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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酒店合夥經營合同(精選20篇)

2023酒店合夥經營合同(精選20篇)

2023酒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1

合夥人:____________

2023酒店合夥經營合同(精選20篇)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酒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酒吧,範圍包括煙酒銷售、中西式簡餐、棋牌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2023酒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3

協議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對合夥經營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丙經協商,確定原座落於各種投入估價,人民幣為上述投資原有甲方全額投資。

二、現經甲、乙、丙三方協商,甲方佔酒店的股份,乙方和丙方各佔%的股份。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丙方用現金的方式支付給甲方各元整(人民幣)合計元整人民幣,作為投入款餘款元由甲方出資,但乙方、丙方應支付甲方上述出資款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即月息。如三方同意合同終止,甲方出資元與乙、丙方無關,不作歸還甲方。

三、在本協議的有效期限內,酒店的財務報表、公章、營業執照由甲方負責保管,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由乙、丙方共同負責,但酒店的大投資,員工招聘人員、工資和管理人員工資,必須經得甲、乙、丙三方的一致同意,每天的營業額由財務統一安排,會計由乙方、丙方聘請,工資三方出。

四、甲、乙、丙三方在經營期間,酒店每月扣除税金、租金、工資、水、電以及所有費用。剩餘部分的利潤按三方股份的比例分配,如遇虧損也按股份比例承擔風險,乙方、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退出,投資款不作歸還。

五、在本協議的有效期限內,甲方如轉讓上述酒店,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協商,經同意方可轉讓,經清算完,本協議終止。(醫療糾紛協議書)

六、在經營期限內,如遇酒店拆遷,本協議終止,拆遷賠償款歸甲方所有,甲方退還乙方和丙方各自出資款人民幣壹拾萬元整。如酒店升值,轉讓費超出元,並按乙方、丙方投入的元比例分剩。

七、本協議從年月日開始生效至年月並承擔風險。年月日前酒店所欠的款項與乙方、丙方無關,由甲方自己承擔解決。

八、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甲、乙、丙三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如一方違約應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九、甲、乙、丙三方自已客人請客吃飯,甲、乙、丙三方各自自行買單,按三方約定折扣,全場7.5折計算,如本酒店、工商、税務、衞生等,由酒店投入,由甲、乙、丙三方簽字生效,歸入費用。未盡事宜,三方協商。

十、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年月日

2023酒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乙方:---------------------------------------------

住址:---------------------------------------------

身份證:---------------------------------------------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決定充分利用雙方各自的優勢,資源互補,在中國酒店經營管理及品牌加盟的項目上進行合作。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開發項目和範圍

按甲方要求發展酒店客户加入華夏客棧酒店品牌的託管。

第二條 、合作期限

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 、合作方式

1、 雙方各自承擔開發項目的費用。

2、 乙方對外洽談項目,以甲方的名義進行,甲方為乙方提供統一的名片,乙方無權利代表甲方簽署任何有法律責任的文件。

第四條 、利潤分配

1、 利潤定義:管理費收入。

2、 分配方式:甲乙雙方利潤按5:5分成。

第五條 免責

如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導致項目終止,甲乙雙方不負法律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合作任務,若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義損害,違約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七條 終止通告

任何一方都有權終止本協議,不需陳述理由,但應該在提前7個工作日通知對方。

第八條 保密條款

有關本次合作,甲乙雙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只能用於本次業務,甲乙雙方應將對方提供的資料視為機密文件。

第九條 透明化

具體合作項目進行期間,所有的交流、對話、協議、成交等均需甲乙雙方進行或在對方知曉的前提下進行。在另一方不知曉的情況下,任何一方不得單獨對外簽訂任何協議與達成任何交易。

第十條 其它

未盡事宜將由本協議、甲乙方通過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在甲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董事總經理:---------------------------- 乙方簽字:-----------------------

地址:---------------------------------- 身份證:-------------------------

2023酒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5

協議人: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協議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協議人:_____(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對合夥經營達成如下協議:_____

一、甲、乙、丙經協商,確定原座落於 各種投入估價,人民幣為上述投資原有甲方全額投資。

二、現經甲、乙、丙三方協商,甲方佔酒店的股份,乙方和丙方各佔%的股份。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丙方用現金的方式支付給甲方各元整(人民幣)合計元整人民幣,作為投入款餘款元由甲方出資,但乙方、丙方應支付甲方上述出資款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即月息。如三方同意合同終止,甲方出資 元與乙、丙方無關,不作歸還甲方。

