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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精選12篇)

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精選12篇)

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精選12篇)

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 篇1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擴大種植規模,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切實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本着依法、公平、自願、有償等協商的原則,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流轉土地位置:夕佳山鎮壩上村曹村組的土地,小地名: 。

二、流轉土面積: 畝,田面積 畝,山面積

三、土地流轉期限:流轉經營權時間為20xx年,即 年日止。

四、土地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乙方按每畝田每年362斤黃谷折算,每畝每年土地按254斤黃谷折算,每畝每年山按150斤黃谷折算,共計: 斤黃谷為當年市場價支付甲方,從簽字之日起支付第一年的土地流轉費,以後每年 月 日前付清當年土地流轉費用。

五、土地流轉期重大調整:如果在流轉期間被國家和集體徵佔用土地,使合同無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不認為違約,土地賠償歸甲方所有,地上附屬設施歸乙方所有。

六、在合同期內,因乙方經營不善不能繼續經營的,乙方享有轉租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但乙方負責按合同約定支付甲方土地流轉費用。

七、違約責任:本協議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不得違約,若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八、在合同期內,甲方確保乙方能在租地內開展一切合法經營活動,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付乙方全部損失。

九、甲方確保乙方能通過現有公路進行貨物運輸。

十、合同到期後,乙方負責復耕,如乙方不復耕,乙方一次性補助甲方每畝1000元復耕費,由甲方自己負責復耕。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 篇2

甲方(流出方):地址:

乙方(流入方): 地址:

為保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雙方依法履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土地名稱、坐落、面積及質量等級 土地名稱、四至界址、面積、質量等級情況表:

二、流轉期限

流轉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土地二輪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三、流轉土地的用途: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依法享有流轉土地的承包權,流轉的僅是土地使用權;

2、監督乙方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其損害土地資源的行為;

3、依照本合同約定獲得全部流轉收益;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1、繼續履行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法定義務;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幫助或服務。

(三)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依照法律和本合同約定,享有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流轉期內因投入而提高地力的,依照法律和本合同約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四)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1、土地流轉價款的保底流轉價,按港區和浮橋鎮政府的土地流轉費為標準進行計算,由乙方在每年的 月 日之前結清;也可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

2、土地流轉後,國家給予種地農民的糧食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等各項補貼由 享有。

六、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對方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為損失額 的 %。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 ,應當繼續履行。

2、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不認為違約,依法可免除或減輕責任。

七、其他事項

1、合同雙方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縣級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調解仲裁不成或不願調解仲裁的 ,可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補充如下條款:以上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其他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可由甲方和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村民委員會、鄉(鎮)農村承包合同管理機關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 篇3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流出方代表: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流入方代表:

為了發展農村經濟,促進農村土地經營權的合理流轉,根據《宿遷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實施辦法》和《關於進一步推進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工作的實施意見》(宿辦發[20xx]57號)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流轉土地面積、位置和用途:

流出方經 村合作社同意,將擁有經營權的耕地 畝,流轉給流入方經營。

到流入方:

結轉方應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不準荒蕪,不搞破壞性掠奪性經營,不得違反有關土地管理的其他規定,按時交付流轉費和各種税款,在土地流轉期間發生的債權債務,由轉接方承擔。

三、流轉期限:

流轉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共(大寫) 年。

四、流轉費金額交付辦法:

(一)流轉金額: ;

(二)流轉費交付辦法: 。

五、違約責任: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條款,違約方應向

二、流出方採取有償轉讓,反包倒租形式將土地經營權流轉對方支付違約金 ,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二流轉方不按期繳納流轉費,每天按所欠流轉費的0.5‰向對方支付滯納金,超過30天的,承擔違約責任。

六、糾紛解決辦法:

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或請鄉、村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協商調解無效時,可採取下列兩種方式解決。向縣(區)農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縣(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流出方享有國家政策性補貼。

2、“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按照人均地畝所流出面積比例進行核減。

3、協議到期後,流入方如不再續租,應當在協議到期前半年內提出,並負責平整土地,恢復原貌,並在協議到期20日前交付流出方。

八、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村合作社同意和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簽證後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村合作社和簽證機關各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 篇4

甲方(出讓方):

家庭地址:

乙方(受讓方):

家庭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規定,經+++村第 村民小組同意,本着自願、平等、有償、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承包土地經營權、林地轉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訂立以下條款。

