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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精選19篇)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精選19篇)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精選19篇)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1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鑑於:

甲、 乙雙方擬對位於甲方擁有完整商品房住宅土地開發使用權的 畝(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 )字第 )土地,聯合進行住宅房地產開發,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特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項目概況

1、土地使用證號: ( )字第 號,土地規劃許可證號( ),建築施工許可證號( ),建設規劃許可證號( )。

2、項目位置:鄭開大道與開封西區第七大街交匯處向南約1000米路東(17#18#樓)

3、擬開發規模:項目總佔地面積約15000平方米,可建築住宅面積約45000平方米以上,以規劃局批文及規劃圖為準

第二條 合作方式

1、甲方擁有該項目國有土地的完整的開發使用權,並負責辦理本項目的一切相關手續。乙方出資在該土地17#、18#樓佔有面積上聯合建設商品房屋事宜。

2、該項目的16#、19#樓乙方有優先合作開發權利。

第三條 項目管理

1、為完成合作項目,由乙方設立項目部,項目部對本項目獨立經營、獨立管理、獨立銷售,自負盈虧,獨立核算,項目部資金專款專用,甲方不得干涉項目部的資金用途。

2、本項目銷售房產的各項税費均有甲方負責並上報税務機關,與乙方無關。

3、本合作項目設專項銀行賬號,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實際控制。針對本合作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資金只能直接進入本專項賬號。

4、本項目的建築商由乙方指定,甲方無權干涉。

5、甲乙雙方合作之前甲方以期房形式已銷售出去的17#樓房產,甲方必須無條件讓乙方清楚,其銷售所得到的銷售金額,衝抵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甲方應得的相應利潤款項。衝抵差額,多退少補。

第四條 項目專項賬户

甲乙雙方定於合同生效之日起 7 日內,共同持印簽到 中信 銀行 支行以甲方名義申請辦理本項目專項賬户,甲方提供法人專用章一枚,財務專用章一枚、賬户預留乙方印籤一枚,

雙方與銀行共同約定,預留印籤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蓋章始能變更。所有上述甲方提供的合法印籤皆由乙方管制。

第五條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的立項、規劃、設計、報建、施工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等相關證件,及建築施工用地臨時佔道、用水、用電等相關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施工許可證辦理相關費用由承建方承擔),並確保乙方在合同簽訂後30日內可以進行。

2、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建設過程中所需要的其他一切手續及負責處理、協調與政府各部門的關係。

3、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專項銀行賬號。

4、甲方應妥善處理自身的債權債務,如因有的或將來發生的債務而影響本項目的開發,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並賠償乙方資金損失。

5、甲方應保證本項目土地權利上不存在任何他項權,並承擔因權利瑕疵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6、甲方不得依靠自身優勢向項目部下達任何不符合本協議內容的指令和文件,乙方同意或請求的除外。

第六條 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該項目建設所需資金的投資,包括建築安裝、裝修、水電安裝的投資。

2、在建設施工中負責本合同項目的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質量事故均由項目部承擔。因項目部的工作失誤或者行為不當引起的糾紛、處罰等,項目部承擔全部責任。

3、項目部必須按照勞動法依法用工,如因用工問題出現的糾紛,由項目部自行承擔後果,並消除不良影響。

4、該工程項目的債權債務,全部由項目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5、項目部要與其他公司處理好關係,在道路通行、使用水電氣等方面互相配合。項目部使用的水電費由項目部承擔。

6、項目部必須確保在 完成該項目工程建設並具備交工條件(如遇不可抗力事件或甲方的責任造成停工,則該項目期限自行順延),直至達到交工驗收標準。

7、乙方應妥善處理本項目開發過程中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不得因此對甲方造成影響。

第七條 利益分配

1、在該項目工程建設中或建成後,銷售資金直接進入指定的本項目專項銀行賬號,乙方有權獨自對房屋銷售資金進行核算、支配,甲方對此無任何收取、支配等權力。

2、本項目建築總面積約45000平方米,擬估銷售金額約合1.5億人民幣,其中甲方享有按每平方800元計算(其中包含各項税費及項目配套費)取得利潤分成,剩餘銷售資金歸乙方獨自享有支配。

第八條 項目建設工期

1、合作施工項目的投資建設週期暫定20個月,時間從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起開始計算,辦理全部施工許可審批手續的時間為本協議簽訂後 30 日內(但因甲方原因造成開工前的許可審批手續延後的,建設週期相應順延)。

2、乙方不得因為工程建設資金問題拖延合作項目的建設週期和進度,特殊情況下,因與不可抗力的事由發生延期竣工的,雙方應當協商確定竣工時間。

3、按照房地產行政管路部門要求進行小區綜合驗收時,雙方配合進行小區驗收工作,驗收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任何一方違約應賠償因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本項目在乙方投入建設資金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無法施工建設,甲方除應退還乙方投入的資金外,還應向按乙方支付投入資金的30%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相應損失。

3、若乙方逾期完成該項目,每逾期一天,則乙方支付給甲方總工程價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但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逾期的,免除乙方的本項責任。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宜

1、相關銷售部門應當按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銷售價格和銷售政策,單獨對本項目所涉房屋進行銷售。

2、雙方要互相配合,妥善處理好周邊關係。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遇不可抗力的原因,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時,應儘快用電話、電傳等方式通知對方,雙方均應設法補救,如因一方未履行及時通知義務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損失。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享有單方解除權的一方,在約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出現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4、合同解除後,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無過錯一方的經濟損失,並按約定支付另一方違約金。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因本協議的爭議及合作期間的爭議應當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

2、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約定將有關本協議書的全部爭議提交鄭州仲裁委員會裁決。仲裁之後若有訴訟,由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四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取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五條 特別約定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合作項目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附屬物(具體指17#、18#樓的在建工程、商品房及其土地使用權)無權進行佔有、處置、使用(包括但不限於變賣、抵押、出租等處分行為),乙方要求對該項事宜另進行特別約定的,甲方有義務進行配合。

第十六條 合同的簽訂和效力

本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行書面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協議書的附件,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 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佔地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為:_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覆為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_。

第三條 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_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_端。

(2)擬建_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_端。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_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項目工程完成後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築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分次出__________資,每次出資_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後由_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1)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_____日內,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_萬元;

(2)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_____日內,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 承包發包工作安排

合作項目由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第八條 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署後,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管理辦公室按前述第六條、第七條職責規定,具體協調、落實。

第九條 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於竣工後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核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承包商、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 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户

1.本協議簽署後應報送__________(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__________的產權,乙方分得__________的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為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十一條 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範圍: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

4.利潤分配:__________

第十二條 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_行開户管理。

2._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十三條 房屋的維修及管理:__________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六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_年。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釆用_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釆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__________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 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 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3

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崗位: 姓名: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 工作範圍

本企業開發市場選擇、區域市場信息蒐集、市場調研、項目分析與測算、開發手續的督辦、重點客户的維護、開發進度控制工作。

二、 工作內容要求:

1、 開發市場及項目選擇

(1)編制開發計劃及年度經營目標計劃;

(2)組織編制開發進度計劃;

(3)審查各項經營性支出預算。

2、 項目及信息分析管理

(1)蒐集區域市場信息及開發項目;