三、在本協議的有效期限內,酒店的.財務報表、公章、營業執照由甲方負責保管,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由乙、丙方共同負責,但酒店的大投資,員工招聘人員、工資和管理人員工資,必須經得甲、乙、丙三方的一致同意,每天的營業額由財務統一安排,會計由乙方、丙方聘請,工資三方出。

四、甲、乙、丙三方在經營期間,酒店每月扣除税金、租金、工資、水、電以及所有費用。剩餘部分的利潤按三方股份的比例分配,如遇虧損也按股份比例承擔風險,乙方、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退出,投資款不作歸還。

五、在本協議的有效期限內,甲方如轉讓上述酒店,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協商,經同意方可轉讓,經清算完,本協議終止。

六、在經營期限內,如遇酒店拆遷,本協議終止,拆遷賠償款歸甲方所有,甲方退還乙方和丙方各自出資款人民幣壹拾萬元整。如酒店升值,轉讓費超出 元,並按乙方、丙方投入的元比例分剩。

七、本協議從年 月 日開始生效至 年 月 並承擔風險。 年 月 日前酒店所欠的款項與乙方、丙方無關,由甲方自己承擔解決。

八、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甲、乙、丙三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如一方違約應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九、甲、乙、丙三方自已客人請客吃飯,甲、乙、丙三方各自自行買單,按三方約定折扣,全場7.5折計算,如本酒店、工商、税務、衞生等,由酒店投入,由甲、乙、丙三方簽字生效,歸入費用。未盡事宜,三方協商。

十、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

乙方簽字:_____

丙方簽字:_____

___年___月_____日

2023酒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6

訂立合夥協議合夥人:

姓名:

姓名:

姓名:

_號碼:

合夥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鑫龍酒店,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合夥各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酒店的經營宗旨:共同經營,並獲得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餐飲,客房。經營地址:。

第三條合夥期限,自20__年2月15日起,至20__年2月15日止,共13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帳户。

1。本合夥出資共計__195萬元,

2。合夥人範波春以現金方式出資,計__145萬元。

合夥人徐政德以現金方式出資,計__25萬元。

合夥人陳聖秋以現金方式出資,計__25萬元。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4。設立存取款帳户,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公務帳户。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人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在未收回出資額期間,範波春按年盈利的60%分配;徐政德按年盈利的20%分配;陳聖秋按年盈利的20%分配。收回出資額後,範波春按年盈利的40%分配;徐政德按年盈利的30%分配;陳聖秋按年盈利的30%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3、合夥經營終止:酒店轉讓所得按出資比例分配。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__對酒店發展方向、酒店的大宗財務支出具有決定權,並負責協調酒店

行政工作。____秋負責酒店日常事務管理。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協助合夥負責人管理合夥事業。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約定分紅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每月財務,由財務負責人保管,合夥人監管。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合夥期間,合夥人親屬不得參與酒店經營。

第十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在合夥經營期間,除合夥人一致同意外,不得終止合夥行為;如一方強行終止合作,則其投入出資部分歸其餘合夥人所有。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本合同經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2023酒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共同經營______事宜簽訂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夥宗旨

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共同經營_______,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店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面積:平方米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___營銷,範圍包括採購、銷售、售後服務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比例及期限

1、甲方_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佔投資比例%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_月__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方辦理銀行卡(開户行:,賬號:)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以酒店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酒店的財產,各合夥人在酒店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酒店的財產。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酒店於每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進行盈餘分配,如盈餘為負,則不進行分配,合夥人按照下列項進行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及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①、酒店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酒店事項表決方式:但對於改變酒店的名稱;改變酒店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處分酒店的'不動產;轉讓或者處分酒店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以酒店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酒店的經營管理人員的事項,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方可實施;

②、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③、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義務:

①、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②、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③、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④、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私自以酒店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⑤、禁止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⑥、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⑦、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方為合夥負責人,對外代表酒店。

其權限為: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酒店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③、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其義務為:

①、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酒店事務執行情況;

②、定期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③方在執行酒店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酒店,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酒店承擔。

第九條入夥、退夥、財產出資和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其他法定事由。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酒店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酒店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合夥財產份額的出資

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財產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或另行約定:)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十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酒店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酒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十四條生效條款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執壹份,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酒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與乙方共同出資設立並經營酒店,經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互惠互利基礎上,雙方現依法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方式

1、雙方根據總投資,按出資比例履行出資義務,共同經營管理合夥組織,共同分享收益、分擔損失。

2、合夥人財產投入數額及所佔份額:

