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借款合同 >

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大綱

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大綱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我國在九十年代初吸收新加坡公積金制度的基礎上,結合中國的具體國情建立和發展起來的社會住房保障體制,是我國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必不可少的一項社會制度。對於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你還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範文,感謝您的閲讀。

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大綱
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範文1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 押 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甲方與 (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 年 字第 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抵押,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簽訂本抵押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抵押擔保的範圍、年限

第一條 乙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並保證對該

第二條 乙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元,貸款期限 ,從日至,貸款用途為購、建住房。

第三條 本抵押物擔保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 乙方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將抵押物用於保險條款禁

第五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添附物,自動轉為本貸款項下的抵押物。

第六條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行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分。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抵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有維修、保養及保持其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由於抵押物毀損所導致的抵押物價值減少,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於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因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的其他損害,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及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税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抵押物的保險

第九條 乙方簽訂本合同後,應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該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的賠償範圍應為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毀損;投保金額不得少於其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保險期限與借款合同期限應一致,如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履行到期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義務,乙方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償還完畢止。

第十條 乙方應指定甲方為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並在保險手續辦理完後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十一條 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該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提前清償貸款本息或交由第三方提存,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使用。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由乙方承擔責任,並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辦理相應手續。

抵押物的處分

第十四條 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五條 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提前將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

(二)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捲入重大經濟訴訟糾紛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三)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乙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七條 甲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

(二)清償借款人欠甲方貸款罰息和利息;

(三)清償借款人欠甲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和賠償金等;

(四)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八條 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 抵押人的承諾及聲明

第十九條 乙方在自願遵守本合同條款的同時,作如下聲明及承諾: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准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抵押房產,以便檢查;

(三)在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四)在佔有該抵押物期間,遵守有關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費用,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如不履行上述責任,負責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五)當有任何訴訟或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產生不利影響時,保證在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違 約 責 任

第二十條 乙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甲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5%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甲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以乙方存款帳户中的資金予以劃扣。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5%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爭 議 的 解 決

第二十一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一)武漢仲裁委員會裁決;

(二)向抵押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不影響合同其餘部分的履行。

其 他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設定期限與貸款實際發放時間不一致的,抵押期限以貸款實際發放時間之日起順延。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所保證的借款合同履行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應將抵押憑證退還乙方,並有義務協助乙方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由 方各執一份,武漢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抵押登記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範文2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_________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願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於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鎮)_________路(村)_________弄_________號____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佈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______%(月利率______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 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户(儲蓄卡帳户),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員,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並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 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後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户儲蓄卡帳户)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 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採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後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佈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户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_________銀行儲蓄卡、信用卡,委託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户或信用卡帳户,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 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後的十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徵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 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並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徵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_____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罰息;並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户內存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後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後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各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_________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範文3

貸款委託人(甲方)

貸款受託人(乙方)

借 款 人(丙方):

保 證 人(丁方):

丙方為購買自住住房,特向甲方申請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甲方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委託乙方向丙方發放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明確各方的責任,恪守信用,保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借款金額、用途、期限及利率

第一條 根據丙方的申請,經甲方審核同意,並經乙方審定,甲方委託乙方利用其歸集的住房公積金向丙方發放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 貸款用途。丙方貸款將用於購買座落於 市 區(旗、縣) 小區(街、路) 棟(座) 單元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借款期限約定為 年( 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撥款借據時間為準,撥款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根據丙方申請的貸款期限,確定貸款利率標準為月利率‰,利息從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並按月結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時,並於下年初

開始執行新的利率,並重新確定月均還本付息額,甲、乙方不再另行通知丙方。

貸 款 發 放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授權乙方通過轉帳的方式將丙方所貸的購房款一次性劃入丙方單位、借款人配偶單位或售房單位帳户。甲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方向。

貸 款 償 還

第六條 甲、乙、丙各方約定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採取等額還款方式償還貸款。丙方必須於每月合計每月還款額= ×貸款本金等額本息法:即每月還款額相等,在每月還款額中包含的本金償還先少後多,利息償還先多後少。借款人償還貸款可以採用以下三種方式。