一、流轉地塊:甲方將位於 的承包土地 畝,位於 的柴山地 畝,位於 的綠化林 畝的經營權 流轉給乙方使用;四至界限見附圖。

二、流轉時限及用途:甲方於XX年 月 日起將上述土地和林地經營權長期轉讓給乙方,並按有關規定協助乙方辦理土地經營權轉讓手續,乙方將承包地用於農業生產,柴山地用於採集家庭燃料之用,綠化林地用於自用材採集。

三、流轉價格及付費事宜:上述承包地、柴山地及綠化林地轉讓費為 元,大寫 萬 元整;乙方於XX年 月 日現金支付經營權轉讓費,甲方另立收據。

四、甲方向乙方移交流轉證件: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編號: )一本;2.《林權證書》(編號: )一本;3.《退耕還林合同書》(編號: )一本;4.《財政補貼一折通》(編號: )(糧食直補貼金)一本。

五、其他約定:1.甲方若對承包地界指界有誤而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2.流轉合同生效後因國家對土地承包經營政策進行調整的,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3.國家給予的各種政策性補貼由 方享受,相關農業政策性保險由乙方繳納,並享受保險賠償款項。4.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5.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6.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村民小組、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執一份,報縣農業局備案一份。

六、合同糾紛處理:若雙方發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合同法》、《民法通則》、《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和《物權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流轉管理政策執行。首先請求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向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違約責任: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特此訂立合同

附:轉讓地界四至界限圖。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村民小組組長(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 篇5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受讓方(乙方):

住址: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以_________(出租、轉包、互換、轉讓、入股)形式將座落_________,等級_______等,面積_______畝的承包地(其中:水田______畝;旱田______畝)流轉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流轉期限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流轉費用每年(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時間每年__月__日前。

第二條:流轉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收益權和_______、_______的權利,並接受發包方依法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流轉期內,乙方承擔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和_______,_______,等義務。

第四條:流轉期最後一年,乙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齊當年流轉費用後,方可使用流轉土地,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第五條: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證流轉的土地達到流轉時土地等級和質量。

第六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雙方約定條款。

第八條:違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各備案一份。

第十條: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承包方(甲方):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受讓方(乙方):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 (公章) 承辦人: (鑑章)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入委託書__________:

我因_____________的需要,欲以每畝______元的補償標準,採取_____流轉方式,轉入土地_____畝。意向流轉期限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對地塊的意向要求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轉入的土地主要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本委託人現授權委託貴單位與有關轉出方協議確定符合以上條件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具體事宜,並代表本委託人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流轉土地的權利和義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政策和流轉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委託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託人或單位(簽字或蓋章):

住址或地址: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發展高效農業,打造綠色產業基地,繁榮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土地的位置、分類、面積

1、甲方經村民代表和户主代表會議同意並報鄉人民政府批准,將四至分別為東至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的______畝土地流轉給乙方;

2、該地由農户自願委託村委會流轉,分為田、地、茶園、荒坡四類,其中田_____畝,地_____畝,茶園_____畝,荒坡_____畝,共涉及_____家農户。農户名單、地塊性質、位置、面積等以附圖和統計清單的形式作為附件。

二、土地的流轉經營期限:為叁拾年。即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三、 價格基數、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1、價格基數:田_____元/畝,地_____元/畝,茶園_____元/畝,荒坡_____元/畝;

2、計算方法:由甲方按各農户所有的土地對應地塊的價格和實際畝數進行統計和累計。第十一年起至第二十年止每畝增幅_____%, 壹

第二十一年起至第三十年每畝增幅_____%。

3、租金支付:乙方分四次支付給甲方。前兩次五年一付,後兩次十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日為合同簽訂後十個工作日內支付,以後付款以合同簽訂日相對應的年份和日期支付。

四、地上附着物的處置

1、地上現有水池、水井和管線等生產設施,乙方可無償使用;

2、原種植樹木等如影響光照或總體佈局,乙方可酌情修剪和砍伐,不作賠償,砍伐的樹木由户主收回。如仍留種,由乙方負責管理,收成也歸乙方所有;

3、區域內墳墓如需要搬遷,雙方另行協調解決。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土地流轉出讓金;

2、按本村村民用水、用電價格,向乙方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免收乙方搭水搭電費用。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他各種費用和攤派;

3、做好村民工作,與土地所有户簽訂好土地流轉委託書,消除乙方承接和使用土地的一切矛盾、糾紛,向乙方交付全部土地;

4、為乙方正當合法的經營提供可靠保障。合同期內如甲方行政區域發生調整,本合同由接管組織全面履行至合同到期;

5、為乙方在經營活動中加蓋必須由村委會出面或確認的公章。積極協助乙方辦理項目相關的報批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出讓金;

2、按本村村民用水、用電價格,向甲方支付水電費;