甲方投入: __________元,佔合夥份額__________,出資方式:,出資時間:。

乙方投入: __________元,佔合夥份額__________,出資方式:,出資時間:。

二、合夥期限

至,如合夥到期酒店仍能夠合法正常經營且雙方均未提出異議也未進行合夥解散清算,本協議自動繼續按原約定條款履行。

三、合夥組織

1、合夥項目:酒店

2、經營範圍:

3、酒店名稱:

4、酒店地址:

5、經營形式:個體工商户

四、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1、甲方作為酒店工商登記的經營者和實際經營者之一,應當於之前依法辦理酒店經營所需全部證照,保證酒店的經營手續合法,並保證辦理工商、消防等相關證照年檢的及時和合法。

2、乙方作為酒店的實際經營者之一,就投資比例對酒店享有贏年終分紅權以及酒店的經營管理權利。

3、雙方的出資只能用於對酒店的成本性投資(房租、裝修、經營類手續辦理費用、進貨、員工薪資等正常經營開支),合夥人不得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擅自挪用合夥出資。

4、雙方均享有酒店的財務管理權,嚴格遵守財務公開制度。為避免甲方利用登記經營者的身份便利隱瞞經營狀況或對乙方製造財務查閲障礙,乙方可在甲方實施每筆資金開支時進行監督和審查或不定期要求查閲財務賬簿原件,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要求隨時提供相應資料。合夥期間若出現因資金開支不明等財務問題而產生爭議糾紛且甲方不能舉證證明資金用途的合理性、必要性時,甲方應當按照資金實際損失或可預見收益的數額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5、對於酒店經營管理過程所涉各類事項(採購、僱傭、裝修、辭退、選拔、財務管理、發展意向等),雙方均應協商並爭得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各類事項作出決定。

五、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盈餘為毛利潤除去運作成本、税金、費用、工資及其它合理開支後剩餘部分,酒店應於每年之前完成年終財務核算後按甲方和乙方的出資比例對每年盈利進行分紅,未按前述約定及時組織年終核算的,任一合夥人有權要求對方配合協作。一方不予配合導致不能進行分紅的,應按照應分紅數額向非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債務承擔:在酒店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先以酒店財產清償,不足以償還全部債務時由全體合夥人按照出資份額比例承擔。

六、入夥及退夥

1、合夥人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可轉讓部分或全部所持酒店出資出資份額給第三方,涉及入夥或退夥均需由全部合夥人重新簽訂合夥經營協議。

2、若涉及退夥,需在酒店進行財務審計、對合夥期間債權債務核實清楚後進行,退夥的一方需根據審計報告對其合夥期間應承擔的債務進行書面簽章確認,否則退夥協議不生效。

3、在合夥人喪失經營管理酒店的能力、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能力、死亡或註銷的情況下:

□按退夥處理,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繼承人負責辦理退夥手續,酒店由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

□合夥協議終止,合夥關係解除,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繼承人負責代辦解散清算手續。

□若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繼承人無異議,由其代理該合夥人繼續經營,或代替該合夥人作為新的合夥人入夥重新按本協議的約定繼續經營。

七、合夥人會議:

1、合夥人會議時間:

2、合夥人會議召開方式:

□由執行合夥人召集和主持

□合夥人以外的酒店事務執行人負責組織和通知各合夥人召開

如會議召開組織人未履行義務,其他合夥人有權召集和主持合夥人會議,如召開人確已履行通知義務且合夥人無正當理由不予回覆或故意不參加的視為該合夥人同意其他合夥人對於合夥人會議事項作出的決定。

3、合夥人會議的主要決議事項包括:

(1)提名、更換合夥飯店事務執行人;

(2)增加、降低飯店經營目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大業務類型,制定酒店發展規劃;

(3)決定合夥飯店的.內部機構設置和支出計劃;

(4)決定合夥飯店的物價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5)其他涉及酒店內部經營和制度的事項。

4、合夥人雙方對於酒店經營事項意見不同不能達成一致決議時,以出資比例較多的合夥人意見為準。如雙方出資比例相同,應按照最有利於合夥組織及酒店利益的決策為準,仍不能達成一致的可按照本協議的管轄約定提出訴訟或仲裁。

八、合夥事務執行

1、合夥事務的執行合夥人為:

2、執行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飯店利益的活動。

3、合夥協議或者合夥人會議沒有規定的情況下,禁止任何未經授權的合夥人進行經營活動,否則其所獲商業利益歸全體合夥人,其造成的損失由其個人對外承擔賠償責任,如因此給酒店造成了損失,則其他合夥人有權要求其對酒店承擔賠償責任並同時對其他合夥人承擔違約責任。

