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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通用15篇)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通用15篇)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1

甲方: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通用15篇)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 甲、乙方於20xx年10月3日簽署了編號為 的《新車買賣合同》(以下稱“原合同”),約定:甲方向乙方出售寶馬進口汽車一輛,總價為 元(含車輛售價 元,上牌費、保險費、原廠防爆膜、行車記錄儀等費用),20xx年11月22日交齊全款,45天內安排上牌,交車時間20xx年11月22日。現乙方已按約支付完畢相應款項合計 元,但因甲方自身原因至今未交付車輛給乙方。現為妥善處理原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問題,各方在互諒互讓、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甲方須在20xx年1月29日前交付合格的車輛給乙方,並在交付車輛後45天內辦理完畢上牌手續。

二、如甲方未在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期限內交付車輛或辦妥上牌手續,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在收到解除通知(書面或手機短信通知均可)之日起2天內:(1)將所有乙方已經支付的款項 元一次性退還乙方;(2)自20xx年11月22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以 元為本金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利息作為乙方損失賠償給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上述第(1)、(2)項約定的款項,每逾期一天,按汽車總價 元的千分之五為標準計算違約金給乙方,直至款項全部支付完畢之日止。

三、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原合同及本協議簽訂地點:

甲方: (蓋章) 乙方:

聯繫人: 手機號碼: 手機號碼:

年月日: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2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雙方簽訂的《產品買賣合同》(合同編號: )做出如下補充協議:

1、出賣人對該設備實行終身維修服務;質保期後設備發生故障需要出賣人技術人員到場解決時,在收到買受人故障的4小時內,派出合格的技術人員前往設備所在地進行維修和故障排除,買受人應為此支付合理費用(服務費、配件成本費用)。

2、驗貨地點:出賣人辦理運輸,在買受人指定地點驗貨。產品驗收過程中,買受人的簽字僅對產品的數量及完整外觀表示認可,並不代表對出賣人提供產品質量的認可;如在檢查過程中或之後發現出賣人提供的設備與合同的約定有不符之處,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提出索賠。

3、在產品質量保修期內,出賣人派出維修技術人員支出的所有費用(包含但不限於食宿費、交通費),由出賣人承擔;超過產品質量保修期或者保修期內因買受人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買受人承擔相應費用。

4、出賣人在設備安裝交付使用前,所有相應風險(包括設備的滅失、損毀、事故致人傷亡)均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後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5、由出賣人負責裝車,設備到達買受人指定地點後買受人協助卸車,運輸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6、設備在交貨時出賣人應隨機提供詳細的安裝手冊、操作和維護手冊、使用和保養説明書、易損配件目錄等一切與該設備的安裝、維修、保養有關的技術圖紙及產品合格證等文字資料。

7、付款方式: 合同簽字生效後10個工作日內,買受人支付出賣人計 萬元人民幣;機械設備安裝調試合格並交付使用後 3個 工作日內,支付出賣人計 玖 萬元人民幣;剩餘價款 仟元,作為設備的質保金,在設備保質期屆滿後,如無質量問題,買受人向出賣人付清餘款。

8、質量保證期,自設備調試驗收合格之日起個月或者設備工作時間1000小時,以先到為準。出賣人保證按照國家、行業相關安全和質量標準及廠家技術文件的要求,進行設備安裝、保養,確保設備在其使用壽命期內符合國家技術規範的各項技術指標,能夠正常運轉。在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之日起 2 年質量保證期內,出賣人負責對設備進行免費保修。在設備使用壽命期內出賣人應對由於設計、工藝及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影響正常安全運行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9、出賣人交付的設備如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或缺少有關質量證明文件的,買受人有權拒收,並要求出賣人立即給予更換,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並賠償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10、違約責任補充:買受人在設備出現故障後,緊急情況下出賣人必須於接到電話(包含但不限於)通知後4個小時內派員到達買受人指定地點進行維修和故障排除,如出賣人派出的技術人員4小時內未到達買受人指定地點則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由此產生的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如該設備處於閒置狀態時出現故障,則出賣人技術維修人員可以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到達買受人指定地點進行維修和故障排除。

11、本協議(含附件1)生效後,即成為《產品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產品買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本協議中的補充條款與原《產品買賣合同》有衝突之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13、本協議壹式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買賣雙方各執壹份。

出賣人(蓋章): 買受人(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3

甲方:(以下簡稱“賣方”)

乙方: (以下簡稱“買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之上,就雙方於年 月 日 簽訂的《 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達成如下補充條款,以資雙方恪守。