3、可以在流轉的土地範圍內進行土地整理,對地塊進行符合現代設施農業要求的改造,投入和收益均歸乙方所有;

4、可在流轉土地上建設部分生產經營、生活及辦公用房;

5、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併合理利用土地。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合同有效期內,流轉經營土地如有國家糧食補貼等屬於農村普遍享受的各種補貼,仍歸甲方所有,相應需要交納的水利工程費、管理費也由甲方承擔;

2、政府徵用流轉土地,乙方應服從。所得的土地徵用費、農業人口安置費及國家下撥的糧食直補費歸甲方所有。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置附着物賠付的所有款項歸乙方所有;

3、國家或地方政府對於乙方經營活動的各項政策性補償、補貼、獎勵歸乙方所有,如需甲方配合取得,甲方無償提供幫助;

4、合同到期後,乙方享有繼續流轉經營的優先權。乙方無意繼續經營,或乙方經營不善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由乙方處置附着物或復耕後,將土地交還甲方。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不得以人員變更等作為理由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

2、如甲方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乙方註冊資金同等金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對方由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鑑證方留存___份。 附件:1、土地平面;2、統計清單;3、土地流轉委託書。

甲 方:(蓋章)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鑑證方:(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 篇7

甲方:漢台區鋪鎮安然寺村四組(由村委會代管) 乙方:

根據土地使用權合理流轉及遵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的前提下,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並徵得涉及土地經營權流轉農户簽字同意後,現達成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用土地範圍及座落:甲方自願將位於鋪武路東側安然寺村四組3.5畝耕地(詳見四至邊界圖)。

二、租用土地期限:承包期為30年,即從20xx年11月15日起至2041年11月14日止(按公曆年份計算)。

三、租用土地價格:土地承包費每畝每年為600元,按年支付費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支付給甲方第一年(20xx年11月15日蛭 20xx年11月14日)土地承包費共計人民幣2100元(大寫貳仟壹佰元整),以後每年乙方應在6月10日前交清當年土地承包費,不得無故拖欠。土地承包費參照本合同初次承包價格,每滿5年上浮10%,租賃期間不再產生其他費用。

四、其他條款

(一)甲方責任和權利

1、租賃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處理好周邊關係,做好各項服務,確保企業穩定生產。

2、合同期內,乙方所租用土地甲方不得擅自收回。若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給乙方經濟賠償,賠償標準按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各植物和附着物的市值及租賃期限的餘期等實際因事協商確定。因社會公共建設需要所租賃土地由政府收回的,甲方應在收回土地前6個月,將收回土地的座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並予以公告,本合同終止,土地承包費據實結算。土地上的建築、附着物及資產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3、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合同中規定的賠償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為總租賃期間總租金的10%。

4、租賃期內,甲方的人事等相關變動不得影響此協議的執行。

(二)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創辦企業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條例,並按時足額交清土地租用款額,如若違約,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2、承包期內,若乙方停止租用甲方土地,須向甲方代表提出書面申請,以保證甲方能夠順利接茬耕種。

3、乙方創辦企業工商註冊於甲方所在行政機構,並離有政策規定招商引資的相關優惠政策。

4、在租賃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國家政策對所租賃土地進行聯營,轉租等行為,甲方不得干預,但需提前徵得甲方同意。乙方遵守土地政策,不得修建固定建築,臨時看管房屋,按土地部門要求辦理。

5、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不得要求返還已付清租金,並失去租賃權利。

6、承包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享有租賃權。

7、合同期滿後,若乙方不再租用甲方土地,則乙方支付給甲方一年的土地承包費作為土地復耕補償。土地上的建築,附着物及所有財產歸乙方所有,並由乙方自行處置。

六、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補充説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安然村村民委員會一份,乙方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八、附承包土地四至邊界圖。

甲方簽章:

安然村村民委員會公章、領導:

乙方代表:

20xx年十一月五日

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 篇8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受讓方(乙方):

住址: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以_________(出租、轉包、互換、轉讓、入股)形式將座落_________,等級_______等,面積_______畝的承包地(其中:水田______畝;旱田______畝)流轉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流轉期限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流轉費用每年(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時間每年__月__日前。

第二條:流轉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收益權和_______、_______的權利,並接受發包方依法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流轉期內,乙方承擔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和_______,_______,等義務。

第四條:流轉期最後一年,乙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齊當年流轉費用後,方可使用流轉土地,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第五條: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證流轉的土地達到流轉時土地等級和質量。

第六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雙方約定條款。

第八條:違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各備案一份。

第十條: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承包方(甲方):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受讓方(乙方):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 (公章) 承辦人: (鑑章) 年 月 日

