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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精選15篇)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精選15篇)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 篇1

甲方: ( 以下簡稱甲方)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精選15篇)

乙方: (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築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範,為了保障建築消防設施正常運行,現甲方將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委託給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具體如下:

第一條 合同約定的具體維護保養內容:

1、項目名稱: 。

2、項目地址: 。

3、維護保養服務範圍(設施)一覽表:

序號服務範圍(設施)約定情況序號服務範圍(設施)約定情況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7防排煙系統

2、噴淋系統 8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3、室內消火栓滅火系統 9消防通訊事故廣播

4、泡沫滅火系統 10移動滅火器材(不含維修年檢)

5、氣體滅火系統 11技術諮詢

6、防火分隔系統

注:表中“約定情況”欄有此項委託的標明“有”或文字説明,沒有的標明“無”。

4、維護保養服務形式及內容:按《廣西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操作規程》,提供日常維護保養、故障維修、24小時應急處理服務,及約定的技術諮詢服務事項。

第二條 維護保養服務期限、費用及付款方式:

1、本協議的維護保養服務合同期為 年,自蓋章之日起生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維護保養服務費用:¥ 元/年,(人民幣 元整)。

3、付款方式: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5日內將年度服務費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户名:

開户行:

賬號:

第三條 合同執行目標: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築消防設施的技術規範,對本合同範圍進行日常維護保養,保障其正常運行。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消防竣工圖紙及相關資料,以及進行維護保養的工作條件,以便於乙方能順利地進行維護保養。

2、甲方應安排專人負責該消防系統的日常管理和監護,並填寫好系統運行日登記表及日檢表。

3、甲方應確保甲方人員不發生由於失職或操作不當等造成損失的行為。甲方一旦發現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時,應及時果斷採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同時以電話方式通知乙方。

4、乙方在維修服務工作中,甲方給予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5、甲方交給乙方維護的消防系統各種設備和設施應完好有效,並由乙方認可;若系統存在明顯的故障和損壞,甲方應負責解決,如需委託乙方解決,其費用另計。合同期間內由於甲方原因需對消防設備進行整改,增減或移位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維保時如發現有故障隱患,需要維修或更換零部件,由甲方負責購買,如需委託乙方購買並對設備或部件進行維修或更換,甲方應另付費給乙方。合同期內由於甲方保安措施不嚴或操作不當造成的消防設備丟失或損壞產生的更換和維修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在裝修或改造時所引起的消防設備故障及問題,甲方應自行負責解決,如需委託乙方解決,其費用另計。

7、 甲方必須按本合同按時付給乙方維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應付款項,如發生拖欠款項現象,除按《民法典》規定承擔責任外,乙方將自動轉為待工期,其間,該消防維護服務的項目所發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根據《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操作規程》定期對本協議範圍內的設備進行維護保養,保障其正常運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人為破壞等因素除外);每次維護保養工作完成後,原始記錄分別由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認可。

2、乙方根據維護細則定期進行月檢,同時對工程範圍內的設備進行維護保養,每次維護保養工作完成後,出具維護保養報告給甲方做記錄。

3、對合同範圍內的消防設施除進行定期維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設施故障的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派人前往維修。

4、乙方在維護保養時發現有故障隱患,需要維修或更換部件,及時向甲方提出了整改建議,如甲方在向上級請示階段或甲方不願意維修和更換部件,其間,該消防維護服務的項目因此而發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免費為甲方提供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及政策法規的一些相關技術諮詢。

第五條 其它

1、對於較大的故障維修項目,乙方應提出詳細的維修方案並報甲方同意後實施。在維修或更換零部件完成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書面報告,並由雙方簽字確認故障已修復。

2、更換常用易損件用一般維修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

3、雙方應保證向對方提交的資料及文件的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

第六條 爭議:

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的效力或履行發生的糾紛,雙方商定,按下列2種方式解決:

(1)提交項目履行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項目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使協議無法履行的行為時,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除非雙方協議將協議終止,若因一方違約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3、由於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協議延期或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及時協商解決。

第八條 甲方現場負責人為: ,聯繫電話 ;

乙方項目負責人為: ,聯繫電話 .

第九條 本合同書壹式2份,甲方執 1 份、乙方執 1 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雙方簽章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因消防設備維修保養不及時而導致消防設備不能正常工作,一旦發生火災,不能真正起到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的作用。為此需要對消防工程進行維護保養,以保證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現甲方將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委託給乙方承擔。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互相配合,經雙方協商同意,特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維護服務的消防工程名稱:

第二條:維護服務的消防工程地址:

第三條:維修服務的消防工程範圍:

一、維護服務的消防工程範圍: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聯動控制系統

2、消火栓系統

3、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

4、自動噴淋滅火系統

第四條:維護費用:

年月日至年月日,年維護費為:

第五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安排專人負責該消防系統的日常管理和監護,堅持日常值班制度,並按消防規範的要求,對火災報警控制器及所有供水總閘,壓力錶及附屬組件進行日檢,並填寫好系統運行日登記表及日檢表。

2、甲方一旦發現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時,應及時果斷採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同時以電話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與甲方聯繫確認後24小時內,必須派員到現場進行處理。並根據實際情況,填寫維修記錄,甲、乙雙方有關人員簽字後交雙方分別存檔。

3、甲方必須按本合同按時付給乙方維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應付款項,如發生拖欠款項現象,除按《經濟合同法》規定承擔責任外,乙方將自動轉為待工期,其間,該消防維護服務的項目所發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該工程的全部消防圖紙資料及有關設備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順利地進行維護。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維護細則定期進行月檢、季檢、年檢,同時對工程範圍內的設備進行維護保養,每次維護保養工作完成後,分別由雙方負責人簽字存檔。(注:年檢和季檢的當月不再進行月檢)。

2、乙方在月檢、季檢和年檢的維護工作完成後,應做出維護報告書,經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由簽字後存檔。在不定期巡檢期間,若甲方通知乙方到現場,乙方兩次不按時到達現場處理故障,視為違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消防工程維修服務合同的期限及付款時間:

1、消防工程維護服務合同期為——年,自蓋章之日起生效。期滿後自動失效。維護保養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該合同期滿時,乙方有優先續簽合同的權利。

2、甲方應在合同簽定兩週內支付30%維護費,剩餘70%維護費維保期滿一個月內付清。

第七條:其它:

1、消防工程的維護保養工作,需更換設備、零配件、材料單價在500元以內,由乙方承擔。設備購買原則上由甲方自行解決,甲方亦可委託乙方購買,其採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2、甲方現場負責人為: 乙方現場負責人為:

如雙方現場負責人有所變動,應書面通知對方。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維護聯繫人: 維護聯繫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 篇3

使用單位(甲方)

維保單位(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電梯日常維護保養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日常維護保養的電梯

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為《電梯維護保養及金額明細表》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電梯提供日常的維護、保養和搶修服務。

第二條 日常維護保養內容

a) 電梯應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DB11/418)規定,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養項目,並做好維護保養記錄。

第三條 日常維護保養標準

實施日常維護保養後的電梯應當符合《電梯維修規範》(GB/T18775)、《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GB7588)的相關規定。

日常維護保養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雙方同意期限屆滿後續約的,應當於期限屆滿15日前重新簽訂合同。

第五條 日常維護保養費

本合同年收費為 元整。

第六條 結算方式

(一)甲方按(□月 □季 □半年 □年)支付維護保養費。

(二)支付方式: □支票 □匯到乙方指定賬户。

第七條 日常維護保養方式:□清包 □半包 □大包

如有必要更換電梯零件,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優先供應.