九、違約責任

1、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其他合夥人按酒店前經營期間以來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的倍支付違約金。

2、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無法計算具體利益或損失的按照第九條第1款之約定支付。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或擅自以酒店財產設置抵押的、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該合夥人對其他合夥人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如損失具體可計算),若無法計算具體違約金數額的按照第九條第1款之約定支付。

十、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且任一方不願再繼續合夥關係;

(2)全體合夥人書面協議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酒店被依法吊銷、註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散的其他原因。

2、解散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書面指定,自合夥解散事由發生15日內應當指定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財產清算後,按下列順序清償:賓館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賓館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按合夥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4、清算時如合夥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按比例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十一、爭端解決

因本協議履行產生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協商儘量達成共識,如協商不成:

□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由乙方住所地仲裁委仲裁。

十二、其他

1、未盡事宜,經協商同意,合夥人可以修改此協議條款或補充約定,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相牴觸的,以補充,變更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時間:

時間:

乙方:

2023酒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與乙方共同出資設立並經營酒店,經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互惠互利基礎上,雙方現依法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方式

1、雙方根據總投資,按出資比例履行出資義務,共同經營管理合夥組織,共同分享收益、分擔損失。

2、合夥人財產投入數額及所佔份額:

甲方投入: __________元,佔合夥份額__________,出資方式:,出資時間:。

乙方投入: __________元,佔合夥份額__________,出資方式:,出資時間:。

二、合夥期限

至,如合夥到期酒店仍能夠合法正常經營且雙方均未提出異議也未進行合夥解散清算,本協議自動繼續按原約定條款履行。

三、合夥組織

1、合夥項目:酒店

2、經營範圍:

3、酒店名稱:

4、酒店地址:

5、經營形式:個體工商户

四、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1、甲方作為酒店工商登記的經營者和實際經營者之一,應當於之前依法辦理酒店經營所需全部證照,保證酒店的經營手續合法,並保證辦理工商、消防等相關證照年檢的及時和合法。

2、乙方作為酒店的實際經營者之一,就投資比例對酒店享有贏年終分紅權以及酒店的經營管理權利。

3、雙方的出資只能用於對酒店的成本性投資(房租、裝修、經營類手續辦理費用、進貨、員工薪資等正常經營開支),合夥人不得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擅自挪用合夥出資。

4、雙方均享有酒店的財務管理權,嚴格遵守財務公開制度。為避免甲方利用登記經營者的身份便利隱瞞經營狀況或對乙方製造財務查閲障礙,乙方可在甲方實施每筆資金開支時進行監督和審查或不定期要求查閲財務賬簿原件,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要求隨時提供相應資料。合夥期間若出現因資金開支不明等財務問題而產生爭議糾紛且甲方不能舉證證明資金用途的合理性、必要性時,甲方應當按照資金實際損失或可預見收益的數額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5、對於酒店經營管理過程所涉各類事項(採購、僱傭、裝修、辭退、選拔、財務管理、發展意向等),雙方均應協商並爭得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各類事項作出決定。

五、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盈餘為毛利潤除去運作成本、税金、費用、工資及其它合理開支後剩餘部分,酒店應於每年之前完成年終財務核算後按甲方和乙方的出資比例對每年盈利進行分紅,未按前述約定及時組織年終核算的,任一合夥人有權要求對方配合協作。一方不予配合導致不能進行分紅的,應按照應分紅數額向非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債務承擔:在酒店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先以酒店財產清償,不足以償還全部債務時由全體合夥人按照出資份額比例承擔。

六、入夥及退夥

1、合夥人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可轉讓部分或全部所持酒店出資出資份額給第三方,涉及入夥或退夥均需由全部合夥人重新簽訂合夥經營協議。

2、若涉及退夥,需在酒店進行財務審計、對合夥期間債權債務核實清楚後進行,退夥的一方需根據審計報告對其合夥期間應承擔的債務進行書面簽章確認,否則退夥協議不生效。

3、在合夥人喪失經營管理酒店的能力、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能力、死亡或註銷的情況下:

□按退夥處理,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繼承人負責辦理退夥手續,酒店由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

□合夥協議終止,合夥關係解除,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繼承人負責代辦解散清算手續。

□若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繼承人無異議,由其代理該合夥人繼續經營,或代替該合夥人作為新的合夥人入夥重新按本協議的`約定繼續經營。

七、合夥人會議:

1、合夥人會議時間:

2、合夥人會議召開方式:

□由執行合夥人召集和主持

□合夥人以外的酒店事務執行人負責組織和通知各合夥人召開

如會議召開組織人未履行義務,其他合夥人有權召集和主持合夥人會議,如召開人確已履行通知義務且合夥人無正當理由不予回覆或故意不參加的視為該合夥人同意其他合夥人對於合夥人會議事項作出的決定。

3、合夥人會議的主要決議事項包括:

(1)提名、更換合夥飯店事務執行人;

(2)增加、降低飯店經營目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大業務類型,制定酒店發展規劃;

(3)決定合夥飯店的內部機構設置和支出計劃;

(4)決定合夥飯店的物價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5)其他涉及酒店內部經營和制度的事項。

4、合夥人雙方對於酒店經營事項意見不同不能達成一致決議時,以出資比例較多的合夥人意見為準。如雙方出資比例相同,應按照最有利於合夥組織及酒店利益的決策為準,仍不能達成一致的可按照本協議的管轄約定提出訴訟或仲裁。

八、合夥事務執行

1、合夥事務的執行合夥人為:

2、執行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飯店利益的活動。

3、合夥協議或者合夥人會議沒有規定的情況下,禁止任何未經授權的合夥人進行經營活動,否則其所獲商業利益歸全體合夥人,其造成的損失由其個人對外承擔賠償責任,如因此給酒店造成了損失,則其他合夥人有權要求其對酒店承擔賠償責任並同時對其他合夥人承擔違約責任。

九、違約責任

1、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其他合夥人按酒店前經營期間以來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的倍支付違約金。

2、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無法計算具體利益或損失的按照第九條第1款之約定支付。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或擅自以酒店財產設置抵押的、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該合夥人對其他合夥人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如損失具體可計算),若無法計算具體違約金數額的按照第九條第1款之約定支付。

十、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且任一方不願再繼續合夥關係;

(2)全體合夥人書面協議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酒店被依法吊銷、註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散的其他原因。

2、解散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書面指定,自合夥解散事由發生15日內應當指定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財產清算後,按下列順序清償:賓館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賓館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按合夥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4、清算時如合夥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按比例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十一、爭端解決

因本協議履行產生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協商儘量達成共識,如協商不成:

□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由乙方住所地仲裁委仲裁。

十二、其他

1、未盡事宜,經協商同意,合夥人可以修改此協議條款或補充約定,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相牴觸的,以補充,變更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時間:

時間:

2023酒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共同經營事宜簽訂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夥宗旨

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共同經營,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店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營銷,範圍包括採購、銷售、售後服務等。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比例及期限

1、甲方_______(姓名)以____ 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 __元,佔投資比例 %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 _年___月__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 方辦理銀行卡(開户行: ,賬號: )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以酒店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酒店的財產,各合夥人在酒店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酒店的財產。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酒店於每年 月 日進行盈餘分配,如盈餘為負,則不進行分配,合夥人按照下列 項進行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夥人的權利及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①、酒店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酒店事項表決方式: 但對於改變酒店的名稱;改變酒店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處分酒店的不動產;轉讓或者處分酒店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以酒店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酒店的經營管理人員的事項,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方可實施;

②、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③、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義務:

①、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②、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③、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④、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私自以酒店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⑤、禁止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⑥、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⑦、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方為合夥負責人,對外代表酒店。

其權限為: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酒店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③、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其義務為:

①、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酒店事務執行情況;

②、定期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③ 方在執行酒店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酒店,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酒店承擔。

第九條 入夥、退夥、財產出資和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 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其他法定事由。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酒店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酒店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合夥財產份額的出資

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夥財產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或另行約定: )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十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酒店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酒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 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十四條 生效條款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執壹份,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酒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11

第一條:根據《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協議。

第二條:本企業為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第三條:企業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企業經營場所: 。

第五條:合夥宗旨

秉承互利共贏、開誠佈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各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項目。

第六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到期若雙方仍需合夥經營,進行協議續簽。

第七條:合夥人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___,性別___,身份證: ________,

現住址 。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___,性別___,身份證: ________,

現住址 。

第八條: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及期限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比例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比例___________。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第九條:企業法人

經過甲乙雙方協定,為了便於生產運營,現決定由方為企業法人代表, 負責辦理工商、税務、衞生等經營手續。

第十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利潤分配,雙方合意同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 的家庭或個人財產同等比例承擔。

3、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據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4、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或者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辦法決定。

第十一條: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新合夥人入夥時,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④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4、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第十三條:合夥事務處理方式及負責人