一、雙方清楚明白乙方所購車輛在雙方簽訂《原合同》之前已登記在甲方名下,但甲方保證車輛行駛里程不超過 公里。

二、乙方按照《原合同》的規定向甲方付清車款、保險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乙方向甲方付清本補充協議第一條規定的車款、保險費和費用,並經雙方辦理車輛變更登記後,甲方將車輛交付乙方使用。

四、如果因乙方尚未取得小汽車增量指標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手續,則在乙方向甲方付清本補充協議第一條規定的車款、保險費和其他費用,並按照本補充協議辦理車輛保險後,由甲方將車輛交付乙方。當乙方取得小汽車增量指標或具備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手續後,甲、乙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手續。

五、甲方通知乙方提取車輛,乙方不得以尚未取得小汽車增量指標或其他原因不能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手續為由拒絕提取車輛。乙方在提取車輛時自己或受乙方委託提取車輛的人必須具備車輛相應的合法有效的駕駛資格。

六、乙方在提取車輛時以及提取車輛後至車輛變更登記辦理前,應當足額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商業保險(第三者責任險不應當低於人民幣壹佰萬元)。機動車已經交付的,但沒有辦理保險單批改手續的,所有權移轉,此時買受人尚不是保險合同當事人,而出賣人不是所有人不享有保險利益,都無法獲得賠償。

七、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以及機動車使用的相關責任,在車輛交付乙方前,由甲方承擔;車輛交付乙方後由乙方承擔。乙方取得車輛後,有權自主使用車輛,但車輛使用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概與甲方無關。如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件,相關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八、因任何一方依法解除《原合同》以及本補充協議或《原合同》以及本補充協議因任何原因無效,造成甲方收回車輛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車輛使用期間的使用費,並賠償甲方損失(可按車輛折舊費計算。)

九、如果乙方未按照《原合同》以及本補充協議的規定付清車款、保險費以及其他費用超過三十日的,甲方有權將車輛依法拍賣,所得價金,應先抵充費用,次充利息,再充原本,如有不足,甲方有權繼續追償。

十、本補充協議與《原合同》互為補充,兩者相沖突的,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十一、本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十二、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見證方: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 _ _ _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產權約定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停車設施),系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獨立建築空間,並不屬於必要附屬設施,也未隨該建築地上部分的房屋產權一併轉移。上述獨立建築空間並未計入業主公攤面積。

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標的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負 層 號,具體停車位置,以平面圖確定為準。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四、轉讓價款

1、本合同所指車位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第 種: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2)分期支付款項。乙方於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剩餘款項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全部付清。

2、乙方遲延付款,經甲方書面催告三日內仍未支付完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定金,並將上述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

五、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分別向公司發出權益轉讓通知書。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上述車位的落名、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税費及規費由甲方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承擔)。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約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見證方三方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見證方: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5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共同遵守。

第一條車位產權和使用權的約定

1、出賣人投資建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院內的機械式停車設備,其所有權屬於出賣人。

2、出賣人自願將該設備內的車位使用權以人民幣現金結算方式賣給買受方使用。

3、車位使用權年限為______年。

4、買受人自願購買該車位使用權。並依據本合同約定獲得該車位使用權不另外辦理使用權證書。

5、因人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戰爭、恐怖襲擊等造成車位損毀,使用權終止,雙方互不賠償;如政府行為將該車位徵收或拆除,政府所給予的賠償,歸買受人,出賣人不另外賠償。

6、買受人在取得車位使用權後,如需轉讓、贈與、遺贈、抵押、出租等與使用權有關的權能轉移,必須向車位所在地的物業公司登記並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條買受人所購車位的基本情況

1、車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院內。

2、所購車位情況登記:

該機械式停車設備為鋼架升降結構,共七層(地下兩層、地上五層)。

車位號

層數容車高度

(單位:米)車位最大承重

(單位:T)

備註

該車位具體位置見本合同附件“車位平面圖”。

第三條價格與付款方式

1、該車位使用權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2、一次性付款。

第四條車位交付期限

1、買受人交清購買車位款並與出賣人簽訂本合同後,出賣人應當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車位交付買受人使用。

2、如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告知買受人,交付期予以順延。除此之外,逾期不能交付買受人使用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3、車位交付使用前,如買受人放棄購買,出賣人半年內分三次退還所付車位款(不計利息)。

第五條其他約定

1、出賣人負責指定專人對買受人所購買的車位和車位機械設備進行管理,確保設備正常使用。

2、因設備需要定期檢測維修、運行耗電、僱專人管理,買受人應保證按時交納所需費用。所交費用額以實際產生金額由所有買受人均攤。

3、車位啟用前由出賣人和買受人簽訂《車位管理使用規定》承諾書。《車位管理使用規定》承諾書籤訂後,方可交付使用。

4、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人民法院解決。

5、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賣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買受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6