(2)分析項目效益情況;

(3)溝通匯報相關信息

3、 市場調查與研究

(1)組織建立完善的市場組織;

(2)組織調查區域市場的供求情況;

(3)分析市場上的產品類型;

(4)為開發新市場做準備;

4、 項目成本測算

(1)蒐集項目的相關基礎數據;

(2)組織測算項目的效益情況; (3)分析各種風險因素; 5、 開發手續的辦理 (1)制定手續辦理計劃。

(2)組織安排辦理各項手續的辦理工作; 6、 協助上游客户的維護 (1)重點客户的維護與管理 (2)開發新的客户資源; (3)開發手續業務的諮詢; (4)相關手續工作的溝通與協調; (5)開發手續的辦理 三、 工作指標: 1、 手續完善程度: 2、 項目進展情況: 四、 工資及獎金支付:

1、工資:根據工作內容,基本工資每月為 元,獎金及提成工 資 ,合計當月發放。 2、獎金:

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

(1)乙方每月對各項指標實現及工作內容及要求完成情況進行自我申報,申報結果用於計算當月獎金。申報結果必須真實,乙方以本年度全部獎金作為保證,弄虛作假者,乙方以本年度全部獎金向甲方賠償。(附申報表)

(2)月度獎金每月支付一次,待次月26日前考核後支付,如考核達不到考核標準,按照考核結果計發獎金。

(3)年度獎金每年支付一次,按照年度考核結果於每年 月 日前支付,達不到考核標準,按照考核結果計發獎金。

五、 甲方責任:

1、 組織建立相關的業務工作流程及標準。 2、 監督乙方開展經營管理工作。 3、 配合乙方開展對外協調工作。

4、 在乙方的申請下,對乙方按照交底的方式進行指導。 5、 乙方超額完成指標的,發包方給予相應的獎勵。 六、 違約乙方完不成工作範圍內的工作及指標的責任:

1、乙方做好企業信息的保密工作,除甲方指定的單位和人員外,不得將企業或項目信息告知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否則甲方有權從乙方獎金中扣除5000-20xx00元;造成損失的另行承擔向甲方的賠償責任。

2、乙方出現個人銀行信用不良記錄,以當年度獎金的10%向企業賠償。因個人信用影響到甲方信用,給甲方帶來不良影響或損失的,另行承擔向甲方的賠償責任。

3、乙方因市場信息管理不到位,項目效益測算不準確,致投資造成重大損失的,甲方有權從乙方獎金中扣除10000-20xx0元並承擔造成的損失。

4、乙方因主管部門關係維護不到位,致開發手續辦理不及時,給項目造成較大損失的,甲方有權從乙方獎金中扣除5000-10000元,造成損失的另行承擔向甲方的賠償責任。

七、 乙方出現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工作指標範圍內的責任,如及時主動聲明,未造成重大損失的,賠償造成的損失,從輕追究責任,隱瞞不報者,按照約定賠償。

八、 乙方需提供具備經濟支付能力的人對出現的責任作擔保,並出具擔保函。(附:擔保書)。

九、 乙方工作範圍內內容經甲方檢查連續兩次拒不按甲方要求辦理,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按照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 因個人原因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的,年終考核發放部分獎金不再發放。

十一、 本協議出現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平邑縣人民法院裁決。

十二、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4

甲方 (發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擔保方): 先生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簽約背景:

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 設立的 公司,甲方於 年 月 日取得 市發展計劃委員會計投資( ) 號《關於同意建設“A”商品房項目的批覆》;於 年 月 日取得 市規劃局( )規選址第 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從而取得 “A”商品房項目的開發經營權。 為了有利於該項目儘快開發建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將項目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開發的有關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條款,以共同執行。

一、定義

除本合同中另有説明,下列詞語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義:

1、項目:指 “A”商品房項目。

2、本合同雙方或三方或各方:指簽署本合同之承發包雙方或加上擔保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或經對方許可的約定原因承接其債權債務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3、日:除本協議書另有約定外,均指日曆日。

4、元: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二、項目概況

1、項目位置: 山

2、項目建設用地面積: 平方米

3、容積率為

4、總面積: 平方米以內(不含地下室)

5、土地用途:商品房綜合開發,包括商業及住宅(別墅)。

6、項目尚未繳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

三、承包經營權

1、甲方將項目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對項目的承包採取由乙方按承包金包乾、超額留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方式進行。乙方承包經營後取得利潤高於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享有;項目承包經營利潤低於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負責補足。

2、承包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開發經營完成止。前款所稱的“開發經營完成”是指項目完成銷售並收回全部銷售款項或雖未完成銷售但税務機關已經對項目經營情況進行會算,房產交付完畢、辦妥產權登記所需的手續、物業管理移交完畢,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時間。

3、在承包期間,由乙方負責項目的策劃、報批、設計、招標、施工、售樓等全部開發建設與經營管理工作,乙方還有權以項目對外融資。甲方不得干涉影響乙方對項目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

四、乙方之承包金和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本項目承包金為 億元(大寫: 億元)。但是,如果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股權轉讓得以進行,則本合同約定的項目承包金等額轉化為股權轉讓款,且乙方另外增加支付 萬元,即股權轉讓款總額為 億元(大寫: 千萬元)。

除另有約定外,甲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再要求乙方向其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2、雙方初步估定項目土地價款為 萬元、配套費為 萬元,共計 萬元(大寫: 萬元),由甲方承擔並由乙方以甲方名義按有關單位要求的時間從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扣付。 ; 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超出 萬元至 萬元(含本數)的部分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若應繳納的土地價款超過 萬元,則超出部分也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該些款項由乙方墊付後,從應付甲方的前期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先行全額扣減。

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乙方享有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權利。若乙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則超出 萬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若項目存在尚未支付完畢的徵地拆遷補償費用及其相應的滯納金、罰金等,則仍應由甲方繼續負責承擔。

3、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的發票和乙方承包期間的全部支出發票一併供乙方作入項目經營開發的成本帳。若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總額超過 萬元,則由甲方承擔的超過 萬元部分所對應產生的因多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而少交的企業所得税和個人所得税部分由乙方補償給甲方。

4、除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 萬元(大寫: 千萬元)外,剩餘承包金 萬元(若是股權轉讓款,則為 萬元),從乙方取得項目銷售許可證之日(最遲不超過 年 月 日)起按每月支付 萬元的標準在 個月內付清 萬元,餘額在項目開發完畢進行會算後15日內付清。 乙方支付的承包金付至甲方名下的銀行帳户,由甲方自行處理。

5、本項目的營業税由乙方承擔,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或丙方因獲取股權轉讓款)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税和個人所得税由甲方(或丙方)承擔。

6、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應由甲方負責承擔的費用、事項外,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與該項目有關的以下費用、事項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1)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銷售、經營等一切事項;

(2)負責承擔項目所需的一切開發、建設、經營等資金和税收(但不包括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税和個人所得税)。

7、乙方承包經營後取得高於承包金部分的利潤由乙方享有,並按以下方式支付:

五、雙方保證及責任

(一)甲方保證及責任:

1、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甲方不存在任何違反税收、工商管理等法律、法規而需承擔或可能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甲方同時保證該項目真實、合法、有效和獨立完整,該項目不存在被政府收回的潛在風險;保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該項目提出權益主張;

