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合夥經營合同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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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合夥經營合同 篇1
合夥人:______,性別: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現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性別:____,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現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____,總投資為_____元(大寫:_________),甲出資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乙出資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其中甲佔投資總額的____%、乙佔投資總額的__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簽字蓋章)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
合夥人乙:_____(簽字或蓋章)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2023合夥經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_______%;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以方式出資,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第一年年終總利潤_______________%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第二年年終總利潤_______________%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第三年年終總利潤_______________%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_______投資比例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023合夥經營合同 篇3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合夥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x酒店”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合夥各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則簽訂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酒店經營宗旨
共同經營,並獲得滿意的利潤為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
餐飲,經營地址:__________市__________大道__________商業街__________號門面房、
第三條合夥期限
暫定六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共年__________、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賬户
1、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股份比例、
2、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3、在經營過程中,如需追加投資,合夥人必須按所佔股份比例在規定時間內追加資金、否則視為放棄本合夥中佔股份的所有權,所購物品均計入投資固定資產項目,且根據使用年限進行折舊、
4、設立存取款賬户,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公務賬户、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投資所佔比例分配、
2、因大股東在酒店經營中同樣付出努力,但未拿報酬,故酒店拿出總營業額百分之一為大股東的活動經費、
3、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合夥人各方同意;
2、承擔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共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與本酒店無關的人員不得接納入夥、
(二)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有提前個月告知合夥人併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人民幣結算、未經合夥人同意而擅自退夥給另一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三)出資的轉讓、
1、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否則按退夥方式對待、大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2、合夥人三個月內從事與本酒店無關的工作,其股份必須轉讓給其他股東、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 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
其權限是:對合夥事業進行正常管理;進貨管理、庫存管理、財務管理等等,
主導合作事業,並有優先決定權、拓展事業,選擇合適的項目等等、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協助合夥負責人管理合夥事業、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約定分紅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每月財務,有財務負責人保管,合夥人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則否其他合夥人有權沒收其所佔股份、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一方合夥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
第十一條合夥的終止與結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雙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在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又合夥人擔任,自合夥事業解散後15天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它利害關係的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清償後如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所佔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有此給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是本協議或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共同協商,本着有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四分,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經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_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_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2023合夥經營合同 篇4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有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合夥經營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丁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甲、乙、丙、丁四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就合夥出資購車經營運輸一事,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合夥宗旨: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投資,共擔風險、共享利益。
二、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合夥經營項目為汽車運輸;經營範圍:以學生接送主,其它出租服務為輔。
三、合夥出資份額、車輛落户、車輛所有權和合夥債務:
1、合夥人投資金額總金額為元,各合夥人均分人民幣元。
2、車輛落户和車輛所有權:蘇JZB810、蘇JZB918、蘇JC3705、蘇E377660諸車的所有權歸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所有,甲、乙、丙、丁四方各佔合夥份額的25%。諸車所發生的一切合夥債務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承擔,
3、在運營中,如運營收入沒及時到位,造成周轉資金不足,各合夥方應協商,共同追加相同數額的資金到合夥項目中去,以保證合夥項目的正常運營。
四、合夥費用和開支:
1、以甲、乙、丙、丁四方的合夥方式進行財務記賬,按約定分紅。
2、合夥經營過程中產生油費、過橋過路費、車輛修理費、配件費用、駕駛員工資及費用記入運營成本。
3、每年的審車費、保險費、車輛違章罰款等支出,按一定比例由每月的盈利中計提,存入合夥專户,用於來年審車、保險等支出。
五、合夥利潤的分配:
1、合夥利潤按月結算,按季分配一次;合夥利潤為當月運營總收入減去相關支出後平均分配本合同第四條第2、3、項的支出後所餘的收入。
2、合夥利潤按各方所佔合夥份額平均分配。未分配部分交由會計方存入專户管理,用作運營資金。
六、入夥及合夥解除:
1、本合夥為甲、乙、丙、丁四方合夥,四方一致同意不再添加其他合夥人;
2、在經營期限內,三方可以協議解除合夥協議;