第八條 乙方搶修服務熱線電話:

搶修服務時間:乙方在接到故障通知後 半 小時內派員到達現場進行處理。

第九條 駐場:

乙方(□是 □否)提供駐場作業服務(駐場費用應當已經包含在日常維護保養費中)。

第十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 ) 權利

1、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維護保養義務,發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議。

2、有權要求乙方保障電梯的正常運行。乙方的維護保養達不到合同約定的維護保養標準或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在維護保養記錄上簽字。

(二) 義務

1、應當對每台電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術檔案,並提供乙方查詢。簽訂合同前應當向乙方提供如下資料或複印件:

1 產品合格證;

2 使用維護説明書;

3 電氣原理圖;

4 電氣敷設圖;

5 安裝説明書;

6 電梯整機、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試驗報告結論副本或結論;

7 電梯運行全部記錄;

8 故障及事故記錄;

9 改造、重大維修原始記錄;

10 電梯施工自檢記錄;

11 上年度的檢驗報告;

2、建立電梯安全運行管理制度,保證電梯的用電、消防、防雷、通風、通道、電話通訊、監控攝像和報警裝置等系統安全可靠;並保證機房、井道、底坑無漏水、滲水現象,通往機房、底坑、滑輪間、井道安全門的通道暢通、照明充分。

3、配備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電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 負責電梯鑰匙的使用管理;

(2) 負責對乙方的維護保養記錄、修理記錄簽字確認;

(3) 負責對乙方提交的電梯安全隱患提示單簽字確認,並在一個月限期內對電梯安全隱患提示單內容進行修理或更換,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4、應當制定電梯事故應急防範措施和救援預案並定期演練。

5、在電梯使用過程中發現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當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通知乙方。

6、除乙方無法解決的情況外,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允許非乙方人員從事與電梯維護保養有關的工作。

7、應當為乙方提供維護保養所需的工作環境。

8、應當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電梯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

第十一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權利

一、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維護保養所需的工作環境及相關資料。

二、有權拒絕甲方所提出的影響電梯安全運行的要求。

(二)義務

1)維保人員應當具備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相應許可證。

2)接到故障通知後,應當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處理;電梯困人時,應當在 30分鐘內(此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0分鐘,特殊情況除外比如:惡劣天氣,道路嚴重堵塞等原因)抵達現場。

3)現場工作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且應當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4)作業中應當負責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作業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並每月向甲方書面報告所維護保養電梯的運行情況、零部件使用情況、易損件的更換情況及電梯更換修理需求。

6)對所維護保養電梯的安全運行負責,保障設備整機及零部件完整無損。

7)建立回訪制度(包括工作人員服務態度、維修質量、是否按照規定實施維護保養等)。

8)應當配合電梯檢驗檢測機構對電梯的定期檢驗,並參與電梯安全管理活動。

9)應當妥善保管電梯圖紙及相關資料,並在合同終止後交給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轉包。

11)如出現故障隱患上報不及時,造成損失的按照合同相關責任由乙方單位承擔。由於乙方檢修不到位,發生故障的按照合同相關責任由乙方單位承擔。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直接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負責。

(二)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照約定期限支付費用的,每延誤一日應當向乙方支付延誤部分費用5‰的違約金, 但違約金總額累計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

(四)甲方違反約定允許非乙方人員從事電梯維護保養工作的,應當按照該台電梯保養費總額的5%標準支付違約金,而且所造成的後果均與乙方無關。

(五)經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檢測認定,因電梯使用、管理原因導致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六)乙方的維護保養工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維護保養標準或要求的,乙方應當返工,並按照該台電梯保養費總額的5‰ 標準支付違約金, 但違約金總額累計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

(七)經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檢測認定,因維護保養原因導致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丟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八)因維護保養原因導致電梯檢驗檢測不合格的,乙方還應當承擔電梯複檢費用。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甲方不接受乙方的維修建議,導致電梯不能正常運行或電梯不能安全運行的,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一)普通維修、重大維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增值服務的,雙方均應當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

(二 ) 維護保養記錄是記載電梯運行、維護、保養的依據。每台電梯均應當建立獨立的維護保養記錄。維護保養記錄應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時間為4年。普通維修、重大維修、改造協議與搶修記錄均應當與維護保養記錄一併保存。

(三)本合同金額未含政府部門規定的各種檢測及相關費用,乙方負責配合檢測。

第十六條 附則

本合同自 雙方簽字蓋章後 生效。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當採取書面形式,並經雙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 兩 份,甲方執一 份,乙方執 一 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經甲方雙方友好協商,茲委託乙方負責維護保養甲方在用電梯。為了明確各自權利、義務和職責,雙方同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訂立契約,議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 維護保養電梯明細

合同總金額(大寫):玖萬陸仟圓整(不含税)

第二條 維護保養方式及服務範圍、要求

1、合同期內,乙方必須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三十一條、三十二條規定,每15日一次派遣保養人員,定期對甲方的電梯進行規範性維護保養,維護保養應按GB/T18775《電梯維修規範》執行。

2、乙方派人在甲方駐點對電梯提供24小時緊急故障處理服務。

3、電梯在正常使用中發生故障時,甲方應立即電話或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通知後15分鐘內派員到達現場進行處理。

4、乙方維保負責人羅澤德聯繫電話:。

第三條 維保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辦法

1、付款方式:合同執行每季度後一週內付合同款的25%即24000元整(第一季度預付10000元)。

2、付款辦法:票到付款。

第五條 甲方責任

1、委託給乙方進行維護保養的電梯,應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驗收、檢測並取得電梯使用註冊登記證的在用電梯,並提供隨機資料。

2、在維護保養期限內,甲方不得委託其它單位或個人(含乙方人員)對電梯進行維護保養、維修及附件加裝、裝修。

3、因甲方操作不當,疏忽或人為損壞導致電梯發生安全事故,則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電梯年度定期檢驗檢測費用、註冊費用和有關檢驗的招待費用等。

5、甲方在乙方的配合指導下負責製作張貼安全標誌、警示標語、防護設施。

6、甲方負責乙方駐點人員的住宿和就餐提供方便。

第六條 乙方責任

1、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向甲方出示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許可資質證。派遣的保養人員必須持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並應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對甲方電梯進行維護保養。每次工作完畢,乙方維保人員應請甲方管理人員在“維護保養作業記錄”上簽字確認。

3、乙方在維護保養電梯時,如確認需維修或更換零件時,應列出維修項目、維修費用、以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簽字許可後,方可進行,並向甲方保證提供正廠原裝備件。乙方負責單個100元以下的配件費用。

4、乙方負責組織電梯年度檢驗工作,包括申報、配合、取證等。若電梯的年度定期檢驗不合格,屬乙方維保責任,乙方負責整改並承擔費用。

5、在合同維保期內,因乙方維保不當造成安全事故,則由乙方負責承擔事故處理費用,並負責免費修復。

6、如電梯到需要中修、大修時間,乙方應及時把整改項目報給甲方,如沒報出現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認可,相應責任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免除責任的事項

1、由於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損失,雙方免除賠償責任。

2、甲方或乙方採用非正廠配套的產品裝臵而造成的電梯故障、事故與對方責任無關。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時支付維保費用(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酌情延長時間)乙方有權停止服務,終止合同。

2、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時間,且連續超過一個月以上時間未進行維保,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向對方償付合同總金額30%的違約金。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電梯維護保養技術細節及電梯製造廠商規定的維保技術要求,應列為本合同附件,不可侵害。

2、本合同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3、附件備註:

1、單個1000元以下費用電梯配件清單

2、甲方電梯維保服務要求。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第三份由乙方報送:婁底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現甲方委託乙方就甲方所擁有的技防系統以及相關設備負責維修保養,依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對技防系統的正常維護,對運行中發生的故障進行檢修

維保範圍:見附件一內所規定的內容

維保方式: 以一個年度為期限簽定合約。

此次簽約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2 工程性質:維護、保養技防系統以及相關設備、設施的檢測。

第2條 甲方工作

2.1 甲方對乙方進入現場提供必要條件,指定專人配合乙方做好各項工作。

2.2 甲方負責提供竣工表、竣工圖,以及安裝設備的型號等相關資料。

2.3 辦理證件。

2.4 甲方負責承擔設備能正常運行後,在維保期內產生設備更新,維修設備總價在200以上的資金。

第3條 乙方工作

3.1 乙方按照竣工圖、竣工表、設備運行狀況及現場實際情況制定設備檢測維 護、維修方案,並報經甲方認可。

3.2 乙方按照有關規範要求認真完成各項檢測工作,保證甲方技防系統設備運行穩定。

3.3 乙方以一切運行正常後的小區技防系統設施設計及驗收實際情況為基礎,進行維護保養。

3.4 乙方根據有關技防規範規定,對相關設備進行檢測、維修、標定。

3.5 乙方承擔維護過程中總價不超過200元以內的材料、配件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設施損壞的由乙方負責維修。

3.6保證甲方各種設備的安全,損壞要賠償。

3.7遵守保密協議,履行保密義務。

第4條 維修保養範圍

4.1電視監控系統,它是安全技術防範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一種先進的、防範能力極強的綜合系統。維護檢測的內容有攝像機、監控主機、線纜傳輸設備以及一些周邊產品,如雲台、解碼器、護罩支架等。在保修期內,對於人為損壞、惡劣氣候、遭遇雷劈及其它不可預知的情況導致產品損壞、系統故障,不在免費保修範疇.