賣 方: (簡稱甲方)

買 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車位(庫)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1、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坐落在武勝縣烈面鎮玲廬花園4幢1-7車庫, 車庫面積為26.75平方米。

2、上述的交易價格為: 總價人民幣:47500元整(大寫:肆萬柒仟伍佰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性次支付人民幣肆萬柒仟伍佰元整(小寫:47500元整)。

3、税費分擔:定辦理產權過户手續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4、甲方保證所售該套車位產權清楚,無糾紛,未設定任何他項權利。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6、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7

編號: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樓盤名稱:

身份證號:

電話:

聯繫電話:

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車位

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買受人購買的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車位,面積約為______m,用途為車位;

二、車位按照個計算,該車位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個,(人民幣大寫:______萬____________元整)。

三、該車位均未設定抵押。

四、買受人在簽定本合同後______日內採取付款方式向出賣人支付車位的全部價款。

五、買受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15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15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0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扣除違約金後,出賣人無息退還買受人的已付款。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地址: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

六、出賣人應當乙方支付清全部車位價款五個工作日內向買受人交付該車位。

七、買受人同意委託出賣人代交下列第1、2、3、項税費,並在接收該車位的同時將上述税費交給出賣人。

(1)專項維修資金;

(2)契税;

(3)按照國家規定應繳納的相關其他税收和費用。

八、買受人使用該車位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否則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車位,乙方所交的車位款不予退還,給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所有直接、間接損失。

買受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並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九、該車位甲方不辦理權屬證。

十、乙方所交車位款不包括物業費等在使用時應當交納的費用,使用該車位應當交納物業費等費用時,乙方必須交納,與甲方無關。十一、買受人購買的本合同所述車位不得更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貳份,買受人壹份。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8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私家車位租給乙方作為車輛停放使用,並簽訂如下車位租賃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和執行。

一、本車位租金_________元整/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到期如需續租,需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條作為支付憑證,車位管理費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賃期間要該場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時,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轉租,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可收回車位,剩餘租金概不退還。

四、甲方責任及義務:

1、在租賃期間,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車位使用權,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退還剩餘租金,並賠償乙方1個月租金。

2、在租賃期間,如人為損壞場地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場地,僅供乙方作停泊車輛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車輛有任何損失或被人為損壞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五、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按合同條款的規定按時繳付車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達一週,即被視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為,甲方有權將該車位收回,並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費用和違約金的權利。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車位的,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個月租金後退還乙方剩餘租金。

3、乙方必須將車輛按車位及物業管理要求停泊好並做好防盜措施,如發生任何車輛遺失或損壞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六、本合同以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如今後有補充作補充協議處理,與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9

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

樓盤名稱: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車位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買受人購買的為______期______區______號車位,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用途為______;

二、車位按照個計算,該車位售價為人民幣______元/個,(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整)。

三、該車位均未設定抵押。

四、買受人在簽定本合同後______日內採取付款方式向出賣人支付車位的全部價款。

五、買受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______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扣除違約金後,出賣人無息退還買受人的已付款。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地址: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

六、出賣人應當乙方支付清全部車位價款______個工作日內向買受人交付該車位。

七、買受人同意委託出賣人代交下列第______項税費,並在接收該車位的同時將上述税費交給出賣人。

(1)專項維修資金;

(2)契税;

(3)按照國家規定應繳納的相關其他税收和費用。

八、買受人使用該車位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否則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車位,乙方所交的車位款不予退還,給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所有直接、間接損失。

買受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並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九、該車位甲方不辦理權屬證。

十、乙方所交車位款不包括物業費等在使用時應當交納的費用,使用該車位應當交納物業費等費用時,乙方必須交納,與甲方無關。

十一、買受人購買的本合同所述車位不得更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貳份,買受人壹份。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10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合同法》、《房地產管理法》、《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甲方將位於開封市尉氏縣建設南路天泰歐洲豪園小區地下 區 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售予乙方。該車位面積 及位置編號(見附件一),面積以現場實地測量為準。

2、該車位的裝飾、設備、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係,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單價為:人民幣 元/平方米。合計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圓整),此價格不含該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該車位轉讓費。

第三條 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付清該車位全部轉讓款後 內日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和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甲方通知地點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購買的該車位僅作為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所購買的該車位的用途、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否則乙方應當立即恢復原狀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損失。

2、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3、乙方日常使用時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4、乙方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因乙方不正確使用該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該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管網、線路、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乙方應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6、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該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管理費、維修費等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侵權行為,乙方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5 %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 30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車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權的,不免除乙方每日應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5 %的逾期違約金的責任。

2、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 其他事項約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關機關行政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1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地下停車位的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