2、保證不干擾乙方對項目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而且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對項目的經營開發工作(包括但不限於融資、售房、按揭手續工作等),應乙方的要求,在需要甲方出具證明、報告或使用甲方印鑑時,須及時(兩日內)且無條件提供給乙方。

3、甲方於本合同簽定後,除非乙方違約,不得以任何方式對項目的整體或者任何部分或者涉及項目的任何權利進行處分,亦不得與乙方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簽定與本合同相同或者類似的任何合同性文件。

4、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不存在,而且將來未經乙方同意也不會發生將該項目為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債務提供抵押或其他任何可能損害乙方權益的行為或事實。

5、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和乙方丙方不存在任何已發生或潛在的其他訴訟、仲裁或其他司法機關、執法機關的行為對本合同的簽署、履行構成法律障礙的情形。

6、保證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與該項目有關的任何合同性文件或其他債權債務。

7、保證甲方的其他經營不致影響乙方對該項目的開發建設和經營,並不會損害乙方權益。

8、甲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於取得甲方公司董事會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序。

(二)乙方保證及責任:

1、保證按合同規定投入項目全部開發建設資金並承擔項目贏盈虧及風險。

2、保證在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活動過程中不會作出任何損害甲方商業信譽或損害甲方其他經營活動的行為。

3、項目在承包經營期間或因乙方原因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受,除此之外的甲方債權債務概由甲方承受。

4、乙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於取得乙方公司董事會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序。

六、特別約定

1、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對甲方的財務進行審計,以示承包前後的區別。

2、在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開始對項目批文及印鑑(包括甲方營業執照、文件檔案、驗資報告、財務憑證、項目批文等資料的原件及甲方現有全部印鑑)進行共管,屆時,甲、乙雙方可對舊的印鑑共同銷燬或作記號,以示承包前後的區別,並簽署相應的備忘錄。

3、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在中國建設銀行廈門分行開元支行開設基本金帳户,作為乙方承包經營項目的資金專用賬户,並將該專用賬户交由乙方管理及使用,該帳户中的資金全部歸屬乙方所有。為了便於甲方的監督,乙方同意由雙方各持一枚銀行預留印鑑共同監管該專户,但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為項目的開發建設而利用或者使用該專户的一切行為。

4、甲方董事會現有 名董事,甲方同意: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由乙方指派人員出任其中的 名董事,並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申辦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若因有關政策規定而暫時無法變更的,則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經過公證的甲方現任董事出具的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書,授權乙方指定的人員代為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甲方《章程》等文件規定的董事職權。授權委託期限與本合同承包期相同。

5、甲方同意,在項目土地權證取得後將辦公場所遷移到乙方指定的地點。

七、股權轉讓或項目轉讓

1、甲方、丙方同意並保證,在甲方公司股權符合轉讓條件後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甲方股權轉讓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甲方、丙方屆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或者拒絕,且乙方無須就股權轉讓再向甲方、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款項或者費用。股權轉讓所需的一切税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為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税方便。

2、甲方、丙方同意並保證,在項目符合法定轉讓條件後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項目過户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過户所需的一切税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為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税方便。屆時,各方可就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支付問題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並履行本合同各條款的規定,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變更或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否則即構成違約。違約一方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的損失)。

2、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糾正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若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按規定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損失)。

3、若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因甲方原因致使項目被查封、凍結、拍賣;甲方在項目上設定抵押權或其他第三方權益等),影響乙方對項目的開發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丙方退還乙方投入本項目的全部資金並按不低於50%的回報率補償乙方經濟損失。

4、上述三款規定的守約方的經濟損失難以確定的,應按其在簽訂本合同時所預見的在合同正常履行下守約方所能獲得的全部利益為準。

九、免責條款

由於下列情形之一導致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免除其違約責任:

1、戰爭、不可抗力因素;

2、雙方書面同意的其他免責情形。

十、合同擔保

丙方同意 對甲方基於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全部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一、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各方當事人均有權提交廈門仲裁委員會依申請時該會現行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十二、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並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5

甲方 (發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擔保方): 先生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簽約背景:

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 設立的 公司,甲方於 年 月 日取得 市發展計劃委員會計投資( ) 號《關於同意建設“A”商品房項目的批覆》;於 年 月 日取得 市規劃局( )規選址第 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從而取得 “A”商品房項目的開發經營權。 為了有利於該項目儘快開發建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將項目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開發的有關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條款,以共同執行。

一、定義

除本合同中另有説明,下列詞語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義:

1、項目:指 “A”商品房項目。

2、本合同雙方或三方或各方:指簽署本合同之承發包雙方或加上擔保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或經對方許可的約定原因承接其債權債務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3、日:除本協議書另有約定外,均指日曆日。

4、元: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二、項目概況

1、項目位置: 山

2、項目建設用地面積: 平方米

3、容積率為

4、總面積: 平方米以內(不含地下室)

5、土地用途:商品房綜合開發,包括商業及住宅(別墅)。

6、項目尚未繳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

三、承包經營權

1、甲方將項目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對項目的承包採取由乙方按承包金包乾、超額留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方式進行。乙方承包經營後取得利潤高於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享有;項目承包經營利潤低於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負責補足。

2、承包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開發經營完成止。

前款所稱的“開發經營完成”是指項目完成銷售並收回全部銷售款項或雖未完成銷售但税務機關已經對項目經營情況進行會算,房產交付完畢、辦妥產權登記所需的手續、物業管理移交完畢,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時間。

3、在承包期間,由乙方負責項目的策劃、報批、設計、招標、施工、售樓等全部開發建設與經營管理工作,乙方還有權以項目對外融資。甲方不得干涉影響乙方對項目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

四、乙方之承包金和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本項目承包金為 億元(大寫: 億元)。但是,如果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股權轉讓得以進行,則本合同約定的項目承包金等額轉化為股權轉讓款,且乙方另外增加支付 萬元,即股權轉讓款總額為 億元(大寫: 千萬元)。

除另有約定外,甲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再要求乙方向其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2、雙方初步估定項目土地價款為 萬元、配套費為 萬元,共計 萬元(大寫: 萬元),由甲方承擔並由乙方以甲方名義按有關單位要求的時間從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扣付。 ; 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超出 萬元至 萬元(含本數)的部分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若應繳納的土地價款超過 萬元,則超出部分也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該些款項由乙方墊付後,從應付甲方的前期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先行全額扣減。

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乙方享有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權利。若乙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則超出 萬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若項目存在尚未支付完畢的徵地拆遷補償費用及其相應的滯納金、罰金等,則仍應由甲方繼續負責承擔。

3、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的發票和乙方承包期間的全部支出發票一併供乙方作入項目經營開發的成本帳。若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總額超過 萬元,則由甲方承擔的超過 萬元部分所對應產生的因多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而少交的企業所得税和個人所得税部分由乙方補償給甲方。

4、除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 萬元(大寫: 千萬元)外,剩餘承包金 萬元(若是股權轉讓款,則為 萬元),從乙方取得項目銷售許可證之日(最遲不超過 年 月 日)起按每月支付 萬元的標準在 個月內付清 萬元,餘額在項目開發完畢進行會算後15日內付清。 乙方支付的承包金付至甲方名下的銀行帳户,由甲方自行處理。

