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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合同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合同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合同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合同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___

第一條 為確保甲方委託銀行與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簽定的__年__字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向甲方提供保證,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保證範圍為借款人根據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貸款本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第三條 本合同保證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為__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本保證合同的保證期間為兩年,自借款合同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本保證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免除。

第五條 本擔保合同為連帶責任保證和住房公積金質押。

第六條 乙方保證在借款人未還清借款本息之前,不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户上的存款。

第七條 如借款人未按合同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後三十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未主動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權甲方從其住房公積金帳户上扣收,償還借款人的貸款本息。如乙方住房公積金的本息不足以償還借款人的貸款本息,乙方有義務主動償還不足部分。

第八條 如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保證人中的一人或全部保證人履行還款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條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要變更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乙方意見必須是全部保證人的一致意見。

第十一條 借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應徵得乙方同意,未經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範圍內承擔責任。但甲方由於國家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徵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及乙方所有保證人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認識一致。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業務人員、風險控制人員對申請人提供的所有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的審查務必認真。客户房屋產權的核檔、客户的面籤、房屋的評估等進行嚴密、細緻的核查。加之委託銀行的第一道把關,這一風險得以控制。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業務操作流程

1、接受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擔保申請人的諮詢

借款申請人至公司個人置業部或致電公司個人置業部進行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以下簡稱個人貸款)諮詢,準備個人貸款相關資料。

2、銀行代理員初審、信用評估及抵押物評估(4個工作日)

(1)借款申請人攜填寫完整的《日照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借款申請表》)及個人貸款相關資料至銀行代理員處進行個人貸款初審。借款申請人通過初審後,銀行代理員將借款申請人情況錄入計算機個人貸款系統。同時銀行代理員根據借款申請人的不同情況,告知借款申請人複審時需提供的貸款資料。

此項工作銀行代理員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

(2)銀行代理員指導借款申請人申請個人信用評估。信用評估機構自接到評估委託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出具《個人信用評估報告》。

(4)銀行代理員開具《抵押物評估通知單》。借款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持《抵押物評估通知單》至指定的評估機構申請抵押物評估。評估機構應在接到評估委託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出具《抵押物價格評估報告》。

3、銀行代理員複審(3個工作日)

借款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持個人貸款資料及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價格評估報告》售房單位簽章後的《收押合同》及《售房人銀行開户情況説明》《抵押物價格評估報告》《個人信用評估報告》至銀行代理員處複審。

4、日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確定貸款期限和額度

借款申請人持銀行代理員複審過的資料到中心,中心根據上述相關貸款資料確定個人貸款期限、貸款額度、擔保方式、經辦銀行、個人貸款擬劃入的售房人開户銀行及賬號,錄入計算機個人貸款系統。

5、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借款申請人出具《抵押房地產清單》後,銀行與借款申請人簽訂《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5份,銀行出具《擔保委託貸款發放通知書》(以下簡稱《貸款發放通知書》3份,經辦銀行、擔保公司和中心各執1份.

6、擔保公司辦理房屋評估、抵押登記手續

借款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持《貸款發放通知書》和《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向擔保公司申請個人貸款擔保,繳納擔保費。擔保公司個人置業部對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號碼和《個人信用評估報告》中的信用等級,對於集資建房項目的個人貸款,在“備註”欄中註明集資建房的項目名稱、專户管理的開户行及其賬號、單位住房基金編號應進行認真審核。

以上工作擔保公司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

7、擔保審核(3個工作日)

個人貸款資料由銀行代理員轉至擔保公司進行擔保審核。

擔保公司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及擔保公司制式合同上籤章。

擔保公司將審核後的個人貸款資料及擔保公司開具的擔保費發票轉送至中心。

8、中心填寫委託合同並簽章(1個工作日)

中心在收齊擔保公司審核通過的個人貸款資料後),將《委託貸款委託合同》和《委託貸款通知單》有關內容填寫完整並簽章。

9、借款申請人在相關合同上簽字(1個工作日)

(1)借款申請人向中心提交購房首付款發票或收據,中心審核原件,留存複印件。同時,中心將擔保公司開具的擔保費發票返至借款申請人手中。

(2)中心監督借款申請人在《抵押合同》上簽字。

(4)中心將個人貸款資料整理後轉送經辦銀行;借款申請人等待個人貸款經辦銀行通知辦理貸款發放手續。

10、經辦銀行簽訂委託合同,發放貸款(3個工作日)

(1)個人貸款經辦銀行根據《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發放通知書》,完成《借款合同》《委託貸款通知單》等個人貸款有關資料複核簽章工作。

(2)經辦銀行確定貸款發放日後,通知借款申請人於貸款發放日至銀行辦理放款手續。

(3)經辦銀行確定貸款發放日後,至中心辦理個人貸款的劃款手續。

以上工作個人貸款經辦銀行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4)借款申請人在貸款發放日至銀行辦理貸款發放手續,經辦銀行在相關合同上填寫貸款發放日期和合同編號等內容。

(5)經辦銀行返還借款申請人個人貸款有關合同資料。

11、中心、銀行返回檔案資料

中心、銀行將個人貸款擔保資料返還擔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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