.1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人民幣(大寫) (¥ 元)

第六條 税費承擔

6.1 雙方約定,由買方承擔辦理相關過户手續雙方按規定應繳納的一切可能產生的税、費。

6.2買方不按約定繳納相關税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買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應繼續履行,但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付款方式

7.1 買方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八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8.1 買方逾期付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 五 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 房地產交付

9 賣方應當於 年 月 日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並履行下列手續:

9.1 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辦理交接手續;

9.2 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9.3

第十條 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10.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 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一條 附隨債務的處理

11.1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二條 產權轉移登記

12.1 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 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賣方應按照行政機關的登記手續要求積極協助。

12.2 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覆日期屆滿之日起 日內,買方須按本約定辦理交納税費的手續。

第十三條 其他違約責任

13.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違約方承擔守約方因維權而支付的包括且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交通費、鑑定費等所有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4.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十五條 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衝突解決

15.1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16.1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17.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位於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 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7.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地址和聯繫方式同時作為有效司法送達方式,本合同載明的各方當事人通訊地址可作為送達催款函、對賬單、法院送達訴訟文書的地址,因載明的地址有誤或未及時告知變更後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及訴訟文書未能實際被接收的、郵寄送達的,相關文書及訴訟文書退回之日即視為送達之日。

第十八條 合同數量及持有

18.1 本合同一式 份,賣方 份,買方 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生效

19.1 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

甲方配偶簽字:

甲方配偶身份證號:

甲方配偶聯繫電話:

乙方(簽字):

乙方配偶簽字:

乙方配偶身份證號:

乙方配偶聯繫電話:

買賣合同(貨物買賣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20__0001

甲方:

乙方: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的石材荒料供應事宜特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荒料的名稱、各種規格的單價

荒料的名稱 芝麻白,合格標準的規格荒料第一年按___元(人民幣)/立方米計算,第二年按___元(人民幣)/立方米計算,帶色線、色差及處荒料的規格荒料按___元(人民幣)/立方米計算。

第二條 石材荒料的數量與規格

1、荒料的數量及規格按照乙方的入庫單為準,合同簽訂起第一年甲方必須保證供荒料四千立方米至五千立方米荒料給乙方,第二年必須保證七千立方米至一萬立方米荒料給乙方。

2、在乙方不能足夠荒料生產的情況下,甲方不得把荒料賣給第三方,乙方也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數量進貨,如果發生類似情況,視為違約。

3、荒料規格根據行業標準厚度必須達到600㎜規格,長度按最短位置300㎜進退,寬度按行業標準(正好800㎜按750毫米算)計算,甲方提供的荒料必須根據乙方需求的規格,進行開採供貨,供貨的連

方荒料必須達到1500㎜高度、數量達到總需求量的80%以上進行供貨。

第三條荒料的驗收標準

1、乙方的工廠交驗貨。

2、甲、乙雙方按雙方實際測量認可尺寸進行驗收結算。

3、乙方對甲方提出的質量和尺寸問題甲方應當場給予答覆解決。

4、甲方負責運輸到乙方工廠,運費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運輸市場行情定價,運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預付四萬元(人民幣)荒料款給甲方,年終結算時與當月荒料款一起結算。荒料結算按照甲、乙雙方實際測量檢驗共同確認的荒料立方數,按照合同的單價進行結算。結算時間每個月的月底結算。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合同約定,不得違約,若一方違約,違約方必須賠償對方直接和間接損失50萬(人民幣),若由於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都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約過程中,如發生分起和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通過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解決。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第一年的時間期限按甲方開始送貨時間開始計算,以此類推。合同到期,同等價格和條件的情況下,甲方必須無條件將荒料繼續賣給乙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電話:電話:

傳真:乙方代表:

電話:

傳真:

簽訂日期:

買賣合同(貨物買賣合同) 篇13

訂立合同雙方:______

購貨單位: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______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

第三條 驗收方法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

4.運輸費:______

第六條 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 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______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 _______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 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___%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 _______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 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 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 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 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註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註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註銷合同部分總額 _________%的補償金。

第九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 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

訂立合同人:______

甲方:______ (蓋章)         乙方:______ (蓋章)

代理人:______ (蓋章)         代理人:______ (蓋章)

負責人:______ (蓋章)         負責人:______ (蓋章)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             電話: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買賣合同(貨物買賣合同) 篇14

買受人:

出賣人:

簽字日期:

簽字地點:

(以下簡稱買受人)與 (以下簡稱出賣人),雙方授權代表同意就買賣 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1.1 “買受人”是指 ,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賣人”是指 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買受人使用出賣人提供的技術和資料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包括出賣人提供的全套設備和備件,即 省 市 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金和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賣人根據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 台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章 合同範圍

2.1 買受人同意從出賣人購買,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出售成套設備項目(以下簡稱“合同工廠”),其中包括為保證合同工廠安全穩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設備、材料和備件(以下簡稱“設備”),以及合同工廠裝配、安裝、試車、正常操作、生產和維修所需的全部技術和資料(以下簡稱“技術資料”)。