5、本項目的營業税由乙方承擔,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或丙方因獲取股權轉讓款)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税和個人所得税由甲方(或丙方)承擔。

6、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應由甲方負責承擔的費用、事項外,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與該項目有關的以下費用、事項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1)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銷售、經營等一切事項;

(2)負責承擔項目所需的一切開發、建設、經營等資金和税收(但不包括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税和個人所得税)。

7、乙方承包經營後取得高於承包金部分的利潤由乙方享有,並按以下方式支付:

五、雙方保證及責任

(一)甲方保證及責任:

1、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甲方不存在任何違反税收、工商管理等法律、法規而需承擔或可能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甲方同時保證該項目真實、合法、有效和獨立完整,該項目不存在被政府收回的潛在風險;保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該項目提出權益主張;

2、保證不干擾乙方對項目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而且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對項目的經營開發工作(包括但不限於融資、售房、按揭手續工作等),應乙方的要求,在需要甲方出具證明、報告或使用甲方印鑑時,須及時(兩日內)且無條件提供給乙方。

3、甲方於本合同簽定後,除非乙方違約,不得以任何方式對項目的整體或者任何部分或者涉及項目的任何權利進行處分,亦不得與乙方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簽定與本合同相同或者類似的任何合同性文件。

4、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不存在,而且將來未經乙方同意也不會發生將該項目為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債務提供抵押或其他任何可能損害乙方權益的行為或事實。

5、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和乙方丙方不存在任何已發生或潛在的其他訴訟、仲裁或其他司法機關、執法機關的行為對本合同的簽署、履行構成法律障礙的情形。

6、保證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與該項目有關的任何合同性文件或其他債權債務。

7、保證甲方的其他經營不致影響乙方對該項目的開發建設和經營,並不會損害乙方權益。

8、甲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於取得甲方公司董事會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序。

(二)乙方保證及責任:

1、保證按合同規定投入項目全部開發建設資金並承擔項目贏盈虧及風險。

2、保證在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活動過程中不會作出任何損害甲方商業信譽或損害甲方其他經營活動的行為。

3、項目在承包經營期間或因乙方原因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受,除此之外的甲方債權債務概由甲方承受。

4、乙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於取得乙方公司董事會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序。

六、特別約定

1、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對甲方的財務進行審計,以示承包前後的區別。

2、在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開始對項目批文及印鑑(包括甲方營業執照、文件檔案、驗資報告、財務憑證、項目批文等資料的原件及甲方現有全部印鑑)進行共管,屆時,甲、乙雙方可對舊的印鑑共同銷燬或作記號,以示承包前後的區別,並簽署相應的備忘錄。

3、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在中國建設銀行廈門分行開元支行開設基本金帳户,作為乙方承包經營項目的資金專用賬户,並將該專用賬户交由乙方管理及使用,該帳户中的資金全部歸屬乙方所有。

為了便於甲方的監督,乙方同意由雙方各持一枚銀行預留印鑑共同監管該專户,但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為項目的開發建設而利用或者使用該專户的一切行為。

4、甲方董事會現有 名董事,甲方同意: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由乙方指派人員出任其中的 名董事,並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申辦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若因有關政策規定而暫時無法變更的,則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經過公證的甲方現任董事出具的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書,授權乙方指定的人員代為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甲方《章程》等文件規定的董事職權。授權委託期限與本合同承包期相同。

5、甲方同意,在項目土地權證取得後將辦公場所遷移到乙方指定的地點。

七、股權轉讓或項目轉讓

1、甲方、丙方同意並保證,在甲方公司股權符合轉讓條件後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甲方股權轉讓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甲方、丙方屆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或者拒絕,且乙方無須就股權轉讓再向甲方、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款項或者費用。股權轉讓所需的一切税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為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税方便。

2、甲方、丙方同意並保證,在項目符合法定轉讓條件後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項目過户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過户所需的一切税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為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税方便。屆時,各方可就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支付問題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並履行本合同各條款的規定,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變更或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否則即構成違約。違約一方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的損失)。

2、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糾正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若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按規定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損失)。

3、若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因甲方原因致使項目被查封、凍結、拍賣;甲方在項目上設定抵押權或其他第三方權益等),影響乙方對項目的開發經營的,

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丙方退還乙方投入本項目的全部資金並按不低於50%的回報率補償乙方經濟損失。

4、上述三款規定的守約方的經濟損失難以確定的,應按其在簽訂本合同時所預見的在合同正常履行下守約方所能獲得的全部利益為準。

九、免責條款

由於下列情形之一導致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免除其違約責任:

1、戰爭、不可抗力因素;

2、雙方書面同意的其他免責情形。

十、合同擔保

丙方同意 對甲方基於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全部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三一、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各方當事人均有權提交廈門仲裁委員會依申請時該會現行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十四二、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並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有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有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甲、乙雙方共同以乙方名義在 進行房地產項目開發,項目名稱暫定為 。

二、合作條件:

1、甲方提供待開發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的全部資金。

2、乙方保證對外提供全套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房地產開發企業所需資料,保證本企業註冊真實、合法,經營範圍符合房地產開發要求。

3、由乙方辦理房地產開發的各種證照手續及房地產開發所需的各種行政審批事項,甲方積極予以協助。

4、房地產開發過程,乙方選任設計施工企業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條件。

5、房地產開發的樓盤設計,建築面積,樣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更改。

三、甲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該土地面積 畝,使用期限 年,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無抵押,不受其它權利人追究。如因房產經營銷售需要辦理該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由乙方出資並辦理,甲方予以協助。

四、本房地產開發項目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啟動,自 年月 日竣工,合作開發終止。乙方負責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收益分配。本合同履行期間,由甲、乙雙方各派駐會計,共同負責樓房的銷售資金。甲方按開發房地產的建築面積 元/㎡提取作為本房地產合作開發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給甲方。自本合同同簽訂之日支付 元,開發房地產銷售至一半支付 元,開發樓房工程完工乙方結清甲方全部收益。

六、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損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乙方。

2、因乙方資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甲方損失。

3、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資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應支付甲方收益的10%賠償甲方損失。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佈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於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

房地產開發協議合同。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户,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税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 為便於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税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税費。

3.3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乾,超資不補,節餘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 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税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户,該帳户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閲、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4.5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4.6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共3頁,當前第1頁123

6.1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 拍賣機構佣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 合作項目各項税收的繳納按税法和税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 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築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築面積:

7.3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元/平方米。

7.4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元。前述保證金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拍賣機構的佣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佣金。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 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後×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拍賣成交後,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並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拍賣成交後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託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後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佣金不再退還。

7.13 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託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 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9.5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 房屋銷售:

10.1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户。

10.3 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傢俱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後,按確權的建築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 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10.6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後,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第三人承擔。

12.2 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 工程保脩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13.1 房屋交付後,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共3頁,當前第2頁123

15.3 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准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 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後的現象發生。

16.4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 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 往來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諮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台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台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合作項目完成後,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傢俱、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 本協議簽訂後,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7.6 本協議書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 份,副本各方各執 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8