第5條 維保工作計劃及內容

5.1 每年度分十二次進行測試檢修(即每個月一次),並且每次檢修提前通報甲方核准及配合。

5.2 每次檢測內容填寫安防設備維保巡檢記錄表(具體格式見附件二),並有雙方人員簽字認可。

5.3每次檢修後2天內提交本次檢修報告一式二份交於甲方。

5.4在正常的維修保養工作之外,如發生系統故障時,乙方應在24小時內到達 現場檢修。

第6條 服務標準

6.1 保證甲方技防系統設備運行正常。

6.2 乙方為甲方建立設備維護檔案和維修記錄,並嚴格保守甲方一切的機密,配合甲方技防系統和存儲信息的安全使用。

6.3乙方應愛護甲方的系統設備,在維護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技防系統的維護操作規程實施。

6.4乙方應本着節約、保用的原則,儘量降低甲方系統的維修費用。

第7條 質量檢查和返工

7.1 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要求進行施工,保證工程合格。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檢查檢驗,並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承擔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7.2 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第8 條 質量保證

8.1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保證甲方委託所保養的技防系統運行正常,不可抗力和人為操作造成的特殊情況除外。

8.2 乙方協助甲方共同使技防系統能通過保衞部門的檢查、年檢。

8.3 乙方對合同內範圍內的設備維修後需呈報甲方驗收簽字認可,並且符合技 防技術規範。

第9條 維修保養費用及付款方式

9.1 維保費用為每年人民幣 元整(即¥ ),分二次支付。

9.2 簽署合約後3天內甲方付維保費總額之95%,即人民幣 元整(¥ 元);待本維保合同到期後付餘下維保總額的5%,即人民幣 元整(¥ 元)。

第10條 違約責任

10.1在該協議的有效期內,雙方應信守合約,若單方違約另一方可以通過仲裁 或當地人民法院對違約方追究其法律責任。

10.2若因不可抗力造成合約無法履行,雙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11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1.1 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至維保期滿終止。

第12條 合同份數

12.1 本合同正本貳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分別保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 篇6

業主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項目名稱: 消防系統維護保養

二、項目工作範圍:

按甲方和有關管理部門認可的所用消防設備竣工圖紙進行維護保養,具體範圍和內容如下: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消火栓滅火系統,消防泵房系統,消防通訊系統,消防廣播系統,應急照明及安全疏散指示系統,移動滅火器系統

三、項目進度: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按計劃進場維護保養,經雙方協商,確定首次進行保養工作安排在 20xx 年 5 月 10 日開始。

2、乙方進場後,立即對消防設備進行全面的檢查,發現已有損壞或故障的設備,如需要換則報請甲方確認後進行更換。

3、乙方對甲方所有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按乙方所提交的報價文件上的維保方案執行,乙方提交的報價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維護保養期限為 1 年自 20xx 年 5 月 1 日 到自 20xx 年 4 月 30日

五、雙方協作事項: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完整消防系統竣工圖壹套,並作技術交底。

2、工作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施工工人休息和存放施工中使用的器材和工具的場所。

3、甲方負責協調維護保養期間各樓層房間的施工進展。

4、如消防設施發生故障,乙方除例行檢查外,在接到甲方通知後2小時內現現場予以服務,並及時解決發生的問題,如發生火災報警應急狀態,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趕到現場。

5、乙方在維護保養期間,如發現消防設施損壞或不能正常工作的現象,應立即向甲方有關部門提出,並在三天內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報告後,應在三天內以書面形式做出答覆,並就有關事宜進行協商,及時做出解決方案。

6、乙方應嚴格按照報價文件的承諾進行維護保養,並由甲方派專人對維保工作驗收,並將維保情況記錄在案。每月15日前將上月點檢報告提交給乙方

7.甲方在乙方保養期間內發生火災,經過國家權威部門鑑定存在乙方保養維護的原因的,乙方必須承擔因乙方保養維護原因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項目總價和付款方式:

1、每年維護保養費總價人民幣:

2、付款方式:

在合同生效後第一個月月底,甲方向乙方支付維保費總價的50% 即 24155元。餘下50%於20xx年4月 30 日前甲方付清所有的維保費(注:項目增加費用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按期支付)。

七、項目驗收

1、乙方根據雙方認可的維護方案實施細則按期進行,以通過甲方有關部門按國家消防規範要求驗收合格以及通過消防部門有關消防檢查為完成。

2、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應付是否繼續合作提出意向,如結束維保工作,則乙方必需移交有關消防設備的維保檔案資料。

八、違約:

若有違約,甲乙雙方盡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國家《合同法》辦理。

九、合同生效和變更

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雙方不得無故變更和終止合同,變更或終止負責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為本合同金額的50% 。合同到期後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次年合同。但乙方如未按時進行維護保養,或由於乙方維護保養問題造成甲方未通過消防檢查,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關於本項目的報價文件和書面承諾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本合同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 篇7

委託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維護保養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 中國西南城2#、7#樓工程 的塔吊的維護保養工作交乙方負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維護保養中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中國西南城2#、7#樓

1.2 工程地點: 重慶市大足區五星大道666號

1.3 維護保養對象:塔吊(廠家:重慶玖玖建築設備租賃有限公司

型號: QTZ63 備案編號為:DZ-T00202 )

第2條 維護保養內容

2.1 乙方的維護保養工作,必須按照國家及工程所在地的相關規範及所維護保養設備的使用説明書要求進行,保證設備能夠正常安全運行,滿足現場使用要求。

2.2 乙方的維護保養工作,應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工作:

2.2.1 基座螺栓鬆緊的檢查;

2.2.2 標準節及附着件處連接緊固的檢查;

2.2.3 防墜限速器檢測鉛封、使用期限與定期測試記錄的檢查;

2.2.4 底層外門、轎廂門機械電器聯鎖的維護檢查;

2.2.5 急停開關、上、下限位開關及上、下極限開關的檢查;

2.2.6 鋼絲繩磨損的檢查及保養(鋼絲繩傳動);

2.2.7 制動器與傳動機構的維護檢查;

2.2.8 附牆件與建築物預埋件的螺栓連接(應使用雙螺母);

2.3 乙方每月進行定期維護保養,在維護要養過程中,如需更換電器易損件或配件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零星易損件由乙方負責提供,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若需更換配件,由塔吊出租單位負責提供,並由甲方視情況委託乙方或委託生產廠家進行更換。易損件及零部件更換,應當做好機械設備維護保養記錄,並報甲方備案。

第3點 維護保養期限

3.1 維護保養期暫定從塔吊安裝完畢調試合格開始使用之日起至拆除之日止(具體的期限以甲方現場通知為準),乙方確保每15天維修保養不得少於1次。

3.2 乙方應制定月維護保養計劃經甲方審批後嚴格按照計劃執行。維護保養計劃應當明確保養內容及部位。

3.2 未通知維護保養具體時間的則在次日做好維護保養檢查工作,並嚴格按照《建築塔吊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範》(JGJ21520xx)及《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程》(JGJ160—20xx)標準進行施工作業。

第4點 維修保養費用及付款方式

4.1 維護保養費用已含在施工塔吊租賃費中(詳見甲乙雙方簽訂的《塔吊租賃合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維護保養費用及付款方式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塔吊租賃合同》約定執行,甲方無須另行支付乙方任何費用。

4.2 以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維護保養工作所涉及的人工費、勞保費、勞動保險費、施工安全措施費、文明施工費等一切費用。

第5點 甲方權利義務

5.1 甲方派員組織乙方人員參加現場安全、文明生產等規章制度的學習和技術交底,並且不定期對乙方作業人員的安全進行檢查監督、監控。

5.2 甲方所委託維護保養的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塔吊)的零部件、附牆拉桿等配件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生產廠家的設計要求。