(一)櫃面還款方式。即丙方在每月的還款日前到甲方規定的營業櫃枱以現金方式還款。丙方前期如有拖欠貸款的,應將所有拖欠款項和當期還款額一併交納。

(二)丙方所在單位根據與甲方簽訂的委託代扣協議,負責每月從丙方工資中代扣併到甲方營業櫃枱辦理還款手續。

(三)丙方在 銀行開立儲蓄卡或儲蓄存摺帳户,帳號為 。丙方授權甲方通過乙方每月從此帳户中扣款償還每月應還的貸款本息,直至丙方全部還清貸款本息為止,扣款結果在丙方的儲蓄卡或儲蓄存摺上反映,不另給憑證。

第七條 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罰息利率按照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罰息利率按照借款合同載 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期數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第八條 甲方委託銀行扣款日為每月 日(遇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丙方保證在每月扣款日之前,帳户內的資金不得低於當月還款額,由於未及時存入還款資金,造成貸款逾期等因素時,甲方將從貸款逾期之日起,按合同約定收取逾期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所有拖欠款項甲方將在下期扣款日同當期扣款額一併扣收。

第九條 丙方如中途或到期清還貸款本息時,須直接到甲方的還款大廳辦理還款手續,甲方應提供給丙方貸款本息對帳單。

第十條 如丙方在借款期內要變更扣款指定帳號,須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辦理新帳户的變更起用手續。

第十一條 在委託扣款期間,如甲方指定的帳户發生掛失、銷户、凍結、止付或扣款額超存款額度等情況而造成甲方無法扣收貸款本息的,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新的還款帳户用於扣收貸款本息,否則由於扣款不成功造成違約罰息等均由丙方負責。

第十二條 貸款發放後,丙方與售房者就該房產的有關質量、配套設施、權屬或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甲方無關,本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十三條 丙方如因解聘、辭職等原因與單位脱離勞動關係,應由丙方本人在貸款存續期間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並按時履行還款義務。

第十四條 丙方如要求提前歸還貸款的,應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後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

丙方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金,須經甲方審核確認,丙方未有拖欠貸款本息及以還清當期貸款本息後,可到甲方還款大廳提前還款,貸款餘額的還款期限不變,月還款額可作相應調整。

丙方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丙方可到甲方還款大廳 辦理還款手續,甲方則不計收丙方提前還款部分的貸款利息。

貸 款 擔 保

第十五條 為保證甲方按時收回貸款本息,丙方應向甲方提供擔保,擔保方式為保證擔保,即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願意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按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做為保證人,或由住房置業擔保公司做為保證人,當丙方出現違約行為時,保證人承擔償還貸款本息連帶保證責任的擔保方式。

第十六條 丁方自願同意為丙方做保證人,願意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當丙方出現違約責任時,同意為丙方償還貸款本息及其它費用。

第十七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及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

第十八條 丁方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不因丁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丁方財力狀況的改變、丁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而免除其所承擔的責任。

第十九條 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丁方對丙方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人不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或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甲方有權直接要求丁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丁方應在接到乙方《催還逾期貸款通知書》、《要求代償通知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二十條 在借款合同有效期內,丁方如果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二十一條 丁方對丙方的借款用途,使用情況、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等借款條款項下的規定負有督促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在保證期內,甲方有權對丁方的收入情況進行調查瞭解,丁方應如實提供。

違 約 責 任

第二十三條 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乙任何一方有權宣佈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丙方及(或)丁方立即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罰息),否則,甲方有權扣留丙方或丁方在中心帳户存有的住房公積金或擔保保證金,並要求丁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一)丙方或丁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

(二)丙方連續六個月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或貸款到期逾期六個月,仍未還清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三)丙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蹤後無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其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履行還款義務;

(四)丙方在本合同期滿之前遷出本市(鎮),不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五)丙方或丁方發生的其他可能影響歸還貸款本息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發生爭議,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五條 如丙方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自願接受法律強制執行。

第二十六條 甲、乙、丙、丁各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合同變更及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七條 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條款,均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各方,經各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各方當事人應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相關法律規定執行,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丁方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到丙方還清全部貸款本息之日廢止。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 乙、丙及丁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jiekuan/nlv3z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