1、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2、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4、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了利益應歸合夥,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飯店做單方處置,如抵押、出租、轉讓、變賣等行為。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5、如果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合夥的終止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的目的不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第十七條: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夥企業無法存續、合夥協議終止,合夥人的合夥關係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後,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主要職責:

①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②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③清繳所欠税款;

④清理債權、債務;

⑤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⑥代表企業參與民事活動。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註銷登記。

6、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7、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十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8、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十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約定內容雙方應全面遵守,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夥期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討論補充或者修改,修改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正本一式叁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工商部門及相關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3酒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共同經營______事宜簽訂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夥宗旨 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共同經營_______,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店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面積:平方米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___營銷,範圍包括採購、銷售、售後服務等。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比例及期限

1、甲方_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佔投資比例%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_月__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方辦理銀行卡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以酒店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酒店的財產,各合夥人在酒店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酒店的財產。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

酒店於每年月日進行盈餘分配,如盈餘為負,則不進行分配,合夥人按照下列項進行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夥人的權利及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①、酒店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酒店事項表決方式:但對於改變酒店的名稱;

改變酒店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處分酒店的不動產;

轉讓或者處分酒店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以酒店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酒店的經營管理人員的事項,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方可實施;

②、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③、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義務:

①、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②、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③、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④、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私自以酒店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⑤、禁止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⑥、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⑦、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方為合夥負責人,對外代表酒店。

其權限為: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酒店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③、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其義務為:

①、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酒店事務執行情況;

②、定期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③方在執行酒店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酒店,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酒店承擔。

第九條 入夥、退夥、財產出資和轉讓 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退夥

1.自願退夥。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其他法定事由。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酒店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酒店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合夥財產份額的出資

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

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合夥財產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十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合夥所欠税款;

合夥的債務;

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

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酒店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酒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

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十四條生效條款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執壹份,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酒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13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 酒店”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合夥各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則簽訂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酒店經營宗旨:共同經營,並獲得滿意的利潤為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餐飲,經營地址: 市 大道 商業街 號門面房。

第三條合夥期限暫定六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賬户。

1.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元,佔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元,佔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元,佔股份比例。

2.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3.在經營過程中,如需追加投資,合夥人必須按所佔股份比例在規定時間內追加資金。否則視為放棄本合夥中佔股份的所有權,所購物品均計入投資固定資產項目,且根據使用年限進行折舊。

4.設立存取款賬户,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公務賬户。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投資所佔比例分配。

2.因大股東在酒店經營中同樣付出努力,但未拿報酬,故酒店拿出總營業額百分之一為大股東的活動經費。

3.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合夥人各方同意;

2.承擔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共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與本酒店無關的人員不得接納入夥。

(二)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有提前個月告知合夥人併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人民幣結算。未經合夥人同意而擅自退夥給另一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三)出資的轉讓。

1.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否則按退夥方式對待。大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2.合夥人三個月內從事與本酒店無關的工作,其股份必須轉讓給其他股東。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 為合夥負責人。

其權限是:對合夥事業進行正常管理;進貨管理、庫存管理、財務管理等等,

主導合作事業,並有優先決定權。拓展事業,選擇合適的項目等等。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協助合夥負責人管理合夥事業。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約定分紅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每月財務,有財務負責人保管,合夥人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則否其他合夥人有權沒收其所佔股份。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一方合夥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

第十一條合夥的終止與結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雙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在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又合夥人擔任,自合夥事業解散後15天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它利害關係的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清償後如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所佔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有此給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是本協議或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共同協商,本着有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四分,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經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簽訂日期

2023酒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14

甲方:

地址:

乙方:

住址:

身份證: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決定充分利用雙方各自的優勢,資源互補,在中國酒店經營管理及品牌加盟的項目上進行合作。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開發項目和範圍

按甲方要求發展酒店客户加入華夏客棧酒店品牌的託管。

第二條、合作期限

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合作方式

1、雙方各自承擔開發項目的費用。

2、乙方對外洽談項目,以甲方的名義進行,甲方為乙方提供統一的名片,乙方無權利代表甲方簽署任何有法律責任的文件。

第四條、利潤分配

1、利潤定義:管理費收入。

2、分配方式:甲乙雙方利潤按5:5分成。

第五條免責

如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導致項目終止,甲乙雙方不負法律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合作任務,若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義損害,違約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七條終止通告

任何一方都有權終止本協議,不需陳述理由,但應該在提前7個工作日通知對方。

第八條保密條款

有關本次合作,甲乙雙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只能用於本次業務,甲乙雙方應將對方提供的資料視為機密文件。