甲方: 山東開元臵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張國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開發房地產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投資開發主體

1、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 有限公司作為房地產開發投資主體。從事房地產及房地產項目相關的房地產開發投資、房屋銷售以及自有房屋的物業管理。

第二條 出資比例及支付

1、 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3000萬元。甲乙雙方在公司出資比例為:甲方出資人民幣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乙方出資人民幣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

2、 有限公司註冊成立時,甲乙雙方必須按以下約定向新公司的帳户支付資金。甲方應 年 月 日前將人民幣 萬元支付至公司 帳户;乙方應 年 月 日前將人民幣 萬元支付至公司帳户。

3、以上雙方如不能按上述約定時間足額注入資金,則視為該違約方對於其在公司中的相應比例的股權自動予以放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或股東之外的他方辦理股權轉讓的手續。

4經甲乙雙方股東同意,公司也可以自行籌措開發項目建設所需資金。

第三條 公司經營範圍

房地產及房地產項目相關的房地產開發投資、房屋銷售;自有房屋的物業管理 。

第四條 管理機構設臵

1、公司董事會由 人組成,其中甲方推薦 名董事,乙方推薦 名董事。在董事會中,由 方董事出任董事長,在項目公司中,甲方推薦總經理人選;公司的財務制度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雙方各指派財務人員

2、公司工程管理人員原則上從甲乙雙方指定的人員中選派。雙方派往公司中的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章程進行管理。對不能勝任和違紀人員,公司有權辭退。

3、公司的利潤分配,按會計年度結算。公司因經營房地產項目收取的全部投資收益,按照甲乙雙方註冊資本出資比例依法分配。

4、甲乙雙方承諾,公司投資收益如用於股權分配以外的用途,需經董事會決定後,報甲乙雙方確認後執行。

5、凡涉及公司的具體事項,均以公司章程的約定為準。

第五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對開發項目進行投資,並按股份比例取得相應的投資收益,承擔投資風險。為項目開發提供人民幣 萬元的啟動資金(含註冊資金);

(2)負責開發項目經營開發前期各項手續的辦理、工程施工管理、市場營銷策劃,爭取開發項目利益的最大化;

(3)與乙方共同制定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會通過;

(4)嚴格遵守本協議其他條款約定的甲方義務。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對開發項目進行投資,並按股份比例取得相應的投資收益,承擔投資風險。為開發項目提供人民幣 萬元的項目開發啟動資金(含註冊資金);

(2)負責開發項目建設中與對外主要關係的協調,儘可能的取得優惠地價和開發建設的優惠政策,謀求合作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3)與甲方共同制定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會和通過;

(4)嚴格遵守本協議其他條款約定的乙方義務。

第六條 終止協議的約定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是以第四條約定的內容為合作前提和基礎,如果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時,則另一方有權選擇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2、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均應對非違約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及可得利益損失進行賠償。

3、由雙方確認的因素造成公司無法履行責任,仍可能構成終止本協議的理由。

第七條 不可抗力因素

1、如發生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協議時,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應終止協議,履約期限按上述中止時間自動延長,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生效後,雙方均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全面的履行各自的義務,非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協議。

2、本協議簽訂、履行、解除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3、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由臨沂仲裁委員會仲裁。

4、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以補充協議另行協商確定,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與本協議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四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9

甲 方:

乙 方:

根據甲乙雙方於20xx年5月就齋堂鎮整體產業轉型及區域開發建設事宜簽訂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甲方決定在齋堂鎮鎮區整體規劃、旅遊資源整合、土地開發、商業項目運營、舊村改造、新農村建設等方面聘請乙方作為常年諮詢顧問,乙方同意擔任甲方的常年顧問。為此,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範圍

乙方提供的常年諮詢顧問分為日常諮詢服務和專項顧問服務兩類。

一、日常諮詢服務:

日常諮詢服務為基本服務,乙方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在齋堂鎮整體產業轉型及區域開發建設過程中涉及的相關事項,包括:

1、應甲方要求,為甲方齋堂鎮鎮域整體規劃、旅遊集散鎮建設、鎮區旅遊資源整合等事項提出相應建議:

2、應甲方要求或受甲方委託,協助甲方與第三方就齋堂鎮旅遊集散鎮建設事宜進行磋商和談判,並作為評審顧問對第三方的資質、能力、方案等提出評價意見;

3、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與齋堂鎮旅遊集散鎮建設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諮詢服務,協助甲方正確理解與運用;

4、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項目建設、運營及企業管理、運營等一般的管理諮詢服務;

5、在甲方需要進行項目投資與重大資金運用時,應甲方要求,為甲方提供資本運作、投融資等相關的基本財務諮詢服務。

二、專項顧問服務

專項顧問服務為選擇性服務,是在日常諮詢服務的基礎上,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就特定事項或特定項目提供的深入顧問服務,包括:

1、項目診斷:為甲方旅遊集散鎮整體或具體項目進行分析、評價,並提出相應建議和實施手段;

2、項目策劃:為甲方旅遊集散鎮整體或具體項目進行全程或階段性策劃、包裝等;

3、評審服務:為甲方項目選擇高水平、高規格的諮詢、策劃、運營單位,並提出相應的評審報告;

4、管理分析:依據甲方需求,為甲方企業可持續發展提供長期戰略規劃和管理諮詢;協助企業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內部管理。

5、其他:依據甲方需求,利用自身專業優勢,提供其他相關事項的深度服務。

第二條 服務方式

1、甲方通過向乙方書面或口頭提出顧問諮詢需求,乙方以電話、郵件、會晤或書面等方式向甲方提出相關信息和諮詢意見。

2、雙方根據實際需要,亦可採用實地調研考察、定期舉辦研討會等方式進行交流。

3、專項顧問服務的方式,由雙方根據實際需要另行簽署協議確定。

第三條 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作為甲方聘請的常年諮詢顧問,按年度向甲方收取日常諮詢服務費用共計人民幣 萬元整。甲方應在本協議簽定生效後五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為銀行轉帳。乙方帳號: ;户名: 開户銀行:

2、雙方認為需要進行實地調研、定期培訓或雙方會晤等交流方式,由甲方負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3、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專項顧問服務時,由雙方另行簽訂協議,明確專項顧問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收費金額。

第四條 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配合乙方工作,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2、向乙方提供有關甲方進行顧問諮詢所需的基本資料和相關信息等,並確保真實、準確、完整。

3、按雙方協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常年諮詢顧問費和相關費用。

4、甲方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給甲方的材料與文件。

二、乙方義務:

1、乙方保證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面、及時地履行本協議。

2、乙方承諾不接受任何針對甲方的敵意業務委託,並將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利益。

3、乙方謀求與甲方進行長期穩定的業務合作。

4、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與文件。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門頭溝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協議的效力與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後,除雙方商定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或解除本協議。

2、協議履行期間,無法定或約定事由,甲方單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協議的,甲方已付款項不予退還。乙方單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協議的,按協議生效之日截止到終止之日計算甲方應付款項,乙方應退還甲方已付剩餘款項,並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總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

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均須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未盡事宜,經雙方磋商後,可另立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支付日常諮詢服務年費後,乙方即開始為甲方提供常年諮詢顧問服務。