3、如經營需要,合夥各方可協商追加合夥投資。
七、合夥事務執行:各合夥方約定,由合夥各方共同決定合夥項目的營運方向。甲方負責合夥項目的日常經營管理(含車輛調度安排),乙方負責本合夥項目的賬務結算和財務核算,丙方負責合夥項目資金的管理和支出。合夥各方都必須積極為共同的合夥項目盡心盡責。丙方應在比較方便的銀行(含郵政儲蓄銀行)設立帳户,用於專項管合夥資金及合夥運營收益。丁方積極配合其他三方的工作。如某合夥人的工作有缺點,其他合夥人應及時提出,以便及時糾正,以維護合夥項目的正常開展。合夥項目的運營,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方可運營。如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私自決定合夥項目的運營,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私自決定項目運營的合夥人承擔,並賠償其他合夥人的一切損失。
八、合夥的經營期限:合夥的經營期限暫定為:從年月日至合夥人一致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
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2、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必須要有三方同意。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安全、統一、完整;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十、違約責任:
1、一方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對其他三方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2、合夥除四方協商一致解除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合夥協議;一方合夥人擅自解除合夥協議給另三方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另三方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合夥人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
1、對於本協議未盡之事宜,甲、乙、丙、丁四方可以協商解決並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甲、乙、丙、丁四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從四方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2023合夥經營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合作項目
第一條: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於電腦城,並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
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電腦城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項目期限為x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出資及盈虧分擔
一、乙方將所屬中都步行街"麗之顏美容院"顧客170餘名及店內所有設備及庫存產品(詳見清單),以折價4萬元入股甲方位於東湖南路302—304號雅品美容院;
二、雙方協商確定,雅品美容院現有資產核算資金為21萬元(包括轉讓費、裝修、基本設施、庫存產品),甲方佔投資總額的70%,乙方在原有美容院折價4萬元基礎上再出資3。5萬元即佔投資總額的30%。
三、年終分紅方式:乙方擔任店長職務,享受10%淨利分紅,另外按投資比例30%分紅;甲方按投資比例70%分紅;
四、本合同期限為四年(按店鋪租賃時期)。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雙方自願辦理有關手續。
五、雙方協商確定的職責:
甲方作為投資主體出現,負責管理和外圍事務,包括活動策劃、項目及產品引進,處理相關財務,收錢,過賬、繳款等日常事務,負責招聘培訓美容師等。
乙方負責會計記賬事務,充當本店的店長,管理日常事務、顧客及幫助美容師做好店內銷售服務工作。
六、雙方協商確定:
1、義務:雙方任何一方都應本本着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處理日常事務等。
2、利益:甲乙雙方按每月3000元基本工資+服務手工領取工資,上班實行打卡制,按考勤記薪;
七、甲乙雙方經營的美容店是共同承租的,如果資金短缺,共同承擔出資增加成本,不得依靠任何一方。原有裝修費用按每年三萬元折舊損耗,直到合同期滿為止。
八、支付方式:辦理公用賬號,如果不申請公用賬號,必須有記賬本隨時查閲,賬務必須在雙方合夥面前做到日清月結,大家心裏有底。
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如果有一方在合約期間,提出退股、離職或自動放棄並未滿整年者,當年利潤分紅不予享受。只能按當時的實際資產核算退出部分本金;如果本店有相應的債務,則按照分紅比例負擔。如果有外債償還,必須還清債務之後方可離開,如果離開時沒有適當的資金還清,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比例債務部分。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甲乙某一方如果轉讓,只能按實際注入資金轉讓;即使增值,也只能按照投入的實際資金漲或者跌而轉讓。
十二、如需他人入股,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按照當時店鋪增值或者是減值的價格,預估成本後,再接納第三者入股。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1、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合同簽訂之日付清餘下入股資金現金35000元人民幣,於20xx年1月18日將麗之顏美容院所有產品設施儀器搬入雅品美容院,20xx年1月30日(大年初八)正式營業;
2、由甲方支付的二月份房租從當月營業款中扣除支付給甲方,如當月資金不夠下下月支付。
十四、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雙方簽字有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可受法律保護。
甲方:
2023合夥經營合同 篇7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丁方: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共同出資設立“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______項目”,共擔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資方式:
1、甲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______%;
2、乙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______%;
3、丙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______%;
4、丁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______%。
5、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萬元正。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二條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三條財務、會計
乙、丙、丁三方有權隨時查閲公司賬務,甲方應及時配合乙、丙、丁查閲賬務工作,並安排指定人員協助。乙、丙、丁任何一方對賬務有疑義,甲方應當予以解釋。
第四條盈餘分配
企業的盈餘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資金額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關於追加投資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資,由甲、乙、丙、丁決定,實行一票否決制;
2、追加投資在企業拓展業務時,每個股東按前期投資比例進行追加,若一方不能按比例追加投資,則按實際投資額從新定股份,各股東應在提出追加投資之日起一個星期內追加投資;
3、追加投資後,應按新投資額核算投資比例、利潤分配比例和投資風險比例。
第六條關於債款債務
按各自的出資額比例承擔債權債務。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有限合夥人
______參與管理,______不參與管理,但______在本公司有工作並獲得報酬的權利,具體工資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八條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設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實施,實行一票否決制;
2、______方共同同意由______方作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對企業運營有最終的決定權(但不包括企業的管理制度),但______方應充分聽取______方的意見,在______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
第九條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甲、乙、丙、丁)同意:
1、處分合夥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十條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實行一票否決制;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無論是否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都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對內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自願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2、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3、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三)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三條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6、股東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財務結算後才能退股。