出賣人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出賣人供應的“技術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賣人所供應的全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出賣人對合同工廠設備的技術保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3 出賣人派遣有經驗、健康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對合同工廠的施工、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與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其人數、技術服務範圍和待遇條件等見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賣人負責培訓買受人派遣的技術人員,其人數、培訓地點,培訓範圍見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簽訂後 年內,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出賣人有義務以優惠價格提供買受人為本“合同工廠”正常運行所需的全部備品備件。屆時雙方另籤協議。

第三章 價格

3.1 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提供合同工廠“設備”和“技術資料”的總價為 (大寫: )。

3.2 上述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3.2.1 機械設備部分:

(1)設備和材料費;

(2)備品和備件費;

(3)設計費;

(4)技術資料費;

(5)技術服務費;

(6)技術培訓費。

3.2.2 技術轉讓部分:

(1)技術轉讓費;

(2)設計費;

(3)技術資料費;

(4)技術服務費;

(5)人員培訓費。

上述分項價格清單,詳見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總價中的設備部分為FOB港口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隻船面交貨的固定價格,幷包括裝船費、包裝費以及將貨物裝到買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費用。上述合同總價中的技術資料部分是指將技術資料在 交付以前的一切費用。

第四章

支付

(方案一)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 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出賣人。

4.2.1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 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的影印本 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 份;

(2)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 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 份;

(4)即期匯票一式 份;

(5)商業發票一式 份。

上述單據出賣人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提交。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貨物裝船通知後 天內,經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給出賣人(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 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 份、副本 份;

(2)商業發票一式 份;

(3)即期匯票一式 份;

(4)裝箱明細單一式 份;

(5)質量和數量合格證書一式 份。

4.2.3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 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 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 份。

4.2.4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後,並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 天內,即支付給出賣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3條規定的由買受人出具的經出賣人會籤的“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副本一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償或/和罰款時,買受人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4.3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一適用於現匯付款的情況)

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 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出賣入:

4.2.1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 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 份;

(2)由 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 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 份;

(4)即期匯票一式 份;

(5)商業發票一式 份。

上述單據出賣人應於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內提交。

4.2.2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在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交貨時,買受入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支付給出賣人。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 份、副本 份;

(2)商業發票一式 份;

(3)即期匯票一式 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 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 份。

4.2.3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即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 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 份。

4.2.4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後,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述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應自 日起,於 年內,每 個月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辦法支付給出賣人。

出賣人應開立分 期支付具有下述內容的遠期匯票共 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於 時提交買受人:

(1)票面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另加第 章 條規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計 (大寫: );

(2)以 日期為出票日,到期日分別為自出票日滿 個月;

(3)以買受人為付款人;

(4)帶有利息條款。利息按年息 %計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體金額如下:

票期本金利息 本利合計

第一期

第二期

合計

買受人收到匯票後,立即對上述分 期支付的匯票正本承兑,並交北京中國銀行背書保證後送交出賣人。

出賣人收到匯票後應在各期匯票到期日前,分別將匯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國銀行,由北京中國銀行提請買受人於匯票到期日後一天支付給出賣人。

4.3 按本合同第 章和第 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款或/和罰款等有關款項時,買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條、4.2.3條、4.2.4條規定支付貨款時有權從貨款中扣除。

4.4 買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條所規定的貨款時,應向出賣人提交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 %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證函(保證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八)。

4.5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二各項條款適用於延期付款的情況)

第五章 交貨與交貨條件

5.1 出賣人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後 個月內分 批將本“合同工廠”的“設備”交付完畢。

總毛重大約為 公噸。總體積大約為 立方米。

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交貨港口為 ,目的港口為中國 。

5.2 出賣人在合同生效日後 個月內,應向買受人提交初步交貨計劃一式 份(內容包括合同號、項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單價、總價、大約總重量、大約總體積、交貨時間、交貨港口、危險品的品名以及國際危規號等),並提出超大、超重設備的尺碼(長、寬、高和體積)和大約重量,以及危險品、易燃品在運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不能拆卸的單體設備重量最大限度為30噸,體積最大限度為長12米、寬2.7米、高3米,凡超過此限度的貨物出賣人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後 個月內向買受人提供草圖一式 份,經買受人同意後,才能安排製造。買受人應於收到上述草圖後一個月內用電傳或信件確認,否則出賣人即開始製造。至遲不超過第一批交貨前 個月,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交最終交貨計劃一式 份,內容包括合同號、批次、項號、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設備材料和危險品的大約毛淨重、每件貨物的大約尺寸、(長、寬、高)體積、交貨港、每批貨物的交貨時間以及超大、超重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和危險品運輸措施及注意事項的説明。

5.3 已裝船的提單日期為設備的實際交付日期。

5.4 出賣人供應的每批設備,應在本章第5.1條規定的港口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隻船面交貨。“設備”的風險,出賣人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隻船面交貨後,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

5.5 在每批貨物備妥待運前不遲於 天,出賣人應以電報通知買受人如下內容:

(1)合同號;

(2)貨物備妥待運日;

(3)貨物總體積;

(4)貨物總重量;

(5)總包裝數量;

(6)裝船港口名稱;

(7)重量超過30噸,尺寸超過12×2.7×3米的每件貨物的大約總毛重、總體積及名稱;

(8)危險品的品名、重量、國際危規號。

同時出賣人還應航寄給買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 份:

(1)發運貨物的詳細清單,包括合同號、序號、“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單重、單件體積和總體積、每件貨物的外形尺寸(長×寬×高)、總件數和裝船港口名稱;

(2)重量超過30噸或體積超過12×2.7×3米的每件大件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

(3)易燃品和危險品的品名、性質、特殊防護措施及事故處理方法説明書;

(4)對温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項證明書。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作為買受人安排運輸和裝卸工作的依據。

5.6 所有設備交貨應單機成套,安裝用的專用工具、材料、易損件應隨主機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裝在甲板上的“設備”,出賣人應負責進行適當的包裝及採取特殊保護措施。

5.7 買受人應於受載船隻抵達交貨港口前不遲於 天將船名、預計抵達日期通知出賣人。如買受人需要變更船隻或改變船期,買受人或買受人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出賣人。

5.8 如出賣人未能在買受人船隻抵達交貨港口時將貨物備妥裝船,買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艙費、船舶滯期費和有關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輪船公司提出的有關單據作為結算費用的依據。

5.9 如出賣人在受載船隻預計抵達日期已將貨物備妥而買受人船隻不能在預計抵達日期後 天內抵達交貨港口,這 天內的有關倉儲費、保險費等由出賣人負擔,但超過該時間期限起以後發生的倉儲費、保險費,按出賣人提供的原始憑證,由買受人核實支付。但出賣人仍有責任根據買受人通知,在受載船隻抵達交貨港口後負責交貨。在此情況下,出賣人不支付遲交罰款。

5.10 出賣人應在每批貨物裝船後 小時內,將提單日期和號碼、船名、“設備”名稱、總價、總重、總體積、總件數和合同號以電傳通知買受人。如遇有第5.5條規定的大件貨物及危險品,應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長、寬、高)、品名、金額。買受人因出賣人未及時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損失將由出賣人負擔。

5.11 在將貨物裝到船上後,出賣人應於裝船後將每批貨物的整套交貨文件(即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明書各 份)隨船在目的港提交給中國外貿運輸公司。

同時航寄買受人上述單據副本各兩份和檢驗記錄、試驗報告以及有關裝配安裝圖紙各 份。

5.12 技術資料的內容和交付計劃見本合同附件二。

5.13 出賣人在技術資料發出前一週將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合同號和資料預計抵達北京的日期用電傳通知買受人。在資料寄出 小時內出賣人需將發出日期、船次、空運單號、重量及資料件數、合同號以電傳的方式通知買受人。

5.14 “技術資料”到達目的機場的日期為實際交付日期。

5.15 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在北京和/或 機場交付,上述資料的風險,在出賣人在北京/或 機場交付後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果技術資料短少、丟失或損壞時,出賣人應在收到買受人通知 天內在北京和/或 機場補充提供丟失或損壞部分,並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5.16 在每批“技術資料”交貨後的 個工作日內,出賣人應將下述文件航寄給買受人:

(1)空運提單一式 份(通知目的機場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並註明合同號。);

(2)技術文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6.1 出賣人交付的所有貨物應具有適合遠洋、內陸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新的堅固木箱包裝。並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鏽、防震、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安裝地點。

6.2 出賣人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籤,註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註明上述內容外,尚需註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6.3 出賣人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嘜頭標記;

(3)目的港;

(4)收貨人;

(5)設備名稱及項號;

(6)箱號/件號;

(7)毛重淨重(公斤);

(8)尺碼(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二公噸或超過二公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四個側面以英文及國際貿易運輸常用的標記、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和重心位置,以便裝卸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裝卸、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裝箱上應以英文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以及相應的國際貿易通用的標記圖案。

6.4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籤註明上述有關內容。裝在甲板上的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6.5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各一式 份、有關設備的技術文件一式 份。需要組裝的設備部件附詳細裝配圖一式 份。

6.6 出賣人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註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公斤);

(6)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 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號稱和頁數。

6.7 凡由於出賣人對貨物包裝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出賣人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七章 設計與設計聯絡

7.1 為使本“合同工廠”的建設工作順利進行,買賣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 和本章的規定進行設計和設計聯絡。

設計聯絡會議內容、時間、地點和參加人員,詳見附件 。

7.2 出賣人承擔的設計工作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提交“技術資料”的要求、內容、份數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 。

7.3 買受人承擔的設計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 。買受人向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依此作為本“合同工廠”設計的依據。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月內出賣人應將有關標準、規範及其清單航空郵寄給買受人。買受人將對出賣人提交的上述標準和規範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後予以更換,並作為出賣人進行設計的依據。

7.5 出賣人在初步設計全部資料寄達北京後 個星期內,應自費派遣技術人員來做解釋設計,買受人應協助辦理入境簽證和居留手續。在解釋設計期間,買受人有權提出改進意見,出賣人對此應予充分考慮。初步設計經審核後雙方簽訂協議書,該協議書即作為最終設計的依據。

7.6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供的最終設計全部資料後 天內,應予確認。

7.7 買受人在本“合同工廠”設計過程中,認為有必要時,有權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到出賣人的有關設計單位和製造廠瞭解與本“合同工廠”有關的數據和技術資料。出賣人應協助辦理入境證和居留手續,並免費提供所有與設計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