第九條透明化

具體合作項目進行期間,所有的交流、對話、協議、成交等均需甲乙雙方進行或在對方知曉的前提下進行。在另一方不知曉的情況下,任何一方不得單獨對外簽訂任何協議與達成任何交易。

第十條其它

未盡事宜將由本協議、甲乙方通過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在甲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

董事總經理:乙方簽字:

地址:身份證:

2023酒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15

甲方:

地址:

乙方:

住址:

身份證: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決定充分利用雙方各自的優勢,資源互補,在中國酒店經營管理及品牌加盟的項目上進行合作。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開發項目和範圍

按甲方要求發展酒店客户加入華夏客棧酒店品牌的託管。

第二條、合作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合作方式

1、雙方各自承擔開發項目的費用。

2、乙方對外洽談項目,以甲方的名義進行,甲方為乙方提供統一的名片,乙方無權利代表甲方簽署任何有法律責任的文件。

第四條、利潤分配

1、利潤定義:管理費收入。

2、分配方式:甲乙雙方利潤按5:5分成。

第五條免責

如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導致項目終止,甲乙雙方不負法律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合作任務,若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義損害,違約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七條終止通告

任何一方都有權終止本協議,不需陳述理由,但應該在提前7個工作日通知對方。

第八條保密條款

有關本次合作,甲乙雙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只能用於本次業務,甲乙雙方應將對方提供的資料視為機密文件。

第九條透明化

具體合作項目進行期間,所有的交流、對話、協議、成交等均需甲乙雙方進行或在對方知曉的前提下進行。在另一方不知曉的情況下,任何一方不得單獨對外簽訂任何協議與達成任何交易。

第十條其它

未盡事宜將由本協議、甲乙方通過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在甲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董事總經理:

乙方簽字:

地址:

2023酒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16

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丁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組織名稱 、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 至 止。

第四條 合夥組織出資金額、方式、期限、帳户

1.合夥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 % 股份比例。 合夥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 % 股份比例。 合夥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 % 股份比例。合夥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 % 股份比例。

2.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3.在經營過程中,如耍追加投資,合夥人必須按所佔股份比例在規定時間內追加資金。否則視為放棄本合夥中佔股份的所有權,所購物品均計入投資固定資產項目,且根據使用年限進行折舊。

4.設立存取款帳户,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公務帳户。

第五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分甲 、乙 、丙 、丁 。 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 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 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 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合夥人各方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 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要提前 個月告知合夥人並經合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未經合夥人同意而擅自退夥給另一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三)除名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 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四)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 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 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

2、時間:一般情況下X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 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 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自 至 止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 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 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 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 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 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 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 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 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兑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 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 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 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經營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 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喪失經營、管理旅館能力、喪失或者部分喪失行為能力的情況下,依該 合夥人的近親屬的選擇,既可以按退夥對待,酒店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 指定某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清算後,按下列順序清償:賓館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酒店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利潤分配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債務承擔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 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 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 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 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 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 經合夥人協商合夥人分工如下:

1、 張財:負責酒店全面工作

2、 張觀海:負責酒店的廚房、出口和酒店的管理

3、 馬建洪:負責酒店的進出貨物的驗收及倉管工作

4、 曹漢生:負責在清遠進酒店的所購的商品。

第十六條 經協商張觀海所未投入的5萬元在酒店盈利合夥人分紅中先扣除作為入股股金。張觀海工資在春節前先領取5000元工資,春節後視情況再由股東研究決定,原則上一致認為7000元為基數。

合夥人的合夥資金集中在張財,由張財按實際支出支付並由張財出具收據給每個合夥人。 第十七條 合夥人在本協議已外未盡事宜。由合夥人協商解決可另籤補充協議。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

丁方: 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 年___ 月___ 日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酒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17

甲方:__

乙方:__

為更好的促進安陽市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安陽師範學院大學生創業觀念轉變及創業技能的培訓的工作,本着鼓勵、支持大學生開展創新創業嘗試的原則,就甲方授權乙方大學生在安陽市大學生創業孵化園區從事創業嘗試相關活動,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1)對乙方進行的創業項目經營擁有指導、監督權,考核乙方業績,並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授權期限和獎懲辦法;

(2)對乙方未經授權用甲方名義開展的其他工作,有追究其責任權。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負;

(3)督促乙方遵守創業孵化基地相關工作規章制度。

2、甲方義務

(1)負責業務培訓及協助辦理入駐團隊的資格證件,以便更好的開展各項工作;