本次轉讓的車位位於昆明市盤龍區北京路星雅俊園,編號為s098號地下停車位,車位面積以現有的房產證為準。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隔斷牆、無封閉,並由小區開發商劃好車位分隔線;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與該車位土地證同等年限的所有權;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該小區地下停車位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車位使用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庫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處理。

三、付款方式及責任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

(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轉讓後的物管費由乙方承擔,即:乙方需另外支付甲方已交付的車位物管費,該筆費用以該小區物管確認金額為準)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轉讓金後,原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位而來的相關權益(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庫。

3、轉讓後,甲乙雙方須到小區所在的物業公司備案,就車位物業管理費繳存辦理移交手續。

四、該協議簽署後甲方需配合乙方辦理過户手續,過户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乙雙方在房產局辦理車位房產證過户手續當天,甲方移交車位藍牙卡。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小區所在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並交納相應的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六、生效條件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一、雙方的有效身份證複印件;

二、車庫明細圖的有效複印件;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12

甲方(車庫出賣人)xx省x房地產公司

電話:

乙方(車庫買受人)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通過公開拍賣競得xx小區 幢 號車庫,屬 結構。

二、乙方按規定付清成交款 (大寫: ),拍賣佣金 (大寫: )

三、甲方統一辦理《產權證》,車庫面積以產權部門登記為準,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暫按小區物管費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車庫物管費,即每平方建築面積xx元。如遇調整物管費標準則按新標準收取。

五、甲方對車庫設施提供有償維護、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車庫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將車庫以經營用途使用;

2、不準將車庫出售、租賃或以其它方式轉讓給xx小區以外的住户或單位使用;

3、乙方在購得車庫後,應將停放的車輛牌照、車主姓名、車庫編號在物管公司做統一登記;

4、禁止將車輛停放在車庫以外的樓前、樓後及其他公共場地;

5、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對小區住户產生不良影響;

6、文明駕駛,安全行車。在小區內應緩行,並注意行人車輛,如發生交通意外自行負責;小區內禁止鳴號,以免影響小區住户;

7、嚴格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及物管公司對小區管理的相關規定,自覺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

乙方須與小區物管公司簽訂《車庫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對違反以上規定行為,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或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xx省房地產公司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13

甲方(出賣人):

電話:

通訊地址:

郵編: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護照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已對甲方的黃金?涪畔的地下停車位作了充分了解,現決定購買該地下停車位,並經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開發建設的 ,土地使用權以 方式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購買甲方開發的黃金?涪畔地下停車位 號,面積 平方米,設計用途為停車位。該車位的使用權年限原則以土地使用權年限為準,如遇國家及省、市政策調整,按新調整政策執行。該車位平面圖見附件。

二、計價方式和價款

甲方與乙方約定按照“個”計算該車位價款,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採取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

四、甲方承諾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將地下停車位交乙方使用。

五、乙方自行承擔該停車位物業管理的有關費用。

六、本協議所列買受方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均為準確的,若有變更,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延誤,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七、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聯繫電話: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14

賣方:(簡稱甲方)

買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車位(庫)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1、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坐落在武勝縣烈面鎮玲廬花園4幢1-7車庫,車庫面積為26.75平方米。

2、上述的交易價格為:總價人民幣:47500元整(大寫:肆萬柒仟伍佰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性次支付人民幣肆萬柒仟伍佰元整(小寫:47500元整)。

3、税費分擔:定辦理產權過户手續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4、甲方保證所售該套車位產權清楚,無糾紛,未設定任何他項權利。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6、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15

甲方(出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方): 身份證號:

甲方有座落於

並保證屬於個人所用的合法財產,本人具有獨立的處份權,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買賣這一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1.車位價款人民幣 萬元( )整,乙方在簽訂此協議時一次性支付。

2.雙方在簽訂協議時未辦理過户手續,因此乙方要求甲方協助辦理車位過户手續時甲方負責有協助的義務。

3.雖然現在雙方未辦理更名過户手續,但該車位所有權雙方同意轉移給乙方,乙方對該車位享有完全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4.甲方在更名過户之前,不得再將對該車位進行處份(包括抵押、買賣),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義務(包括直接與間接損失)。

5.在乙方要求甲方辦理過户時,甲方不得以車位升值或顯失公平或其他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6.在雙方簽訂此協議後,因該車位產生的一切權益都歸乙方所用,與甲方無關。

7.甲方應將與車位有關的一切證照交付給乙方,在乙方需以該車位設定權利義務時,甲方應予協助辦理。

8.甲方法定車位手續證照下來時應第一時間交由乙方辦理過户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合同解除,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提請法院裁決。

9.此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證明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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