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 篇9

甲方(原承包方): 住址:

乙方(受 讓 方):樂昌市坪石鎮綠天果蔬流通專業合作社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標準:

甲方將享有承包經營權的座落在 的土地(四至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共 畝以 流轉(轉包、出租、轉讓、互換)方式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轉給乙方用於 。

上述土地交付標準: 。

第二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補償:

3.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臵收益權;

2.不得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環保方面應按國家標準達標排放;

5.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築物補償。

第三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流轉價款為人民幣 元,以後遞增方式及比例為 。

2.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年度的流轉價款,以後每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的流轉價款。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籤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三)合同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應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設施,將土地整平後交給甲方。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包權,但需與甲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四)土地流轉期限超過國家規定的家庭承包期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五)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補償款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分配,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的 %滯納金。逾期 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該土地上的建築物歸甲方所有。

(二)乙方擅自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土地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

乙方還應承擔土地功能恢復責任,無法全部恢復的,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當年流轉價款的 %滯納金。逾期 個月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當年度的流轉價款,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當年度的流轉價款,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農業、工商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可向 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七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後可在補充欄目中(附後)完善合同內容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機關或鎮土地流轉指導中心各一份。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 篇10

甲方(出讓方):夕佳山鎮

乙方(受讓方):

為擴大種植規模,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切實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本着依法、公平、自願、有償等協商的原則,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流轉土地位置:夕佳山鎮壩上村曹村組的土地,小地名: 。

二、流轉土面積: 畝,田面積 畝,山面積

三、土地流轉期限:流轉經營權時間為20xx年,即 年日止。

四、土地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乙方按每畝田每年362斤黃谷折算,每畝每年土地按254斤黃谷折算,每畝每年山按150斤黃谷折算,共計: 斤黃谷為當年市場價支付甲方,從簽字之日起支付第一年的土地流轉費,以後每年 月 日前付清當年土地流轉費用。

五、土地流轉期重大調整:如果在流轉期間被國家和集體徵佔用土地,使合同無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不認為違約,土地賠償歸甲方所有,地上附屬設施歸乙方所有。

六、在合同期內,因乙方經營不善不能繼續經營的,乙方享有轉租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但乙方負責按合同約定支付甲方土地流轉費用。

七、違約責任:本協議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不得違約,若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八、在合同期內,甲方確保乙方能在租地內開展一切合法經營活動,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付乙方全部損失。

九、甲方確保乙方能通過現有公路進行貨物運輸。

十、合同到期後,乙方負責復耕,如乙方不復耕,乙方一次性補助甲方每畝1000元復耕費,由甲方自己負責復耕。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監證單位:壩上村村民委員會

20xx年日

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 甲方(流出方):

地址:

電話:

簽字時間:

乙方(流入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簽字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四川省土地流轉有關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精神,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 的土地, 面積共 畝流轉(租賃)給乙方經營。

第二條:流轉期限及起至日期: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流轉土地用途:種植業。

第四條:土地流轉價格及支付方式:合同前五年按每畝每年 元計算;五年後按每畝每年 元計算。支付方式及時間:每年在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當年租金。逾期不付,按每天2‰利息支付租金及利息。

第五條:流轉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依法自願流轉本户享有承包經營權的土地;

(2)按照本流轉合同約定取得流轉土地的收益;

(3)監督乙方依照本流轉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4)制止乙方損害流轉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5)在流轉之前的國家相關惠農政策仍然歸甲方所有,流轉期內乙方所爭取的惠農政策歸乙方所有。

(6)在流轉期內,乙方如將土地轉給第三方經營,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報村社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備案;

(7)在流轉期內,流轉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土地佔用費和安臵補償費歸甲方所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8)流轉期滿,有權收回流轉土地的承包經營權;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應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乙方的流轉土地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流轉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的人、畜、禽不得踐踏乙方所經營的土地及農作物,不得損壞乙方財產物資及設施;

(4)在土地流轉期內,甲方與其他農户之間或者甲方與其他組織及個人之間的土地糾紛和其他糾紛與乙方無關,不得由此而影響乙方的生產經營或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的權利

(1)依法享有流轉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臵產品;

(2)在流轉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管理、服務的非永久性固定建築物及相關設施,其佔地不視為非農建設佔地,其存續期與本合同的土地經營權年限一致;

(3)在合同期內,對土地經營權依法享有繼承、轉讓、租賃、參股或合夥權;