6、本協議有效期一年。一年期滿,雙方均未提出異議的,則本協議自動順延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10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號的房屋 棟 間,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

2、

第四條 甲方應於____年__月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税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税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 房產管理局、________ 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11

委託人 (甲方)

受託人 (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事項。

【居間出售】【居間購置】【居間出租】【居間承租】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證件和證明,證明甲方是具有委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見附件)。

2、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證件和證明,證明乙方是具有接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二條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

1、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條件: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為甲方提供其他代辦的房地產經紀事項。

1、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本合同委託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五條甲、乙雙方商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甲方對其委託的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個房地產經紀事項應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中介費和代辦服務費。

【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格的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

【房地產租賃】按成交價格的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

【代辦服務費】按成交價格的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六條中介費、代辦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結算方法如下:

第七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必須徵得對方同意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中介費和代辦服務費:

1、乙方在委託期間內,不能提供訂約機會的;

2、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內容、條件、要求的;

3、本合同簽約生效後二個工作日內,乙方未及時通過青島網上房地產網絡平台上網掛牌且經甲方投訴仍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的;

4、乙方利用為甲方服務的機會,為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5、乙方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第九條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全額支付本合同

第五條約定的中介費和代辦服務費:

1、甲方虛假委託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造成乙方最終無法履約的;

2、甲方在委託期間,私下與他人成交的,視作媒介合同成交;

3、甲方在委託期屆滿之後二個月內以任何形式或價格與乙方曾介紹過的客户成交的,視作媒介合同成立;

4、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中途毀約,擅自不履行合同的;

第十條乙方對於居間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所填寫的通訊地址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雙方或一方可向相關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備案、登記。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在履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解決:

1、向【青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壹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借用甲方名義從事房地產開發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阿巴嘎旗蘇伊拉平改樓項目開發。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收取 元,作為管理費。

(2)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收回資質管理費不予歸還。

2、義務:

(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後,只向乙方提供相關所需的手續和資質證複印件。

(2)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儘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三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兩條義務的承諾和兑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資質證書 。

(3)充分利用建業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開發建設項目。 並可刻制項目部公章一枚用於日常工作。

(4)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5)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2、義務:

(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2)負責解決開發過程中的事件,相關施工條件及施工設備自主負責解決。

(3)認真負責解決開發建設過程中的問題。對動遷、回遷施工質量問題和事故的發生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關。

(4)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5)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費。

(6)乙方開發建設項目不得超過甲方資質證所規定的範圍,如超出甲方資質證範圍的項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關手續證件。

第四條

(1)乙方實施的工程項目,其合同、保險、税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2)乙方在項目中所發生的税費應及時繳納,在工程中如有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全權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因銷售房屋到甲方處辦理相關手續時,甲方有權確認相關税費是否已經結清,並有權要求其先行繳付所有税費後,或暫扣部分税款。

第五條 乙方在開發建設過程中,若出現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第六條 乙方應獨立承擔該項目開發對外所產生的債務及其他責任。若因乙方未及時償付對外債務,造成甲方代償的,由甲方代為承擔的責任。甲方有權收回該項目所有工程,用於彌補自己的損失,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七條 協議期定為 年,即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樓房銷售可延用本協議)協議有效期滿後如項目部仍有工程未完工的經雙方協商。

第八條 乙方應將房屋銷售款的 %交由甲方作為 保證金,待房屋交付使用後無質量及其他債權債務糾紛,甲方將該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本合同以簽訂日期為生效日,有效期為 年。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借用甲方名義從事房地產開發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阿巴嘎旗蘇伊拉平改樓項目開發。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收取 元,作為管理費。

(2)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收回資質管理費不予歸還。

2、義務:

(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後,只向乙方提供相關所需的手續和資質證複印件。

(2)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儘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三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兩條義務的承諾和兑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資質證書 。

(3)充分利用建業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開發建設項目。 並可刻制項目部公章一枚用於日常工作。

(4)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5)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2、義務:

(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2)負責解決開發過程中的事件,相關施工條件及施工設備自主負責解決。

(3)認真負責解決開發建設過程中的問題。對動遷、回遷施工質量問題和事故的發生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關。

(4)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5)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費。

(6)乙方開發建設項目不得超過甲方資質證所規定的範圍,如超出甲方資質證範圍的項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關手續證件。

第四條

(1)乙方實施的工程項目,其合同、保險、税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2)乙方在項目中所發生的税費應及時繳納,在工程中如有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全權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因銷售房屋到甲方處辦理相關手續時,甲方有權確認相關税費是否已經結清,並有權要求其先行繳付所有税費後,或暫扣部分税款。

第五條 乙方在開發建設過程中,若出現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第六條 乙方應獨立承擔該項目開發對外所產生的債務及其他責任。若因乙方未及時償付對外債務,造成甲方代償的,由甲方代為承擔的責任。甲方有權收回該項目所有工程,用於彌補自己的損失,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七條 協議期定為 年,即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樓房銷售可延用本協議)協議有效期滿後如項目部仍有工程未完工的經雙方協商。

第八條 乙方應將房屋銷售款的 %交由甲方作為 保證金,待房屋交付使用後無質量及其他債權債務糾紛,甲方將該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本合同以簽訂日期為生效日,有效期為 年。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14

編號: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賣方代理人:

  買方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中介服務方(以下簡稱丙方)

工商註冊號:

備案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房地產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福州市有關規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宗買賣房產狀況

1、房屋座落:甲方房產座落於福州市

2、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積:

  、共有面積

、附屬間面積

)。(詳見榕房權證

 字第

號)(土地使用證

  字第

號)

3、成交價格: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買賣價格為

 (幣種)(大寫):

 佰

 拾

 萬

 拾

 元整(¥

 )。

[其中:房產買賣價為

 (幣種)(大寫):

 佰

 拾

 元整(¥

);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轉讓價為

  (幣種)(大寫):

  佰

 仟

  佰

 拾

 元整(¥

)。

4、成交細目:

(1)、配套:

(2)、家電:

(3)、傢俱:

(4)、其他: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地板面、牆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光體、廚衞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應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二條 中介服務方承諾

1、丙方的服務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

3、保證誠信服務,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不包含合同外其他服務)。

第三條 委託中介服務事項

1、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託,就甲、乙雙方買賣房產一事,提供中介服務;

2、丙方應甲、乙雙方的需求,為其提供房產成交後代理服務。

第四條 中介服務範圍

選擇下列第[

 ]項服務

1、為甲、乙雙方提供房產政策及法律諮詢服務;

2、向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協助雙方簽訂本合同及房產轉讓協議並促成交易成功;

3、房產行銷推介;

4、為當事人代辦房產評估手續;

5、代辦權屬過户手續;

6、為乙方辦理

(注:填寫①商業銀行按揭貸款、②公積金貸款、③商業銀行和公積金組合貸款)手續;

7、代辦房地產公證、見證手續;

8、協助甲、乙雙方收集過户資料和為其房地產買賣契約代書;

9、協助辦理相關配套事宜,如水、電、管道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及物業交接過户手續;

10、協助甲、乙雙方完成房屋及房產配套設施的移交;

11、其他

第五條 中介服務段落

1、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自接受甲、乙雙方委託之日起到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之日結束;