7.8 在執行本合同期間,買受人提出與“合同工廠”有關設計的技術問題時,出賣人應予及時答覆,並免費提供有關資料。

第八章 標準與檢驗

8.1 出賣人供應本合同工廠的“設備”的製造、選材、檢驗和試驗,應按出賣人國家和/或公司現行標準規範進行。

本合同生效後 個月內,出賣人應將上述公司標準和規範一式 份和國家標準一式 份航寄買受人。買受人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標準和規範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後予以更換並作為檢驗和試驗的依據。

8.2 出賣人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並向買受人提交由製造廠或出賣人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設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8.3 買受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出賣人國家會同出賣人檢驗人員一起到製造廠車間對“設備”的製造和質量進行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應在設備進行裝配和檢驗前 個月將檢驗日期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在收到通知後 個月內將檢驗人員的名單通知出賣人,以便出賣人協助辦理入境手續。主要設備的裝配和檢驗應有買受人人員在場,買受人還應有權參加其他“設備”的檢驗和參加出賣人及有關製造廠召開的有關“設備”的質量會議。

8.4 買受人檢驗人員若發現“設備”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時,有權提出意見,出賣人應充分考慮並自費採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當缺陷排除後,應再次檢驗和試驗,由此引起的增多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8.5 買受人檢驗人員在出賣人國家和製造廠的檢驗不代替“設備”運抵買受人合同工廠現場的開箱檢驗,亦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的保證責任。買受人人員不籤任何證明文件。

8.6 出賣人應免費為買受人人員提供方便的工作條件,如必需的技術文件、圖紙、檢驗工具和儀器等。

8.7 如買受人不能在本章規定的期限內派出人員參加上述檢驗工作時,出賣人將自行檢驗。

8.8 出賣人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合同工廠現場進行,出賣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受人應在檢驗前一個月將開箱檢驗日期通知出賣人,併為出賣人檢驗人員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雙方會同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設備”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與本合同規定不符合或質量標準與本合同第8.1條和第10.1條規定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出賣人責任,此記錄即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8.9 出賣人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受人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現本合同第8.8條所述問題系屬出賣人責任時,應委託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受人的檢驗費用。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

出賣人換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得遲於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月。

8.10 在開箱檢驗中,由於買受人的原因,發現“設備”有損壞,通知出賣人後,出賣人應儘快補發、更換,其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8.11 上述檢驗並不能解除出賣人對本合同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擔的責任。

8.12 在檢驗中,如發現出賣人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時,經與出賣人協商,買受人有權按照買受人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第九章 安裝、試車和驗收

9.1 “安裝”係指合同工廠全部設備、材料的裝配、就位和連接等安裝工作。“試車”係指機器和/或設備的單獨或聯動的試運轉。

“投料試生產”係指合同工廠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試生產。

“考核”係指為檢查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數值而進行的試驗。

“驗收”係指如果考核結果表明,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指標能夠全部達到,則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

9.2 合同工廠的安裝將在買受人負責組織和在出賣人負責技術指導下進行,出賣人有權對其進行詳細設計的所有“設備”的安裝以及界區接點的安裝進行技術指導。

合同工廠的試車、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應在買受人組織安排和出賣人技術指導下進行。在安裝工作開始前 個月,雙方各自授權一名代表處理合同工廠從安裝到驗收期間的全部技術工作。具體工作應由雙方代表友好協商安排。雙方代表應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廠在本合同生效日後 個月內建設完畢。

如果雙方之間有任何問題和分歧時,雙方將分析原因,澄清責任並在現場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9.3 在安裝工作開始前,出賣人技術人員應詳細介紹安裝方法和要求。在安裝期間出賣人技術人員應對安裝工作進行技術指導並參加所有設備安裝質量的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技術人員的重要技術指導應以書面提出。

9.4 安裝完畢後,如雙方代表認為安裝工作完全符合設計要求時,雙方代表應按技術文件和圖紙一起進行檢驗和試車。雙方代表將簽訂同類設備安裝證書及單機試車和機械與設備的系統聯運證書。上述證書將以附件 第 條規定的工作日誌為基礎。

如試車順利完成,安裝工作完全符合技術文件要求時,雙方代表應在 天內在現場簽署安裝竣工證書。此證書籤字日即為合同工廠安裝及試車完成日。但此證書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在投料試生產、考核期間和機械保證期內對設備和材料發現的缺陷所應負的責任。

9.5 本章第9.4條規定的試車完成後應儘快開始投料試生產,其開車日期由雙方代表現場商定。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所需的儀表校準、記錄項目、取樣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詳細程序應由出賣人在安裝及試車完成日前提出,並經雙方代表討論決定。

在投料試生產前,買受人應準備充足的維修工具、實驗室及檢驗設施和熟練的操作、維修及測試人員,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 第 條所列的人員,並準備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數量和質量的全部原料和有關的公用工程。出賣人技術人員可出入試驗室和檢驗設施,以便取樣分析。投料試生產和性能試驗期間的採樣、化驗將在雙方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除雙方已同意的程序外,出賣人技術人員認為必要的採樣和化驗,在經與買受人代表協商後由買受人進行。