5.3 卸料平台的安全維護工作由甲方負責。

5.4 塔吊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出現的故障及質量問題進行記錄,及時反饋給乙方。未經維護、整改的施工電梯嚴禁使用。

5.5 設備交付使用後日常清潔、緊固、潤滑、調整、防腐保養由的甲方專設的操作人員負責。

5.6 施工過程中應作好現場的安全防護工作,避免施工過程中閒雜人等進出施工區域,提供安全的施工環境。

第6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6.1 乙方委派 張亦龍 (聯繫電話: )為現場管理代表,負責維修保養期間的質量、安全、進度、施工現場文明生產管理等工作,協助甲方對工程質量、施工安全、進度、文明生產的檢查和監督管理。甲方對該乙方代表任何形式的通知(包括但不限於電話通知)均作為對乙方的通知。

6.2 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説明書及甲方所申明的情況,在甲方要求按時對現場施工條件進行全面檢查、保養、維護,並做好維護保養記錄。

6.3 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塔機的性能要求,編制維護保養施工方案,並由本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乙方應當制定維護保養工作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4 乙方應組織安全施工技術交底並簽字確認。

6.5 乙方應保證此次施工所用設備、機具符合維護保養工作安全要求。

6.6 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維修保養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維護保養作業。

6.7 乙方的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現場監督,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操作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

6.8 乙方進行維護保養工作原則上應在當日完成。 如遇特殊情況(如天氣、停電、不可抗力等因素),乙方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維修保養時間,並書面報送甲方,但乙方維修保養每15天不得少於1次。

6.9 每次塔機維修保養工作完畢後,乙方應當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説明書的有關要求對塔機進行自檢、調試和試運轉。自檢合格的,應當出具自檢合格證明,並進行安全使用説明,並將維護保養結果提交甲方簽字確認。

6.10 乙方應當全力配合甲方組織驗收,並提驗收所需的資料,若乙方不提供相關資料的,甲方有權不予付款,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6.11 不得擅自替換甲方提供的合格配件、裝置。

6.12 法律法規規定的及隱含於本合同中的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7條 安全文明施工

7.1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乙方人員應遵守甲方現場的相關規定,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積極配合項目完成維護保養作業,並隨時接受甲方人員的監督檢查,服從甲方管理。如乙方人員不遵守現場的相關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如因乙方人員不聽從指揮或違反操作規程導致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7.2 乙方必須對安全生產負全面的責任,切實加強安全管理,必須向操作工人配發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用具,改善勞動條件。

7.3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整體規劃搞好現場文明施工,按照甲方要求,配合懸掛安全標牌。否則甲方有權視情況對乙方進行200~500元/次的處罰。

第8條 管理要求

8.1 乙方必須是具有相應專業資質的單位,並在簽訂本合同時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法人證明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乙方的特殊工種必須按規定持證上崗。乙方在人員進場前須向甲方提供進場人員花名冊及相關人員資質證書,並對花名冊和資質證書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8.2 乙方負責支付自聘(僱)人員工資、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併為勞動者購買各項社會保險,辦理暫住證等,遵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的規定;

8.3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完善用工制度,並認真執行甲方關於勞務工工資支付的各項管理制度,確保勞務工資每月按時足額支付給勞務工本人,並應有勞務工本人親筆簽名及手印,接受甲方的監督。

8.4 若發生勞資糾紛時,乙方應採取積極穩妥的方式,將問題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避免事態的進一步擴大。當接到勞務工反映拖欠工資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迴避、推委、拖延。如果發生由於乙方原因不支付或少支付工人工資而導致乙方工人投訴甲方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身儘快解決或採取有效措施協助其解決,並且每發生一次投訴,甲方有權給予乙方 5000 元/人/每次的罰款處罰。

第9條 違約責任

9.1 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維修保養的,乙方每天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價款 1% 的違約金。

9.2 乙方應在其維護保養計劃中明確每月維護保養期,乙方未按計劃維護保養的,甲方有權另行委託第三人進行維護保養,由此造成的一切費用由乙方。

第10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1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雙方有效簽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安監站各執一份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 篇8

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合同書

使用單位(甲方):

維保單位(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廣州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和電梯責任保險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日常維護保養的電梯

乙方為《電梯維護保養及金額明細表》(見附件)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電梯提供日常的維護、保養、搶修服務。

第二條 日常維護保養內容

乙方應當按照《電梯維護保養規則》(TSG T5002-20__) 的規定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維保項目,並做好維護保養記錄。

第三條 電梯責任保險

(一)甲方自行購買電梯責任保險

甲方購買電梯責任保險的,應選擇符合省電梯安全監管改革方案的責任保險,且一次性事故最高賠償金額應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並將複印件作為附件附在本合同的後面。

(二)甲方委託乙方購買電梯責任保險

甲方在支付保養費用時應該將電梯責任保險的費用單列,乙方負責向保險公司 購買符合省電梯安全監管改革方案的責任保險,且一次性事故最高賠償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電梯責任險( 元× )總計 元(人民幣),大寫: 。

第四條 日常維護保養標準

實施日常維護保養後的電梯應當符合《電梯維修規範》(GB/T18775)、《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GB 7588)和《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的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GB 16899)的相關規定,以及電梯製造廠家的安裝調試及使用維護要求。

除上述標準外,還應當滿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第五條 日常維護保養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雙方同意期限屆滿後續約的,應當於期限屆滿30日前重新簽訂合同。

第六條 日常維護保養費

維護保養費( 元× )總計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七條 結算方式

(一)甲方按( □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維護保養費,具體支付時間和金額為: 。

(二)支付方式: □支票 □匯到乙方指定賬號。

第八條 日常維護保養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半包維保中更換零部件單件在 元以內的,由乙方免費提供。免費提供零部件清單見附件。

第九條 乙方搶修服務熱線電話: 。

搶修服務時間(困人除外): 。

第十條 駐場:乙方(□是 □否)提供駐場作業服務(駐場費用應當已經包含在日常維護保養費中)。

駐場作業人員職責:

第十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權利

1、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維護保養義務,發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議。

2、有權要求乙方保障電梯的正常運行。乙方的維護保養達不到合同約定的維護保養標準或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在維護保養記錄上簽字,並責令乙方改正。

(二)義務

1、應當對每台電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術檔案,並供乙方查詢。簽訂合同前應當向乙方提供如下資料或複印件:

(1) 產品合格證;

(2) 使用維護説明書;

(3) 電氣原理圖;

(4) 電氣敷設圖;

(5) 安裝説明書;

(6) 電梯整機、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試驗報告結論副本或結論;

(7) 電梯運行全部記錄;

(8) 故障及事故記錄;

(9) 改造、重大維修原始記錄;

(10)廣州市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

(11)電梯施工自檢記錄;

(12)上年度的檢驗報告;

(13) 。

2、建立電梯安全運行管理制度,保證電梯的用電、消防、防雷、通風、通道、電話通訊、監控攝像和報警裝置等系統安全可靠;並保證機房、井道、底坑無漏水、滲水現象,通往機房、底坑、滑輪間、井道安全門的通道暢通、照明充分。

3、指派 同志為電梯安全管理員,負責電梯以下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負責電梯鑰匙的使用管理;

(2)負責對乙方的維護保養記錄、修理記錄簽字確認;

(3)負責對乙方提交的電梯安全隱患提示單簽字確認。

如果更換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4、應當制定電梯事故應急防範措施和救援預案並定期演練。

5、在電梯使用過程中發現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當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通知乙方。

6、除乙方無法解決的情況外,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允許非乙方人員從事與電梯維護保養有關的工作。

7、應當為乙方提供維護保養所需的工作環境。

8、應當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 個月,向電梯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

9、發現電梯安全隱患應及時予以消除。

第十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維護保養所需的工作環境及相關資料。

2、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影響電梯安全運行的要求。

(二)義務

1、應當具備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相應許可證,並向甲方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和《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複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接到故障通知後,應當在 小時內抵達現場進行處理;發生電梯困人故障時,由位於廣州市 區 路 號的服務網點派員在 分鐘內(此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0分鐘)抵達現場實施救援。

3、現場作業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且應當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4、作業中應當負責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作業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並每月向甲方書面報告所維護保養電梯的運行情況、零部件使用情況、易損件的更換情況及電梯更換修理需求。