2、丙方提供的相關房產成交後的代理服務至甲、乙雙方辦結各項交易、過户、交房、放款之日止。

第六條 中介服務費(包含中介服務佣金和相關代理服務費)

1、中介服務佣金: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

a、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

  (幣種)(大寫)

 拾

  元(¥

 )。

b、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佣金為

 (幣種)(大寫)

 萬

 拾

  元(¥   )。

2、交易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三條有關款項約定,本合同成立後,丙方為甲、乙雙方提供成交後代理服務費。

a、丙方收取甲方交易服務費

  (幣種)(大寫)

  仟

 佰

元(¥

  )。

b、丙方收取乙方交易服務費

 (幣種)(大寫)

  仟

  佰

 元(¥

 )。

3、按揭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六款約定,本合同成立後,丙方為乙方提供按揭服務。丙方收取乙方按揭服務費

(幣種)(大寫)

 仟

 拾

  元(¥

)。

第七條 當事人配合與保密

1、丙方承諾按交易程序(另定補充協議)規定的工作日為甲、乙雙方妥善辦理有關事項。甲、乙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交易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並按時向丙方交付有關資料,配合丙方共同完成相關事宜。若因甲、乙方雙方提供的資料原因造成手續辦理的延誤或無法辦理,丙方無過錯的,由資料提供的延誤方承擔責任,丙方的工作日相應順延;

2、對交易過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或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時,甲、乙雙方對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等商業祕密也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條 中介權益説明

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甲、乙雙方仍應全額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務佣金。

第九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工商局營業執照、《備案證》等,房地產經紀人應出示《經紀人資格證》、《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

2、丙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的委託,據實介紹房地產信息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3、丙方對甲、乙方雙方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核實並出具收件清單,對甲方提供的信息進行現場勘察和積極配合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

4、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並如實告知房屋以及配套設施等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5、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進行房地產交易涉及的税費及其他當事人應承擔的費用;

6、丙方應配合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手續;

7、在合同履行期間,丙方應當積極告知並督促相關當事人履行合同和提醒應注意的事項及瑕疵。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房地產轉讓信息;

2、甲方在簽訂合同時向丙方提供下列資料:

身份證複印件;

房屋權屬證書;

土地使用權證;

其它相關資料:

 。

3、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告知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所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4、甲方應配合乙、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户的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與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對上述房產現狀作充分了解,願意購買上述房產;

2、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向丙方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材料;

3、乙方應配合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户的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定金

簽訂本合同時,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支付定金

 (幣種)(大寫):

 佰

 拾

 元整(¥

 )給甲方(定金可抵作購房款)。

如果甲、乙雙方同意,可以選擇下列[

]種方式確保交易安全:

1、暫時將全部定金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丙方出具加蓋企業公章的收據;

2、暫時將部分定金

(幣種)(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其餘定金直接交與甲方,丙甲兩方分別按照收取定金數額出具收據;

3、

 。

第十三條 費用承擔方式

1、交易税費由

  方承擔;

2、土地證費:辦理甲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

  承擔,過户至乙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

承擔;

3、配套設施過户費:配套設施的相關證件過户費用由

承擔;

4、原始費用的結清:甲方應結清移交前的水、電、物業管理、

 等的費用。乙方在接收該房產時須驗收上述約定的各項交付細目,交接確認後甲方不再負責;

5、

第十四條 購房款及其他費用支付方式。

按交易程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方式支付。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本合同簽定後,甲、乙、丙三方應按照約定履行,乙方違約的其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的雙倍返還定金。丙方違約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的服務費用並支付違約金給甲、乙雙方,違約金數額

;

2、甲乙保證上述房產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如果丙方有過錯的,由此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房屋轉讓協議、補充協議所約定交易程序規定的期限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以選擇本條第一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按成交價日萬分之

 );乙方如未能按照交易程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可以選擇本條第一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成交價日萬分之

 );

4、丙方作為居間及代理服務方應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協會行規為準則為甲、乙雙方提供誠信服務,若因丙方服務不當行為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丙方作為甲、乙雙方授權的代管方,對所代管的資金及權屬資料的安全負責,若因丙方責任造成資金損失或資料遺失、損毀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在甲、乙雙方未改變上述交易條件,交易程序正常執行的情況下,丙方保證甲方如期收到上述全部房款,乙方如期接收該房產。因丙方工作不盡責,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收到房款或乙方不能如期收到房產過户的,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違約處理時限

自發生違約行為之日起超過10日,丙方即向違約方發出掛號信促其履約,寄出郵戳即日起超過15日仍未回覆並履約的,依本合同相關條款處理。

第十七條 本合同解除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的,當事人可以單方依法解除合同,並書面告知相關當事人(本合同解除時,房屋轉讓等補充協議同時解除):

1、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

第十八條 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改變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責。在三方具結後,丙方將監管的房產權屬資料交還甲方,將監管的定金及購房款交還乙方,交易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

 ]項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生效條款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當事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事項,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其它事項:

(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郵編:

 郵編:

丙方(中介服務方):

簽約代表:

經紀人資格證號碼

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號碼:

聯繫電話: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月

  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15

甲方(管理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掛靠方):

身份證號碼:

為了進一步深化企業改革,發揮甲方(管理方)的宏觀調控職能,增強企業活力,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甲方(管理方)經與乙方(掛靠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掛靠在甲方下屬以房地產項目經理部事宜簽訂以下協議書:

一、甲方同意乙方掛靠經營甲方下屬項目經理部,乙方掛靠期間以甲方項目經理部名義自主經營、自主開發、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工程任務自行承攬。

二、掛靠期間因乙方以甲方的名義開發工程項目,所以甲方有責任對工程負責,凡以甲方名義簽訂的施工協議,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甲方與建築方簽訂的施工協議條款及本工程相關的其他協議。

三、掛靠期間乙方實行大包乾開發,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採購,包人員與施工組織。開發期間乙方必須自覺維護甲方的企業信譽,嚴格按照國家現行的施工技術規範和驗收標準以及施工圖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如發生偷工減料以次充好或發生其他質量安全事故或逾期交工,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需追究刑事責任的,也由乙方承擔責任。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開發工程任務的公司資質,向乙方提供工程報建所需要的有關資料,協助乙方辦理工程協議簽訂和辦理工程開發,凡須由開發單位負責交繳的費用和資料等有關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同時協助乙方辦理收付工程款、購房款和協助協調與工程管理部門以及各方的關係。

五、甲方有權對正在施工的工程項目和施工地盤進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指導,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管理。對發現有違反質量安全操作規程施工的或發現有質量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停工整頓。乙方不得蓄意損害甲方企業信譽。

六、乙方掛靠甲方下屬項目經理部經營期間,嚴格按照規定發包工程,依法辦理所聘員工各種手續,所聘員工要三證齊全,特殊工程要持證上崗,要將所聘員工及工程發包合同的有效證據及資料複印件報送甲方一份備查。交工資料要交一份給甲方工程部備案。

七、為規範施工現場的管理,乙方掛靠經營期間必須配備足夠的工程管理人員,即項目經理、中初級工程技術人員若干人以及施工員、質安員等工作人員,施工現場要配足持證上崗的管理人員。