從試車到合同工廠驗收期間,出賣人可以使用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如由於出賣人責任出賣人使用了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出賣人應及時在現場予以償還。

9.6 投料試生產期為首次投料生產開始日起的 個月。在此期間,當合同工廠主要設備達到良好穩定運行後由雙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應按本合同附件 的規定在出賣人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

每次考核的結果應作出記錄,在每次考核完成後 天內雙方在性能考核執行上簽字確認。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 規定的考核期內實現了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全部保證數值時,雙方代表應在 天內簽署合同工廠驗收證書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此即視作合同工廠為買受人所驗收。

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時,出賣人應儘快在雙方同意的期限內對“設備”進行必要的修理、更換和/或修改。修改後應重新按照合同附件

的規定儘快再次考核,買受人應大力協助。

如上述修理、更換和/或修改在現場進行,所需費用(如工時費、材料費等)應在合同工廠交接驗收前,由雙方授權代表根據修理、更換和/或修改的情況商定,並由雙方代表會籤。

如因出賣人原因,需將任何設備運出中國以外進行修理或更換時,全部運費、修理或更換費用應由出賣人負擔。更換或修理的“設備”應在合同工廠現場交貨。

9.8 在本合同第9.6條規定的投料試生產期間,本合同附件規定的保證數值如有任何一項或多項未能達到時,雙方應會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責任,並按以下規定處理:

9.8.1 如由於出賣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延長投料試生產期 個月,以便出賣人對合同工廠進行改進並再次進行考核。如在延長的 個月中由於出賣人原因仍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再次延長投料試生產期 個月。如在再次延長的 個月期滿時,由於出賣人原因考核仍然失敗,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條的規定辦理。在兩次延長的兩個 個月內改進合同工廠所需全部費用和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9.8.2 如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投料試生產應延長 個月。在此期間,買受人將按本合同附件 的規定繼續支付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所需出賣人技術人員的人數由雙方討論決定。如延長的 個月期滿時,仍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合同工廠應由買受人驗收,雙方應在 天內簽署驗收證書。然而出賣人應協助買受人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廠達到正常生產所需的指標。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9.9 如由於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 批“設備”交貨之日起 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則按合同第四章第 條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的款項應予實現,但不免除出賣人的所有責任。

9.10 如由於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 批“設備”和材料交貨之日起 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時,合同工廠應為買受人所驗收,但出賣人仍應承擔協助買受人合同工廠開車和運轉的責任。提供服務的期間和條件應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由於出賣人原因,上述第 批交貨延誤,由上面所提的時間相應順延。

9.11 按本合同第9.7條、第9.8條和第9.9條規定的合同工廠的驗收,並不能免除出賣人對合同工廠的“設備”在機械保證期內應負的責任。

第十章 保證、索賠和罰款

10.1 出賣人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工廠”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設備”是全新的,質量是優良的。設備和材料的選型均符合工藝、完全運行和長期操作使用的要求,並符合本合同附件 和附件 的規定。

10.2 出賣人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清晰、完整和正確,能滿足“合同工廠”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修的要求並符合附件 的規定。

10.3 在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由於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和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和證明書的錯誤造成“設備”的損壞,出賣人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作為賠償,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星期內提出複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期限不遲於證實屬出賣人責任之日起 個月。

10.4 出賣人對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保證期為本“合同工廠”被買受人驗收後 個月;如由於買受人責任而影響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驗收時,則不超過出賣人最後一批貨物交付日期後 個月。保證期滿後,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正、副本各 份給出賣人。

10.5 在保證期內,發現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出賣人責任,則買受人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出賣人提出索賠。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後的風險由買受人負責)。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星期內提出複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的期限,應不遲於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月。

如屬微小缺陷,可由買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10.6 在保證期內,如由於出賣人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本“合同工廠”停機時間作相應的延長,新更換和補充修復的“設備”的保證期為被買受人驗收後 月。

10.7 在保證期滿後 天內,買受人出具的在保證期內發現的“設備”缺陷的索賠證書仍然有效。

10.8 如由於出賣人責任,在考核試車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技術經濟指標時,出賣人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在出賣人收到買受人書面通知後 個月內使之達到各項保證指標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逾期如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保證指標時,出賣人應承擔罰款,其計算辦法如下:

出賣人支付罰款,則本“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並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正、副本各一份交給出賣人。

10.9 如由於出賣人責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買受人有權按下列比例向出賣人收取罰款:

遲交 至 周,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遲交 至 周,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遲交 周及以上,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不滿一週按一週計算。

遲交貨物的罰款總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

出賣人支付遲交罰款,並不解除出賣人繼續交貨的義務。

任何一批貨物遲交超過 個月時,買受人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權和保密

11.1 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轉讓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並允許買受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使用出賣人的 工藝進行“合同工廠”的工程設計、建設和操作,以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其年產量為 ,其工藝説明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提供買受人用於本合同工廠的專有技術和專利如下:專有技術登記號: ,專利登記號: 。

專有技術、研究報告、資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 裏。

11.2 在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供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簽發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條所述的工藝的專利登記證書的影印本 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對買受人使用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提出任何異議時,出賣人應負責處理,買受人對此無任何責任。