6、對所維護保養電梯的安全運行負責,保障設備整機及零部件完整無損,保證保養電梯符合安全技術規範和標準要求。

7、建立回訪制度(包括工作人員服務態度、維修質量、是否按照規定實施維護保養等)。

8、應當配合電梯檢驗檢測機構對電梯的定期檢驗,積極配合甲方開展電梯事故應急救援演練,並參與電梯安全管理活動。

9、應當妥善保管電梯圖紙及相關資料,並在合同終止後交給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轉包。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直接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並向對方支付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

(三) 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照約定期限支付費用的,每延誤一日應當向乙方支付延誤部分費用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四)甲方違反約定允許非乙方人員從事電梯維護保養工作的,應當按照

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因電梯使用、管理原因導致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六)乙方的維護保養工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維護保養標準或要求的,乙方應當返工,並按照 標準支付違約金。

(七)因維護保養原因導致電梯檢驗檢測不合格的,乙方還應當承擔電梯複驗費用,並按照 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因維護保養原因導致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丟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九)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任選一種):

(一)提交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一)普通維修、重大維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增值服務的,雙方均應當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

(二)維護保養記錄是記載電梯運行、維護、保養的依據。每台電梯均應當建立獨立的維護保養記錄。維護保養記錄應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時間為4 年。普通維修、重大維修、改造協議與搶修記錄均應當與維護保養記錄一併保存。

第十七條 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當採取書面形式,並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郵箱: 郵箱: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電話: 傳真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 篇9

乙方: 甲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將塔吊設備承包給乙方進行維修保養的相關事宜達成一致共識後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設備基本情況、維護保養期限、合同總金額

1、設備基本情況:甲方需乙方進行維修保養的塔吊設備共2台,型號均為波坦MC170A-2C,生產廠家為張家港波坦建築機械製造有限公司,已使用1年,現在使用地點為寧波市甬江特大橋施工工地。

2、維護保養期限:2台均為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3、合同總金額:人民幣叁拾萬圓整。

第二條:維保費用的計算和支付方式及期限

1、維保費用的計算:為每台每月人民幣壹萬貳仟伍佰圓整。

2、維保費用的支付方式:按月提前支付,支付時間為每個月的第一天。

3、維保費用的支付期限:按每月第一天計不超過三天。

第三條:維保的範圍、具體項目、方式及要求

1、維保的範圍:乙方負責對塔吊的電氣系統和可運轉的機械部分進行維保,其中不包括塔吊的供電電源部分、塔吊的基礎部分、塔吊的焊接結構件。

2、維保的具體項目:乙方每月對每台塔吊進行兩次的定期機械、電氣維護,此外日常使用中如果塔機出現故障乙方人員隨時趕往現場進行維護。

3、維保的方式:乙方只提供現場的人員維保服務,不提供任何維保所需的零配件。

4、維保的要求:乙方要求甲方必須採用100%原廠機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號的正品電氣零配件,同時在維保時提供兩名相關人員協助操作。

第四條:塔吊原技術資料、圖紙、維保記錄等的提供甲方應提供給乙方一整套塔吊從開始安裝到使用至今的所有出廠原始資料、安裝調試記錄、維保記錄、電氣和機械的零配件更換記錄的複印件,同時告知乙方廠家的維保人員的聯繫電話,以便於乙方更全面的掌握塔吊使用過程中的所有細節信息,有助於更迅速和徹底的解決各種現場故障以及合理地安排維保的具體項目和時間。

第五條:維保前甲方的相關準備工作

經過乙方技術人員的現場實地查看,針對現在塔吊的使用情況,乙方提出以下在維保協議簽訂前甲方必須完成的相關準備工作如下:

1、整機檢測:由於塔機整機已經使用一年,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機交付乙方維保前,委託寧波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中心對塔機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和校核並出具具備法律效力的相關合格證明,以確保機器不含有使用的安全隱患。

2、現有問題排除: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機交付乙方維保前,對塔機上的所有機械結構進行一次檢修,將所有現在塔機上缺少的安保設施完全恢復,同時對不符合安全用電要求的電氣櫃、箱、線路等進行一次徹底整改並經雙方簽字後確認。

3、雙方對現存問題的共識:乙方經過了解和實地查看,對塔機的起升電機調速電阻頻繁燒壞現象很重視,考慮到未來對塔機使用可能造成的影響,要求甲方和製造廠家聯繫並從根源上解決此問題,如果此問題未得到最終徹底解決,由此(即起升電機調速電阻頻繁燒壞)造成的直接損失(如更換電阻、停工)和連帶損失(如燒壞電機和電氣線路、因更換電機長時間停工)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維保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議和意見並對乙方的維保工作的具體項目和時間安排提出自己的要求。

(2)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維保工作中的任何細節內容。

(3)甲方有權對乙方維保過程中的問題提出異議並及時告知乙方。

2、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為維保期間乙方人員提供食宿。

(2)甲方有義務提供必要的人員、設備、工具、時間安排等以輔助乙方的維保工作。

(3)甲方有義務在維保過程中及時提供給乙方原廠生產的機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號的正品電氣零配件,如因配件供貨不及時或配件本身的質量問題產生的後果完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有義務督促塔吊司機遵守設備操作使用規程進行生產作業並隨時告知乙方設備的工作運行情況,如隱瞞設備真實運行情況使設備帶病工作或由此造成乙方維保不到位,產生的後果完全由甲方承擔。

3、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在使用塔吊過程中出現的違反操作規程的現象提出整改意見並杜絕此類問題的再次發生,如果違規問題不能徹底杜絕,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有權提出維保工作中的零配件計劃並提前通知甲方進行採購,如果因為甲方原因零配件無法及時供應造成的後果完全由甲方承擔。

(3)乙方有權提出每月定期維保的時間和項目並提前通知甲方進行維保期間的工作安排,如甲方無法及時配合應提前通知乙方,對於由於拖延乙方的維保工作造成的後果完全由甲方承擔。

4、乙方義務:

(1)乙方有義務每月兩次定期對塔吊進行維保,同時在日常使用中如塔吊出現故障需要維修,乙方維修人員應在四小時以內趕赴現場進行及時處理。

(2)乙方有義務督促甲方對於塔吊的供電電源部分、塔吊的基礎部分、塔吊的焊接結構件等進行定期檢查,但這些項目並不屬於乙方的維保工作範圍,所以由於這些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後果乙方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有義務對於在維保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全面及時地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提出解決辦法,如因甲方拖延未及時解決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有義務對每一次定期和不定期的維保工作中的所有情況進行全面詳實的記錄並向甲方提交一份書面報告。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延遲支付乙方維保金時,乙方將暫停所有維保工作,因此造成的所有後果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如不按期支付維保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乙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以書面形式要求甲方及時支付維保金和(或)暫停所有維保工作,暫停維保工作期間乙方將不承擔任何因塔機故障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及其它連帶責任。

(2)終止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3、除以上條款外,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寧波市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裁決,仲裁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第九條: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經雙方簽字並蓋單位公章的合同附件等形式的書面材料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並蓋單位公章,在乙方收到甲方第一個月的預付維保金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

使用單位:_______

維保單位:_______

使用説明

1、適用範圍:本合同適用於乘客電梯、載貨電梯、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的日常維護保養。

2、維保單位:具備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許可證,從事電梯維修保養的單位。

3、日常維護保養:對電梯進行的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等日常維護或保養性工作。其中清潔、潤滑不包括部件的解體,調整隻限於不會改變任何安全性能參數的調整。

4、清包:只提供勞務,不提供任何電梯零部件。

5、半包:既提供勞務,又免費提供部分電梯零部件。

6、大包:既提供勞務,又免費提供大多數電梯零部件(電梯:曳引機、控制櫃

主板、曳引鋼絲繩、轎廂裝飾除外;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扶手帶、電機、控制櫃主板除外)。

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合同

使用單位_______(甲方)

維保單位_______(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電梯日常維護保養規則》及其他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電梯日常維護保養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日常維護保養的電梯

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為《電梯維護保養及金額明細表》(見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電梯提供日常的維護、保養和搶修服務。

第二條 日常維護保養內容

乙方應當按照《電梯日常維護保養規則》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養項目,並做好維護保養記錄。

第三條 日常維護保養標準

實施日常維護保養後的電梯應當符合《電梯維修規範》、的相關規定。除上述標準外,還應當滿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1、合同履行期間,根據國家標準結合乙方的工藝和規範,對設備進行調整、檢查、潤滑、清潔等維護保養工作,以保持設備的正常進行。