(4)在合同期內,流轉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乙方有權向國家及相關單位部門提出補償要求;國家及有關單位部門因徵用、佔用流轉土地,對乙方在流轉土地上投入形成的固定資產、生產設施及農作物等所給予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5)合同期滿,如甲方願意繼續流轉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流轉租賃權,續租期限及租金另定;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應承擔下列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定期向甲方支付流轉土地租金;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進行掠奪式經營,不得破壞和污染環境;

(4)乙方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勞動力,但甲方勞動力必須達到乙方要求的勞動技術水平,並按乙方要求進行操作;

(5)乙方進行土地開發時,若變更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應事先與甲方商議並徵得同意,按有關政策法規完善手續後,方可進行;

(6)合同期內,乙方如將土地轉給第三方經營,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7)合同期滿,如甲方不願繼續流轉,乙方必須向甲方交回流轉土地使用權;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在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在流轉土地上修建非永久性固定建築物、生產設施和改土調形改變土地現狀的,合同期滿若乙方不再租用甲方土地,須由乙方負責復耕交歸甲方。若乙方不復耕,交付復耕費500元/畝給甲方復耕。

第七條:在流轉期間,乙方因承包土地產生的一切債務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土地流轉期滿,如甲方不願意繼續出租或乙方不願續租,乙方投資在流轉土地上所形成的固定資產、生產設施等,在確保生態環境不受破壞前提下可由乙方自行處理,也可以經甲乙雙方協商議定價格,由甲方一次性補償給乙方。

第九條:流轉期滿後,乙方將土地使用權交歸甲方,須支付土地界址調整工作經費50元/畝給關河鄉政府,由鄉政府組織村、社幹部調整土地。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責任

(1)預期30天不支付土地流轉(租)金,即視為自動放棄流轉土地經營權,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經營權,有權處分乙方投資在流轉土地上所形成的固定資產、生產設施等,且對乙方不予補償。

(2)在土地流轉期內擅自終止本合同,按合同剩餘年限租金總額向甲方支付經濟補償。

(3)對流轉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制止,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並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依法對乙方予以處罰。

(二)甲方違約責任

(1)在土地流轉期內,擅自終止本合同,除賠償乙方在流轉土地上的投入外,必須按合同剩餘年限的乙方正常經營利潤總額向乙方支付經濟賠償。

(2)在土地流轉期內,甲方的人、畜、禽踐踏乙方所經營的土地及農作物,損壞乙方財產物資及設施;甲方與其他農户之間或甲方與其他組織及個人之間因土地糾紛而影響乙方生產經營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或者鄉鎮農業承包合同委員會調解解決。

甲乙雙方當事人不願意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縣級以上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的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合同期內如遇國家徵地等原因導致合同提前終止,雙方當事人均不算違約。

第十四條:合同期滿,雙方當事人應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就本合同終止事宜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鄉鎮農業承包合同委員會鑑證後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和村民委員會、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各執一份,報縣農業局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鑑證單位(簽字蓋章):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楠木村柑橘產業土地承包面積花名冊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 篇12

流出方: 流出方代表: 流入方: 流入方代表: 為了發展農村經濟,促進農村土地經營權的合理流轉,根據《宿遷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實施辦法》和《關於進一步推進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工作的實施意見》(宿辦發[20xx]57號)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流轉土地面積、位置和用途:

流出方經 村合作社同意,將擁有經營權的耕地 畝,流轉給流入方經營。到流入方:結轉方應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不準荒蕪,不搞破壞性掠奪性經營,不得違反有關土地管理的其他規定,按時交付流轉費和各種税款,在土地流轉期間發生的債權債務,由轉接方承擔。

三、流轉期限:

流轉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共(大寫) 年。

四、流轉費金額交付辦法:

(一)流轉金額: ; (二)流轉費交付辦法: 。

五、違約責任: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條款,違約方應向

二、流出方採取有償轉讓,反包倒租形式將土地經營權流轉對方支付違約金 ,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二流轉方不按期繳納流轉費,每天按所欠流轉費的0.5‰向對方支付滯納金,超過30天的,承擔違約責任。

六、糾紛解決辦法:

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或請鄉、村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協商調解無效時,可採取下列兩種方式解決。向縣(區)農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縣(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流出方享有國家政策性補貼。

2、“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按照人均地畝所流出面積比例進行核減。

3、協議到期後,流入方如不再續租,應當在協議到期前半年內提出,並負責平整土地,恢復原貌,並在協議到期20日前交付流出方。

八、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村合作社同意和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簽證後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村合作社和簽證機關各備案一份。

流出方(章): 代表:

流入方(章): 代表:

簽訂機關(章): 簽證員: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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