11.4 本合同生效後 年內,如出賣人對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有所發明和改進時,不管其發明和改進是否已獲得專利權,出賣人均應向買受人免費提供詳細資料。買受人有權將上述資料用於合同工廠。如有必要,關於技術指導的一切費用由買受人根據雙方同意的本合同第 章和附件 規定的條件負擔。

11.5 本合同生效後 年內,買受人對本合同11.1條所規定的專有技術對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對參加本合同工廠的計劃、安裝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單位除外,然而他們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在保密年限內,若專有技術的一項或多項被第三者公開後,買受人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1.6 出賣人對買受人所提供的設計基礎和現場條件資料的保密期不受上述時間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颱風、地震事件和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遲的時間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 受事故影響一方應儘快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 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閲確認。

12.3 當不可抗力事故終止或事故消除後,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儘快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以航空掛號信證實。

第十三章 税費

13.1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對“買受人”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買受人”支付。

13.2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對“出賣人”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出賣人”支付。

13.3 在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和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税費,將由“出賣人”支付。

第十四章 爭議解決

仲裁(方案一)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 ,由 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4.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 在仲裁期間,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仲裁(方案二)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 所在國進行,如買受人是被告,則由在 國 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如出賣人是被告,則在 國由 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

14.3 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履行。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14.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間,合同其餘部分繼續執行。

(注:方案二的各項條款適用於仲裁在被告國進行的情況。)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 簽字。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 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 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任何一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5.4 本合同用中、英文寫就,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15.5 本合同附件 至附件 ,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 份。

15.8 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時,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承擔任何其他義務和責任。

買受人: 出賣人:

地址: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傳號: 電傳號:

傳真號: 傳真號:

買受人:(簽字)出賣人:(簽字)

買賣合同(貨物買賣合同) 篇15

採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確立長期的貨物供應關係,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依據特簽訂本採購合同,以該採購合同為總合同固定採購形式和流程,具體的採購內容以採購訂單為準。

一、採購標的

(一)根據甲方的採購需求確定採購範圍。

(二)乙方的貨物質量應當符合以下質量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該貨物有相應的樣品的,乙方的貨物質量應當同時符合樣品的質量;如樣品的質量與質量要求有衝突的,以樣品的質量為準。

(三)乙方貨物的包裝根據以下包裝要求進行包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須保證出售給甲方的貨物不存在權屬爭議,乙方具有完整的所有權和處分權。同時該貨物的使用不會侵犯任意第三人的權利。

二、價格的確定及調整

(一)乙方須根據市場價格在合理的範圍內報價,在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後確定最終價格並制定報價單。如乙方的報價不真實或嚴重高於市場價格,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要求乙方退回部分貨款,繼續履行合同;也可以選擇單方通知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補償經濟損失。

(二)乙方向甲方供貨需遵循最優惠原則。即當乙方向第三方提供更低價格或更優惠的供貨條件時,該價格或該優惠條件將自動適用於甲方。如乙方未遵循最優惠原則,須根據實際情況對甲方進行充分的補償。

(三)當其中一方認為價格需要調整時,須提出正當合理的理由,另一方認為可以接受的,在雙方充分協商後以書面形式對價格作出調整。

三、採購訂單的發出、確認和撤銷

(一)採購訂單經由甲乙雙方業務負責人簽字後方才生效,生效的採購訂單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的採購訂單通過傳真或電子郵件的形式發送給乙方,乙方必須在採購訂單到達乙方的當日簽字確認訂單並回傳給甲方。如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回覆甲方的,視為該訂單已經簽字確認並生效。

(二)在收到乙方確認簽字的2日內,如乙方的貨物還未發出,甲方仍有權以書面形式撤銷或變更該訂單。

四、貨物的運輸

(一)根據報價單及採購訂單的內容具體確定由本合同的哪一方負責貨物運輸事宜。

(二)當貨物運輸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且卸入倉庫後,貨物毀損、滅失的不可抗力風險和意外風險由乙方轉移給甲方。

五、貨物的驗收

(一)甲方在貨物到貨後兩天內完成驗貨入庫,以甲方質管部的“進料檢驗標準”為驗收標準,並必須符合採購訂單、質量要求和樣品質量,驗收無異後方才入庫。如果發現存在與要求不符的情況,根據第七條的列舉的相應情形處理,處理完畢後方才入庫。

(二)對於貨物的質量,乙方須提供一個合理的質量保證期間,在該質量保證期間發生的任何質量瑕疵乙方都必須作出合理的補救措施,費用由乙方負責;如甲方由於該質量瑕疵造成損失,乙方應當對甲方補償;如由於該質量瑕疵導致任何糾紛,乙方必須妥善解決。

六、貨款的結算

(一)甲方付款的方式為月結,即每月底之前結清上個月整月發生的貨款。以雙方整理核對後的單據為計算依據,如乙方貨物存在瑕疵需要扣款的,甲方在通知乙方後直接從應付貨款中扣除。