2、每次保養前必須通知甲方現場負責人,取其同意後方可進行保養工作。

3、停止設備運行的保養維修工作,應有明顯的檢修標誌。

4、發現設備存在安全隱患時,應及時通知甲方負責人,必要時可以停止使用。

5、乙方應提前30日內通知甲方電梯設備定期檢測(年檢)時間,提交各類年檢所需資料,在甲方填寫蓋章後由乙方將資料送達檢測部門,並完成年檢工作。年檢費甲方支付,逾期不年檢,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6、乙方提供 24小時急修服務。乙方負責日常電梯一般故障的維修處理和意外事件的技術性服務支援,如遇電梯困人等緊急意外事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半小時內趕到甲方現場處理,而日常的小故障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後1小時內派出技術人員到場進行維修;如故障在12小時內不能修復,乙方應將設備故障以及原因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存檔備查,如因配件供應問題則故障修復時間順延,並在故障電梯現場掛有“温馨提示”警示牌並註明故障現象和修復大概時間。

7、維修人員必須持上崗證,每次維修結束後填寫“電梯保養維修報告書”,由甲方指定負責人對每次的服務質量進行評價,簽字後方可。報告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自存檔。

8、如有主要設備損壞或發生安全事故,應另作事故記錄,雙方存檔備查。

9、電梯所有故障由乙方免費維修(大中修除外)。

10、乙方維保人員進場維保領取機房鑰匙時需在鑰匙領用表上簽字,同時乙方維保完工後,維保項目單據需有甲方工程主管以上人員簽字確認方可有效。否則,甲方可視為乙方未履行維保拒付維保費用。

11、乙方工作人員維保項目時必須嚴格按合同項目要求內容進行維護。否則視為缺項,甲方有權扣減維保費用。

12、如合同簽訂後造成原維保公司退場,其原維保電梯由乙方免費維保並保障電梯正常運行與電梯通過年檢。

13、電梯常用的零配件損壞(例如光幕,外呼板等)先由甲方自行購買,乙方負責安裝上,不得另外收費。如果甲方無法購得的由乙方報價後經甲方同意再由乙方進行購買,乙方不得拖延時間。更換下來的零件由甲方收回並有權處置。

14、乙方應提交一份維保計劃時間表格給甲方,以便甲方有計劃的出停梯保養通知告知業主。

15、如果電梯鋼絲繩收短酌情收費。 如需要更換電梯鋼絲繩,由乙方報價甲方酌情采購,乙方安裝所需費用應以市場價格給予甲方優惠。

16、每15天至少對電梯進行一次維保,缺少一次扣100元,維保費每季度結算一次,憑維保單結算。

17、電梯底坑及電梯機房的衞生由乙方負責清掃乾淨,打掃工具及抹布由甲方提供。

18、電梯五方通話的維修、維保由乙方負責,如需更換維修另行報價,必須保證年檢合格,如果年檢沒有合格認定是因維護保養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負責自行解決。

第四條 日常維護保養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甲乙雙方同意期限屆滿後續約的,應當於期限屆滿15日前重新簽訂合同。

第五條 日常維護保養費

維護保養費(_______)總計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整。

第六條 結算方式

(一)甲方按(□季□半年□年)支付維護保養費,具體支付時間和金額為:下季度前10日支付上一季度的維保費用人民幣:_______元整(¥) ,由甲方於下季度前10日提供確認的《半月維保項目內容》、《季度維保項目內容》《半年度維保項目內容》《年度維保項目內容》和填寫支付金額申請,在收到乙方每期維保費足額發票後付款給乙方。

(二)支付方式:□支票匯到乙方指定帳號。

第七條 日常維護保養方式:□清包□半包□大包。

第八條 乙方搶修服務熱線電話: 。

搶修服務時間(困人除外):乙方提供 24小時急修服務,30分鐘內到達,維修時長短視具體故障而定。

第九條 駐場:乙方(□是■否)提供駐場作業服務。

駐場作業人員職責: 附件。

第十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權利

1、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維護保養義務,發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議。

2、有權要求乙方保障電梯的正常運行。乙方的維護保養達不到合同約定的維護保養標準或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在維護保養記錄上簽字。

3、未能按期開具發票和不按合同約定服務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維護保養費。

(二)義務

1、應當對每台電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術檔案,並供乙方查詢。簽訂合同前應當向乙方提供如下資料或複印件:

(1)產品合格證;

(2)使用維護説明書;

(3)電氣原理圖;

(4)電氣敷設圖;

(5)安裝説明書;

(6)電梯整機、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試驗報告結論副本或結論;

(7)電梯運行全部記錄;

(8)故障及事故記錄;

(9)改造、重大維修原始記錄;

(10)特種設備註冊登記表;

(11)電梯施工自檢記錄;

(12)上年度的檢驗報告;

(以上電梯相關資料由甲方保管,乙方只在需要時查閲)。

2、建立電梯安全運行管理制度,保證電梯的用電、消防、防雷、通風、通道、電話通訊、監控攝像和報警裝置等系統安全可靠;並保證機房、井道、底坑無漏水、滲水現象,通往機房、底坑、滑輪間、井道安全門的通道暢通、照明充分。

3、配備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電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負責電梯鑰匙的使用管理;

(2)負責對乙方的維護保養記錄、修理記錄簽字確認;

(3)負責對乙方提交的電梯安全隱患提示單簽字確認。

(4)如果更換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4、應當制定電梯事故應急防範措施和救援預案並定期演練。

5、在電梯使用過程中發現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當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通知乙方。

6、除乙方無法解決的情況外,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允許非乙方人員從事與電梯維護保養有關的工作。

7、應當為乙方提供維護保養所需的工作環境。

8、應當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 個月,向電梯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

第十一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維護保養所需的工作環境及相關資料。

2、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影響電梯安全運行的要求。

(二)義務

1、應當具備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相應許可。並向甲方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和《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複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接到故障通知後,應當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處理;電梯困人時,應當在 30 分鐘內(此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0分鐘)抵達現場。

3、現場作業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且應當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4、作業中應當負責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作業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並每月向甲方書面報告所維護保養電梯的運行情況、零部件使用情況、易損件的更換情況及電梯更換修理需求。

6、對所維護保養電梯的安全運行負責,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拆除保養電梯上的任何零配件。

7、建立回訪制度(包括工作人員服務態度、維修質量、是否按照規定實施維護保養等)。

8、應當配合電梯檢驗檢測機構對電梯的定期檢驗,並參與電梯安全管理活動。

9、應當妥善保管電梯圖紙及相關資料,並在合同終止後交給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轉包。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直接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三) 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照約定期限支付費用的,每延誤一日應當向乙方支付延誤部分費用千分之三 的違約金。

(四)因甲方違反約定允許非乙方人員從事電梯維護保養工作的,甲方應當按照當月當台維保梯的維保費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五)因電梯使用、甲方管理原因導致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丟失的,經政府相關檢驗部門認定屬電梯使用、甲方管理原因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六)乙方的維護保養工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維護保養標準或要求的,乙方應當於收到甲方通知(包括口頭或書面)於當日內立即返工,如違反;扣罰當月當台梯50%的維保費,情節嚴重的(以上情況出現兩次以上)可扣除未付維保費並解除合同。

(七)因維護保養原因導致電梯檢驗檢測不合格的,乙方還應當承擔電梯複驗費用。並按照年度總維保費的5%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因維護保養原因(經政府相關檢驗部門認定因維護保養原因)導致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丟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一 種方式解決(任選一種):

(一)依法向所管轄的區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南寧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一)普通維修、重大維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增值服務的,雙方均應當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

(二)維護保養記錄是記載電梯運行、維護、保養的依據。每台電梯均應當建立獨立的維護保養記錄。維護保養記錄應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時間為4 年。普通維修、重大維修與搶修記錄均應當與維護保養記錄一併保存。

第十六條 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方生效。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當採取書面形式,並經雙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住所:_______住所:_______

許可證號碼:_______許可證號碼: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電話:_______傳真電話:_______

户名:_______户名: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帳號: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江蘇省消防條例》等規定,結合具體情況,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維修保養建築名稱:

二、維修保養範圍:乙方負責下列第 項建築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技術服務。

1、消防供配電設施;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3、消防供水設施;

4、消火栓(消防炮)滅火系統;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6、泡沫滅火系統;

7、氣體滅火系統;

8、防排煙系統;

9、火災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

10、應急廣播系統;

11、消防專用電話;

12、防火分隔設施;

13、消防電梯;

14、細水霧滅火系統;

15、乾粉滅火系統;

16、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17、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

18、滅火器;

三、維修保養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核查乙方維修保養機構資質證書和現場維修保養人員執業資格證書。

2、按規定配備值班和管理人員,落實值班和管理措施。

3、掌握建築消防設施的使用、操作規程,發現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並及時通知乙方修復。

4、根據需要及時組織更換建築消防設施配件,承擔建築消防設施換件和維修保養費用。

5、維修保養期限屆滿前三十日內,甲方應當明確是否繼續與乙方簽訂維保合同。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具備消防設施維修保養的相應資質、資格,依照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執業準則,開展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技術服務活動,對維修保養質量負責。

2、根據維修保養對象的具體情況,擬定具體的維修保養方案,明確項目負責人,至少指定2名以上執業人員負責實施。執業人員維修保養時應當認真如實填寫維修保養記錄。

3、按照《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術標準規定的內容、程序、週期等要求,對合同約定範圍內的建築消防設施開展檢查、維修、保養、測試等技術服務。

4、每年對承擔維修保養的建築消防設施至少進行1次全面檢查測試。年度檢查測試報告應當按規定送達甲方。

5、在巡查、巡檢中發現建築消防設施存在問題、故障,或接到甲方通知要求維修的,能夠當場修復的應當立即修復解決;沒有條件立即修復解決的,應當在24小時內組織維修,儘快排除故障。

6、對故障零部件提供臨時備件,保障消防設施能夠在緊急狀態下發揮作用;對故障零部件確需更換的,向甲方提出建議,並出示更換部件報廢證明。

7、對甲方值班或者管理人員進行專業技術指導。

六、維保費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1、經雙方協商,該項工作每年的維護保養費 元。即(大寫: ),開具普通工程發票。

2、協議雙方簽字生效後,每 支付維保費人民幣: 元,即大寫: 。

3、付款方式:

□現金 □轉帳支票 □銀行託收 □電匯

4、需維修更換的故障設備,100元以下費用時,由乙方承擔,包括打印紙、色帶、濾波器、二極管、三極管等維修配件;100元以上費用時,由甲方承擔,包括各種探測器、電源、打印機、液晶屏、線路板等成品及半成品。

5、凡屬於非我公司人員人為損壞以及雷擊、漏雨等不可抗據因素所引起的設備損壞,其材料費、修理費由甲方另行支付。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落實值班和管理措施,導致未發現設施問題,或發現問題未及時通知乙方修復,擅自違規操作造成故障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2、甲方不按時支付維保費用,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履行職責、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在維修保養、檢查測試中弄虛作假或嚴重不負責任的,甲方有權解除維修保養合同。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採用下列方式中的解決。

1、由仲裁機關仲裁;

2、向法院起訴。

九、雙方協商的其他事項: /

十、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就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日常保潔服務,協商如下:

一、合同範圍

本合同規定的服務範圍依《保潔衞生及花草打理週期安排表》為準;

二、合同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派遣1.5人,其中1人按乙方要求做好衞生日常維護,其餘累計定期對乙方廠區花草樹木做維護和保養;

2、甲方工作人員需遵守乙方規章制度及工作時間;

3、甲方需提供保潔及花草維護所需用具如下:

保潔服務用具:水桶、拖把、掃把、畚斗、地板刷、膠皮手套、垃圾袋等;

花草維護用具:剪刀、割草機、農藥、肥料;

4、乙方為甲方1名服務人員免費提供工作餐;

5、保潔人員需服從乙方管理,並配合臨時性工作安排;

四、合同價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為乙方提供保潔及花草維護費用為人民幣2600元整;

實行按月支付,甲方服務滿一月後,乙方在受到甲方發票之日起15日內付款;

五、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需經雙方協商,都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2、提前終止,提出方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並需向對方支付一個月服務費用的賠償金;

3、合同期滿合同即告終止,雙方可協商續訂新的服務合同;

六、人員法律歸屬: 

1、甲方派駐乙方服務人員其勞動關係屬甲方,勞動爭議由甲方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2、甲方人員的工資,各項保險,福利、工傷節日加班等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七、爭議解決: 在履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本着互諒互讓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訟;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服務合同的〈保潔衞生及花草打理週期安排表〉作為合同附件一併具有法律效力;

九、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簽定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 篇13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因沙河水庫庫區內採砂對外銷售,沙場通往鹿頭鎮街的道路需要日常進行維護養護,甲方將該路段的維修養護日常事務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特簽訂以下條款,遵守並執行。

一、甲方承包給乙方路段維修養護起止界限,即東從每個採砂場地的出口(道)處西至鹿頭鎮街口(楊大橋口)路地段(系村村通公路)。

二、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該路段維修養護期限為壹年,既從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

三、乙方對該路段維修養護的標準既每天路面平整、光潔,遇雨雪天路面不漬水,無凹凸,路面路基鋪墊沙、石,日常維修養護需用的運料車輛、材料、人工及所需費用等全部由乙方自行安排並自行付費用。乙方必須每天維修養護。

四、甲方支付乙方維修養護年承包費用來源系採砂五個作業場籌資計4.5萬元人民幣,五年採砂作業組於20xx年 月日將該款直接交與沙河水庫管理處王曉明代管,後由乙方按約定的時間直接從王曉明處領取,全部用於路道開支。

五、甲方支付乙方維修養護費用每年4.5萬元整。支付辦法:全年分12個月分別付款,次月5號按考核後的情況結付上月款項。

六、乙方在維修養護期間,甲方及沙河水庫管理處隨時抽查考核該路段的養護事宜,若發現乙方未按第三條約定的標準養護,甲方及沙河水庫管理處每發現一次扣當月應支付乙方費用的10%,以此類推。

七、乙方要保證所維修、養護的路段暢通無阻,若因乙方的養護不到位導致該路段不能通行過往車輛,乙方賠償損失責任(損失計算方式:每個砂場每天賠20xx元,按5個採砂作業組算)。

八、嚴禁各砂場放行帶水砂車上路行駛,甲、乙方及沙河水庫管理處各方若發現有帶水砂車上路,每車處罰200元。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處理。

十、合同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合同條款,由違約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違約金,並賠償經濟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築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範,為了保障建築消防設施正常運行,現甲方將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委託給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具體如下:

第一條 合同約定的具體維護保養內容: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址:

3、維護保養服務範圍(設施)一覽表:

序號服務範圍(設施)約定情況序號服務範圍(設施)約定情況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7防排煙系統

2噴淋系統 8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3室內消火栓滅火系統 9消防通訊事故廣播

4泡沫滅火系統 10移動滅火器材(不含維修年檢)

5氣體滅火系統 11技術諮詢

6防火分隔系統

注:表中“約定情況”欄有此項委託的標明“有”或文字説明,沒有的標明“無”。

4、維護保養服務形式及內容:按《廣西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操作規程》,提供日常維護保養、故障維修、24小時應急處理服務,及約定的技術諮詢服務事項。

第二條 維護保養服務期限、費用及付款方式:

1、本協議的維護保養服務合同期為 年,自蓋章之日起生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維護保養服務費用:¥ 元/年,(人民幣 元整)。

3、付款方式: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5日內將年度服務費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户名: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執行目標: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築消防設施的技術規範,對本合同範圍進行日常維護保養,保障其正常運行。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消防竣工圖紙及相關資料,以及進行維護保養的工作條件,以便於乙方能順利地進行維護保養。

2、甲方應安排專人負責該消防系統的日常管理和監護,並填寫好系統運行日登記表及日檢表。

3、甲方應確保甲方人員不發生由於失職或操作不當等造成損失的行為。甲方一旦發現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時,應及時果斷採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同時以電話方式通知乙方。