(2)定期接受乙方提出的關於創業孵化基地設施和經營方面問題的反饋並給予相應的解決。協助和指導乙方開展相關工作。

(3)保守乙方祕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乙方商業計劃中所涉及的.內容;

(4)為乙方提供相應的物業服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對授權的活動區域在協議期間內擁有唯一的使用權;

(2)享受甲方的實施的獎勵政策;

(3)以經甲方批准的展品和商品獨立經營,自負盈虧;

(4)遇到關於基地辦公室使用方面的問題,有權向甲方申請一定幫助。

2、義務

(1)執行甲方管理標準和業務規範,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

(2)保守甲方機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涉及的內容;

(3)積極配合甲方在大學生創業實踐方面開展的各項活動;

(4)每個季度組織創業學生向甲方提供經營報告;對甲方的不定期問詢,乙方需積極配合;

(5)對基地設施進行二次維修,須提前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經甲方批准,方可實施。

三、協議條例

1、乙方所經營的物品需妥善保管,如因管理不善丟失,甲方概不負責。

2、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在園區內進行學生創意作品的展示與商品的經營。

四、協議終止

1、協議期滿,本協議自然終止;

2、乙方因長期大幅度虧損的想放棄經營權,且經甲方核實其虧損屬實,乙方有權申請終止協議。

3、本協議終止或期滿時,雙方應履行下列事項;

(1)乙方立即停止使用甲方授予的一切權限,並將其未完成事項書面報請甲方;

(2)結算雙方未清的經濟問題。

五、協議爭議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並以補充協議形式載明。

六、附則

1、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協議未涉及到的內容,雙方可協商後以補充協議載明。

3、協議的有效期為一年。

七、簽字

甲方:__

代表人(簽字/蓋章)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

代表人(簽字/蓋章)__

____年__月__日

2023酒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18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原則,實現技術研發市場營運直接聯,創造良好經濟效益社效益,達成以協議:

一、合作宗旨:

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發展,充分利甲方廣泛市場資源優勢發揮乙方科研能力,實現技術研發市場營運直接聯盟。

二、合作範圍:

1、媒體軟,硬

2、it產品市場營銷

3、網絡工程

4、網絡營運

三、合作方式:

1、甲方以現有市場營銷網絡及社資源基礎,更進步市場潛力,逐步形成個規範化,全國性營銷網絡。

2、甲方根據社需求,收集承接企業應軟,硬項目。

3、乙方利強技術力量,甲方新承接或甲,乙雙方共同確立項目。

4、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諮詢及開拓業務進程提供技術支持。

四、權力義務

1、屬於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共同項目,其所有權屬於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於乙方單方承接項目,其所有權屬於乙方擁有。

3、雙方合作過程,甲,乙雙方無權干涉方企業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本,互相交流切磋業務動作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五、利益分配

1、屬於雙方共同系列產品,由雙方協商市場價,按税利益_%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每半年調節次,根據合作協商調整。

2、屬於乙方單方產品,甲方如有興趣合作,雙方協商,另確定合作方式分成方式。

六、共同項目成果歸屬分享

1、方轉讓其有專利權,另方以優先受讓其共有專利權。

2、合作各方,單方聲明放棄專利申權,由另方單獨申。

3、項目被授予專利以,放棄專利申權方以免費得該項專利普通實施許,該許不得撤消。

4、方不同意申專利,另方不得單方申專利。

5、特殊,當事人各方還以合同規定技術成果權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專利申權,技術各主階段產生研究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權利。

七、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方切資料,專項技術項目策劃設計嚴格保密,並只能合作雙方公司業務範圍使。

2、甲、乙雙方公司全部級職員,研發組人員合作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其就業期間研發期間所接觸保密資料,專項技術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項目,##資金有關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户名單,經營決策,項目設計,資本中小企業融資,技術數據,項目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容。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容行均屬泄密。

八、其它

1、甲、乙雙方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向有關仲裁機構提仲裁。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3、本協議式兩份,雙方各執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簽定地:簽定地:

簽定時間:簽定時間

2023酒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 公民身份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公民身份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 公民身份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規範合夥企業的行為,保護合夥企業及其合夥人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甲乙丙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酒店事務。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酒店經營(以企業登記機關核准的範圍為準)。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1.甲方:以貨幣方式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佔註冊資本的42%;

2.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佔註冊資本的40%;

3.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佔註冊資本的18%;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經清算後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原則上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但須提前 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三)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四)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丙方為合夥負責人負責酒店的經營管理,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務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還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 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由本合夥企業註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三)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2023酒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酒吧,範圍包括煙酒銷售、中西式簡餐、棋牌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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