(二)每月的1日至2日甲乙雙方都應收集整理單據,編制彙總表,在每月5日之前(包括5日)完成單據和數據的核對,雙方對賬完成並無異議後再交由甲方財務部門審核。

(三)乙方須在每月15日根據甲方應結算的金額向甲方開具税率為17%的增值税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後由甲方財務部門通過銀行轉賬把貨款打到乙方提供的銀行賬户,以甲方完成付款程序的`時間作為付款日期。如乙方在該月15日沒提供發票,則本次貨款將順延至下個月一起結算。

七、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作出以下行為:1.明確拒絕訂單;2.在合理期限內未着手執行訂單的都視為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合同。

對於乙方拒不履行合同的行為,甲方有權選擇作出如下決定:1.向乙方發出繼續履行合同的催告,並要求乙方按照訂單內容執行且依照貨款的____%按日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2.中止本採購合同,向第三方購買貨物,直至乙方表明繼續履行該合同且就拒絕履行合同的行為賠償甲方全部損失並按照貨款的____%按日向甲方支付拒絕履行金,該合同才恢復效力;3.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

(二)乙方無正當理由遲延到貨的,應當按照遲延部分的貨款的____%按日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三)在及時通知甲方並獲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至多可在提早三天到貨,如提早到貨的時間超過三天的,甲方視情況協助乙方辦理倉儲事宜或接收乙方貨物,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的貨物種類、型號、規格與訂單不符的,乙方須重新按照訂單要求發貨;

乙方的貨物質量存在瑕疵的,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退貨、換貨、修理、折價等方式處理該批貨物;

乙方的貨物數量少於訂單要求的,乙方應當補齊數量;貨物數量多於訂單要求的,對於多出的部分甲方視情況可選擇退回或折價接收。

乙方的貨物存在權利瑕疵的,乙方須補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損失並處理由此產生的相關事項。

處理上述情形時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五)乙方未履行開具發票、合格證書、檢驗報告、説明書等與貨物有關的

材料或配件,未妥善履行其從屬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補救並在合理的可預見範圍內賠償甲方相關損失。

(六)由於不可抗力導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免除該方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但履行合同存在困難的一方須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儘可能的減少損失,否則由未盡通知和減損義務產生的額外損失仍須由這一方全部承擔。

(七)如乙方不能及時支付甲方違約金、賠償金、遲延履行金、拒絕履行金、甲方為乙方墊付的費用等款項,甲方有權從應支付給乙方的貨款中扣除。

八、合同的效力

(一)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開始生效,有效期截止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書面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如其中一方認為仍須添加補充協議或附錄的,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後以書面形式添加在附件之中。經雙方確認生效後的附件與本合同的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的主合同及其附件都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修改,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後方才生效。

(四)如出現以下情形,本合同將提前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解除<採購合同>協議》,本合同將提前解除。

2.如遇以下情形,甲方有權提前解除該合同:

(1)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合同並經甲方催告後3日內仍不履行合同的,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乙方後立即解除合同。

(2)乙方履行合同的主要義務和從屬義務存在瑕疵,經甲方催告後10日內仍未盡其義務妥善採取救濟措施或補償甲方損失的,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乙方後立即解除合同。

(3)乙方失去生產該類產品的資質、主體資格或者其他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在該類情形發生後合同即自動解除。

(五)合同終止後若雙方仍有合作意向,可以續簽採購合同。

(六)合同終止或合同解除之日起,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解除。但在合同有效期間發生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仍繼續享有或承擔。

本合同的終止和解除不及於第九條,即本合同解除後仍須按照第九條清理雙方仍然存在的權利義務。

九、爭議的解決

(一)如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分歧,應首先爭取友好協商解決。

如雙方不能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問題,則可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二)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訴訟應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

(三)在合同效力未終止的情況下甲乙雙方發生分歧或訴訟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甲乙雙方須繼續執行本合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銀行賬户: 銀行賬户: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買賣合同(貨物買賣合同) 篇16

供應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求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同意向甲方購買機械,經過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

一、機械:

二、付款方式和期限

乙方所購機械的一次性全款價格為人民幣元整(含由生產廠家至乙方指定的交貨地點的運費,發票金額不包含運費和G探望系統費用),付款方式詳見欠條,合同簽定當日乙方付給甲方購貨定金人民幣萬元整。

三、交貨

運輸:由甲方負責運輸,交貨地點:乙方指定場地。

交貨期限:乙方交納了欠條中的購車首付款後,甲方負責發車,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所有機械的交貨手續。

四、驗收

乙方應在交貨當日對機械及隨機配件資料進行檢驗,發現問題立即同在現場的甲方人員協商解決,乙方接收機械,即視為甲方交付的機械各個符合雙方合同的約定。

五、約定事項

1、甲方雖然將機械交付給乙方使用,但是在乙方未按照欠條的約定清欠之前,機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機械負有保管的義務。甲方可以隨對機械的狀況實施監督檢查。在乙方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機械損壞和滅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發生乙方改裝,擅自拆除G系統買賣、抵押、抵押、抵帳、轉租、轉讓等害及機械所有權的行為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機械。

2、乙方應按照欠條中的承諾按時還款,其中任何一筆逾期超過____日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償還包括未到期部分在內的所有欠款,並按照拖欠總額的每____日千分之二計算違約金,或者解除合同,對此,甲方享有選擇權。