八、乙方掛靠開發的工程為綏化市農電局東側東福花園小區 掛靠期間必須實現開發優良工程,乙方不需支付掛靠費用。

九、掛靠期間暫定為 兩 年,即 20xx 年 8 月 30 日起至 年目未完工的仍按原有的規定執行。

十、掛靠期間乙方設獨立財務賬户,財務乙方獨立核算。

十一、掛靠開發期間關於本工程的所有債權債務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十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16

簽訂合同雙方:

委託估價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理估價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茲就房地產估價事宜訂立本協議,內容如下:

一、甲方因______________的需要,委託乙方對下列房地產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價值進行評估,估價範圍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應根據甲方的估價需要,保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上列房地產之價值予以客觀、公正地估價,最後出具該委估房地產的估價報告書,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給甲方。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將委估房地產的產權、經營狀況、税務或建造費用等估所必要的資料提交給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關部門、單位或個人查閲、抄錄委估房地產估價所必要的資料。

甲方應提交給乙方的資料具體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在估價期間需要到現場勘察,甲方須派其熟悉情況的人員配合。

四、乙方對甲方委估房地產的文件資料應妥善保管並盡保密之責,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開或泄露給他人。

五、甲方應付給乙方的估價服務費依甲乙雙方認同的下列收費辦法計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估價服務費總額為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或美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方應先預付給乙方___________元(人民幣或美元),餘款待乙方將估價報告書交付甲方後________日內付清。

六、乙方如無特殊原因和正當理由,不得遲於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估價報告書,每逾期一日未交付估價報告書應賠償甲方估價服務費__________%;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交前述有關文件、圖紙、憑證等資料,乙方可按耽誤時間順延估價報告書的交付時間。

七、甲方如果中途中斷委託估價請求,乙方工作已經過半,甲方則應付給乙方全部估價服務費;乙方工作尚未過半,甲方則應付給乙方全部估價服務費的_________%,或已付的估價服務費不予退還,上述兩者之中取其高者。

八、甲方接到乙方捉交的估價報告書次日起________日內,如對估價結果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可向乙方提出申請復估或重估書,乙方應在接到甲方申請復估或重估書次日起_______日內完成委估房地產的復估或重估報告書交付甲方,乙方不再追加索取估價費用。甲方逾期不提出異議者,視作甲方已認可估價成果,估價報告書即可生效。

九、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正式簽訂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經雙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機關執一份。

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正式簽訂。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址: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話: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户: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户:_____________

公證機關:_____________

公 證 員:_____________

公證日期:_____________

注:委託方可以是經濟活動的一方,也可以是雙方(如在組建合資企業時,合資雙方可能共同委託某中介機構,這種情況下,兩個委託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應分別註明)。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17

甲方: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 (以下簡稱甲方、乙方)

經甲、已雙方友好協商,乙方自願掛靠甲方資質進行開發經營,為此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掛靠項目情況:

項目地點:

項目名稱:

乙方掛靠甲方開發其土地,只向甲方繳納掛靠費,及掛靠甲方的開發資質。甲方在北海新區辦理分公司,專供乙方獨立使用,營業執照及章印委託乙方管理使用,乙方自立個人賬户,財務獨立支配核算。甲方沒有支配、買賣乙方土地和房地產的權利。開發經營期間的債權債務、費用及税金與甲方無關,由乙方全額承擔。掛靠時間:從該項目的掛靠合同簽訂之日起到該項目的開發完成辦理全部相關手續之日止。

乙方向甲方繳納掛靠費 整,簽訂合同前向甲方繳納掛靠費 整,每年交一次,分三年付清所有工程。若不按時繳納掛靠費,乙方應承擔所欠掛靠費(每天)5%的違約金。

乙方及其所聘請、僱傭的人員不屬於甲方職工,不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掛靠經營期間,乙方應依與政府之間的土地開發合同自負盈虧。

乙方在辦理房地產開發建設手續、竣工驗收、產權證辦理、按揭貸款等事項中,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乙方按合同經營情況下,因甲方不配合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掛靠期間乙方從事其他項目的開發經營活動必須由甲方授權,報甲方審核,受甲方監督,在開發經營期間所出現的一切責任性事件(民事訴訟、經濟糾紛、債務、債權、法律訴訟等)都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但若乙方在開發經營期間有違法違規行為,甲方可提前終止合同,並不負法律責任,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該項目開發完成後,經協商可繼續掛靠,若不掛靠,乙方應交回掛靠期間的相關手續,雙方終止本協議。

若因履行該協議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起訴到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後,簽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18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授權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中介_________;代理_________;諮詢_________;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明:

1.身份證;國籍_________編號_________

2.營業執照;編號_________

3.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_________

6.其他證明或資料_________

甲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甲方具備委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證明:

1.身份證;國籍_________編號_________

2.營業執照;編號_________

3.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_________

6.其他證明或資料_________

乙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乙方具備委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三條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_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四條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1.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_____%計算支付;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月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2.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3.諮詢服務的支付_________元。

4.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履行。

第五條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條乙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的,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償付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須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履行情況及時告知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乙方發生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利用為甲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為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4.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_________。

第九條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獲得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給付約定的服務費;或中途委託他人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_________。

第十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及本合同補充條款中書面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自願按本合同嚴格執行。一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中的約定索賠。

第十四條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有關手續。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內,由乙方按規定,將本合同交上海市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備案。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_________;

2.向簽訂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_________。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上海市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註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承辦經紀人員(簽字):_________

(資格證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備註欄

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定的本合同(編號:_________),業已經備案。

經辦人:_________(簽字)

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19

賣方: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買方、賣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訂立。

第二條賣方與_________市規劃國土局簽訂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_________號補充協議,取得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賣方經批准在上述土地上興建商品房,定名為_________,主體建築物的性質為_________,屬_________結構,建築層數:地上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層。

本房地產項目地價款已繳清,所售房地產未設定抵押,也無其他權利限制。深圳市規劃國土局已批准本房地產項目進行預售,《房地產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第三條買方購買_________的第_________棟_________座_________號房,位於_________層,用途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分攤公用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具體分攤項目和不分攤項目見附表。

具體樓層和位置見所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及分户平面圖。

賣方出售的房地產所位於宗地編號為_________的土地及公共設施,為該地域範圍內房地產權利人共同享有(法律、法規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另有規定的除外)。

賣方承諾在本合同所售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時,本項目的土地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議中規定的公共設施,也一併建成交付使用,否則買方可以拒絕收樓(買賣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條 買賣雙方約定前條所述房地產按下面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購房款:

(一)按建築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二)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三)按套計算,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五條 賣方委託_________為購房款的代收和監管機構,_________為本項目的工程監理機構。

雙方約定:買方不直接將購房款交給賣方,而是按照附表規定的付款方式將購房款匯入代收機構,以便於監管。

賣方在代收機構的帳户名稱是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六條 買方未按本合同附表規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給付購房款的,應當承擔遲延支付的違約責任:

(一)買方給付的價款達到應付總價款_________%以上的,買方應就房價欠付額向賣方支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按債務履行期間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滯納金標準執行)。

(二)買方給付的金額不足應付價款_________%的,賣方可要求買方支付欠付價款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一般不超過_________%)。

賣方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買方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標籤: 精選 合同 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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