4、乙方在維修服務工作中,甲方給予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5、甲方交給乙方維護的消防系統各種設備和設施應完好有效,並由乙方認可;若系統存在明顯的故障和損壞,甲方應負責解決,如需委託乙方解決,其費用另計。合同期間內由於甲方原因需對消防設備進行整改,增減或移位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維保時如發現有故障隱患,需要維修或更換零部件,由甲方負責購買,如需委託乙方購買並對設備或部件進行維修或更換,甲方應另付費給乙方。合同期內由於甲方保安措施不嚴或操作不當造成的消防設備丟失或損壞產生的更換和維修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在裝修或改造時所引起的消防設備故障及問題,甲方應自行負責解決,如需委託乙方解決,其費用另計。

7、 甲方必須按本合同按時付給乙方維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應付款項,如發生拖欠款項現象,除按《民法典》規定承擔責任外,乙方將自動轉為待工期,其間,該消防維護服務的項目所發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根據《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操作規程》定期對本協議範圍內的設備進行維護保養,保障其正常運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人為破壞等因素除外);每次維護保養工作完成後,原始記錄分別由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認可。

2、乙方根據維護細則定期進行月檢,同時對工程範圍內的設備進行維護保養,每次維護保養工作完成後,出具維護保養報告給甲方做記錄。

3、對合同範圍內的消防設施除進行定期維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設施故障的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派人前往維修。

4、乙方在維護保養時發現有故障隱患,需要維修或更換部件,及時向甲方提出了整改建議,如甲方在向上級請示階段或甲方不願意維修和更換部件,其間,該消防維護服務的項目因此而發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免費為甲方提供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及政策法規的一些相關技術諮詢。

第五條 其它

1、對於較大的故障維修項目,乙方應提出詳細的維修方案並報甲方同意後實施。在維修或更換零部件完成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書面報告,並由雙方簽字確認故障已修復。

2、更換常用易損件用一般維修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

3、雙方應保證向對方提交的資料及文件的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

第六條 爭議:

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的效力或履行發生的糾紛,雙方商定,按下列2種方式解決:

(1)提交項目履行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項目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使協議無法履行的行為時,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除非雙方協議將協議終止,若因一方違約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3、由於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協議延期或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及時協商解決。

第八條 甲方現場負責人為: ,聯繫電話 ;

乙方項目負責人為: ,聯繫電話 .

第九條 本合同書壹式2份,甲方執 1 份、乙方執 1 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雙方簽章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建築面積附表:__________

建築名稱使用性質建築面積(㎡)高度(m)層數

地上地下地上地下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 篇1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自願公平、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 服務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對安裝 內的建築消防設施提供維修保養及定期服務。本項目的建築高度為 米,建築面積為 ㎡,地上 層,地下 層。

二 服務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三 服務形式和服務內容

1、本合同的服務形式為定期保養,不定期故障維修及24小時應急處理服務。

2、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對甲方委託給乙方服務的建築內各消防設施進行定期維修保養(工作內容、範圍、時間見附件1)。

3、保養報告:每次乙方在為甲方提供保養服務後,需現場填寫“保養報告”,如實反映各種消防設施的情況,並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4、故障隱患:如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消防設施保養時發現有故障隱患,需要維修或更換部件,乙方需與甲方協商,由甲方決定是否進行維修或更換部件。如甲方不同意維修或更換部件,所發生的消防事故由甲方負責。

5、維修報告:對於較大的故障維修項目,乙方應提出詳細的維修方案並報甲方同意後實施。在維修(更換零部件)工作完成後,乙方維修人員應向甲方提供書面報告,並由雙方簽字確認故障已被修復。

6、更換部件:

(1)乙方為甲方提供的部件必須保證為符合行業質量標準的零配件。

(2)更換常用易損件及一般維修材料費用由乙方承擔(易損件及一般維修材料詳見附件2)。

(3)對於較大的故障維修項目乙方應提出詳細的維修方案報甲方同意後實施。維修保養中經甲方同意更換的零配件及設備按原始發票結算。

(4)乙方為甲方更換的零配件在保修期內非人為損壞,乙方需為甲方免費更換、維修;乙方所維修的部件如在規定的保修期限內出現與前次同樣的故障且非人為損壞,乙方應免費維修該故障。(部件保修期為:從更換此部件起6個月止)

7、應急情況處理:乙方對甲方委託給乙方的建築內各消防設施系統提供24小時應急處理服務和故障維修服務,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要求電話後120分鐘內派技術人員上門對本合同內所簽定的消防設施進行維修保養。

8、乙方每年對甲方委託給乙方服務地建築內各消防設施系統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出具維護保養報告。

9、第三方面的僱傭:乙方必須親自從事建築消防設施保養維護工作,不得委託第三方執行乙方在本協議中的有關義務,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停止此協議的執行。

10、增值服務:提供一年兩次的系統性培訓服務,對監控室值班人員進行相關消防安全及操作指導,加強值守人員的專業技能以便出現問題能夠現場第一時間做出響應,並在貴方舉行消防演練時派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指導工作,在有重大活動安排或檢查時將特派技術人員進行駐點服務,配合貴方工作以保證活動期間消防系統的正常運行。

11、根據國家税務總局“營業税改徵增值税”工作的要求,在“營改增”試點後,若交易事項屬於增值税應税範圍的,乙方應當向甲方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如乙方拒不履行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的,甲方有權不履行付款義務。(2)對於應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的,乙方應在開票之後【7】個工作日內送達甲方,甲方簽收發票的日期為發票的送達日期。乙方開具的增值税專用發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權拒付相關款項,乙方應在接到甲方要求後的【7】個工作日內重新開具合格的增值税專用發票送達甲方,乙方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四 服務費用:本合同的維修保養服務費用為:(大寫)人民幣 元整,(小寫)人民幣¥ 元。不含税價 元(大寫人民幣 ),税率6%,税款 元。更換零配件費用另計。

五 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一週內,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據後【 7 】天內將總合同服務費的25%(即 元)支付給乙方。服務六個月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據後【 7 】天內將總合同服務費的25%(即 元)支付給乙方。服務九個月後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據後【 7 】天內將總合同服務費的25%(即 元)支付給乙方。服務到期前一週內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據後【 7 】天內,將合同服務費的餘款(即 元)支付給乙方。

六 不予維修保養範圍:

1、建築物中防火分隔土建部分

2、非消防電氣及消防設備控制櫃之前的電源部分。

3、非消防用水部分

七 雙方責任:

1、如果發生下列情況,甲、乙各方有權單方面立即終止本協議。

(1)甲方未提供各消防設施系統的相關檔案資料和必須的維修保養工作條件,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費用。

(2)乙方沒有依合同約定,按照《國家建築消防設施管理規定》的要求,按照國家有關建築消防設施技術規範對甲方委託給乙方服務的建築內消防設施進行維修保養。

(3)乙方未按照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國家建築消防設施日常檢查維修保養規則。

(4)乙方未按照附件一所述工作內容、範圍和時間進行檢查。

(5)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私自更換零配件。

2、乙方有義務及時為甲方提供故障維修服務,按約定應在120分鐘內趕到故障現場。

3、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通過消防驗收檢查,並保證消防系統正常運行。乙方因維護不到位引起消防部門檢查不通過造成甲方被罰款,由乙方承擔。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果產生消防年檢費用,由乙方承擔年檢費用。

4、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消防事故時,乙方在維護過程中沒有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消防系統出現故障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而引起的財產及人員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在消防系統正常啟動發揮作用的情況下,乙方不承擔任何消防事故責任。

6、消防事故的引起,與消防系統沒有任何關聯性,則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消防事故的發生而導致的正常運作的消防系統癱瘓,則乙方不承擔任何的責任。

8、甲方必須按照乙方所提出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方案實施維保,以保證消防系統的正常運行,否則乙方將不承擔相應責任。

9、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提供消防部門出台的新政策、法規及相關材料併為甲方提供相關諮詢。

10、甲方必須按本合同及時付給乙方維護款,如發生拖欠款項現象,除按《民法典》規定承擔責任外,乙方將自動轉為待工期,此期間,該消防維護服務的項目所發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1、甲乙雙方任意一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八 爭議解決: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商定,採用以下方式解決。

1、申請項目履行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項目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 其他條款:

1、甲方根據乙方一年的維修保養情況,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與乙方續簽維修保養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雙方經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雙方各持壹份。

5、委託代理人簽訂合同書時,出具的委託證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6、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正文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項目負責人: 電話: 項目負責人: 電話: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户行: 開户行: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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