7、股東退股所退還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財務利潤為準。
8、財務核算應以審核公司內部賬簿為準。
第十四條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十五條協議解除
1、任何一方合夥人違反本合夥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四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人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七條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同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税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後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甲、乙、丙、丁)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甲、乙、丙、丁)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受損失或者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甲、乙、丙、丁)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夥人(甲、乙、丙、丁)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條保密
協議各方(甲、乙、丙、丁)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以上協議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現對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丙、丁四方協商不成一致的,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補充協議
未盡事宜甲乙丙丁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乙方(蓋章):______丙方(蓋章):______丁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______簽訂地點:______簽訂地點: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合夥經營合同 篇8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培訓機構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合夥人甲: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合夥人乙: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教育培訓市場現有資源優勢,共同經營一家培訓機構,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企業概況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機構名稱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範圍包括為針對開展的學生傳統課程、特色課程及各種集訓。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以及期限
甲方___________(姓名) 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
乙方___________(姓名) 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乙方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獎金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主要是上課老師的工資,按課時分配。招生老師,按照約定提成比例分配。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第一部分: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部分: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
當然退夥是指發生了某種客觀情況而導致的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
除名退夥也稱開除退夥,是指在合夥人出現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夥人決議將該合夥人除名。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三部分: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部分: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第二部分:合夥人的'義務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夥期限屆滿;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銷;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 (簽字或蓋章) 聯繫方式
合夥人: (簽字或蓋章) 聯繫方式
附身份證複印件
簽約日: 年 月 日
2023合夥經營合同 篇9
合夥人:______
合夥人:______
合夥人:______
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的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四條合夥人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1)______,需要兩個人,工資支付200元/人/天。
(2)______,需要三個人,工資支付150元/人/天。
(3)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所有的車費和開支都由三人承擔。
2、盈餘分配,無論投資的多少,三人都一樣分配。
3、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三人分別承擔。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協議。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七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協議期滿,把所有的貨款、貨物全部算清。
第九條本協議正本壹式叁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合夥人:______合夥人:______合夥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日______月______年______日______月______年______日______月
2023合夥經營合同 篇10
合夥人:(甲方)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舉辦經營店鋪,就有關服裝類合作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夥經營女裝批發店,店名為8.8時尚女裝。
總投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甲出資_______元,乙出資________元,甲方佔投資總額的____%,乙方佔投資總額的______%。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包括但不限於:房租、裝修費、貨款、僱員費用等),詳細投資明細及所購固定及非固定資產明細見協議附件。如該投資金額不夠,可追加投資。
第二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經營核算:由雙方協商選聘財務人員按月進行經營核算,公開賬目並出具財務核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並留存。
2、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對每個月經營所獲得的純利潤結算後,再投入作流動資金。待年底總結算後進行分紅。
3、純利潤: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作為是為當月純利潤。
4、成本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雙方各按股份所佔比例承擔(如:包含但不限於僱員費用、水、電費、暖氣費、營業税等)。
5、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如投資額不抵虧損金額,其他投資人擁有追回其應承擔金額的權利。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三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出現下列事項之一,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合作終止時,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一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清算時,牆面、地面、屋頂等附着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價,不參與分配)
第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形成文字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3合夥經營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
合夥人:
合夥人:
一、甲乙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舉辦經營店鋪,就有關服裝類合作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夥協議如下:
二、甲乙兩方合夥經營品牌女裝,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包括房租、裝修費、貨款、僱員費用等),詳細投資明細及所購固定及非固定資產明細見協議附件。如該投資金額不夠,可追加投資。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的投資款必須到位,到位後投資款打到新辦理銀行卡上,交由方管理。
三、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守法經營繳納相關税費,擔任企業法人代表。企業名稱為“太平鳥品牌女裝”,並以此名義繳納相關費用;對外行使所有經營行為。經營管理過程中若出現需法人承擔責任等情況或因此產生相關費用等問題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四、本合同企業經營期限為3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6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五、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經營分工核算:由雙方協商分工,甲方負責電子管理及營運模式,乙方負責管理賬目,管賬人員按月進行經營核算,公開賬目並出具財務核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並留存。每月30日為簽字日,順延7日之日不籤則視為認可。
2、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對每個季度經營所獲得的純利潤在季度末雙方核算無誤認可後進行均分,如需將其中的部分利潤用作再投資,由雙方商定。
3、純利潤: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服裝成本、房租、裝修、員工、水、電、營業税等所有支出後,是為當月純利潤。
4、成本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雙方均攤(如:包含僱員費用、水費、電費、營業税等)。
5、前期考察所產生的費用(包括車費、住宿、吃飯)均屬於投資費用當中。
六、在經營期間,沒有回本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如個人經濟出現問題或其他原因需用錢,可以私下商議,但決不能挪用店內錢財,若違約,對店內造成的所有損失要負上全部責任及法律責任。
七、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合作終止時,即行推薦清算人,並邀請一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分配。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門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清算時,牆面、地面、屋頂等附着不可拆卸的部分不予作價,不參與分配)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形成文字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本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1、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2、品牌女裝的本地區授權代理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合夥人:(簽字蓋章)
年月日
合夥人:(簽字蓋章)
年月日
2023合夥經營合同 篇1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
法人代表: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__餐飲,範圍包括________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出資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2、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3、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4、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5、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
2023合夥經營合同 篇13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就共同投資經營品牌童裝,共同承擔風險事項,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事項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經營品牌童裝,品牌童裝位於________________,工商登記負責人為________________,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現品牌童裝由乙方獨自經營,乙方同意甲方出資加盟品牌童裝經營,雙方共同利用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期限
雙方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投資約定
1、品牌童裝總投資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雙方根據品牌童裝包括裝修裝潢、設施設備、原材料等一切經營有關固定資產進行評估後的最終總價值)。
2、雙方各自出資情況如下:
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
其中甲佔投資總額的50 %、乙佔投資總額的50 %。
第四條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品牌童裝盈餘(利潤)按照雙方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如存在盈餘,雙方應於每月_______日前對前一個月的盈餘進行結算,雙方簽字確認後方可進行結算利潤盈餘,禁止一方私自結算盈餘。
2、品牌童裝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出資比例在15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出資轉讓
如一方要求轉讓該商鋪的自持投資份額,應當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否則私自轉讓部分無效。如另一方不同意轉讓給第三人,則應當出資購買該轉讓份額,如不同意出資購買,視為同意另一方的份額轉讓。
第六條特別約定
1、未經雙方一致確認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品牌童裝名稱或名義在_______市範圍內進行經營活動(包括以品牌童裝名稱單方面另設“分號”、或與他人合夥經營等)。未經雙方一致確認同意,禁止任何一方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品牌童裝或相關品牌童裝活動。
2、雙方確認,該店包括但不限於裝修裝潢、設施設備、原材料等共計_______元,全部資金已由乙方出資完成,現雙方同意,甲方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以相同金額出資,出資形式:以支付房租、原材料等品牌童裝經營所需的一切開支作為出資,直至甲方出資部分與乙方投資部分持平為止。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任何一方違反6、1條約定,應向守約方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2、如一方未違反4、1條款私自結算盈餘,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在30日內交還私自結算盈餘部分,並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元違約金。
3、除雙方書面達成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品牌童裝經營信息或者與他人合夥以本品牌童裝名義開設“分號”,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4、如合作期限屆滿前,一方要求退出合作的,應當經雙方結清品牌童裝的一切債務、開支費用,並且通過轉讓出資給第三方後方可退出,否則,強制退出或不參與品牌童裝後續投資、品牌童裝經營管理的,應當向守約方支付補償金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轉讓給第三方的,應當依據本協議第五條(出資轉讓)規定執行。同時,中途退出合作的'一方,除經另一方書面同意外,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即應當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八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2、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產生爭議,守約方為解決爭議所產生的公證費、律師費、保險公司出具保全費用、翻譯費、通訊費、差旅費、文印費等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雙方相互違約,有履約先後順序的,負先履行義務一方負擔所有爭議解決費用;無履約先後順序的,爭議解決費用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塗改,雙方均應在塗改部分蓋章或簽字確認,否則塗改部分無效。
3、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_______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為無效。
4、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止。雙方簽署的相關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以傳真形式簽字蓋章後文件同樣有效。
6、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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