3、乙方全額付清所有款項之後,設備所有權才能轉移給乙方。

六、違約及責任

當乙方出現違約情形,甲方依據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時,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甲方也有權在不事先通知乙方的情況下,收回機械,乙方已使用機械的時間視為乙方租賃使用,乙方應自機械交付之日起至返還給甲方之日按照整機價款的每日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租賃費,因收回機械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代理費,差旅旨,運輸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所交納的購機款直接用於衝抵乙方應負擔的費用。

2、乙方必須保證機械性能良好,能夠正常用使用,甲方收回機械後,如發現機械存在故障,則該修理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擅自改裝機械,應承擔恢復原狀的費用。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違約情形,同時要求乙方支付整機價款20%違約金或者不予退還其已交納的定金。

七、機械質量標準和保修

1、機械的質量按國家有關標準執行,雙方對質量有爭議的,應由提出異議的一方委託國家工程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進行鑑定,並負擔鑑定費用,質量保證按照《中國機械行業機械產品質量保證規定》的相關條款執行:保修期限為交付機械之日起12(壹拾貳)個月。

2、保修期內產品出現故障或質量問題,甲方按__公司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標準承擔保修責任,因乙方故意或過失操作。保養不當導致故障的維修費用。更換費用及有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嚴格按照隨機附帶的《保修手冊》和《使用説明書》進行使用,保養,並保證使用成都__集團授權的專賣店提供的廠家專用油品和部品,保證聘用持有國家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操作機械,否則,甲方不再承擔質量及保修責任,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糾紛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解決,但並不排除甲方向合同簽訂地以及其他有管轄權的人民起訴的權利。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貨物買賣合同) 篇17

立協議人 甲方:_____(賣方):_____

證件號碼 :_________

買方:_____(買方):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由於甲方已收到乙方預付的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地產買賣事項,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自願將坐落在__此的房地產(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地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乙方於_________年_ ______月_________日前_ 次付清給甲方,購房定金將在最後一次付款時衝抵。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三.雙方同意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方將上房地產正式交付給乙方。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拆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五.違約責任:乙方中途悔約,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 _日內將定金退還給乙方,另付給乙方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於上述房地產價款千分之__的滯納金。

六.本契約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房地產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契約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契約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契約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乙方(簽章):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___日

買賣合同(貨物買賣合同) 篇18

需方:甘肅潤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甲方)編號:ZB-20__-10-2

供方:白銀益成散熱器有限公司 (乙方) 簽約日期:20__年10月20日

經甲乙雙方協商,遵照《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同意按以下條款達成散熱器購銷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合同總額:陸拾陸萬壹仟陸佰陸拾元捌角整(含税) 二.質量標準:

1.執行Q/BYC001-20__標準、管材材質:GB 17234 標準。管壁厚度:≥2MM 2.內防腐處理、表面靜電噴塗,乳白色。3.同側進出水(DN15)

4.乙方承諾所提供的散熱量等技術參數真實可靠。符合甲方對產品性能及一切技術參數的要求

三.交貨時間:20__年11月30 日前全部交清。

四.交貨地點、方式:1.供方按樓號整棟樓送貨到皋蘭施工現場,運費、供方承擔。

2.塑膜包裝。 3.產品附件:每組散熱器含DN15內絲放汽閥、堵頭各一隻,掛件一套。

五.檢驗標準、方法,及供方對產品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按合同第二條,系統打壓合格、以及供方對產品質量的承諾。 2.質保期五個採暖期。

3.符合本合同確認的產品型號、規格及參數要求。

六.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首付30%預付貨款、貨到付總額的30%、安裝打壓驗收合格後供

方提供發票付至總額的35%留5%質保金三個採暖期滿付清。

七.其它:1.產品三年質保期內乙方執行國家對產品的“三包”服務要求,並在24小時內

服務到位。在此期間內因產品自身質量問題引發的泄漏或爆裂造成的使用者損失的應負經濟賠償責任。質保期後終生優惠取酬服務。

2.產品安裝由甲方負責、乙方提供安裝説明和標準,技術人員現場負責指導。

3.供貨數量以甲方提供的.供貨明細清單為準。

八.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按合同約定按時付款。

乙方責任:保證產品質量標準及產品設計參數、按時供貨。 2.按《合同法》相關規定處理。 3.違約方向對方賠償經濟損失。

4.如有違約事實發生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簽約地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合同附件及供方出具的“質量承諾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十一.附明細清單一份(共四頁)。

需方: 甘肅潤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供方:白銀益成散熱器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賬號:開户行:白銀市城市信用社紡織路營業部 20__年 10 月 日 20__年 10 月 日

買賣合同(貨物買賣合同) 篇19

甲方(買方全稱): 乙方(賣方全稱):

為了增強買賣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供貨時間:

第二條 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幾項執行: 1、 按國家標準執行;

2、 無國家標準而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 3、 無國家及行業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 無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甲乙雙方有特殊要求的,按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附後)。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供應及回收。 第四條 每一台箱裝箱房贈送一台一匹分體空調 第五條 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 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符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於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2、 甲方未按規定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的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 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各工作日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5、 按甲方圖紙生產;

第六條 貨款結算方式: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預付款______ 圓整 (RMB 元整)。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決: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旅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後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其它: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時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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